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諸傷門
傷風寒
(附感冒 凡看病不令染用雄黃末塗鼻孔及須知避忌行從客位邊入男子病穢氣 出於口。女子病穢氣出於陰坐立對語間宜識得向背)。
傷風。傷寒。俗呼為傷寒。傳經分三陽三陰。三陽。是太陽、陽明、少陽經也。三陰。
太陰、少陰、厥陰經也。經之陰陽以臟腑言。腑為陽膀胱胃膽是也。臟為陰脾腎肝是也。病之陰陽。乃是外邪之陰陽。陰氣陽氣是也。陰陽二氣。皆能犯臟腑。故陽氣犯太陽。則為傷風。
惡風而有汗陰氣犯太陽。則為傷寒。惡寒而無汗在太陽未得解。轉入陽明、少陽二經。則純 乎陽。不如太陽易其治。若陽氣未能罷。以次傳入陰經。則為陰中之陽。蓋緣陽經之陽氣。
來入陰經。雖有自利、欲寢、唇青、手足厥冷、舌卷。囊縮等証。不可妄投熱藥宜瀉其陽之 在陰經也。
若陽病下之太過。陽氣已脫。遂變為陰。所謂害熱未已。寒病複起。或初得病。便是陰 此是陰中之陰。蓋緣陰氣攻陰經。陰自得傳。非自傳諸陽經來只當以溫藥回其陽。故陽入陰 者。變陽以救陰。陰入陽者。用陽以救陽。二者不可不辨。
傷風傷寒。初得病時。俱見發熱頭疼體痛。屬太陽經。但傷風惡風有汗傷寒惡寒無汗。並宜 和解散。芎芷香蘇散。或養胃東加草芎各半錢。熱服溫覆。若的是傷風。有前自汗惡風等証 可用桂枝湯。令其熱服溫覆。喘加杏仁一錢。咳加五味子一錢。渴加參半錢。外熱未止者 敗毒散。熱而有汗者。敗毒散加桂枝半錢。或陽旦湯。嘔者不宜用桂枝湯。合於本方加半夏一錢添薑煎。此非合病之嘔。系傷寒雜病。即非正傷寒。故可用也。風寒二証。理當發汗 而其人虛不可汗者。宜桂枝東加黃 半錢。若的是傷寒。有前惡寒無汗等証。可用五積散 熱服。濃被覆之取汗。喘嗽者。杏子東加麻黃半錢。欲汗而不得汗者。再進。已汗而身熱不 退者。參蘇飲。或敗毒散加桂枝半錢。嘔者。養胃湯。此非治合病之嘔。若風寒俱傷。或惡 風而無汗。或惡寒而無汗。疑似之間。只宜五積散半帖和敗毒散半帖。名交加散。喘嗽 者。小青龍湯。有初得病太陽証具但寒而未即為熱。至一二日後方熱。此傷於寒。若傷風即 有熱矣。但寒未有熱者。五積散發汗。有已服解表藥。不惡風。不惡寒。諸表証已罷於裡又 未躁未渴小便亦未赤大便如常。獨身熱未除者。宜香蘇飲敗毒散。小柴胡東加桂枝半錢有 已服解表藥。証已罷又無裡証。其人體痛不減者。恐是發汗多。榮衛不和所致。宜小建中湯 用半濃半薄之桂。
若風寒二証。傳經後、身熱煩渴。小便赤。大便不通。言語不得。睡不寧。鼻乾頭目疼。日 晡增劇。不惡寒。反惡熱。舌上白胎。中有斷文。或黑胎方為極熱。甚則昏不知人。此屬陽明經。宜大柴胡湯。小承氣湯下之。若具諸証。而大便自調者。宜白虎湯少加小柴胡湯。
若胸脅俱痛頭疼。耳聾。口苦。或渴或嘔。大小便或利或不利。往來寒熱如瘧。此屬少陽証 宜小柴胡湯嗽加北五味子半錢。渴甚加栝蔞根半錢。不渴而外有熱者。加桂枝半錢。自汗而尚惡風者。以小柴胡湯半帖。加桂枝湯半帖。
如婦人病中。經水適來。或經水失斷。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寒熱往來如瘧。晝 則明了。夜則譫語。宜小柴胡湯。或加生地黃半錢。
若胸膈不快。手足自溫。或自利而渴。或腹滿時痛。此屬太陰經或自利不渴。宜理中湯 重 則加附子四逆湯。此陰中之陰也。腹滿而痛。當得通壅。宜桂枝東加芍藥。即是小建中湯。
但易濃桂為桂枝耳。不愈。小柴胡湯。去黃芩加芍藥一錢。或枳芍各半錢。腹痛甚、大便不利者。桂枝東加大黃一錢臨熟入。或大柴胡湯。以諸實各痛當下。此陰中之陽也。
若兀兀欲吐。心煩喜寐。或自利口燥而渴。或口中和而背惡寒。此屬少陰經但少陰用藥 有陰陽之分。自利而渴者宜豬苓湯。蓋陽熱傳入腎。少陰經腎系舌本。故自利口燥而渴。以豬苓 湯利腎中之熱。不愈。則當自大便去之。古法合用大承氣湯若難用大承氣湯。則用小承氣湯 或且進白頭翁湯。上項諸藥。為陰中極陽者也。
泄利下重。其人四逆。先以水盞半。蔥白二根。煎一盞去蔥。煎四逆散至七分。咳加北 五味子、乾薑各半錢。悸加桂枝一錢。小便不利加茯苓一錢。腹痛加熟附半錢。
若審是下利清穀。手足四逆。其人面帶赤。或腹痛。或乾嘔或咽痛四逆湯倍乾薑。面赤 者。加蔥一根。腹痛加芍藥一錢半。嘔加生薑。咽病加桔梗一錢。
若口中和而背惡寒。宜正方四逆湯不必加減。四逆散四逆湯。俱治少陰下利。四肢逆冷泄利下重者。與下利清穀者。一涼一溫。又自有陰有陽之別。(四逆散是治四逆陽証。四逆湯是治四逆陰証。)
若初得病。便見少陰証。其人發熱惡寒。身疼頭不痛者。宜麻黃細辛附子湯微汗之。或 五積 散加熟附半錢。或五積散加以順元散。若煩悶厥逆。或舌卷囊縮。或下利清穀。裡寒外熱。
此屬厥陰經下利清穀者。陰中之陰。宜進通脈四逆湯。或當歸四逆湯。加生薑茱萸。舌卷囊 縮。不特陰中之陰 有之。陽明之熱。陷入厥陰亦有之。蓋陽明主宗筋。宗筋為熱毒風所致。故弗榮而急引舌與 卵風以舌卷囊縮。當瀉陽以救陰宜大承氣湯。陽傳太陰而利故用小建中湯。及小柴胡湯去黃芩 加芍藥。此一藥治太陰泄利。腸鳴而痛。已利而痛為虛。虛則腸鳴。蓋為傳陰之陽氣漸微。
