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五氣論
兒自胎孕以至生成。皆稟五行而分五臟。故自五氣以生五態。而各不同。聖濟經言。五行孕秀有異宜。五態委保有殊氣。沖和均賦。體性潛異者。蓋母氣胎育。有盛衰之虛實。故其子生也。有剛柔之勇怯。又經云。心氣虛而語晚。肝氣微而行遲。脾氣弱而肉瘠。腎氣怯而解顱。如此之類。悉皆是矣。然五臟之氣。稟受殊異。其于怯弱者。聖人亦有方藥以補養之矣。
心
心氣盛者,則伶俐。早言笑。形神清而多發。心氣怯者,則性痴而遲語。發久不生。生則不黑。心主血。髮為血之餘。怯則久不生也。心系舌之本。怯則語遲也。
治小兒生下無發。以鯽魚燒灰末。和醬敷之。即生。
巨勝丹
治小兒髮久不生。
當歸(去蘆一兩) 生乾地黃(去苗土一兩) 芍藥(一兩以上並為末) 巨勝(一合別研) 胡粉(半兩別研)
上同研勻細。煉蜜和丸黍米大。每服十粒。煎黑豆湯下。兼化塗頭上。量大小用。
又方
以楸葉中心子杵爛。絞汁塗之。
又方
以羊屎燒灰。淋汁。同豉汁洗之。三日一次。不過十次。即生。
又方
治血熱。發薄不生。以桃柳煎湯。入豬膽汁和。沐頭。發自生。
菖蒲丸
治小兒心氣不足。從小至數歲不能言。
石菖蒲(二錢) 人參(去蘆焙半兩) 丹參(去蘆一錢) 天門冬(去心焙一兩) 麥門冬(去心焙一兩) 赤石脂(三錢)
上同為細末。煉蜜丸綠豆大。溫水下五七丸。至十餘丸。量大小增損。日三。久服取效為度。無時。
又方
治同前。
菖蒲(一兩一寸九節者良) 遠志(甘草水煮去心一兩) 桂心(一兩) 黃耆(半兩) 人參(去蘆半兩) 黃連(去鬚半兩) 酸棗仁(湯浸去皮半兩)
上為細末。煉蜜和丸。如雞頭實大。每服一二粒。煎生薑湯化下。無時。 灸法 灸心俞三壯。灸兩足踝三壯。
又方
治五六歲不語。此心氣不足。舌本無力。不能發轉故也。一云。風冷傷於少陰。以赤小豆為末。酒 和塗舌上。神效。以社壇余胙酒。與少許飲。
肝
肝氣盛者,則
蹺健而早行立。肝氣怯者,則
長不能行而腳細,名曰鶴膝。肝主筋。怯則筋弱。故長不能行也。又或眉久不生。眉屬肝。肝氣不榮。故眉久不生也。何以知眉屬肝。且五臟皆有毛。其發屬心。心為火。火性炎上。故發生上槍也。須屬腎。腎為水。水性潤下。故須生下順也。是以女人皆無外腎。故無須也。毛屬肺。肺在五臟之上而主外。故毛生皮膚之外也。眼睫屬脾。眼輪亦屬脾。脾在右偏。故睫斜生眼輪之上也。眉屬肝。肝在左偏。故眉斜生眼睫之上也。左為上。右為下。所以眉在上而睫在下也。
麝茸丹
治小兒從小至數歲不能行。大驗。 麝香(研) 茄茸(酥塗炙黃) 生乾地黃(去苗土焙) 虎脛骨(酥塗炙黃) 當歸(去蘆洗焙) 黃(銼各半兩)
上為細末。用羊髓二兩。煮爛。和丸黍米大。每服十丸。磨沉香湯送下。乳前。日三服。
羚羊角丸
治同前。
羚羊角(用尖細節密者銼取末) 虎脛骨(敲破塗酥炙黃) 生乾地黃(去苗土焙) 酸棗仁(去皮炒過秤) 白茯苓(去黑皮各半兩) 桂(去粗皮不得見火) 防風(去蘆切焙) 當歸(去蘆切焙) 黃耆(切焙各一分)
