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慈劉氏,江寧人,幼善屬文,先嚴集敬公之元配也。三十而先嚴卒,苦節六十年,壽九十歲。南宗伯王光復,大中丞鄭潛庵兩先生,皆旌其門。所著有《古今女鑑》,及《女範捷錄》行世。
【統論篇】
【乾 象 乎 陽 。坤 象 乎 陰 。日 月 普 兩 儀 之 照 。】
[箋註] 乾坤者,天地之形。日月者,陰則為體。天地之間,有陰必有陽,故男女生焉。有日必有月,故晝夜分焉。陰陽日月,是為兩儀。
【男 正 乎 外 。女 正 乎 內 。夫 婦 造 萬 化 之 端 。】
[箋註] 有男女,必有夫婦。夫婦之道修,而內外之禮正。子思曰:「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修身齊家,教之本也。
【五 常 之 德 著 。而 大 本 以 敦 。】
[箋註] 仁義禮智信,謂之五常。五者之德,常具於人心。人能敦篤而擴充之,斯為希聖希賢之本。
【三 綱 之 義 明 。而 人 倫 以 正 。】
[箋註] 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君正臣忠,父慈子孝,夫婦和順,則人倫正矣。
【故 修 身 者 。齊 家 之 要 也 。而 立 教 者 。明 倫 之 本 也 。】
[箋註] 經曰:「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不修,而家不可教矣。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謂之五倫。堯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人倫明而天下治,故立教為明倫之本。
【正 家 之 道 。禮 謹 於 男 女 。養 蒙 之 節 。教 始 於 飲 食 。】
[箋註] 《禮》云:「男女六歲,不同坐,不同食。男就外傅,女遵姆訓。」又云:「男女能食,教以右手,飲食必後長者。姆教婉勉聽從,男唯女俞。男不言內,女不言外。男行由左,女行由右。」
【幼 而 不 教 。長 而 失 禮 。在 男 猶 可 以 尊 師 取 友 。以 成 其 德 。在 女 又 何 從 擇 善 誠 身 。而 格 其 非 耶 。】
[箋註] 言教男女之道,當在幼年,不教則長而不知禮。男子猶有師友,以正其過。女子在閨中,若不早教,則長而無所師法,不能明乎善矣。
【是 以 教 女 之 道 。猶 甚 於 男 。而 正 內 之 儀 。宜 先 乎 外 也 。】
[箋註] 此言教女,比教男為尤明。
【以 銅 為 鑑 。可 正 衣 冠 。以 古 為 師 。可 端 模 範 。】
[箋註] 此言著書訓女之義。人以鏡鑑形,則容儀可正。以古為法,則聖賢可師,故《女範》所由作也。
【能 師 古 人 。又 何 患 德 之 不 修 。而 家 之 不 正 哉 。】
【后德篇】
【鳳 儀 龍 馬 。聖 帝 之 祥 。】
[箋註] 舜時鳳凰來儀,伏羲時龍馬負圖,皆聖主之瑞應也。此啟下文之意。
【麟 趾 關 雎 。后 妃 之 德 。】
[箋註] 「麟趾」、「關雎」二詩,皆詠文王妃太姒之德。言麒麟之足不踐生草,不履生蟲,比后妃之仁。雎鳩生有定偶,並遊而不相狎,比后妃之德。
【是 故 帝 嚳 三 妃 。生 稷 .契 .唐 堯 之 聖 。】
[箋註] 帝嚳元妃姜嫄,祀郊禖而生后稷。次妃簡狄,降玄鳥而生契。三妃慶都,娠十四月而生唐堯。三妃恭儉慈良,三子賢明仁聖也。〇嫄音原。禖音梅。
【文 王 百 子 。紹 姜 .任 .太 姒 之 徽 。】
[箋註] 紹,繼也。徽,美也。詩曰:「太姒嗣徽音,則百斯男。」言太王之妃太姜,王季之妃太任,文王之妃太姒,皆仁厚慈孝,相承其美,而生王季、文王、武王,身有天下,而衍百男之慶也。
【媯 汭 二 女 。紹 際 唐 虞 之 盛 。】
[箋註] 唐堯以舜有聖德,降二女於媯汭以事舜。二女,娥皇、女英。敬承舅姑,恭順大舜,不以帝女之貴,而驕其夫家。堯之女,舜之妻,父與夫皆聖人,故曰「際唐虞之盛」。
【塗 莘 雙 后 。肇 開 夏 商 之 祥 。】
[箋註] 夏禹妃塗山氏,方娶四日,而禹治水,八年不歸。塗山能教其子,啟賢能承敬以家天下。湯妃有莘氏,恪恭誠順,莊敬賢明。皆能開國承家,以啟夏商之業。
【宣 王 晚 朝 。姜 后 有 待 罪 之 諫 。】
[箋註] 周宣王日晏始朝,姜后脫簪珥,待罪於永巷。王乃勤政。
【楚 昭 晏 駕 。越 姬 踐 心 許 之 言 。】
[箋註] 晏駕,薨也。昭王出遊而樂,曰:「寡人死。誰從之者?」諸姬皆曰:「願從。」而越姬獨不言。及王薨於軍,諸姬皆不從。越姬曰:「向者不從,不欲從王好樂而死也。雖不從,而實心許之矣。今王為國而薨於軍,敢不踐心許之約?」遂死從王。
【明 和 嗣 漢 。史 稱 馬 鄧 之 賢 。】
[箋註] 漢明帝馬皇后、和帝鄧皇后,皆賢明恭儉,仁厚愛民,而東漢以治。
【高 文 興 唐 。內 有 竇 孫 之 助 。】
[箋註] 唐高祖竇皇后、太宗長孫皇后,匡贊二君,以成帝業。長孫后尤賢,每事盡其規諫,太宗嘉納之。
【暨 夫 宋 室 之 宣 仁 。可 謂 女 中 之 堯 舜 。】
[箋註] 朱英宗宣仁高太后,傭孫哲宗,垂簾聽政,任賢不貳,去讒不疑,盡除弊政,史稱女中堯舜。
【烏 林 盡 節 於 世 宗 。】
[箋註] 金主亮遍淫宗婦,葛王妃鳥林氏不屈,自縊於車中。後葛王即位,是為世宗,終身不立后。
【弘 吉 加 恩 於 宋 后 。】
[箋註] 宋降於元,太后謝氏入朝。元世祖后弘吉氏,事之如姊姒,恩禮有如。
【高 帝 創 洪 基 於 草 莽 。實 藉 孝 慈 。】
[箋註] 明高帝孝慈皇后馬氏,與帝同起草野。知百姓之艱難,規諫太祖勤儉愛民,寬仁慈愛,庶子二十餘,待如己子。
【文 皇 肅 內 治 於 宮 闈 。爰 資 仁 孝 。】
[箋註] 成祖仁孝文皇后徐氏,中山王達女也。性仁恕孝敬,作《內訓》二十篇,以教諸公主,以及臣庶之女。
【稽 古 興 王 之 君 。必 有 賢 明 之 后 。不 亦 信 哉 。】
[箋註] 言創業之君,必有賢明之后,以成內治也。
【母儀篇】
【父 天 母 地 。】
[箋註] 乾,父道也。坤,母道也。
【天 施 地 生 。】
[箋註] 天施雨露,地生萬物。
【骨 氣 像 父 。性 氣 像 母 。】
[箋註] 骨氣主志,性氣主情。志陽情陰,各從其類。
【上 古 賢 明 之 女 有 娠 。胎 教 之 方 必 慎 。】
[箋註] 禮曰:「古者婦人娠子,必有胎教。立不跛,行必徐。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淫聲,口不食邪味。夜則令瞽者誦詩書,陳禮樂,則生子女形容端正,才智過人矣。」
【故 母 儀 先 於 父 訓 。慈 教 嚴 於 義 方 。】
