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禮篇】
【德 貌 言 工 。婦 之 四 行 。】
[箋註] 孝慈貞淑,為婦之德。端莊靜雅,謂之婦容。溫柔和婉,謂之婦言。勤勞恭慎,謂之婦工。此四者,婦道之常經,女子之正義也。
【禮 義 廉 恥 。國 之 四 維 。】
[箋註] 維,綱也。《傳》曰:「四維不張,國乃滅亡。」言國無此四者,紀綱不振,臣民無法,亂亡之道也。
【人 而 無 禮 。胡 不 遄 死 。言 禮 之 不 可 失 也 。】
[箋註] 《詩》曰:「相鼠有體,人而無禮,胡不遄死?」言禽獸之不若也。
【是 故 文 伯 之 母 。不 踰 門 而 見 康 子 。】
[箋註] 公父文伯之母,季康子之叔祖母也。年已七十矣。康子往見母,立中門之內,設帨 於門。康子拜於門外,隔帨而相與言。其守禮如此。
【齊 華 夫 人 。不 易 駟 而 從 孝 公 。】
[箋註] 齊孝公夫人,衛華氏女。乘安車從孝公遊。車奔而輪傾,帷 裂。姬命婢牽帷以障。公使駟馬車載姬。姬辭曰:「車無帷,非禮也。車蔽而露處,亦非禮也。無禮而生,不如守禮而死。」遂欲自縊,侍女救之不得,安車至而始甦。其守禮如此。
【孟 子 欲 出 妻 。母 責 以 非 禮 。】
[箋註] 孟子入室,見妻方暑而袒。孟子不悅,欲出妻。妻曰:「婦人私室,不修容儀。見夫不行客禮。今夫子以客禮責妾,妾當出矣。」母責之曰:「禮:『將上堂,聲必揚』,所以戒人也;『將人戶,視必下』,恐見人過也。今子不知禮,而以禮責人,不亦過乎?」孟子謝罪,遂留其婦。
【申 人 欲 娶 婦 。女 恥 其 無 儀 。】
[箋註] 申人娶妻,六禮不備,欲茍合以成婚。女不肯從。申人乃訟之於獄。女以其非禮相配,死不聽命,乃作行露之詩以自誓。後卒以禮乃合。詩見召南。
【頃 公 弔 杞 梁 之 妻 。必 造 廬 以 成 禮 。】
[箋註] 晉伐齊,齊將杞梁戰死。妻載其喪歸,遇齊頃公。公欲弔之於野。妻曰:「君若以亡夫有罪,妻請戮於司寇。若哀矜而賜之弔,則有先人之敝廬在焉。」公從之。喪歸而親往弔之,成禮而後葬。葬畢,妻乃痛苦而死,城為之崩。
【溧 女 哀 子 胥 之 餒 。寧 投 溪 而 滅 蹤 。】
[箋註] 楚伍子胥逃難過溧水,見涴紗之女攜食筐。子胥曰:「吾三日不食,夫人盍矜憐而賜餐。」女乃跪授胥食。已告曰:「追者至,夫人幸勿言。」女許諾。胥言之再三。女笑曰:「吾三十養母而不嫁,豈與人言者乎?吾以女而授男餐,非禮也。已許諾而囑之再三,是疑我不信。不信而無禮,不可以生。」乃投水而死。子胥救之不及。及入吳,破楚歸,乃投千金於水,以報其女。
【羊 子 懷 金 。妻 孥 譏 其 不 義 。】
[箋註] 樂羊子拾遺金於道,懷歸示妻。妻曰:「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賢者不受嗟來之食。子何戀非禮之金前,甘為不義乎?」答曰:「金無主者。」妾曰:「金無主者,心無主者乎?」樂羊子慙。乃俟於道而還其人。
【齊 人 乞 墦 。妾 婦 泣 其 無 良 。】
[箋註] 齊人有一妻一妾,每出必醉飽而歸。問其與飲食者,盡富貴之家。妻疑之曰:「從貴人飲,而無顯者來。」乃密尾夫行,則見其出郭,而往墦塚之間,乞祭者之餘,不一而足。妻恥之。婦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今若此,乃與其妾訕其良人,而相泣於中庭。」齊人不知,尚施施自得,歸而驕誑其妻妾也。
【宋 伯 姬 。保 傅 不 具 不 下 堂 。寧 焚 烈 焰 。】
[箋註] 宋共公夫人伯姬,魯宣公女也。公卒,弟元公立。至景公時,值宮中火,左右請夫人避火。伯姬曰:「婦人之義,保傅不具,夜不下堂。」保母至曰:「夫人避火。」伯姬曰:「傅母未至也。豈可以亂而失禮?」火勢既逼,宮人奔散,伯姬終不下堂而焚死。年已六十矣。
【楚 貞 姜 。符 節 不 來 不 應 召 。甘 沒 狂 瀾 。】
[箋註] 楚昭王夫人貞姜,從王出遊,留姜於漸臺之上。與之約,相召必以符。及江水暴至,王使召夫人而忘取符,夫人不行。使者曰:「水大至,還取符恐不及,夫人速行。」夫人曰:「符所以明信,信所以制禮。無禮而生,不如守禮而死。」使者還取符,則水高臺沒,夫人死矣。昭王哀之,諡曰「貞姜」。
【是 皆 動 必 合 義 。居 必 中 度 。勉 夫 子 以 匡 其 失 。守 己 身 以 善 其 道 。秉 禮 而 行 。至 死 不 變 者 。洵 可 法 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