不敢過用冷劑。但以芍藥通壅耳。
南陽謂傷寒手足必微冷。若手足自溫者。系太陰也。說欠分曉。若陽明手足安得微冷。
少陽 厥陰而大冷。安得言微冷。但當言三陰經。少陰厥陰手足厥冷。惟有太陰手足自溫耳。
凡渴。問其所飲。欲冷欲熱。欲多欲少。若飲多而欲冷者陽渴也。更須審其有何証在經也。
其太陽証小便不利而渴者。五苓散。其陽明証。大便不利而渴者。宜於前本經求之。已利猶 渴。宜白虎湯。其少陽証。寒熱往來而渴者。小柴胡湯去半夏。加括蔞根如其數。陰亦有自 利而渴。各已見本經。但陰有渴。古人多有冷劑。以其皆挾陽氣耳。經雖陰而病則陽也。然 亦有下利清穀不系熱利。純是陰証。而反見渴者。此是陰在下隔陽於上。兼因泄瀉。津液既 去。枯燥而渴。其人雖引飲。所飲自少而常喜溫。不可投冷劑。宜理中湯。或四逆東加人參 一錢。渴甚連理湯。
有陽証不渴。陰証反渴者。陽明不甚渴。太陰乃大渴。不可不知。治渴一也。有堅腎水 而渴止者。有利小便而渴愈者。堅腎水則用天花粉之屬。利小便則用茯苓豬苓之類。蓋太陰以 利小便為先。陽明以利小便為戒少陽以膽經。半表半裡未可下之。其人或大渴不止當以小柴胡東加天花粉之屬。堅其腎水。腎水既堅。自還滲入大腸。大便微通。熱去而渴解。若病在 太陽。太陽在膀胱腎經非利小便。則熱無從去。渴何由愈。外有非陽一証。煩躁發渴。此乃 陰盛隔陽。不當順其渴。惟當治其陰。
煩躁、陰陽經皆有之。陽明經胃有熱屎故煩。此當下之。太陽經已得汗而煩者、五苓散 少陽亦或有煩。宜小柴胡湯。陰煩少陰為多。由陽氣傳入陰經。陰得陽而煩。自利而渴。煩不 眠者、辰砂五苓散。若非是陽氣傳陰。陰氣犯陰經。吐利手足厥冷而煩。經云:陽虛陰乘之 故煩。又云。陰盛發躁。欲坐井中。吳茱萸湯。甚者四逆東加蔥白二根。
外有虛煩一証。乃是病愈後。陰陽未複。時發煩熱。竹葉石膏湯。痰多睡不寧者。溫膽 湯。
嘔者。橘皮湯。詳見寒熱門。潮熱虛煩証。若誤用藥下之。身熱不去。微煩者。梔子乾薑湯 自利須辨陰陽。三陽自利。各已本經見之。太經與陽明合病。下利頭痛腰疼肌熱目疼鼻 干。
宜葛根湯。陽明與少陽合病。下利身熱胸脅痞滿而嘔或往來寒熱目疼鼻乾。宜大柴胡湯。大 抵陽熱之利。與陰熱之利。與陰寒之利。自不同。陽利糞色必焦黃熱臭。出作聲。臍下必熱 得涼藥則止。得熱藥愈增。陰利必洞下清穀。糞色或白或淡黃。臍下多寒。宜溫中止瀉之 劑 此之謂陰利陽利。指陰陽二氣而言。非曰陰陽二經也。緣陰中亦自有陽利。不可因下利便 以為陰也。
外有太陽証。醫反下之。遂下利清穀。身體又自疼痛者。急用四逆湯救其裡。後得大便 已調。身上疼痛。卻用桂枝湯解其表。(先救裡後解表。恐洞下陽脫變生不測。)
又有內不太滿。猶生寒熱。未可下而便下之。內虛熱入。挾熱自利。臍下必熱。大便赤 黃色。及下腸間津汁垢膩。名曰利腸。宜白頭翁湯。黃芩湯。
要知均自為利。身不熱手足自溫者。太陰身體四逆者。少陰厥陰其餘身熱下利。皆屬陽 經。
然陰利有反發熱。或初病無熱。利後卻熱。或初得病即身熱。繼而自利。此陰利。非陽傳陰 經之利。詳見後段發熱証。
又有大便秘五六日。以藥利之。利遂不止。用極熱劑方瘥。陽有利。陽有秘。當更以他 証別之。
外熱內煩。下利上渴。或痞或痛或嘔。常法多用黃芩湯。半夏瀉心湯亦可。不若生薑瀉 心湯之當。或溫膽東加入黃連。其中枳殼去取在人。
諸陽發熱。已見前三陽經。陰不發熱。惟少陰能發熱。然少陰發熱。有二証初得病即見 少陰 証。發熱惡寒頭不疼。宜麻黃細辛附子湯。(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者。多在表。宜此湯。)
若下利清穀。身熱躁擾。裡寒外熱。仲景謂之反發熱。此乃陰盛隔陽。宜四逆湯。附子 理中 湯。蓋陽氣傳陰經而下利者。乃是熱利。陽陷入裡。外所以無熱。陰氣入陰經而下利者。乃 是裡寒自利。寒既在裡為主。則陽氣必客於外。所以外反熱。要知陰陽二証。發熱自是不同 發於陽而發熱者頭必疼發於陰而發熱者頭不痛。此為驗矣。
汗下後發寒熱。又發汗後只惡寒者為虛。虛乃表虛。發汗後只惡熱者為實。實乃裡實只 惡寒 者。是發其汗汗出太過。所謂陽微則惡寒。宜芍藥甘草附子湯。只發熱者。是表已解而裡不 消。所謂陰微則發熱宜大柴胡湯。或小承氣湯。
又有汗下後。陰陽不相入。水火不相濟。致餘熱未退。不可更用冷藥內外俱未可攻。宜 小建 中湯。若其人已虛。虛能生熱。宜小建中東加當歸一錢。或四君子東加黃 半錢。或十全大 補湯調其榮衛。虛者。四桂湯真武湯。審之是邪熱未解。雖經汗下。卻不畏虛湯養病。宜竹葉石膏湯。
又有潮熱一証。經云:潮熱者。胃家實也。屬陽明經。當下。此之潮熱。乃獨熱往來。
多於日晡時發。如潮之期長落。非若先寒後熱。寒往即熱來此也。
外有病瘥後。多食發熱。名曰食複。作勞發熱。名曰勞複。複者。愈而複作之義。食複 宜小 柴胡加大黃一錢。勞複宜枳實梔子湯。或小柴胡湯。今人有澡心浣衣沐發易床之戒。遂以幽 冥鬼神之說。蓋慮患者初愈。以垢穢為嫌。作勞太過。致成勞複耳。
