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芍藥

主治結實而拘攣也。旁治腹痛頭痛、身體不仁、疼痛腹滿、咳逆下利腫膿。

[考 証]

桂枝加芍藥湯証曰︰腹滿時痛。
小建中湯証曰︰腹中急痛。
桂枝加大黃湯証曰︰大實痛。
以上三方,芍藥皆六兩。

枳實芍藥散証曰︰腹痛煩滿。
排膿散,証闕。(說在類聚方)
以上二方,芍藥一方等分,一方六分。

芍藥甘草湯証曰︰腳攣急。
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証曰︰身疼痛。
芎歸膠艾湯証曰︰腹中痛。
以上三方,芍藥皆四兩。

芍藥甘草附子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一方,芍藥三兩,而亦四兩之例。

小青龍湯証曰︰咳逆。
大柴胡湯証曰︰心下滿痛。又曰︰嘔吐而下利。
附子湯証曰︰身體痛。
真武湯証曰︰腹痛。又云︰沉重疼痛、自下利。又云︰咳。
桂枝湯証曰︰頭痛。又曰︰身疼痛。
烏頭湯証曰︰歷節不可屈伸疼痛。又曰︰拘急。
黃耆桂枝五物湯証曰;身體不仁。
以上七方,芍藥皆三兩。

黃芩湯証曰︰自下利。
柴胡桂枝湯証曰︰肢節煩疼。
以上二方,用芍藥,或二兩,或一兩半。而亦三兩之例。

上歷觀此諸方,曰腹痛、曰頭痛、曰腹滿、曰咳逆、曰下利、曰排膿、曰四肢疼痛、曰攣急、曰身體不仁,壹是皆結實而所致也。其所謂痛者,拘急也。若夫桂枝加芍藥湯、小建中湯、桂枝加大黃湯,皆以芍藥為主藥,而其証如此。由是觀之,主治結實而拘攣也明矣。

[互 考]

小建中湯,《傷寒論》不備其証。是以世醫不獲方意,以為補劑,故其所施也,竟無效焉?為則按︰此方出自芍藥甘草湯,故主治諸病腹拘急而痛者也,學人正焉。芍藥甘草附子湯,其條特舉惡寒之証,此附子之所主也,而脫芍藥、甘草之所主治也。其用甘草者,治毒急迫也。其用芍藥者,治拘攣也。然則拘攣急迫而惡寒者,此湯主之。

真武湯、附子湯,特有生薑、人參之異。而所主治,則頗異也。真武湯,苓芍為主。而附子

[辨 誤]

朱震亨曰︰產後不可用芍藥,以其酸寒伐生發之氣也。李時珍曰︰白芍藥益脾,能於土中瀉木,產後肝血已虛,不可更瀉,故禁之。夫酸寒之藥,蓋不少矣。何獨避芍藥之為?世醫雷同其說,不思之甚矣。諸藥皆毒,毒而治毒,毒而不用毒,何治之有?《金匱要略》曰︰產後腹痛,枳實芍藥散主之。《千金方》曰︰產後虛羸、腹中刺痛、當歸建中湯主之。此皆芍藥主藥,而用之于產後也。且也張仲景芍藥甘草湯、芍藥甘草附子湯、桂枝加芍藥湯,皆以芍藥為主,而於血証無毫關涉焉,特治結實而拘攣已。若乃酸寒伐生發之氣,及瀉木之說,此鑿空之論,而非疾醫之用也。

[品 考]

芍藥 其種有二︰曰木芍藥也,曰草芍藥也。木芍藥是其真也,花容綽約,亦可愛也,余取之矣;服食家言,白花勝赤花,嘗試其功,赤白惟均也。服食家之說,不可從矣。草芍藥,世所謂宇多芍藥也,不可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