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舌部
《五法》云︰舌者,心之竅也。臟腑有病,必見之於舌。若津液如常,此邪在表,而未傳裡也。見白苔而滑者,邪在半表半裡之間,未深入乎腑也。見黃苔而乾燥者,胃腑熱甚而熏灼也,當下之。見舌上黑刺裂破,及津液枯涸而乾燥者,邪熱已極,病勢危甚,乃腎水克心也,急大下之,十可一生。至於舌上青黑,以手摸之,無芒刺而津潤者,此直中寒証也,急投乾薑、附子。誤以為熱,必危殆矣。是舌黑者,又不可概以熱論也。
白胎舌
《舌鑒》云︰傷寒,邪在皮毛。初則舌有白沫,次則白涎白滑,再次白屑白,有舌中、舌尖、舌根之不同,是寒邪入經之微甚也。舌乃心之苗,心屬南方火,當赤色,今反見白色,則頭痛身熱,項背強,腰脊疼等証。傳至陽明經,則有白屑滿舌,雖証有煩躁,如脈浮緊者,猶當汗之。在少陽經者,則白苔白滑,以小柴胡湯和之;胃虛者,理中湯溫之;如白色少變黃者,大柴胡、大小承氣,分輕重下之。白舌亦有死証,不可忽視也。
《正義》云︰舌見白苔而滑者,此太陽少陽並病,如太陽未罷,可沖和湯,或香蘇散、或桂枝湯;有懊 者,梔子豉湯。舌見白苔而干濃者,此太陽熱病,過服寒藥,或誤飲冷水,抑遏其熱而致也,先以薑桂徹其寒,而後以香蘇散汗之。
舌見白苔而中微黃者,此太陽陽明合病也,如太陽未罷,雙解散;如太陽已罷,選承氣下之。
舌見白苔而外微黃者,必作瀉,宜解毒湯;惡寒者,五苓散。
舌見白苔而尖微有刺者,此少陽陽明也,表未罷者,柴葛湯;表已罷者,選承氣下之。津潤者生,乾枯者死。
舌見白苔而滿黑刺者,此三陽合病也,裡未實,柴葛東加黃連;裡已具,承氣湯。津潤者生,乾枯者死。
舌見白苔而中有黑點者,此少陽陽明也,有表者,涼膈散合小柴胡湯;裡已具,調胃承氣湯;身有斑者,從斑治,化斑湯。
舌見白苔俱成細圈子者,曾見冬月傷寒嘔惡,誤服白虎湯,脈伏。
舌苔成圈如白豹紋,用正氣散,加肉桂、丁香、炮薑,數服愈。
舌無白苔而冷滑,外証厥冷者,少陰也,四逆湯、或理中湯。
舌見白苔而膩滑者,痰也,二陳湯主之。
舌上白苔在左者,陽明也,人參白虎湯主之。
舌上白苔在右者,少陽也,小柴胡湯主之。
《舌鑒》云︰白苔見於一邊,無論左右,皆屬半表半裡,並宜小柴胡湯,左加葛根,右加茯苓。有咳嗽引脅下痛,而見此舌,小青龍湯;夏月多汗,自利,人參白虎。
《正義》云︰舌上白苔,或左或右,而余見黃黑,外証下利,痛引小腹者,臟結也。熱盛者,桂枝大黃湯下之;無熱,真武湯,十救二三。
舌上白苔在尖者,少陽也,小柴胡湯主之。
舌苔根白而尖紅者太陽少陽並病也,小柴胡加升麻。
舌白無苔而明淡,外証熱者,胃虛也,補中益氣湯主之。凡言苔者,有垢上浮是也,若無苔垢而色變,則為虛也。
慎庵按︰《舌鑒》云︰年高胃弱,雖有風寒,不能變熱,或多服湯藥,傷其胃氣,所以淡白通明,似苔非苔也,宜補中益氣湯,加減治之。然於予觀之,不止是也。此等舌,俗名鏡面舌,生者多矣。
舌見白苔如煮熟之色,濃濃裹舌者,則飲冷之過也。脈不出者死,四逆湯救之。
《舌鑒》云︰此心氣絕而肺色乘於上也,始因食瓜果水水等物,陽氣不得發越所致,為必死候,用枳實理中,間有生者。
《舌鑒》云︰白苔如積粉,此舌乃瘟疫初犯膜原也,達原飲。見三陽表証,隨經加柴胡、葛根、羌活;見裡証,加大黃。
白苔尖根俱黑,乃金水太過,火土氣絕於內,雖無凶証,亦必死也。