[箋註] 言生子女,母儀之教明,然後能從父義方之訓。
【是 以 孟 母 買 肉 以 明 信 。】
[箋註] 孟子少隣於屠家,問母殺豬何為。母戲曰:「與汝食也。」既而悔曰:「與子戲言,是教以不信也。」乃解簪珥買肉以示信。
【陶 母 封 鮓 以 教 廉 。】
[箋註] 晉陶侃為監魚吏,寄鮓供母。母封鮓還侃,示之曰:「汝為監吏,而以官物遺親,是不廉而干法也。」侃因感勵,遂為名臣。
【和 熊 知 苦 。柳 氏 以 興 。】
[箋註] 柳公綽妻韓夫人,以熊胆和丸,令子姪舍之讀書,以勵其苦志。
【畫 荻 為 書 。歐 陽 以 顯 。】
[箋註] 歐陽修少貧,母夫人用蘆荻畫書以教讀。
【子 發 為 將 。自 奉 厚 而 御 下 薄 。母 拒 戶 而 責 其 無 恩 。】
[箋註] 子發為楚將,歸省母。母不納而責之曰:「子為帥,以梁肉自甘,而將士皆菽粒不飽,是暴而無恩,必喪師辱國,非吾子也。」子發悔過自責,與眾同甘苦,將士皆悅。
【王 孫 從 君 。主 失 亡 而 己 獨 歸 。母 倚 閭 而 言 其 不 義 。】
[箋註] 齊王孫賈從湣王出走而失王,賈自歸。母曰:「汝朝出不歸,吾倚門而望。暮出不返,吾倚閭而望。今汝從王出走,不知王之所在,豈得為義乎?」賈乃出,因知王被殺,集市人為兵,誅殺王者,立王子為襄王。
【不 疑 尹 京 。寬 刑 活 眾 。賢 哉 。慈 母 之 仁 。】
[箋註] 漢雋不疑為京兆尹,每斷刑,多人罪,則母憤不食;多全活,則母乃喜。故不疑為官,仁而不殘,遵母教也。〇雋音绢。
【田 稷 為 相 。反 金 待 罪 。卓 矣 。孀 親 之 訓 。】
[箋註] 田稷相齊,受金遺母,母反其金而責其貪。稷待罪於王,王赦之,卒為賢臣。
【景 讓 失 士 心 。母 撻 之 而 部 下 安 。】
[箋註] 唐李景讓為節度,性嚴刻,將士有叛志。母鄭氏陞堂,撻景讓於階下,將士皆叩頭求免。境獲安,後為賢帥。
【延 年 多 殺 戮 。母 惡 之 而 終 不 免 。】
[箋註] 漢河南守嚴延年母,有子五人,皆為太守,號萬石夫人。行至郡,值延年斷獄,殺人甚眾,血流成池。母怒曰:「人命至重,奈何殘酷至此,殆不免矣!」遂不入。延年後果誅死。
【柴 繼 母 捨 己 子 而 代 前 兒 。】
[箋註] 齊宣王,時有被殺者,適兄弟二人在側。兄曰:「我殺之。」弟曰:「我殺之。」王不能決,問其母。母曰:「當坐少者。」王曰:「少者,非汝子耶?」母曰:「少者,妾所生。長者,夫前妻子也。妾實不知誰殺人。若坐長者死,是妾受夫之託,而棄前人之孤也。」王義之而並免焉。
【程 祿 妻 甘 己 罪 而 免 孤 女 。】
[箋註] 南齊崖州參軍繼妻王氏,夫卒,奉喪歸。己有幼子,而前妻一女,王以大珠為女聯絡臂。時珠禁甚嚴,不稅而懷珠出境者死。女棄其珠,子幼納之於奩,母女皆不知也。出境為吏檢出,法當死。官問誰當坐者。母曰:「吾實愛之,當坐我。」女曰:「母已棄之,妾竊取之,當坐妾。」母子痛哭於庭而爭死。官詢其情,歎曰:「賢哉!繼母。孝哉!女也。」俱釋之。
【程 母 之 教 。恕 於 僕 妾 。而 嚴 於 諸 子 。】
[箋註] 宋二程夫子母侯氏,教子方嚴。雖小過必請於父,而責正之。常曰:「父不知子之過,皆母溺愛而隱蔽之也。」故教子則嚴而有禮。至待僕妾,則恕而有恩,未嘗笞杖之。二子明道伊川先生,遵夫人之教,皆成大儒。
【尹 母 之 訓 。樂 於 菽 水 。而 忘 於 祿 養 。】
[箋註] 宋和靖先生尹焞母陳氏,教之曰:「學之未至,如耕而不穫,不可輟也。」紹聖初,應進士舉。時禁二程之學,焞不對而出。歸告母。母曰:「吾願從菽水之養,不願汝以仕養也。」尹川先生嘆曰:「非此母不生此子。」
【是 皆 秉 坤 儀 之 淑 訓 。著 母 德 之 徽 音 者 也 。】
【孝行篇】
【男 女 雖 異 。劬 勞 則 均 。】
[箋註] 言人生雖有男女之別,而父母劬勞養育之恩,則均一無別也。
【子 媳 雖 殊 。孝 敬 則 一 。】
[箋註] 男女則親生,媳則義合。其出雖不同,而事父母、姑舅之道,其孝敬之禮,則如一也。
【夫 孝 者 。百 行 之 源 。而 尤 為 女 德 之 首 也 。】
[箋註] 萬善之端,莫先於孝,故為百行之源。婦人之義,莫重於孝,故為女德之首。
【是 故 楊 香 搤 虎 。知 有 父 而 不 知 有 身 。】
[箋註] 楊香,晉農夫楊豐女也。年十四,父耕遇虎,將噬之。香踴身向前,按搤虎頭,虎驚走而父得生。夫幼女,豈能制虎?但救父之心切,知有父而憤不顧身也。
【緹 縈 贖 親 。則 生 男 而 不 如 生 女 。】
[箋註] 漢太倉令淳于意,被罪當刑,有女五人而無子。臨行嘆曰:「生女不生男,緩急非所益。」少女緹縈聞而悲之,乃從父往京,上書願以身入官為奴,而贖父刑。文帝嘉其孝而免之,因除肉刑。
【張 婦 蒙 冤 。三 年 不 雨 。】
[箋註] 漢東海張氏寡婦,孝養其姑。姑憐其少,恐己為累而不得嫁也,乃自經。姑女告婦殺姑,官不察而處婦以極刑,東海大旱三年。後守至,知婦以孝而冤死,乃自祭婦墓,未畢而大雨沽足。
【姜 妻 至 孝 。雙 鯉 湧 泉 。】
[箋註] 妻,姜詩妻龐氏,至孝。姑好飲江水,龐遠汲以供之。姑好食江魚,龐毀粧以易之。久而不怠。地側忽湧甘泉,其味勝江水。泉中日躍雙鯉,取以供親,皆孝感所致。
【唐 氏 乳 姑 。而 毓 山 南 之 貴 胤 。】
[箋註] 唐崔山南曾祖母長孫氏,年高無齒,祖母唐氏以乳哺其姑,壽考以終。崔後為節度,孝養祖母,蓋孝姑之報也。
【盧 氏 冒 刃 。而 全 垂 白 之 孀 慈 。】
[箋註] 唐鄭義完妻盧氏,夜有羣盜入其家,長幼奔竄,惟姑在室。盧冒白刃以身蔽姑,為賊箠擊幾死。賊去。人謂盧何不去。答曰:「鄉隣有難,猶富救護。老親在室,而畏死不救,乃禽獸之行也。」
【劉 氏 齧 姑 之 蛆 。刺 臂 斬 指 。和 血 以 丸 藥 。】
[箋註] 明韓太初妻劉氏,姑患風疾,劉徹夜侍姑而驅蚊。姑瘡腐而生蛆,劉齧食之。刺臂斬指,取血和湯藥進姑而愈。
【聞 氏 舐 姑 之 目 。斷 髮 矢 志 。負 土 以 成 墳 。】
[箋註] 明徽郡俞新妻聞氏,夫亡剪髪守節以責姑。姑目疾,聞淨口以舐,姑目復明。姑卒,自負上為墳。郡守旌之。
【陳 氏 方 于 歸 。而 夫 卒 於 戍 。力 養 其 姑 五 十 年 。】
[箋註] 宋陳氏嫁未旬日,夫忽行戍邊,託妻養其母。夫死不回,父勸其嫁。氏曰:「豈有受夫託養其親,已許而背之乎?」欲自殺。父懼而止。陳力作養姑,五十餘年,喪葬成禮。朝廷賜金旌之,號曰「孝婦」。
【張 氏 當 雷 擊 。而 恐 驚 其 姑 。更 延 厥 壽 三 十 載 。】
[箋註] 宋顧德謙妻張氏,夢神示以明日當為雷擊死。曉聞雷聲甚巨,恐驚其姑。乃出屋,跪桑下以待死。空中有神曰:「是孝婦也。當延其壽三十年。」
【趙 氏 手 戮 讎 於 都 亭 以 報 父 。】
