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經》脈要(並附名公諸論注)
診法常以平旦,陰氣未動,陽氣未散,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調勻,氣血未亂,故乃可診有過之脈。
切脈動靜,而視精明,察五色,視五臟有餘不足,六腑強弱,形之盛衰,以此參伍,決死生之分。
切脈動靜,診陰陽也。視目精明,診神氣也。察五色變現,診生克邪正也。觀臟腑虛實,以診其內;別形容盛衰,以診其外。故凡診病者,必合脈色,內外參伍以求,則陰陽表裡寒熱之情無所遁,而先後緩急真假逆從之治必無瘥,故可以決生死之分。
知丑知善,知病知不病,知高知下,知坐知起,知行知止,用之有紀,診道乃具。
凡此數者,皆有對待之理,差之毫厘,謬以千裡。故凡病之善惡,形之動靜,皆所當辯。能明此義,而用之有紀,診道斯備。
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始之有經從五行生,生之有度,四時為宜,補瀉勿失,與天地如一,得一之精,以知死生。
陰陽五行,四時脈之正反所不能離,離則無從補瀉。所謂一之精,天人一理之精微也。故知此之所以然者,是謂得一則知人之生死矣。
持脈有道,虛靜為保。虛靜二字,診家當關一句︰虛者,廓然無我,胸無一字之預留;靜者,游神寂寞,前無一意之或雜,然後可診有過之脈。
春日浮,如魚之游在波;夏日在膚,泛泛乎萬物有餘;秋日下膚,蟄蟲將去,冬日在骨,蟄蟲周密,君子居室。故曰︰知內者按而紀之,知外者終而始之。此六者,持脈之大法。
脈從四時,弦洪毛石。《內經》並之胃氣,而各形容其妙,使人可思可悟,而又兼內外以診︰內則藏氣藏象有位,故可按而紀之;外則經氣經脈有序,故可終而始之。四時內外,六者之法,則脈之時動,病之所在。或內或外,皆可知之。尺內兩傍,則季脅也。
此言氣口左右三部候脈法也。
柯韻伯曰︰季脅之位在章門(穴名),後包於腹,前合於臍,天樞(穴名)之分,帶脈所束。古聖欲明氣口成寸之義,將分肺脈三部,以候五臟。而先提此句者,以氣口獨為五臟主,而臟氣會季脅故也,夫脈之有尺,如木之有根。季脅包於腎外,人之元氣在腎,包含全賴乎季脅。前賢只講得脈會太淵,而不審臟會季脅,仲景所謂按寸不及尺也。經曰︰善調尺者,不待於寸。此尺內兩傍診季脅也。
尺列以候腎,尺內以候脾中。
人身背包乎外,胸腹隱於手足之裡,故兩腎附於背脊者,謂之外。二腸、膀胱、三焦之在腹者,謂之內,故內以候腹中,所謂腹中者,凡大小腸、膀胱、命門皆在其中矣。
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內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肺。
柯韻伯曰︰從尺而上之,故以為附上,即尺前膈骨,所謂關也。肝居左而近背,故外候;膈在胸中,故內候,人之有膈,前齊鳩尾,後齊權骨,所以膈中下焦之濁氣,不使上熏心肺,而傷清陽之氣,心肺居膈上,肝、脾、腎居膈下,五臟俱注於膈,肺、脾、腎、膽之脈俱貫膈而上,腸、胃、心、腎、包絡、三焦之脈從膈而下,是十一經必由之道也。越人廢而不講,故後人不知此義。
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
柯曰︰上附上,謂寸也,心居肺下,而位於中,肺偏於右,是心居肺左矣。心肺俱近背,故俱外候。
胸中主宗氣,膻中主包絡相火之氣,在中,故內候。此三部中上部天一候之法耳。《難經》不審氣口候陰,以六腑配三部之中,胸、膻、膈、腹廢而不講矣。
前以候前,後以候後,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
喻嘉言曰︰上古神聖首重切脈,《內經》部位分明。後人以心與小腸為表裡,遂舉越人之言以定部位。不知此可論病機,如心遺熱於小腸,遺熱於大腸之類,不可以定部位也。
《內經》尺裡以候腹中,尺外以候腎二語,已盡其義。蓋胸中屬陽,腹中屬陰,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所傳渣滓水液,惟腹中是其位置,非若胃為水之海。清氣在上,膽為決斷之官,靜藏於肝,為十一藏之所決,可得部之於中焦也,至於上焦,重重膈膜,惟心肺得以居之,所謂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是也。二腸濁穢之腑,與膈上清陽迥不相通,豈可因外絡連屬;反謂寸之清陽上浮為腑,沉者為臟?經所謂臟真高於肺者,乃臟真高於大腸矣。且左浮為小腸脈,沉為心脈,是水中污泥反浮於蓮花之上,有是理乎?若膻中為臣使,包裹而絡於心下,以寄心君喉舌之司,下膈歷絡三焦,與手少陽之脈散絡心包,正見心胞相火與少陽相火相輸應也。心胞關系之重,是亦以待分手經之一,而可稱為臟耳。
羅東逸曰︰喻說二腸,止明部之不當,未嘗明其脈之謬也。今姑以《脈經》之所謂陰陽,即其所謂而辨之。其曰︰呼出心與肺,吸入腎與肝。又曰︰關前為陽,心肺主之;關後為陰,肝腎主之。又曰︰脈浮而大散者心,脈浮而短澀者肺。是心肺主陽而出關前,為浮而呼出;腎肝主陰出關後,為沉而吸入者也。