白苔中見黑色兩條,乃太陽少陽之邪入於胃,因上氣衰絕,故手足厥冷,胸中結痛也,理中湯、瀉心湯,選用。如邪結在舌根,咽嗌不能言者,死証也。
白苔中見灰色兩條,乃夾冷食舌也,七八日後,見此舌而有津者,可治,理中、四逆選用;無津者,不治。如乾濃見裡証者,下之,得瀉後,次日灰色去者安。
黃胎舌
《舌鑒》云︰黃苔者,裡証也。傷寒初病無此舌,傳至少陽經,亦無此舌,直至陽明,腑實胃中火盛,火乘土位,故有此苔,當分輕重瀉之。初則微黃,次則深黃,有火,甚則乾黃、焦黃也。其証有大熱大渴,便閉譫語,痞結自利,或因失汗發黃,或蓄血如狂,皆濕熱太甚,小便不利所致。若目白如金,身黃如橘,宜茵陳蒿湯、五苓散、梔子柏皮湯等。如蓄血在上焦,犀死。大抵舌黃,証雖重,若脈長者,中土有氣也,下之則安;如脈弦下利,舌苔黃中有黑色者,皆危証也。
《正義》云︰舌苔淡黃者,此表邪將罷而入裡也,雙解散主之;表未罷者,小柴胡湯合天水散;表已罷,大柴胡湯下之。
舌中心見黃苔者,此太陽陽明也,必作煩渴嘔吐之証。兼有表者,五苓合益元;表証已罷,調胃承氣湯下之。
舌見黃苔而滑者,此身已發黃,茵陳梔子湯、茵陳五苓散。
舌見黃苔而澀者,此必初白苔而變黃,正陽陽明也,大承氣湯下之。下後黃不退者死;身有黃者,茵陳大黃湯。
舌上黃苔在尖者,此太陽陽明也。表未罷者,雙解散;表已罷者,調胃承氣湯。其根紅者為太陽,其根白者為少陽,其根黑者死候也。
舌上黃苔在根者,此邪傳太陽也。身有黃者,茵陳大黃湯;身無黃者,涼膈散,加硝黃;其尖白者,桂枝大黃湯;小便澀者,五苓加六一及木通,薑汁服。
又曰︰根黃尖白,表少裡多,宜天水一涼膈二合服之;脈弦者,防風通聖散。
舌黃而上有膈瓣,邪毒深矣,急下之。或發黃,或結胸,或痞氣,或蓄血,俱有之,各隨証下之。
舌上黃苔,雙垂夾見者,正陽陽明也,大承氣湯。
舌見黃苔而中有斑者,此身有斑也,化斑湯。合解毒湯;無斑者,大承氣湯主之;若見小黑點,是邪將入臟也,調胃承氣湯下之,次進和解散,十救四五也。
舌見黃苔而中有刺者,此死候也。止宜調胃承氣湯,二三下之。
慎庵曰︰予閱歷嘗見有薑黃色舌苔,及淡松花色苔,皆津潤而冷,是皆陽衰土敗之征,必不可治。是又古人所未及言者,故補而錄之。
黑胎舌
《舌鑒》云︰舌見黑苔,最為危候。表証皆無此舌,如兩感一二日間,見之必死。若白苔上中心漸漸黑者,是傷寒邪熱傳裡之候;紅舌上漸漸黑者,乃瘟疫傳變,壞証將至也。
蓋舌色本赤,今見黑者,乃水來克火,水極似火,火過炭黑之理。然有純黑、有黑暈、有刺、有膈瓣、有瓣底紅、瓣底黑者,大抵尖黑猶輕,根黑最重,如全黑者,總神丹亦難療也。
《準繩》云︰純黑之舌,有火極似水者,涼膈散;有水來克火者,附子理中湯。此雖死候,然有附子理中而愈者二人,不可便謂百無一生而棄之也。余謂黑而澀,涼膈;黑而滑,附子理中,亦死中求活之法。或問火極而黑,何不用大承氣湯?曰︰病勢已極,急攻必死,故反用涼膈,待陰稍生,陽稍緩,乃可攻也。
舌黑而滿刺者,死候也,不治。
舌黑而中爛者,死候也,不治。(《正義》。)舌根起黑苔者,此死候也,咽不結,可治,宜大承氣湯。
《舌鑒》云︰凡瓣底黑者,不可用藥,雖無惡候,脈亦暴絕,必死不治。
刺底黑者,言刮去芒刺,底下肉色俱黑也。凡見此舌,不必辨其何經何脈,雖無惡候,必舌黑爛而頻欲嚙,必爛至根而死,雖無惡候怪脈,切勿用藥。
滿舌黑苔,乾燥而生大刺,揉之觸手而響,掘開刺底,紅色者,心神尚在,雖火過極,下之可生,有肥盛多濕熱人。感冒發熱,痞脹悶亂,一見此舌,急用大陷胸丸,攻下後,以小陷胸湯調理。