[箋註] 漢龐淯妻趙氏,父為趙壽所殺。有三弟皆欲報讎,不幸俱死。趙壽笑曰:「吾無憂矣。」趙氏使人告之曰:「我尚在,勿喜也。」氏生子後一年,遇壽醉,乘馬過都亭。趙格之下馬,而手刃之。持頭詣縣請死,令嘉異之,奏貸其死。
【娟 女 躬 操 舟 於 晉 水 以 活 親 。】
[箋註] 趙簡子將渡河,舟人醉不起,簡子欲殺之。舟人女娟,特揖而請曰:「妾父以主君將渡不測之淵,故禱神而醉。今殺之,被醉不知罪,妾請帶父操舟。」乃鼓楫而歌,風恬浪息。簡子大悅,乃納之為妃。
【曹 娥 抱 父 屍 於 舜 江 。】
[箋註] 漢曹娥父禱神,醉溺於舜江。娥投水尋父二日,死抱父屍浮出。
【木 蘭 代 父 征 於 絕 塞 。】
[箋註] 唐秦木蘭女,父當從征,老病不能行,弟幼弱。蘭改粧代父從征十二年,立功於塞。始歸,人不知其為女也。
【張 女 割 肝 。以 甦 祖 母 之 命 。】
[箋註] 淮安女張二娘,祖母病危,醫言食肝可愈。求之不得,女乃自割肝。橫割不得,直割始得。烹以進祖母,祖母即愈。女痛絕而甦,瘡口尋愈,疤痂脫,痕紅如十字。
【陳 氏 斷 首 。兩 全 夫 父 之 生 。】
[箋註] 唐長安婦陳氏,有讎人欲殺其夫。乃劫其父,逼使女開門殺夫。女慮從之則傷夫,不從則殺父。乃曰:「吾夫每沐髪,則散髪而臥於堂。吾令其沐髪,而開門以待汝。」乃歸,醉其夫臥於樓,自沐髪臥於堂,開門待讎。讎至,誤殺婦以去。父與夫皆獲全。
【是 皆 感 天 地 。動 神 明 。著 孝 烈 於 一 時 。播 芳 名 於 千 載 者
也 。可 不 勉 歟 。】
【貞烈篇】
【忠 臣 不 事 兩 國 。烈 女 不 更 二 夫 。】
[箋註] 齊王蠋 曰:「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言女之事夫,猶臣之事君也。臣事二姓,則不忠。女事二夫,則失節。
【故 一 與 之 醮 。終 身 不 移 。】
[箋註] 醮,筵 也。男婚女嫁,父母筵而餞 之。女始嫁從父,再醮非禮也。
【男 可 重 婚 。女 無 再 適 。】
[箋註] 男子以宗嗣、祭祀為重,故妻死可再娶;女則以守貞為正。
【是 故 艱 難 苦 節 謂 之 貞 。慷 慨 捐 生 謂 之 烈 。】
[箋註] 女子喪夫苦守,是為貞節。遇難不屈,威逼不從,寧死不辱,婦曰烈婦,女曰烈女。
【令 女 截 耳 劓 鼻 以 持 身 。】
[箋註] 夏候令女,魏曹文叔之妻也。文叔死,父母欲嫁之。令女曰:「仁者,不以盛衰改節。義者,不以存亡易心。」乃自截其耳以誓節。及夫家盡絕,父母又欲嫁之,女乃斷鼻以全貞。
【凝 妻 牽 臂 劈 掌 以 明 志 。】
[箋註] 五代虢州司戶王凝妻李氏,夫卒,攜幼子奉喪歸,止於旅店,主人以其有喪不納。李氏固求,主人牽其手而出之。李氏泣曰:「天乎!吾不幸無夫,而此手為人所執耶?」乃引刀自劈其掌。有司聞之,乃旌李氏而責主人。
【共 姜 髧 髦 之 詩 。之 死 靡 他 。】
[箋註] 衛世子共 伯 蚤死,其妻共姜守義。(父母欲奪而嫁之。)不從,作柏舟之詩。曰:「髧彼兩髦,實維我儀,之死矢靡它。」髧,垂也。髦,剪髪夾囟,雙垂於耳。子事父母之節,指夫也。言與夫結髪為夫婦,今夫死,言亦守死而無他也。〇囟音信。(《詩經•國風•鄘》)
【史 氏 刺 面 之 文 。中 心 不 改 。】
[箋註] 明溧陽史氏女,夫邵一龍,未嫁而夫死,父母欲更擇婿。女乃刺面文,曰:「中心不改。」痛絕復甦,以墨填文一書不明,復刺以補之,事聞旌節以壽終。
【皇 甫 夫 人 。直 斥 逆 臣 。膏 鈇 鉞 而 罵 不 絕 口 。】
[箋註] 皇甫規夫人,能文善書。規卒,董卓聞其美欲娶之。妻知不免,乃跪卓門,以義說之。卓不從,乃責罵之曰:「我大臣妻,義不受辱。汝羌胡雜種,嘗隸吾夫帳下,今敢無禮於爾君夫人耶?」卓怒,懸其頭於車上,亂箠擊之。罵不絕口而死。(《後漢書》卷八十四)
【竇 家 二 女 。不 從 亂 賊 。投 危 崖 而 憤 不 顧 身 。】
[箋註] 唐德宗時,有朱泚 之亂,盜賊縱橫。奉天竇氏二女(伯娘、仲娘),為贼所逼,姐先投深崖之下,妹從之。姊死,而妹折肱以免。帝聞而旌之。(《舊唐書》之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董 氏 封 髮 以 待 夫 歸 。二 十 年 不 施 膏 沐 。】
[箋註] 唐賈直言,諫謫嶺南,謂妻董氏曰:「我去生死未可知。汝少不宜獨居,可自為計。」董乃以綿束髮,令夫手書封之,誓曰:「非夫至不解。」二十年而夫始歸,親解其髮。(髮墮無餘。)(《新唐書》第二部/卷第一百九十六列傳第一百三十)
【妙 慧 題 詩 以 明 己 節 。三 千 里 復 見 生 逢 。】
[箋註] 明揚州盧進士妻李妙慧,夫及第未歸,訛傳夫死。父母憐其貧寡,欲嫁之。時有南昌巨商謝唐,無子。母李氏在揚,妙慧族姑也,欲以為子妾。父乃佯攜女之謝舟而去。李知其故,數欲自縊,俱為婢解。族姑聞之,乃以為女而攜歸舟。過金山寺,李題詩而自署曰:「揚州進士盧某妻,李妙慧題詩。」有「蓋棺不作橫金婦,天地當尋折桂郎。新詩題在金山寺,高貴雲帆過豫章」之句。及盧授官歸,蹤跡其妻不得。因過金山寺,見詩。乃棄官尋豫章商船,多而不可詰。因夜繞商舟而唱李之詩,謝姑聞而招之。因得見,妻已為尼,乃復合。事聞而復其官。
【桓 夫 人 義 不 同 庖 。而 吟 匪 石 之 詩 。】
[箋註] 衛桓公夫人姜氏,自齊適衛,未及國門,而公遇弑,國人立其弟宣公。左右請姜回車,姜不從。乃築室自居於衛,持喪三年。宣公請同庖而居。姜不可,乃詠匪石之詩以自誓,終卒於衛。詩見邶風柏舟篇。
【平 夫 人 持 兵 閭 巷 。而 卻 闔 閭 之 犯 。】
[箋註] 吳王闔閭破楚,昭王出走。吳王聞昭王母伯嬴美,而欲犯之。伯嬴持兵守永巷,而語吳王曰:「大王舉兵,匡正楚國。而欲行不義,何以霸天下?婦人之義,於死無二。近妾必死,又何樂焉?王若殺妾,是屠國君之母而甘淫亂之名,又何益哉?」王慚乃止。嬴拒巷三旬,秦兵就救至,昭王返國。
【夫 之 不 幸 。妾 之 不 幸 。宋 女 之 言 哀 。】
[箋註] 蔡人之妻,宋人之女也。始嫁而夫有惡疾,女事夫不怠。父母哀而欲嫁之。女曰:「夫有惡疾,夫之不幸,亦妾之不幸也。夫有疾而棄之,不仁。女再適而背夫,不義。不仁不義,何用生為?」乃於自殺。父母遂止。卒事其夫,以終天年。
【使 君 有 婦 。羅 敷 有 夫 。趙 王 之 意 止 。】
[箋註] 漢趙王家令妻秦羅敷美,王欲奪之。羅敷作詩曰:「使君自南來,五馬立躊躇。使君語羅敷,還可其載不。羅敷前致詞,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王乃止。
【梁 節 婦 之 卻 魏 王 。斷 鼻 存 孤 。】
[箋註] 梁節婦夫亡,有美色,魏王欲妻之。婦斷鼻曰:「王之欲妾者,以其色也。今乃刑餘之人矣。王何欲焉?妾之所以不死者,以子幼而欲撫其成也。」魏王大慙,乃賜號曰:「高行節婦」。
【余 鄭 氏 之 責 唐 帥 。嚴 詞 保 節 。】
