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妊娠病脈証治第二十
師曰:婦人得平脈。陰脈小弱。其人渴。不能食。無寒熱。名妊娠。桂枝湯主之。于法六十日當有此証。設有醫治逆者。卻一月加吐下者。則絕之。
平脈。脈無病也。即內經身有病而無邪脈之意。陰脈小弱者。初時胎氣未盛。而陰方受蝕。故陰脈比陽脈小弱。至三四月經血久蓄。陰脈始強。內經所謂手少陰脈動者妊子。千金所謂三月尺脈數是也。其人渴。妊子者內多熱也。一作嘔亦通。今妊婦二三月。往往惡阻不能食是已。無寒熱者。無邪氣也。夫脈無故而身有病。而又非寒熱邪氣。則無可施治。惟宜桂枝湯和調陰陽而已。徐氏云。桂枝湯外証得之。為解肌和營衛。內証得之。為化氣調陰陽也。六十日當有此証者。謂妊娠兩月。正當惡阻之時。設不知而妄治。則病氣反增。正氣反損。而嘔瀉有加矣。絕之謂禁絕其醫藥也。樓全善云。嘗治一二婦惡阻病吐。前醫愈治愈吐。因思仲景絕之之旨。以炒糯米湯代茶。止藥月餘漸安。
婦人宿有 病。經斷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動在臍上者。此為 痼害。妊娠六月動者。前三月經水利時。胎也。下血者。後斷三月 也。所以血不止者。其 不去故也。當下其 。桂枝茯苓丸主之。、舊血所積。為宿病也。 痼害者。宿病之氣。害其胎氣也。于法妊娠六月。其胎當動。今未三月。胎不當動而忽動者。特以 痼害之之故。是六月動者胎之常。三月動者胎之變也。夫 病之人。其經月當不利。經不利。則不能受胎。茲前三月經水適利。胞宮淨而胎可結矣。胎結故經斷不複下。乃未三月而 血仍下。亦以 痼害之之故。是血留養胎者其常。血下不止者其變也。要之。其 不去。則血必不守。血不守。則胎終不安。故曰當下其 。桂枝茯苓丸。下 之力。頗輕且緩。蓋恐峻厲之藥。將並傷其胎氣也。
桂枝茯苓丸方
桂枝 茯苓 丹皮 桃仁(去皮尖熬) 芍藥(各等分)
上五味。末之。煉蜜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婦人懷妊六七月。脈弦發熱。其胎愈脹。腹痛惡寒。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臟開故也。當以附子湯溫其臟。脈弦發熱。有似表邪。而乃身不痛而腹反痛。背不惡寒而腹反惡寒。甚至少腹陣陣作冷。若或扇之者然。所以然者。子臟開不能合。而風冷之氣乘之也。夫臟開風入。其陰內勝。則其脈弦為陰氣。而發熱且為格陽矣。胎脹者。胎熱則消。寒則脹也。附子湯方未見。然溫裡散寒之意。概可推矣。
師曰:婦人有漏下者。有半產後因續下血。都不絕者。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中痛為胞阻。膠艾湯主之。
婦人經水淋瀝。及胎產前後下血不止者。皆衝任脈虛。而陰氣不能守也。是惟膠艾湯為能補而固之。中有芎、歸。能於血中行氣。艾葉利陰氣。止痛安胎。故亦治妊娠胞阻。胞阻者。胞脈阻滯。血少而氣不行也。
膠艾湯方
乾地黃(六兩) 川芎 阿膠 甘草(各二兩) 艾葉 當歸(各三兩) 芍藥(四兩)
上七味。以水五升。清酒三升。合煮取三升。去滓。內膠令消盡。溫服一升。日三服。不瘥更作。
婦人懷妊。腹中 痛。當歸芍藥散主之。
按、說文 音絞。腹中急也。乃血不足。而水反侵之也。血不足而水侵。則胎失其所養。而反得其所害矣。