嘔吐。有寒熱二証。無物為嘔。有物為吐。何以為吐有物。古語只聞有乾嘔。不聞干吐 太陽與陽明合病。身熱頭疼項強煩熱鼻乾目疼而嘔。宜葛根東加半夏一錢。太陽與少陽合病。
頭疼腰疼往來寒熱胸脅疼痛而嘔。宜黃芩東加半夏一錢半。入生薑五片煎。若少陽証俱不系 合病。嘔而熱者。宜小柴胡湯。若陽明証具雖顯然有可下之者。兼之嘔多。猶屬上焦。未可 遽下。宜小柴胡湯。若太陽不與少陽陽明合病。而獨見太陽証。或吐瀉者。恐病患膈間素有 痰飲停飲傷滯 且以二陳湯定之。候嘔吐定。徐進解太陽經藥。若先嘔卻渴者。宜豬苓湯。先渴卻嘔者。
宜治膈間有水。小半夏茯苓湯。渴欲飲水。水入即吐。吐已複渴。名曰水逆。由心經受 熱。
而小腸不利也。宜五苓散。若少陰不渴而吐。或乾嘔者。理中湯去白朮。加生薑。嘔而吐涎 沫者。吳茱萸湯。太陰厥陰間有嘔吐。太陰宜理中湯。厥陰宜四逆湯。並加生薑煎。以上陰 証。乃陰中之陰。宜用熱劑。陽入陰者。能為利而不為嘔。嘔屬上而近於外也。陽之所入者 深故利也。又有陽証病新瘥後見嘔。別無所因。此餘熱在胃脘也。宜竹葉石膏湯。或橘皮竹 茹湯。
大凡得之太陽而嘔者必是合病。嘔乃病漸入內。非正太陽也。曾記有人。初得病。太陽 証在 嘔吐不止。藥投暖劑。莫能治之。知太陽已汗解。固當用冷劑。是太陽見嘔。非合陽明。
則合少陽。其嘔為熱。用暖劑非矣。(曾見太陽証大嘔。因嘔吐藥只解表自除。)
又記人有初病具太陽証而嘔。一家少長。患狀悉類。進養胃湯八服。無不立效。此時行 之氣。適然如此。是為傷寒雜病。又非可以正經傷寒律之。
面赤。分陰陽毒。太陽不解。陽氣怫郁。令人面赤。宜敗毒散。下虛、故面戴陽而赤。
此陰証。更審有何病。在何經用藥施治。
仲景謂咳逆為噦。有陰陽二証。陰証乃胃寒所生。亦有初本是熱。因大發汗後。複吐下之。
攻熱太過。以致胃寒。因寒而咳逆者。橘皮乾薑湯。或半夏生薑湯。咳逆就桔梗枳殼湯中加 半夏陳皮等分。生薑十片煎。亦治陰咳逆。陽証咳逆。乃胃家熱。小柴胡湯。橘皮竹茹湯。
陽咳逆而又兼腹痛者。問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前部豬苓湯。后部調胃承氣湯。
發黃有陰陽二証。陽証發黃。留熱蓄在脾胃。瘀熱與宿谷相搏。蒸郁而黃。凡病患身體 發熱 頭面汗出。頸以下都無汗。渴飲水漿。小便不利。通身頭目悉黃。身干無汗。溺又不利。
則熱不外越。必蘊蓄而成黃証。宜五苓散 用茵陳煎湯調。或梔子湯調服。
又有瘀血一証。遍身亦黃。但瘀血則發狂。大便必黑。小腹按之急痛。而大便卻自利以 蓄血不利小便也。宜桃核承氣湯。
陰黃。乃太陽經中濕。體痛發熱。身如熏黃。終不如陽黃之明如橘子色也。當叩其小便 之利與不利。小便自利。朮附湯。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五苓散。、有剛 。柔 。又有陰 。陽 。 有汗。為柔。無汗為剛。緣先因傷風。又感寒 濕致 然。外証俱能發熱惡寒。頭頸強急。腰背反張。或螈 口噤。狀如發癇。又如產後角弓反張 風。小續命湯。皆可用。審是柔 。有汗者。桂枝東加葛根一錢。重則附子防風散。
審是剛 無汗。宜葛根湯若胸滿口噤。臥不著席。腳攣切牙。不惡寒者。大承氣湯。
發狂。陽証有二。陰証有一。陽証蓄血如狂。已見發黃條中。陽毒發狂。躁而狂走。妄 言叫 罵。如見鬼狀。面赤咽痛。鼻如煙煤。或身斑如錦。或下利赤黃。宜陽毒升麻湯。陰証。乃 是病發於少陰。不當正發汗。醫見其惡寒。遂強發之。汗因漏不止。其人亡陽。故狂。大略 與陰極發躁同。南陽雲、亦無此一証。當用陰躁之藥。加以收汗之劑。玉屏風散。入熟附子 一錢。仍外以溫粉敷之。或冷汗自出。手足逆冷。其人狂不止者。宜四逆湯冷進。(陰發狂 亡陽証。多死。)
醫治傷寒。多問其小便利不利。赤不赤。以別其陰陽。亦有小便自利。遍數多。所出自 少。
色不甚清。不可因其利而遽謂之陰。必是小便如常。清而不赤。又無諸陽証。方信裡之無 熱。若病在太陽。身體熱。太陽屬膀胱未有小便不赤者。不可因其赤。遽謂之實熱。必是小便如灰汁。或如陳酒。或如血色。無諸表証。方見其熱已入裡。又有因發汗過多。津液 枯竭。以致小便不利。或澀而赤。醫者往往利之。重竭其澤液。又陽明病。不大便。而小便 赤澀。或誤利其小便。則津液愈無。胃愈乾燥。此又利小便之戒。
不得眠。陰陽皆有之。正病於不得眠者。陽明也。若少陰當病於欲寐。今乃不得眠。緣 陽氣 入少陰經。非少陰正病也。仲景云。二三日。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者。陽明也。於前 陽明証中求藥。少陰下利而渴。六七日。咳而嘔。心煩不得眠。宜豬苓湯。若少陰病得之三 二日以上。心中煩。不得眠。黃連阿膠湯。外有因發汗大過。胸中煩躁。不得眠。欲飲水者 少少與之。其人發渴小便不利者。五苓散。若因吐下後。心煩氣乏。晝夜不得眠。宜酸棗 湯。若下後複汗。晝夜煩躁。不得眠夜則安靜、不嘔不渴。身無大熱者。是汗太過。陽氣衰 遂成陰証。乾薑附子湯。外有傷寒已解。或因飲食複劇。煩悶、乾嘔、口噪、呻吟、錯說BB不得 眠。宜黃連解毒湯。又有病瘥後。自不得眠。宜溫膽湯。或眠而精魂散亂。異夢驚悸者。溫 膽湯尤宜。