今其書百條,乃曰左寸陽實者,小腸實也;陽虛者,小腸虛也;陽絕者,小腸絕也;左寸陰實者,少陰實也等語。夫浮而大散者為心脈,為關前,主陽矣。其脈之有虛、實、絕,皆以為陰。而杜撰一小腸之虛、實、絕為陽,而加以心脈之上,則小腸之陽脈當作何狀,得加於浮大而散之上耶?且右脈浮澀而短,又以為陰,彼大腸陽脈更當作何狀?而云虛實與絕也,終《脈經》竟無一舉二腸脈據者。不寧唯是,候外感風寒,必於左寸,則又太陽、膀胱與小腸同居左寸,俱在心之上矣。其瑕不攻自破,特莫之覺耳。
平人脈準
羅東逸曰︰劉守真嘗為《脈原》,以脈行同五臟四時之遷流,不知《內經》已極詳矣。而原脈之所以,則仍未之講也。夫脈為人之神,氣血之本,而見於營之行。營之行,其根原有二︰一出於中焦之穀神,化精液以輸肺,肺主治節,以施隧道,故營血之能通流,實胃氣為之充徹,此脈之本於胃氣也;一起於太沖,出少陰腎,下匯血海於厥陰,上發真陽於太陽,此太沖之精氣,能灌溉十二經,皆得於陽明胃之盛氣同駐中焦,共為宗氣,與營俱行於十二經,而備五十營。故脈至五十營,則先後天之氣合,而五臟之真備矣,以是上朝於肺,肺統行之,會於太淵。故曰︰氣口成寸,以決生死。決死生者,以氣口能顯胃氣,形藏真,占四時,度六部。而有諸中者,必形於外,無差忒,此脈之所以為人之神也。
《內經》論脈,必自下而起,推始以季脅,以次附上,定其部伍。自肘中曲池,量至神門,得一尺為尺。自尺至寸,得一寸為寸。其診先尺後寸,先陰後陽者,以人陰陽皆起於足下,五臟之氣會於章門,章門在季脅之次,脈從三陰起,足三陽而上之,先會於此,故《內經》詔人以脈必自下而上也。
然診之精微,其占亦有二︰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呼吸脈行六寸,常流無間,晝夜六時,而為五十營,此以流行者占之也。五十動不一代,乃為生人之太和;不及是者,臟無氣,命曰狂生。狂生者,反太和也。候法左以候左,右以候右,上以候上,下以候下,前以候前,後以候後,六部一定,候之不移,而以五臟為占,此以部位占之也。
原其然者,肺統元氣,為心血脈之相,非獨能朝百脈,亦能顯百脈,脈雖藉以充著,其所以能充著者,皆肺神藏真之停泓。此其中之停泓,行者居者,固有其留而為地,與人以可占者,非特一為流行而盡之也。要其元神,能常照百脈為五臟鏡,以顯其純疵;故太淵一脈,五臟全體俱現。是以上下左右可占,六部可診矣。
然人之陰陽,必奉天而應四時,故春弦夏鉤秋毛冬石,雖六脈各為臟主,而又有不得不聽令於時也。此繇天人葆合,故人氣有不離如此矣。
乃人又有平生之診,陰陽之稟,氣態各不同形,其脈亦異,如六陰六陽,以至老少肥瘦,相因脈異。
善脈者,先察其本原,次候其胃氣,藏真於四時之正,乃生平老少之分,而後及其病脈,茲四診兼之望、聞、問,謂之七診,而脈之道得矣。
今世以左手為人迎,此出自《難經》,叔和祖之。不知人迎者,陽明胃之本輸,在結喉兩傍動脈者是。
此六陽之所迎,古人於此以候六腑之陽,若以右之寸口而候之,豈人迎之所候哉?更有趺陽者,穴之動脈在足趺三寸之間,是胃脈之下行複上,與太沖之脈合,故得先後天並符之氣,會合於此,為人之根柢,死生之診,於是最切。故仲景法,趺陽與少陰同診,並取以決百病。今人廢之,此仲景所斥為按手不及足之庸工也。
岐伯曰︰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亦再動,呼吸定息,脈五動,閏以太息,命曰平人。平人者,不病也。人一呼脈一動,一吸脈一動,曰少氣。人一呼脈三動,一吸脈三動而躁,尺熱曰病溫,尺不熱脈滑曰病風,脈澀曰痺。人一吸脈四動以上曰死,脈絕不至曰死,乍數乍疏曰死。
一日一夜五十營,以營五臟之精,不應數者,名曰狂生。所謂五十營者,五臟皆受氣。持其脈口,數其至也,五十動不一代者,五臟皆受氣;四十動一代者,一臟無氣;三十動一代者,二臟無氣;二十動一代者,三臟無氣;十動一代者,四臟無氣;不滿十動一代,五臟無氣。予之短期,要在終始。所謂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以為常也,以知五臟之期。予之短期者,乍數乍疏也。
張景岳曰︰《難經》曰︰經言脈不滿五十動而一止,一臟無氣者,何臟也?然人吸者隨陰入,呼者隨陽出,今吸不能至腎,至肝而還,故知一臟無氣者,腎氣先盡也。然則五臟和者,氣脈長;五臟病者,氣脈短。觀此,一臟無氣,必先乎腎。以至二臟,三臟、四臟、五臟者,當自遠而近,以次而短,則腎及肝,由肝及脾,由脾及心,由心及肺。故凡病將危,氣促似喘,僅呼吸於胸中數寸之間,蓋真陰絕於下,孤陽浮於上,此氣短之極也,醫於此際,尚欲平之,未有不隨撲而滅者。夫人之死生由乎氣,氣之聚散由乎陰,而得以苟延者,賴一線之氣未絕耳。此臟氣之不可不察也。
又曰︰代脈之義,自仲景、叔和,俱云動而中止,不能自還,因而複動,由是複止,尋之良久,乃複強起為代。故後世以結、促、代並言,均目之為止脈,然豈以盡其義哉﹗夫緩而一止為結,數而一止為促,其止或三或五,或七八至不等。此皆至數分明,起止有力。所主之病,有因氣逆痰壅而為間阻者,有因氣血虛脫而為續斷者,有因平素稟賦而脈道不流利者,此是結、促之謂也。至於代脈之辨則又不同,如宣明五氣論曰脾脈代,臟腑病形篇曰黃者其脈代,皆言臟氣之常候,非謂代為止也。又平人氣象曰但代無胃曰死,乃言胃氣去而真臟見,亦非謂代為止也。觀此,則代本不一,各有深義。如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乃至數之代,本篇所云是也。若脈本平勻,而忽強忽弱者,乃形體之代,即平人氣象論所云是也。若脾主四季,隨時更代者,乃氣候之代,宣明五氣篇所云是也。凡脈無定候,更變不常,則均謂之代,但各因其變而察其情。按本篇但言動止以診五臟無氣,未嘗鑿言死期。而王氏曰脈來緩而一止,一臟無氣,卻後四歲春草生而死云云,恐未有一臟無氣尚活四歲,二臟無氣尚活三歲之理,診者辨之。