上為細末。煉蜜和劑。每用一 子大。食前溫水化下。日三。兒大者加之。
又方
以五加皮為末。飲服之。
灸法 小兒自小至五歲。不能行者。灸兩足踝各三壯。
又灸法 小兒鶴膝腳細。不能行者。灸膝眼三壯。
治小兒生下無眉毛。欲得生者。以七月中採烏麻花。不拘多少。陰乾為末。以生烏麻油浸。每夜敷之。
赤芝散
治小兒眉毛眼睫。因癬退不生。名乳頰癬。
野油花(旋複花是) 赤箭(天麻苗) 防風(去蘆各等分)
上為細末。先洗癬淨 乾。以好油調塗之。後服烏犀丸。
烏犀丸
犀角末(一錢) 豬牙皂角末(二錢) 乾蟾末(三錢) 龍腦(少許)
上為細末。熊膽汁和丸綠豆大。每服一丸。溫水下。量兒大小加減。
脾
脾氣盛者。肌肉濃而色紫。耐壯而乳多。脾氣怯。則肌虛而喜汗。汗多則肉瘠。脾主肌肉。怯則肌虛。虛則榮衛衰。故汗多而肉瘠也。
丁香散
治小兒脾怯多汗。
陳皮(一兩) 青皮(去穰) 訶子肉(去核) 甘草(各半兩) 丁香(二錢)
上為細末。每服二錢。水一盞。煎六分。食前溫服。兒小分之。
香瓜丸
治小兒喜汗。 大黃瓜(黃色出種子者) 川大黃(濕紙裹煨至紙焦) 胡黃連 柴胡(去蘆) 青皮(去嚷) 鱉甲 (醋炙黃) 黃柏(去粗皮) 蘆薈
上藥各等分。瓜用一個。先將黃瓜割頂去瓤。以諸藥為細末。填瓜內至滿。卻將頂蓋口。杖子簽定。慢火 內煨熟。取藥並瓜研之。如皮研不爛則去之。乾後入麵糊。和丸綠豆大。每服三二丸。乳後冷漿水下。兒大加 之。
粉身法
黃連(去鬚) 牡蠣(火 ) 貝母(各七錢)
上為細末。以米粉一升。同研勻。粉身。與丁香散同用。
肺
肺氣盛者。肌膚瑩白滑膩。發細黑淺。肺氣怯則肌膚粗敗。若無皮而血凝。故寶鑒亦名血凝。孫真人言。小兒出腹。肌肉猶是血也。漸漸堅化。肺主皮膚。肺氣不充則血沮敗。不成肌膚。故若無皮毛而血凝。面目繞鼻口悉黃,閉目撮面。口中乾燥。四肢不能伸縮。哭無聲。不吮乳。此皮毛不斂也。多是不育。千金治以龍膽湯。
(方具於後)
治初生兒血凝。皮肉不斂。哭無聲。不吮乳。以胡粉研細。酒和塗之。乾即再。
又方
以白僵蠶為末。煎湯。適寒溫浴之。
灸法 初生兒血凝。以臍四邊各去臍半寸。並鳩尾下。五處各灸三壯。
腎
腎氣盛者。囟小而合早。牙齒早生。腎氣怯者。解顱而囟不合。牙久不生。生則不固。面慘。目睛多白。腎 主骨髓。腦為髓海。怯則腦髓不成。故囟解而不能結也。解顱不瘥。而百病交攻。極難 將護。此最為大病矣。又腎主骨。牙乃骨之餘。怯則牙久不生也。
玉乳丹
治小兒解顱。
鐘乳粉(依法煉者半兩) 熟乾地黃(依法蒸者半兩) 柏子仁(半兩)當歸(去蘆半兩) 防風(去蘆分銼) 補骨脂(一分揀淨微炒) 或加黃 茯苓亦得。
上為細末。入鐘乳粉柏子仁拌勻。煉蜜和丸黍米大。每服十丸。煎茴香湯送下。乳後。
又方
治同前。
細辛(去苗) 桂心(各半兩) 乾薑(七錢半)
上為細末。以乳汁和敷縫上。乾即複敷。兒面赤即愈。
又方
以蛇蛻皮炒焦為末。用豬頰車骨中髓。調敷縫上。日三。一方只用豬頰髓。
又方
以驢蹄燒灰。研細末。生油和敷縫上。以瘥為度。
治小兒囟不合 生蟹足骨半兩。白蘞半兩。為細末。以乳汁和貼縫上。