古論鼻衄。屬太陽經。風寒皆有之。既衄而表証仍在。於寒當用麻黃湯。於風當再用桂枝湯 且謂發煩目瞑。極者必衄。既發煩目瞑。豈純是太陽經。兼陽明之脈循鼻。是太陽侵入陽明。汗下俱難。若衄已而熱不退者。惟升麻葛根湯。敗毒散。陽旦湯為穩。衄而煩渴。飲則吐水。先服五苓散。次服竹葉石膏湯。大衄不止宜茅花湯。或黃芩芍藥湯。加茅花一撮。
若少陰初得病。醫誤以正發汗之法。致迫血動經。妄行而衄。其血非獨出於鼻。或從口中。
或從耳目。又有陽陷入陰。四肢厥逆。醫見其厥。謂寒邪在表。從而汗之。當下反汗。以致動血。是謂下厥上竭。為難治。先哲云。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正以此也要知汗不出徹。為陽之衄。誤發其汗。為陰之衄。二者大不同也。又云陽盛陰虛。汗之則死。
惡寒。陰陽皆有之。太陽經傷寒。病在表。故惡寒。少陽半在表半在裡。亦微惡寒。陽明在裡。本不惡寒。陽明或惡寒者。與太陽合病。未可下。宜小柴胡湯。
三陰。惟少陰經有惡寒之証。太陰厥陰皆不惡寒然少陰惡寒。又有二証。發於少陰者。
無熱而惡寒。宜溫之屬。理中湯、四逆湯。少陰無熱惡寒。似與前太陽經未即熱一條相似。所謂寒未即熱者。為太陽証具而未熱耳。此之無熱惡寒。蓋無太陽頭痛等証知為少陰也。陽氣傳入少陰者。或惡寒而倦。時時自煩。不欲濃衣。屬大柴胡湯。
若太陽得汗後。大惡寒者。表虛也。芍藥甘草附子湯。表虛惡寒。而筋惕肉瞤者。真武 湯。外有太陰自利不渴。厥陰下利厥逆。俱或惡寒。太陰宜理中湯 厥陰宜四逆湯 前既言二陰不惡寒。今又言或惡寒。要知太陰厥陰。皆不惡寒者。此陽傳陰者也。三陰皆 能惡寒者。陰入陰者也。特在少陰為多耳。皆惡寒有二証。三陽合病。皆惡寒者。必口中不 仁。口燥舌乾也。少陰病皆惡寒者。必口中和也。以此別之。合病白虎湯。少陰附子湯。(仲景云。有熱而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而惡寒者發於陰也。與此理同。)
身體痛。陽証病在太陽。陰証病在少陰厥陰。在太陽宜汗。於前本經求藥。自利而身體痛。
無熱証者。為陰病也。急當救裡。宜四逆湯附子湯。真武湯。去芍藥加乾薑。或加官桂。如 其數。若發汗後身大痛不止。宜小建中湯。和其榮衛。加以筋惕肉瞤者。真武湯。外有陰毒身 疼。如被杖。與中濕風濕等証。皆能身體痛重。活人書載之。以詳茲不複述。
自汗九証。備見活人書。但少陰不得有汗。而或反自汗出以陽氣衰少。無以固陰液。故汗不當出而出。宜真武湯。陽明病法多汗而或反無汗。如蟲行皮中狀者。以病患久虛。津液竭不能為汗。宜用黃耆建中湯。得津液既和。而陽明証仍在。徐用小柴胡湯。若太陽發汗多。遂 漏不止。其人惡風。宜桂枝湯。加熟附子一錢。漏汗而筋惕肉瞤。身欲振振擗地者。真武湯 外有頭汗數証。引飲。小便不利。身必發黃。已見前發黃証。胸脅微痛。但頭汗出、往來 寒熱心煩者。小柴胡湯。心下緊滿。無大熱。但頭有汗。此名為水結胸。以頭汗別水結証。
小半夏茯苓湯。內加苓倍半夏。
白胎。舌上微白者。未可便為熱証。必胎白而濃。其上如刺焦裂破紋。摸之略無小潤 甚 成黑胎。方為熱極。加以下証。悉具。無表裡証。方可用小承氣湯。大柴胡湯。亦有病屬陰 証。下利清穀。陽氣客於上焦。煩躁引飲。舌胎如前証。或鼻煙煤。欲去衣被。不可誤以為 陽。附子理中湯。四逆湯。冷服。
陰陽之病。皆能發厥。故有陽厥。有陰厥。皆病之深也。二厥惟陽厥易誤。當問其初得 病如 何。若初得病。頭不痛。四肢逆冷。足多攣臥。而惡寒或汗。自引衣蓋覆。或不渴。或利清 谷。或小便自調。人多惺惺而靜此寒厥也。是為陰中之陰。宜四逆湯附子理中湯。若初得病 頭痛身熱。外別有陽証。至五六日方發厥。其人雖厥。或畏熱或飲水。或揚手擲足煩躁不得眠大便秘小便赤多昏憒者此熱厥也是為陰中之陽宜白虎湯。或大承氣湯。熱厥。雖手足冷 而指甲暖不若寒厥。並指甲俱冷此辨陰陽要法也。
近有陽病。自腰以上極熱。兩腳常冷。蓋三陰脈。上不至頭、故頭不疼。三陽脈。下不 至足故足冷也。
咽喉痛。有陰陽二証。面赤。身發斑如錦。睡膿血而咽喉痛者。此陽毒証。宜陽毒升麻 湯。手足厥冷。或吐利而咽喉痛者。此少陰証。宜通脈四逆湯。於中加桔梗一錢。
又有非是暴寒中人。伏氣於少陰。經旬月方發。先咽痛而次下利。宜半夏桂甘湯。謂之 腎傷寒(此証人罕知。)亦有初得病。頭痛發熱。無陽毒少陰諸証。而咽喉自痛者。此因感冒后。
頓濃衣被。或用蠻法。服生薑熱酒即臥。遂成上壅。或先有壅熱。欲取涼快。致為外邪所襲 既有風寒又有熱壅。宜參蘇飲倍桔梗加木香半錢。或消風百解散。或敗毒散。或五積散。
敗毒散。各半帖。名交加散。