胃脈
平人之常氣稟於胃。胃者,平人之常氣也。人無胃氣曰逆,逆者死。
平人之常,稟氣於谷,穀入於胃,五臟六腑皆以受氣,有不可一刻無者。此脈之大主,四時五臟六經皆以此立,無則為逆,逆則死矣。
春胃微弦曰平,弦多胃少曰肝病,但弦無胃曰死,胃而有毛曰秋病,毛甚曰今病。臟真散於肝,肝藏筋膜之氣也。
夏胃微鉤曰平,鉤多胃少曰心病,但鉤無胃曰死,胃而有石曰冬病,石甚曰今病。臟真通於心,心藏血脈之氣也。
長夏胃微軟弱曰平,弱多胃少曰脾病,但代無胃曰死,軟弱有石曰冬病,弱石甚曰今病。臟真濡於脾,脾藏肌肉之氣也。
秋胃微毛曰平,毛多胃少曰肺病,但毛無胃曰死,毛而有弦曰春病,弦甚曰金病。臟真高於肺,以行營衛陰陽也。
冬胃微石曰平,石多胃少曰腎病,但石無胃曰死,石而有鉤曰夏病,鉤甚曰今病。臟真下於腎,腎藏骨髓之氣也。
人以水為本,故人絕水則死,無胃氣亦死。所謂無胃氣者。但得真臟脈不得胃氣也。
羅東逸曰︰經云:飲食入胃,脈道乃行。又曰︰脈得食即高。故知脈道之行,待此而起。此胃氣者,精氣神三寶之神糧,而榮衛之根據也。為氣流營溢衛合精,而神行於脈,五臟四時待此而得其平者也,故其氣昌大於春夏,收斂於秋冬,皆稍變更,歷四時以應令,故微見微弦、微鉤、微軟、微毛、微石。要其以微言者,正以狀其胃氣之充壯鼓行。要其不違四時,故不免有奉令脈,然不盡變其本氣,故皆曰微也。
若此氣稍有衰颯,即所云弦、鉤,軟、毛、石之多而胃少也,胃少則五臟之真不能充,而本臟自病,何怪也。夫弦、鉤、軟、毛、石五者,乘時而見,何嘗不正?惟稍見偏勝,遂已成為臟病。況其已甚者,無胃而單見也,故曰死也。又若春之胃而見毛,毛與弦反,而乃見之於春,是胃之不能相為於肝,而存弦令,反受克於毛,則胃之衰已甚矣。其曰至秋病者,前此春夏三陽得令,皆能扶我,至秋則胃不能勝而為病也。若毛甚則胃家之太和已戕,即曰今病,即今不能掩其惡也。此脈之根本源頭,診家第一首事,不可不察也。
臟真者,即胃氣也。胃氣何以為臟真?以五臟得此,而後能立五行之體,主四時之行,主筋膜、血脈、肌肉、骨髓、榮衛、陰陽之氣。臟無此則不真,故必須胃氣以為臟真,而後能散、能通、能濡,能高、能下。苟穀神之不至,則五臟之魂游而魄散矣。此真臟也,故曰死。
四時脈
岐伯曰︰春脈者肝也,東方木也,萬物之所以始生也,故其氣來,軟弱輕虛而滑,端直以長,故曰弦,反此者病。其氣來實而長,此為太過,病在外;其氣來不實而微,此謂不及,病在中。
人身胃氣充足,太和洋溢,至春而少陽生,未有不應者。蓋人稟天氣,既在陰陽之中,天氣至則人氣亦符,故六脈皆奉之,所以主春而為弦。夫弦者,東方少陽木氣也,萬物之所始生,人之肝主之,以陽之少,故其氣軟弱輕虛,端直以長,此為正氣之和者也,反此則病矣。實強為弦之過,不實而微為弦之不及。過則病在外,外為有餘,為外感;不及病在中,中為不足,為內傷。下準此。
春脈太過,則令人忽忽眩冒而巔疾;其不及,則令人胸痛引背,下則兩脅 滿。
夏脈者心也,南方火也,萬物之所盛長也,故其氣來盛去衰,故曰鉤,反此者病。其氣來盛去亦盛,此為太過,病在外;其氣來不盛去反盛,此謂不及,病在中。太過則令人身熱膚痛,為浸淫;其不及則令人煩心,上見咳唾,下為氣泄。
秋脈者肺也,西方金也,萬物之所以收成也,故其氣來,輕虛以浮,來急去散,故曰浮,反此者病。
其氣來,毛而中央堅,兩傍虛,此為太過,病在外;其氣來,毛而微,此謂不及,病在中,太過則令人逆氣而背痛,慍慍然;其不及則令人喘,呼吸少氣而咳,上氣見血,下聞病音。
冬脈者腎也,北方水也,萬物之所以合藏也,故其氣來沉以搏,故曰石,反此者病。其氣來如彈石,此謂太過,病在外;其去如數者,此為不及,病在中。
如數者,動止疾促,真陰虧損,有似緊數。然愈虛則愈數,原非陽強實熱之數,故云如數。此辨之深矣。
冬脈太過,則令人解,脊氣痛而少氣不欲言;其不及則令人心懸如病飢,眇中清,脊中痛,少腹滿,小便變。
帝曰︰四時之序,逆從之變異也,然脾脈獨何主?岐伯曰︰脾脈者土也,孤藏以灌四旁者也。善者不可得而見,其惡可見。其來如水之流者,此謂太過,病在外;如鳥之啄者,此謂不及,病在中。太過則令人四肢不舉;其不及則令人九竅不通,名曰重強。
以上所以明令脈也,人在氣交之中,循環六氣之內,歷其溫熱涼寒,本其生長收藏,故人之臟必起而應之。其於四時,各舉一臟為主,而無四臟之診者,令之所至,四臟之氣無不從之,此以知天時之不可違,而無不奉令也。所謂弦、鉤、毛、石各以其微,以胃氣之充,而各致其和也。苟非其然,太過不及皆成病。氣太過,應有外邪,故云病在外;不及,斯為內傷,故云病在內。要以胃氣存亡,即為奉行得失,其有得失,雖令在所不救矣。
五臟脈
夫平心脈來,累累如連珠,如循琅,曰心平,夏以胃氣為本;病心脈來,喘喘連屬,其中微曲,曰心病;死心脈來,前曲後居,如操帶鉤,曰心死。
琅,似珠盛滿滑利,即微鉤之義也。喘喘連屬,急促相仍也。前曲者,謂輕取則堅強而不柔;後居者。則牢實而不動,如持革帶之鉤,全失沖和之氣,是但鉤無胃,故曰心死。
平肺脈來,厭厭聶聶,如落榆英,曰肺平,秋以胃氣為木;病肺脈來,不上不下,如循雞羽,曰肺病;死肺脈來,如物之浮,如風吹毛,曰肺死。
