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索引

 

自序

書曰︰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周官》曰︰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共醫事。由是觀之,藥毒也,而病毒也,藥毒而攻病毒,所以瞑眩者也。而考本草,有毒者有焉,無毒者有焉,為養者有之,不養者有之。於是人大惑焉,世遠人泯經毀,雖欲正之,末由也已,今之所賴也,天地人耳。夫有天地,則有萬物焉,有萬物,則有毒之能也,有人則病與不而有焉,是古今之所同也。從其所同,而正其所異也,孰乎不可正哉﹗扁鵲之法,以試其方也,藥之瞑眩,厥疾乃瘳,若其養與不養邪,本草之雲,終無其驗焉。故從事于扁鵲之法,以試其方,四十年于茲,以量之多少,知其所主治也。視病所在,知其所旁治也。參互而考之,以知其征,於是始之所惑也,粲然明矣。凡攻疾之具,則藥皆毒,而疾醫之司也。養精之備,則辨有毒無毒,而食醫之職也。食者常也,疾者變也,吾黨之小子,常之與變,不可混而為一矣。而本草也,混而一之,乃所以不可取也。不可取乎,則其方也。規矩準繩,是故扁鵲之法,以試其方之功,而審其藥之所主治也。次舉其考之征,以實其所主治也。次之以方之無征者,參互而考次之,以古今誤其藥功者,引古馴而辨之,次舉其品物,以辨真偽,名曰《藥征》也。猶之一物也,異其用,則異其功,是以養其生者,隨其所好惡;攻其疾者,不避其所好惡。故食醫之道,主養其精也。故撰有毒無毒,而隨其所好惡也。疾醫之道,主攻其疾也。故藥皆毒而不避其所好惡也,而為醫者不辨之,混而為一,疾醫之道,所以絕也。夫古今不異者,天地人也。古今異者,論之說也。以其不異,以正其異,不異則不異,異則異也。譬如人君用人,率材則功,達材則無功矣。一物無異功,用異則功異,用養生乎?用攻疾乎?養生隨其所好惡,攻疾不避其所好惡,不知其法,焉得其正?其法既已建,而後以其不異,以正其異,不異則不異,異則異。《詩》曰︰伐柯,伐柯,其則不遠,是之謂也。蓋今之為醫之論藥也,以陰陽五行,疾醫之論藥也,唯在其功耳。故不異則不異,異則異。然則治疾如之何,匪攻不克;養生如之何,匪性不得。吾黨之小子,勿眩于論之說,以失其功實云爾。

明和八年中秋之月日本藝陽吉益為則題


石膏

主治煩渴也,旁治譫語、煩躁、身熱。

[考 証]

白虎湯証曰︰譫語遺尿。
白虎加人參湯証曰︰大煩渴。
白虎加桂枝湯証曰︰身無寒、但熱。
以上三方,石膏皆一斤。

越婢湯証曰︰不渴、續自汗出、無大熱。(不渴,非全不渴之謂。無大熱,非全無大熱之謂也,說在外傳中)。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証不具也。(說在《類聚方》)
以上二方,石膏皆半斤。

大青龍湯証曰︰煩躁。

木防己湯,証不具也(說在《類聚方》)
以上二方,石膏皆雞子大也。為則按,雞子大,即半斤也,木防己湯,石膏或為三枚,或為十二枚,其分量難得而知焉。今從旁例,以為雞子大也。

上歷觀此諸方,石膏主治煩渴也明矣。凡病煩躁者,身熱者,譫語者,及發狂者,齒痛者,頭痛者,咽痛者,其有煩渴之証也,得石膏而其效核焉。

[互 考]

《傷寒論》曰︰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証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為則按,上雲不可與白虎湯,下雲白虎加人參湯主之。上下恐有錯誤也。於是考諸《千金方》,揭《傷寒論》之全文。而白虎東加人參湯,作白虎湯是也。今從之。

《傷寒論》中,白虎湯之証不具也,《千金方》舉其証也備矣,今從之。

[辨 誤]

《名醫別錄》言︰石膏性大寒,自後醫者怖之,遂至於置而不用焉。仲景氏舉白虎湯之証曰︰無大熱。越婢湯之証亦云。而二方主用石膏。然則仲景氏之用藥,不以其性之寒熱也可以見已。余也篤信而好古,於是乎為渴家而無熱者,投以石膏之劑,病已而未見其害也。方炎暑之時,有患大渴引飲而渴不止者,則使其服石膏末,煩渴頓止。而不複見其害也。石膏之治渴而不足怖也,斯可以知已。

陶弘景曰︰石膏發汗,是不稽之說。而不可以為公論。仲景氏無斯言,意者陶氏用石膏,而在下則下。於是乎有非吐劑而吐,非下劑而下,非汗劑而汗者,是變而非常也。何法之為?譬有盜于梁上,室人交索之。出於右,則順而難逃。逾於左,則逆而易逃。然則雖逆乎?從其易也,毒亦然。仲景曰︰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陶氏所謂石膏發汗,蓋亦此類也已。陶氏不知,而以為發汗之劑。不亦過乎?後世以石膏為峻藥,而怖之太甚,是不學之過也。仲景氏之用石膏,其量每多於他藥;半斤至一斤,此蓋以其氣味之薄故也。

余嘗治青山候臣蜂大夫之病。其証平素毒著脊上七椎至十一椎,痛不可忍,發則胸膈煩悶而渴,甚則冒而不省人事,有年數矣。一日大發,眾醫以為大虛,為作獨參湯,貼二錢,日三服;六日未知也。醫皆以為必死。於是家人召余診之。脈絕如死狀,但診其胸,微覺有煩悶狀,乃作石膏黃連甘草湯與之。一劑之重三十五錢,以水一盞六分,煮取六分,頓服,自昏至曉,令三劑盡,通計一百有五錢,及曉,其証猶夢而頓覺。次日余辭而歸京師,病客曰︰一旦訣別,吾則不堪。請與君行,朝夕於左右,遂俱歸京師。為用石膏如故,居七八十許日而告瘳。石膏之非峻藥而不可怖也,可以見焉爾。

[品 考]

石膏 本邦處處出焉。加州、奧州最多。而有硬軟二種。軟者上品也。《別錄》曰︰細理白澤者良。雷 曰︰其色瑩淨如水精。李時珍曰︰白者潔淨細文,短密如束針。為則曰︰采石藥之道,下底為佳,以其久而能化也。采石膏於其上頭者,狀如米糕。於其下底者,瑩淨如水精,此其上品也。用之之法,唯打碎之已。近世火 用之,此以其性為寒故也。臆測之為也,余則不取焉。大凡製藥之法,製而倍毒則製之。去毒則不,是毒外無能也。諸藥之下,其當製者,詳其製也,不製者不,下皆效之。


滑石

主治小便不利也,旁治渴也。

[考 証]

 

豬苓湯証曰︰渴欲飲水、小便不利。
以上一方滑石一兩。

上此一方,斯可見滑石所主治也。滑石白魚散証曰︰小便不利。蒲灰散証曰︰小便不利。

余未試二方,是以不取征焉。

[互 考]

 

余嘗治淋家,痛不可忍而渴者,用滑石礬甘散,其痛立息。屢試屢效,不可不知也。

[品 考]

 

滑石和、漢共有焉,處處山谷多出之也。軟滑而白者,入藥有效。宗 曰︰滑石今之畫石,因其軟滑,可寫畫也。時珍曰︰其質滑膩,故以名之。


芒硝

主軟堅也。故能治心下痞堅、心下石硬、小腹急結、結胸、燥屎大便硬。而旁治宿食腹滿、小腹腫痞之等諸般難解之毒也。

[考 証]

 

大陷胸湯証曰︰心下痛、按之石硬。
以上一方,芒硝一升,分量可疑。故從《千金方》大陷胸丸。作大黃八兩、芒硝五兩。

大陷胸丸証曰︰結胸,項亦強。
以上一方。芒硝半斤、分量亦可疑,故從《千金方》作五兩。

調胃承氣湯証曰︰腹脹滿。又曰︰大便不通。又曰︰不吐不下心煩。
以上一方。芒硝半斤、分量亦可疑。今考《千金方》、《外台秘要》,此方無有焉。故姑從桃核承氣湯,以定芒硝分量。

柴胡加芒硝湯証,不審備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一方,芒硝六兩。

大承氣湯証曰︰燥屎。又曰︰大便硬。又曰︰腹滿。又曰︰宿食。

大黃牡丹湯証曰︰小腹腫痞。

木防己去石膏加茯苓芒硝湯証曰︰心下痞堅云云。複與不愈者。
以上三方,芒硝皆三合。

大黃硝石湯証曰︰腹滿。
以上一方。硝石四兩。

橘皮大黃朴硝湯証曰︰ 食之在心胸間不化、吐複不出。

桃核承氣湯証曰︰少腹急結。
以上二方,朴硝、芒硝皆二兩。

硝礬散証曰︰腹脹。
以上一方,硝石等分。

上歷觀此數方,芒硝主治堅塊明矣,有軟堅之功也。故旁治宿食腹滿,少腹腫痞之等諸般難解者也。

[互 考]

 

柴胡加芒硝湯,是小柴胡湯而加芒硝者也。而小柴胡湯主治胸脅苦滿,不能治其塊,所以加

[品 考]

 

硝石 和、漢無別;朴硝、芒硝、硝石,本是一物,而各以形狀名之也,其能無異,而芒硝之功勝矣,故余家用之。


甘草

[考 証]

芍藥甘草湯証曰︰腳攣急。
甘草乾薑湯証曰︰厥,咽中乾,煩躁。
甘草瀉心湯証曰︰心煩不得安。
甘薑甘草湯証曰︰咽燥而渴。
桂枝人參湯証曰︰利下不止。
以上五方,甘草皆四兩。

芍藥甘草附子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甘麥大棗湯証曰︰藏躁喜悲傷欲哭。
以上二方,甘草皆三兩。

甘草湯証曰︰咽痛者。
桔梗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桂枝甘草湯証曰︰叉手自冒心。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証曰︰煩躁。
四逆湯証曰︰四肢拘急厥逆。
甘草粉蜜湯証曰︰令人吐涎、心痛發作有時,毒藥不止。
以上六方,甘草皆二兩。
上八方,甘草二兩三兩,而亦四兩之例。

苓桂甘棗湯証曰︰臍下悸。
苓桂五味甘草湯証曰︰氣從小腹上沖胸咽。
小建中湯証曰︰裡急。
半夏瀉心湯証曰︰心下痞。
小柴胡湯証曰︰心煩。又云︰胸中煩。
小青龍湯証曰︰咳逆倚息。
黃連湯証曰︰腹中痛。
人參湯証曰︰逆搶心。
旋複花代赭石湯証曰︰心下痞硬、噫氣不除。
烏頭湯証曰︰疼痛不可屈伸。又云︰拘急不得轉側。
以上十方,甘草皆三兩。

排膿湯証。闕。(說在桔梗部)
調胃承氣湯証曰︰不吐、不下、心煩。
桃核承氣湯証曰︰其人如狂。又云︰少腹急結。
桂枝加桂湯証曰︰奔豚,氣從少腹上沖心。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湯証曰︰驚狂、起臥不安。
以上五方,甘草皆二兩。

上歷觀此諸方。無論急迫,其他曰痛、曰厥、曰煩、曰悸、曰咳、曰上逆、曰驚狂、曰悲傷、曰痞硬、曰利下,皆甘草所主。而有所急迫者也,仲景用甘草也;其急迫劇者,則用甘草亦多。不劇者,則用甘草亦少。由是觀之,甘草之治急迫也明矣。古語曰︰病者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其斯甘草之謂乎?仲景用甘草之方甚多,然其所用者,不巡前証,故不枚舉焉。凡征多而証明者,不枚舉其征,下皆效之。

[互 考]

甘草湯証曰︰咽痛者,可與甘草湯。不差者,與桔梗湯。凡其急迫而痛者,甘草治之。其有膿者,桔梗治之。今以其急迫而痛,故與甘草湯。而其不差者,已有膿也。故與桔梗湯,據芍藥甘草附子湯,其証不具也。為則按其章曰︰發汗病不解,反惡寒。是惡寒者,附子主之。而芍藥、甘草,則無主証也。故此章之義,以芍藥甘草湯。腳攣急者,而隨此惡寒,則此証始備矣。為則按︰調胃承氣湯、桃核承氣湯,俱有甘草。而大小承氣湯、濃朴三物湯,皆無甘草也。

湯証曰︰或如狂、或少腹急結,是雖有結實。然狂與急結,此皆為急迫,故用甘草也。大小承氣湯、濃朴三物湯、大黃黃連瀉心湯,俱解其結毒耳。故無甘草也,學人詳諸。

[辨 誤]