[箋註] 南唐伐閩,閩余洪妻鄭氏,為唐將王建封所獲,王獻於主帥查文徽。徽悅其色,欲納之。鄭氏責之曰:「主帥弔伐,褒忠旌節,以揚風化。建封行伍,尚不污節義,君元帥也。奈何身為禍首耶?」查慙,乃訪其夫而歸之。
【代 夫 人 深 怨 其 弟 。千 秋 表 磨 笄 之 山 。】
[箋註] 趙簡子女為代夫人,其弟襄子宴代君,而以銅斗擊殺之。舉兵滅代,而迎其姊。姊仰天大哭。(曰:「以弟慢夫,非仁也。以夫怨弟,非義也。」)磨首笄而刺喉以死。代人哀之,名其葬地為磨笄山。
【杞 良 妻 遠 訪 其 夫 。萬 里 哭 築 城 之 骨 。】
[箋註] 秦范杞良娶妻三日,即赴築長城之役。及天將寒,妻姜氏製衣遠尋其夫。聞夫已死,積骸成丘,乃檢骨,滴血而識之,血皆不入。姜大哭三晝夜,城忽崩,見白骨數具。復滴血,滲入骨而不可拭者,知為夫骨也。因負骸骨出潼關,力竭不能行,乃置骸骨於巖下,坐其傍而死。潼關人哀之,因葬其夫婦,立祠以祀之。〇《孟子》云:「華周、杞梁之妻,善哭其夫,國俗變。」此又齊二將之妻。二將死於戰,二妻哭之。三日,流血,城為之崩。此又二烈婦也。
【唐 貴 梅 自 縊 於 樹 以 全 貞 。不 彰 其 姑 之 惡 。】
[箋註] 明貴池女唐貴梅,十七歲喪夫守志。姑與商淫,欲並得貴梅。梅罵不從。姑告梅不孝,官責梅。梅受責不辯,歸縊於樹而死,不言姑之過。
【潘 妙 圓 從 夫 於 火 以 殉 節 。而 活 其 舅 之 生 。】
[箋註] 元徐允讓妻潘妙圓,從夫避兵。賊執其翁而殺夫,欲辱潘。潘曰:「汝捨翁焚夫,則從汝。」賊縱翁而焚夫,潘跳入火而死。
【譚 貞 婦 廟 中 流 血 。雨 漬 猶 存 。】
[箋註] 宋趙宗室妻譚氏,吉安人。元破吉安,趙逃去,譚抱子避兵於文廟。兵欲辱之,譚罵兵。兵殺其母子,血漬於石,洗之不去。至今廟中每陰雨,猶有血漬。
【王 烈 女 崖 上 題 詩 。石 刊 尚 在 。】
[箋註] 元末臨海民妻王氏,色美。兵亂殺其夫,驅王過嵊 縣清風嶺。王題詩於嶺上,曰:「君王無道妾當災,棄女拋兒馬上來。夫面不知何日見,妾魂未識幾時迴。兩行怨淚垂頻滴,一對愁眉鎖不開。遙望家鄉何處是,存亡二字實哀哉。」遂投崖而死。後人哀之,刊其詩於壁。
【崔 氏 甘 亂 箭 以 全 節 。】
[箋註] 唐趙元楷妻崔氏,河北大亂,夫婦避兵。崔被執而免其夫,賊欲辱之,崔執刀以拒賊。賊怒,亂箭射之而死。
【劉 氏 代 鼎 烹 而 活 夫 。】
[箋註] 元末漢中大飢,兵掠人食之。執民李仲義,將烹食之。仲義妻劉氏,奔告兵曰:「吾夫餓瘠無肉。吾聞婦人肥黑者肉美,妾願代烹。」兵免夫而烹劉氏,遠近莫不哀之。
【是 皆 貞 心 貫 乎 日 月 。烈 志 塞 乎 兩 儀 。正 氣 凜 於 丈 夫 。節 操 播 乎 青 史 者 也 。可 不 勉 歟 。】
【忠義篇】
【君 親 雖 曰 不 同 。忠 孝 本 無 二 致 。】
[箋註] 陽節潘氏之言也。言人能孝於親者,必忠於君,是為人倫正義。
【古 云 。率 土 莫 非 王 臣 。豈 謂 閨 中 遂 無 忠 義 。】
[箋註] 天下皆為王臣,男女皆君之民也。女子豈無忠義哉?
【詠 小 戎 之 駟 。勉 良 人 以 君 國 同 讎 。】
[箋註] 秦仲征犬戎而沒於王事,秦襄公勵兵秣馬,必滅犬戎而後已。故其民皆思親其上,死其長,其婦人皆勉良人以忠義,有君國同讐之義。讀秦風小戎詩可見也。
【伐 汝 墳 之 枚 。慰 君 子 以 父 母 孔 邇 。】
[箋註] 文王率六州之民,供紂之役。故汝墳之婦人,伐條枚而思君子,詠赬尾而慰良人。勉以思文王之德,如父母之近,早供王事而歸也。見周南汝墳篇。
【美 范 滂 之 母 。千 秋 尚 有 同 心 。】
[箋註] 漢范滂以直節死。其母曰:「汝為忠臣,吾為忠臣之母,又何憾焉?」宋蘇子瞻母程氏,讀范滂傳而嘉嘆之。子瞻曰:「兒欲為范滂,太夫人許之乎?」母曰:「汝能為范滂,吾豈不能為滂之母耶?」
【封 卞 壼 之 墳 。九 泉 猶 有 喜 色 。】
[箋註] 晉卞壼父子皆戰死,墓在冶城。明太祖建朝天宮,欲平其塚,見一婦衰麻而大笑。帝怪問之。答曰:「吾夫死忠,子死孝。吾忠臣妻,孝子母。又何戚焉?」言畢不見。太祖問於人,始知塚為卞墳,婦乃壼之妻也。乃建祠而封墓。
【江 油 降 魏 。妻 不 與 夫 同 生 。】
[箋註] 魏伐蜀,江油守臣馬邈降魏。妻李氏,吐夫之面曰:「守土之臣,不戰死而降敵,非吾夫也。」乃縊而死。
【蓋 國 淪 戎 。婦 恥 其 夫 不 死 。】
[箋註] 戎伐蓋國,蓋君死。戎君下令曰:「蓋之臣,敢有不降而自死者,誅其妻子。」蓋將丘子將自殺,左右救不得死,乃歸。妻曰:「國滅君死,子何以生?」將曰:「固欲死,人救故生。」妻曰:「昔以救生,今胡不死?」答曰:「恐誅及妻子耳。」妻曰:「為將而不力戰,不忠。君死不殉,不仁。戀妻子而忘君之讎,不義。妾不忍與子同生也。」乃自經死。戎君賢之,祠以太牢,而存蓋國。
【陵 母 對 使 而 伏 劍 。】
[箋註] 王陵事漢,其母在楚。項王拘其母,語漢使曰:「陵不來,吾將殺其母。」母對使曰:「語吾兒善事漢王,母不足慮也。」乃伏劍而死。
【經 母 含 笑 以 同 刑 。】
[箋註] 魏王經,從少帝髦,討司馬昭。昭弑帝,戮經母子於市。經臨刑泣曰:「兒累母矣。」母曰:「汝為忠臣,吾含笑而入地矣。何恨焉?」遂同死。
【池 州 被 圍 。趙 昴 發 節 義 成 雙 。】
[箋註] 宋趙昴發為池州通判。元兵圍城,守棄城走,都統出降。昴發謂妻雍氏曰:「我守士臣,當死此土。汝宜先去。」妻曰:「君為命官,我為命婦。君為忠臣,吾獨不能為忠臣婦耶?妾請先死。」昴發次之。及元兵入城,昴發夫妻,冠帶大書几上曰:「國不可背,城不可降。夫婦同死,節義成雙。」乃同縊死於從容堂。
【金 川 失 守 。黃 侍 中 妻 女 同 盡 。】
[箋註] 明成祖兵入金川門,建文帝出亡。侍中黃觀先出徵兵秦王,聞國變,自投於江。成祖以黃妻翁氏及女,配象奴為婦。翁請置酒具禮。象奴出置酒禮,妻女同投入通濟門河以死。尸逆流入城中清溪,黃尸亦從江流入城中貢院前,三屍相聚。國人異之,乃建祠於貢院之南。
【朱 夫 人 守 襄 陽 而 築 城 。以 卻 秦 寇 。】
[箋註] 晉朱序守襄陽,秦兵入寇,夫人率家中婢妾自守一面。城將傾,夫人出私財,連夜更築內城,以退秦兵。人謂其城為「夫人城」。
【梁 夫 人 登 金 山 而 擊 鼓 。以 破 金 兵 。】
[箋註] 金兵犯宋,韓世忠率舟師逆戰於江,宋兵少卻。梁夫人乃登金山,自擊鼓以勵將士,遂大破金兀术於鎮江。
【虞 夫 人 勉 子 孫 力 勤 王 事 。】
[箋註] 晉虞潭母孫氏,值蘇峻犯京師,潭守吳興。母勸潭竭力勤王,勿以母老為慮。又遣孫虞楚佐父從軍,務圖忠孝。潭後以功封侯,母九十五始卒,謚曰「宣夫人」。
【謝 夫 人 甘 俘 虜 以 救 民 生 。】