腹中能無 痛乎。芎、歸、芍藥。益血之虛。苓、朮、澤瀉。除水之氣。趙氏曰:此因脾土為木邪所客。穀氣不舉。濕氣下流。搏於陰血而痛。故用芍藥多他藥數倍。以瀉肝木。亦通。
當歸芍藥散方
當歸 川芎(各三兩) 芍藥(一斤) 茯苓 白朮(各四兩) 澤瀉(半斤)
上六味。杵為散。取方寸匕。酒和。日三服。
妊娠嘔吐不止。乾薑人參半夏丸主之。
此益虛溫胃之法。為妊娠中虛而有寒飲者設也。夫陽明之脈。順而下行者也。有寒則逆。有熱亦逆。逆則飲必從之。而妊娠之體。精凝血聚。每多蘊而成熱者矣。按外台方。青竹茹、橘皮、半夏各五兩。生薑、茯苓各四兩。麥冬、人參各三兩。為治胃熱氣逆嘔吐之法。可補仲景之未備也。
乾薑人參半夏丸方
乾薑 人參(各一兩) 半夏(二兩)
上三味末之。以生薑汁糊為丸。梧子大。飲服十丸。日三服。
妊娠小便難。飲食如故。當歸貝母苦參丸主之。
小便難而飲食如故。則病不由中焦出。而又無腹滿身重等証。則更非水氣不行。知其血虛熱鬱。而津液澀少也。本草當歸補女子諸不足。苦參入陰利竅除伏熱。貝母能療鬱結。兼清水液之源也。
當歸貝母苦參丸方
當歸 貝母 苦參(各四兩)
上三味末之。煉蜜丸如小豆大。飲服三丸。加至十丸。
妊娠有水氣。身重。小便不利。洒淅惡寒。起即頭眩。葵子茯苓散主之。
妊娠小便不利。與上條同。而身重惡寒頭眩。則全是水氣為病。視虛熱液少者。霄壤懸殊矣。葵子、茯苓滑竅行水。水氣既行。不淫肌體。身不重矣。不侵衛陽。不惡寒矣。不犯清道。不頭眩矣。經曰。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虛之變。不可不審也。
葵子茯苓散方
葵子(一升) 茯苓(三兩)
上二味。杵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二服。小便利則愈。
婦人妊娠宜常服。當歸散主之。
妊娠之後。最慮濕熱傷動胎氣。故於芎、歸、芍藥養血之中。用白朮除濕。黃芩除熱。丹溪稱黃芩、白朮為安胎之聖藥。夫芩、朮非能安胎者。去其濕熱而胎自安耳。
當歸散方
當歸 黃芩 芍藥 川芎(各一斤) 白朮(半斤)
上五味。杵為散。酒服方寸匕。日再服。妊娠常服即易產。胎無疾苦。產後百病悉主之。
妊娠養胎。白朮散主之。
妊娠傷胎。有因濕熱者。亦有因濕寒者。隨人臟氣之陰陽而各異也。當歸散。正治濕熱之劑。白朮散。白朮、牡蠣燥濕。川芎溫血。蜀椒去寒。則正治濕寒之劑也。仲景並列於此。其所以詔示後人者深矣。
白朮散方
白朮 川芎 蜀椒(去汗) 牡蠣(各三分)
上四味。杵為散。酒服一錢匕。日三服。夜一服。但苦痛加芍藥。心下毒痛。倍加芎 。心煩吐痛。不能食飲。加細辛一兩。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後更以醋漿水服之。若嘔。以醋漿水服之。複不解者。小麥汁服之。已後渴者。大麥粥服之。病雖愈。服之勿置。
婦人傷胎懷身。腹滿不得小便。從腰以下重。如有水狀。懷身七月。太陰當養不養。此心氣實。當刺瀉勞宮及關元。小便微利則愈。
傷胎。胎傷而病也。腹滿不得小便。從腰以下重。如有水氣。而實非水也。所以然者。心氣實故也。心、君火也。為肺所畏。而妊娠七月。肺當養胎。心氣實則肺不敢降。而胎失其養。所謂太陰當養不養也。夫肺主氣化者也。肺不養胎。則胞中之氣化阻。而水乃不行矣。腹滿便難身重。職是故也。是不可治其肺。當刺勞宮以瀉心氣。刺關元以行水氣。使小便微利。則心氣降。心降而肺自行矣。勞宮、心之穴。關元、腎之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