厭厭聶聶,眾苗齊秀貌。如落榆莢,輕浮和緩貌,即微毛之象也。不上不下,往來澀滯也。如循雞羽,輕浮而虛也,亦毛多胃少之義。如物之浮,空虛無根也。如風吹毛,散無緒也,亦但毛無胃之義。
平肝脈來,軟弱招招,如揭長竿末稍,曰肝平,春以胃氣為本;病肝脈來,盈實而滑,如循長竿,曰肝病;死肝脈來,急益勁,如新張弓弦,曰肝死。
平脾脈來,和柔相離,如雞踐地,曰脾平,長夏以胃氣為本;病脾脈來,實而盈數,如雞舉足,曰脾病;死脾脈來,銳堅如鳥之喙,如鳥之距,如屋之漏,如水之流,曰脾死。
和柔,雍雍不迫也。相離,勻淨分明也。如雞踐地,從容輕緩也。此即沖和之義。實而盈數,強急不和也。如雞舉足,輕疾不緩也。前篇言弱多胃少,此言實而盈數,皆失中和之氣,故曰脾病。鳥喙、鳥距,堅銳不柔也。屋漏,點滴無倫也。水流,去而不返也。是皆脾絕怪脈,但代無胃。
平腎脈來,喘喘累累如鉤,按之而堅,曰腎平,冬以胃氣為本;病腎脈來,如引葛,按之益堅,曰腎病;死腎脈來,發如奪索,辟辟如彈石,曰腎死。
喘喘累累,如心之鉤,陰中藏陽,而得微石之義。引葛,堅搏索連也。按之益堅,石甚不和也。
索若相奪,甚勁又甚。彈石,其堅可知,但石無胃也。
真肝脈至急,如循刃,責責然,如按琴瑟弦,色青白不澤,毛折乃死。真心脈至,堅而搏,如循薏苡子累累然,色赤黑不澤,毛折乃死。真肺脈至,大而虛,如以羽毛中人膚,色白赤不澤,毛折乃死。真腎脈至,搏而絕,如指彈石辟辟然,色黑黃不澤,毛折乃死。真脾脈至,弱而乍數乍疏,色黃青不澤,毛折乃死。
真臟見乃死也。
青本木色,而兼白不澤,金克木也,五臟準此。然率以毛折死者,皮毛得血氣而充,毛折則精氣敗矣,故皆死。
柯韻伯曰︰經云:能合色脈,可以萬全。取色脈之相應也。又云:色夭不澤,謂之難治。今見本臟色,又兼見相勝之色,且天然不澤,是色脈之不相應也。雖云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毛脈合精,留於五臟,氣歸權衡,今毛折是精氣不輸皮毛也,毛脈之精不合矣。此色診之易見也。
見真臟曰死,何也?岐伯曰︰五臟皆稟氣於胃,胃者五臟之本也,臟氣者,不能自致於手太陰,必因於胃氣,乃致於手太陰也,故五臟各以其時,自為而至於手太陰也。故邪氣勝者,真氣衰也。故病甚者,胃氣不能與之俱至於手太陰,故真臟之氣獨見,獨見者,病勝藏也,故曰死。
此論真藏而拈胃氣為本,最為發明顯切。夫五臟雖各有本氣以主時,要必得胃氣之贍養,而其真得藏焉。如心脈之累累連珠,腎脈之喘喘累累以下,皆形容其藏之得胃以為臟真,故浮而不浮,沉而不沉,急而不急,緩而不緩,有神存於其間,此能以時自為,而至於手太陰也。若喘喘連屬以下,則五臟之邪氣勝而真氣衰矣。若胃氣竭絕,已不能自至於手太陰,亦不能複藏其神而真臟見,胃家餉絕,真神孤削,故其惡見如此。是以古聖於四時五臟,皆占胃氣以為本也。
鼓一陽曰鉤,鼓一陰曰毛,陽勝急曰弦,陽絕而亟曰石,陰陽相過曰溜。
此言鉤、弦、毛、石之正象,以為諸脈之準則也。經曰︰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三陽者,不得相失也。搏而勿浮,名曰一陽。此一陽者,陽之盛,即太陽也,為心家主脈,其氣純和而一,正心脈之得其平者也。鉤脈主夏,故鼓一陽曰鉤。
又云:三陰者,不得相失也。搏而勿沉,命曰一陰。清靜為陰,而勿沉者,正清輕之謂,當 斂燥金之時,而其氣不沉於下,而漸收於上,清明之極,故謂之鼓一陰曰毛,此正肺脈應秋之和也。
至於弦者,本陰部厥陰之脈。厥陰為陰中之少陽,木性本達,方沉厥陰之下,與厥陰爭而直上,是以陽勝急而弦。要其主春者,惟少陽令之,春生則木氣已發,軟弱輕虛,端直以長,斯謂之主春之弦。不然,陽之勝急,正仲景所謂殘賊之脈也,弦脈本象如此,故謂陽勝急曰弦。
腎為陰中之太陰,水體沉滑之極,此為陽絕不至,而陰獨至。陰獨至,則至搏而沉,動而且堅,故曰石也。
若夫陰陽之相過,則陰陽之交馳者也,諸家注皆以為脾脈。然以溜言之,非脾脈之正,不可以脾言。然其脈順而不逆,去而不滯,滑而不衰敗,絕似少陽之脈,故曰溜。本文舉此以明陰陽之交者耳。若夫脾脈在諸臟,善者不可得而見,故不拈出,欲人體認也。
三陰三陽藏象脈法
太陽藏何象?岐伯曰︰象三陽而浮也。曰︰少陽藏何象?曰︰象一陽也。一陰誤文,陰藏者,滑而不實也。曰︰陽明藏何象?曰︰象大浮也。太陰臟搏言伏鼓也。二陰搏至,腎沉不浮也。
此名象藏者,六經之本脈也。象三陽而浮者,太陽主表,為諸陽之極盛而在上,故象三陽而浮也。
象一陽者,輕虛以滑是也,象大浮者,陽明胃氣之海,其氣本大而升,故象浮大也。太陰臟搏,言伏鼓者,伏言其主陰主內,鼓言其有力,所謂大而緩,不浮者也。二陰搏至,即所謂沉滑者也。其一陽藏者,滑而不實句,實一陰之誤文。蓋滑而不實,可言一陰,而不可言一陽。一陽者,輕虛帶滑,其滑從浮見。
一陰者,滑而不實,其不實從滑見。要其地為純陰,陽之所起,實在於此,此為陰陽相錯之地,不沉為陰,故滑而不實也。
所謂三陽者,太陽也。三陽脈至手太陰,弦浮而不沉,決以度,察以心,合之陰陽之論。
所謂二陽者,陽明也。至手太陰,弦而沉急不鼓,炅至以病皆死。
一陽者,少陽也。至手太陰,上連人迎,弦急懸不絕,此少陽之病也,專陰則死。
三陰者,六經之所主也,交於太陰,伏鼓不浮,上空志心。
二陰至肺,其氣歸膀胱,外連脾胃。
一陰獨至,鉤而滑,經絕,氣浮不鼓。
此六脈者,乍陰乍陽,交屬相並,謬通五臟,合於陰陽,先至為主,後至為客。