又方
以龜甲煮湯。適寒溫漬之。不得用黑者。
治小兒囟不合。鼻塞不通。以大天南星微炮去皮。為細末。淡醋調。攤緋帛子上貼之。仍炙手熱。頻熨立效。
治小兒囟不合。囟腫囟陷並主之。 蛇蛻皮(半兩燒灰細研) 防風(去蘆) 白芨 大黃(濕紙裹煨紙焦各一分)
上為細末。入青黛一分。同研極勻。每用半錢。用 豬膽汁調勻。將紙一片。依大小長短。翦一紙花子。攤藥在上。仍於四邊各留少白紙。用淡醋糊塗遍。以貼病上。不住以溫水潤動。一伏時換。一方以防風一兩半。柏子仁白芨各一兩。為末。乳汁和敷囟上。十日知。二十日愈。日一易之。
又法 治小兒解顱。囟不合。作頭巾與裹。遮護之。久而自合。千金云。良法也。
治小兒齒久不生 以雄鼠屎三十枚。日一枚拭齒斷。即生。其屎兩角尖者。乃雄鼠屎也。一云。用雌鼠屎。兩頭圓者。
又方
以黑豆三十粒。于牛糞火內燒令煙盡。細研。入麝香少許。再研勻細。用針挑不生齒處。令血出。以藥 末揩上。不得見風。忌醋。多年不生者。用之極效。
又方
以尿坑中竹木。正旦刮屑塗之。即生。
乳母論
兒生自乳養者。一切不論。若令乳母乳養者。必擇其人。若有宿疾。狐臭癭 。上氣喘嗽。疥癬頭瘡。龜胸駝背。 鼻緊唇。痴聾喑啞。顛狂驚癇。癰疽等疾。並不可令乳兒也。
凡乳母乃血氣化為乳汁。則吾性善惡。悉由血氣所生。應喜怒飲食。一切禁忌並宜戒慎。若縱性恣意。因而乳兒。 則令兒感生疾病也。若房勞乳兒。則令兒瘦瘁。交脛不能行。若醉以乳兒。則令兒身熱腹滿。若蓄熱乳兒。則令兒變黃。 不能食。若怒作乳兒。則令兒驚狂上氣。若吐下乳兒。則令兒虛羸氣弱。是皆所忌也。
凡每乳兒。乳母當先以手按散其熱。然後與兒吮之。若乳汁湧。恐兒咽乳不及。慮防嗆噎。則輒奪之。令兒少息。 又複與之。如是數反則可也。又當視兒飢飽節度。一日之中,知幾乳而足量以為常。每於早晨。若有宿乳。須當捻去。 若夏月不去熱乳。令兒吐 。冬月不去寒乳。令兒咳痢。又若兒大喜之後。不可便乳。令兒驚癇。若兒大哭之後。不可便與乳。令兒吐瀉。又乳兒不可太飽。恐停滯不化。若太飽。則以空乳令吮則消。
凡每乳兒。乳母當以臂枕兒頭。令兒口與乳齊。乃乳之。不可用膊。即太高。令兒飲乳不快。多致兒噎。又乳母欲寐。則奪去其乳。恐睡著不覺。被乳填沃口鼻。別生其他事。又且不知兒飢飽也。
凡兒生六十日。目瞳子成。能識人。百日。任脈反覆。一百八十日。尻骨成。能獨坐。二百日。掌骨成。能匍匐。 三百日。臏骨成。能獨立。三百六十日,膝骨成。能移步。乳母常須依時按節。續續教引。使 兒能會。此是定法也。即不得常常抱持。過時都不教引。致令兒筋骨弛墮。又恐成腰腳之疾也。
慎護論
凡乳母慎護養兒。乳哺欲其有節。襁褓欲其有宜。達其飢飽。察其強弱。適其 薄。循其寒燠。蓋自有道。不可不知也。
凡兒自初生至盈月。宜常常時取豬乳汁滴兒口中。令咽。最為佳妙。又以珍珠末一大豆許。用蜜一蜆殼和之。分三次或四次。每十日內外與一次。塗兒口中。安心神。鎮魂魄。
凡兒生肌肉未成。不可與暖濃新綿之衣。當與故絮帛薄衣。若與新綿濃暖,則蒸燠生熱。筋骨緩弱。故聖濟經云。 襁褓者衣欲舊帛。綿欲故絮。非乃惡於新燠。亦資父母之餘氣。以致養焉。