陶弘景曰︰此草最為眾藥之主。孫思邈曰︰解百藥之毒。甄權曰︰諸藥中,甘草為君,治七十二種金石毒,解一千二百般草木毒,調和眾藥有功。嗚呼?此說一出,而天下無複知甘草之本功,不亦悲哉?若從三子之說,則諸凡解毒,唯須此一味而足矣﹗今必不能,然則其說之非也可以知已。夫欲知諸藥本功,則就長沙方中,推歷其有無多少。與其去加,引之於其証。則其本功,可得而知也。而長沙方中,無甘草者居半,不可謖眾藥之主也,亦可以見已。古語曰︰攻病以毒藥,藥皆毒,毒即能。若解其毒,何功之有?不思之甚矣。學人察諸。夫陶弘景、孫思邈者,醫家之俊傑,博治之君子也。故後世尊奉之至矣。而謂甘草眾藥之主,謂解百藥之毒,豈得無征乎?考之長沙方中,半夏瀉心湯本甘草三兩,而甘草瀉心湯更加一兩,是足前為四兩,而誤藥後用之,陶、孫蓋卒爾見之,謂為解藥毒也。嗚呼?夫人之過也,各於其黨。故觀二子之過,斯知尊信仲景之至矣。向使陶、孫知仲景誤藥後,所以用甘草,與不必改其過何也?陶、孫誠俊傑也,俊傑何為文其過乎?由是觀之,陶、孫實不知甘草之本功也,亦後世之不幸哉﹗

東垣李氏曰︰生用則補脾胃不足,而大瀉心火;炙之則補三焦元氣,而散表寒。是仲景所不言也。五藏浮說,戰國以降,今欲為疾醫乎?則不可言五藏也。五藏浮說,戰國以降,不可從也。

[品 考]

甘草 華產上品,本邦所產者,不堪用也。余家唯銼用之也。


黃耆

主治肌表之水也。故能治黃汗、盜汗、皮水。又旁治身體腫或不仁者。

[考 証]

芍桂枝苦酒湯証曰︰身體腫、發熱汗出而渴。又云︰汗沾衣、色正黃加 汁;防己黃耆湯証曰︰身重、汗出惡風。
以上二方,黃耆皆五兩。

防己茯苓湯証曰︰四肢腫,水氣在皮膚中。
黃耆桂枝五物湯証曰︰身體不仁。
以上二方,黃耆皆三兩。

桂枝加黃耆湯証曰︰身常暮盜汗出者。又云︰從腰以上必汗出、下無汗、腰 弛痛、如有物在皮中狀。
以上一方,黃耆二兩。

黃耆建中湯証,不具也。
以上一方,黃耆一兩半。

上歷觀此諸方,黃耆主治肌表之水也。故能治黃汗、盜汗、皮水。又能治身體腫或不仁者,是腫與不仁,亦皆肌表之水也。

[互 考]

芍桂枝苦酒湯、桂枝加黃耆湯,同治黃汗也。而 芍桂枝苦酒湯証曰︰汗沾衣,是汗甚多也。桂枝加黃耆湯証曰︰腰以上必汗出、下無汗,是汗少也。以此考之,汗之多少,即用黃耆多少,則其功的然可知矣。

防己黃耆湯、防己茯苓湯。同治肌膚水腫也。而黃耆有多少。防己黃耆湯証曰︰身重汗出。防己茯苓湯証曰︰水氣在皮膚中,此隨水氣多少,而黃耆亦有多少。則黃耆治肌表之水明矣。故 芍桂枝苦酒湯、桂枝加黃耆湯,隨汗之多少,而用黃耆亦有多少也。

黃耆桂枝五物湯証曰︰身體不仁。為則按︰仲景之治不仁,雖隨其所在,處方不同。而歷觀其藥,皆是治水也。然則不仁,是水病也。故小腹不仁、小便不利者,用八味丸以利小便,則不仁自治。是不仁者,水也。學人思諸。

防己黃耆湯,《金匱要略》載其分量與《外台秘要》異。為則夷考其得失,《外台秘要》古,而《金匱要略》不古矣。故今從其古者也。

[辨 誤]

余嘗讀本草載黃耆之功。陶弘景曰︰補丈夫虛損、五勞羸瘦、益氣。甄權曰︰主虛喘,腎衰耳聾,內補。嘉謨曰︰人參補中,黃耆實表也。余亦嘗讀《金匱要略》,審仲景之處方,皆以黃耆治皮膚水氣,未嘗言補虛實表也。為則嘗聞之,周分置醫,職四焉︰曰食醫、曰疾醫、曰瘍醫、曰獸醫。夫張仲景者,蓋古疾醫之流也。夫陶弘景尊信仙方之人也。故仲景動言疾病,而弘景動論養氣,談延命,未嘗論疾病。後世之喜醫方者,皆眩其俊傑,而不知其有害于疾醫也。彼所尊信而我尊信之,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豈不亦悲哉?夫逐奔獸者,不見大山。嗜欲在外,則聰明所蔽。故其見物同,而用物之異。仲景主疾病者也,弘景主延命者也;仲景以黃耆治水氣,弘景以之補虛。夫藥者,毒也。毒藥何補之為,是以不補而為補,以不補而為補,是其聰明為延命之欲所蔽也。古語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夫古所謂虛實者,以其常而言之也。昔者常無者,今則有之,則是實也。昔者常有者,今則無之,則是虛也。邪者,常無者也;精者,常有者也。故古所謂實者,病也。而虛者,精也。因病而虛,則毒藥以解其病毒而複其故也。非病而虛,則非毒藥之所治也,以谷肉養之。故曰攻病以毒藥,養精以谷肉果菜。今試論之。天寒肌膚粟起,當此時服黃耆而不已也。以衣衾則已,以衣衾而不已也,啜粥而已,無他。是非病而精虛也。若乃手足拘急惡寒,是與衣衾而不已也,啜粥而不已也,與毒藥而已也。無他,是邪實也。嗚呼?仲景氏哉?信而有征,此孔子所以非法言不敢道也,甄權、嘉謨不言疾醫之法言也,抑亦弘景禍之矣。言必以仙方,必以陰陽,此 功之所以不著也。

[品 考]

黃耆漢土、朝鮮、本邦皆產也。漢土出綿上者,以為上品,其他皆下品也。其出朝鮮、本邦者,亦皆下品也。今華舶之所載而來者,多是下品,不可不擇也。凡黃耆之品,柔軟、肉中白色,潤澤味甘,是為上品也,銼用。


人參

主治心下痞堅、痞硬、支結也。旁治不食嘔吐、喜唾、心痛、腹痛、煩悸。

[考 証]

木防己湯証曰︰心下痞堅。
以上一方,人參四兩。

人參湯証曰︰心中痞;又曰︰喜唾、久不了了。
桂枝人參湯証曰︰心下痞硬。
半夏瀉心湯証曰︰嘔而腸鳴、心下痞。
生薑瀉心湯証曰︰心下痞硬、干噫食臭。
甘草瀉心湯証曰︰心下痞硬而滿、乾嘔、心煩;又曰︰不欲飲食、惡聞食臭。
小柴胡湯証曰︰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又云︰胸中煩。又云︰心下悸。又云腹中痛。
大半夏湯証曰︰嘔而心下痞硬。
茯苓飲証曰︰氣滿、不能食。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証曰︰食入口即吐。
桂沉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六物黃芩湯証曰︰乾嘔。
白虎加人參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生薑甘草湯証曰︰咳唾涎沫不止。
以上十四方,人參皆三兩。
柴胡桂枝湯証曰︰心下支結。
乾薑人參半夏丸証曰︰嘔吐不止。

四逆加人參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三方,其用人參者,或一兩半,或一兩,而亦三兩之例。

附子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黃連湯証曰︰腹中痛、欲嘔吐。
旋複花代赭石湯証曰;心下痞硬、噫氣不除。
大建中湯証曰︰心胸中大寒痛、嘔不能飲食。
以上四方,人參皆二兩。

上歷觀此諸方,人參主治心下結實之病也。故能治心下痞堅、痞硬、支結。而旁治不食、嘔為則按︰人參、黃連、茯苓三味,其功大同而小異也。人參治心下痞硬而悸也,黃連治心中煩而悸也,茯苓治肉 筋惕而悸也,不可不知矣。

[互 考]

木防己湯條曰︰心下痞堅,愈複發者,去石膏、加茯苓芒硝湯主之;是人參芒硝,分治心下痞硬之與痞堅也。於是乎可見古人用藥不苟也。蓋其初,心下痞堅猶緩,謂之痞硬亦可,故投以人參也。複發不愈,而痞之堅必矣,故投以芒硝也。半夏瀉心湯,脫硬字也。甘草瀉心湯,此方中倍甘草。生薑瀉心湯,加生薑之湯也。而共雲治心下痞硬,則此方脫硬字也明矣。吳茱萸湯、茯苓飲、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六物黃芩湯、生薑甘草湯,皆人參三兩。而雲治咳唾涎沫、嘔吐下利,不雲治心下痞硬。於是綜考仲景治咳唾涎沫,嘔吐下利方中,其無人參者,有居八九。今依人參之本例,用此五湯施之於心下痞硬,而咳唾涎沫嘔吐下利者,其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其証不具也。其云:發汗後身疼痛,是桂枝湯証也;然則芍藥、生薑、人參之証,闕也。說在《類聚方》。白虎加人參湯四條之下,俱是無有人參之証。蓋張仲景之用人參三兩,必有心下痞硬之証。

半夏丸,依本治之例,試推其功。心下有結實之毒,而嘔吐不止者實是。主之大抵與大半夏湯之所主治也大同小異,而有緩急之別。

四逆加人參湯,其証不具也。惡寒脈微而複利,是四逆湯之所主;而不見人參之証也。

此方雖加人參僅一兩,無見証,則何以加之?是脫心下之病証也明矣。附子湯証不具也。此方之與真武湯,獨差一味。而其于方意也,大有逕庭。附子湯,術、附君藥,而主身體疼痛,或小便不利,或心下痞硬者。真武湯,茯苓、芍藥君藥,而主肉 筋惕,拘攣嘔逆,四肢沉重疼痛者。

旋複花代赭石湯,其用人參二兩,而有心下痞硬之証,此小半夏東加減之方也。二兩疑當作三兩也。

[辨 誤]

甄權曰︰參補虛。誤矣,此言一出,流毒千載。昔者張仲景之用參也,防己湯莫多焉。

其証曰︰支飲喘滿、心下痞堅、面色黧黑。未嘗見言補虛者也。又曰︰虛者即愈,實者三日複發。複與而不愈者,去石膏、加茯苓芒硝湯主之。此其所由誤者乎?則有大不然。蓋漢以降,字詁不古者多矣,則難其解。古語曰︰有為實也,無為虛也,故用防己湯。而心下痞堅已,虛而無者,則即愈也,雖則即愈也,心下痞堅,猶實而有者,三日複發,複與防己湯而不愈者,非特痞硬,即是堅也,非參之所主,而芒硝主之,故參如故,而加芒硝、茯苓。由是觀之,不可謂參補虛也。孫思邈曰︰無參,則以茯苓代之,此說雖誤,然參不補虛,而治心下疾也,亦足以征耳。蓋參補虛之說, 于甄權。滔滔者天下皆是,本草終引廣雅五行,記是參之名義,而豈參之實乎,學人詳諸。余讀本草,至參養元氣,未嘗不發書而漢也。曰︰嗚呼,可悲哉,人之惑也。所謂元氣者,天地根元之一氣也,動為陽,靜為陰,陰陽妙合,斯生萬物,命其主宰,曰造化之神也。而人也者,非造化之神也,故人生於人,而神不能生人,況于元氣乎?夫人之元氣也,免身之初,所資以生,醫家所謂先天之氣也。養之以谷肉果菜,所謂後天之氣也。雖然,元氣之說,聖人不言,故經典不載焉。戰國以降,始有斯言。冠子曰︰天地成於元氣。董仲舒《春秋繁露》曰︰王正則元氣和順。揚雄解嘲曰︰大氣含元氣。孔安國《虞書注》曰︰昊天謂元氣廣大。《漢書‧律歷志》曰︰大極元氣,函為一。班固《東都賦》曰︰降煙 ,調元氣。此數者,皆言天地之元氣,而非人之元氣也。《素問》曰︰天之大氣舉之,言系地於中而不墜也。又曰︰三焦者,原氣之別使。言皮膚毫毛之末,溫緩之氣也。此猶可言也。然論說之言也,于疾醫何益之有?又曰︰養精以谷肉果菜,是古之道也,未聞以草根木皮,而養人之元氣,蓋其說出於道家,道家所雅言延命長壽,故立無氣以為極也。秦漢以降,道家降盛,而陰陽五行元氣之說,蔓延不可芟,醫道湮晦,職此之由,豈可不歡哉﹗夫醫術人事也,元氣天事也,故仲景不言矣。養精以谷肉果菜,而人參養元氣,未嘗有言之。由此觀之,其言養元氣者,後世之說也,不可從矣。

東垣李氏曰︰張仲景云:病患汗後,身熱亡血、脈沉遲者,下利身涼、脈微血虛者,並加人參也。古人之治血脫者,益氣也。血不自生,須生陽氣。蓋陽氣生,則陰長而血乃旺也。

今歷考《傷寒論》中曰︰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李氏其據此言乎?然而加人參僅僅一兩也。四逆加人參湯,更加茯苓,此為茯苓四逆湯,而不舉血証,則人參之非為亡血也,可以見已。且也仲景治吐血、衄血、產後亡血,方中無有人參,則益足証也,李氏之說妄哉﹗自後苟有血脫者,則不審其証,概用人參,亦益妄哉﹗或問曰︰吾子言仲景用人參治心下痞硬,而大黃黃連瀉心湯之屬,無有人參,豈亦有說乎?曰︰有之。何子讀書之粗也?大黃黃連瀉心湯曰︰心下痞,按之濡。其於人參,則諸方皆曰心下痞硬。硬濡二字,斯可以見其異矣。