腹肚滿痛。有陰陽之別。腹痛屬裡。正太陽經腹不痛。少陽有胸脅痛而無腹痛。若有陽明腹滿急而痛此為裡實。宜大柴胡湯。小承氣湯。此總論三陽經。陽中之陰。三陰下利清穀。而又腹痛者。裡寒故也。四逆湯。附子理中湯。陽氣傳太陰經。腹滿而痛。其証有二。有實痛。
有虛痛。腸鳴泄利而痛者。虛痛也。此獨論太陰經。陰中之陽。小建中湯即桂枝加芍藥湯。
但桂有濃薄耳。不瘥則小柴胡湯。去芩加芍藥如數。腹滿大便秘。按之痛者。實痛也。桂枝 東加大黃一錢。此之虛痛實痛。乃是以陽邪漸消為虛。陽氣正大為實。又陽氣傳少陰。六七日。腹脹滿。不大便者當下。宜大承氣湯。痞結胸。皆誤下所致。按之胸膈石硬而痛。小結 胸也不按自痛者。大結胸也。心下滿而不痛者。痞也。惡寒身熱。病發於陽。未有下証而反 下之。則為結胸。惡寒無熱病發於陰。不當下而反下之。則為痞。二証之中。又各分陰陽。
痞結胸皆應下。表未解尚惡寒者。且宜解表。用桔梗枳殼湯。和桂枝湯各半帖煎。如表已解 則可用小陷胸湯。以攻小結胸。大陷胸湯以攻大結胸。或先宜用桔梗枳殼湯。不效則用大小陷胸湯。此大小結胸。乃為熱結。其人必煩躁渴。心中懊憹。(仲景雲結胸証。脈尚浮。
未全結也。宜桂枝湯。)
又有寒實結胸。雖痛而無煩躁等証。此因下後虛逆。寒氣獨結。宜理中東加枳實半錢茯苓一錢。或枳實理中丸。(寒實結胸。仲景用三白散。)
又有水結胸。無大熱証。頭微汗出。宜小半夏茯苓湯。如寒痞。則用理中東加枳實半錢 茯苓一錢。或枳實理中丸。陽痞時有熱証者。先用桔梗枳殼湯。次用黃連瀉心湯。雖有熱而複惡寒汗出者。附子瀉心湯。表解而胃中不和。心下痞硬。乾噫食臭。腹中雷鳴。下利者。生薑瀉心湯。或甘草瀉心湯。痞而有陰陽雜証。半夏瀉心湯。痞而渴。飲水即吐者。五苓散。亦有不因誤下而自痞者。審在何經。且當治本經病痞。甚則攻其痞。
大結胸為陽。然亦有陰結。用理中熱劑。痞則為陰。亦有陽痞。用三黃涼劑。此蓋隨陰陽變通。不可執也。喘嗽有陰陽。太陽經喘嗽。略於前本經言之。詳見嗽門。少陽有嗽無喘。有喘非少陽也。其見少陽証而嗽者。宜小柴胡湯。加北五味六分。乾薑四分。陽明有喘。無嗽有嗽非正陽明也。其陽明証喘有潮熱者。宜大承氣湯。陰証喘。惟少陰有之。若四肢沉重疼痛小便如常。大便自利而嗽者。真武湯去芍藥。加北五味乾薑各半錢、細辛三錢。此陰中之 陰。若四肢厥逆。腹中痛。泄利下重而咳。四逆東加北五味乾薑各半錢。下利嘔渴。身煩不得眠而咳嗽者。豬苓湯。此陰中之陽。諸陰喘促。最為危証。反陰丹。
譫語屬陽。鄭聲屬陰。經云實則譫語。虛則鄭聲。譫語者。顛倒錯亂。言出無倫。常對 空獨 語。如見鬼狀。鄭聲者。鄭重頻繁、語雖謬而諄諄重複不自已。年老之人、遇事則誶語不休 以陽氣虛故也。此譫語鄭聲。虛實之所以不同也。二者本不難辨。但陽盛裡實。與陰盛隔 陽。皆能錯語。須以他証別之。大便秘。小便赤身熱煩渴而妄言者。乃裡實之譫語也。小便如常。大便洞下。或發躁。或反發熱而妄言者。乃陰隔陽之譫語也。裡實宜下。調胃承氣湯。
熱躁甚而妄言不休大渴喜冷。宜理中湯。陰隔陽。宜溫膽湯。四逆湯。附子理中湯。又有不 系正陽明。似困非困。間時有一二聲譫語者。當隨証施治。
外有已得汗。身和而言妄者。此是汗出後。津液不和。慎不可下。乃非陽非陰者宜小柴胡湯 和建中湯各半帖。和榮衛。通津液。若陽傳入陰。自利。手足厥逆。語或錯亂。此雖已自 利。其中必燥屎。猶當下之。陰中之陽。宜調胃承氣湯。瘀血在裡。大便黑。小便利。小腹痛。其人如狂。譫語者。桃核承氣湯。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隔斷。此熱入血室。其血必結。
亦能譫語。宜小柴胡湯。病後血氣未複。精神未全多於夢寐中。不覺失聲如魘。此不系譫語 鄭聲。宜溫膽湯。去竹茹、入人參半錢。或用六君子湯。
多寐四証。風濕多寐。見活人書。不可更發汗。宜敗毒散。屬陽經。
久不得寐。一旦欲寐。別無餘病。此為陰陽和而愈也。若少陰得病。但欲寢者。急投四逆湯。外有狐惑。忽忽喜寐。當於活人書求之。
小便難。須別陰陽。經云:陰虛則小便難。然陰虛則陽必湊之。於小便故難。而其色 赤黃者。為陽所湊。中有熱也。是陰血虛。不足以勝陽氣。則陽盛而便難。宜五苓散加滑石 末。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
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而小便難 者。是陽氣虛。不足以固陰液。則液乾而便難。宜桂枝湯。加熟附子一錢。或更加茯苓。又 有陽明短氣。腹滿。脅下及心痛。鼻乾。不得汗。身黃。小便難。潮熱而噦者。小柴胡湯。
加茯苓一錢。經云:日晡所發潮熱者。胃家實也。此屬陽明當下証。然亦有每 至脯時發熱。五更複退。而大便自利。用薑附辛熱劑而愈。豈可以日晡潮熱。遽謂之陽遽謂 之實。要須以他証參之。愚曾治患人沈其姓之子。乃所親見而親試者也。