凡乳母。若遇天和無風之時。當抱兒在日中嬉戲。使數見風日。則血凝氣剛。肌肉硬密。堪耐風寒。若藏幃帳之內。 重衣溫暖。譬如陰地草木。不見風日。則脆軟不任。易為傷損。故聖濟經言。重衣溫濃。幃帳周密。宜與減損。甚則傷皮膚。害血脈。是生多疾也。
凡兒常令薄衣,雖冬月。但令著兩夾衣。及衲衣之類,若極寒。即漸加舊絮衣。人家多務愛惜。乃以新綿濃衣。溫養過宜。適以為害。薄衣之法。當從秋習之,若至來春稍暖。須漸減其衣。不可便行卒減,恐令兒傷中風寒。
凡兒于冬月。須著帽項之衣。夏月須著背褡。及于當脊。更襯綴一重。以防風寒所乾。謂諸臟之俞。皆在於背故也。 又常令乳母。每日三時。摸兒項後筋兩轅之間。名曰風池。若熱。即須熨之。令微汗則愈。諺云。戒養小兒。慎護風池者是也。
凡兒於春時。不可覆頭裹足。致陽氣不得出泄。則發熱矣。
凡兒常當看覷消息。無令身體有汗。若汗出則致腠理虛。而以受風寒。晝夜寤寐。皆當慎之。須審天氣冷暖。衣服濃薄。
凡兒於暑月。時常令在涼處。勿禁水漿。但少少與之。唯是不宜多與。
凡兒不可抱于檐下洗浴。又不可當風解脫。恐為寒乾。又啼哭未斷。不可與乳。冒冷沖寒。不可哺飼。恐為食傷。 又不可近神佛之前。驢馬之畔。又不可令兒見怪異之物。及各門異戶不相識之人。恐為客忤。
凡兒生三日之外。當與少哺。姚和眾云。以粟米煮粥。飲研如乳汁。每日與半蜆殼許。以助谷神。導達腸胃。孫真人云。以粳米飲。七日外與三大豆許。慎不可雜與藥吃。巢氏云。兒生滿三十日後。當哺少物。如二棗核許。至五十日。如櫻桃許。至百日。如大棗許。若乳少。當以意增之。不可多與。恐不能勝。別生病矣。若乳多。不消哺食者。亦須少少與之。以壯腸胃。兒大。稍稍增之。當有常劑。聖濟經亦云。兒生三日用飲。過三日用哺。哺之以賴殼氣也。哺之多 少。量日為則。如是則五臟得養。而胃氣壯矣。今之養小兒者。多務愛惜過當。往往至二三歲。尚未與食。致脾胃虛弱。體力怯軟。平生多病。若在半年之後。宜煮陳米稀粥與之。十月以後。漸與稠粥爛飯。以助中氣。則自然易養少病。惟忌生冷油膩葷茹甜物。
凡小兒乳哺。既有常劑。若忽爾卻乳哺少者。此是腹中少有不和也。便當與微微下之。若都不肯食。但飲少乳者。 此傷重。要下之。不可不下也。若不與下。則生寒熱。或為吐痢。及為癖積。脈大者發癇。皆不早治之由也。孫真人亦 曰。小兒寒熱。亦當下之。乃瘥。又小兒乳哺。不能無痰癖也。常當節適之。若稍不進乳食。便以微藥克化。紫圓最妙。 (方在後)不得行 藥轉痢。又不得為無事而遷延。致病大即難治爾。小兒微患。便與微下。則損不甚而易愈矣。若于 春夏之時有疾。(千金云。立夏後)切不可妄行吐下。及微疾亦不可亂行針灸。蓋針灸傷經絡。吐下損腑臟故也。若誤行 轉瀉。則使下焦虛而上焦熱。變成大病也。故巢氏有言。小兒春夏。自非甚病。決定不可吐下者是也。
食忌論
