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脈理論
凡兒稟受。臟腑氣血。榮衛形體。雖有生皆全。然于未語之前。變蒸之際。則血氣未充。膚革未固。筋骨未 堅。脈狀未成。若有病也。難為診切。又難訪問。以是賢聖言嬰小之病難治者。以無承據也。故立其觀視形色之法焉。兒自生。積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變蒸數畢。則氣血榮。精神異。筋骨壯。脈理全。然後方可診切。又能言問也。或以謂小兒之陰。與壯老不同者。是不達延醫之大體也。凡脈之長短遲速。在因形以別之。不必拘於至數。經言小兒脈多雀斗。要以三部為主。其脈小數小細者平也。諸家所言甚眾。今擇其當者具之。孫真人 云。小兒之脈。固難分表裡。今撮其要者。不出數條。其總目歌曰。小兒有病須憑脈。一指三關定其息。(小兒臂短。難以布其三指以分三關也。以一指診之)浮洪風熱數為驚。虛冷沉遲實有積。 浮脈為風。秋得之曰平。余時得之。主傷風寒。頭疼壯熱。或夜熱晝涼。咳嗽嚏噴。鼻塞清涕。嘔逆不食。
〔歌曰〕浮為風兮秋日平。余中風寒頭目疼。壯氣夜極鼻清涕。嚏噴咳嗽吐食頻。 洪脈為熱。夏得之曰平。余時得之。主風熱壅盛。身體溫壯。瘡瘍血泄。
〔歌曰〕洪為應候夏時和。余須發熱壯溫多。風壅作驚或瘡腫。有時泄下血滂沱。 數脈為驚。春得之曰平。余時得之。主驚風抽掣。脈數小者。多睡惕跳。直視怕怖。盜汗非時。切牙吐 舌。微吐喘息。脈數大者。一兩日間。必發搐搦也。
〔歌曰〕數為驚候春日長。余時小數睡驚揚。喘息直視舌頻吐。大數潮搐發沉殃。 沉遲為虛冷。冬得之曰平。余時得之。主脾胃虛弱。泄瀉滑腸脫肛。吐痢不止。日漸 羸。以成脾困。或作 疳勞。
〔歌曰〕沉遲之脈冬日安。余時脾胃弱虛言。泄瀉滑腸肛脫出。吐痢 羸瘦變疳。 實脈為積滯。四時得之。皆主食傷積聚。面黃腹脹。發焦煩渴。吐 腹痛。
〔歌曰〕實脈含傷積滯言。壯熱腹脹髮毛乾。吐痢肚疼或為癖。四時無異一般看。 實鑒四時脈。謂者弦夏洪。秋浮冬沉。四季緩。各推其王相表裡以察病。假令春得弦而浮者。病在表在府。 為陽為順。病則易治。若得弦而沉者。病在裡在藏。為陰為逆。病則難治。余時仿之。
王氏脈歌小兒乳後輒吐逆。更兼脈亂無憂慮。弦急之時被寒纏。脈緩即是不消乳。緊急細快亦少苦。虛 濡邪氣驚風助。痢下宣腸急痛時。浮大之脈歸泉路。 脈經曰:小兒之脈快疾。一息七八至曰平。不及曰損。太過曰至。
通真子歌小兒三歲至五歲。呼吸須將八至看。九至不安十至困。短長大小有邪干。
又曰小兒脈緊是風癇。沉脈須知乳化難。腹痛緊弦牢實秘。沉數有熱在骨間。
死証脈脈來三動而止不見者死。脈來速如弓弦硬直者死。脈來瞥然不見者死。
〔歌曰〕三動而止不來凶。速硬如弦勁在弓。瞥然至而反不見。皆為死脈定由宗。
諸般病脈脈弦者為風寒。弦數者為瘧。脈急者為氣不和。或為客忤。脈緊者為痛。緊數者驚癇。脈浮者為風。浮緊者驚風。浮大者傷寒。浮虛者盜汗。浮數者風熱。脈伏者為氣滯。脈緩脈細者皆為冷。為乳不化。脈虛脈濡者。為虛弱。為驚。虛濡者慢驚風。虛緊者伏熱,脈沉重者為有積。沉數者骨間冷。(一云骨間熱)沉遲者虛冷。沉緩者傷食。脈牢緊者癖聚。牢實者腸秘。 心脈滿大。肝脈小急者驚癇。心脈數小者疳淋。數急者熱。寸口脈直上直下者為驚。寸口脈大小脈不勻。亂者 變蒸。左手寸口無脈。心痛中熱。嘔逆口瘡。或咳嗽。喉中哽聲。頭汗出而熱。此乳母食冷以乳兒所作也。又脈亂者吐逆。右手寸口無脈。胸滿短氣。吐逆噫噦。喉中響。此乳母抱兒沖冒風寒所作也。凡脈如雀啄而緊者 風癇。
凡脈大小不依部次者惡候。
