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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辨証

萬密齋曰︰凡出疹,熱起至收完,但看右手一指,脈洪大有力,雖有別証,亦不為害。此定存亡之要訣也。

霖按︰此即陽証得陽脈之義。若細軟無力,則陽証得陰脈也。景岳以診得陰脈,宜速救元神,用溫補托法,參酌治之,是矣。然有熱毒深伏於內,不能透發於外,假寒真熱之証,肢冷面青,六脈沉伏細數,若誤用溫補,禍不旋踵。痧疹陽邪,熱証俱多,安危之機,須細心體認也。

痧為陽毒,首先干肺。肺主氣屬金,熱邪傷氣,舌上多見白苔,金之色也,治當清肺。若無虛寒的証,誤治則殺人事矣。不獨痧疹為然,夏日忽患咯血,俗名暑瘵,証亦見白苔,宜清絡熱,同一義也。司命者豈可忽諸﹗

《 疹全書》云︰疹之出也,有熱三日而即出者,有熱四五六日而出者,有熱而涼,涼而複熱者,有一日寒熱往來數次而出者,有熱一日涼一日,複涼複熱至五六七日而出者。大抵五日前出者多輕,五日後出者多重;毒少則熱少,毒多則熱多;熱少則早而易出,熱多則遲而難出,大有分別。七日不出,面青鼻煽,喘急生痰,名曰悶 ,不治。

凡 先從肚腹發起,而後及於四肢者順;先從手足發起,而後及于肚腹胸背者逆。

凡 於皮膚上發出,成粒者順;以手摸之礙指尖,紅者吉; 上重疊起 者吉。蓋 以起發為上也。

痘後 者吉, 後痘者凶。蓋痘後出 ,則腠理疏而毒易出,無形之毒瓦斯易泄也; 後出痘,則陰血虧而漿難灌,有形之營血難成也。此言痘後出 ,因其腠理疏通,毒瓦斯易出,故吉;若 後出痘,則一日三潮,三日九潮,往來進退,勞動陰血則血,血虛而責其灌漿也,難矣。

痘 一齊出者,所謂 夾痘也,先治其 ,而後治其痘。 潮一日,忽夾痘苗,所謂 噴痘;痘苗初見,忽又夾 。所謂痘噴 。治宜先發 潮,不論痘苗,三日潮完,痘始蒸長。但治痘藥中,必須滋養陰血,切不可用參、耆、甘、芷、術、桂,溫補之藥,蓋 無補陽法也。若痘出一日至四五日內,忽然 出痘中,所謂 合痘也,發表起痘之藥皆同, 發則痘自蒸長。若痘出六七日,內漿未灌,或灌未足,忽然 出痘中,所謂痘離 也,若助痘漿則 悶而難出,若攻 潮則痘靨而不漿。既欲其潮,又欲其漿,正所謂陰陽困憊,氣血奔命者是也。証必上喘痰壅,下瀉膿漿,神昏厥逆,百無一生。若痘少兒大,見 不失時機,連發 潮,痘雖遲滯,至三日潮完,痘複蒸漿回合。以其元氣壯實,等 潮完,痘乃自漿自靨而愈。此蓋百中一二也。若痘多兒小,元氣怯弱,至此用補則 閉悶,不補則痘癢塌,施治兩難,故曰逆也。若痘至九日,十、十一、十二日後,漿雖回而痂未落,忽然出 ,所謂 趕痘也。治宜微發表,不可大發汗。如喘急無汗而 不起者,麻黃亦可權用。如服汗藥皆成水泡,亦不妨。至 後複結痂而落,宜多服滋陰養血藥。若痘痂落盡而出 者,痘後 也。 潮已完而痘出者, 後痘也。詳見前章。

凡 五液兼見者順,二三液不見者逆,一液不見者死。汗為心液,淚為肝液,吐為脾液,涕為肺液,瀉為腎液。 發於陽,火毒炎灼;五液皆屬水,水能製火,是以輕也。遍身乾燥,心液竭也;目無眵淚,肝液少也;乾嘔無物,脾液乏也;鼻煽無涕,肺液乾也;大便秘結,腎液虧也。五液不全, 後必有餘毒。心無液者發熱,肝無液者驚搐,脾無液者牙疳,肺無液者咳嗽,腎無液者下利。五液皆無,不治之証。如少一二液者,當以藥救之。五液以多為妙。

