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臟腑為病

五臟六腑病形百出。然各有自為之病形。以為証據。如心為噫。非心止有噫之一証。謂無論何証。但見噫氣。則知屬於心矣。餘仿此。

心為噫。

噫者胸中結氣。哽之使出俗說是打格頓非也。打格頓與噫。音義不符。打格頓是氣厄於胸而出於口。故名曰呃。二者均病在胸前。屬心之部位。故皆屬心經。柿形象心而蒂苦澀。治呃降心氣也。胸滿噫氣。乃是肺胃痰火。仲景旋覆麥冬治之。而必用赭石破心血鎮心氣也。久病聞呃為胃絕。則以其火不生土。心氣逆也。心病不止一噫。然見噫氣。便知屬心。用藥乃知方向。

肺為咳。

內經言五臟六腑。皆有咳証。而無不聚於胃關於肺。蓋肺主氣管。氣管中非痰飲。即風寒火燥。令其氣逆故咳。有從皮毛口鼻入氣管者。有從腸胃膈膜入氣管者。當分頭治之。按 咳二証。道路不同。鼻主吸氣。#字從鼻。是吸入之氣管不利。此管詳膀胱肺腎條。咳字從欠。欠者口氣下垂也。口主出氣是呼出之氣管不利。此管在胸。膈故每咳必胸前。

癢滯。詳三焦條。

肝為語。

譫語屬陽明燥熱。鄭聲屬心神虛恍。而此雲肝為語。蓋燥熱乃木火克土。神恍乃肝魂不清。因而心神擾惑。故皆宜瀉木火安魂也。

脾為吞。

脾主化谷生津。凡口中津液少者。時常作吞。引之狀反吞為吐又是水穀不下之故。皆屬脾病。可以互勘。

腎為欠為嚏。

欠者陰。引陽入。故呵欠。至而欲寐嚏者。陽引陰出故噴嚏出而人醒。二者皆根於氣海。故腎病則見此二証。

胃為氣逆。為噦為恐。

陽明主納。其氣以下行為順。氣逆則反其令也。衝脈麗於陽明沖逆亦屬陽明胃。噦者。吐穢惡之氣也。吞酸噯腐之類。皆反其納物之令也。恐者腎所主。腎水動而胃土不能製之。故恐亦屬胃。

大小腸為泄。

泄多是脾胃中焦之証。然總出於腸中。故皆屬於大小腸之病。小腸屬火以化谷。火虛則谷不化而飧泄。大腸屬金以燥糞燥氣不足則糞溏瀉。小腸火甚則又膠結為痢。大腸燥糞則又秘結不便。此又為泄之變態矣。

下焦溢為水腫。

三焦乃決瀆之官前已詳注。此但雲下焦者。因上焦連心肺。中焦連脾胃。多兼心肺脾胃之証。尚非三焦專責。惟下焦當膀胱上口為水入膀胱之路此處不利則水溢於上。達於外而發水腫。下焦屬腎屬肝治宜疏泄肝腎。又肺居高能御下。主通調水道。非開利。肺氣不能治下焦也。

膀胱不利為癃。不約為遺溺。

膀胱下為溺管。溺管淋澀不通為癃肺主水道。由肺氣閉。則宜清利。肝脈繞莖。由肝血滯。則宜滑利。據西醫之說。以為溺管發炎腫塞或砂淋內塞究之。皆肺肝兩端所致也。又溺管之後為精竅。精竅有敗精死血。亦能擠塞溺管。法當利腎。夫肺以陰氣下達膀胱。通調水道而主製節。使小便有度。不得違礙肝腎以陽氣達於膀胱蒸發水氣使其上騰。不得直瀉。若陽氣不能蒸。發則水無約束。發為遺溺。治宜溫胞室。蓋膀胱如釜。胞如灶溫。胞室者。釜底添薪也。參看十二官條自見。

膽氣鬱為怒。

膽者木生之大也。西醫論膽專言汁不知有汁即有氣。故內經均以氣立論。木氣條暢。火氣宣達。則清和朗潤。其人和平。若木郁生火。火鬱暴發則為震怒凡病之易怒者皆責於膽氣也。

臟腑之証。不一而足。舉此為驗。任其証形百變均莫得而遁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