凡小兒有不可食之物。不可不知。今具於後。 小兒不可多食栗子。令兒氣弱行遲。熱食則氣壅。 小兒不可食蕨菜。令兒立則無力。久不能行。小兒不可食芡。令兒不能行。 小兒不可食黍米雞肉胡瓜。令兒腹中生蟲。經驗方云。小兒未斷乳。食雞肉。令小兒腹中生蛔蟲。 小兒不可食越瓜。令兒發痼疾。 小兒不可食麥。令兒發落。(麥是蕎麥也) 小兒不可食鳧茨。令兒臍下痛。 小兒不可食鱘魚。令兒生症癖。 小兒不可食炒豆豬肉。令生氣壅致死。
大小論
經言六歲以上者為小兒。十八以上者為少年。據此之言。則十八以下者。皆為小兒也。此乃古之所論爾。以 今時校之。則時世相異。理或未當。且禮云。男子三十曰壯有室。又曰:男子三十而娶。是古之男子。皆三十以上方娶。故十八以下。得為小兒之稱。今之時則不然。男不過十五而娶。至十八已有生一二子者。豈得為小兒也。以今時言之。當以十四以下為小兒治。其十五以上者。天癸已行。婚冠既就。則為大人治耳。
諸般色澤紋証論
經云。小兒六歲已還者。經所不載。有病難治。無承據之事也。詳之。此謂嬰兒未能 言者。有病則無由問其所苦。故無承據也。若能言者。必能問之。小兒豈有六歲尚不能言者哉。其不能言者。唯 一二歲兒也。故先賢言嬰兒未能言者。最為幼小。有病則肌膚未全。寸關不辨。變蒸交互。氣血細微。若憑診 切。實難明曉。惟在觀其形色。參其証候。乃知病之所在者矣。其觀視之法。須要安神定志。勿令情意惑亂。不得於兒哭斷之時。睡起之際。則色不正矣。須于辰時之後。巳時之前。夏即未熱。冬即未溫。外色不雜。內氣閑雅。乃可向明而觀察之也。聖濟經曰:通識之士。必察剛柔勇怯。視其盛衰虛實。適以寒溫。平以陰陽。病之輕 重緩急。隨証以治之。不必蔽于難治也。諸所論繁紊。難以執據。今採其當者。 敘而次之。
諸色澤候
面上五臟部分色左頰主肝。右頰主肺。額上主心。鼻上主脾。(一云唇口)頤上主腎。色青為風。色赤為 熱。色黃為食。色白為氣。色黑為寒也。
面上五臟四時色經言五臟之色。皆外榮於面。故死生疾病系焉。肝主春。其色青。心主夏。其色赤。脾主 長夏。其色黃。肺主秋。其色白。腎主冬。其色黑。是謂五臟之色。隨四時各榮於面也。其色不深不淺。應常光 潤者。為平和也。若色重深者。其臟實。淺淡者。其臟虛。
面上五臟生死色經曰:滋榮者。其色生。青如翠羽。赤如雞冠。黃如蟹腹。白如豕膏。黑如烏羽。枯夭 者。其色死。青如草茲。赤如 血。黃如枳實。白如枯骨。黑如炱煤。
面上五臟部分相乘色肝色青者本色也。赤者心乘肝也。黃者脾乘肝也。白者肺乘肝也。黑者腎乘肝也。 心色赤者本色也。青者肝乘心也。黃者脾乘心也。白者肺乘心也。黑者腎乘心也。脾色黃者本色也。青者肝乘脾也。赤者心乘脾也。黑者腎乘脾也。白者肺乘脾也。肺色白者本色也。青者肝乘肺也。赤者心乘肺也。黃者脾乘 肺也。黑者腎乘肺也。腎色黑者本色也。青者肝乘腎也。赤者心乘腎也。黃者脾乘腎也。白者肺乘腎也。
面上五臟四時相乘色經言青赤見於春。赤黃見於夏。黃白見於長夏。白黑見於秋。黑青見於冬。是謂五臟 之生。五行相繼也。為病輕。若肝色見青白。心色見赤黑。脾色見黃青。肺色見白赤。腎色見黑黃。是謂真藏之 色。五行相克也。為病重。
