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病所屬
屬者所統屬也。知其所屬。則綱領既得。而其條目可例求矣。
諸風掉眩皆屬於肝。
肝為風臟。凡風病皆屬於肝。諸風。謂中風傷風驚風癘風之類。所該之証多矣。掉謂轉動。凡猝倒痙癇抽掣搖戰之類皆是。肝主筋此皆筋之為病也。眩是昏暈。凡昏花妄見。頭目旋轉。皆是肝開竅於目。故有此病也。西醫謂目眩惑昏花。痙癇抽掣。皆腦髓筋為病謂目系通腦故昏眩。腦氣用力太過。則肉縮伸抽掣。究問腦氣何故病。此則西醫茫然。豈知肝脈通於腦。開竅於目而土筋。凡西醫所謂腦氣。皆肝脈所司。而脈筋所以致病。則又肝風為政也。故凡掉眩皆屬於。風而諸風為病。總屬之肝。
諸寒收引皆屬於腎。
腎司寒氣。故凡寒証。皆屬之腎。腎又主骨。腎陽四達。則骨體舒展舉動輕便。若肢骨拘急而收曲。或 緩而引長。皆骨不為用也。須知拘收引 。與抽掣縮短者不同。一是寒症一是風症當辨。
諸氣 郁。皆屬於肺。
五臟六腑之氣。無不總統於肺。以肺為氣之總管也。故凡治氣。皆當治肺。肺立皮毛。#是氣之乖於皮毛者。也說文謂形惡。如紫癜斑瘤。黑痣 鼻之類西醫言毛孔下有油核。其管直通皮膚。若面生黑刺。即管塞。之故此即內經之說也。郁是氣遏於內。不得舒發也。見病。如氣逆痰滯。血結便閉之類。是氣之乖於腹內者。郁與暢反肺氣不暢故郁。宜散降之。
諸濕腫滿皆屬於脾。
腫在皮膚四肢。滿在腹內脹塞。皆濕氣壅滯。水不下行。停走於膈膜中也。然濕証尚不止此。故曰諸濕或頭目暈沉。或瘧暑泄痢。或周身痺痛。或痰飲 癖。皆屬脾土。不製水所致蓋脾生油膜之。上膜是三焦主水道油是脾之物油不沾水。此脾所以利水也。若脾之油失其令則濕氣乃。得藏匿。故治濕責之於脾。
諸痛瘡癢。皆屬於心。
此言諸瘡。或血分凝結阻滯其。氣氣與血爭則痛。或血虛生熱。兼動風氣。風火相扇。則癢。皆屬心經血分為病。治宜和血。又凡病不乾血分皆不發痛。故痞臌腫等。均不痛凡是腹痛肢體痛。蓋無不關於血分故皆屬心。
諸熱瞀 皆屬於火。
諸熱謂發熱惡熱瘟暑等症。瞀謂眼目昏花。黑暗見鬼等症。#謂筋不得伸。抽掣等証。皆屬於火者。蓋諸熱是火傷氣分。火克肺金也。瞀是心神擾惑。視物昏亂。火屬心。心臟火。擾其神故瞀。#是肝筋為火所灼。無血養筋。故縮扯。
與 緩不收有異。當辨之。
諸厥固泄。皆屬於下。
厥謂四肢逆冷。固謂腹中瘕積。如寒疝之類。瀉謂下利不止。皆屬於下。謂屬於下焦腎經也。腎陽不能四達。則厥。
腎陽不能上升則瀉腎陽不能化氣則固結。故皆屬於下。宜溫之也。
諸痿喘嘔。皆屬於上。
痿有兩証。一是肺痿。肺葉焦。舉不能通調津液。則為虛勞咳嗽。一是足痿。脛枯不能行走。則為足痿。然未有足痿而不發於肺者。蓋肺主行津液。由陽明而下潤宗筋。足乃能行。肺之津液。不行則宗筋失養故足痿。雖見於下。而亦屬之上焦也。喘屬肺之呼不利。嘔屬胃之飲食。氣逆肺胃。均屬上焦。上焦屬陽。多病火逆宜清之也。
諸禁鼓栗。如喪神守。皆屬於火。
禁謂口齒禁切。噤口痢。痙病口禁之類。鼓栗。謂鼓戰栗。如瘧疾手足搖戰之類。如喪神守。謂譫語百合病。恍惚不安之類蓋熱極反寒之象。火擾心神之征。皆宜治其火也。
諸痙項強。皆屬於濕。
寒濕則筋脈凝熱濕則筋脈脹。故皆能發痙與項強之証。