[品 考]

人參 出上黨者,古為上品,朝鮮次之。今也,上黨不出,而朝鮮亦少也。其有自朝鮮來者,味甘,非其真性。故試諸仲景所謂心下痞硬,而無效也,不可用矣。源順和名抄雲人參,此言久末乃伊芳。蓋本邦之俗,謂熊膽為久末乃伊芳,而亦號人參,則以其味名也。由是觀之,本邦古昔所用者,其味苦也亦明矣。今試取朝鮮之苗,而樹藝諸本邦者,其味亦苦也。然則其苦也者,是人參之正味。而桐君雷公之所同試也,乃今余取產於本邦諸國者用之,大有效於心下痞硬。其產於本邦諸國者,五葉三 ,其于形狀也,亦與所產於朝鮮同矣。產於本邦諸國者,于和州金峰者最良。去土氣而銼用,謹勿殺苦也。


桔梗

主治濁唾腫膿也,旁治咽喉痛。

[考 証]

排膿湯,証闕。
桔梗白散証曰︰出濁唾腥臭、久久吐膿。
桔梗湯証曰︰出濁唾腥臭、久久吐膿。
排膿散,証闕。
以上四方,其用桔梗者,或三兩、或一兩、或三分、或二分。
上四方者,皆仲景之方也,而排膿湯,以桔梗為君藥也,不載其証。今乃歷觀其用桔梗諸方,或肺癰、或濁唾腥臭、或吐膿也。而以桔梗為君藥者,名為排膿,則其排膿也明矣。

[互 考]

排膿湯之証雖闕,而桔梗湯觀之,則其主治明矣。桔梗湯証曰︰出濁唾腥臭,久久吐膿。
仲景曰︰咽痛者,可與甘草湯,不差者,與桔梗湯也;是乃甘草者,緩其毒之急迫也。而濁唾吐膿,非甘草之所主,故其不差者,乃加桔梗也。由是觀之,腫痛急迫,則桔梗湯;濁唾吐膿多,則排膿湯。

[辨 誤]

排膿湯及散,載在《金匱》腸癰部。桔梗湯及白散,亦有肺癰之言。蓋腸癰肺癰之論,自古而紛如也。無有明辨,欲極之而不能也。人之體中,不可見也。故謂無肺癰腸癰者妄也,謂有肺癰腸癰者亦妄也。凡吐下臭膿者,其病在胸也,而為肺癰。其病在腹也,而為腸癰,其亦可也。治之之法,不為名所拘,而隨其証,是為仲景也。

[品 考]

桔梗 處處出焉。藥鋪所鬻者,淅而白潔,脫其氣味也,不可不擇焉。唯去其土泥,而不殺


主利水也。故能治小便自利、不利、旁治身煩疼、痰飲、失精眩冒、下利、喜唾。

[考 証]

天雄散,証闕(說在互考中)
以上一方,朮八兩。
桂子附子去枝加朮湯証曰︰小便自利。
麻黃加朮湯証曰︰身煩疼。
越婢加朮湯証曰︰一身面目黃腫、其脈沉、小便不利。
附子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四方,朮皆四兩。
桂枝去桂加苓朮湯証曰︰小便不利。
人參湯証曰︰喜唾。
桂枝人參湯証曰︰利下不止。
茯苓澤瀉湯,証不具也。(說在《類聚方》)
茯苓飲証曰︰心胸中有停痰宿水、自吐出水。
以上五方,朮皆三兩。

甘草附子湯証曰︰小便不利。
真武湯証曰︰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
苓薑朮甘湯証曰︰小便自利。
苓桂朮甘湯証曰︰小便自利。
苓桂朮甘湯証曰︰心下有痰飲,又云頭眩。
澤瀉湯証曰︰其人苦冒眩。
枳朮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茯苓戎鹽湯証曰︰小便不利。
以上七方,朮皆二兩。
五苓散証曰︰小便不利。
以上一方,朮十八銖,而三兩之例。

上歷觀此諸方,無論小便之變。其他曰飲、曰痰、曰身煩疼、曰喜唾、曰冒眩、亦皆水病也。凡小便不利而兼若証者,用朮而小便通,則諸証乃治。由是觀之,朮之利水也明矣。

[互 考]

天雄散。《金匱要略》載在桂枝加龍骨牡蠣湯條后,而不載其証。而李時珍作《本草綱目》曰︰此仲景治男子失精之方也。然則舊有此証,而今或脫也。男子失精、女子夢交,桂枝龍骨牡蠣湯主之。下當云:天雄散亦主之。以余觀之,時珍之見,而豈以朮、附為治失精夢交乎?此則觀于本草,可以知耳。夫失精夢交,水氣之變也,故以朮為主藥也。

《金匱要略》白朮附子湯,即《傷寒論中》桂枝附子去桂加朮湯,而分量減其半也。蓋朮別蒼白,非古也。故今稱方名,從《傷寒論》焉。《外台秘要》朮附湯,亦同方。而分量非古也,皆不可從焉﹗附子湯証,不具也。此方之于真武湯,倍加朮、附,以參代姜者也。而真武湯証,有小便不枳朮湯、桂薑棗草黃辛附湯,二方《金匱要略》所載。同其因與証,而不可別焉;今審其方劑,桂薑棗草黃辛附湯,其方合桂枝去芍藥,及麻黃、附子、細辛也。而桂枝去芍藥湯,主為則按︰所謂少陰病者,惡寒甚者也,故用附子。附子主惡寒也。依二湯之証推之,心下堅大而惡寒,發熱上逆者,桂薑棗草黃辛附湯主之。朮主利水也,是以心下堅大而小便不利者,枳朮湯主之。夫秦張之治疾也,從其証而不取因矣。因者,想像也,以冥冥決事,秦張所不取也,故其能治疾也。在方中其証矣,斯不知其方意,則未能中其証也。其知其方意,在知藥能也,能知藥能,而後始可與言方已。

[辨 誤]

《本事方》許叔微曰︰微患飲 三十年,后左下有聲、脅痛、食減、嘈雜、飲酒半杯即止,十數日必嘔酸水數升,暑月止右邊有汗,左邊絕無。自揣必有 囊,如水之有科臼,不盈科不行。但清者可行,而濁者停滯,無路以決之,故積至五六日必嘔而去。脾土惡濕,而水則流濕,莫若燥脾以去濕,崇土以填科臼,乃悉屏諸藥,只以蒼朮麻油大棗丸,服三月而疾除。自此常服,不嘔不痛,胸膈寬利,飲啖如故。為則按︰仲景用朮治水,而不雲去濕補脾也;許氏則以朮為去濕補脾,而不雲其治水。何其妄哉?許氏之病水變,故得朮能治也。

人雲許氏能治其濕痰,余戲之曰︰非許自能治其病,而朮能治許病也。何則?許氏之所說,以不可見為見,而以不可知為知也。空理惟依,古人則不然,有水聲吐水,則為水治之。是可知而知之,可見而見之實事。惟為此謂知見之道也,故有許氏之病者,用朮、附以逐其水,其效如神。嗚呼﹗仲景之為方也,信而有征。由是觀之,許之病已也,非許之功,而朮之功也。

[品 考]

朮 宗 曰︰古方及《本經》,止單言朮,而未別蒼白也。陶隱居言有兩種,而後人往往貴白朮而賤蒼朮也。為則曰︰華產兩種,其利水也,蒼勝于白,故余取蒼朮也。本邦所出,其


白頭翁

[考 証]

白頭翁湯証曰︰熱利下重。又曰︰下利欲飲水。

白頭翁加甘草阿膠湯証曰︰下利。
以上二方,白頭翁皆三兩。

夫仲景用白頭翁者,特治熱利,而他無所見矣。為則按︰若熱利渴而心悸,則用白頭翁湯也,加之血証,及急迫之証,則可用加甘草阿膠湯也。

[品 考]

白頭翁 和、漢無別。


卷中 黃連

主治心中煩悸也。旁治心下痞、吐下、腹中痛。

[考 証]

黃連阿膠湯証曰︰心中煩、不得臥。
以上一方,黃連四兩。
黃連湯証曰︰胸中有熱、腹中痛、欲嘔吐。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証曰︰吐下。
葛根黃連黃芩湯証曰︰利遂不吐。
白頭翁湯証曰︰下利欲飲水。
以上四方,黃連皆三兩。
大黃黃連瀉心湯証曰︰心下痞、按之濡。
瀉心湯証曰︰心氣不足。
附子瀉心湯証曰︰心下痞。
以上三方,黃連皆一兩,而亦三兩之例。

上歷觀此諸方,黃連治心中煩悸也明矣。故心中煩悸而痞者、吐者、利者、腹痛者,用此皆治也。此外用黃連一兩方多,其比餘藥分量差少,但舉心胸之微疾,不足取而征焉﹗故不枚舉也。

[互 考]

張仲景用黃連。其証與人參、茯苓,大同而小異。說在人參部。

黃連阿膠湯証曰︰心中煩。此方黃連為君,而有心中煩之証,斯可以見其主治矣。瀉心湯証曰︰心氣不足,而吐血衄血者,瀉心湯主之。既雲不足,又云瀉心,此後世論說之所由起也;然《千金方》不足作不定,斯仲景之古也。而不定者,煩悸之謂也。凡病心中煩悸、心下痞、按之濡者,用此湯皆治也。由是觀之,所謂不定者,煩悸之謂也。

[辨 誤]

夫萬物生於天也,故天命之謂性。性唯一也,其能亦唯一也,謂之良能。然其有多能者,性之所枝而岐也,非性之本也,謂之蠃能。人之眩蠃能,而謂性多能者多矣。余嘗讀本草,舉其主治甚多。夫主治也者,性之能也。一物一性,豈有此多能哉﹗今近取譬於人之多能乎?

夫人之性也,有任焉者,有清焉者,有和焉者,有直焉者,雖聖人不可移易也;而有多能焉,有無能焉,多能非求於天性之外而成焉,無能非求於天性之中而無焉。人其性而用之,則多能也,是善於用其性者也,非由天性而多能也,故天性任焉者,用而多能,則盡其性之任而已。任之外,無有其能也。清則清,和則和,直則直,從性之一而貫之,不可移易也。亦有學而修之,以成其多能者,若天性然,然非去性而然,亦與性成者也。此所以論於人之道,而非所以論于草根木皮也。夫善於用人性之能者若彼,而況于草根木皮乎?性之外,無有多能,而一草何多能之有?夫黃連之苦,治心煩也,是性之為能也,張仲景用焉,而治心下痞嘔吐,下利之証也,是性之所枝而岐也,故無心煩之狀者,試之無效。如心煩者,其應如響。仲景治心下痞,嘔吐下利,其方用黃連者甚多,斯亦可以征也。由是觀之,黃連主治心煩也,本草之謬也明矣。黃連之能多乎哉,不多也。

[品 考]

黃連 處處出焉,出於本邦越中者,為上品,世所謂加賀黃連是也。貪利之賈,成以郁金色之,不可不擇也,銼用。


黃芩

治心下痞也,旁治胸脅滿、嘔吐、下利也。

[考 証]

黃芩湯証曰︰自下利。
六物黃芩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証曰︰吐下。
小柴胡湯証曰︰胸脅苦滿。
大柴胡湯証曰︰心下痞硬、嘔吐而下利。
柴胡薑桂湯証曰︰胸脅滿、微結、心煩。
葛根黃連黃芩湯証曰︰利遂不止。
半夏瀉心湯証曰︰嘔而腸鳴、心下痞。
以上八方,黃芩皆三兩。
柴胡桂枝湯証曰︰微嘔、心下支結。
瀉心湯証曰︰心下痞。
附子瀉心湯証曰︰心下痞。
以上三方,黃芩或一兩,或一兩半,而亦三兩之例。

上歷觀此諸方,黃芩主治心下之病也。若嘔吐者,若下利者,有心下痞之証也,則得黃芩即治矣。其無此証者,終無效焉。無他,治心下痞也。

[互 考]

六經之言,則後人所攙入焉,故不取焉。以他例推之,心下痞、腹強急而下利者,此湯主之。為則每對若証,即用此湯,其應如響,學人審諸。

物黃芩湯,其証不具也。此方半夏瀉心湯,而去黃連、甘草加桂枝者也。張仲景用人參、黃芩也,於心下痞而硬者也。然則心下痞硬乾嘔下利者,此湯主之。其無此証,則終無效也。學人審諸。

[辨 誤]

世醫篤信本草。以芩、連為寒藥,其畏之也如虎野狼焉,不思之甚矣。夫本草論藥之寒熱溫涼,終不一定。彼以為溫,則是以為熱;甲以為寒,則乙以為涼。果孰是而孰非乎?蓋醫者之于用藥也,譬猶武夫用兵,武夫而畏兵,不可以為武夫也。醫亦然,毒藥各有其能,各主一病,苟有其証者而不用之,則終不治也。所以不畏焉,此而畏之,則何以醫為也?張仲景用黃芩也,治心下痞而已,無有他能。故心下痞,而嘔吐下利,則用之即治矣。世醫不深察,妄以為嘔吐下利之主藥,可悲也夫﹗

[品 考]

