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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教

娠子論(胎教一)

娠子論云:至精才化,一氣方凝,始受胞胎,漸成形質。子在腹中,隨母聽聞。自妊娠之後,則須行坐端嚴,性情和悅,常處靜室,多聽美言,令人講讀詩書,陳說禮樂,耳不聞非言,目不觀惡事,如此則生男女,福壽敦濃,忠孝賢明。不然,則生男女,多鄙賤不壽而愚頑,此所謂外象而內感也。昔太妊懷文王,耳不聽惡聲,目不視惡色,口不出惡言,世傳胎教之道,此之謂也。

逐月養胎(胎教二)

徐之才曰︰妊娠一月,名胎胚。飲食精熟,酸羹受御,宜食大麥,毋食腥辛,是謂才正。是月足厥陰脈養胎,不可針灸其經。足厥陰屬肝,主筋及血。一月之時,血行痞澀,不為力事,寢必安靜,無令恐畏。

妊娠二月,名始膏。毋食辛臊,居必靜處,男子勿勞,百節皆痛,是為胎始。是月足少陽脈養胎,不可針灸其經。少陽屬膽主精。二月之時,兒精成於胞裡,當慎護之,勿驚動也。

妊娠三月,名始胎。此時未有定象,見物而化。欲生男者,操弓矢,欲生女者,弄珠璣,欲子美好,數視璧玉,欲子賢良,端坐清虛,是謂外象而內感者也。是月手心主脈養胎,不可針灸其經。屬心。毋悲哀思慮驚動。

妊娠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脈,食宜稻,宜魚,是謂盛血氣,以通耳目,而行經絡。是月手少陽脈養胎,不可針灸其經。內輸三焦。此時兒六腑順成,當靜形體。和心志,節飲食。

妊娠五月,始受火精以成其氣,臥必晏起,沐浴浣衣,深其居處,濃其衣服,食稻粱,羹牛羊,和以茱萸,調以五味,是謂養氣以定五臟。是月足太陰脈養胎,不可針灸其經。屬脾。此時兒四肢皆成,毋太飢飽,毋食乾燥,毋自炙熱,毋太勞倦。

妊娠六月,始受金精以成其筋,身欲小勞毋逸,出游於野,食宜鷙鳥猛獸之肉,是謂變腠理,紉筋,以養其力,以堅背膂。是月足陽明脈養胎,不可針灸其經。屬胃,主口目。此時兒口目皆成,調五味,食甘美,毋太飽。

妊娠七月,始受水精以成其骨,勞身搖肢,毋使定止,動作屈伸,以運血氣,居處必燥,飲食避寒,食稻粱以密腠理,是謂養骨而堅齒。是月手太陰脈養胎,不可針灸其經。屬肺主皮毛。此時兒皮毛已成,毋多言哭,毋洗浴,毋薄衣,毋飲冷。

妊娠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膚革,和心靜息,無使氣極,是謂密腠理而光澤顏色。是月手陽明脈養胎,不可針灸其經。屬大腸,主九竅。此時兒九竅皆成,毋食燥物,毋輒失食,毋忍大便。

妊娠九月,始受石精以成皮毛,六腑百節,莫不畢備,飲醴食甘,緩帶自持而待之,是謂養毛發,致才力。是月足少陰脈養胎,不可針灸其經。屬腎,主續縷。此時兒脈絡續縷皆成,毋處濕冷,無著炙衣。

妊娠十月,五臟俱備,六腑齊通,納天地氣於丹田,故使關節人神皆備,只俟時而生。是月足太陽脈養胎,不可針灸其經。屬膀胱。宜服滑胎藥。

胎教邇言(胎教三)

