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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少陰篇

(少陰腎中水火同具,邪傷其經,或從水化而為寒,或從火化而為熱,二症俱以脈沉細但欲寐為提綱,)

何謂少陰之邪從水化而為寒?曰:脈沉細而微,但欲寐,背惡寒,口中和,腹痛,下利清穀,小便白是也,宜用回陽法,而回陽中首重在溫劑,又有交陰陽,微發汗,共成三法。

少陰病,寒邪始傷,是當無熱,而反發熱,為太陽之標陽外呈,脈沉為少陰之生氣不升,恐陰陽內外不相 接,故以熟附助太陽之表陽而內合於少陰,細辛啟少陰之水陰而外合於太陽,仲景麻黃附子細辛湯。非發汗法,乃交陰陽法,以上言交陰陽法也。

少陰病,自始得以至於二三日,俱無裡症,可知太陽之表熱非汗不解,而又恐過汗以傷腎液,另出加減法,取中焦水穀之津而為汗,則內不傷陰,邪從表解矣,仲景麻黃附子甘草湯,變交陰陽法而為微發汗法,以上言微發汗法也。

手足厥冷,吐利,小便複利,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脈微欲絕者,宜四逆湯。

裡寒外熱,面赤,或腹痛,或乾嘔,或咽痛,或利止脈不出,或出而厥,宜通脈四逆湯。

少陰下利,宜白通湯,利不止,厥逆無脈,乾嘔煩,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服藥後,脈暴出者死,微續者生。

汗下後不解,煩燥者,茯苓四逆湯主之。

少陰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此為水氣,宜真武湯。

咳嘔小便利下利四症,或有或無,因症下藥,當於淺注細玩之。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太陽之陽虛,不與少陰之君火相合,當灸之,又身體痛,君火之 氣不能周遍於一身,手足寒,君火之氣不能充達於四肢,骨節痛,君火之神機不能游行以出入,脈沉者。君火之神機不能自下而上,一為陽虛,責在太陽之陽氣虛,不能內合,一為陰虛,責在少陰之君火內虛。神機不轉,皆以附子湯主之。

少陰病吐利,神機不能交會於中土,手足逆冷,中土氣虛不能達於四肢,煩躁欲死者,少陰神機挾寒而逆於經脈,心脈不能下交於腎則煩,腎脈不能上通於心則躁,吳茱萸湯主之。以上用溫劑法也。

何謂少陰之邪從火化而為熱?曰:脈沉細而數,但欲寐,而內煩外躁,或不臥,口中熱,下利清水,小便赤是也,宜用救陰法,而救陰中又有補正攻邪之異。

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可與甘草湯,不瘥,與桔梗湯。

少陰病,咽中傷,生瘡,不能語言,聲不出者,苦酒湯主之。

少陰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湯主之。

少陰病,下利咽痛,胸滿心煩者,豬膚湯主之。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黃連阿膠湯主之。

少陰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者,豬苓湯主之。

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便膿血,桃花湯主之。
以上皆以補正為救陰法也。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舌乾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熱淫於內,因而轉屬陽明,胃火上炎,故口燥舌乾,急下之,穀氣下流,津液得升矣。

少陰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得病六七日,當解不解,津液枯涸,因轉屬陽明,故腹脹不大便,宜於急下者,六七日來陰虛已極,恐土實於中,心腎不交而死也。

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是土燥火炎,脾氣不濡,胃氣反濃。水去而谷不去,故宜急下。
以上皆以攻邪為救陰法也。

內經云:少陰之上,火氣治之,所謂本也,本之下,中之見也,見之下,氣之標也。又曰:少陰從標從本。又曰:少陰為樞。又熱病論曰: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

傷寒論曰: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微者,體薄而不濃也,為手少陰神病,細者形窄而不寬也,為足少陰精病,病在陰則欲寐,在陽則不得寐,故曰但欲寐,此為樞象,少陰証之總綱也。柯韻伯云,少陽為陽樞,少陰為陰樞,樞機不利,故欲寐,與少陽喜嘔,嘔者欲出,陽主外也,寐者主入,陰主內也,喜嘔是不得嘔。欲寐是不得寐,皆在病患意中得樞機之象如此。又云,但欲寐即是不得眠,然但欲寐是病情,乃問而知之,不得眠是病形,可望而知之,欲寐是陰虛,不得眠是煩躁,故治法不同。

