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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夫章 第七
【女 子 出 嫁 。夫 主 為 親 。前 生 緣 分 。今 世 婚 姻 。將 夫 比 天 。其 義 匪 輕 。夫 剛 妻 柔 。恩 愛 相 因 。】
[箋註] 此章言事夫之道。言女子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者,一身之主也。然夫婦異姓相合,以為婚姻,豈偶然哉?由於前生契合之緣,故成今世夫妻之好。禮云:夫者,婦之天也。陽剛陰柔,天地之大義。夫恩婦愛,人道之大經。
【居 家 相 待 。敬 重 如 賓 。夫 有 言 語 。側 耳 詳 聽 。夫 有 惡 事 。勸 諫 諄 諄 。莫 學 愚 婦 。惹 禍 臨 身 。】
[箋註] 女子從夫,一身之主,有君臣之義;服喪三年,有父子之親;共事父母,有兄弟之誼;異姓相諧,有朋友之道。故夫婦之禮,備于五倫,宜相親相愛,待如實客。如有言語,必敬聽而從之。如行非禮之事,必善勸而阻之。莫效不賢之婦,非惟不能阻夫之惡,反相助為非。或自行非禮,以累其夫,災禍臨身,悔之何及也。
【夫 若 出 外 。須 記 途 程 。黃 昏 未 返 。瞻 望 思 尋 。停 燈 溫 飯 。等 候 敲 門 。莫 若 懶 婦 。先 自 安 身 。】
[箋註] 言夫如出外,遠近必問明方向。遠則以便寄書。近則留燈頓飯,以待其來。或望久不至,必令人尋訪,以速其歸。莫學不賢懶婦,夫未至而先眠,無燈無火,不問其食與未食也。
【夫 如 有 病 。終 日 勞 心 。多 方 問 藥 。遍 處 求 神 。百 般 治 療 。願 得 長 生 。莫 學 蠢 婦 。全 不 憂 心 。】
[箋註] 夫如有病在身,當每日焦煢 ,小心看視, 調理湯藥,求神問卜,祈保平安。夫病稍愈,飲食衣服,愈加小心謹慎,調護安全。勿效不賢之人,任夫有病,全不經心。
【夫 若 發 怒 。不 可 生 瞋 。退 身 相 讓 。忍 氣 低 聲 。莫 學 潑 婦 。鬥 鬧 頻 頻 。】
[箋註] 夫主倘然有事瞋怒,當下氣怡聲,不可回言抵觸。勿效撒潑婦女,每日尋非,與夫爭鬥。
【粗 絲 細 葛 。熨 貼 縫 紉 。莫 教 寒 冷 。凍 損 夫 身 。家 常 茶 飯 。供 待 殷 勤 。莫 教 饑 渴 。瘦 瘠 苦 辛 。同 甘 同 苦 。同 富 同 貧 。死 同 棺 槨 。生 共 衣 衾 。】
[箋註] 夫主所著冬夏衣裳,時宜熨貼,縫綴整齊,及時備辦,恐天寒而莫措也。至於茶飯飲食,須要殷勤奉侍,勿令饑渴致疾。夫婦之道,同其苦樂,共其貧富,生則同衾而共處,死則并棺而合葬,理之常也。
【能 依 此 語 。和 樂 瑟 琴 。如 此 之 女 。賢 德 聲 聞 。】
[箋註] 賢良之女,依此話而行之,則夫妻好合,琴瑟和諧。賢德之名,聞於閭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