前明六經之脈象,此明六部之至寸口而弦急者,當察也。太陽當浮,今乃帶弦,則當約以四時高下之度而決斷之,必又察以心,而合之陰陽之論。此不特太陽而然,凡五部皆然也。
陽明浮大,今弦沉急不鼓,是陰勝陽,木乘土也。若是炅至以病,是陽明之陰絕,死矣。
少陽之脈輕虛以滑,今至手太陰上出人迎,脈來弦急而長,浮露不斷,則失其所以為少陽矣。若弦急太甚,是真臟脈見,謂之專陰,可以征其死也。
三陰即脾,故為六經之所主,有母萬物之象,和緩基本脈。今見伏鼓不浮,則陰盛陽衰,當病上焦空虛,志心為陰所傷,皆致不足,故曰上空志心。
二陰至肺者,腎脈上行入肺,出氣口,又主水,與肺行降下之令,通調水道,其氣歸膀胱也。腎能升降,又即與脾胃,知升降之柄,故曰外連脾胃。外者腎,對肺言,即二陰,為裡之義。
一陰獨至,則經絕於中,氣浮於外,故不能鼓,鉤而滑,但弦無胃,生意竭矣。
此六脈者,陰陽皆至於手太陽,是交屬相並,謬通五臟,故能合於陰陽也。張景岳曰︰六脈之交,至有先後,有以陰見陽者,有以陽見陰者。陽脈先至,陰脈後至,則陽為主而陰為客;陰脈先至,陽脈後至,則陰為主而陽為客。主先至為主,後至為客之謂也。然至有常變,有真假。常陽變陰,常陰變陽,常者主也,變者客也。變有真假,真變則殆,假變無虞,真者主也,假者客也。客主之義,有脈體焉,有運氣焉,有久暫焉,有順逆焉,有主之先而後之客者焉,診之精妙在此。
附六經主用發明說
羅東逸曰,人身之正,有三陰三陽之經,分主周身。然其經皆起於足,三陽為外,三陰為內。
故足太陽之經,從巔頂頭項而下五行,居身之背,以至於足。足陽明從額顱頸喉而下,亦五行,居身之前,以至於足。足少陽從耳前後下脅身畔,而居身之兩脅,以至於足,此足三陽之周身,所以主外也。至於三陰,足太陰為後天六經之主,足少陰為先天藏精之腑,足厥陰為陰陽生氣之根,所以立人之命蒂者,盡足三陰也。
若手之六經,雖與足六經出入相連,而手少陰心,君主清靜高拱,太陰肺調元行氣,包絡為佐貳臣,二腸三焦,器能傳化之官耳。其經位則見於兩臂,地既不多,而所傷之病皆自足六經及之。此仲景於傷寒止立足六經,而不立手經,為古聖傳述,為後學發蒙也。
蓋手六經緣與足六經相絡上下,故詳之十二經。其實此六經之陰陽,皆足六經之附庸也。末學不察,見古經三陽之文,遂以膀胱與小腸雙舉,二陽則大腸與胃雙舉,輒以附庸為主用,輕重失宜。不知手經緣與足經相接,非謂附庸能與天運四時同體也。此義不明,乃自命為名家者,亦墮此云霧,為之一概。
脈有逆從陰陽
脈有陰陽,知陽者知陰,知陰者知陽。凡陽有五,五五二十五陽。所謂陰者,真臟也,見則必敗,敗必死也;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別於陽者,知病處也;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所謂陰陽者,去者為陰,至者為陽,靜者為陰,動者為陽;遲者為陰,數者為陽。
脈有逆從四時,未有藏形,春夏而脈瘦,秋冬而脈浮大,命曰逆四時也。風熱而脈靜,泄而脫血脈實,病在中脈虛,病在外脈澀堅者,皆難治,命曰反四時也。
其脈絕不來,若一息五六至,其形肉不脫,真臟雖不見,猶死也。
逆從之例三條,一以反四時,一以反病體,一以形脈相反。凡逆從之見有餘不足輕重,皆可知矣。
按陰陽逆從四字,是診脈辨病之要法。諸脈異等,臟腑異情,四時異宜,死生之辨,皆以此四字別之。故胃氣、四時、五臟諸脈之形,為診家之經;陰陽逆從,為診家之緯。
脈之大要
夫脈血之府也,長則氣治,短則氣病,數則心煩,大則病進,上盛則氣高,下則氣脹,代則氣衰,細則氣少,渾渾其至如涌泉,病進而色弊,綿綿其去如弦絕者,死。諸急者多寒,緩者多熱。大者多氣少血,小者氣血皆少。滑者陽氣盛,微有熱;澀者少血少氣,微有寒。諸小者,陰陽形氣俱不足。
脈之浮沉及與人迎寸口氣大小等者,病難已,病之在臟,沉而大者易已,小者為逆;病之在腑,浮而大者易已。人迎盛者傷於寒,氣口大傷於食。
沉細懸絕者為陰,盛躁喘數者為陽。
邪氣來,緊而疾;穀氣來,徐而和。
脈弱以滑,是有胃氣。
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死。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形氣相得者生。三伍不調者病。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上下左右之脈,相應如參舂者病;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中部之脈雖獨調,與中臟相失者死。
中部之脈相減者死。
沉甚曰病,弦甚曰病,澀甚曰病,數甚曰病,參見曰病,複見曰病,未去而去曰病,去而不去曰病,反者死。
色脈已定,別之奈何?岐伯曰︰調其脈之緩、急、小、大、滑、澀,而病變定矣。
張景岳曰︰脈之見象,陰陽而已。本經謂三陽搏而勿浮,三陰搏而勿沉,是則雖有一陽、二陽、三陽之分,而總在勿浮之例︰雖有一陰、二陰、三陰之分,而總在勿沉之例。可見胃氣之本,不大不小,不浮不沉,不遲不數,滑而不澀,此太和之人也。一自邪氣勝而正氣衰,胃氣竭而臟氣見,遂有太過不及之病形與脈象俱見,於是有浮、沉、大、小、緩、急、滑、澀八者之脈見。夫八者之脈,皆病脈也,然各有所主,有於中者必形於外,要其微甚懸絕之相去,即可得之氣血多少,死生之診。故其診法雖有不同,而大要則有所定,所謂知要者一言而終也。