[箋註] 宋謝枋得起兵復宋,不克而餓死。妻李氏逃匿山中,攜二子採草木而食。元將欲捕李不得,乃下令曰:「不得李氏,即屠其山民。」李氏曰:「不可以我故而傷民命。」乃出就俘於建康獄。比聞夫卒,乃自經死。二子獲免。
【齊 桓 屍 蟲 出 戶 。晏 娥 踰 垣 以 殉 君 。】
[箋註] 齊桓公死,五子爭立,閉錮宮門,四月不葬,尸蟲出於戶外。宮女晏娥,不忍其君之暴露,乃踰垣而殉君,自縊於公之側。
【宇 文 白 刃 犯 宮 。貴 兒 捐 生 以 罵 賊 。】
[箋註] 隋煬帝幸江都而天下亂。宇文化及使裴虔通弑帝,宮人奔散。獨宮女朱貴兒罵曰:「主上以天寒,賜汝等以衣帛。曾幾何時,乃敢謀逆 耶?」通等欲縊帝,貴兒以身敝君。乃先殺貴兒,然後弑帝。
【魯 義 保 以 子 代 先 公 之 子 。】
[箋註] 魯孝公稱,武公之少子,懿公之弟也。兄子伯御,殺懿公而自立,人欲殺孝公。公之保母臧氏,以己子衣公之衣,而臥於床,伯御殺之。保母乃拘孝公,逃匿於舅家。及長,舅氏及保聞於宣王。王殺伯御而立孝公,號母曰「孝義保」。
【魏 節 乳 以 身 蔽 幼 主 之 身 。】
[箋註] 秦滅魏,殺魏王,盡誅諸公子。有少公子,為乳母匿於山中。王令:「人獻公子者賞千金,匿之者誅其族。」魏有故臣,謂乳母曰:「胡不獻之,千金可得也。」乳母不從。故臣以告秦王,王命軍追之。因亂箭射其公子,母以身遮蔽公子。身中數十箭,與公子俱死。秦王哀之,以卿禮葬,號曰「節乳母」。
【孫 姬 。婢 也 。匍 伏 湖 濱 。以 保 忠 臣 血 胤 】
[箋註] 陳友諒破太平,殺守將花雲,妻郜氏死節。婢孫氏抱其三歲兒,匍匐湖濱蒲草中,採莲子以食其兒。有雷老者引之入金陵,見明太祖言事畢,而雷忽不見。因封其子為東丘侯,賜名花煒。封孫氏為夫人,煒以母事之。
【毛 惜 。妓 也 。身 甘 刀 斧 。恥 為 叛 帥 謳 歌 。】
[箋註] 毛惜惜,淮之官妓也。宋李全降,金攻淮,淮帥降。全適宴客,召惜歌以侑 客。數召而後至俯首,不歌。帥曰:「吾向令汝歌。今不歌,何也?」惜惜曰:「朝廷以重兵付汝,一旦降賊,汝亦賊也。吾雖官妓,豈為賊謳歌者哉?」帥怒殺之。
【劉 母 非 不 愛 子 。知 軍 令 之 不 可 干 。】
[箋註] 南唐劉仁瞻守壽州,周師攻壽州。子從諫,欲幼周營。不稟父而大敗回,父以其違令欲斬之。諸將勸,不從。眾乃訴於夫人,請其救子。夫人曰:「妾非不愛,奈軍令不可違,非婦人之可勸而勉也。」閉門痛哭而不出。卒斬其子。
【章 母 非 不 保 家 。願 闔 城 之 俱 獲 免 。】
[箋註] 王建封,閩帥章氏之牙將也。常犯罪,當誅。章母因帥醉縱之。逃入南唐,後為大將。攻建州,城將下。建封遣人以令箭插母之門,曰:「主將將屠城,插此箭者免,且用以報母恩也。」母還其箭曰:「吾不忍闔城盡死,而吾家獨全也。願與城俱盡。」建封義之。及城下,一城皆免。章氏世顯於閩中。
【是 皆 女 烈 之 錚 錚 。坤 維 之 表 表 。其 忠 肝 義 膽 。足 以 風
百 世 而 振 綱 常 者 也 。】
【任 恤 睦 婣 。根 於 孝 友 。】
[箋註] 孝友、睦婣、任恤,謂之大行。任者,受託而任人撫育瞻養之事也。恤者,矜憐鰥寡孤獨而周恤之也。睦者,和順著於家庭宗族之間。婣者,恩義及於親戚鄰里之際。大抵此四者之德行,皆根於孝友二字而來。孝則敬親不敢慢於人,愛親不敢惡於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矣。友則愛於兄弟,和於妻子,敬於長上,矜於孤幼,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矣。
【慈 惠 和 讓 。本 於 寬 仁 。】
[箋註] 寬則無不恕,仁則無不愛。恕則和讓生焉。愛則慈惠生焉。故曰寬仁者,慈惠和讓之本也。
【是 故 螽 斯 揖 羽 。頌 太 姒 之 仁 。】
[箋註] 《詩》曰:「螽斯羽,揖揖兮。宜爾子孫,蟄蟄兮。」言后妃仁厚,子孫眾多,不分嫡庶,而均愛如一。如螽斯一生九十九子,而和揖如一也。
【銀 鹿 繞 床 。紀 恭 穆 之 德 。】
[箋註] 吳越文穆王錢元瓘妃馬氏,無子。請於王父武肅王繆,諭文穆納妾。武肅曰:「延吾世祚者,汝也。」後生諸子十五人,妃親愛無別。置大銀鹿於床,小鹿十餘,諸子各抱之,繞床而戲。
【士 安 好 學 。成 於 叔 母 之 慈 。】
[箋註] 晉皇甫士安,名謐。早喪父母,寡嬸撫之,初不好學。嬸泣曰:「吾家世凋零,子復不好學,何以慰先人之望?吾死慙見伯姒於地下矣。」謐亦感泣,遂成大儒,號玄晏先生。
【伯 道 無 兒 。終 獲 子 綏 之 報 。】
[箋註] 晉鄧攸,字伯道。夫婦避亂山中,負己子與弟子。無食,力竭,勢不兩存。妻曰:「己子可再生。亡叔正一子,不可棄也。」攸乃棄其己子,而留侄鄧綏。攸后仕元帝而卒,無子。弟子綏養伯父母,備極其孝。伯父母死,俱服喪三年。
【義 姑 棄 子 留 姪 。而 卻 齊 兵 。】
[箋註] 齊侯伐魯,見婦人逃難,棄幼子而抱大兒,以避兵。召問之曰:「人莫不愛少子。汝棄小抱大,何也?」對曰:「小者妾之子,大者亡兄之子也。妾受亡兄之託,而撫其孤。逢難而棄之,是不仁也。故寧棄妾之子。」齊侯嘆曰:「婦而能知此,乃禮義之邦也。豈可伐乎?」乃和而退師。
【覽 妻 與 姒 均 役 。以 感 朱 母 。】
[箋註] 晉王祥,繼母朱氏,冬月思魚,祥臥冰以求鯉。母嘗以非禮虐使祥。母親子王覽,必同兄共服其勞。母又虐使祥妻,覽妻亦與姒均共辛苦。母悟,遂俱愛之。
【趙 姬 不 以 公 女 之 貴 。而 廢 嫡 庶 之 儀 。】
[箋註] 趙姬,趙成子衰之妻,文公女也。初衰同文公奔狄,取狄女叔隗生趙盾,母子留於狄。既入晉為卿,文公以女妻之,後生同、括、嬰(即元同、屏括、樓嬰)。趙姬固請衰迎長子盾母子於狄,尊叔隗為正嫡,而以盾為嫡子,自居庶妾之位。
【衛 宗 不 以 君 母 之 尊 。而 失 夫 人 之 禮 。】
[箋註] 衛嗣君之母,庶妾也。夫人無子,而妾子立。夫人欲避居於別宮。公母曰:「嫡庶之道,不可廢也。豈其子故,而廢事小君之禮?今主母固欲別居,是因妾故,逐嫡母而犯大倫耶。」乃欲自殺。嫡懼而從之,仍居正室而慈愛愈加,子母事嫡而孝敬益厚。衛人義之,號為「衛宗二順」。
【莊 姜 戴 媯 。淑 惠 見 於 國 風 。】
[箋註] 莊姜齊夫人,其庶陳氏戴媯。子死歸陳,莊姜不忍其去,作燕燕之詩,有瞻望弗及涕泣如雨之情。嫡庶之愛如此。
【京 陵 東 海 。雍 睦 著 乎 世 範 。】
[箋註] 晉王渾妻京陵鍾氏,弟澄妻東海郝氏,皆和順雍穆,治家有禮,臣庶之家,遵以為法。
【是 皆 秉 仁 慈 之 懿 。敦 博 愛 之 風 。和 氣 萃 於 家 庭 。德 教 化
於 邦 國 者 也 。不 亦 可 法 歟 。】
【德 貌 言 工 。婦 之 四 行 。】
[箋註] 孝慈貞淑,為婦之德。端莊靜雅,謂之婦容。溫柔和婉,謂之婦言。勤勞恭慎,謂之婦工。此四者,婦道之常經,女子之正義也。
【禮 義 廉 恥 。國 之 四 維 。】