舌見中黑,邊白而滑,表裡俱虛寒也。脈必微弱,証必畏寒,附子理中湯溫之。夏月過食生冷,而見此舌,則大順、冷香二湯選用。
兩感一二日間,便見中黑邊白濃苔者,雖用大羌活湯,恐無濟矣。
《正義》云︰五六日見之,大柴胡緩下之。
黃苔久而變黑,實熱亢極之候,又未經服藥,肆意飲食,而見脈伏,目閉口開,獨語譫妄,醫遇此証,必掘開舌苔,視瓣底紅者,可用大承氣湯下之。
舌邊圍黑,中有紅暈者,乃邪熱入於心胞之候,故有此色,宜涼膈合大承氣湯下之。
舌苔中心黑濃而干,為熱盛津枯之候,急用生脈散。合黃連解毒湯以解之,此名中焙舌。
慎庵按︰此舌宜用甘露飲加人參、黃連為妥,或生料人參固本丸,加牛膝、元參、知母、地骨皮。
舌中黑,無苔而燥,津液受傷,而虛火用事也,急宜生脈散。合附子理中主之。
傷寒八九日,過汗,津枯血燥,舌無苔而黑瘦,大便五六日不行,腹不硬滿,神昏不得臥,草湯。
舌至乾黑而短,厥陰而熱極已深,或食填中脘,脹所致,用大劑大承氣湯下之,可救十中一二。服後糞黃熱退則生,糞黑熱不止者死。
舌黑有津,邊紅,証見譫語者,必表証時不曾服藥,不戒飲食,冷物結滯於胃也。虛人黃龍湯,或枳實理中加大黃,壯實者用備急丸,熱下之。夏月中,多有此舌,以人參白虎湯主之。
慎庵按︰此等舌,有大虛之候,宜合脈症,審慎而施也。
《正義》云︰舌中心起黑苔者,此陽明瘟也,以大承氣急下之。津滑者生,乾澀者死。未傷飲食,可治;脈沉微者,難治;若黑色淺淡,尚有表証,雙解散加解毒湯。
舌尖起黑苔者,此少陰瘟也,涼膈散、大柴胡選用;無下証者,竹葉石膏湯。
舌尖白二分,根黑一分,身痛惡寒,曾飲水者,五苓散;自汗渴者,白虎湯;下利者,解毒湯。
舌苔黑暈二重,而中心紅者,陽明傳厥陰,熱入心胞也,大承氣下之。
舌黑暈二條,而中灰色,乃熱傳少陰,解毒東加大黃。
舌無苔而中心淡黑,冷而滑者,少陰寒証也,四逆湯。
凡見黑舌,須問曾食酸物,及甜咸物否。能染成黑色,非因病而生也,然潤而不燥,刮之即退為異耳。此等舌,惟虛証津潤能染,若內有實熱,舌即生苔而燥,又何能染及耶?若欲驗視舌苔燥潤,臨診必先禁飲湯水,飲後恐難辨耳。
產後辨舌者,以心主血也。《經》云︰少陰氣絕,則血不行。故紫黑者,為血先死也。
凡舌起苔,須刮去,用薄荷汁、或韭汁拭之,再用生薑切平,擦之、拭之,即淨而不複生吉;拭之不去,即去而複生者,必凶也。(慎庵按︰黑舌苔,須分燥潤,及刮之堅松,以定虛實為要法。)《正義》云︰凡傷寒五六日以外,舌上無苔,即宜於雜病求之。不可峻攻,而大下之。
視舌色雖有成見,亦必細察兼証,及脈之虛實,不爾,恐有毫厘千裡之謬。
慎庵按︰黑苔舌有水竭津枯一候,不宜涼藥,宜重用壯水之劑。世多習而不察,率投苦寒,遺人大殃。殊不知脈虛數,或微細,胸腹無脹滿,口多錯語,舌雖焦黑乾枯,腫而生刺,乃真水衰竭,水不製火使然,大禁涼劑,惟以大劑生料六味地黃湯飲之。虛寒者,苔黑而松,加桂附五味子,則焦黑刺腫,渙若冰釋,此皆予所屢見,用前法屢效,親信無疑,故敢附筆於此。後之學人,慎之毋忽。
灰色舌
《正義》云︰灰色即黑苔之輕者也,與黑同治,兼有表者,雙解散;下利者,解毒湯;內實者,承氣湯。但少陰寒証,亦見灰色,見在一二日者,無苔而冷滑是也,四逆湯主之;下利者,理中湯。