推按法
推而外之,內而不外,有心腹疾也。推而內之,外而不內,身有熱也。推而上之,上而不下,腰足清也。推而下之,下而不上,頭項痛也。按之至骨,脈氣少者,腰脊痛而身有痺也。
此系以手推病法,亦診例也。
柯韻伯曰︰按脈內側推而外,欲候筋骨、氣血、肌肉等病,脈反內著,知病已在內,故牢不可移,是胸腹有積聚為患,故脈如是也。推脈外側而內求之,以候胸腹諸病,指欲內而脈反外鼓,是病已外發,氣從外向,形身有熱,為可証矣。
寸脈為陽而主降,反脈為陰而主升,天地氣交,火既濟之理也。按寸推而上之,究其胸喉以上之病,其脈氣上而不下,是陽虛而不降,則陰中無陽,腰足清也。按尺推而下之,究其小腹腰股膝脛中病,其脈下而不上,是陰虛而氣不上升,陽中無陰,頭項痛可知也。
不內不外,是脈氣有餘;不上不下,皆因脈氣不足。然陰陽外降以為和,及其偏勝,則陽下陷入陰中而發熱,陰氣上入陽中而腦髓惡寒,更可以上下之法神而明之矣。
按之至骨,所以候腎。舉指不實,便是少氣,腎附腰脊,故痛,精髓不足,故身有痺也。
脈主病
粗大者,陰不足陽有餘,為熱中也。來疾去徐,上實下虛,為厥巔疾。
粗大者,浮洪之類,陽實陰虛,故為內熱。上實者寸盛,下虛者尺弱,皆陽強之脈,故為陽厥巔頂之疾。
來徐去疾,上虛下實,為惡風也。故中惡風,陽氣受也。
來之徐,知上之虛,皆陽不足也。陽虛必惡風。
有脈俱沉細者,少陰厥也。
沉細腎脈,兼數則熱,陰中有火,此少陰之厥也。然愈虛則愈數。沉細之數,厥則何疑?又不可以火斷也。
沉細數散者,寒熱也。
沉細為陰,數散為陽,陰脈數散,陰不固也。故或入之陰,或出之陽,而為來往寒熱也。
浮而散者為 仆。
浮者陰不足,散者神不守,浮而散,陰氣脫,故為 仆。
數動一代者,病在陽之脈也,泄及便膿血。
數動陽脈也,一代陽邪傷其血氣也,故為泄膿血。
肝滿腎滿肺滿皆實,即為腫,肺之壅,喘而兩脅滿,肝壅,兩脅滿,臥則驚,不得小便。腎壅,脅下至少腹滿,脛有大小,髀 大跛,易偏枯。
滿,邪氣壅滯而為脹滿也。三經皆能為滿,若其脈實,當為浮腫。肺居膈上,其系橫出腋下,故肺壅則喘而兩脅滿。肝之脈環陰器布脅肋,故壅則兩脅滿不得小便。肝主驚,臥則愈壅,故多驚也。腎脈循內踝,上 出,絡膀胱而上行,故壅則脅下至少腹滿也。或腫或消,是謂大小跛。易偏枯,不能營運所致。
心脈滿大,癇瘈瘲筋攣。肝脈小急,癇瘈瘲筋攣。
心脈滿大,火有餘也;火盛則血涸。故癇瘈瘲筋攣。肝藏血,小為血不足,急為邪有餘,故為是病。
夫癇瘈瘲筋攣病一也,而心肝二經皆有之,一以內熱,一以風寒,寒熱不同,血衰一也。
肝脈騖暴,有所驚駭,脈不至若喑,不治自己。
騖,馳驟也。驚駭肝病,肝脈急亂,因驚而然。此特一時氣逆耳,通則無喑也。
腎脈小急,肝脈小急,心脈小急,不鼓皆為瘕。
三脈細小而急,陰邪聚於陰分也,故當隨經而為瘕。
肝腎並沉為石水,並浮為風水,並虛為死,並小弦欲驚。
水病有陰陽,腎肝在下,肝主風,腎主水。俱沉者陰中陰病也,石水凝結少腹,沉堅在下。俱浮者陰中陽病也,風水游行四體,泛浮於上。並虛者,一為根本,一為發生,根本空虛,有表無裡,當死。
並小真陰虛,小而兼弦木邪勝,氣虛膽怯,故為欲驚。
腎脈大急沉,肝脈大急沉,皆為疝。
疝者,寒氣結聚所為。急者,挾肝邪。沉者,在陰分。沉急而大,陰邪盛也。肝腎之脈絡小腹,結於陰器,寒邪居之,故疝,按疝病乃寒邪挾肝邪之証,或結小腹,或結睪丸,或結於丸之左右上下。而筋急絞痛,脈必急搏者,多以寒邪結聚陰分,而挾風木之氣也。經曰肝風疝,脾風疝,皆兼一風字,其必挾肝邪可知。
心脈搏滑急為心疝,肺脈沉搏為肺疝。
心脈搏滑急,寒挾肝邪乘心。肺沉搏,寒挾肝邪乘肺。
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
三陽,太陽也。三陰,太陰也。陽為瘕聚,陰為疝氣。凡脈急,皆邪盛也。寒邪氣聚,皆可名疝,故五臟皆有之。
二陰急為癇厥,二陽急為驚。
二陰,少陰也。二陽,陽明也。脈急者為風寒邪乘心腎,故為癇為厥;木邪乘胃,故發為驚。
脾脈外鼓,沉為腸,久自己。肝脈小緩為腸,易治。腎肝小搏沉,為腸 下血,血溫身熱者死。心肝亦下血,二臟同病者可治,其脈小沉澀為腸,其身熱者死,熱見七日死。
腸,下痢也,凡心、肝、脾,腎皆主陰分,或寒濕,或熱,各有所傷,乃自大腸下血,均謂腸 。
血溫身熱者,邪火有餘,真陰衰敗,故死。心主血,肝藏血,故二臟 於下血,同病為順而可治。若肝脾同病,為土敗木賊,其難治也明矣。小沉而澀為腸 者,以陰不足而傷血也。然脈沉細不當熱,今身熱,是為逆。七日,六陰敗盡也。
胃脈沉鼓澀,胃外鼓大,心脈小堅急,皆膈偏枯。
沉鼓澀,陽不足也。外鼓大,陰受傷也。小堅而急,心火鬱而內熱也,胃為水之海,胃氣既傷,心部又病,此上下痞滿,膈偏枯矣。
脈至而搏,血衄身熱者死,脈來懸鉤浮為常脈。
搏,脈堅強,陰虛最忌。若血衄脈搏身熱,真陰敗脫也。然失血之証多陰虛,陰虛之脈多浮大,故懸鉤浮乃其常脈,無足慮也。
脈至如喘,名曰暴厥,暴厥者不知與人言,脈至如數,使人暴驚,三四日自己。
如數,非真數之脈,以猝動肝心之火,故令人暴驚。
心脈搏堅而長,當病舌卷不能言;其軟而散,當消環自己。
心脈堅搏,肝邪乘心,臟氣虧甚,少陰脈從心系上挾咽,故令舌卷不能言。搏堅之脈,皆肝邪盛也,五臟皆畏之。蓋五臟以胃氣為本,脈無胃氣則死。凡木強者土必衰,脈搏者胃多敗,故堅搏為諸臟所忌。搏之微,邪亦微;搏之甚,則幾於真臟矣。故當以搏之微甚,而察病之淺深。
