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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本神第八(法風)

黃帝問於岐伯曰:凡刺之法。先必本於神。血脈營氣精神。此五臟之所藏也。至其淫 。離臟則精失。魂魄飛揚。 志意恍亂。智慮去身者,何因而然乎。天之罪與人之過乎。何謂德氣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慮。請問其故。(以上用淡筆以統冒全篇大意)岐伯答曰: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氣也。德流氣薄而生者也。(流充溢也薄鼓舞也)故生之來謂之精。兩精相搏謂之神。隨神往來者,謂之魂。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所以任物者謂之心。心有所憶謂之意。意之所存謂之志。因志而存變。謂之思。因思而遠慕。謂之慮。因慮而處物。謂之智。故智者之養生也。必順四時。而適寒暑和喜怒。而安居處節陰陽。而調剛柔如是則邪僻不至。長生久視是故怵惕思慮者,則傷神。神傷則恐懼流淫而不止。 因悲哀動中者,竭絕而失生喜樂者,神憚散而不藏愁憂者,氣閉塞而不行。盛怒者,迷惑而不治。恐懼者,神蕩憚而不收。(此節凡三段源流俱備雲垂海立氣象萬千是通篇之上游精神結聚之處也)心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失。破脫肉。毛悴色夭。死於冬。脾憂愁而不解則傷意。意傷則 亂。四肢不舉。毛悴色夭。死於春。肝悲哀動中則傷魂。 魂傷則狂忘不精。不精則不敢正當人。陰縮而攣筋。兩脅骨不舉。毛悴色夭。死於秋。肺喜樂無極則傷魄。傷魄則狂。 狂者意不存人。皮革焦。毛悴色夭。死於夏。腎盛怒而不止則傷志。志傷則喜忘。其前言腰脊不可以俯仰屈伸。毛悴色夭。死於季夏。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傷則骨 痿厥。精時自下。是故五臟主藏精者也。不可傷。傷則失守。而陰虛。 陰虛則無氣。無氣則死矣。是故用針者察觀病患之態。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以傷針不可以治之也。(此節接論五臟之傷而不可治者)肝藏血。血舍魄。肝氣虛則恐實則怒。脾藏營。營舍意。脾氣虛則四肢不用。五臟不安。實則腹脹。經溲不利。心藏脈。脈舍神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肺藏氣。氣舍魄。肺氣虛則鼻塞不利。少氣。實則喘喝。 胸盈仰息。腎藏精。精舍志。腎氣虛則厥。實則脹。五臟不安。必審五臟之病形以知其氣之虛實謹而調之也。(此節接論五臟之虛實而宜調者) 以神字為主。以五臟為骨。以傷字虛實字為次第。從源頭說起。層遞而下浩然沛然之中。鑄詞仍自精湛。非惟才大。 實由理熟。是極正大光明文字。此篇言五臟之神不可傷。傷之者,其死各有期。其神未傷而氣有虛實者可審而調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