《舌鑒》云︰灰色舌,有陰陽之異。若直中陰經者,則即時舌便灰黑而無積苔。若熱傳三陰,必四五日表証罷,而苔變灰黑也,有在根、在尖、在中者,有渾舌俱灰黑者。大抵傳經熱証,則有灰黑乾苔,皆當攻下泄熱。若直中三陰之灰黑無苔者,即當溫經散寒。又有蓄血証,其人如狂,或瞑目譫語,亦有不狂不語,不知人事,面黑舌灰者,當分輕重以攻其血,切勿誤與冷水,引領敗血入心,而致不救也。
舌純灰色無苔者,直中三陰而夾冷食也。脈必沉細而遲,不渴不煩者,附子理中四逆湯救之,次日舌變灰中有微黃色者生,如漸漸灰縮乾黑者死。
灰色見於中央,而消渴,氣上沖心,飢不欲食,食即吐蛔者,此熱傳厥陰之候,烏梅丸主之。
土邪勝水,而舌見灰黑紋裂,涼膈調胃,皆可下之,十中可救二三。下後渴不止,熱不退者,不治。
舌根灰色而中紅尖黃,乃腸胃燥熱之証。若大渴譫語,五六日不大便,轉屎氣者下之;如溫病熱病,惡寒脈浮者,涼膈雙解選用。
舌見灰黑色重暈,此瘟病熱毒傳三陰也。毒傳內一次,舌即灰暈一層,毒盛故有重暈。最危層者,與此重暈不殊。灰黑舌中,又有干刺,而見咽乾口燥喘滿,乃邪熱結於少陰,當下之,然必待其轉矢氣者,方可下。若下之早,令人小便難。
已經汗解,而見舌尖灰黑,有宿食未消,或又傷飲食,邪熱複之故,調胃承氣湯下之。
舌尖灰黑,有刺而干,是得病後,猶加飲食之故,雖証見耳聾脅痛,發熱口苦,不得用小柴胡,必大柴胡,或調胃承氣加消導藥,方可取效。
淡淡灰色,中間有滑苔四五點,如墨汁,此熱邪傳裡,而有宿食未化也,大柴胡湯。
舌灰色而根黃,乃熱傳厥陰,而胃中複有停滯也。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汗出不止者死,正氣脫也。
舌邊灰黑而中淡紫,時時自嚙舌尖為爽,乃少陰氣逆上,非藥可活。
紅色舌
《正義》云︰凡黃黑白者俱有苔,紅紫但有色而無苔也。
舌見純紅者,此瘟疫將深之象也,謂之將瘟舌。用透頂清神散,吹鼻中取嚏,嚏即散義也。
舌中心見紅者,此太陽症也,羌活湯汗之;有汗者,小柴胡加減。
舌尖倍紅者,此太陽症也,羌活湯汗之;無表証者,五苓散。
舌紅而中見紫斑者,將發斑也,玄參升麻湯;斑已見,化斑湯。
舌淡紅而中見紅赤點者,將發黃也,茵陳五苓散。
舌紅而尖起紫泡者,此心經熱毒也,黃連瀉心湯或解毒湯,加玄參、薄荷,兼服天水散。無亦不治。
舌紅而碎裂如人字紋者,此陽明傳熱於少陰心也,涼膈散主之;內實者,承氣湯。
舌淡紅而碎裂如川字紋者,外症神昏,自利,用導赤散,加黃連,再用生脈散,加黃連、棗仁。
舌紅而有刺者,此內有停積飲食也,承氣湯下之。刮其刺,得淨者生,不淨者死。
舌紅而內有黑紋數條者,乃陰毒結於肝經。肝主筋,故舌見如筋絲也。用理中合四逆湯溫舌紅者,而有重舌,或左或右者,此毒入心包也,須刺之,出其惡血,服黃連瀉心湯,表未解者,防風通聖散,更以冰片點之。
舌紅而脹大滿口者,此少陰陽明俱有熱毒也,急刺之,去其惡血,以綠袍散吹之,須加冰片舌紅而出血如衄,此熱傷心胞也,犀角地黃湯或四生丸。(慎庵按︰此証,犀角地黃合四生,再加川黃連、生蒲黃,更效捷。)舌紅而硬強失音者,死候也。有痰者,膽星、橘、半等主之;內實者,可下之。嘗論傷寒不語,屬下証多;雜証不語,同中風治,用黃 防風湯或人參湯,加竹瀝,大抵多從痰治也。
舌紅而碎爛如蟲蝕者,少陰瘟毒也,小承氣湯,二三下可愈。
舌紅而吐弄者,此熱在心脾也,安神湯主之。
舌紅而痿軟不能言者,此心脾虛極,或有痰也,死,不治。多加人參,可治。
