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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若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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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頁,共 14 頁
學作章 第二
【凡 為 女 子 。須 學 女 工 。紉 麻 緝 苧 。粗 細 不 同 。車 機 紡 織 。切 勿 匆 匆 。】
[箋註] 此章言女工之道。蓋工為女子四德之一,不可不學。知學,而不可不勤也。紉,搓張也。苧,檾麻。紉其絲而緝之,以備織布也。麻苧二布,各有粗細不同。而紉緝之間,須純一如式,不可有粗細之異也。紉緝既畢,則用紡車紛其紗線,然後穿引上機,以織布疋也。然紡織之間,用工宜勤慎精工,疏密如式,不可匆忙而苟略也。〇檾音頃。
【看 蠶 煮 繭 。曉 夜 相 從 。採 桑 摘 柘 。看 雨 占 風 。滓 濕 即 替 。寒 冷 須 烘 。取 葉 飼 食 。必 得 其 中 。取 絲 經 緯 。丈 疋 成 工 。】
[箋註] 此言蠶織之事。言男耕女織,人之大務。桑蠶之業,女子之專事也。養蠶繅〔sāo〕繭之工,宜辛勤料理。早起夜眠,不可懶惰。採桑柘之葉,以供蠶食。亮架飼食,風雨宜謹。滓濕即替換其篋,寒冷則用炭火烘焙(bèi)。飼葉必按時,晝夜均勻,使之不傷於饑飽。蠶既成繭,繅其絲以別經緯,織以為丈疋,則蠶織之工備矣。
【輕 紗 下 軸 。細 布 入 筒 。綢 絹 苧 葛 。織 造 重 重 。亦 可 貨 賣 。亦 可 自 縫 。刺 鞋 作 襪 。引 線 繡 絨 。縫 聯 補 綴 。百 事 皆 通 。能 依 此 語 。寒 冷 從 容 。衣 不 愁 破 。家 不 愁 窮 。】
[箋註] 言紗本生絲輕,肥則卷軸之。細布則彙卷成筒,而便於堆貯也。布疋綢絹,重疊積聚貨賣,以資日用。餘者造作衣裳,以禦寒暑。或有餘工,造作鞋襪。針指女工,無所不習。女子能依此訓,則家道豐足,而無窮乏之患矣。
【莫 學 懶 婦 。積 小 癡 慵 。不 貪 女 務 。不 計 春 冬 。針 線 粗 率 。為 人 所 攻 。嫁 為 人 婦 。恥 辱 門 風 。衣 裳 破 損 。牽 西 遮 東 。遭 人 指 點 。恥 笑 鄉 中 。奉 勸 女 子 。聽 取 言 終 。】
[箋註] 積小,猶言自小積成懶之性,以致愚癡也。機杼針指,女子之當務,乃棄而不貪。春蠶冬醖,女子之當知,乃廢而不計。及勉強為針線之事,則苟且粗率,為父母所攻責。出嫁為婦,為舅姑所賤惡,而辱及門風,貽羞父母矣。婦女而不勤針線之事,非為不能照管舅姑夫子之衣,即自己衣裳,亦破綻而不能備完。牽西以遮東,見衿而露肘,豈不為旁人指點、談笑?懶惰之名,傳播於鄉黨。為女子者,可不戒哉!敬聽此言,面無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