黃芩 處處出焉。出漢土者,此為上品也;出朝鮮者次之。出本邦者,下品也。銼用。


柴胡

主治胸脅苦滿也。旁治寒熱往來、腹中痛、脅下痞硬。

[考 証]

小柴胡湯証曰︰胸脅苦滿、往來寒熱。又云︰腹中痛。又云︰脅下痞硬。
柴胡加芒硝湯証曰︰胸脅滿。
柴胡去半夏加栝蔞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柴胡薑桂湯証曰︰胸脅滿、微結。又云︰往來寒熱。
大柴胡湯証曰︰心下急、郁郁微煩。又曰︰往來寒熱。又曰︰心下滿痛。
以上五方,柴胡皆八兩。
柴胡桂枝湯証曰︰心下支結。
以上一方,柴胡四兩而八兩之例。

上歷觀此諸方,柴胡主治胸脅苦滿也。其他治往來寒熱、或腹中痛、或嘔吐、或小便不利,此一方之所主治。而非一味之所主治也。為則按︰《傷寒論》中,寒熱、腹痛、嘔吐、小便不利,而不用柴胡者多矣。胸脅苦滿而有前証,則柴胡主焉。此可以見柴胡之所主治也。

[互 考]

柴胡去半夏加栝蔞湯,其証不具也。以渴,故代半夏以栝蔞也。今試諸世所謂瘧疾,胸脅苦滿而渴者,甚有效焉。其無有胸脅苦滿証,則終不知也。然則胸脅苦滿証,其脫也明矣。

[辨 誤]

《本草綱目》柴胡部中,往往以往來寒熱為其主治也。夫世所謂瘧疾,其寒熱往來也劇矣;而有用柴胡而治也者,亦有不治也者。於是質之仲景氏之書,其用柴胡也,無不有胸脅苦滿之証。今乃施諸胸脅苦滿而寒熱往來者,其應猶響之于聲。非直瘧也,百疾皆然。無胸脅苦滿証者,則用之無效焉。然則柴胡之所主治,不在彼而在此。

[品 考]

柴胡 處處出焉。本草以產於銀州銀縣者為上品也。本邦藥鋪所鬻者有二品。曰鐮倉柴胡,曰河原柴胡也。蓋河原柴胡者,非柴胡之種也,不可用焉。鐮倉柴胡者尤佳,去鬚及頭,以粗布指拂拭之,銼而用焉。雷 、陳子承,稱柴胡香氣甚矣。而本邦之產,比諸產漢土者,形狀則同,氣味則薄,因稽諸說。嫩則香美也,老則不也。張元素曰︰氣味俱清,故今用鐮倉柴胡也。


貝母

主治胸膈鬱結、痰飲也。

[考 証]

桔梗白散証曰︰時出濁唾腥臭,久久吐膿。
以上一方,貝母三分。
仲景氏用貝母也,特此一方已然。考之本草,古人用貝母,主治鬱結痰飲,旁治咳嗽、乳汁不下也。乃與仲景氏治濁唾腥臭,其歸一也已。其功于桔梗,大同而小異也。

[品 考]

貝母 用自漢土來者也,銼用焉。今本邦間亦出焉,不異于漢土產也。


細辛

主治宿飲停水也。故治水氣在心下而咳滿、或上逆、或脅痛。

[考 証]

小青湯証曰︰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
苓甘五味薑辛湯証曰︰咳、胸滿。
以上二方,細辛皆三兩。
麻黃附子細辛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大黃附子湯証曰︰脅下偏痛。
桂薑草棗黃辛附湯証曰︰心下堅大如盤、邊如旋杯。
以上三方,細辛皆二兩。

上歷觀此諸方。其咳者,上逆者,胸滿者,脅痛者,心下堅大者,胸脅心下宿飲停水而所致也,用細辛則水飲去,而其証已。可以見其所主治也。

[互 考]

麻黃附子細辛湯條,特雲少陰病反發熱,而不舉余証。為則按︰六經也者,是後人之攙入,而非仲景之古也。所謂少陰病者,蜷臥、小便清利也。蜷臥者,惡寒甚也。惡寒者,水病也;仲景氏之治惡寒也,其用附子者居多。又其言曰︰朮、附並走皮中逐水氣也。由是觀之,惡寒之為水氣也明矣。其喘而惡寒,有痰飲之變者,此方主之。桂薑草棗黃辛附湯証,不具也。說在朮條下,故不複贅焉。

[辨 誤]

今之為醫者,其用藥也,瞑眩則栗,遽轉其方,何無特操之甚也。書曰︰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余每讀書到於此,未嘗不廢書抵掌而歡。聖哲之言,信而有征也。仲景之為方也,亦有征矣﹗請舉其一二。苓甘五味薑辛夏湯條曰︰咳滿即止,而更複渴、沖氣複發者,以細辛乾薑也。而仍用細辛乾薑,此非審知此毒,而治此疾者,孰能之為?嗚呼﹗仲景哉﹗朮附湯條曰︰其人如冒狀,勿怪。即是朮附並走皮中逐水氣,未得除故耳,此亦瞑眩之謂也。夫欲為仲景氏者,其要在知藥之瞑眩,而疾乃瘳焉。而後就其方法,審其藥功而已。為則從事於此,審試諸藥,本草所謂大毒者,其不徹疾也,不瞑眩。所謂無毒者,亦中肯綮也,必瞑眩。瞑,眩也,疾斯瘳也;余未見藥弗瞑眩,而疾之為瘳者也。嗚呼﹗聖哲之言,信而有征哉﹗學人思諸。

[品 考]

細辛 本邦稱云:真細辛者,即是也,洗去塵土,銼而用之,藥鋪間以杜衡充細辛也。不可不辨矣。


當歸芎

仲景之方中,用當歸、芎 者,其所主治,不可的知也。今不敢鑿從成方而用焉,是闕如之義也。

[辨 誤]

本草以當歸、芎 治血,為產後要藥。為則按︰仲景氏治血方中,無此二藥者多。而治他証之方中,亦有此二藥。如奔豚湯、當歸羊肉湯、酸棗仁湯類是也。由是觀之,不可概為治血之藥也。

[品 考]

當歸 江州伊芳 山所產。其味辛、同漢土所產。而和州所產味甘,此以糞土培養之者也,不可用矣。孫思邈曰︰無當歸,以芎 代之。今試嘗和州當歸,其味大不似芎 也。伊芳 當歸則似焉,故用之也。

芎 出本邦豐后州者上品也。


芍藥

主治結實而拘攣也。旁治腹痛頭痛、身體不仁、疼痛腹滿、咳逆下利腫膿。

[考 証]

桂枝加芍藥湯証曰︰腹滿時痛。
小建中湯証曰︰腹中急痛。
桂枝加大黃湯証曰︰大實痛。
以上三方,芍藥皆六兩。

枳實芍藥散証曰︰腹痛煩滿。
排膿散,証闕。(說在類聚方)
以上二方,芍藥一方等分,一方六分。

芍藥甘草湯証曰︰腳攣急。
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証曰︰身疼痛。
芎歸膠艾湯証曰︰腹中痛。
以上三方,芍藥皆四兩。

芍藥甘草附子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一方,芍藥三兩,而亦四兩之例。

小青龍湯証曰︰咳逆。
大柴胡湯証曰︰心下滿痛。又曰︰嘔吐而下利。
附子湯証曰︰身體痛。
真武湯証曰︰腹痛。又云︰沉重疼痛、自下利。又云︰咳。
桂枝湯証曰︰頭痛。又曰︰身疼痛。
烏頭湯証曰︰歷節不可屈伸疼痛。又曰︰拘急。
黃耆桂枝五物湯証曰;身體不仁。
以上七方,芍藥皆三兩。

黃芩湯証曰︰自下利。
柴胡桂枝湯証曰︰肢節煩疼。
以上二方,用芍藥,或二兩,或一兩半。而亦三兩之例。

上歷觀此諸方,曰腹痛、曰頭痛、曰腹滿、曰咳逆、曰下利、曰排膿、曰四肢疼痛、曰攣急、曰身體不仁,壹是皆結實而所致也。其所謂痛者,拘急也。若夫桂枝加芍藥湯、小建中湯、桂枝加大黃湯,皆以芍藥為主藥,而其証如此。由是觀之,主治結實而拘攣也明矣。

[互 考]

小建中湯,《傷寒論》不備其証。是以世醫不獲方意,以為補劑,故其所施也,竟無效焉?為則按︰此方出自芍藥甘草湯,故主治諸病腹拘急而痛者也,學人正焉。芍藥甘草附子湯,其條特舉惡寒之証,此附子之所主也,而脫芍藥、甘草之所主治也。其用甘草者,治毒急迫也。其用芍藥者,治拘攣也。然則拘攣急迫而惡寒者,此湯主之。

真武湯、附子湯,特有生薑、人參之異。而所主治,則頗異也。真武湯,苓芍為主。而附子

[辨 誤]

朱震亨曰︰產後不可用芍藥,以其酸寒伐生發之氣也。李時珍曰︰白芍藥益脾,能於土中瀉木,產後肝血已虛,不可更瀉,故禁之。夫酸寒之藥,蓋不少矣。何獨避芍藥之為?世醫雷同其說,不思之甚矣。諸藥皆毒,毒而治毒,毒而不用毒,何治之有?《金匱要略》曰︰產後腹痛,枳實芍藥散主之。《千金方》曰︰產後虛羸、腹中刺痛、當歸建中湯主之。此皆芍藥主藥,而用之于產後也。且也張仲景芍藥甘草湯、芍藥甘草附子湯、桂枝加芍藥湯,皆以芍藥為主,而於血証無毫關涉焉,特治結實而拘攣已。若乃酸寒伐生發之氣,及瀉木之說,此鑿空之論,而非疾醫之用也。

[品 考]

芍藥 其種有二︰曰木芍藥也,曰草芍藥也。木芍藥是其真也,花容綽約,亦可愛也,余取之矣;服食家言,白花勝赤花,嘗試其功,赤白惟均也。服食家之說,不可從矣。草芍藥,世所謂宇多芍藥也,不可用矣。


牡丹皮

仲景之方中,桂枝茯苓丸、八味丸、大黃牡丹皮湯,以上三方,雖有牡丹皮,而不以為主藥也。如此之類,皆從其全方之主治而用之,如征姑闕焉,以俟之後君子也。

[品 考]

牡丹皮 和、漢同。


茵陳蒿

主治發黃也。

[考 証]

茵陳五苓散証曰︰黃膽。
茵陳蒿湯証曰︰心胸不安、久久發黃。
以上二方茵陳蒿,一方六兩,一方十分。
上觀此二方,茵陳蒿治發黃也明矣。

[互 考]

或問曰︰發黃之証,治之之方,其不用茵陳蒿者,間亦有之,如何?答曰︰發黃、小便不利、或渴無餘証者,茵陳五苓散主之。發黃、大便不通者,茵陳蒿湯主之。若乃一身盡黃、腹脹、大便必黑、時溏者,硝礬散主之。發黃、心中懊憹,柏子大黃豉湯。發黃、腹滿、小便不利,大黃硝石湯。發黃、頭痛惡風自汗出,桂枝加黃耆湯。發黃嘔逆,小半夏湯主之。

發黃、胸脅苦滿,小柴胡湯主之。發黃、腹中拘急,小建中湯主之。此皆隨証而異方也;仲景氏之于茵陳蒿,特用之于發黃,無他病者而已。

[辨 誤]

世之醫者,論黃膽為濕熱,其以黃為土色也。無益於治,此不可從矣。

[品 考]


仲景之方中,芎歸膠艾湯用艾,而非君藥也。是以其所主治也,不可得而知矣。芎歸膠艾湯,主治漏下下血也,今從其成方而用之。

[辨 誤]

《名醫別錄》曰︰艾可以灸百病。後人不審其証之可灸與否,一概行之,故罹其害也,蓋不鮮矣。醫者見之,以為不候寒熱之過也,不審可否,則固已失之矣。論寒熱,亦未為得也。灸者所以解結毒也,若夫毒著脊上,藥之不知,下之不及,就其所著而灸之,其毒轉而走腹,而後藥之為達也。臨其可灸之証也,我不終問其寒熱,而未有逢其害焉。有灸而發慼A 是毒動也,世醫以為灸誤,非也。余于若証,灸而不止,其毒之散也,其熱亦止,此即所謂瞑眩而瘳者也。凡艾之為用也,灸之與煎,其施雖異,而以其一物也。偶爾言及焉,灸家言,禁穴頗多,余家不言之,一從《靈樞》,以結毒為 也。大凡灸不止一日,乃至五日七日,以多日為有效矣。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我未見其能治者也。

[品 考]

艾 處處出焉。所賣者,雜它物可正焉。


麻黃

主治喘咳、水氣也。旁治惡風、惡寒、無汗、身疼骨節痛、一身黃腫。

[考 証]

麻黃湯証曰︰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
甘草麻黃湯証曰︰裡水。
麻黃醇酒湯証曰︰黃膽。
以上三方,麻黃四兩,或三兩,而為君藥。

大青龍湯証曰︰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
越婢湯証曰︰惡風、一身悉腫。
越婢加朮湯証曰︰一身面目黃腫。
越婢加半夏湯証曰︰其人喘、目如脫狀。
以上四方,麻黃皆六兩。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証曰︰汗出而喘。
牡蠣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二方,麻黃皆四兩。