舌紅而戰動難言者,此心脾虛也,汗多亡陽者有之,多加人參,可救。
舌紅而干癟者,雖能言,無惡候,亦必死,生脈散加減救之。
紫色舌
《正義》云︰舌見純紫色者,此酒毒也,有表者,升麻葛根湯。
舌見紫斑者,此酒毒也,身有斑者,黃連化斑湯,加葛根、青黛。
舌紫且腫濃者,此酒毒,而又飲冷,壅遏其熱也。外証煩躁,四逆,先進以理中丸,徹其在上之寒,次以承氣湯下之,微有脈者,可治。
舌紫而中心帶白者,酒毒在太陽也,有表者,葛根升麻湯。
舌紫而中心帶黃者,酒毒在少陽也,柴葛湯主之。黃苔濃者,已入陽明也,加大黃下之。
舌紫而中心帶赤者,酒毒在陽明也,柴葛加大黃、芒硝。
舌淡紅而中見紫黑筋數道者,此厥陰真寒症也,外見四逆者,四逆湯救之。脈沉面黑者,不治。
藍色舌
舌見藍色者,肺氣已絕,肝木獨盛,來侵土位也。微藍者,肺氣猶在,可生;深藍者,必死。宜大補肺脾,而製肝木也。
《舌鑒》云︰若稍見藍紋,猶可用溫胃健脾、調肝益肺之藥治之。如純藍色者,雖無他証,必死。
霉醬色舌
《舌鑒》云︰霉醬色苔者,乃黃兼黑色,為土邪傳水証,必唇口乾燥大渴,雖用下奪,鮮有得愈者。
《正義》云︰舌生濃苔者,而如霉醬色者,此夾食傷寒也。色淡者,生;色濃者,死。下之,得通者,生;不得通者,死。
妊娠傷寒觀面色舌色法
《正義》云︰凡妊娠傷寒,必先固其胎,胎安病乃安。既察其脈,還審其色。
面以候母,舌以候子,色澤則安,色敗則死。
《脈訣》云︰面赤舌青細尋看,母活子死定應難。唇舌俱青沫又出,母子俱死總教KT。面青舌赤沫出頻,母死子活定知真。申氏曰︰亦有面舌俱白而死者,其色不澤,其症多惡也。
妊娠傷寒,舌色太赤,胎雖不死,須防其墮,急宜清熱安胎,外用井底泥敷臍下。勿以舌赤胎傷而忽之也。
如舌苔太重而黃焦,裡症全具而宜下,以四物湯合大柴胡湯下之,或以小承氣湯合四物,加木香、砂仁可也。芒硝在所必忌。
如真寒証,面白舌白而宜溫,則四物合炮薑、桂枝、木香、砂仁、人參、白朮自可,取薑汁入酒飲之亦可,但附子在所必忌。
慎庵按︰觀舌為外診要務,以其能辨虛實,別死生也。今見集四診者,皆略而不載,亦系恨事。惟《脈理正義》載之,簡要而詳,予喜其先得我心之同然,故合《舌鑒》而
妊娠辨分男女外驗有四
《原始》云︰一、受孕後,身更輕快,更健壯,其性常喜,面色加紅,是男胎也。因男性熱倍於女,故胎能加母之熱性,面發紅色,更喜美好之飲食,若女胎則反是,因女之性冷故也。二、若胎是男,必四十日後,即兆運動,女則運動遲,必在三月後矣。三、胎是男,則左肢之行工,愈覺輕便,左之乳體,必先高硬。四、胎是男,用行亦便於左,若女則必便於右也。
女人受孕內外皆有征驗者七
《原始》云︰眼懶看,俗謂慈眼也,眼變為微黃,一也。月經既止,濃氣上升,頭有昏眩,二也。心常悶躁,三也。易生厭煩,因內濃之氣昏,故不喜事物,四也。
體重懶行,五也。齒膝交疼,因胎火濃所致,六也。懶厭美好之物,反喜粗 之品,及鹹酸辛辣之味,或,能吸母液以資養,則子宮既無餘液之濃氣,故不和嗜好之性自無矣。
驗胎貴賤壽夭法
婦人懷胎,凡男抱母,女背母。或上或下,為夭胎,或左或右,為壽胎。貴者,胎動必勻,自無毒病;賤者,胎亂動,母常有病。壽者,母必泰安;夭者,母多疾苦。男胎,母氣足,神常清;女胎,母氣不足,神多亂。母聲清,生福壽之男;母聲濁,生孤苦之子。
虛裡跳動
《素問》曰︰乳之下,其動應衣,宗氣泄也。
《靈樞》曰︰五穀入於胃也,其糟粕、津液、宗氣,分為三遂,故宗氣積於胸中,出干喉嚨,以貫心膈而行呼吸焉。