按少陰本熱而標寒,其病或從本而為熱化,或從標而為寒化,與太陽一例,第一節言微細之病脈,但欲寐之病情,兼水火陰陽標本寒熱,而提其總綱也,以下共四十四節,皆本此而立論,然他經提綱,皆是邪氣盛則實,少陰提綱,俱指正氣奪則虛,以少陰為人身之根本也,所以第二節即言上火下水,虛而未濟,第三節即言外陽內陰,虛而不交,第四節第五節,又言不可發汗,第六節又就脈而言不可下。無非著眼於虛之一字,而以根本為重也。

今再詳第二節,原文云,少陰病欲吐不吐,心中煩,但欲寐三句,指初病時水火不濟,已具樞病之象。又云,五六日自利而渴,屬少陰也,虛故引水自救四句,方指出五六日為少陰主氣之期,火不下交,則自利,水不上交,而作渴,屬少陰之虛,為寒熱俱有之証,又云,若小便色白者,少陰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虛有寒,不能製水,故令色白也六句,分出小便色白,始為少陰陰寒之病形悉具,言外見少陰熱化之病,邪熱足以消水,其小便必赤,此寒熱之幾微當辨也,其第三節原文云,病患脈陰陽俱緊,反汗出者,亡陽也,此屬少陰四句,以諸緊為寒,陰不得有汗,今反汗出,此屬少陰陰盛於內,陽亡於外,陰陽不交之故也,又云,法當咽痛而複吐利二句,以陰陽不交,則陽自陽而格絕於外,其咽痛為假熱之象。陰自陰而獨行於內,其吐利為真寒之証,此寒熱之真假當分也,其第四節原文云,少陰病,咳而下利。

譫語者,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以強責少陰汗也六句,言少陰上咳下利之証,被火則精竭神越而譫語,小便必難,戒其勿發少陰汗,慮其虛也,其第五節原文云,少陰病,脈沉細數,病為在裡,不可發汗三句,言少陰自有表裡,脈沉而發熱,為少陰表有麻黃附子細辛湯法,脈細而沉,數而不發熱,為少陰裡,不可發汗,其第六節云:少陰病脈微,不可發汗,亡陽故也,陽已虛,尺脈澀弱者,複不可下之六句,言脈微為亡陽,不可發汗以傷陽,若兼見尺脈弱澀為亡陰,更不可複下以傷陰,自第二節至此,皆著眼於虛之一字以立論也。請再言欲愈之証。

第七節大旨,以脈緊為寒,至七八日緊去,而發煩自下利,脈微手足溫,此少陰之寒。得陽明之熱,為戊癸之合化而愈也。

第八節大旨,下利自止,得手足溫之吉候,雖惡寒蜷臥而可治,以其得中土之氣而愈也。

第九節提出自煩欲去衣被,雖惡寒而蜷可治,以得君火之氣而可治也。

第十節少陰中風,風為陽邪,陽寸應浮,陰尺應沉,大旨以陽得微而外邪不複入,陰得浮則內邪從外出而欲愈,言外見中風,而可推及傷寒矣。

第十一節言少陰病欲解時,從子至寅時,上二句,指出陽生於半子而病解,並結上數節,少陰得陽則解之義也。

雖貴得陽,陽者太陽之標陽也,既知得標陽之熱化則生,亦當知熱化太過而亦成病。

第十二節云:少陰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言少陰而得太陽之標陽也,又云,脈不至,灸少陰七壯,言不得太陽標熱之化而下陷,灸之以啟在下之陽也。

第十三節云:少陰病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以熱在膀胱,必動便血也,言少陰熱化太過,移於膀胱,膀胱主外,為一身發熱,膀胱為胞之室,胞為血海,熱邪內干而為便血也。