諸逆沖上。皆屬於火。
諸逆謂吐咳嗆嘔等。凡是衝脈氣逆頭目咽喉胸中受病。均系心肝之火。挾衝脈上行也。宜抑之。
諸脹腹大。皆屬於熱。
諸脹謂腹內脹滿。腹大謂單腹脹。此証是肝不疏泄。脾不運化。肝不疏泄。則小便不利。水停為脹。脾不運化。則單腹脹。皆屬於熱者。屬於肝木乘脾也。然此與上節火字有別。火屬血分熱屬氣分熱則氣分之水多壅。故主脹大。
諸躁狂越。皆屬於火。
躁謂煩躁。狂謂癲狂。越謂升高。#垣。凡此皆三焦與胃火太甚。而血氣勃發也。
諸暴強直。皆屬於風。
強直僵仆倒地。暴者猝然發作。風性迅速。故能暴發。凡風均屬之肝。肝屬筋脹。風中筋脈。不能引動。則強直矣。
風者陽動而陰應之也。故風俱陰陽兩性中風之陰。則為寒風中風之陽。則為熱風無論寒熱。均有強直之証。宜細辨之。
諸病有聲按之如鼓。皆屬於熱。
此與腸鳴不同。腸鳴則轉氣切痛下泄。屬水漬入腸。發為洞瀉是寒非熱也。此有聲。乃在人皮裡膜內。連網油膜之中。凡人身連網油膜。均是三焦。乃相火之府。行水之道路也水火相激。往往發聲。但其聲綿綿。與雷鳴切痛者有異按之亦能作聲。又拒手。如按鼓皮。以其在皮膜間。故按之如鼓。是三焦之火。與水為仇也。故曰皆屬於熱。蓋三焦為行氣之府。氣多則能鼓吹其膜中之管使之有聲如西洋象皮人搦之則出聲是矣。
諸病跗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
跗足背。凡足腫皆發於厥陰陽明兩經。陽明之脈行足背。厥陰之脈。起足大指叢毛行內踝。肝木生熱。壅遏胃經之濕。則循經下注而發足腫。極酸疼也。酸字頗有實義。西醫云。凡腳氣必胃中先釀酸水。繼而尿中有蛋白形。尿味亦酸乃發腳腫痛但西醫未言所以致酸。與因酸致腫之故。惟內經理可互証。經云肝木在味為酸蓋木能生火木能克土土不化水火又蒸之。則變酸味是酸者濕與熱合之味也。羹湯夏月。過夜則酸濕遇熱也。冬月則否有濕而無熱也。知酸所以致疼腫而腳氣可治矣。又凡乍驚乍駭。皆是肝經。木鬱火發。魂不藏之故。是以皆屬於火。
諸轉反戾。水液混濁。皆屬於熱。
轉者。左右扭掉也。反者角弓反張也。戾如犬出戶下。其身曲戾。即陽明痙病頭。曲至膝也。水液混濁。小便不清也。轉在側屬少陽經。反在後屬太陽經戾在前屬陽明經。水道在膈膜中。屬三焦經皆屬於熱。是水液混濁。固屬三焦之熱。而諸轉反戾。亦當同屬三焦矣。三焦。網膜西人謂之連網。由內達外。包裹赤肉兩頭生筋以貫赤肉筋連於骨節。故利曲伸。觀此則知轉反戾是筋所牽引。實則網膜伸縮使然。故內經與水液同論。以見皆屬三焦網膜中之熱也。西醫乃謂抽掣痙等。發於腦筋。不免求深反淺。故西人無治之之術也。
諸病水液。澄澈清泠。皆屬於寒。
下為小便上為涎唾。其道路總在三焦膜膈之中。無論何証。但據水液。有澄澈清泠之狀。即是三焦大虛之候。故曰皆屬於寒。
諸嘔吐酸。暴注下迫。皆屬於熱。
嘔謂乾嘔。是火逆也。吐有寒証。吐酸則無寒証。暴注下。迫裡急後重。逼塞不得暢。俗名痢証。皆屬於熱者。屬於肝經之熱也。肝火上逆則嘔吐酸。肝火下注則痢。下迫因肝欲疏泄。肺欲收斂。金木不和故欲瀉不得。且痢多發於秋。金克木也。病機百出。未能盡錄但舉其凡。以例其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