[箋註] 維,綱也。《傳》曰:「四維不張,國乃滅亡。」言國無此四者,紀綱不振,臣民無法,亂亡之道也。
【人 而 無 禮 。胡 不 遄 死 。言 禮 之 不 可 失 也 。】
[箋註] 《詩》曰:「相鼠有體,人而無禮,胡不遄死?」言禽獸之不若也。
【是 故 文 伯 之 母 。不 踰 門 而 見 康 子 。】
[箋註] 公父文伯之母,季康子之叔祖母也。年已七十矣。康子往見母,立中門之內,設帨 於門。康子拜於門外,隔帨而相與言。其守禮如此。
【齊 華 夫 人 。不 易 駟 而 從 孝 公 。】
[箋註] 齊孝公夫人,衛華氏女。乘安車從孝公遊。車奔而輪傾,帷 裂。姬命婢牽帷以障。公使駟馬車載姬。姬辭曰:「車無帷,非禮也。車蔽而露處,亦非禮也。無禮而生,不如守禮而死。」遂欲自縊,侍女救之不得,安車至而始甦。其守禮如此。
【孟 子 欲 出 妻 。母 責 以 非 禮 。】
[箋註] 孟子入室,見妻方暑而袒。孟子不悅,欲出妻。妻曰:「婦人私室,不修容儀。見夫不行客禮。今夫子以客禮責妾,妾當出矣。」母責之曰:「禮:『將上堂,聲必揚』,所以戒人也;『將人戶,視必下』,恐見人過也。今子不知禮,而以禮責人,不亦過乎?」孟子謝罪,遂留其婦。
【申 人 欲 娶 婦 。女 恥 其 無 儀 。】
[箋註] 申人娶妻,六禮不備,欲茍合以成婚。女不肯從。申人乃訟之於獄。女以其非禮相配,死不聽命,乃作行露之詩以自誓。後卒以禮乃合。詩見召南。
【頃 公 弔 杞 梁 之 妻 。必 造 廬 以 成 禮 。】
[箋註] 晉伐齊,齊將杞梁戰死。妻載其喪歸,遇齊頃公。公欲弔之於野。妻曰:「君若以亡夫有罪,妻請戮於司寇。若哀矜而賜之弔,則有先人之敝廬在焉。」公從之。喪歸而親往弔之,成禮而後葬。葬畢,妻乃痛苦而死,城為之崩。
【溧 女 哀 子 胥 之 餒 。寧 投 溪 而 滅 蹤 。】
[箋註] 楚伍子胥逃難過溧水,見涴紗之女攜食筐。子胥曰:「吾三日不食,夫人盍矜憐而賜餐。」女乃跪授胥食。已告曰:「追者至,夫人幸勿言。」女許諾。胥言之再三。女笑曰:「吾三十養母而不嫁,豈與人言者乎?吾以女而授男餐,非禮也。已許諾而囑之再三,是疑我不信。不信而無禮,不可以生。」乃投水而死。子胥救之不及。及入吳,破楚歸,乃投千金於水,以報其女。
【羊 子 懷 金 。妻 孥 譏 其 不 義 。】
[箋註] 樂羊子拾遺金於道,懷歸示妻。妻曰:「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賢者不受嗟來之食。子何戀非禮之金前,甘為不義乎?」答曰:「金無主者。」妾曰:「金無主者,心無主者乎?」樂羊子慙。乃俟於道而還其人。
【齊 人 乞 墦 。妾 婦 泣 其 無 良 。】
[箋註] 齊人有一妻一妾,每出必醉飽而歸。問其與飲食者,盡富貴之家。妻疑之曰:「從貴人飲,而無顯者來。」乃密尾夫行,則見其出郭,而往墦塚之間,乞祭者之餘,不一而足。妻恥之。婦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今若此,乃與其妾訕其良人,而相泣於中庭。」齊人不知,尚施施自得,歸而驕誑其妻妾也。
【宋 伯 姬 。保 傅 不 具 不 下 堂 。寧 焚 烈 焰 。】
[箋註] 宋共公夫人伯姬,魯宣公女也。公卒,弟元公立。至景公時,值宮中火,左右請夫人避火。伯姬曰:「婦人之義,保傅不具,夜不下堂。」保母至曰:「夫人避火。」伯姬曰:「傅母未至也。豈可以亂而失禮?」火勢既逼,宮人奔散,伯姬終不下堂而焚死。年已六十矣。
【楚 貞 姜 。符 節 不 來 不 應 召 。甘 沒 狂 瀾 。】
[箋註] 楚昭王夫人貞姜,從王出遊,留姜於漸臺之上。與之約,相召必以符。及江水暴至,王使召夫人而忘取符,夫人不行。使者曰:「水大至,還取符恐不及,夫人速行。」夫人曰:「符所以明信,信所以制禮。無禮而生,不如守禮而死。」使者還取符,則水高臺沒,夫人死矣。昭王哀之,諡曰「貞姜」。
【是 皆 動 必 合 義 。居 必 中 度 。勉 夫 子 以 匡 其 失 。守 己 身
以 善 其 道 。秉 禮 而 行 。至 死 不 變 者 。洵 可 法 也 。 】
【治 安 大 道 。固 在 丈 夫 。】
[箋註] 治國安天下,固男子之大道。而正身齊家之要,亦關於婦道,不可缺也。
【有 智 婦 人 。勝 於 男 子 。】
[箋註] 家有智慧之婦,匡救夫子之失,而應倉卒之變,有男子所不可及者。
【遠 大 之 謀 。預 思 而 可 料 。倉 卒 之 變 。泛 應 而 不 窮 。】
[箋註] 言古之賢婦,每遇事勢之來,能思患而預防之。已至而能應倉卒之變,未至而能決終身之機,皆不可及也。
【求 之 閨 閫 之 中 。是 亦 笄 幃 之 傑 。】
[箋註] 言婦女而具智慧之識,是亦女中之傑也。
【是 故 齊 姜 醉 晉 文 而 命 駕 。卒 成 霸 業 。】
[箋註] 晉文公初為公子,避難於齊。齊桓公妻之以女,文公樂而忘返。從遊之臣趙衰、魏犨等議於桑中,欲劫公子歸而圖國。桑女聞而奔告齊姜,姜殺之以滅口。乃飲公子醉,亟召趙衰等扶公子上車。公子醒,已離齊境。乃遍歷楚秦,借兵復國,以成霸業。〇犨音酬。
【有 緡 娠 少 康 而 出 竇 。遂 致 中 興 。】
[箋註] 夏寒浞弒夏帝相,而篡其位。帝妃有緡氏懷娠,而匿於墻穴之中,得不死。逃歸母家,而生少康。虞君妻以二女,有眾五百人,乃滅寒浞 而中與夏室。
【顏 女 識 聖 人 之 後 必 顯 。喻 父 擇 婿 而 禱 尼 丘 。】
[箋註] 孔子父叔梁紇,喪妻,欲再娶。母顏氏之父,言於家曰:「孔叔梁,老醜而武勇,欲再娶。人無妻 之者,奈何?」其少女徵在曰:「吾聞孔氏聖王之裔,其後必昌。妻之何傷?」父曰:「然則以汝妻之,可也。」遂以之嫁叔梁。恐其老無子,乃禱於尼丘山神,而生仲尼焉。
【陳 母 知 先 世 之 德 甚 微 。令 子 因 人 以 取 侯 爵 。】
[箋註] 秦末,天下大亂。陳嬰素有才略,眾欲立以為君。母曰:「汝家先世,無大德,舉事必不成。不若擇主而事,事成猶可封侯,不成猶可自免也。」嬰乃從項梁起兵。後歸漢,以功封棠邑侯。
【剪 髮 留 賓 。知 吾 兒 之 志 大 。】
[箋註] 陶侃少有大志,所交之友,皆當世之傑。有范逵過其家,貧無供具,母乃剪髮密賣以買饌。剉其床草薦,以飼其馬。逵嘆曰:「非此母,不生此子。」
【隔 屏 窺 客 。識 子 友 之 不 凡 。】
[箋註] 房玄齡從文中子學,諸同門皆一時之傑,嘗過齡家。母從屏後窺之曰:「皆卿相之器也。吾兒有友如此,吾何患乎?」後房與其友,如杜如晦、薛元敬等,皆仕唐太宗為卿相。
【楊 敞 妻 促 夫 出 而 定 策 。以 立 一 代 之 君 。】
[箋註] 漢昌邑王無道,大將軍霍光欲廢之而立宣帝,乃往丞相楊敞家議立。敞老而懦,聞議戰慄而退入堂。妻促其出曰:「廢昏立明,何等大事,而畏縮如此。今不出,明日議成而族滅矣。」敞乃出定策而立宣帝,以功封平通侯。
【周 顗 母 因 客 至 而 當 庖 。能 具 百 人 之 食 。】