夫 之難出也,為有六因,遂成六閉焉。一曰毒閉,因時氣惡厲,毒盛發熱,久不出也。宜挑頂血及手足血,服解毒化毒之藥以發之。二曰肌閉,因兒之肌肉堅濃難出。宜用洗擦刮法,服松肌透表之藥以達之。三曰腸閉,因臟腑熱甚,大便不通,則經絡閉塞難出。宜用導法,服滋陰潤腸之藥以通之。四曰寒閉,因天氣嚴寒,風雪凜冽,致令腠理閉密,血脈凝澀,邪滯難出。用胡荽噴床帳,西河柳燒房中,服麻黃湯以表之。五曰食閉,因將出之時,恣啖飲食,食滯滿閉,胃口停滯,不能運動氣血,而送 外出。宜用探吐法、摩熨法,服寬中化食之藥以消之。六曰病閉,因兒有本病,複感時氣出 ,為本病而滯 難出者多矣。如夾食、夾驚、雜疹、雜瘡、損傷、懷妊等証,皆能滯 難出。宜照本証兼治之,或從其急者先治之。瘀血喘滿,不得不吐,此先治本病之急。痘漿見 ,發 為先,保元大忌;瘧疾見 ,治為急,截瘧大凶。此治 之急務也。謹此六閉者吉,犯此六閉者凶。

痘 皆有皮裡隱、皮裡疔。夫痘之皮裡隱,身體頭面上先見十數點紅紫痘,父母不知,以為痘止此矣。以火照之,皮裡隱隱如菜子密布,宛如疥瘡。初出細密,出皮裡隱隱成片,皮痘一色,有影無形,此謂皮裡隱。

亦有身面上不見紅點,神昏煩躁,而成皮裡隱者,此謂悶痘,驚搐發喘而死,父母不知其為何病而死也。 之皮裡隱,神昏厥逆,面青煩躁,氣喘鼻煽, 全不見。以火照之,頭面上、皮肉內隱隱有紅點。其頭面皮上,微微有紅光出沒。或如燈光,瞬息即沒,旋有旋無,日有數次。三日不起,必致喘閉而死,父母不知其為何病而死也。此証必須細心辨視確切,急用大劑麻黃救之。若脈洪身熱者,麻黃加石膏湯救之。

痘 皆有皮裡疔。夫痘 未出,或微見標皮肉中有硬塊,或紫或青或黑,摸之礙手,此謂皮裡疔也,百無一生。

凡痘 之皮裡隱,能辨認急治,十中可活一二。若遲延失治,毒瓦斯凝聚,變成皮裡疔,便無生理矣。漸出及正潮時,因風寒不謹,致令腠理閉塞,氣血阻滯, 即隱沒者,總名悶 也。 出二日,因風寒早沒者,証猶稍輕。 出一日而早沒者,証必重。隨出隨沒,乃危証也。致令咳嗽喘急,面青鼻煽,痰壅聲嘶,神昏迷悶,身涼無汗,輕者三四日,重者一二日,皆喘急而死。此與皮裡隱不同。皮裡隱者, 疹全未見點,隱隱於皮膚之下,面上如電影燈光,忽來忽沒,人全不知也。若已潮見 ,因風隱沒,但分一日、二日、三日,輕、重之不同,治法當與早沒之時,急與麻黃發表湯,兼熏洗、刮擦法。倘得微潮一二次,喘定身溫,方有生機。《金鏡錄》云︰痧疹數潮後,見風早沒,未清爽者,宜消食飲加散表之藥。雖不複出,亦尋愈矣。此謂數潮而言也。若止一二潮而早沒者,其變証必凶,急當委曲調治。如一二潮而止,証必凶惡。身體如常,此必有夜潮、腹潮、汗潮,減潮、經潮、產潮之類,不可強與發汗,變生他証。謹按因風早沒之証急治,十全七八。如使遲延,不可救矣。