張石頑曰︰胎教之說,世都未諳。妊娠能遵而行之,不特無產難之虞,且生子鮮胎毒殤夭之患,誠為廣嗣要旨,姑以大概陳之。婦人經後四十餘日不轉,即謹房室,慎起居,薄滋味,養性情,刻刻存心,與執持寶玉無異。舉趾必徐,行立勿仰,坐不實其前陰,臥勿久偏一側,弗舉手攀高取物,勿擎手沐浴篦頭,不可看異形,不可獨處暗室,毋登高,毋臨深,毋移重,毋磋跌,忌耽坐嗜臥,使氣血凝滯。雖不可負重作勞,然須時時小役四體,則經絡流動,胎息易於運動,腰腹漸粗。飲食不宜過飽,茶湯更須節省,大熱大涼,總非所宜。犬羊蟹鱉等一切有毒之物,固宜切禁,即椒姜常用之品,亦須少嘗。其豕肉醇酒濕面之類,縱不能摒絕不食,亦不可恣啖。歸精於胎,過於蕃長,致母臨蓐難產。而子在胞中,稟質肥脆,襁褓必多羸困。即如沃壤之草木,移植 土,枝葉得不凋委乎? 甫交三月,即當滿裹其腹。胎氣漸長,僅可微松其束,切勿因其氣急滿悶而頓放之。在夏洗澡,須避熱湯。冬時寤寐,勿迫爐炭。其最甚者,尤在不節交合,淫火盡歸其子,以釀痘疹疥癩之毒。然須妊娠稟性安靜,不假強為,方遵實濟。若強製以違其性,則郁火彌熾,此與恣情無禁者雖截然兩途,而熱歸胎息則一。嘗見有切於求嗣者,得孕即分處房帷,而子仍歿於痘,豈非強製,其火彌熾之明驗乎?蓋人之志欲匪一,苟未能超出尋常,又須曲體母情,適其自然之性,使子氣安和,是即所謂胎教也。當知胎教原非一端,若懷子受驚則子多胎驚。懷子抱郁,則子多結核流注。懷子恐懼,則子多癲癇。懷子常起貪妄之念,則子多貪吝。懷子常挾憤之心,則子多暴狠。懷子常造綺語詭行,則子多詐偽。非但懷子之後,當檢束身心,而經淨交感,慎毋恣肆,以遺胎息之患。若大醉後媾精,精中多著酒濕,則子多不育。大怒後媾精,精中多挾怒火,即子多乖戾。大勞後媾精,精中不滿真氣,則子多孱弱。若夫熱藥助戰,作意秘精,精中流行毒悍,則子多異疾。至於風雨雷電媾精,感觸震氣,則子多怪類。以此言之,則三元五臘,宜確遵禁戒,誕育自是不凡。宗祧重務,安得視為嬉戲哉?

保孕六說(胎教四)

胎前節養篇云:

一除惱怒。凡受胎後切不可打罵人。蓋氣調則胎安,氣逆則胎病。惱怒,則痞塞不順肝氣上沖,則嘔吐衄血。脾肺受傷,肝氣下注,則血崩帶下,滑胎小產。欲生好子者。必須先養其氣,氣得其養,則生子性情和順,有孝友之心,無乖戾之習,所謂和氣致祥,一門有慶,無不由胎教得之。

二禁房勞。保胎以絕欲為第一要事,試觀貓犬至微,尚知有孕不複交合,何況人為萬物之靈,豈反不如之耶?所以婦人於經過一二日,交感之後,只宜分床獨宿,清心靜養,則臨盆易生易育,得子少病多壽。倘或房勞不慎,必致陰虛火旺,半產滑胎,可不謹歟?

三戒生冷。胎前喜食生冷,只因懷孕以後,多惱多氣,不慎房勞,以致火旺口渴。殊不知生冷等物,豈能退血分之熱?徒使脾胃受傷,瘧疾痢疾,嘔吐泄瀉諸病,皆由此起。病則消耗精液,口渴愈甚。惟戒惱怒,慎房勞,服健脾補血之藥,調理本原,可保平複。否則臨產之虛脫,產後之絕証,斷不免也。

四慎寒溫。胎前感冒外邪,或染傷寒時証,郁熱不解,往往小產墮胎,攸關性命。要知起居飲食,最宜調和。夏不登樓,宜著地氣。夜不露坐,宜暖背腹。古人有言,不受寒自不發熱,不傷風自不咳嗽。此為胎前緊要關頭。

五服藥餌。胎前產後,藥能起死回生。世人鑒誤治之害,遂言胎產不必服藥,迷亂人意,以致關於調補,株守含忍,勉強臨盆,諸証蜂起。若知接養有方,隨時調治,其所安全母子者,藥餌之功,正複不淺也。

六宜靜養。胎前靜養,乃第一妙法。不校是非,則氣不傷矣。不爭得失,則神不勞矣。心無嫉妒,則血自充矣。情無淫蕩,則精自足矣。安間寧靜,即是胎教。紹宗祧之重,承舅姑之歡,葉琴瑟之和,衍螽斯之慶。所以古人必先靜養,無子者遵之,即能懷孕。懷孕者遵之,即為易育。靜養所關,豈不大哉?

