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詳細內容
-
唐朝散郎 陳邈妻鄭氏
-
-
-
-
點擊數: 12285
第 17 頁,共 19 頁
【胎教章 第十六】
大 家 曰 。人 受 五 常 之 理 。生 而 有 性 習 也 。感 善 則 善 。感 惡 則 惡 。雖 在 胎 養 。豈 無 教 乎 。古 者 婦 人 姙 子 也 。寢
不 側 。坐 不 邊 。立 不 跛 。不 食 邪 味 。不 履 左 道 。割 不 正
不 食 。席 不 正 不 坐 。目 不 視 惡 色 。耳 不 聽 靡 聲 靡之樂。淫樂也。。口 不 出 傲 言 。手 不 執 邪 器 。夜 則 誦 經 書 。朝 則 講 禮 樂 。其 生 子 也 。形 容 端 正 。才 德 過 人 。其 胎 教 如 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