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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邪客第七十一

黃帝問於伯高曰:夫邪氣之客人也。或令人目不瞑不臥出者,(疑當作不汗出者)何氣使然。伯高曰:五穀入於胃也。 其糟粕津液宗氣分為三隧。故宗氣積於胸中。出於喉嚨。以貫心肺。而行呼吸焉。營氣者泌其津液。注之於脈。化以為血。以榮四末。內注五臟六腑以應刻數焉。衛氣者,出其悍氣之 疾而先行於四末。分肉皮膚之間而不休者也。晝日行於陽。夜行於陰。常從足少陰之分間。行於五臟六腑。今厥氣客於五臟六腑。則衛氣獨衛其外。行於陽。不得入於陰。 行於陽則陽氣盛。陽氣盛則陽蹺陷。不得入於陰。陰虛。故目不瞑。

黃帝曰:善。治之奈何?伯高曰:補其不足。瀉其有餘。調其虛實。以通其道。而去其邪。飲以半夏湯。一劑。陰陽已通。其臥立至。

黃帝曰:善。此所謂決瀆壅塞。經絡大通。陰陽和得者也。願聞其方。伯高曰:其湯方。以流水千裡以外者,八升。揚之萬遍。取其清五升。煮之。炊以葦薪。火沸。置秫米一升治半夏五合。徐炊。令竭為一升半。去其滓。飲汁一小杯。日三。稍益。以知為度。故其病新發者,覆杯則臥。汗出則已矣。久者,三飲而已也。(今人用此湯不依此法故或效或不效)黃帝問於伯高曰:願聞人之肢節。以應天地。奈何?伯高答曰:天圓地方。人頭圓足方以應之。天有日月。人有兩目。地有九州。人有九竅。天有風雨。人有喜怒。天有雷電。人有音聲。天有四時。人有四肢。天有五音。人有五臟。天有六律。人有六腑。天有冬夏。 人有寒熱。天有十日。人有手十指。辰有十二。人有足十趾莖垂以應之。女子不足二節。以抱人形。(虛其位以懷孕人形) 天有陰陽。人有夫妻。歲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節。地有高山。人有肩膝。地有深谷。人有腋 。地有十二經水。人有十二經脈。地有泉脈。人有衛氣。地有草 。人有毫毛。天有晝夜。人有臥起。天有列星。人有牙齒。地有小山。人有小節。地有山石。人有高骨。地有林木。人有募筋。地有聚邑。人有 肉。歲有十二月。人有十二節。地有四時不生草。人有無子。此人與天地相應者也。黃帝問於岐伯曰:余願聞持針之數。內針之理。縱舍之意。 皮開腠理。 奈何?脈之屈折出入之處焉。至而出焉。至而止焉。至而徐焉。至而疾焉。至而入。六腑之輸於身者,余願盡聞少序(二字有誤)別離之處。離而入陰。別而入陽。此何道而從行。願盡聞其方。岐伯曰:帝之所問。針道畢矣。

黃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手太陰之脈。出於大指之端。內屈。循白肉際。至本節之後太淵。留以淡。外屈。上於本節下內屈。與陰諸絡會於魚際。數脈並注。其氣滑利。伏行壅骨之下。外屈。出於寸口而行。上至於肘內廉。入於大筋之下。內屈。 上行 陰。入腋下。內屈走肺。此順行逆數之屈折也。心主之脈。出於中指之端。內屈。循中指內廉。以上。留於掌中。 伏行兩骨之間。外屈出兩筋之間。骨肉之際。其氣滑利。上二寸。外屈。出行兩筋之間。上至肘內廉。入於小筋之下。 留兩骨之會上。入於胸中。內絡於心脈。

黃帝曰:手少陰之脈獨無 。何也?岐伯曰:少陰。心脈也。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臟堅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則心傷。心傷則神去。神去則死矣。故諸邪之在於心者,皆在於心之包絡。包絡者心主之脈也。故獨無 焉。

黃帝曰:少陰獨無 者,不病乎。岐伯曰:其外經病而臟不病。故獨取其經於掌後銳骨之端。其餘脈出入屈折。其行之徐疾。皆如手少陰心主之脈行也。故本 者,(本如原道原毀之原是發明之義也)皆因其氣之虛實疾徐以取之。是謂因沖而瀉。因衰而補。如是者,邪氣得去。真氣堅固。是謂因天之序。

黃帝曰:持針縱舍奈何?岐伯曰:必先明知十二經脈之本末。皮膚之寒熱。脈之盛衰滑澀。其脈滑而盛者病日進。虛而細者久以持。大以澀者為痛痺。陰陽如一者病難治。其本末尚熱者,病尚在其熱已衰者,其病亦去矣。持其尺。察其肉之堅脆小大滑澀寒溫燥濕。因視目之五色。以知五臟。而決死生。視其血脈。察其色。以知其寒熱痛痺。

黃帝曰:持針縱舍。余未得其意也。岐伯曰:持針之道。欲端以正。安以靜先知虛實。而行疾徐。左手執骨。右手循之。無與肉果。(果果累也)瀉欲端以正。補必閉膚。輔針導氣。邪得淫 。真氣得居。

黃帝曰: 皮開腠理奈何?岐伯曰:因其分肉。左別其膚微內而徐端之。適神不散。邪氣得去。

黃帝問於岐伯曰:人有八虛。各何以候?岐伯答曰:以候五臟。

黃帝曰:候之奈何?岐伯曰:肺心有邪。其氣留於兩肘。肝有邪。其氣留於兩腋。脾有邪。其氣留於兩髀。腎有邪。其氣留於兩 。 凡此八虛者,皆機關之室。真氣之所過。血絡之所游。邪氣惡血。固不得住留。住留則傷筋絡骨節。機關不得屈伸。故病攣也。 通篇筆致夭矯如神龍之蜿蜒空中。惜文義前後不相承理法無可揣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