[箋註] 晉史部尚書周顗,字伯仁。母李氏,名絡秀,田家女也。父安東將軍周浚,常因獵遇雨避於李氏。李出而母病,女獨與一俾一僕,殺豬為饌,具百人之食,而極其豐腆。浚聞而嘆曰:「賢哉!女也。」因求為妾,父初猶未許。女曰:「吾家戶大而世微,欺之者眾。不結納貴人,何以保家?」父遂允之,而生伯仁。
【晏 御 揚 揚 。妻 恥 之 而 令 夫 致 貴 。】
[箋註] 晏子為齊相,御車者,御晏子而過己門,揚楊有自得之意,其妻恥之。御者歸而其妻請去。夫問其故。妻曰:「晏子身材五尺,而為齊相。吾見其恭謙、敬慎而常若不足。子今七尺之身,而甘為之御,過里門而揚揚自得。其意若此,非吾夫也。」御者謝其妻而深自刻責,學道謙恭,常若不足。晏子怪而問之,御者以告。晏子嘉其納善自改,聞諸景公,以為大夫,妻為命婦。
【甯 歌 浩 浩 。姬 識 之 而 喻 相 尊 賢 。】
[箋註] 齊桓出遊,見甯戚扣牛角而歌,知其賢者也。使相管仲迎之。戚白:「浩浩乎!白水。」管仲不喻其意,五日不朝,而有憂色。妾婧請問其故,仲語之。婧笑曰:「人已明告君,君胡不知也。古詩曰:『浩浩白水,鯈 鯈 之魚。君來召我,我將安居。國家未定,從我焉如。』此甯戚之欲得仕於國也。」仲大悅,以告桓公。公齋戒請於祖廟,以甯戚為相,而齊大治。
【徒 讀 父 書 。知 趙 括 之 不 可 將 。】
[箋註] 趙趙奢善用兵。死後,王以其子趙括為將以拒秦。括母見王,曰:「括不可用也。其為人也,徒讀父書而不能用。嘗與妾夫論兵強辯,而夫不能難。夫謂妾曰:『括不知兵而強辯,便之為將,必喪師而辱國也。』」王不聽。母曰:「括如敗,請無坐妾罪。」王許之。後括果大敗,喪兵四十萬。
【獨 聞 妾 慟 。識 文 伯 之 不 好 賢 。】
[箋註] 魯公父文伯死,諸妾哭之甚哀,有自經以殉者。其母不悅曰:「吾子相魯死,而賢士大夫弔者,俱無戚容。而姬妾婢若此,是獨鍾愛於妾婦,而簡賢棄禮也。其死宜矣。」
【樊 女 笑 楚 相 之 蔽 賢 。終 舉 賢 而 安 萬 乘 。】
[箋註] 楚莊王退朝。樊姬問曰:「何晏也?」王曰:「與賢相虞丘子言。不覺其日之晏也。」樊姬笑曰:「虞丘子賢矣,惜不忠也!妾事王十一年,而進九女,皆賢於妾。虞丘相楚十年,所進無非子弟、宗族,未聞進一賢者也。」王乃告虞丘子。虞丘乃避舍求賢,得孫叔敖為相,而楚國大治。
【漂 母 哀 王 孫 而 進 食 。後 封 王 以 報 千 金 】
[箋註] 韓信釣魚於淮水,而漂絮之母憐其貧,嘗食之。信曰:「吾必有以報母。」母曰:「吾哀王孫而進食,豈望報乎?」後信助漢破楚,封楚王,報母以千金。
【樂 羊 子 能 聽 妻 諫 以 成 名 。】
[箋註] 漢樂羊子,遊學未久而歸。妻問之。曰:「思卿懷歸耳。」妻方織,乃引刀自斷其機,曰:「積絲成寸,積寸成尺。尺寸不已,遂成丈匹。今吾子學業未成而歸,猶妾之斷此機,而枉費前功也。」夫感悟復學,遂成大儒。
【甯 宸 濠 不 用 婦 言 而 亡 國 。】
[箋註] 明甯王宸濠欲反,妃妻氏屢諫不可背國。王不聽,舉兵反,為巡撫王守仁所執。臨死嘆曰:「紂以用婦言而亡,我以不用婦言而亡。」
【陶 答 子 妻 。畏 夫 之 富 盛 而 避 禍 。乃 保 幼 以 養 姑 。】
[箋註] 齊陶答子,冶陶而貪,及歸而富十倍,宗戚賀於堂。妻獨抱幼子而泣曰:「德薄而位大,是謂嬰害。無功而家昌,是謂積殃。」姑怒其不祥,遂逐之。獨與少子居。後答子竟為盜所殺,盡劫其財。母老獨免,婦乃與少子歸養其姑。
【周 才 美 婦 。懼 翁 之 橫 肆 而 辭 榮 。獨 全 身 以 免 子 。】
[箋註] 明周才美為太守,而其父暴橫於鄉。其妻處家恆不樂,翁問之。答曰:「夫已貴,家不憂不富,而翁聚斂不休,禍不遠矣。」翁悟,乃改行為善。其子雙目失明而免官,翁以善之無報也,乃復為惡。子目忽明,仍起為郡守,闔家上任。婦不從,獨攜少子居。翁姑夫與妾及子並童僕,俱覆於江中,無一免者。獨妻與幼子存焉。
【漆 室 處 女 。不 績 其 麻 而 憂 魯 國 。】
[箋註] 魯漆室處女,不積麻而嘆息。隣婦問曰:「汝何悲乎,迨憂未嫁耶?」女曰:「非也。吾憂魯君老,而太子幼也。」隣婦笑曰:「此國家事也。子何預。」女曰:「不然。昔晉客舍吾家焉,逸而踐吾園葵,吾終歲不食葵。隣女奔,隣人倩 吾兄追之。渡河水漲而兄死,終身無兄。今魯君死而子幼,事端起而禍亂將作。兵起郊野,殃及庶人。吾鄉里其能免乎?」後魯果大亂,人民屠戮,多死於兵。
【巴 家 寡 婦 。能 捐 己 產 而 保 鄉 民 。】
[箋註] 秦築長城,巴蜀一郡當役萬人。有寡婦名清者,上書願傾家財,募人築附近邊城,以免萬人之役。乃盡出資帛百餘萬,築邊城數百里,不費官錢,而民皆不離鄉里。又得工役之資,而爭效其力,不數月而城己完固。始皇嘉之,築懷清之臺,以旌其功焉。
【凡 此 皆 女 子 之 嘉 猷 。婦 人 之 明 識 。誠 可 謂 知 人 免 難 。保 家 國 而 助 夫 子 者 歟 。】
【勤 者 。女 之 職 。儉 者 。富 之 基 。】
[箋註] 女不勤則生業廢怠,不儉則資產耗散,非治家之道。
【勤 而 不 儉 。枉 勞 其 身 。】
[箋註] 勤者,必勞苦。不儉,則勞而無補。
【儉 而 不 勤 。甘 受 其 苦 。】
[箋註] 儉者,儉約而甘淡薄。若不勤其職業而補益之,則徒自苦而己。
【儉 以 益 勤 之 有 餘 。勤 以 補 儉 之 不 足 。】
[箋註] 能勤而儉,則日益而有餘。能儉而勤,則家饒而無不足。
【若 夫 貴 而 能 勤 。則 身 勞 而 教 以 成 。富 而 能 儉 。則 守 約
而 家 日 興 。】
[箋註] 已貴而勤,則家人不惰,是以身為教也。已富而儉,則日用不耗,是因約而致豐也。
【是 以 明 德 以 太 后 之 尊 。猶 披 大 練 。】
[箋註] 明德馬皇后,漢明帝后,章帝之母也。性恭儉,常衣白練之衣,不尚華采。
【穆 姜 以 上 卿 之 母 。尚 事 紉 麻 。】
[箋註] 紉,積也。穆姜,魯上卿公父文伯母,穆伯妻敬姜也。文伯還朝,見其母績麻。因以歜 之,「家而主母,猶績乎?」母嘆曰:「魯其亡乎!使童子為卿,而不聞大道也。夫人勞則思善,逸則思惡。今汝為卿而不知勞,反怪吾之勤於女職。吾懼魯之將亡,而廢穆伯之祀也。」事見《春秋傳》。
【葛 覃 卷 耳 。詠 后 妃 之 賢 勞 。】
[箋註] 周南葛覃之詩,言后妃采葛而親為刈穫,以成絺綌而為衣服也。卷耳,言后妃登山采卷耳,以供宗廟之祀,而思念君子也。皆述后妃勤苦之事。
【采 蘩 采 蘋 。述 夫 人 之 恭 儉 。】
[箋註] 召南采蘩之詩,美夫人之貴而能勤也。采蘋,美大夫之妻恭敬節儉、勤于宗祀也。
【七 月 之 章 。半 言 女 職 。】
[箋註] 豳風七月之篇,大家貴女皆不辭勞苦,而親為農桑之事。夫耕而妻饁 其食,夫穫而婦滌其塲。以公卿之女,采桑養蠶,繅絲織帛,而為公子之裳;製狐貉之皮,為公子裘。其勤事、執勞、恭儉如此。