三陽有頭痛。三陰無頭痛。此論古矣。然陰間有頭痛。厥陰循喉嚨之後。與督脈會於顛陽間不頭痛。似非正法。曾治鄰叟范家。身熱、頭略不痛。進小柴胡湯八服才愈。亦不可不知諸病已解。無別証。但頭疼者。連鬚蔥白生薑煎湯。若發汗太過。致頭疼甚者。宜小建中東加芎一錢。
陽病能食。陰病不能食。熱則消谷善飢。陰証能食。為欲愈以陽氣複也。然猶不可多與之食恐脾氣尚怯。不能消化。陽病不節食。則增病。愈後多食。則病複生。古謂之食複。今謂之發哺。以穀氣多。則助陽氣。稼穡作甘。辛甘辛發散為陽也。所以病後虛寒一証。先賢以為慎谷則愈。
傷寒治法。陽有此証。陰亦有此証。似陽而陰。似陰而陽。最難分別。毫厘之差。千裡 之謬 前之所述慮。正及此。故逐條辨論。其如陰毒、陽毒、風溫、濕溫、溫疫、溫瘧、吐血、吐蛔、發斑、兩感、百合、狐惑、陰陽易、毒心氣包絡、當並遵南陽活人書。用藥何在。具 陳況治傷寒大綱。不出陰陽。舉其綱。則雖節目纖悉。有未能盡。不妨于活人書參考。胃中 冷必吐蛔。吐蛔人能皆知為陰也。然亦有陽証吐蛔者。蓋胃中空虛。既無穀氣。故蛔上而求 食。至咽而吐。又看別証如何。不可專以胃冷為說。曾記一人。陽黃吐蛔。又大發斑。陽毒 証。口瘡咽痛。吐蛔。皆以冷劑取效。非亦有陽証矣。傷寒先犯太陽。以次而傳。此特言其概耳。然耳中變証不一。有發於陽。既少陰受之者。有夾食傷寒。食動脾。脾太陰之經。初 得病。即腹滿痛者亦有不循經而入。如初得病。徑犯陽明之類不皆始於太陽也。亦有首尾止 在一經。不傳他經。亦有止傳一二經而止者。不必盡傳諸經也。至如病之逾越。不可泥於次 序。當隨証施治。所以傷寒得外証為多。仲景云。日數雖多。有表証者。猶宜汗日數雖少。
有裡証者。即宜下。
上論。少陽居陽明之次。此以五行生克論。若謂陽主生。則水生木太陽膀胱陽水合傳之 少陽膽木。兼太陽在表。少陽表裡之間。陽明在裡。自外漸入內。次第正當如此。果如傷寒論 中所 說。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豈可第二日病在裡。而第三日方半表半裡者乎。愚固 不能輒反其說。然於心終所未安。
傷寒六日。或七日。若一手有脈。若兩手俱無此欲成候也。宜半夏瀉心湯。或生薑瀉心 湯。此合病之劑。
陽明下証已具。其人喘嗽。或微惡寒。為太陽陽明。或往來寒熱。為少陽陽明。於陽明 証中而有太陽少陽証未罷。此非正陽明也。慎未可遽下。所以古注陽明有三。常須識此。
有傷寒雜病。有傷寒正病。傷寒雜病者。難以正病治。如病患証狀不一。有冷有熱。陰陽顯 在目前。當就其中大節先治。徐治其餘証。然亦不可用獨熱獨寒之劑。又如嘔渴煩熱。進小 柴胡湯。嘔渴煩熱者止。而下利不休。以小柴胡湯為非。則嘔渴煩熱不應止。以為是。則下利不應見。吐利厥逆。進附薑湯。吐利厥逆止者。而熱渴譫語。昏不知人。以薑附為非。則吐利厥逆不應止。以為是。則熱渴譫語不應見。此亦傷寒雜病。雖無前項冷熱二証。顯然並 見之跡。而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潛伏其間。未即發見。用藥一偏。此衰彼盛。醫者當病有 可疑之處。能反複體認。無致舉一廢一則盡善矣。
傷寒有壞病者。緣已發汗吐下。仍不解。為壞病。如或病中、又感寒熱異氣。若重感于 寒。
則先熱後寒。而為溫瘧。重感於風。則四肢不收。頭疼身熱。常自汗出而為風溫。重感溫熱 則身發斑。為病最重。而為溫毒。至此則經候傳變。無複紀綱。皆名壞傷寒。當活人書中 本病而治之。
傷寒要緊處。在分表裡。而為汗下。有病患自汗自下者。有醫用藥汗之下之者。中間節 目頗 多。汗藥宜早下藥宜遲。此亦大綱之論耳。且如失血家不可發汗。淋家不可發汗。如此等類 豈宜遽用表劑。當徐徐解散。
苟或不當汗而強汗。則津液耗竭。變生百病。因茲夭傷。豈可一以汗藥宜早為說。陽明汗出而多。宜急下少陰下利而渴。宜急下。厥陰舌卷囊縮。宜急下。如此等証。當速用利下之 劑。苟或當下而不下。則熱毒轉深。遂致失下。不可救療。豈可一以下藥宜遲為說。
又發汗法。但欲遍身 不欲如淋漓。下之法。進一服後。如人行十裡許未通。方進次 服。
已通之後。服不必盡劑。傷寒用藥。不可輕易解表。雖當用麻黃桂枝。亦且先用芎芷朴術。
如和解散。芎芷香蘇飲加蒼朮之類。攻裡雖當用大承氣。大柴胡。且先用小承氣。小柴胡。
又陰証雖合用四逆湯。且用理中湯。欲用真武湯。且用三白湯。庶不失古人重敵之意。若証 候已危。不可失機。勿拘此說。
傷寒有陰証而頭或疼。未有正陽証而頭略不疼者。有陰証而反發熱。未有正陽証而身不 熱者。有陰証而或小便自赤。未有正陽証而小便不赤者。此當正法也。
感冒為病。亦有風寒二証。即是傷寒外証。初感之輕者。故以感冒名之。若入裡而重。
則是正傷寒。初感用藥。與前項太陽証亦同。今病患往往惡言傷寒。不知輕則為感。重則為傷。
又重則為中。有其病而諱其名。甚為無義。特以俗呼為大病。故諱言之耳。