不收斂,其証有二︰一曰血不歸經,一曰血死肌表。 疹九潮已完,血回經絡,則頭面身上血跡漸次而退。若紅久不退,即是血不歸經;若血跡變為青紫色,即是血死肌表也。如血不歸經,用解毒清涼、斂陰收血之藥,宜養榮解毒湯。如血死肌表,用活血涼血、溫經解毒之藥。若 出三日後不沒者,乃餘毒內實也,宜四物東加清利之藥,則熱自解而 自消矣。若血死肌表,色變青紫黑,久則身熱發腫,其青紫黑色之處從外潰爛,膿水淋漓,痛癢不常,宜服清肌化毒湯,洗以苦參湯,敷以三黃散。若潮止一二次,外冒風寒,隨出隨沒,色變青紫,身冷不爛,必發喘急,不治必死。急宜大發表邪,以麻黃救急湯治之。

婦人經水後五日六日發熱見 ,則血室空虛,邪氣乘虛入內。重則妄見妄聞,如憑鬼祟,晝則明了,夜則譫語,此謂熱入血室;輕則常發夜熱,久成 怯。宜服清熱養血之劑,主以加味逍遙散、調經養營丸。必得經調複行,方無後患也。若婦人行經七八日見 ,或見 時即便行經,皆為熱入血室。二者不同,治法亦異。如經盡後見 ,此熱邪乘虛入內也,令人多發夜熱,或午後面紅身熱,久之則成骨蒸勞熱。治當養血清熱,宜逍遙散。如見 時行經,此瘀血蘊結於內也,令人寒熱如瘧,發作有時。治當消瘀敗毒,宜桃仁紅花湯。總以經水複行為第一義也。

李豆仙曰︰ 之出也,氣載之,血送之,達表則粒粒如麻,甚則疊腫,多則成片。一日三潮,從頭而起,漸漸身體,以及四肢,潮時 腳粒粒腫起皮上,三日九潮方完。潮則氣送毒從毛竅而散,血留肌表,漸歸經絡,紅點以漸而退。頭面先潮者色先淡,身腹後起者色後退。頭面多者吉,少者凶,色赤者吉,紫黑者凶。

正潮 正潮者,早午晚一日三潮,三日九潮,人盡知也。 屬陽,陽從陽類,故不潮于夜之陰,而潮於日之陽,此正潮也。

夜潮 有夜潮,不可不知。蓋 本屬陽,然其赤點乃陰血也。男子陽盛,故潮於日之陽;女子陰盛,故潮于夜之陰。有男子夜潮者,氣不足而血有餘也;有女子日潮者,血不足而熱毒盛也。兒出 時,為父母者必夜觀之。如不知夜觀,則九潮已過,猶以為未潮;九潮已足,猶以為未足。疏表之藥,發表之物,猶然不徹,有致血不歸經,皮膚腫而色青紫者,有致吐血便血者,有致汗多亡陽者,有致中風發痙者。為父母者不可不知。

腹潮 小兒 疹,乃天行熱毒挾少陽相火,蘊蓄於胃。胃主肌肉,故熱毒之邪熏蒸於肌肉,先發熱數日,然後透泄於皮膚,粒粒如蛇咬狀,乃 疹也。痘出於五臟, 出於六腑。六腑者專指胃腑而言也。既雲出於胃腑,何腑臟多受其邪?胃土傳肺金,以前來者為實邪也。胃邪傳肺,是腑傳臟。如毒邪陷伏不出者死,不治矣。有止發於肚腹,而頭面手足一無所見,一日三潮,三日九潮,惟在肚腹,粒粒起綻。緣小兒氣血孱弱,不能周行遍體,故止在肚腹出 。發潮 根既出,他處雖無,不足慮也。若用重劑取汗,則虛脫之禍立至矣,可不慎哉。

目潮 潮有從眼白珠先紅,頭面隨紅蒸熱,一片通紅,直待潮過熱清,紅色漸退,再潮複然,此陽毒之邪交並于六陽也。六陽皆聚於頭面, 毒出於胃腑,運于任脈,交並于六陽,則目睛裹赤,頭面通紅,潮時令人煩躁不寧,甚則不省人事,宜以化毒飲、化斑東加減治之。

斑潮 斑潮者, 發潮時,遍身起雲頭斑也,潮過則退,再潮複然。此胃腑毒熱太甚,壅遏而然,宜以化斑東加減治之。若潮過不退者,不治之証也。

累潮 累潮者, 發潮時,遍身累累如疙瘩狀,潮過稍平,再潮複腫。此熱甚兼風,宜以大連翹飲治之。

隱潮 隱潮者,潮時見赤點於皮膚之上,潮過即沒,毫無點跡,與平人同。此乃血和而毒不甚,故未潮則隱伏於皮膚之中,既潮則發現於皮膚之上矣。若無惡候,宜從輕治,不必重劑。