第十四節雲少陰病,但厥無汗,熱化太過而行於裡而為厥,若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是名下厥上竭,為難治,言少陰熱化太過而厥,誤汗反增其熱,蓋主內經厥論起於足下,以陽氣起於足五趾之裡,今誤發少陰汗,激動少陰熱化之邪,自下逆上,名曰厥。少陰原為少血之藏,動其陰血而脫出,名曰上竭,為難治之証。若夫不得太陽標陽,則為陰寒之症,不止難治,而為不治之死証。

自第十五節,以及第二十節,各有妙義,第十五節云:少陰病,惡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蓋以少陰之脈起足心,至俞府,行身之前,外呈而為寒,內陷而為利,真陽絕不行於手足而為逆冷,此言少陰之寒,不得太陽標陽之死証也。

第十六節云:少陰病,吐利躁煩,四肢逆者死,蓋少陰上下水火陰陽之氣,全賴中土以交合,今吐利躁煩,陰陽水火之氣頃刻離決,四肢逆冷,土氣已絕,此言少陰不得中土之交之死証也。

第十七節云:少陰病,下利止而頭眩,時時自冒者死,蓋以陰竭於下而利止,陽亡於上而眩冒,為死証,利不止而眩冒,更為 死証,言陰陽不得倚附也。

第十八節云: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身蜷,脈不至,不煩而燥者死,此言少陰有 陰無陽之死証也。

第十九節云:少陰病六七日,息高者死,此言少陰生氣上脫之死証也,第二十節云。

少陰病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此十一字為一截,言少陰陰寒恆有之脈証也,其云至五 六日自利,複煩燥不得臥寐者死,此十五字又為一截,少陰病以五六日為生死之關,若至五六日雲 云,是真寒反為假熱,陽被陰迫而飛越,此言少陰陽氣外脫之死証也。

自章首至此凡二十節,論少陰証之全體已備,但未詳其標本,寒熱,陰陽水火,神機樞轉,上下出入之 理,自二十一節至四十三節發明其旨,而並出其方,讀者不可一字放過,此又少陰之大用也。曷言標本,少陰標寒而本熱,與太陽本寒而標熱,為雌雄表裡之相應。

二十一節云: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言少陰脈沉不當發熱,今反發熱,是太陽標陽陷於少陰而為熱,宜以此湯交和其內外也。

二十二節云: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裡 証,故微發汗也,言二三日值少陽主氣之期,陰樞藉陽樞之力,可用此湯微發其汗。又申之曰,以二三日無少陰之裡証,止見太陽之表証故也,要知太陽陽虛,不能主外,內傷少陰之氣,便露出少陰底板。

少陰陰虛,不能主內,外傷太陽之氣,便假借太陽之面目,所以太陽病而脈反沉,用四逆以急救其裡。

少陰病而表反熱,用麻辛以微解其表,此表裡輕重兩解法也,故始得之不發汗,得之二三日微發汗。用細辛非發汗,用甘草乃發汗,此旨不可與淺人語也。然二十一節二十二節,合臟腑雌雄而淺深言之。

二十三節二十四節二十五節,就少陰本經分標本而對待言之。其云,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黃連阿膠湯主之。言少陰本熱之病,二三日隨三陽主氣之期而化熱,此少陰本熱之証也,其云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中和,其人皆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言少陰君火之用弗宣,病在上焦陽中之陽,為陽虛,其云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附子湯主之。言少陰生陽之氣不用,病在下焦水中之陽,為陰虛,主以附子湯,面面俱到,此少陰標寒之証也,然亦本熱之証,不病無形 之氣化,而病有形之經脈者。

二十六節云:少陰下利,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二十七節云:少陰病二三 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二十八節云: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可刺,此言本熱病在經脈者,宜用石藥,而濟以期門刺法,便膿血,亦熱入血室之義也,又有標寒之証,病發於手足之少陰,而實本於陽明之中土者。

二十九節云:少陰病吐利,手足厥冷,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湯主之。此從少陰而歸重到陽明,以百病皆以胃氣為本,傷寒証重之,少陰証尤重之,總結上文數節之義,少陰証雖有標本寒熱之不同,而著眼不離乎此,首節至此作一大段讀。然而少陰上火下水而主樞也,主樞則旋轉無有止息。