《甲乙經》曰︰胃之大絡,名曰虛裡。貫膈絡肺,出於左乳下,其動應手,脈之宗氣也。
盛喘數絕者,則病在中結而橫有積矣,絕,不至曰死。
顧英白曰︰乳根二穴,左右皆有動氣,《經》何獨言左乳下?蓋指其動之甚者耳,非左動而右不動也,其動應手,脈宗氣也。《素問》本無二義,馬玄台因坊刻之誤,而為應衣,應衣者,言病患肌肉瘦弱,其脈動甚,而應衣也,亦通。始讀《素問》,則心竊疑之,至讀《甲乙經》,而遂釋然。
張介賓曰︰虛裡跳動,最為虛損病本,故凡患陰虛勞怯,則心下多有跳動,及驚悸者,人但知其心跳,而不知為虛裡之動也。其動微者,病尚淺;動甚者,病則甚。凡患此者,常以純甘壯水之劑,填補真陰,活者多矣。
診血脈
診血脈者,多赤多熱,多青多痛,多黑久痺,赤黑青色,多見寒熱。(血脈,即絡脈,肌皮嫩薄者,視之可見。)《經》又曰︰寒多則凝泣,凝泣則青黑;熱多則淖澤,淖澤則黃赤,此皆常色,謂之無病。五色具見(雜見也)者,謂之寒熱,臂多青脈,則曰脫血。(絡中血脫,故不紅而多青。)
診毛髮
髮枯生穗,血少火盛。毛髮墮落,衛疏有風;若還眉墮,風証難愈。頭毛上逆,久病必凶。《經》云︰嬰兒病,其頭毛皆逆上者,必死。(血枯,不榮如枯草,不柔順,勁直,小兒疳病多此,亦主有蟲,然此以既病為言,若無病而見此候,亦非吉兆。)
診額
凡診時,切左,則以右手抵其額;切右,則以左手抵其額,此眩暈也。
《脈經》曰︰黑色出於額上發際下,直鼻脊兩顴上者,主死在五日中。
診日月角
《脈鑒》云︰日角(在左眉上)主肝翠羽色,黑青傷冷及風寒月角(右眉上也)主胃四季看,胃氣不和黃色見,黃兼赤色胃家熱,紫色毒瓦斯積病纏。
膽胃(左右眉上)黑色春目疾,四季發青木旺刑。
診眉
眉中色見青赤黑,遠候還須半年期,近看三五七日內,忽然暴死更無疑,若然白色連眉目,知是皮膚肺疾微,黃色入目一年期,黑色從眉繞目悲。
診項
項中屬膀胱經督脈之會。《靈樞》曰︰邪氣中於項,則下太陽。《素問》曰︰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頭項背痛。
又曰︰太陽所謂強上引背者,陽氣太上而爭也。強上,謂頸項禁強也。
又曰︰諸痙項強,皆屬於濕。痙,強急也,太陽傷濕。李東垣曰︰脊背項強,頸似折項似拔者,此足太陽經不通行,以羌活湯主之。《素問》曰︰厥頭痛,項先痛,不可俯仰,腰脊為應,先取天柱,後取足太陽,又屬厥陰肝經(張雞峰肝主項背與臂膊),又屬足少陰腎經。(《五臟絕歌》注曰︰腎絕則天柱骨倒。)
診爪甲
《脈經》曰︰病患爪甲青者,死。
又曰︰爪甲白者,不治。
又曰︰手足爪甲下肉黑者,八日死。《醫燈續焰》云︰爪甲下肉黑有瘀血,亦有下出能生者。
又曰︰手足爪甲青,或脫落,呼罵不休,筋絕八日死。
診齒
《脈經》曰︰陰陽俱竭,其齒如熟小豆,其脈躁者,死。
又曰︰齒忽變黑,十三日死。《續焰》云︰齒黃枯落,骨絕。
診詐病
向壁而臥,聞醫驚起而 視為詐病。(若脈和平,當言此宜針灸數次,服吐下藥可愈,欲以嚇其詐,使彼畏懼,不敢言病耳。)
五臟絕証
尸臭(病患臭氣觸人也)。《脈經》曰︰尸臭者,不可治。(《續焰》云︰尸臭者,肝絕也。)《續焰》云︰唇吻反青,四肢 汗出者,肝絕。(唇吻屬脾,而青色屬肝,木乘土,故曰反。)《續焰》云︰《難經》曰,足厥陰氣絕,則筋縮引卵與舌。厥陰者,肝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陰器,而絡於舌本,故脈不榮,則筋縮急。筋縮急,則引卵與舌,故舌卷囊縮,此筋先死,庚日篤,辛日死。(前目部爪甲二條,宜合看。)