防磋跌(胎教五)

保生輯要云:孕婦切忌傾 ,懷子之初,胎元未固,一遭磋跌,多致損墮。至月分已多,兒神識初生,魄魂怯弱,母身傾跌,兒在母腹,如山崩地陷,神驚氣亂,無論胎墮子母不保,即幸而生育,其子必有胎驚夭折之虞,可不慎哉?

忌多浴(胎教六)

護生編云:凡覺受妊,不可抬手洗頭,不可曲身洗足,不可熱湯多洗下體,易致竅開胎墮。初受胎及臨月,尤宜禁戒。關系不小也。

論胎肖(胎教七)

月令︰先雷三日,奮木鐸以令兆民。曰雷將發聲,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備,必有凶災。是可知民生,垂疣枝指,朦聾喑啞,侏儒跛 ,形體不備者,其來有故矣。聖人早戒於生身受氣之初,後人征驗於凝質象形之際,所謂胎肖之說,其言豈不可信哉?霏雪錄云:礬昌高八舍家,軒墀間畜龜,數年生育至百餘,其家產子四五人,皆龜胸傴僂。

至正末,越有夫婦二人,於大善寺金剛神側,縛葦而居,其婦產一子,首兩肉角,鼻孔昂縮,類所謂夜叉形,陳白雲家,籬落間植決明,家人摘以下茶,生三子,皆短而跛,而王氏女甥亦跛,予皆識之。會稽民朱氏,一子亦然,其家亦多種之,悉拔去。胎養保真論云:吾見鄙俗婦人,懷胎時看搬傀儡,裝神像,舞猴戲者,後生子貌多肖之。便產須知云:孕婦應避宰殺凶殘之事,不見殘廢穢毒之人。種種瑣言,其旨衷於聖訓,可忽乎哉?蓋胎元化始,未有定儀,如鑒納形,有感隨象,自然之理也。

修造犯胎不足信(胎教八)

便產須知云:不利嗣息,動必成災。雖鄰家自家,修造動土,犯其胎氣,令子破形損命。刀犯者形必傷,泥犯者竅必壅,打擊者色青黯,系縛者相拘攣等說,此為術者妄言,百無一驗,必不可信,惟修造興工,下椿動土,皆非娠婦所宜見,謹避之可也。

轉女為男之理(胎教九)

乾坤秘竅云:古人有轉女為男之法。夫男女媾精,陽勝成男,陰勝成女,氣以成形,豈有法焉?可以人力轉變之哉?其法於始覺有娠之時,以斧仰置孕婦床下,弗令知之,則生男。又為之說曰︰如不信,待雞抱卵時,置斧窠中,則一窠盡雄。又法取弓弩弦縛孕婦腰下,滿百日去之。又法三月以前,或取雄雞尾尖上長毛三莖,或取夫發及手足甲,潛安婦人臥席下,弗令知之。又法帶雄黃袋,或佩宜男草。是瑣瑣者,豈竟能奪造化之功哉?此難憑信者也。然而術不足信,理有可憑,轉女為男,實有良法。人能方寸之地,刻刻栽培,積功累行,則陽長陰消,陰從陽化,不弄瓦而弄璋,有斷斷然者,則人定可勝天,特恐人之不能自蓄其德耳。

孕婦飲食忌(胎教十)

雞肉合糯米食,令子生寸白蟲。
食犬肉,令子無聲。
鯉同雞子食,令子生疳多瘡。
兔肉食之,令子缺唇。
羊肝,令子多厄難。
鱉肉,令子短頸。
鴨子與桑堪同食,令子倒生心寒。
鱔魚同田雞食,令子喑啞。
雀肉合豆醬同食,令子面生雀斑黑子。
食螃蟹,橫生。
食子姜,令子多指生瘡。
食水漿,冷絕產。
食雀肉飲酒,令子多淫無恥。
食茨菰,消胎氣。
乾薑蒜雞,毒胎無益。
粘膩難化,傷胎。
食山羊肉,子多病。
無鱗魚勿食。
菌有大毒,食之令子風而夭。
食雀腦,令子雀目。

孕婦藥物忌(胎教十一)

斑水蛭及虻蟲,烏頭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銀並巴豆,牛膝薏苡與蜈蚣。
三棱代赭莞花麝,大戟蛇蛻黃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牽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與通草,瞿麥乾薑蟹甲爪。
硼砂干漆兼桃仁,地膽茅根莫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