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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太陰篇

(太陰為濕土純陰之臟也,病入太陰,從陰化者多,從陽化者少,)

何謂太陰之邪從陰化?傷寒論云:腹滿,吐食,自利,不渴,手足自溫,時腹自痛,是也。宜理中丸湯主之。不愈,宜四逆輩。

何謂太陰之邪從陽化,傷寒論云:發汗後不解,腹痛,急下之,宜大承氣湯是也。
又曰:腹滿時痛,屬太陰也,時痛者,謂腹時痛時止,桂枝加芍藥湯主之。大實痛者,大便堅實而痛,桂枝加大黃湯主之。

內經云:太陰之上,濕氣治之,所謂本也,本之下,中之見也,見之下,氣之標也。
又曰:太陰從本。>又曰:太陰為開,又熱病論曰,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乾。

傷寒論云: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硬。

按傷寒論太陰病脈証,只有八條,後人謂為散失不全,及王叔和之變亂,而不知八條中有體有用有 法有方,真能讀者,則取之無禁,用之不竭矣!

所可疑者,自第一節提綱外,其第二節云:太陰中風証,四肢煩疼等句,言其欲愈之脈,而不言未愈時何如施治,第三節云:太陰病欲解時,從亥至丑上,以太陰主開,地辟於丑,故愈於其時也。

第四節云: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湯,而不言脈若不浮,如何施治,惟於第五節云: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臟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輩。曰輩者,凡理中湯通脈四逆湯吳茱萸湯之類,皆在其中。

第六節云: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系在太陰,太陰當發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

策七節云:太陽病,醫反下之,因而腹滿時痛者,桂枝加芍藥湯主之。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

第八節云:太陰為病脈弱,其人續自便利,設當行大黃芍藥為訓者宜減之,以其人胃氣弱易動故也,此外並無方治。以為少則誠少矣,而不知兩節兩出其方,大具經權之道,宜分兩截看。

仲景所謂太陰証,與內經人傷於寒為熱病,腹滿嗌乾証不同,提綱皆言寒濕為病,以四逆湯為治內正法,桂枝湯為治外正法,自第一節至第五節,一意淺深相承,不離此旨,所謂經也,此為上半截。

第六節言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十二句,意者太陰以中見為主,以上五節,言不得中見之寒証,若中見太過,太陰濕土,不與寒合而與熱合,若小便利,則不發黃,若暴煩下利,則腐穢當去,是常証之外,略有變局,另作一小段,承上即以起下。

七節言太陽病誤下,轉屬太陰,腹滿時痛,大實痛者,以桂枝加芍藥加大黃為主治,一以和太陰之經絡,變四逆輩之溫而為和法,變桂枝湯之解外而為通調內外法,是於有力處通其權也,一以脾胃相連,不為太陰之開,便為陽明之闔,既闔而為大實痛,不得不借陽明之捷徑,以去脾家之腐穢,要知提綱戒下,原因腹時痛而言,此從正面審到對面以立法,又於暴煩下利十餘行自止節,言其愈尚未言方,此從腐穢既下後,而想到不自下時之治法,是於無方處互明方意以通權,此為下半截。

總而言之,四逆輩桂枝湯,及桂枝加芍藥,桂枝加大黃湯,皆太陰病之要劑,若不渴則四逆輩必須,若脈弱則芍黃等慎用,脈浮有向外之勢,桂枝湯之利導最宜,煩疼當未愈之時,桂枝加芍藥湯亦可通用,原文雖止八條,而諸法無有不具,柯韻伯等增入濃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白散麻仁丸等方,欲廣其用,反廢其活法,大抵未讀聖經之前,先聞砭剝叔和之語,謂非經文,無不可以任意增減移易,致有是舉耳。

按沈堯封云,太陰陽明,俱屬土,同主中州,病則先形諸腹,陽明為陽土,陽道實,故病則胃家實而非滿也,太陰為陰土,陰道虛,故病則腹滿而不能實也,凡風燥熱三陽邪犯陽明,寒與溫二陰邪犯太陰,陽邪犯陽則能食而不嘔,陰邪犯陰則不能食而吐,陽邪犯陽則不大便,陰邪犯陰則自利,証俱相反可認,若誤下則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在陽邪則懊憹而煩,在陰邪則胸下結硬,倘再誤攻,必致利不止而死,此太陰病之提綱,凡稱太陰,俱指腹滿言。

按柯韻伯云,內經云: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嗌乾,此熱傷太陰,自陽部注經之証,非論中所云太陰自病也,仲景以太陰自病為提綱,因太陰主內,故提綱中不及中風四肢煩疼之表,又為陰中之至陰,故提綱中不及熱病嗌乾之証,太陰為開,又陰道虛,太陰主脾所生病,脾主濕,又主輸,故提綱中主腹滿時痛而吐利,皆是裡虛不固,濕勝外溢之証也,脾虛則胃亦虛,食不下者,胃不主納也,要知胃家不實,便是太陰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