葛根湯証曰︰無汗惡風。
小青龍湯証曰︰心下有水氣、咳而微喘。
烏頭湯証曰︰歷節疼痛。
以上三方,麻黃皆三兩。

麻黃附子甘草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麻黃附子細辛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二方,麻黃二兩。

上歷觀此數方。麻黃主治喘咳、水氣也明矣;故其証而惡風惡寒、無汗身疼、骨節痛、一身黃腫者,用麻黃皆治也。

[互 考]

甘草麻黃湯、麻黃醇酒湯。唯雲裡水黃膽,而不審其証。為則按︰黃家兼有喘咳。惡寒骨節痛之証者,麻黃之所主治也。

牡蠣湯,此甘草麻黃湯而加牡蠣蜀漆方也;牡蠣治動氣,蜀漆主逐水,然則世所謂瘧疾,動麻黃附子甘草湯、麻黃附子細辛湯二方,其條所謂少陰病者,惡寒甚也,而有無汗之証,故用麻黃也。

[辨 誤]

甚矣世醫之怖麻黃也。其言曰︰吾聞之麻黃能發汗,多服之則漉漉汗出不止,是以不敢用焉。惡是何言也?譬怯者之于妖怪,足未嘗踏其境,而言某地真出妖怪也。為則嘗試麻黃之效,可用之証而用之,汗則出焉。雖當夏月而無漉漉不止之患,仲景氏言服麻黃后,覆取微似汗,宜哉,學人勿以耳食而飽矣。

[品 考]

麻黃 本邦之產未聞,而亦有形狀相似者,是木賊而非麻黃也。朱震亨、李時珍言其與麻黃同功,則學人試可乃已。甄權曰︰根節止汗,試之無效也,不可從矣。仲景氏曰︰先煮麻黃去上沫,今漢舶所載而來者,煮之無上沫,共諸藥煮之而可也。


地黃

主治血証及水病也。

[考 証]

八味丸証曰︰小腹不仁。又曰︰小便不利。
以上一方,地黃八兩。

芎歸膠艾湯証曰︰漏下。又曰︰下血。
以上一方,地黃六兩。

三物黃芩湯証曰︰在草蓐自發露、得風、四肢苦煩熱。
以上一方,地黃四兩。

上歷觀此三方,主治血及水、而不及其他也。

[互 考]

芎歸膠艾湯、三物黃芩湯、八味丸,皆以地黃為君藥。而二方言血証,一方言小便不利。

膠艾湯方中,除地黃之外,有阿膠、當歸、芎 ,均是治血藥也。三物黃芩湯,去地黃,則其餘無治血藥品也。由是觀之,古人用地黃,並治血証水病也,核焉,且也施治之法不別血之與水亦明矣。

[辨 誤]

夫水之與血,其素同類也。亦唯赤則謂之血,白則謂之水耳。余嘗讀《內經》曰︰汗者,血之餘也。問曰︰血之餘,而汗白者何也?答曰︰肺者,主皮毛也,肺色白也,故汗白也。

此本於陰陽五行,而有害于疾醫之道也。疾醫之道,殊乎亡也?職斯之由,可悲也哉﹗夫汗之白也,血之赤也。其所以然,不可得而知也。刃之所觸,其創雖淺,血必出也。暑熱之酷,衣被之濃,汗必出也。壹是皆歷皮毛而出者,或為汗、或為血、故以不可知為不可知,置而不論,唯其毒所在而致治焉,斯疾醫之道也。後世之醫者,以八味丸為補腎劑,何其妄也?

張仲景曰︰腳氣上入,少腹不仁者,八味丸主之;又曰︰小便不利者;又曰︰轉胞病,利小便則愈;又曰︰短氣有微飲,當從小便去之。壹是皆以利小便為其功。書云:學于古訓乃有獲。嗚呼﹗學于古訓,斯有獲藥功矣。

[品 考]

地黃 本邦處處出焉。其出和州者最多,而與出漢土者無異也,充實為佳。藏器曰︰《本經》不言生乾蒸乾。《別錄》云:生地黃者,乃新掘鮮者是也;李時珍曰︰熟地黃,乃後人複蒸晒者,諸家本草,皆謂乾地黃為熟地黃。而今本邦藥鋪,以乾地黃為生地黃,非也。乾者,燥乾之謂,如乾薑是也。生者,新鮮之名,如生薑是也。故古人言生地黃,則必言汁,言之順也,豈有乾而有汁者哉?仲景氏之所用,生乾二品而已。其熟雲者,後世之為也,不可用矣。


葶藶

主治水病也,旁治肺癰結胸。

[考 証]

葶藶大棗湯証曰︰肺癰、胸滿脹、一身面目浮腫。
以上一方,葶藶搗丸如彈丸大。

大陷胸丸証曰︰結胸。
以上一方,葶藶半升。

己椒藶黃丸証曰︰腸間有水氣。
以上一方,葶藶一兩。

大陷胸丸,則水利而疾愈,然則葶藶之治水也明矣。

[互 考]

或問曰︰葶藶大棗湯、桔梗湯、桔梗白散,同治肺癰,而異其方,何也?為則答曰︰用桔梗之証,濁唾腥臭,久久吐膿者也。用葶藶之証,浮腫清涕,咳逆喘鳴者也。故因其見証而處方,不為病名所絆,斯為得也。

《淮南子》曰︰葶藶愈脹。為則按︰脹是水病也。

[品 考]

葶藶 有甜苦二種。而甜者不中用焉,本邦未出苦葶藶也。或曰︰關以東間有之。


大黃

主通利結毒也,故能治胸滿、腹滿、腹痛。及便閉、小便不利,旁治發黃、瘀血、腫膿。

[考 証]

大陷胸湯証曰︰從心下至少腹、硬滿而痛。
以上一方,大黃六兩。
小承氣湯証曰︰腹微滿、大便不通。
濃朴三物湯証曰︰痛而閉者。
大黃甘遂湯証曰︰少腹滿、如敦狀、小便微難。
大承氣湯証曰︰腹滿痛者。
大黃硝石湯証曰︰黃膽、腹滿、小便不利。
桃核承氣湯証曰︰少腹急結。
大黃牡丹湯証曰︰少腹腫痞。
大黃甘草湯,証不具也。
調胃承氣湯証曰︰腹脹滿。又曰︰大便不通。
以上九方,大黃皆四兩。

大黃附子湯証曰︰脅下偏痛。
抵當湯証曰︰少腹硬滿。
大黃黃連瀉心湯証曰︰心下痞、按之濡。
桂枝加大黃湯証曰︰大實痛。
以上四方,大黃或三兩、或二兩、一兩。而亦四兩之例。

上歷觀此諸方。張仲景氏用大黃者,特以利毒而已。故各陪其主藥,而不單用焉。合濃朴、枳實,則治胸腹滿。合黃連,則治心下痞。合甘遂、阿膠,則治水與血。合水蛭、虻蟲、桃仁,則治瘀血。合黃柏、梔子,則治發黃。合甘草,則治急迫。合芒硝,則治堅塊也。學者審諸,仲景方中用大黃者,不止于茲,而以其用之之征,顯然著明于茲,故不複游贅也。

[辨 誤]

世醫之畏大黃也,不啻如蛇蠍。其言曰︰凡用大黃者,雖病則治乎損內而死。切問而無其人,此承本草之訛而吠聲者也,非耶﹗仲景氏用下劑,其亦多矣。可見大黃,攻毒之干莫也。今也畏其利,而用鉛刀,宜哉不能斷沉 也。雖大下之後,仲景氏未嘗補也,亦可以見損內之說妄矣。凡藥劑之投,拔病之未及以斷其根,則病毒之動,而未能爽快,仍貫其劑也。毒去而後爽快,雖千萬人亦同。世醫素畏下劑,故遽見其毒未去也,以為元氣虛損,豈不亦妄哉?

[品 考]

大黃 漢土產,有兩品,黃色而潤實者為良,所謂錦紋大黃也,本邦近者有稱漢種大黃者也


大戟

主利水也,旁治掣痛咳煩。

[考 証]

十棗湯証曰︰引脅下痛。又曰︰咳煩。

[互 考]

淮南子曰︰大戟去水。

[品 考]

大戟 漢產有兩品,綿大戟為良也,本邦之產,其效較劣。


甘遂

主利水也,旁治掣痛咳煩、短氣、小便難、心下滿。

[考 証]

十棗湯証曰︰引胸下痛、乾嘔、短氣。又曰︰咳煩。

大黃甘遂湯証曰︰小便微難。

甘遂半夏湯証曰︰雖利、心下續堅滿。

大陷胸湯証曰︰短氣躁煩。又曰︰心下滿而硬痛。
以上四方,其用甘遂,或三枚,或二兩,或一錢也。
為則按︰芫花、大戟、甘遂,同是利水,而甘遂之效最勝矣。

[品 考]

甘遂 漢產為勝,本邦所產,其效較劣。


附子

主逐水也;故能治惡寒、身體四肢及骨節疼痛,或沉重,或不仁,或厥冷,而旁治腹痛、失精、下利。

[考 証]

大烏頭煎証曰︰繞臍痛,若發,則自出汗、手足厥冷。

烏頭湯証曰︰歷節疼痛、不可屈伸。

烏頭桂枝湯証曰︰腹中痛、逆冷、手足不仁。
以上三方,烏頭皆五枚而為君藥也。

桂枝附子湯証曰︰身體疼痛、不能自轉側。

桂枝附子去桂加朮湯証曰︰前証而小便不利。

大黃附子湯証曰︰脅下偏痛。

天雄散,証闕。(說在朮部)
以上四方,附子皆三枚。

桂枝甘草附子湯証曰︰疼煩不得伸屈。

附子湯証曰︰背惡寒。又曰︰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
以上二方,附子皆二枚。

四逆湯証曰︰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又曰︰手足厥冷。

真武湯証曰︰腹痛。又曰︰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

桂枝加附子湯証曰︰四肢微急、難以伸屈。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証曰︰惡寒。

附子粳米湯証曰︰切痛。

麻黃附子甘草湯,証不具也。(說在麻黃部)

麻黃附子細辛湯,証不具也。(說在細辛部)

附子瀉心湯証曰︰惡寒。

桂薑草棗黃辛附湯,証不具也。(說在朮部)
以上九方,附子皆一枚。

上歷觀此諸方,其証一是皆水病也。桂枝附子去桂加朮湯條曰︰一服覺身痺;半日許再服,三服都盡,其人如冒狀,勿怪;即是朮附並走皮中逐水氣,未得除故耳。烏頭桂枝湯條曰︰初服二合,不知,即服三合,又不知,複加至五合。其知者,如醉狀。得吐者,為中病也。此二者,言附子逐水瞑眩之狀也。凡附子中病,則無不瞑眩。甚者脈絕色變,如死人狀。頃

[互 考]

凡附子、大戟、甘遂之類,同逐水氣。而其用之也,隨毒所在。附子主水氣,而骨節及身體桂枝加附子湯,附子一枚。桂枝附子湯,附子三枚。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用附子一枚。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者,用附子三枚。隨其痛劇,易附子亦有多少。則附子之功,可得而知也。

《本草綱目》曰︰天雄散,治失精。其說曰︰暖水臟益精,誤矣。仲景以天雄逐水耳。精也

[辨 誤]

《本草綱目》曰︰附子性大熱。又云︰大溫。夫味之辛酸苦甘鹹,食而可知也。性之寒熱溫涼,嘗而不可知也。以不可知也為知,一測諸臆,其說紛紛,吾孰適從。夫仲景用附子以逐水為主,而不拘熱之有無也。若麻黃附子細辛湯、大黃附子湯,其証豈得謂之無熱乎?學人察諸。

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有是哉?今所謂中風者,非古所謂中風也。仲景氏曰︰頭痛發熱、惡風有汗者,名曰中風。今所謂中風,則肢體不遂者而其說 於《金匱要略》及《千金》效也,而設一論。更建曰︰類中風。蓋類也者,類似也。而《金匱》、《千金》之所謂中風,豈類《傷寒論》之所謂中風乎?不類也,宜其不得其治也。為則朝夕苦思,參考仲景氏之方,今所謂中風者,身體疼痛不仁,而往往附子之証也,今舉一二而征焉。烏頭桂枝湯証曰︰手足不仁、身疼痛也。去桂加朮湯証曰︰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桂枝加附子湯証曰︰四肢微急、難以屈伸。今有此証而用此方,無一不中。中則瞑眩,疾乃瘳。吾故曰︰今所謂中風者,非古所謂中風。而仲景氏用附子劑者也,不可不知矣。

[品 考]

附子 今用本邦之烏頭也。出於奧州南部津輕松前者,是為上品。今漢客來鬻者,鹽藏而非自然之物也,其功能不與古人所論同也。李時珍曰︰及一兩者難得,但得半兩以上者皆良。今漢客來鬻者,大及二兩,小不下半兩。本邦之烏頭,與時珍所說,其輕重只同;而其效與古人之所用,亦只同也。於是乎吾不用彼而用此也。《博物志》曰︰烏頭、附子、天雄,一物也。《廣雅》曰︰奚毒附子也。一年為側子,二年為烏喙,三年為附子,四年為烏頭,五年為天雄。為則按︰其效皆同,而後世辨別之不可從矣。銼用。


