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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言十七則

  1. 仲景之方之有征也。藥亦有征,東洞先師嘗有藥征之舉,大行於海內,始開天下古今之人之眼目,非如後世諸家本草之書之墨墨也。嗚呼﹗天下古今,何其諸家本草之書之墨墨也,是實耳聽之而目不視之者之言也。墨墨亦宜乎哉?故其書之伙多也,雖汗牛充棟,亦何征之有?是其所以為墨墨也。
  2. 古者,本草之書之出也,陰陽服餌之言也。陶弘景羽之鏃之,深入天下古今之醫之肺腑,陶實為之KT 矢矣。夫晉唐以降之為醫也,蓋以二家之言,別立醫之方法者也。故其為方法也,不之服餌家,則之陰陽家,又何醫治之有。仲景之方法,於是乎亡,又何征之為?嗚呼﹗藥之有征也,二千年來,始有先師之舉。嗚呼﹗天下古今,別有其人乎。
  3. 晉唐以降之方之存也,有若《肘後方》,有若《千金方》,有若《外台秘要》。其方垂數千,今欲取之而征之於其法。無一可征之於其法之方。何其無一可征之於其法之方耶?

    無藥之可征之於其証之方也。無藥之可征之於其証之方,則無方之可對之於其証之法也。方之不對於其証也,病何以治哉。苟施其方而謂之治者,非偶中則病自愈之時,與毒自靜之時也。醫人其著眼於此,則疾醫之道,明明察察。

  4. 王叔和嘗撰次仲景之書云:未知其是否,蓋所謂撰也者。撰擇仲景之方法,於己之臆度者也,所謂次也者。相次自家之方法,於仲景之書者也,是《傷寒雜病論》之所以攙入附會也,隋唐之醫之所以不能辨別分析焉也。葛洪之作《肘後方》也,孫思邈之著《千金方》也,王燾之輯《外台秘要》也,皆不知取之於仲景氏,而取之於叔矣氏。《傷寒雜病論》之不顯也,職是之由。天下之為醫者知視仲景氏之方法於三子者之書,而未嘗能知視仲景氏之真面目,於《傷寒雜病論》尚乎哉﹗至趙宋之時,藏一本於御府。天下之為醫者,未嘗能知有仲景氏之方法矣,故未嘗能知仲景氏之為何等者。當此時天下之為醫者,知仲景氏之言之一二有存焉,而未嘗能知仲景氏之方法之全然有存焉,又未嘗能知仲景氏之醫之為古之疾醫之遺矣。又當此時天下之為醫者,別立醫道於己之臆度,是汗牛充棟之書之所以起也。嗚呼﹗當仲景氏之書之不顯之時,而別立醫道雲者,則不得不取之於己之臆度矣。至開寶治平之說A 而仲景氏之書之再出也,摹印雕版,頒行天下。於是天下之為醫者,雖知有仲景氏之方法,視仲景氏之書,亦猶己之臆度之醫道矣。我今於林之校正,成之注解乎見之,於是仲景氏之方法之與趙宋氏之醫道者,混淆焉。涇渭不分,淄澠不辨,遂至今之醫流矣。
  5. 聖人既沒,大道乖矣。七十子已死,大道裂矣,當春秋戰國之際,聖人之大道,與天下國家,共分崩離析矣,豈得不命與數矣乎。嗚呼﹗聖人之大道猶且然,況於小道醫之為術乎。

    世之無聖人也久矣,我無所取於正矣。嗚呼﹗我不能取正於聖人之道,則我其不可不取征於聖人之言。苟不取征於聖人之言,則言皆不得不取之於己之臆度。事亦然,於是乎聖人之道將墜於地矣。醫之為道亦然,苟不取征於仲景氏之言,則言皆不得不取之於己之臆度。

    事亦然,夫言也者法也,事也者方也。《素問》、《九靈》之說,醫也理也。本草之說,治也妄也。妄之與理,君子不依,故彼書之說醫也,其謂之存炎黃氏之遺於十之一二則可也,謂之炎黃氏之道則惑也。故如彼書,又無有方法之可言。則後世之有方法也,苟不取之於妄之與惑,則不得不取之於己之臆度矣。仲景氏沒后,天下古今之為醫者,滔滔皆是。所謂晉后之醫者,偽統乎哉?故先師獨取征於仲景氏之方法,以開二千年來眼目者也。嗚呼﹗《藥征》之為書,不亦偉乎。