鬧潮 鬧潮者, 發潮時,証見狂亂不寧,甚則譫語,目不識人,潮過則神清如舊,再潮複然。此熱毒蘊於胃臟,宜涼膈散加減以清之。大便秘結,少加大黃以通之,或用導法。蚯蚓酒洗去泥,搗汁,將藥煎好,入蚓汁數匙在內,最妙。口鼻衄血多者,名陽毒 也,磨犀角汁入藥最妙。

汗潮 汗潮者,見 後止得一二潮,余則早午晚當潮時不見紅點,止見身熱腮紅,江●●汗出而已。此因天稟虛弱,陰血不足,或緣病後氣血兩虛,是以微潮一二次,潮亦不盛。萬不可以為潮不足,妄用麻黃重劑,致令汗多亡陽,變生中風、驚風、發痙、發厥之諸危証也,慎之。

減潮 減潮者,不足之潮也。 之常例,三日九潮,今止一日三潮者,有二日六潮者,有二三日總計止得四五潮者。此乃毒原輕,或因天行時氣和平。如小兒皮嫩,五液俱全,身安証和者,亦無害也。

劫潮 劫潮者,命在危急,激得一潮,即可回生。 疹初出潮時,因風早沒,致令咳嗽痰喘,面青鼻煽,胸膈迷悶,三日已過,危在旦夕。急用麻黃發表湯,或三酥餅、蟾龍錠、還元複氣丹,劫得微微一潮, 毒從汗孔而出,不致內攻矣。若大便膿血,神昏不省者,逆候也。

經潮 經潮者,當分經前經後。凡經後三四日發熱見 ,此血室空虛,與傷寒熱入血室同。重則潮時妄見妄聞,如有鬼祟,輕則夜熱,久成疳勞。服藥調治,月經複行,則無羌矣,宜用清熱養血之劑。若染時氣,發熱咳嗽噴嚏,三日起至七八日,不論已潮未潮,一遇經行,毒從血化,宜服解毒養血之品。

產潮 產潮者,孕婦發熱,正在潮時,熱極不安,其胎必下,胎下熱退而 愈。蓋熱極則傷胎元,胎下則毒從血化, 愈竟不潮矣。產後雖有熱象,切勿妄用涼藥,恣食寒物,只宜平調氣血為要。

弄潮 弄潮者,奪先聲也。一日三潮,早午晚熏洗、服藥,必在將潮未潮之先,以激其怒。若已潮過,有何益乎?故 將潮時,令兒不得安睡,先熏洗其面,隨洗手足,既飼之以湯飲,隨灌煎藥,更相搬弄,以俟其潮,故謂之弄潮。弄潮兒必啼哭怒泣,則內有以激其氣;更加熏洗刮擦,則外有以助其勢。內外夾攻, 無不潮矣。

《保嬰集》云︰ 出潮時,五液俱全,則經絡宣通,無有留邪。若五液不足,各有餘邪也。汗不足則發熱,涕不足為鼻淵,淚不足則為珠管(睛珠起星),吐不足則為牙疳,瀉不足則為腸 。此皆 毒餘邪,當隨証而治之。

《青囊集》云︰ 出之際,為風阻遏,不能全收者,即當服疏散肌表之劑,則 疹自退矣。若色變青紫,此熱毒內攻也。攻於脾則嘔吐;攻於胃則不食;攻於肝則筋急,遍身疼痛;攻於心則舌黑面黑,神昏譫語;攻於肺則喘促,搖頭掣手,甚則鼻塞舌乾唇焦,不省人事。此皆惡候也。如或身熱,小水短赤,神不昏,胸不突,腹不脹,庶或可治也。

《保嬰集》云︰肺受毒則脹壅喘急,脾受毒則嘔吐困倦,胃受毒則滿悶不食,肝受毒則目閉不開,心受毒則語言不清,腎受毒則黑陷而不能救矣。

霖按︰《 疹全書》及李豆仙諸論,治法未淳,然辨証處細針密縷,發前人所未發,學人宜細心參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