五臟絕証
《續焰》云︰肩息、直視、心絕,立死。《脈經》云︰汗出不流,舌卷黑者,死(按︰汗乃心之液,舌乃心之苗,此心絕也。)陽反獨留,形體如煙熏,直視、搖頭,心絕。(心脈挾咽系目,故直視者,為心絕之候。)手少陰氣絕,則脈不通。脈不通,則血不流。血不流,則色澤去,故面色黑如黧,此血先死,壬日篤,癸日死。
《脈經》云︰病患手掌腫,無紋者,死。(《脈訣》云︰心胞絕也。)喬岳曰︰心絕,則舌不能收,及不能語。
五臟絕証
環口黧黑,柔汗發黃,脾絕。(水色凌土,冷汗身黃,脾真散越,足太陰氣絕云云,見前唇部,病後喘瀉,脾脈將絕。)《脈經》云︰病患脾絕,十二日死,何以知之?口冷、足腫、腹熱、臚膚脹,泄利不覺、出
五臟絕証
脈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肺絕。
手太陰氣絕,則皮毛焦。太陰者肺也,行氣溫於皮毛者也。故氣不榮,則皮毛焦,而津液去;津液去,則皮節傷(皮上之紋);皮節傷,則皮枯毛折(津液去而皮節平,毛無潤養而折);毛折者,則毛先死,丙日篤,丁日死。
聲如鼾睡,肺絕。
五臟絕証
發直遺尿,齒枯目黃,面黑,腰欲折,自汗,腎絕四日死,溲便遺矢,狂言目反,直視,腎絕。
《脈鑒》云︰脊痛腰重反覆難,此是骨絕五日看。(《脈經》曰︰病患胃絕五日死,何以知之?脊痛、腰中重,不可反覆。《刊誤》曰︰骨絕。《脈經》曰︰胃絕。但脊與腰皆屬腎病足少陰氣絕,則骨枯。少陰者,冬脈也,伏行而溫於骨髓,故骨髓不溫,則肉不著骨,骨肉不相親,則肉濡而卻,肉濡而卻,故齒長而垢(齒齦肉退卻,而齒則長垢也),發無潤澤,無潤澤者,則骨先死,戊日篤,己日死。
《脈鑒》云︰耳目口鼻有血出,病為下厥上竭亡(少陰經病,誤發汗,動其陰血,則血妄行,死),牙疳齒落並穿腮,腎水衰竭火焚死。
《中藏經》曰︰腎絕,大便赤澀,下血不止,耳干、腳浮、舌腫,六日死。足腫,九日死。
《脈鑒》云︰眉傾膽絕七日喪,眉發沖起亦傷殘。
(《脈經》曰︰病眉系傾者,七日死。
又曰︰病患眉與發沖起者,死。)《脈經》曰︰病患小腸絕,六日死,何以知之?發直如干麻,不得屈伸,自汗不止也。
慎庵按︰《脈經》又曰︰發如干麻,善怒者,死。
又曰︰發直者,十五日死。又按《中,余,今發干如麻,不能屈伸,是血枯燥失潤而使然,肝血虧,則火炎上而善怒,上皆肝症也,似與小腸無涉,以症而論,當從《中藏經》為是,然愚之庸見,亦未敢遽以為是也,再俟博雅者正之。
《脈經》曰︰大腸絕,死不治。何以知之?泄利無度,利絕則死。
肌肉不滑,唇反。
《脈鑒》云︰脈浮而洪,汗如油,水漿不入,喘不休,形體不仁,乍靜亂,命絕,醫生無好手。
《內經》云︰大則病進。脈浮而洪,邪氣勝也。身汗如油,喘而不休,肺氣絕也。
仁。爭則亂,安則靜,正與邪爭,正負邪勝也。肺氣脫,胃氣盡,榮衛絕,邪獨勝,故曰命絕也。
《脈經》云︰臥遺尿,不覺者,死。一曰︰膀胱絕也。
診陰陽絕証
陽氣先絕陰後竭,其人身死必青色。陰氣先絕陽後竭,身赤腋溫心下熱。(陽主熱而色赤,陰主寒而色青,其人死而身色見青,是陰未離乎體,故曰︰陰氣後竭也三陰氣俱絕,則目眩轉目 。目 者,為失志;失志,則志先死,死即目 也。(六陽氣俱絕,則陰陽相離。陰陽相離,則腠理泄,絕汗乃出,大如貫珠,轉出不流,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六腑氣絕,足冷腳縮,五臟氣絕,便利不禁,手足不仁。