面目死生色內經曰:凡病面黃目青。面黃目赤。面黃目白。面黃目黑者。皆不死。聖濟經云。脾真為本。 而面黃必生者。以真氣外榮故也。若面青目赤。面青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者。皆死。謂無脾色 外榮。而真氣已絕故也。
鼻上色聖濟經曰:鼻端青為腹冷。黑為水氣。白為無血。黃為胸寒。赤為有風。鮮明為留飲。
目內色赤者心熱。淡紅者虛熱。青者肝熱。淺淡者肝虛。黃者脾熱。無精色腎虛。
金匱死色凡小兒病者。有黑色滿面。或繞口入口。或延眉繞目。或暗人中者。皆死。有青色延面。連目入耳者死。目無精光。眼中有物。如橫紅針者死。
外台死色凡小兒病者。面上有青黑色。如紗蓋定。從髮際至印堂者。不以疾狀淺深。六十日死。至鼻柱者。 一月死。至人中者。十日死。滿面者。即日死。
諸處紋狀候
耳後完骨上。有青脈如線三兩路。臥不靜者。此癇疾候。當刺。掐破令血出。以為小治。若目腫破者。死候也。手大指後。白肉魚際之上,有筋絡色青黑者。胃中有寒。赤黃者有熱。赤青黑雜者寒熱。若青而小短者少氣。 叉手處。手大指第二指之間虎口上。有筋脈如線。看其顏色曲直。以決其病。若紋直者是驚。曲者是傷。沉隱為風。 曲外有冷。曲內為食。
〔歌曰〕虎口青紋直。情知四足驚。黑色元因水。赤乃火飛禽。淡紅人驚發。灣紫有傷尋。外冷內為食。沉隱定風 生。長大疾須重。短小得安平。但看叉手處。病候驗虛真。 第一指上仄三節。名曰三關。小兒從男左女右看之。有八般筋脈紋狀。以驗其病。名曰八片錦。最下一節。名為氣 關。有紋過者。病才覺重。諸病既生。則氣不調順。故名氣關也。第二節。名為風關。有紋過者。須發驚風。漸加困重。 故名風關也。第三節。名為命關。有紋過者,則
病極而命危殆。故名命關也。
圖 p03-b42a1.bmp (缺) 魚刺形。主初驚。在氣關。主壯熱吐瀉。在風關。主初驚才發。在命關。驚極難治。
〔歌曰〕形如魚刺是初驚。遍體如湯面色青。吐瀉躁煩如似此。通腸和氣便惺惺。 垂針形。主瀉痢。在氣關。主傷冷吐瀉。在風關。瀉傳驚風。在命關。驚傳慢驚風極候。
〔歌曰〕形如懸針瀉痢多。發驚身熱定違和。此病若變驚風慢。命關已度是沉 。 水字形。主肺驚。在氣關。涎痰咳嗽虛積。在風關。發驚喘哽涎。在命關。困不治。
〔歌曰〕形如水字肺家驚。虛積相傳面色青。鬲上有涎須與治。命關若過更無寧。 乙字形。又曰中曲。主食驚。在氣關。主食傷吐痢。在風關。傳變風。乙形屬肝。肝刑於脾。在命關。傳慢 脾風。不治。
〔歌曰〕形如乙曲病因肝。眼慢驚啼螈 偏。冷積為傷傳變此。慢脾風已度三關。 去蛇形。主內實外虛。來蛇形。主外實內虛。蛇中卷形。內外俱虛。此數樣皆曲蟲。又曰曲蛇。在氣關。主 疳積。在風關。主勞帶驚。在命關。不治。
〔歌曰〕形如蛇曲病因深。脾積疳勞又帶驚。未過二關宜早治。若過三關更莫論。 長者弓形。短者環形。主疳積。在氣關。吐逆疳熱。吃泥土。在風關。疳極羸瘦。在命關。不治。
〔歌曰〕形如環弓疳氣黃。好食泥土是尋常。此病早求良醫治。三關已到命飛揚。 亂紋形。主蟲痛。在氣關。主氣不和。有蟲積。食諸生物。在風關。主蟲咬心腹痛。在命關。病困極難治。