曾人發熱畏寒。身疼頭痛。醫謂太陽証。以五積散表之。六日後。發渴譫語。大便自得 病 竟不通。用小柴胡湯。繼以大柴胡湯。得利後。忽四肢逆冷。舌卷囊縮。氣息喘急。面裡睡 臥。用真武湯。利不止。而病如故。遂用附子理中湯。四逆湯。方得利止。手足稍溫。當夜 帖然。次日忽又發熱。譫語口渴。小便赤痛。又經六七日。大便仍複不通。再用潤腸丸。通 得大便。而諸証不減。後來只用溫膽湯。加人參及減桂五苓散。久而漸愈。此病用涼藥則陰 勝。隨手輒變。皆是用之過也。若四逆之後。陽証仍複。醫苟不審。再用大柴胡承氣之屬。
必又複為陰。所以終收功于溫膽湯五苓散。以平穩故也。故出為用藥太過之戒。
春病曰溫。夏病曰熱。不出此諸証。但因時而異其名耳。其時有不正之氣。感襲於人。因得時氣之名。今俗總呼為傷寒。只是天氣尚熱。古人有用熱遠熱之戒。桂枝湯宜加黃芩。名陽旦湯。五積散宜加石膏升麻知母。其真武湯。乃陰証之先劑。或未敢遽用熟附。則不若生附為穩。或半生半熟。若其人多痰。附子尤宜生用。尋常感冒。和解散、香蘇飲。或可加蒼朮不換金正氣散。普賢正氣散。對金散子。養胃湯。皆是面手表散之劑。解肌熱。及上焦熱參蘇飲。敗毒散。百解散。十神湯。□□□太陽有風與寒之不同。三陽有正証合病之不同不可不別。
北人初得病。以蒼朮麻黃。並用相半。為發汗第一義。才覺壯熱。便用防風通聖散。南北殊俗。其稟受素實故也。
曾記一老成人言。感冒服發汗藥。得汗証候盡除。只身熱未退。再用熟藥。而熱仍在。表裡都無別病。溫涼汗下。俱所不可者。宜進養正丹四五十粒。
病愈後。別無他証。只微熱未盡除。其人脾氣久虛。欠調理。脾主肌肉。故生餘熱。燥補不可。宜用理中湯。加蜜一匙頭許煎。
元是陽証。因汗下大過。遂變成陰。便當作陰証治。卻不可。謂其先初是陽。拘拘於陽傳陰之說。乃是三陽壞証。轉為陰也。此為陽之反。而非陽之傳。
有虛人感冒發熱。才得一日。熱不為久。又不為重。便見譫語。此乃虛不禁熱。不可遽用十分冷劑。
三陰頭痛。非是正病。然陰盛隔陽者。亦有頭疼。以其病本在陰。而陽又為陰所病。故亦見陽証也。
有元是陽証。因冷劑太驟。遂見下利不止。而諸陽証仍在。略不少衰。此當以暖藥固其下洞稍定。又宜隨証治之。不可用熱。初病是陽經見頭疼。以次陽傳入陰。頭略不疼。不可便謂不疼為陰証。須問其得病之初。頭疼與否。
有汗下而熱不退。多用涼肌藥。而又不退。動至半月。或兼旬者。乃是陽氣離經。不能複還客於皮肉之間。病此甚眾。此當調補收斂之。不可用辛熱重劑藥。又病六七日。候至寒熱作汗之頃。反太躁擾。複得汗而解。蓋緣候至之時。汗已成而未徹。或者當其躁擾。誤用冷劑。為害非輕。不可不審也。
有微惡風。微發熱。起居飲食自如常。但不甚清快。又不可過用表劑。若投以和解、養胃、清金之類不效者。宜神朮散。有陽証下後。熱退脈平。而神思恍惚。昏昏不知痛癢處。不省人事。如痴如喑。不可謂其為虛。妄投補劑、只一味參湯。或不藥自愈。
陽証身熱。而胸膈痞塞者。減桔梗枳殼之半。前胡柴胡足其數。
傷暑
傷暑必自汗背寒。面垢。或口熱煩悶。或頭疼發熱。神思倦怠殊甚。所謂暑傷氣。而不傷形。是也。但身體不痛。與感風寒異。宜香薷飲。六和湯。香薷湯。
嘔而渴者。浸冷香薷湯。或五苓散。兼吞消暑丸。嘔不止者。枇杷葉散。去茅根。吞來 複丹。嘔而痰。卻暑散。吞消暑丸。或小半夏茯苓湯。或消暑飲。
瀉而渴者。生料平胃散。和生料五苓散各半帖。名胃苓飲。間進來複丹。此丹本非治 瀉之藥。惟施之暑瀉則宜。然瀉甚亦不可用。瀉定仍渴。春澤湯。或縮脾飲。傷暑心頭痞悶 人皆謂暑毒攻心。不知有暑即有痰。痞悶者痰為之也。
盛暑塗中。倉卒無水。渴甚。急嚼蔥頭二寸許。抵飲水二升。
瀉而複痛。有積者。生料五苓散。藿香正氣飲。勻各半帖。若瀉雖無積。其腹痛甚。生料五苓散。加木香七分。或六和湯。加木香半錢。或不加木香。止與二藥。煎熟去滓。調下蘇合香丸。
又有不渴而腹乾痛者。六和湯煎熟。調蘇合香丸尤宜。
瀉而發熱者。胃苓飲。瀉而發渴者。胃苓飲。兼進縮脾飲。瀉渴兼作未透者。湯化蘇合香丸。
吞來複丹。或研來複丹作末。白湯調下。已透者。香薷飲。感冒外發熱者。六 和湯、香薷湯、香薷飲。身熱煩者。五苓散。或香薷湯。加黃連一錢。熱而汗多。畏風甚者生料五苓散。熱而渴者。五苓散。兼進縮脾飲。
暑氣攻裡。熱不解。心煩口乾。辰砂五苓散。或香薷飲。加黃連一錢。若大渴不止。辰砂五苓散。吞酒煮黃連丸。
暑氣攻裡。腹內刺痛。小便不通。生料五苓散。加木香七分。
冒暑飲酒。引暑入腸內。酒熱與暑氣相並。發熱大渴。小便不利。其色如血。生料五苓散去官桂。加黃連一錢。五苓散去桂。吞酒煮黃連丸。
暑氣入腸胃。而小便艱澀不通者加味香薷飲。仍佐以三黃丸。
暑氣入心。身煩熱而腫者。宜辰砂五苓散。或香薷飲。加黃連一錢。
傷暑而傷食者。其人頭疼背寒。自汗發熱。畏食惡心。噫酸臭氣。胸膈痞滿。六和湯、倍砂仁。
若因暑渴。飲食冷物。致內傷生冷。外傷暑氣。亦宜此藥。暑偏要入心者。心屬南方離 火。
暑氣所入。各從其類。小腸為心之腑。利心經暑毒。使由小腸中出。五苓散。利小便。為治 暑上劑也。