肺脈搏堅而長,當病唾血;其軟而散者,當病灌汗,至令其不複發散也。
肺脈搏堅,邪乘肺也。肺系連喉,故為唾血。軟散,肺虛不斂,汗出如水且亡陽,故不可更為發散。
肝脈搏堅而長,色不青,當病墜若搏,因血在脅下,令人喘逆;其軟而散色澤者,當病溢飲。溢飲者,渴暴多飲,而易入肌皮腸胃之外也。
胃脈搏堅而長,其色赤,當病折髀,其軟而散當病食痺。
胃脈搏堅,木乘土也。色赤,則陽明火盛也。木火交熾,胃經必傷,陽明下行者,從氣街下行抵伏兔,故病髀如折也。軟散則胃氣本虛,食則氣逆,滯悶不行,而為食痺。
脾脈搏堅而長,其色黃,當病少氣;其軟而散色不澤者,當病足脛腫,若水狀也。
邪脈乘脾,脾虛無以生血,故本臟之色見,脾弱不能生肺,故為少氣。若軟散色不澤者,尤見脾虛,脾絡內踝前廉。循 骨後,故病足脛腫。若水狀,以脾不製水也。
腎脈搏堅而長,其色黃而赤者,當病折腰;其軟而散者,當病少血,至今不複也。
邪干腎氣必衰,色黃赤為火土有餘,故病腰如折也。軟散則本虛,腎主水以生化津液,今腎氣不化,故病少血。按五臟病脈,一曰搏堅,一曰軟散,而其為病多皆不足。蓋搏堅之脈,邪勝於正,是謂邪之所湊,其氣必虛,軟散者,本原不足,謂正氣奪則虛也。有邪致虛,無邪本虛。虛若一而病本不同,所當辨也。
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陰,主少陰而言。腎主子宮,胎孕之所主也。陽別者,言陰脈搏手,似乎陽邪,然其鼓動滑利,本非邪脈。蓋以陰中見陽,而別有和調之象,是謂陰搏陽別也。然猶當察孕婦之強弱老少,及平日之偏左偏右,尺寸之素強素弱,斯足以盡其義矣。
脈急者,曰疝瘕少腹痛。脈滑曰風。脈澀曰痺。緩而滑曰熱中。盛而緊曰脹。
緩因胃熱,滑以陽強,故病熱中。緩謂縱緩之狀,非遲也。盛則中氣滯緊,則邪有餘,故為脹也。
陰陽虛,腸 死。
陰陽虛,尺寸俱虛也。胃氣不留,魄門不禁而陰陽虛者,臟氣竭也。故死。
陽加於陰,謂之汗。
陽言脈體,陰言脈位,汗液屬陰,而陽加以陰,陰氣泄矣。
陰虛陽搏,謂之崩。
陰虛,沉取不足;陽搏,浮取有餘。陽實陰虛,故曰內崩失血。
三陰俱搏,二十日夜半死。二陰俱搏,十三日夕時死。一陰俱搏,十日平旦死。三陽俱搏且鼓,三日死。三陰三陽俱搏,心腹滿。發盡不得隱曲,五日死。二陽俱搏,其病溫,死不治,不過十日死。
三陰俱脾肺也。搏即真臟之擊搏。二十日,肺脾成數。夜半陰極氣盡,故死。二陰俱心腎也。十三日,心腎之成數。夕時陰陽相半,水火分爭也。一陰俱心主與肝也。平旦木火旺極,而邪更甚,故死。三陽俱手足兩太陽也。水一火二,故死。在三日,既搏且鼓,陽邪盛極矣。三陰三陽,四臟俱搏,則上下俱病。故在上則心腹滿脹,至於發盡;在下則不得隱曲,陰道不通也。四臟俱病,惟以胃氣為主,五穀盡而死矣。
二陽俱,大腸胃也。獨闕一陽,必脫簡。
病主脈
脈虛氣虛尺虛,是謂重虛。氣虛者,言無常也。尺虛者,行步 然。脈虛者,不象陰也。如此者,滑則生,澀則死。
氣虛,語言輕微。尺虛,筋脈無力。脈虛亡血可知,故云不象陰也,滑則血未亡,故生。
寒氣暴上,脈滿而實,實而滑則生,實而逆則死。
脈滿而實,傷寒之脈,尺寸俱緊也,逆,澀也。滑則陰血不虧。陰虛則澀,不任大寒也。
脈浮而澀,澀而身有熱者死。
澀為無血,浮而身熱,為邪盛,為孤陽。不必問四時,死。
乳子而病熱,脈懸小者,手足溫則生,寒則死。乳子中風熱,喘而肩息者,脈實大也,緩則生,急則死。
乳子,嬰孩也。病熱而脈懸小,陽証得陰脈,為大禁。乳子為純陽,故手足溫者生。脈實大而緩,為有胃氣,故生。
腸 便血,身熱則死,寒則生。腸 下白沫,脈沉則生,脈浮則死,腸 下膿血,脈懸絕則死,滑大則生。腸 之屬,身不熱,脈不懸絕,滑大則生,懸澀者死,以臟期之。
腸 便血,赤痢也。身熱則血敗,而孤陽獨存,故死。寒則營氣未絕。故生。白沫,白痢。沉則陰氣無傷,浮則無陰而虛陽上泛,此死生之判也。膿血,赤白痢也。懸絕,搏而無胃氣也。滑為陰血,大為陽氣,氣血得存,故生。懸澀,異常澀也。腸 之久,大腸之氣將絕,故自顯其真脈。以臟期之,則丙、丁、午、未,其期也。
癲疾脈搏大滑,久自己;脈小堅急,死不治。癲疾之脈,虛則可治,實則死。
搏,過於有力也,此為肝實。大為氣有餘,滑為血有餘,故久自己。若脈來小而堅急,則肝之真臟脈也,絕無胃氣,故死不治。虛則邪氣微,實則邪氣盛,故虛可治。
消癉脈實大,病久可治;脈懸小堅,病久不可治。
消癉,消中而熱,善飲善食也。脈實大,真氣未漓。脈懸小堅,則胃氣已竭,病久則死。
病溫,汗出輒複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陰陽交,死。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熱病脈尚躁疾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脈躁疾得汗靜者,生。
診法脈案
人有胃脘癰者,診當何如?曰︰診此者當候胃脈,其脈當沉細,沉細者氣逆,逆者人迎甚盛,則熱。
人迎者胃脈也,逆而盛,則熱聚於胃口而不行,故胃脘為癰也。
此下六條,皆《內經》脈案,教人以診之法也。診者無失色脈,而於脈尤當從容比類,循上及下以求索之,而得其病情。若此條胃脘有癰,當候胃脈。今胃脈即沉細,則胃氣不升。人迎在上而盛,則熱聚於上而不行。此以本經上下推求而得之也。