【五 噫 之 詠 。實 賴 妻 賢 。】
[箋註] 漢梁鴻詠五噫之歌以避世,同妻孟光入吳,夫婦為人舂米。每進食,妻舉案齊眉,跪而獻鴻。(典出《後漢書•卷八十三•逸民傳•梁鴻傳》)
【仲 子 辭 三 公 之 貴 。己 織 屨 而 妻 辟 纑 。】
[箋註] 纑,辟草以結繩,紉麻以為線也。齊王欲以陳仲子為相,不受而避於陵。妻辟纑,己織屨以為食。(典出《孟子•滕文公下》)
【少 君 卻 萬 貫 之 妝 。共 挽 車 而 自 出 汲 。】
[箋註] 桓少君,漢鮑宣妻也。始嫁而僕婢粧資甚盛,宣不悅。曰:「少君生富驕而適貧賤,吾不敢當。」妻曰:「父以先生修德守約,故以妾事君子。」惟命是從,乃歸其僕婢衣節,着荊釵布裙,與夫共挽鹿車回里。拜姑舅畢,提甕出汲。
【是 皆 身 執 勤 勞 。躬 行 節 儉 。揚 芳 譽 於 詩 書 。播 令 名 於 史
冊 者 也 。女 其 勗 諸 。】
[箋註] 勗,勉也。
【男 子 有 德 便 是 才 。斯 言 猶 可 。】
[箋註] 言人貴有德,不貴有才。有才無德,必非正人。有德無才,不害其為善人也。
【女 子 無 才 便 是 德 。此 語 殊 非 。】
[箋註] 上二句,乃古人之言。首句之言,猶不背理。次句之言,意雖正而理則非也。蓋男女雖殊,其德一也。女尚德而不尚才,理之正也。若云無才便是德,則非矣。
【蓋 不 知 才 德 之 經 。與 邪 正 之 辯 也 。】
[箋註] 才者,德之用也。有德之才為正用,為治國、齊家、修身之道。無德之才為邪用,以博名致富、害人利己而已。
【夫 德 以 達 才 。才 以 成 德 。】
[箋註] 正心修身,而後齊家治國,德以達才也。格物致知,而後誠意正心,才以成德也。無德,不可以達才。無才,不可以成德。
【故 女 子 之 有 德 者 。固 不 必 有 才 。而 有 才 者 。必 貴 乎 有
德 。】
[箋註] 女子以德為大,才之有無,不足較也。
【德 本 而 才 末 。固 理 之 宜 然 。若 夫 為 不 善 。非 才 之 罪 也 。】
[箋註] 凡有才無德,是捨本而務末,必流入於邪而不正,豈才之罪也。
【故 經 濟 之 才 。婦 言 猶 可 用 。而 邪 僻 之 藝 。男 子 亦 非 宜 。】
[箋註] 人能以才匡君正家,布德免患,雖在婦人,亦為經濟之才。若夫淫佚之詞、傾邪之語,非惟婦人之大忌,即男子亦深絕而痛戒之。
【禮 曰 。奸 聲 亂 色 。不 留 聰 明 。淫 樂 慝 禮 。不 役 心 志 。】
[箋註] 聰明,耳目也;耳不聽惡聲,目不視惡色,是也。淫樂,如今之詞曲,淫邪之聲。慝禮,如趨承媚諂、足恭之禮。皆亂人聰明,喪人心志,所當深戒者。
【君 子 之 教 子 也 。獨 不 可 以 訓 女 乎 。】
[箋註] 以上四句,乃君子所以教人也。在男子尚宜遵守,豈不可以教女乎。女而知此,必無「有才無德」之失。
【古 者 后 妃 夫 人 。以 逮 庶 妾 匹 婦 。莫 不 知 詩 。豈 皆 無 德
者 歟 。】
[箋註] 俗謂女人有才,能敗其德,不知《詩》三百篇,多婦人女子之詞。其詩皆忠厚和平,懷君慕善,樂而不淫,怨而不怒,豈皆有才無德者哉?
【末 世 妒 婦 淫 女 。及 乎 悍 妻 潑 媼 。大 悖 於 禮 。豈 盡 有 才
者 耶 。】
[箋註] 俗言女子無才便是德。今時淫女悍婦,不識一字,而淩虐夫子,忤逆公姑,肆詈鄉黨者多矣。安在其無才便是德耶?
【曷 觀 齊 妃 有 雞 鳴 之 詩 。鄭 女 有 雁 弋 之 警 。】
[箋註] 齊風詩曰:「雞既鳴矣,朝既盈矣。匪雞則鳴,蒼蠅之聲。」蓋賢妃恐其君視朝之晏,聞蒼蠅之聲,而以為雞鳴也。鄭風詩云:「女曰鷄鳴,士曰昧旦。子興視夜,明星有爛。將翱將翔,弋鳧與雁。」蓋女子警其夫之詩,言雞鳴將旦之時,明星方爛,而促其夫蚤起,候鳧雁之翱翔,而弋取之也。
【緹 縈 上 章 以 救 父 。肉 刑 用 除 。】
[箋註] 緹縈事見孝行篇。
【徐 惠 諫 疏 以 匡 君 。窮 兵 遂 止 。】
[箋註] 唐太宗末年,欲再征高麗。淑妃徐惠上疏,諫帝不可窮兵伐遠國,以勞萬乘,而耗中國之民力。帝遂止。
【宣 文 之 授 周 禮 。六 官 之 鉅 典 以 明 。】
[箋註] 前秦苻堅時,周禮殘缺,遂失其學。太常韋逞母宋氏,年八十餘,世習周禮。秦主封為宣文君,陞堂講解周官六則,儒生從講者數百人。由是周禮之學,大明於世。
【大 家 之 續 漢 書 。一 代 之 鴻 章 以 備 。】
[箋註] 後漢班固,作《前漢書》未畢而卒。其妹班昭續成之,世號曰「曹大家」。
【孝 經 著 於 陳 妻 。論 語 成 於 宋 氏 。】
[箋註] 唐陳邈妻鄭氏,著《女孝經》十八篇。女尚宮宋氏,著《女論語》十二篇。見前書。
【女 誡 作 於 曹 昭 。內 訓 出 於 仁 孝 。】
[箋註] 曹昭即班昭,曹世叔之妻,曹大家也,作《女誡》七篇。明成祖仁孝文皇后徐氏,作《內訓》二十篇。俱見前篇。
【敬 姜 紡 績 而 教 子 。言 標 左 史 之 章 。】
[箋註] 敬姜事見前篇,其詞見左丘明《國語》。
【蘇 蕙 織 字 以 致 夫 。詩 製 迴 文 之 錦 。】
[箋註] 苻秦竇滔,鎮襄陽,久不歸。妻蘇蕙,織錦字廻文詩以遺之。其詩周旋反覆,三五七言,環轉成文,凡五千餘首。滔見詩,即解官歸。
【柳 下 惠 之 妻 。能 諡 其 夫 。】
[箋註] 柳下惠卒,門入請誄。妻曰:「誄夫子之德,二三子,不如妾之知夫子也。」乃誄曰:「夫子之不伐兮。夫子之不竭兮。夫子之信誠,而人無害兮。屈柔從俗,不強察兮。蒙恥救民,德彌大兮。雖遇三黜,終不弊兮。愷悌君子,永能厲兮。嗟乎。惜哉!乃下世兮。庶幾遐年,今遂逝兮。鳴乎。哀哉!魂神泄兮。夫子之諡,宜為惠兮。」門人從之,不能易一字,遂諡為惠。
【漢 伏 氏 之 女 。傳 經 於 帝 。】
[箋註] 漢文帝時,《尚書》殘廢,諸儒無知者。有老儒伏生,年九十餘,知《尚書》言詞佶 倔 ,手不能書。有女孫年十三,知祖父之語而能書。帝命伏生於前殿說《尚書》,女在旁錄之。書成授帝,大賜金帛。而《尚書》之經,遂傳於世。
【信 宮 閨 之 懿 範 。誠 女 學 之 芳 規 也 。由 是 觀 之 。則 女 子 之 知 書 識 字 。達 禮 通 經 。名 譽 著 乎 當 時 。才 美 揚 乎 後 世 。亶 其 然 哉 。】
[箋註] 言女子知書達禮,其賢如此。
【若 夫 淫 佚 之 書 。不 入 於 門 。邪 僻 之 言 。不 聞 於 耳 。在 父
兄 者 。能 思 患 而 預 防 之 。則 養 正 以 毓 其 才 。師 古 以 成 其
德 。始 為 盡 善 而 兼 美 矣 。】
[箋註] 言父兄能知女子之不可聞邪僻之書、聽淫佚之曲,思其患而防之以嚴,教之以禮,則知書識禮、才德兼全。不亦美乎?
【女範捷錄終】
【慈愛篇】
【秉禮篇】
【智慧篇】
【勤儉篇】
【才德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