第三十節云:少陰病,下利(火不下交而下寒)咽痛。(水不上交而上熱,)胸滿心煩者,(上下神機內郁而樞轉不出為煩滿)豬膚湯主之。此上下而合言也。

第三十一節云。

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少陰從心系之脈而挾咽)可與甘草湯,不瘥者與桔梗湯,此言水不上交而為痛也。

第三十二節云,少陰病咽中傷,生瘡,不能語言,聲不出者,苦酒湯主之。此言水不上交,甚則兼及於肺而宜斂也。

第三十三節云:少陰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湯主之。此言水不上交,正治不愈者,宜用從治之法也。此數節承第三十節咽痛立論,為少陰上火作一 也。下利為少陰証下水之一 。

自三十四節至三十七節,皆言水火不交,則水中無火,火失閉藏之職。至三十八節,變回陽之法為和解。三十九節,變辛溫之法為清利,而推言中焦不輸之下利,言其常亦不遺其變,俱補出少陰主樞之義,今試再詳之。

第三十四節,謂少陰病下利,白通湯主之。示少陰下利以此為專方。

第三十五節,謂少陰病下利脈微者,與白通湯,利不止,厥逆無脈,乾嘔煩者,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服湯脈暴出者死,微續者生,此言寒盛驟投熱藥而拒格,必取熱因寒用之法也。

第三十六節。謂少陰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為有水氣,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嘔者,真武湯主之。此言水中無火,則土虛不能製水,此為有水氣五字最重,為少陰之側面 文章,非白通四逆之為正面文章也。

第三十七節,謂少陰病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手足厥逆,脈 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赤色,或腹痛,或乾嘔,或咽痛,或利止脈不出者,通脈四逆湯主之。此言內真寒而外假熱,為少陰之正面文章,又為四逆証之進一步文章也,自三十一節至此,承上第三十節下利立論,為少陰証下水作一 也。

第三十八節,謂少陰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此承四逆不專主於虛寒,複設和解一法,以示變動不居之意,所以暗補出主樞之義也。

第三十九節,謂少陰下利六七日,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者,豬苓湯主之。此承下利雖屬於下焦,至六七日寒變為熱,而氣複上行,病見咳嘔渴煩不眠等証,所謂下行極而上也,複設一清利法,遵經旨邪氣自下而上者,仍須從下引而出之,亦所以暗補出主樞之義也,跟上第三十節全節大意主樞作一 也,所以然者,少陰為性命之根,病有水火之分,治若焚溺之救,稍遲則不可挽矣。

第四十節云: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舌乾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此言少陰君火亢於上,不戢將自焚也。

第四十一節云: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此言少陰君火亢於上,加以木火煽之,一水不能勝二火而立竭矣。

第四十二節云:少陰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此言少陰君火不能從樞而出,逆於地中而為脹,即內經所謂一息不運,則針機窮,必急下以運少陰之樞而使轉之,少陰三急下証,宜於淺注而熟玩之。又有二急溫症。

第四十三節云:少陰病脈沉遲者,急溫之,宜四逆湯,言少陰為性命之根,起首脈沉,預知已伏四逆吐利煩燥之機。

即易履霜堅冰至之義,蓋於人所易忽者,獨知所重而急治之也。

第四十四節云: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溫溫欲吐,複不能吐,(陰寒拒格不納露出樞象)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借胸中實可吐証敘出急溫症,)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急溫之,宜四逆湯,此少陰陰氣上 寒飲,不同於胸實,蓋人所搖移者,得所獨斷而急治之也,究而言之,少陰重在救陽,而真陰亦不可傷。

第四十五節云:少陰病下利,脈微(陽虛)澀(陰虛),嘔而汗出,(陽虛則陰寒上逆而為嘔,陰虛則陰不內守而汗出) 必數更衣,反少者,(七字是一節之眼目,陽虛則氣下墜,陰虛則動努矣)當溫其上灸之。

言當灸百會一穴,以溫其上,不可偏溫其下,以灼真陰,言外見對待之陰陽,分而為兩,互根之陰陽,合 而為一也,少陰篇文字空靈幻變,不可方物,老子其猶龍矣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