有傷於暑。因而露臥。又為冷氣所入。其人感暑複感冷。自汗怯風。身疼頭痛去衣則凜 著 衣則煩或已發熱。或未發熱。並宜六和湯。內加扁豆砂仁。一方用藿香一方用紫蘇。正治已 感于 暑。而複外感於風寒。或內傷生冷。以藿香紫蘇。兼能解表。砂仁扁豆。兼能溫中。然感暑 又感冷。亦有無汗者。只宜前藥。若加以感風。則斷然多汗。審是此証。宜生料五苓散。內 用桂枝為佳。市井中多有病。往往日間冒熱經營。夜間開窗眠臥。欲取清涼。失蓋不覺。用 藥所當詳審。有此証而發潮熱。似瘧。猶未成瘧者。六和湯。養胃湯。各半帖。相和煎。有 此証而鼻流清涕。或鼻孔熱氣時出。六和東加川芎半錢。羌活七分。
有因傷暑。遂極飲以冷水。致暑毒留結心胸。精神昏憒。語音不出。煎香薷湯。化蘇合 香丸服。
有因傷暑。用水沃面。或入水洗浴。暑濕相搏。自汗發熱。身重。小便不利。宜五苓散 傷暑而大汗不止。甚則真元耗散。宜急收其汗生料五苓散倍官桂。或加黃 如術之數。
此亦古法也。傷暑自汗。手足厥冷者。煎六和湯。調蘇合香丸。
傷暑自汗。手足時自搐搦者。謂之暑風。緣已傷於暑。毛孔開。而又邪風乘之。宜香薷 飲。或香薷湯。並可加羌活一錢。痰盛者。六和湯半帖。和星香散半帖。
暑月身癢如針刺。間有赤腫處。亦名暑風。末子六和湯。和消風散。酒調服。暑風而加 以吐瀉兼作者。六和湯。藿香正氣散。各半帖。加全蠍三個。
有毒暑客於上焦。胸膈痞塞。湯藥至口即出。不能過關。或上氣喘急。六和湯浸冷。調 入麝香少許。
伏暑煩渴而多熱痰者。于消暑丸中。每兩入黃連末二錢。名黃連消暑丸。或二陳湯。或 小半夏茯苓湯。並可加黃連一錢。暑氣久而不解。遂成伏暑。內外俱熱。煩躁自汗。大渴喜冷。
宜 香薷飲加黃連一錢。繼進白虎湯。若服藥不愈者。暑毒深入。結熱在裡。譫語煩渴。罔顧去 近衣。大便秘結。小便赤澀。當作熱病治。可於傷寒陽明証求藥。
傷濕
(附痺)
傷濕為病。發熱惡寒。身重自汗。骨節疼痛。小便秘澀。大便多泄。腰腳痺冷。皆坐臥 卑濕。或冒雨露。或著濕衣所致。並除濕湯。
又前諸証。而腰痛特甚。不可轉側。如纏五六貫重。皆由濕氣入腎經。腎屬水。從其類也。宜腎著湯。或滲濕湯煎服。
小便秘。大便溏者。尚書。雨淫腹疾者是也。五苓散。吞戊巳丸。戊巳屬土。土能克水 因以得名。五苓乃濕家之要藥。經云: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義蓋取此。
傷濕而兼感風者。既有前項証。而又惡風。罔顧去衣被。或額上微汗。或身體微腫汗漬 衣濕 當風坐臥。多有此証。宜除濕湯。桂枝湯各半帖。和服。合微發汗。若大發其汗。則風去 濕在。已得汗而發熱不去者。敗毒散。加蒼朮一錢。防風半錢。
傷濕又兼感寒。有前諸証。但無汗。慘慘煩痛。宜五積散。和除濕湯各半帖微發汗已。
仍複熱而渴者。除濕湯半帖。和五苓散半帖。
傷濕而兼感風寒者。汗出身重。惡風喘滿。骨節煩疼。狀如歷節風。臍下連腳冷痺。
不能 屈伸。所謂風寒濕合成痺。宜防己黃耆湯。五痺湯。詳五痺。用藥於風濕最宜。若因浴出。
未解裙衫。身上未干。忽爾熟睡。致及腎經。外腎腫痛。腰背攣曲。只以五苓散一帖。入真 坯少許。下青木香丸。如此三服。臟腑才過。腫消腰直。其痛自止。
傷酒
傷酒。惡心嘔逆。吐出宿酒。昏冒眩暈。頭痛如破。宜沖和湯。半夏茯苓湯。或理中湯 加 干葛七分。或用末子理中湯。和縮脾飲。酒渴縮脾湯。或煎干葛湯。調五苓散。久困于酒。
遂成酒積。腹痛泄瀉。或暴飲有灰酒。亦能致然。並宜酒煮黃連丸。多飲結成酒癖。腹中有 塊。隨氣上下。沖和湯。加彭術半錢。酒停胸膈。為痰飲者。枳實半夏湯。加神麥 各半錢 沖和湯。加半夏一錢。茯苓七分。
多飲酒積入脾。遂成酒黃。詳見拾遺門疸証。
傷食
傷食之証。胸膈痞塞。吐逆咽酸。噫敗卵臭。畏食。頭痛。發熱惡寒。病似傷寒。但身 不痛耳。治中湯。加砂仁一錢。或紅丸子。小七香丸。和服。
食過多而傷。停留中脘。聞食氣則嘔。二陳東加砂仁一錢。未愈。更加丁香半錢。或治 中湯 加砂仁一錢。丁香十粒。大嘔不止者。大便去之。枳實半夏湯。加砂仁一錢。白豆蔻仁半錢 咽感應丸。
初因食一物過傷。得病後再食之。舊病複作。一味紅丸子常服。
傷食腹痛脹滿。大便不通。遂成食積。小七香丸一帖。用水一盞。薑三片。煎八分。去 姜。吞感應丸。
傷食瀉
(見大小腑門泄瀉証)
傷於生冷油膩。停滯膈間。脾氣不溫。食難消化。或多餐糯食。及一切非時難化之物。
並宜紅丸子。金上牢內消丸。
傷食兼感風寒。其証與前同。但添身疼一証。俗謂之夾食傷寒。宜生料五積散、或養胃 湯。
香蘇飲。和解散。選用。若不瘥。而病入裡者。用瀉。少見諸傷門。傷寒証。食蟹。太過致 傷。一味丁香足以治之。有飲食不節。傷食。以致半身不遂。狀如中風。不可作風。治蓋人 之飲食。下咽而入肝。由肝而入脾。由脾而入胃。因食所傷肝食不理。故痰涎壅塞。若中風 然。亦有半身不遂者。肝主筋故也。治以風藥則誤矣。宜用消食之劑。其中當木瓜散。卻不可妄下之食毒物。非時物、多病。此不傷脾。不傷胃。而傷肝。病不在下故不可妄下。(飲食下咽直入於胃。此云。由肝入脾。由脾入胃必自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