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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籍 戒忌保護第七

人,萬物中一物也,不能逃天地之數。若天癸數窮,則精血耗竭,神氣浮弱,返同小兒,全假將護以助衰晚。

若遇水火、兵寇、非橫驚怖之事,必先扶持老人於安穩處避之,不可喧忙驚動。尊年之人,一遭大驚,便致冒昧,因生余疾。凡喪葬凶禍,不可令吊;疾病危困,不可令驚;悲哀憂愁,不可令人預報;穢惡臭敗,不可令食;粘硬毒物,不可令餐;敝漏卑濕,不可令居;
卒風暴寒,不可令冒;煩暑燠熱,不可令中;動作行步,不可令勞;暮夜之食,不可令飽;
陰霧晦暝,不可令飢;假借鞍馬,不可令乘;偏僻藥餌,不可令服;廢宅 宇,不可令入;
墳園荒墓,不可令游;危險之地,不可令行;澗淵之水,不可令渡;暗昧之室,不可令孤;凶禍遠報,不可令知;輕薄婢使,不可令親;家緣冗事,不可令管。

若此事類頗多,不克備舉。但人子悉意深慮,過為之防,稍有不便於老人者,皆宜忌之,以保長年。常宜游息精蘭,崇尚佛事,使神識趣向,一歸善道。此養老之奇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