有病厥者,診右脈沉而緊,左脈浮而遲,病主安在?歧伯曰︰冬診之,右脈固當沉緊,此應四時;左脈浮而遲,此逆四時。在左當主病在腎,頗關在肺,當腰痛也,少陰脈貫腎絡肺,今得肺脈,腎為之病,故腎為腰痛之病也。
病厥者左右脈既不倫,則以逆四時者推之。在左則當主腎,以冬令腎為主也,況當腰痛,則誠腎厥矣。此以時令逆從而推得之者也。
有癃者,一日數十溲,此不足也。身熱如炭,頸膺如格,人迎躁盛,喘息氣逆,此有餘也。太陰脈細微如發者,此不足也。其病安在?曰︰病在太陰,其盛在胃,頗在肺,病名曰厥,死不治,此所謂五有餘二不足也。五有餘者,五病之氣有餘也;二不足者,亦病氣之不足也。今外得五有餘,內得二不足,此其身不表不裡,亦正死明矣。
癃者氣化不及州都,而外証如炭如格,躁盛,喘息氣逆,皆以陽盛。或人獨太陰脈細如發,則知太陰肺氣不得下輸膀胱,是中虛已極,已從脈細微見之。而外五有餘,此格陽之診也,故病名厥。日死不治,此從脈細與病癃二不足者決之也。
有人頭痛筋攣骨重,怯然少氣,噦噫腹滿,時驚不嗜臥,此何臟之發也?脈浮而弦,切之石堅,所以三臟者何也?曰︰夫從容之謂也。年長則求之於腑,年少則求之於經,年壯則求之於臟。今子所言皆失,八風菀熱,五臟消鑠,傳邪相染。夫浮而弦者,是腎不足也。沉而實者,是腎氣內著也。怯然少氣者,水道不行,形氣消索也。咳嗽煩冤者,是腎氣之逆也。一人之氣,病在一臟也。若言三臟,不在法也。
此條為証多端,頭痛筋攣可入太陽,噦噫腹滿可入太陰,時驚不嗜臥可入陽明。而脈則浮弦石堅,又可疑浮為太陰,弦為厥陰,石堅為少陰。只以骨重、怯然少氣為的屬少陰,故諸証皆決於腎也。其浮為有表無裡,弦為腎不養肝,石堅則腎之內著,可知是諸証皆不歸元之診也。此從其病根所在而斷之也。
有人四肢解惰,喘咳血泄,而診以為傷肺,切脈浮大而緊,粗工下砭石多出血,血止身輕,何也?曰︰子治與此病失矢。夫聖人之治,循守法度,援物比類,化之宣之,循上及下,何必守經。今夫脈浮大虛者,是脾氣之外絕,去胃外歸陽明也。夫二火不勝三水,是以脈亂而無常也。四肢懈惰,此脾精之不行也。喘咳者,是水氣並陽明也。血泄者,脈急血無所行也。以為傷肺,不引比類。夫傷肺者,脾氣不守,胃氣不清,經氣不為使,真臟壞決,經脈旁絕,五臟漏泄,不衄則嘔,此二者不相類也。
病見四肢懈惰,喘咳血泄。切脈浮大而緊,大為脾脈,帶浮而緊,則脾傷氣不內歸,故喘咳血泄,如所指言者。若以為肺傷,不惟無此脈証,亦無此診矣。經脈傍絕,五臟漏泄,不衄則嘔,蓋其証已與傷脾殊,此從其比類以知之也。
診得心脈而急,此為何病?曰︰病名心疝。少腹當有形也。心為牡臟,小腸為之使,故曰,少腹當有形也。
諸急者多寒,心脈獨急,宜結寒於心。然心牡臟,卒不得結,必結於小腸,以小腸為其使,故當移之於此也。此得之以心不受病,而知病之移於使也。診家之治法,不可概列枚舉,就《內經》脈案而悟之,斯過半矣。
附︰脈診總論
羅東逸曰︰經云: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古今察脈之精。莫過《內經》。《內經》之診法甚詳,脈法甚約。自叔和《脈經》興,而脈象繁,為二十四,撰出七表八裡九道之名,以為診病莫盡於此。不知名象愈繁,診道莫準,將求精而愈失之。蓋由不知脈為胃氣之本源,其陰陽精要即相為對待,相去懸絕之間,有甚精之察,而不必多名象之求也。
夫診脈求病,求其病之表裡寒熱虛實順逆而已。《內經》說脈,止於浮、沉、緩、急、大、小、滑、澀八脈,特於對待、微甚、懸絕,著其相去之二等,而脈之情盡變極,察之極精。及仲景,又兼以陰陽著脈為十,以浮、數、動、滑、大為陽,沉、澀、弱、弦、微為陰。而察陰陽之法,又莫過於此。於是診脈之精,至此大備。
何以言之?人之先天本於陰陽,而陰陽複生於胃氣,惟穀神興而營氣足,故脈行焉。中涵先天四時五臟之正,而養於胃氣,以微見其間,是以脈常有神,而可診以陰陽逆從之法。故陰陽逆順之法,必首診其胃氣、五臟、四時。診胃氣者診其力,診五臟者診其神,診四時者診其順。
何謂力?胃之在三陽,搏而勿浮;在三陰,搏而勿沉。其為洪圓有力,陰陽兩和,是平胃脈也。四時而閏以太息,為五至,於何有病?此謂有力。若胃氣衰耗,已先見不搏而浮沉矣。何謂神?五臟五神而主五行,則恆見微弦、微鉤、微軟、微毛、微石之平衡,所謂臟真也。過則相凌,弱則受克而藏神失,再過則真臟現矣,此謂有神。何謂順?五臟以胃氣各自主時而奉天令,故春肝、夏心、秋肺、冬腎,如天之被物,生、長、化、收、藏。以一旺主時,而群臟從焉,毋得以錯迕事見者,所謂順也。反順則為逆矣,逆時則逆臟,並逆胃矣;此謂以順。是三者病本之診也。
於是審其陰陽,以別柔剛,而知其逆順之所在。是以別於陽者,知病起時;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此診之大源,不可不知也。
嗣是乃有相去之三診,則於其病情而知之。一法為對待,如浮沉對待,緩急、大小、滑澀各對待,皆兩不相侔,判然可識者也。一法為微甚,從對待而推之,或甚浮微浮、甚沉微沉之過不及,以從容而知之也。
一法為懸絕,如太過、三倍、四倍、不及之迥絕、絕無之殊。此為關格、真臟之見脈,可察而辨也。辨其對待,以察生克;辨其微甚,以察間甚;辨其懸絕,以察生死。而又察仲景之陰陽十脈。合而察之,前三法為經,後四法為緯。不待多脈之名象。而死生順逆之機,了若指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