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索引

卷六 腸胃第三十一

黃帝問於伯高曰:余願聞六腑傳谷者,腸胃之小大長短。受谷之多少。奈何?伯高曰:請盡言之。谷所從出入淺深遠近長短之度。唇至齒。長九分。口廣二寸半。齒以後至會厭。深三寸半。大容五合。舌重十兩。長七寸。廣二寸半。 咽門重十兩。廣一寸半。至胃。長一尺六寸。胃紆曲屈。伸之。長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徑五寸。大容三斗五升。小腸後附脊。左環。回周疊積。其注於回腸者,外附於臍上。回運環反十六曲。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 回腸當臍左環。回周疊積而下回運環反十六曲。大四寸。徑一寸寸之少半。長二丈一尺。廣腸傅脊。以受回腸。左環疊積。上下辟。大八寸。徑二寸寸之大半。長二尺八寸。腸胃所入至所出。長六丈四寸四分。回曲環反。三十二曲也。 此當與下編合為一也。中間疊積。或作葉積。或作葉脊。皆字之訛也。回運環下。或少反字。胃之容三斗五升而三。 或作二今皆正之。不必曲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