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索引

第十二節‧辨胎

《素問》云:婦人足少陰脈動甚者,妊子也。

沈堯封曰︰足少陰,腎脈也。動者,如豆厥厥動搖也。王太仆作手少陰。手少陰脈應在掌後銳骨之端陷者中,直對小指,非太淵脈也,必有所據。全元起作足少陰,候在尺中。經云,尺裡以候腹中。胎在腹中,當應在尺,此為近理。

《素問》云: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沈堯封曰︰王注︰陰,尺中也;搏,謂觸於手也。尺脈搏擊,與寸迥別,則有孕之兆也。

《素問》云:何以知懷子之且生也?曰︰身有病而無邪脈也。

《難經》曰︰女子以腎系胞。三部脈浮沉正等,按之不絕者,有妊也。

沈堯封曰︰叔和云:婦人三部脈浮沉正等,以手按之不絕者,孕子也。妊脈初時寸微,呼吸五至,三月而尺數也,脈滑疾,重以手按之散者,胎已三月也。脈重手按之不散,但疾不滑者,五月也。此即陰搏陽別之義︰言尺脈滑數,寸脈微小,尺與寸脈別者,孕子也。

王叔和曰︰妊脈四月,其脈左疾為男,右疾為女,俱疾為生二子。

又曰︰左尺偏大為男;右尺偏大為女;左右俱大產二子。大者如實狀,即陰搏之意。尺脈實大,與寸迥別,但分男左女右也。

又曰︰左脈沉實為男,右脈浮大為女。

樓全善曰︰按丹溪云:男受胎在左子官;女受胎在右子宮。推之於脈,其義亦然。如胎在左,則氣血護胎,必盛於左,故脈左疾為男、左大為男也;胎在右,則氣血護胎,必盛於右,故脈右疾為女、右大為女也。亦猶經文陰搏陽別,謂之有子︰言胎必在身半之下,氣血護胎,必盛於下,故陰尺鼓搏,與陽寸迥別也。

《千金》云:令妊婦面南行,從背後呼之,左回首者是男,右回首者是女。又女腹如箕,以女胎背母,足膝抵腹,下大上小,故如箕。男腹如釜,以男胎向母,背脊抵腹,其形正圓,故如釜也。

沈堯封曰︰《內經》妊娠數條,惟陰搏陽別,尤為妙諦。《素問》診法,上以候上,下以候下。氣血聚於上,則寸脈盛;氣血聚於下,則尺脈盛︰其勢然也。試之瘡瘍,無不驗者;況胎在腹中,氣血大聚,豈反無征驗之理。胎系於腎,在身半以下,故見於尺部。但人脈體不同,有本大者,有本小者,即懷妊時,有見動脈者,有不見動脈者,然尺中或疾或數,總與寸脈迥然有別。細審自得,即左右男女亦然。

受胎時偏左成男,氣血聚於左則左重,故呼之則左顧便,脈必形於左尺;受胎時偏右成女,氣血聚於右則右重,呼之則右顧便,脈必形於右尺。此一定之理也。至若丹溪男受胎於左子宮,女受胎於右子宮,此是語病,猶言偏於子宮之左,偏於子宮之右耳﹗原非有二子宮也。

王孟英按︰諸家之論,皆有至理,而皆有驗有不驗。余自髫年即專究於此,三十年來,見聞多矣。有甫受孕而脈即顯呈于指下者;有半月一月後而見於脈者;有二三月而見於脈者;有始見孕脈,而五六月之後反不見孕脈者;有始終不見於脈者;有受孕後反見弦澀細數之象者;甚有兩脈反沉伏難尋者。古人所論,原是各抒心得,奈死法不可以限生人,紙上談兵,未嘗閱歷者,何足以語此。惟今春與楊素園大令談之,極蒙折服,殆深嘗此中甘苦也。憶辛丑秋,診周光遠令正之脈,右寸關忽見弦大滑疾,上溢魚際之象,平昔之脈,未嘗見此,頗為駭然,及詢起居,諸無所苦,惟汛愆半月耳﹗余曰︰妊也,並可必其為男。繼而其父孫際初聞之,診乃女脈,曰︰妊則或然,恐為女孕。

余曰︰肺象乎天,今右寸脈最弦滑、且見上溢之象,豈非本乎天者親上耶?孫曰︰此雖君子創解,然極有理,究不知瓜紅何似耳?迨壬寅夏,果舉一男。聊附一端,以為鑿鑿談脈者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