半夏

主治痰飲嘔吐也。旁治心痛、逆滿、咽中痛、咳悸、腹中雷鳴。

[考 証]

大半夏湯証曰︰嘔吐。
以上一方,半夏二升。
小半夏湯証曰︰嘔吐、谷不得下。
小半夏加茯苓湯証曰︰嘔吐。又云︰眩悸。
半夏濃朴湯証曰︰咽中如有炙臠。
以上三方,半夏皆一升。

半夏瀉心湯証曰︰嘔而腸鳴。
生薑瀉心湯証曰︰脅下有水氣、腹中雷嗚。
甘草瀉心湯証曰︰腹中雷鳴。又云︰乾嘔。
小柴胡湯証曰︰嘔。又云︰咳。又云︰心下悸。
大柴胡湯証曰︰嘔不止。
小青龍湯証曰︰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又曰︰吐涎沫。
葛根加半夏湯証曰︰嘔。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証曰︰乾嘔。
越婢加半夏湯証曰︰咳。
苓甘薑味辛夏湯証曰︰嘔。
栝蔞薤白半夏湯証曰︰心痛。
黃連湯証曰︰欲嘔吐。
附子粳米湯証曰︰腹中雷鳴。又云︰逆滿嘔吐。
小陷胸湯証曰︰結胸病,正在心下,按之則痛。
以上十四方,半夏皆半升。

半夏苦酒湯証曰︰咽中傷生瘡。
甘遂半夏湯証曰︰心下續堅滿。
以上二方,半夏十四枚,或十二枚,近半升。

半夏散証曰︰咽中痛。
半夏乾薑散証曰︰乾嘔吐逆、吐涎沫。
半夏麻黃丸証曰︰心下悸。
以上三方,半夏諸藥等分。

上歷觀此諸方,半夏主治痰飲嘔吐也明矣;其餘諸証,嘔而有痰者,一是皆半夏治焉。

[互 考]

嘔者,生薑主之。嘔而有痰者,半夏主之。
小半夏湯、五苓散,其所治大同而小異。小半夏湯治嘔吐有痰飲者,五苓散治嘔吐而小便不利也。
大半夏湯証,其載《金匱要略》者,蓋非古也。今從《外台秘要》之文。

[辨 誤]

余嘗讀《本草綱目》半夏條曰︰孕婦忌半夏,為其燥津液也;不思之甚矣。古語有之曰︰有不得用其藥。悲夫﹗夫妊娠者,人為而天賦也,故仲景氏無有養胎之藥。娩身之後亦然。故方其有疾而藥也,不建禁忌。故妊娠嘔吐不止者,仲景氏用乾薑人參半夏丸。余亦嘗治孕婦留飲掣痛者,與十棗湯數劑,及期而娩,母子不害也。古語所謂有故無損者,誠然誠然,孕婦忌半夏,徒虛語耳。

[品 考]

半夏 和、漢無別。銼用焉。世醫薑汁掣之。此因本草入毒草部。而恐畏其毒,遂殺其能者


芫花

主逐水也。旁治咳掣痛。

[考 証]

十棗湯証曰︰引脅下痛。又曰︰咳。

張仲景氏用芫花,莫過於十棗湯也。為則試服芫花一味,必大瀉水。則其逐水也明矣。

[辨 誤]

本草芫花條。慎微曰︰《三國志》云:魏初平中,有青牛先生常服芫花,年百餘歲,常如五六十。時珍曰︰芫花乃下品毒物,豈堪久服,此方外迂怪之言,不足信也。為則曰︰方外迂怪之說,固無論于疾醫之道也。下品毒物,豈堪久服,時珍過矣﹗時珍過矣﹗有病毒而毒藥以攻之,豈不堪久服邪?學人勿眩焉。

[品 考]

芫花 漢產為良。本邦亦出焉。本邦所產,今之所鬻者,頗多偽也,不可不正矣。本邦俗稱志計武志,是真芫花也。


五味子

主治咳而冒者也。

[考 証]

小青龍湯証曰︰咳。

苓桂五味甘草湯証曰︰時複冒。
以上二方,五味子皆半升。

上觀此二方。則五味子所主治也,咳而冒者明矣。

[互 考]

五味子、澤瀉,皆主治冒者,而有其別。五味子治咳而冒者,澤瀉治眩而冒者也。

[辨 誤]

余嘗讀本草,有五味子收肺補腎之言,是非疾醫之言也。原其為說,由五臟生克而來也。夫

[品 考]

五味子 朝鮮之產,是為上品,漢次之。本邦之產,其品稍劣,銼用。


栝蔞實

主治胸痺也,旁治痰飲。

[考 証]

小陷胸湯証曰︰結胸。

栝蔞薤白白酒湯証曰︰胸痺、喘息咳唾。

栝蔞薤白半夏湯証曰︰胸痺、不得臥。

枳實薤白桂枝湯証曰︰胸痺。
以上四方,栝蔞實皆一枚。

上歷觀諸方。其治胸痺及痰飲也明矣;所謂胸痺者,胸膈痞塞是也。

[互 考]

枳實薤白桂枝湯條曰︰胸痺云云。枳實薤白桂枝湯主之,人參湯亦主之。《金匱要略》,往喘息咳唾,則枳實薤白桂枝湯主之。胸痺而心下痞硬,則人參湯主之。此所以不可相代也,學人思諸。

[品 考]

栝蔞實 頌曰︰其形有正圓者,有銳而長者,功用皆同。今用世所謂玉章者,李時珍曰︰栝


葛根

主治項背強也。旁治喘而汗出。

[考 証]

葛根黃連黃芩湯証曰︰喘而汗出。(說在互考中)
以上一方,葛根半斤。

葛根湯証曰︰項背強。

葛根加半夏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桂枝加葛根湯証曰︰項背強。
以上三方,葛根皆四兩。

為則曰︰葛根主治項背強急也。葛根湯及桂枝加葛根湯,皆足以征焉。

[互 考]

葛根黃連黃芩湯,其用葛根最多,而無項背強急之証,蓋闕文也。施諸下利喘而汗出者,終葛根加半夏湯條曰︰太陽與陽明合病,此須疾醫之言也,不取焉。葛根湯証而嘔者,此方即主之也。

[品 考]

葛根 和、漢無異種。藥鋪所謂生乾者,是為良也。銼用。


防己

主治水也。

[考 証]

木防己湯証曰︰支飲。

防己茯苓湯証曰︰四肢腫。

防己黃耆湯証曰︰身重。又曰︰腫及陰。
以上三方,防己皆四兩。

己椒藶黃丸証曰︰腸間有水氣。
以上一方,防己一兩。

上歷觀此諸方,其治水也明矣,未見施諸他証者也。

[互 考]

木防己湯,人參為君,故治心下痞堅而有水者。防己茯苓湯,茯苓為君,故治四肢聶聶動而水腫者。防己黃耆湯,黃耆為君,故治身重汗出而水腫者。仲景氏用防己,未見以為君藥者也,而其治水也的然明矣。

[品 考]

防己 有漢木二種。余家用所謂漢防己者也。為則按︰木防己,出漢中者,謂之漢防己,譬如漢朮遼五味子也。後世岐而二之,其莖謂之木防己,可謂誤矣。余試用所謂木防己者,終無寸效。而所謂漢防己者,能治水也,於是斷乎用之。陶弘景曰︰大而青白色虛軟者好,墨點木強者不佳。李當之曰︰其莖如葛蔓延,其根外白內黃,如桔梗,內有黑紋,如車輻解者良。頌曰︰漢中出者,破之文作車輻解,黃實而香,莖梗甚嫩、苗葉小類牽牛。折其莖,一頭吹之,氣從中貫,如木通然。它處者青白虛軟,又有腥氣,皮皺,上有丁足子,名木防己。蘇恭曰︰木防己,不任用也。


香豉

主治心中懊憹也。旁治心中結痛及心中滿而煩也。

[考 証]

枳實梔子豉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梔子大黃豉湯証曰︰心中懊憹。
以上二方,香豉皆一升。

梔子豉湯証曰︰心中懊憹。又曰︰胸中窒。又曰︰心中結痛。

梔子甘草豉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梔子生薑豉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三方,香豉皆四合。

瓜蒂散証曰︰心中滿而煩。
以上一方,香豉一合。

上歷觀此諸方,其主治心中懊憹也明矣。

[互 考]

枳實梔子豉湯條,無心中懊憹証。為則按︰梔子大黃豉湯,此枳實梔子豉湯而加大黃者,而其條有心中懊憹之証;心中懊憹,固非大黃所主治也。然則枳實梔子豉湯條,其脫心中懊憹之証也明矣。梔子甘草豉湯、梔子生薑豉湯,是梔子豉東加味之方也。故每章之首。冠以若字焉。心中懊憹而少氣者,梔子甘草豉湯。心中懊憹而嘔者,梔子生薑豉湯,斯可以知已。

[辨 誤]

梔子豉湯方后,皆有一服得吐止後服七字,世醫遂誤以為吐劑,不稽之甚。為則試○特治心中懊憹耳,未嘗必吐也。且心中懊憹而嘔者,本方加用生薑其非為吐劑也,亦可以見矣。《傷寒論集注》曰︰舊本有一服得吐止後服七字,此因瓜蒂散中有香豉,而誤傳於此也。今

[品 考]

香豉 李時珍曰︰造淡豉法,用黑大豆二三斗,六月中淘淨,水浸一宿,瀝乾,蒸熟,取出攤席上,候微溫,蒿覆;每三日一看,候黃衣上遍,不可大過,取晒簸淨,以水拌之,乾濕得所,以汁出指間為準。安罐中,築實,桑葉蓋濃三寸,密封泥,於日中晒七日,取出,曝乾


澤瀉

主治小便不利冒眩也。旁治渴。

[考 証]

澤瀉湯証曰︰心下有支飲、其人苦冒眩。
五苓散証曰︰小便不利、微熱消渴。
以上二方,以澤瀉為君藥。澤瀉湯,澤瀉五兩,五苓散一兩六銖半。

茯苓澤瀉湯証曰︰吐而渴欲飲水。
以上一方,澤瀉四兩。

八味丸証曰︰小便不利。又曰︰消渴、小便反多。
以上一方,澤瀉三兩。

豬苓湯証曰︰渴欲飲水、小便不利。
以上一方,澤瀉一兩。

牡蠣澤瀉散証曰︰從腰以下有水氣。
以上一方,用澤瀉與餘藥等分。茯苓澤瀉湯以下四方,以澤瀉為佐藥也。

上歷觀此諸方,澤瀉所主治也,不辨而明矣。

[互 考]

澤瀉、五味子,同治冒而有其別也。說見於五味子部中。

[辨 誤]

陶弘景曰︰澤瀉久服則無子。陳日華曰︰澤瀉催生,令人有子。李時珍辨之,其論詳於《本草綱目》。夫懷孕,婦人之常也,而有病不孕,故其無病而孕者,豈其藥之所能得失乎?三子不知此義,可謂謬矣。余嘗治一婦人,年三十有餘,病而無子,有年于茲。諸醫無如之何,余為診之。胸膈煩躁、上逆而渴,甚則如狂,乃與石膏黃連甘草湯,並以滾痰丸服之。

周歲,諸証盡愈。其父大喜,以語前醫。前醫曰︰治病則可,而不仁也。曰︰何謂也?曰多服石膏,無子也,是絕婦道也。非不仁而何?其父愕然,招余詰之。余答曰︰醫者掌疾病者也。而孕也者,人為而天賦,醫焉知其有無哉?且彼人之言,子何不察焉?彼人療之十有三年,而不能治之,彼豈豫知其來者乎?其父曰︰然。居頃之,其婦人始孕也。彌月而娩,毋子無

[品 考]

澤瀉 本邦仙台所出者,是為良也。銼用。


薏苡仁

主治乳腫也。

[考 証]

薏苡附子散,証不具也。
以上一方,薏苡仁十五兩。

薏苡附子敗醬散証曰︰腹皮急、按之濡、如腫狀。
以上一方,薏苡仁十分。

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証不具也。
以上一方,薏苡仁半兩。

[互 考]

薏苡附子散,証不具也,而薏苡附子敗醬散,言如腫狀,則主治浮腫明矣;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亦就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而去石膏加薏苡,則用之于咳喘浮腫可也。

[品 考]

薏苡仁 和、漢無別,田野水邊,處處多有焉,本交趾之種,馬援載還也,本邦有二,其殼濃,無芽,以為念經數珠,不中用藥也。有芽尖而殼薄,即意苡也,俗傳其種弘法師之所將來也,因號弘法麥。


薤白

主治心胸痛而喘息咳唾也,旁治背痛、心中痞。

[考 証]

栝蔞薤白白酒湯証曰︰喘息、咳唾、胸背痛。
枳實薤白桂枝湯証曰︰胸痺、心中痞。
以上二方,薤白皆半升。

栝蔞薤白半夏湯証曰︰心痛徹背。
以上一方,薤白三兩。

上歷觀此三方,薤白所主治也,不辨而明矣。

[品 考]