〔歌曰〕紋亂縱橫蟲上尋。曉夜啼號不可禁。神佛求遍都無應。安蟲取積得康寧。 珠形死候。此候不拘三關上下。見者皆為死候。
〔歌曰〕流珠死候不須醫。便是沉 莫療之。三關若見都休望。安排後事更無疑。 〔諸紋總歌〕魚刺初驚候。懸針瀉痢多。水紋驚肺積。乙樣是肝訛。曲蟲驚疳病。環弓一論過。亂紋蟲咬 甚。流珠病已 。
五臟主病論
諸形証候
肝臟肝主風。肝病實。則目直叫哭。呵欠頓悶項急。(治當瀉之)肝病虛。切牙多欠。口中氣熱。 則外生風。口中氣溫。則內生風。(治當補之)肝熱則 衣捻物。熱甚則目直視不搐。風主動。又風淫 末疾。熱即風動於四末。故手 衣捻物也。熱入於目。牽其筋脈。則兩 俱緊。不能 轉視。故目直也。(治當瀉其心肝)肝有風則目連札。風甚則身反折強直不搐。凡病新久皆引風。風 動上於頭目。目屬肝。風入於目。則目上下左右如風之吹。不輕不重。兒不能任。故目連札也。風甚則風入於 筋脈。筋脈緊急。故身反強直也。(治當瀉肝補腎)肝有熱有風。甚則皆兼驚証。不搐者。謂未得心熱故也。若 心熱乘於肝。則子母俱有實熱。風火相搏。而乃發搐。其抽掣之勢。如風蕩火也。(治在驚疾門之中)若肝熱 衣捻物。壯熱飲食喘悶者。肺乘之也。(治當瀉肺)肝於四時。冬相春王。夏衰秋絕。若在春肝王之時。(早 晨亦同)反見肺病乘肝者。是肺強肝怯也。(治當瀉肺補其腎。今肝虛補腎者。母能令子實也。甚則宜補其肝。或子母俱補)輕者肺病退則愈。重者目中淡青。必發驚。若更有赤者。當發搐也。謂怯則目淡青色。有心熱 則赤。故當發搐。肝虛實皆主風。若外感生者,則
呵欠頓悶。口中氣熱。(治當發散)若能食飲水不止者。當微 下之。余不可下也。
心臟心主驚。心病實。則叫哭發熱飲水。惕跳上竄發搐。(治當瀉之)心病虛。則臥而悸動不安。 手足搖縱。(治當補之)心病虛實皆主搖。心實則喜仰臥。謂心氣實則氣上行澀。若合面臥。氣則不通快。故喜仰臥。使氣得上下通也。(治當瀉之)心熱則視其口中氣溫。或合面臥而就冷。及上竄切牙也。謂心熱則胸亦熱。兒雖不能言。有就冷之意。故合面臥也。(治當瀉熱)若邪熱乘心。則為驚啼。(治當安神)心于 四時。春相夏王。秋衰冬絕。若在夏心王之時。(日中亦同)反見腎病乘心者。是腎強心弱也。(治當補其肝 心。瀉其膀胱。今腎強而瀉膀胱者。謂腎主虛而無實。瀉其膀胱之府。則臟不得盛也)輕者腎病退則愈。重者悸動不已。當發搐也。
脾臟脾主困。脾病實。則困睡身熱。飲水能食。(治當下之)脾病虛。則身溫四肢冷。吐瀉生風。 (治當補之)脾寒者夜啼。脾屬陰冷。即夜間發痛。故兒啼哭。(治當溫中)脾熱者弄舌。脾熱則舌絡 緊。故時時舒吐也。或時飲水。熱則津液少故也。(治當分解其熱)不可用涼藥下之。醫者多疑其飲水為熱。 便以涼藥下之。加面黃肌瘦。五心煩熱。則為疳也。(治在疳疾門中)若不因脾熱。大病未已。弄舌 者凶也。又脾藏冷熱皆主吐瀉困倦。若吐乳色黃者傷熱。吐乳色青者傷冷。四時之間。秋冬春三時皆冷多。唯 夏暑時有熱多。
