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瑯琊 王 相晉升 箋註
莆陽 鄭 漢濯之 校梓
曹大 家 ,姓班氏,名昭。後漢平陽曹世叔妻,扶風班彪之女也。世叔早卒,昭守志,教子曹穀成人。長兄班固作《前漢書》,未畢而卒,昭續成之。次兄班超,久鎮西域,未蒙詔還。昭伏闕上書,乞賜兄歸老。和熹鄧太后,嘉其志節,詔入宮,以為女師,賜號大家。皇后及諸貴人,皆師事之。著《女誡》七篇。
【女誡原序】
【鄙 人 愚 暗 。受 性 不 敏 。蒙 先 君 之 餘 寵 。】
〔箋註〕 先君,大家父彪也。彪字叔皮,光武時官著作郎,典文翰,名稱當時。
【賴 母 師 之 典 訓 。年 十 有 四 。執 箕 帚 於 曹 氏 。】
〔箋註〕 箕帚,所以除污穢賤者之事也。謙言不敢當為曹氏婦,但執箕帚之役耳。
【今 四 十 餘 載 矣 。戰 戰 兢 兢 。常 懼 黜 辱 。】
〔箋註〕 戰兢,恐懼不安之貌。黜,遣退也。辱,訶責也。常懷恐懼之心,惟慮得罪於舅姑夫主也。
【以 增 父 母 之 羞 。以 益 中 外 之 累 。】
〔箋註〕 婦道不修,或被譴責,則貽羞於父母,玷累於中外。中為夫家,外謂父母家之眷屬也。
【是 以 夙 夜 劬 心 。勤 不 告 勞 。】
〔箋註〕 夙,早也。劬,勞苦也。告,誇示也。言之事躬執婦道,備執勞苦,早暮雖亟憂勤,而不敢誇示於人也。
【而 今 而 後 。乃 知 免 耳 。】
〔箋註〕 今年已老。子孫成立。庶幾免於憂勤。
【吾 性 疏 愚 。教 導 無 素 。恆 恐 子 穀 。負 辱 清 朝 。】
〔箋註〕 疏,闊略也。無素,時訓時不訓也。子榖,大家子曹榖,字貽善。清朝,清明聖治之朝也。自言教子無疏常,恐其入仕,負罪於朝廷也。
【聖 恩 橫 加 。猥 賜 金 紫 。實 非 鄙 人 庶 幾 所 望 也 。】
〔箋註〕 言子幸無過,蒙聖恩增其爵祿,賜以金紫之榮,其實非我所敢望也。
【男 能 自 謀 矣 。吾 不 復 以 為 憂 。但 傷 諸 女 。方 當 適 人 。而 不 漸 加 訓 誨 。不 聞 婦 禮 。懼 失 容 他 門 。取 辱 宗 族 。】
〔箋註〕 言男能服官,自善其身。諸女時當出嫁,茍不教之以禮,或失禮節容貌於他姓之門,而貽羞恥於父兄宗族也。
【吾 今 疾 在 沉 滯 。性 命 無 常 。念 汝 曹 如 此 。每 用 惆 悵 。】
〔箋註〕 惆悵,憂憤也。言吾有疾,久不能愈,恐或死亡,而諸女失教,是以常增憂憤也。
【因 作 女 誡 七 篇 。願 諸 女 各 寫 一 通 。庶 有 補 益 。俾 助 汝 身 。 去 矣 。其 勖 勉 之 。】
〔箋註〕 俾,使也。言作此書以誡諸女,茍能奉行而不失,則可以補助其身而無咎矣。去矣,謂諸女於歸,行去母而歸夫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