薤白 有赤白二種,白者為良。李時珍曰︰薤葉狀似韭,韭葉中實而扁,有劍脊,薤葉中空,似細蔥葉而有棱,氣亦如蔥,二月開細花,紫白色,根如小蒜,一本數顆,相依而生;五


乾薑

主治結滯水毒也。旁治嘔吐嗽、下利厥冷、煩躁腹痛、胸痛腰痛。

[考 証]

大建中湯証曰︰心胸中大寒、痛嘔不能飲食。
苓薑朮甘湯証曰︰身體重、腰中冷。又云︰腰以下冷痛。
半夏乾薑散証曰︰乾嘔吐逆、吐涎沫。
以上三方,乾薑或四兩,或諸藥等分。

人參湯証曰︰喜唾。又曰︰心中痞。
通脈四逆湯証曰︰下利清穀。又曰︰手足厥逆。又云︰乾嘔。
小青龍湯証曰︰心下有水氣、乾嘔。又云︰咳。
半夏瀉心湯証曰︰嘔而腸鳴。
柴胡薑桂湯証曰︰胸脅滿。又云︰心煩。
黃連湯証曰︰腹中痛欲嘔吐。
苓甘五味薑辛湯証曰︰咳胸滿。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証曰︰吐下。
六物黃芩湯証曰︰乾嘔下利。
以上九方,乾薑皆三兩。

梔子乾薑湯証曰︰微煩。
甘草乾薑湯証曰︰厥,咽中乾、煩躁吐逆。
乾薑附子湯証曰︰煩躁、不得眠。
以上三方,乾薑二兩、一兩,而四兩之例。

四逆湯証曰︰下利清穀。又曰︰手足厥冷。
以上一方,乾薑一兩半,而三兩之例。

桃花湯証曰︰下利。
乾薑人參半夏丸証曰︰嘔吐不止。
以上二方,乾薑一兩,而三兩之例。

上歷觀此諸方,其嘔吐者,咳者、痛者、下利者之等,壹是皆水毒之結滯者也。

[互 考]

孫思邈曰︰無生薑,則以乾薑代之。以余觀之,仲景氏用生薑、乾薑,其所主治,大同而小異;生薑主嘔吐,乾薑主水毒之結滯者也,不可混矣。

[辨 誤]

本草以乾薑為大熱,於是世醫皆謂四逆湯方中,薑、附熱藥也,故能溫厥冷,非也。按厥冷者,毒之急迫也,故甘草以為君,而薑、附以為佐,其用薑、附者,以逐水毒也。何熱之有?京師二條路白山街,有嘉兵衛者,號近江鋪,其男年始十有三,一朝而下利,及至日午,無知其行數,於是神氣困冒,醫為獨參湯與之。及至日晡所,手足厥冷,醫大懼,用薑、附益多,而厥冷益甚,諸醫皆以為不治。余為診之,百體無溫、手足擗地、煩躁而叫號、如有腹痛之狀、當臍有動、手不可近。余乃謂曰︰是毒也﹗藥可以治焉。知其死生,則我不知之也;雖然,今治亦死,不治亦死,等死,死治可乎?親戚許諾。乃與大承氣湯,(一帖之重十二錢)一服。不知,複與,厥冷則變為熱、三服而神色反正,下利減半。服十日所,諸証盡退。由是觀之醫之于事知此藥,解此毒耳。毒之解也,厥冷者溫,大熱者涼。若以厥冷複常為熱藥,則大黃、芒硝,亦為熱藥乎?藥物之寒熱溫涼不可論,斯可以知已。

[品 考]

乾薑 本邦之產有二品,曰乾生薑、曰三河乾薑。所謂乾生薑者,余家用之。所謂三河乾薑者,余家不用之。


杏仁

主治胸間停水也。故治喘咳,而旁治短氣結胸、心痛、形體浮腫。

[考 証]

麻黃湯証曰︰無汗而喘。
以上一方,杏仁七十個。

苓甘薑味辛夏仁湯証曰︰形腫者,加杏仁。
以上一方,杏仁半斤。

茯苓杏仁甘草湯証曰︰胸中氣塞短氣。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証曰︰喘。
桂枝加濃朴杏子湯証曰︰喘。
以上三方,杏仁皆五十個。

大青龍湯証曰︰咳喘。
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証不具也。(說在《類聚方》)
以上二方,杏仁四十個,二兩而五十個之例。

大陷胸丸証曰︰結胸者,項亦強。
走馬湯証曰︰心痛。
以上二方,杏仁諸藥等分。

上歷觀此諸方,杏仁主治胸間停水也明矣。

[互 考]

杏仁、麻黃,同治喘,而有其別。胸滿,不用麻黃。身疼,不用杏仁。其二物等用者,以有胸滿身疼二証也。《金匱要略》曰︰胸痺云云,茯苓杏仁甘草湯主之,橘枳薑湯亦主之。

為則按︰胸痺短氣、筋惕肉 、心下悸者,茯苓杏仁甘草湯主之。胸痺嘔吐呃逆者,橘皮枳實生薑湯主之。二方治一証,非古之道也。栝蔞實條,既辨明之,今不贅于茲也。

[品 考]

杏仁 和、漢無異品也。製之之法,去皮不去尖。


大棗

主治攣引強急也。旁治咳嗽、奔豚、煩躁、身疼、脅痛、腹中痛。

[考 証]

十棗湯証曰︰引脅下痛。又曰︰咳煩、胸中痛。
葶藶大棗湯証曰︰咳逆上氣、喘鳴迫塞。又曰︰不得息。
以上二方,以大棗為君藥,一則十枚,一則十二枚。

苓桂甘棗湯証曰︰欲作奔豚。
越婢湯,証不具也。(說在《類聚方》)
生薑甘草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三方,大棗皆十五枚。

甘麥大棗湯証曰︰臟躁、喜悲傷。
以上一方,大棗十枚。

小柴胡湯証曰︰頸項強。又云︰脅痛。
小建中湯証曰︰急痛。
大青龍湯証曰︰身疼痛、汗不出而煩躁。
黃連湯証曰︰腹中痛。
葛根湯証曰︰項背強。
黃芩湯,証不具也。(說在《類聚方》)
桂枝加黃耆湯証曰︰身疼重、煩躁。
吳茱萸湯証曰︰煩躁。
以上八方,大棗皆十二枚。

上歷試此諸方。皆其所舉諸証,而有攣引強急之狀者,用大棗則治矣,不則無效也。且也十棗湯,大棗為君藥,而有引痛証,斯可以為征已。

[互 考]

甘麥大棗湯條,有喜悲傷証,此毒之逼迫也,故用大棗以治攣引強急,用甘草、小麥以緩迫急也。
苓桂甘棗湯條,有奔豚証,此其毒動而上沖,有攣引強急之狀者,故用大棗也;生薑甘草湯証曰︰咳唾涎沫不止。為則按︰若之人患,胸中有攣引強急之狀,故用大棗居多也。

為則按︰仲景氏用大棗、甘草、芍藥,其証候大同而小異,要在自得焉耳。

[辨 誤]

大棗養脾胃之說,非古也,不取焉。古人云:攻病以毒藥,養精以谷肉果菜。夫攻之與養,所主不同,一物而二義。如曾晰之於

羊棗,好而食之是養也。如十棗湯,用大棗,惡而不避,是攻也。無他嗜好之品,而充食用,則為養也。而充藥物,則為攻也。十棗湯,大棗為君,而治攣引強急,豈以為養哉?

[品 考]

大棗 漢種者為良。其品核小而肉濃也,不去核而銼用之。


橘皮

主治呃逆也。旁治胸痺停痰。

[考 証]

橘皮竹茹湯証曰︰噦逆。(噦者呃之謂也)
以上一方,橘皮二斤。

橘皮枳實生薑湯証曰︰胸痺。(說在杏仁部中)
以上一方,橘皮一斤。

橘皮湯証曰︰噦。
以上一方,橘皮四兩。

茯苓飲証曰︰心胸中有停痰。
以上一方,橘皮二兩半。

上歷觀此諸方,主治呃逆也明。胸痺者,停痰者,其有呃逆之証,則橘皮所能治也。

[品 考]

橘皮 近世間以柑子代橘皮,非也,可選用焉。真橘樹者,余觀之于和州春日祠前,於遠州見附驛也。


吳茱萸

主治嘔而胸滿也。

[考 証]

吳茱萸湯証曰︰嘔而胸滿。
以上一方,吳茱萸一斤。

[品 考]

吳茱萸 無贗物。


瓜蒂

主治胸中有毒,欲吐而不吐也。

[考 証]

瓜蒂散証曰︰胸中痞硬、氣上沖咽喉、不得息者。

又曰︰心中滿而煩、飢而不能食者,病在胸中。
以上一方,瓜蒂一分。

[品 考]

瓜蒂 宗 、時珍,以為甜瓜蒂。試之,無寸效也。又有一種,名柿瓜。其種殊少,而其形如柿。又有一種,如柿瓜而皮上有毛者,其始皆太苦,而不可食也。及熟,則尤甜美,其蒂甚苦,有效可用。三才圖會,所謂青瓜也,本邦越前之產,是為良也。


桂枝

主治沖逆也,旁治奔豚頭痛、發熱惡風、汗出身痛。

[考 証]

桂枝加桂湯証曰︰氣自少腹上沖心。
以上一方,桂枝五兩。

桂枝甘草湯証曰︰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

桂枝甘草附子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苓桂甘棗湯証曰︰欲作奔豚。

苓桂五味甘草湯証曰︰氣從少腹、上沖胸咽。

桂枝附子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五方,桂枝皆四兩。

桂枝湯証曰︰上沖。又曰︰頭痛發熱、汗出惡風。

苓桂朮甘湯証曰︰氣上沖胸。
以上二方,桂枝皆三兩。

上歷觀此諸方,桂枝主治沖逆也明矣。頭痛發熱之輩,其所旁治也。仲景之治疾,用桂枝者,居十之七八,今不枚舉焉。

[互 考]

桂枝甘草湯証曰︰其人叉手自冒心。為則按︰叉手冒心者,以悸而上沖故也;桂枝甘草附子湯條,無上沖証。為則按︰此方桂枝甘草湯,而加附子者也。桂枝甘草湯條,有上沖証。然桂枝附子湯,用桂枝多於桂枝加附子湯,而無上沖証,蓋闕文也。桂枝加附子湯條,猶有桂枝之証,況於此湯,而可無桂枝之証乎?

[辨 誤]

范大成桂海志云:凡木葉心皆一縱理,獨桂有兩道如圭形,故字從之。陸佃《埤雅》云:桂猶圭也,宣導百藥,為之先聘通使,如執圭之使也。為則按︰製字之說,范為得之,蓋以其所見而言之也。陸則失矣,蓋以臆測之,而強作之說也。不可從矣﹗

《傷寒論》曰︰桂枝本為解肌,非仲景氏之意也。不取,此蓋注誤入本文者也。

宗 曰︰漢張仲景,以桂枝湯治傷寒表虛。是不善讀《傷寒論》之過也。《傷寒論》中間說表裡虛實,非疾醫之言也,蓋後人所攙入也。凡仲景之用桂枝,以治上沖也。桂枝湯條曰︰上沖者,可與桂枝湯,若不上沖者,不可與之。桂枝加桂湯條曰︰氣從少腹上沖心。又按去桂加朮湯條曰︰小便自利。由是觀之,上沖則用桂,下降則否,斯可以見已。且虛實之說,仲景所言,不失古訓,而後人所攙入,則不合古訓。宗 不善讀書,而妄為之說,過矣﹗

[品 考]

桂枝 氣味辛辣者,為上品也。李杲以氣味濃薄分桂枝、肉桂。遂構上行下行之說,是臆測也,不可從矣。桂枝也,肉桂也,桂心也,一物而三名也。桂心之說,陳藏器、李時珍得之。


濃朴

主治胸腹脹滿也。旁治腹痛。

[考 証]

大承氣湯証曰︰腹脹滿。又曰︰腹中滿痛。

濃朴三物湯証曰︰痛而閉。

濃朴七物湯証曰︰腹滿。

濃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証曰︰腹脹滿。
以上四方,濃朴皆半斤。

枳實薤白桂枝湯証曰︰胸滿。

梔子濃朴湯証曰︰腹滿。
以上二方,濃朴皆四兩。

半夏濃朴湯証曰︰咽中如有炙臠。
以上一方,濃朴三兩。

小承氣湯証曰︰腹大滿不通。
以上一方,濃朴二兩。

上歷觀此諸方,濃朴主治脹滿也明矣。

[互 考]

濃朴三物湯條,無腹滿証。此湯即大承氣湯,而無芒硝者也。然則有腹滿証,也可知己。

[辨 誤]

張元素曰︰濃朴雖除腹脹,若虛弱人,宜斟酌用之,誤則脫人之元氣也。為則曰︰是無稽之言也。古語曰︰攻病以毒藥,方疾之漸也,元氣為其所抑遏,醫以毒藥攻之,毒盡而氣旺,何怖之有?請舉其征。大承氣湯,濃朴為君,而有此湯之証者,多有不能食、神氣不旺者,於是施以此湯,則毒除也。毒除能食,能食氣旺,往往而然也。濃朴脫人之元氣,徒虛語耳﹗

[品 考]

濃朴 漢產為良。本邦所產,非真濃朴也,不堪用矣。或云本邦之產,有二種,其一則冬月葉不落,是與漢土所產同,比睿山有之。


枳實

主治結實之毒也。旁治胸滿胸痺、腹滿腹痛。

[考 証]