凡小兒脈快。呼吸八至曰平。九至曰病。十至曰困。
凡小兒脈虛者病亦虛。輕手得也。脈實者病亦實。重手得也。故急驚脈促急。慢驚脈虛微。 <目錄>卷三 <篇名>諸身熱論
凡小兒有病。皆須身熱。其証不一。今條而具之。 小兒于某時間發熱。過時即退。至來日依時發熱。(晝夜同)此為潮熱。欲發驚也。 小兒身熱。但一向壯熱不已者。此為壯熱。甚則發驚也。 小兒身熱。但溫而不甚壯熱。此為溫熱。 小兒身熱。口中氣熱。叫哭無時。呵欠頓悶。面目青色。此為風熱。甚亦發驚。 小兒身熱。飲水悸惕。手足搖動。上視弄舌。印內青筋見。掌中赤。怕物生涎。此為驚熱。 小兒身熱。面赤時久不退。睡覺顛叫。氣急發渴。胸高熱壅。此為積熱。與壯熱相似。但胸高涎壅為異。乃 臟腑積蘊熱毒。三焦鬲脘壅滯也。又搖頭頂硬者。亦三焦鬲脘壅也。以上皆甚則發搐。(治在驚癇門中) 小兒身體發熱。氣促鼻塞。清涕嚏噴。寒毛立。眼淚出。或出痰水。此為傷寒。(治在傷寒門中) 小兒身熱。時發時退。退但肚熱。或夜發熟,面黃腹脹吐瀉。乳食不化。糞酸臭異常。此為食傷。(治在傷 食門中) 小兒夜發熱。曉即如故。多涎喜睡。此肺虛發熱也。此與食傷夜發熱相似。須要識之。況二証余候各皆不 同。食傷者可下。肺虛者不可下。下之則失津液。發渴引飲。昔錢乙治朱監簿子五歲。 夜發熱。曉即如故。眾醫作熱。以涼藥解之不愈。其候多涎喜睡。又以藥下其涎。病益甚。至五六日。大引 飲。請乙治之。乙曰不可下。乃取白朮散煎湯三升。使任意取足服。朱曰。飲多 不作瀉否。乙曰。無生水不能作瀉。縱痢亦不足怪。但不可下耳。朱又曰:先治何病。乙曰。止瀉治痰。退熱清神。皆此藥也。服盡。又作兩次與服,其子不渴無痰。又投阿膠散二服而安。是此証也。錢乙方本集載之。小兒每早食後發熱。至夜則涼。此為血熱。(治方在後)小兒身熱。形瘦多渴。飲食不為肌肉。此為疳熱。(治在疳門中)小兒血氣旺盛。發渴引飲。大便黃堅。小便赤少。四肢身體翕然而熱。此為胃實熱也。(治宜下之)小兒身熱微驚。耳冷KT 冷。上唇頭有白泡起。如魚目珠子。或汗或不汗。此為變蒸。(治在變蒸門中) 小兒身熱。昏睡驚悸。喜嚏噴。耳KT 冷。此為瘡疹候。(治在瘡疹門中)此與食傷變蒸相似。傷寒耳KT 皆 熱。變蒸唇上有白疣泡珠子為異。 小兒身熱者。更有內外。在內者多飲水得之。在外者多因風寒得之。錢氏有云。小兒身熱飲水者熱在內。 身熱不飲水者熱在外。此大概之驗也。在內者宜下之。在外者宜散之。若小兒積蘊內外。感傷表裡。渾身俱熱。 頰赤口乾。小便赤。大便焦黃少者。先以四順清涼飲子。利動臟腑。熱即退矣。既而複熱者。是裡熱已解。而表熱未除。複以惺惺散。或紅綿散加麻黃。微發其汗。表熱乃去。既去又複發熱者。世醫盡不能曉。再下再表。 皆為不可。誤傷多矣。此表裡俱虛。氣不歸元。陽浮於外。所以再發熱也。但以六神散和其胃氣。則收陽 歸內。身便涼矣。 閻孝忠論小兒壯熱。傷風溫疫。傷寒風熱。瘡疹傷食。率皆相 似。未能辨認之間。但與升麻葛根湯惺惺散小柴胡湯服之。甚驗。蓋此數藥通治之。不致誤也。惟傷食者,則
大便酸臭。乳不化。畏食或吐。宜與微下之。 孫真人論小兒內外氣盛。眠時小驚。或微覺傷風傷食。又慮變蒸身熱者。但以紫丸。(方已在前變蒸門中) 或龍膽湯為治。此二藥無所不療。雖微利動。以減盛氣。亦不虛人。小兒糞黃而臭者。此腹中有伏熱也。宜服龍膽湯。若糞白而酸臭者。此挾寒不消也。宜服紫丸。但少與。令內俏。甚者小增。令微稀溏。皆須節乳哺一兩日。令胃氣平和。若不節。則病易複。複則複下。傷其胃氣。令腹脹滿。若至再三下之。則過傷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