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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癲狂第二十二

目 外決於面者為銳 。在內近鼻者為內 。上為外 。下為內 。(經中凡敘癲狂皆關於目故特提唱之第嫌篇中少連綴少發明耳)癲疾始生。先不樂。頭重痛。視舉。目赤甚作極。已而煩心。候之於顏。取手太陽陽明太陰。血變而止。 (作極蓋言身之躁動不安非有所作為而令疲極也)癲疾始作。而引口。啼呼喘悸者,候之手陽明太陽。左強者攻其右。 右強者攻其左。血變而止。癲疾始作。先反僵。因而脊痛。候之足太陽陽明太陰手太陰。血變而止。治癲疾者,常與之居。察其所當取之處。病至。視之。有過者,瀉之。置其血於瓠壺之中。至其發時。血獨動矣。不動。灸窮骨二十壯。 窮骨者 骨也。骨癲疾者, 齒諸 分肉皆滿。而骨居。汗出。煩 。嘔多沃沫。氣下泄。不治。筋癲疾者,身倦攣急。 大刺項大經之大杼脈。嘔多沃沫。氣下泄。不治。脈癲疾者,暴仆。四肢之脈。皆脹而縱。脈滿。盡刺之。出血。不滿。 灸之。挾項太陽。灸帶脈於腰。相去三寸。諸分肉本輸。嘔多沃沫。氣下泄。不治。癲疾者疾發如狂者,死不治。狂始生先自悲也。喜忘苦怒善恐者,得之憂飢。治之取手太陰陽明。血變而止。及取足太陰陽明。狂始發少臥。不飢自高賢也。自辯智也。自尊貴也。善罵詈。日夜不休。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舌下少陰。視之。盛者,皆取之。不盛。釋之也。狂言驚善笑。好歌樂妄行不休者得之。大恐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狂目妄見耳妄聞善呼者,少氣之所生也。治之取手太陽太陰陽明足太陰頭兩 。狂者,多食善見鬼神。善笑。而不發於外者,得之有所大喜。治之。取足太陰太陽陽明。後取手太陰太陽陽明。狂而新發未應如此者,先取曲泉左右動脈及盛者,見血。有頃。巳不已。以法取之。灸骨二十壯。風逆●。四肢腫。身漯漯。唏然時寒。飢則煩。飽則善變。取手太陰表裡。足少陰陽明之經。肉清取滎骨清取井經也。厥逆為病也。足●清。胸若將裂。腸若將以刀切之。煩而不能食。脈大小皆澀。暖取足少陰。清取足陽明。 清則補之。溫則瀉之。厥逆腹脹滿。腸鳴。胸滿不得息。取之下胸二肋咳而動手者,與背 以手按之立快者,是也。內閉不得溲。刺足少陰太陽與 上。以長針。氣逆。則取其太陰陽明厥陰。甚取少陰陽明動者之經也。少氣。身漯漯也。 言吸吸也。骨 體重。懈惰不能動。補足少陰。短氣。息短不屬。動作氣索。補足少陰。去血絡也。 後半帶敘厥逆。亦如前篇之帶敘癰疽也。二篇乃紀事文中之極有聲色有氣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