枳實湯証曰︰心下堅大如盤。
以上一方,枳實七枚。

枳實芍藥散証曰︰腹痛煩滿。
以上一方,枳實諸藥等分。

桂枝枳實生薑湯証曰︰心懸痛。
大承氣湯証曰︰腹脹滿。
濃朴三物湯証曰︰痛而閉。
濃朴七物湯証曰︰腹滿。
梔子大黃豉湯証曰︰熱痛。
以上五方,枳實皆五枚。

大柴胡湯証曰︰心下急、郁郁微煩。
枳實薤白桂枝湯証曰︰胸滿。
梔子濃朴湯証曰︰心煩腹滿。
以上三方,枳實皆四枚。

小承氣湯証曰︰腹大滿不通。
枳實梔子豉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橘皮枳實生薑湯証曰︰胸痺。
以上三方,枳實皆三枚。

上歷觀此諸方,枳實主治結實之毒也明矣。

[互 考]

仲景氏用承氣湯也,大實大滿,結毒在腹,則大承氣湯,其用枳實也五枚;唯腹滿不通,則枳實梔子豉湯,其証不具也。為則按︰梔子香豉,主治心中懊憹。而更加枳實,則其有胸滿之証明矣。

[品 考]

枳實 本邦所產稱枳實者,不堪用也。漢土之產,亦多贗也,不可不擇焉。《本草綱目》諸家,岐枳實、枳殼而為之說,非古也。吾則從仲景氏也。


梔子

主治心煩也,旁治發黃。

[考 証]

大黃硝石湯証曰︰黃膽。
梔子柏皮湯証曰︰身黃。
以上二方,梔子皆十五枚。

梔子豉湯証曰︰煩。
梔子甘草豉湯,証不具也。(說在香豉部中)
梔子生薑豉湯,証不具也。(說在香豉部中)
枳實梔子豉湯,証不具也。(說在枳實部中)
梔子濃朴湯証曰︰心煩。
梔子乾薑湯証曰︰微煩。
茵陳蒿湯証曰︰心胸不安、久久發黃。
以上七方,梔子皆十四枚。

梔子大黃豉湯証曰︰黃膽。
以上一方,梔子十二枚。

上歷觀此諸方,梔子主治心煩也明矣。發黃者,其所旁治也,故無心煩之証者而用之,則未見其效矣。

[互 考]

梔子大黃豉湯,梔子十二枚。為則按︰當作十四枚,是梔子劑之通例也。

為則按︰香豉,以心中懊憹為主,梔子則主心煩也。

[辨 誤]

本草諸說,動輒以五色配五臟。其說曰︰梔子色赤,味苦入心而治煩。又曰︰梔子治發黃,黃是土色,胃主土,故治胃中熱氣。學人取其然者,而莫眩其所以然者,斯為可矣。

[品 考]

梔子 處處出焉。銼用。


酸棗仁

主治胸膈煩躁、不能眠也。

[考 証]

酸棗仁湯証曰︰虛煩,不得眠。(為則按︰虛煩當作煩躁。)
以上一方,酸棗仁二升。

[辨 誤]

時珍曰︰熟用不得眠,生用好眠,誤矣﹗眠與不眠,非生熟之所為也。乃胸膈煩躁,或眠或不眠者,服酸棗仁,則皆複常矣。然則酸棗仁之所主,非主眠與不眠也。而歷代諸醫,以此立論誤也,以不知人道也。夫人道者,人之所能為也。非人之所能為者,非人道也。學聖人之道,然後始知之。蓋眠者寤者,造化之主也,而非人之為也。而煩躁者,毒之為而人之造也,酸棗能治之。故胸膈煩躁、或寤而少寐、或寐而少寤,予不問酸棗之生熟,用而治之,則煩躁罷而寤寐複故。嗚呼悲哉﹗聖人之世遠人亡。歷代之學人,其解聖經,往往以天事混之於人事,故其論可聞,而行不可知也。人而不人,醫而不醫,吾黨小子慎之﹗勿混造化與人事矣。

[品 考]

酸棗仁 和、漢共有焉。漢產為良也。


茯苓

主治悸及肉瞤、筋惕也。旁治小便不利、頭眩煩躁。

[考 証]

苓桂甘棗湯証曰︰臍下悸。
茯苓戎鹽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茯苓澤瀉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三方,茯苓皆半斤。

防己茯苓湯証曰︰四肢聶聶動。
茯苓四逆湯証曰︰煩躁。
以上二方,茯苓皆六兩。

茯苓杏仁甘草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一方,茯苓三兩,而亦六兩之例。

苓桂朮甘湯証曰︰身為振振搖。又云︰頭眩。
苓桂五味甘草湯証曰︰小便難。
苓薑朮甘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木防己去石膏加茯苓芒硝湯,証不具也。(說同上)
小半夏加茯苓湯証曰︰眩悸。
半夏濃朴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六方,茯苓皆四兩,此外苓桂劑頗多,今不枚舉焉。

茯苓甘草湯証曰︰心下悸。
以上一方,茯苓二兩,而亦四兩之例。

茯苓飲,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栝蔞瞿麻丸証曰︰小便不利。
葵子茯苓散証曰︰頭眩。
真武湯証曰︰心下悸、頭眩、身 動。
附子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桂枝去桂加茯朮湯証曰︰小便不利。
以上方六,茯苓皆三兩。

五苓散証曰︰臍下有悸、吐涎沫而癲眩。
以上一方,茯苓十八銖。

豬苓湯証曰︰小便不利、心煩。
桂枝茯苓丸証曰︰胎動。(說在互考中)
以上二方,茯苓諸藥等分。

上歷觀此諸方。曰心下悸、曰臍下悸、曰四肢聶聶動、曰身 動、曰頭眩、曰煩躁,一是皆悸之類也。小便不利而悸者,用茯苓則治。其無悸証者而用之,則未見其效。然則悸者,茯

[互 考]

茯苓戎鹽湯、茯苓澤瀉湯,各用茯苓半斤,以為主藥,而不舉茯苓之証。苓桂甘棗湯,亦用茯苓半斤,而有臍下悸之証。其他用茯苓為主藥者,各有悸眩 動之証。況于二方多用茯苓,而可無若証乎?其証脫也必矣。

茯苓杏仁甘草湯方,是苓桂朮甘湯去桂朮加杏仁者也,然則其脫茯苓之証也明矣。

茯薑朮甘湯,有身為振振搖証,此非桂之主証,而苓之所能治也,然則苓薑朮甘湯條,脫此証也明矣。

木防己去石膏加茯苓芒硝湯方,是防己茯苓湯,以黃耆、甘草代人參、芒硝者。而防己茯苓湯,有四肢聶聶動之証,是非黃耆、甘草之主証,而茯苓之所主治也。由是觀之,此湯脫四肢 動之証也明矣。

半夏濃朴湯,是小半夏加茯苓湯,更加濃朴、蘇葉者也。然則其脫眩悸之証也明矣。

茯苓甘草湯方,是苓桂朮甘湯,去朮加薑者也。可以前例而推之。

茯苓飲,以苓為主,而不舉其証,以他例推之。心悸下而痞硬、小便不利、自吐宿水者,此附子湯方,是真武湯去姜加參者也;真武湯條,有心下悸、頭眩、身 動之証,然則此湯之條,脫若証也明矣。

桂枝茯苓丸証曰︰胎動在臍上。為則按︰蓋所謂奔豚也,而不可臆測焉。以旁例推之,上沖人參茯苓黃連,其功大同而小異,說在人參部中。

[品 考]

茯苓 和、漢無異也。陶弘景曰︰仙方止雲茯苓,而無茯神。為療既同,用之應無嫌。斯言得之,赤白補瀉之說,此臆之所斷也,不可從矣。


豬苓

[考 証]

豬苓湯証曰︰渴欲飲水、小便不利。
豬苓散証曰︰思水者。
以上二方,豬苓諸藥等分。

五苓散証曰︰小便不利、微熱消渴。
以上一方,豬苓十八銖。

上歷觀此三方,豬苓所主治渴而小便不利也明矣。

[品 考]

豬苓 和、漢共有焉,漢產實者為良也。


水蛭

主治血証也。

[考 証]

抵當湯証曰︰少腹硬滿云云。又曰︰經水不利下。
抵當丸証曰︰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
以上二方,水蛭或三十個、或二十個。

上觀此二方,則水蛭之所主治也明矣。為則按︰診血証也,其法有三焉。一曰少腹硬滿,而小便利者,此為有血,而不利者,為無血也;二曰病患不腹滿,而言腹滿也;三曰病患喜妄,屎雖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此為有血也。仲景氏診血証之法,不外於茲矣。

[品 考]

水蛭 蘇恭曰︰有水蛭、草蛭。大者長尺許,並能咂牛馬人血。今俗多取水中小者,用之大效。


龍骨

主治臍下動也。旁治煩驚失精。

[考 証]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湯証曰︰驚狂、起臥不安。
以上一方,龍骨四兩。

桂枝加龍骨牡蠣湯証曰︰失精、少腹弦急。
天雄散,証闕。(說在術部中)
蜀漆散,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三方,龍骨三兩,或諸藥等分。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証曰︰煩驚。
以上一方,龍骨一兩。(說在外傳中)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証曰︰煩躁。
以上一方,龍骨二兩,而亦四兩之例。

上歷觀此諸方,龍骨所治驚狂煩躁失精也。無容疑者,為則每值有其証者,輒用之而間有無效者,於是乎中心疑之。居數歲,始得焉。其人臍下有動而驚狂、或失精、或煩躁者,用龍骨劑,則是影響。其無臍下動者而用之,則未見其效。由是觀之,龍骨之所主治者,臍下之動也。而驚狂失精煩躁,其所旁治也。學人審諸。

[互 考]

蜀漆散條,所謂瘧者,是寒熱發作有時也;而其有臍下動者,此散所主治也;無臍下動者,而用之,則未見其效。

[辨 誤]

龍骨之說,或曰斃也,或曰石也,諸說終無有一定也。為則按︰譬如人物乎,父精母血,相因為體,人人而所知也。雖然,果然之與,不孰究論之龍骨亦然。究論何益之有?至如其效用,則此可論也可擇也,不可不知也。

[品 考]

龍骨 以能化者為上品也。有半骨半石之狀者,是未化也。取龍骨法,如取石膏法也。打碎用之。


牡蠣

主治胸腹之動也,旁治驚狂煩躁。

[考 証]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湯証曰︰驚狂、起臥不安。
以上一方,牡蠣五兩。

牡蠣湯,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一方,牡蠣四兩。

牡蠣澤瀉散,証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一方,牡蠣諸藥等分。

柴胡薑桂湯証曰︰微煩。
以上一方,牡蠣三兩。
以上一方,牡蠣二兩,而亦四兩之例。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証曰︰煩驚。
以上一方,牡蠣一兩半。(說在外傳中)

上歷觀此諸方,牡蠣所治驚狂煩躁,似與龍骨無複差別。為則從事於此也久之,始知牡蠣治胸腹之動矣,學人亦審諸。

[互 考]

牡蠣黃連龍骨同治煩躁,而各有所主治也。膻中黃連所主也,臍下龍骨所主也,而部位不定、胸腹煩躁者,牡蠣所主也。 牡蠣湯條曰︰瘧。牡蠣澤瀉散條曰︰有水氣。其所舉之証,蓋不具也。以他例推之。喘急息迫,而胸中有動者,牡蠣湯主之也。身體水腫、腹中有動、渴而小便不利者,牡蠣澤瀉散主之也。學人審諸。

[品 考]

牡蠣 殼之陳久者為良也。余家今用出於藝州者也。坊間所鬻者,不堪用也。


蓋古書之貴於世,以施諸今而有征也。其古雖並于詩書,言之與實背馳,則不足貴矣。本草之書,傳於世也雖邈焉。鑿說之甚,辨折以胸臆,引據以神仙,其言巧而似。於是其理達而遠乎實,游斷諜諜,不異趙括之論兵也。先考東洞翁,於是作《藥征》,考校效驗,訂繩謬誤,揣權宜,精異同。雖頗窮經旨,未嘗有如本草說多能者。然循其運用之變,奏異功則殆如天出,而俏性多能,是方之功,而非一物之能也。夫陽燧取火於日,方諸取露于月,而浮雲蓋其光,則水火忽不可致也。而終日握陽燧不得溫手,終夜舐方諸不能止渴。方諸陽燧,雖致水火,責之以其能而不獲者,非自然之能也。自然之能出乎天,而不假他力,法用之功成之可以據,載籍雖古,豈足尊信哉?行考之於《藥征》也,主治頗詳明,不道陰陽,不拘五行,以顯然之証。征于長沙之法,推功之實,審事之狀,闡眾之所未發,以燭乎冥行之徒。誠扁鵲之遺范也。其書之已成,受業者奉之,屢請刊行。翁喟然歡曰︰過矣﹗刊行何急?世所刊之書,后欲廢者,往往有之,皆卒然之過也。藥論者,醫之大本,究其精良,終身之業也。今刊未校之書,傳乎不朽,為人戮笑,寧蠹滅于櫝中,終不許焉。翁卒暨於今十有二年,遂命剞劂之師,利行之於世矣。

天明甲辰之冬十一月朔男猷謹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