《脈經》曰︰病患五臟已奪,神明不守,聲嘶者死。
毛焦面黑,直視目瞑不見,陰氣絕。(陰陽俱絕,掣灰撮空,妄言者死。)目眶陷,目系傾,汗出如珠,陽絕。
《內經》死症
《經》云︰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喘息不便,其氣動形,期六月死,真臟脈見,乃予之日期。(大骨大肉,皆以通身而言。如肩脊腰膝,皆大骨也;尺膚臀肉,皆大肉也。肩垂、項傾、腰重,敗者,大骨之枯槁也,尺膚既削,臀肉必枯,大肉之陷下也,陷下,皮膚干著肉間也。腎主骨,骨枯,則腎敗矣;脾主肉,肉陷,則脾敗矣;肺主氣,氣滿喘息,則肺敗矣。氣不歸原,形體振動,孤陽外浮,而真陰虧矣,三陰虧損,死期不出六月。六月者,一歲陰陽之更變也,若其真臟脈已見,則不在六月之例,可因克賊之日,而定其期矣。)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喘息不便,內痛引肩項,期一月死,真臟見,乃予之期日。(內痛引肩項,病及心經矣,較前已甚,期一月死。一月者,斗建移而氣易也。)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喘息不便,內痛引肩項,身熱,脫肉破,真臟見,十月之內死。(破 者,臥久骨露,而筋肉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肩髓內消,動作益衰,真臟來見,期一歲死,見其真臟,乃予之期日。(骨枯肉陷,脾腎已虧,兼之肩髓內消,必死。)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腹內痛,心中不便,肩項身熱,破脫肉,目眶陷,真臟急虛身中卒至,五臟絕閉,脈道不通,氣不往來,譬於墮溺,不可為期,其脈絕不來。若人一息五六至,其形肉不脫,真臟雖不見,猶死也。
六經死症
瞳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絕。此決生死之要。
太陽終者,戴眼,反折,瘈瘲,其色白,絕汗乃出,出則死矣。(絕汗,謂出汗如珠不流,複旋乾也。)目正圓,手撒,戴眼,太陽絕。
陽明終者,口目作動,善驚,妄言,色黃,其上下經盛,不仁則終矣。
循衣摸床,譫語(陽明絕),妄語錯亂,及不語失音,熱病猶可生。
少陽終者,耳聾,百節皆縱,目環(直視如驚貌),絕太陰終者,腹脹閉,不得息,善噫善嘔,嘔則逆,逆則面赤,不逆則上下不通,不通則面黑,皮毛焦而終矣。
少陰終者,面黑,齒長而垢,腹脹,上下不通而終矣。
厥陰終者,中熱,嗌干,善溺,心煩,甚則舌卷,卵上縮而終矣。
補遺諸死証
《脈經》曰︰足趺上腫,兩膝大如斗者,十日死。
又曰︰病患臍腫,反出者,死。陰囊及莖俱腫者,死。
《脈鑒》云︰凡病患面之兩頰腮,陷下縮入者,病雖輕,不能即愈,若遲延日久而必死也。
此法,凡傷寒及大病者,驗之無不應也。凡久病腹皮甲錯,著於背而成深凹者,不治,此腸胃乾癟故也。(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