  6. 先師者,非文儒之徒也。故其著書也,不為修辭,不為文章,其意唯在於辨古人之妄,釋今人之惑而已,故言皆系於事實。先師嘗謂參互而考之次之,以古今誤其藥功者,引古訓而辨之,是以先師之為《藥征》也。仲景之方,取征於仲景之法,仲景之法,取征於仲景之藥,方法之與藥,無一所違戾者。余故曰言皆系於事實,何其修辭文章之為。世醫之詆斥先師也,以文章修辭者抑末。今余之於此編亦然,余也性實,拙於文辭,取笑於大方,亦所不辭也。
  7. 余之為醫也,陋且拙也,豈足奉東洞先師之教,以修仲景氏之術乎?雖然,余也從事斯方三十有餘年於茲矣。余之為醫也陋且拙,亦豈無所不熟十之一二乎哉。余也自嘗修仲景氏之術,不加減於方,不出入於藥,唯隨其証而治之耳。嗚呼﹗余之為醫也,陋且拙,亦豈無所不愈十之一二乎哉。如余但奉先師之教,以建方之極,取藥之征者也。故今所征於此之藥者,是皆所征於日用之病者也。夫今之為醫者不然,不自憚之甚,妄意加減於方,出入於藥,寧知方法之有規則乎哉?是余之所畏也。
  8. 東洞先師,常用所征本編之藥,凡五十有三品,余亦於此品,而所以征之,得其征者也,無複異論矣。先師之言,至矣盡矣,吾豈有所容喙哉。今此編所載十品,附錄七十有八品,十品者常用之物,而本編所不載也。是乃余之常用所征,而所得其功效者也,是所以私竊補先師之遺也。又未嘗取之於己之臆度,而所以征之於日用之事實,試之於日用之証候者也。嗚呼﹗如此數品,先師豈有所不征乎,蓋未終之而沒者也。噫,可惜乎哉﹗余之補之,有所大憚於先師者,世之君子,其謂之何哉。雖然,余也其不言之,孰又言之,余也死矣,此言已矣。嗚呼,余之補之,唯不免狗尾續貂之誚是懼。
  9. 續編十品,先師日用所施之物也。本編不載其功之與征者,何也?是前所謂蓋未終之而沒者也。惟蜀漆之助牡蠣龍骨而治動之劇也,蜜之緩諸病之急而助諸藥之毒也,是余之所常試,而古今醫人所未嘗言及者也。余之執斯方,三十年之尚矣,豈無一二之所得矣乎。

    明者其試諸。

  10. 之為蟲,我邦未產此物。二十年前,余再游於先師之門,先師出一頭示余。余又得一二於直海元周之所,余遂贈之先師,先師喜而藏之,然則先師未嘗得試 蟲之功效矣。

    爾后余多得之,於是余先試之內人之病,而有效焉,后又試之於他人之病,而有效焉,此時先師既沒。噫,我邦試 蟲之功者,余於先師之門,為之先登,故今著之。

  11. 粉之為物,趙宋以來,未嘗得其的實之品。故醫者誤治甘草粉蜜湯証者,不為不少。

    余今訂之諸書,而始得其真物,又始得治其証矣。

  12. 白 酒之治胸痺之病也,唐宋以後,諸書所不載也。余又訂之,而得其造釀之法矣,胸痺之病。其自此有治乎哉。
  13. 先師嘗謂余曰︰吾自唱古疾醫之道,數十年於今矣,游我門之士,不下數百人,雖然,有傳方之人,而無傳道之人也,吾子其勉 。余自辭先師二十年於茲矣。余嘗知受業於東洞之塾者,亦不下數十人,余又見其人,無一人不口先師之醫者,然未嘗聞有得先師本旨者。若有其人,亦或有專長於下劑者,或有純執家塾方者;或有二三執仲景之方,七八取唐宋之方者,或有取己之臆,負東洞之教者;或有學無其力,業無其術,稱古今並執者;其次者,或有一端,稱奉東洞之教,終行後世之方者;或有謂東洞之教,偏於古而不知今者;或有謂東洞之術,便於痼疾,而不宜於平病者。如此抑末,不足以掛以齒牙矣。夫以我藩推之海內皆是矣乎,以余之所見推之,余之所未見亦然矣乎,是余之所長大息也。要之是皆雖曰奉東洞之教,亦不能實讀仲景之書者也,可勝嘆哉。嗚呼,仲景之方法者,執之知之,則不能不為之。不能不為之者,知之者也。不能為之者,不知之者也。先師沒后,仲景氏之方法熄矣!
  14. 仲景之書者,古之疾醫之遺也,天下古今,知之者鮮矣。其不知之,故人人有異說,或有以《素》、《靈》解仲景之書者,或有以晉唐醫學,說仲景之書者,近世或有以名與數,解仲景之書者,或有取己之臆,辨仲景之書者,要之是又不知仲景真面目者也。苟欲知仲景真面目,請在達於仲景方法,而後施之於今日日用事實而已矣。
  15. 余嘗為門徒講《傷寒論》,聽者百餘人。余之講《傷寒論》也,一一取征於仲景之規則,一一取征於仲景之方,一一取征於仲景之法,一一取征於六經史子,一一取征於兩漢以上之書,一一取征於某書某篇某人某言以示其事實。余於是謂門徒曰︰仲景氏方法者,古之疾醫之遺也。苟不經聖人製作之手,安能有此方法乎哉?故其道也正,其方也正,其法也正,其術也正。無所不正者,其不正者有之,此為後人攙入。今之為醫者不然,不知執仲景氏之方法之正,不知學仲景氏之治術不正,此反正之徒也。今其取反正之方法治術,以奉此於君之與親者,不忠之臣也,不孝之子也。噫﹗己不啻不忠不孝,而使人之臣子不忠不孝者,其謂之何哉,醫者其思諸。
  16. 先師之作《藥征》也,改稿凡七,余嘗得寶歷之本是也。二十年前齋游於京師,因請正於先師。先師謂余曰︰此本實屬草稿,為門人所竊去者也,正本今在於紀州,雖然是亦余之所草也,吾子宜見大體,豈在於文字章句之間乎哉。 而西歸,后又得安永之本修夫氏定正之本也,余又別有定本,以余之所聞於先師訂之。天明五年乙巳之夏,京師有上木之役,余之定本,不敢出之。
  17. 續編及附錄、定正、考索、十易裘葛,安永戊戌初夏,始脫其稿。雖不能得先師訂正,天明七年丁未初冬十二日村井 大年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