胃胃熱者。若吐瀉昏睡。露睛者虛熱也。若吐瀉昏睡。不露睛者實熱也。胃久虛熱。多生疸病。胃冷者。 若吐痰白沫綠水。不食腹痛。或瀉青白痢。谷不化者。胃虛冷也。若胃虛怯有汗者。但上至項。下至臍也。若面 白。目無精光。口頻撮。口中氣冷。不思食者。胃不和也。又小兒筋骨未 成。血脈未全。自小多啼哭者。胃啼也。脾胃二者。腑臟表裡。人之司命。故同病也。脾於四時。王在四旁。 (謂四季月)若于王時。反見他藏病乘脾者。是脾弱也。(如春季三月木位土王之時。見肺來乘之。秋九月金 位土王之時。見肝來乘之之類是也。他仿之。治當補弱為強。隨証治之)輕者所乘之藏病退則愈。重者面目赤 黃。脾怯也。
肺臟肺主喘。肺病實。則身溫悶亂。氣促喘急。(治當瀉之)肺病虛。則身熱哽氣。長出氣。(治當補之)肺熱則手掐眉目鼻面。甚則吐稠涎。及咯血者。久則肺虛。(治當補之)若虛熱則唇深紅色。(治當解熱)若實則涎痰潮吐。(治宜下涎)肺氣盛而熱。又複有風冷者,則胸滿短氣悶亂。喘嗽上氣。(當先治肺。後散風冷)若肺只傷風者。不胸滿也。(但只散風)又肺有虛實寒熱咳嗽者。並于咳嗽門論之。 肺於四時。夏相秋王。冬衰春絕。若在秋肺王之時。(日 時同)反見肝病來乘肺者。是肝強肺怯也。肺怯則唇色白。若病而悶亂氣粗。喘促氣哽者難治。為肺虛損也。唇白謂肺脾病久也。脾為肺之母。母子皆虛。不能相營也。故名曰怯。(治當補脾肺而瀉其肝也)輕者肝病退則愈。重者唇白枯者死。白澤者吉。
腎臟腎主虛。腎病無實。唯斑瘡。腎實則變黑陷。余無實病。腎病虛。則身冷無精光。畏明。體骨重。
蓋腎氣不足。則下竄而骨重。惟欲墜於下而縮身也。又腎屬水。陰也。虛則畏明。若因他病致腎虛者非也。又腎虛者。謂本怯。由胎氣不成。 精神不足。目中白睛多。面 白無光。多解顱。此皆難養。縱長不過八八之數。若恣色欲。多不及四十而亡也。 (治並當補之)腎於四時。秋相冬王。春衰夏絕。若在冬腎王之時。(夜半同)反見心病來乘腎者。是心強腎弱也。(治當瀉心而補腎)輕者心病退則愈。重者下竄不語。腎怯虛也。凡病必視其新久虛實。假令肺病又見肝 証。若切牙多欠者則易治。調肝虛不能乘肺也。若目直叫哭。項急頓悶者則難治。謂肺病久則虛。肝強而實。反勝其肺也。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又病必視其五臟衰王時候。參其相乘勝負虛實。其順易治。微邪是也。逆者難治。賊邪是也。五臟相反。隨証治之。
凡病先虛。或已經下之。有合下之者。必先實其母。後下其子也。假如肺虛而痰實。此可下之証。當先益 其脾。後乃瀉肺也。諸病仿此。
凡病有熱者。或疏利解化之後。無虛証者。勿得用溫補之。若用之。熱必隨生。
諸死絕候
喬岳五臟絕歌〔心臟〕吐瀉變為痢。血黑渴難當。(心主血。心絕則血色變黑。虛燥而發渴)肌瘦難行 坐。虛舌不縮藏。(心主舌。絕則不能收)兩臉如脂赤。(痢久則面當無色。今面色反如脂者。心絕 則虛陽上發也)無語口生瘡。(心主舌。絕則不能語)若向夏中得。更莫細思量。〔肝臟〕眼目時時澀。渾身似醉人。頻頻只要睡。心煩又多嗔。(肝主目。絕則不能開。故澀而只要睡。又肝主筋力。絕則如醉 人。不能舉也。又肝主怒。絕則多怒不止也)唇白眼胞腫。狂躁足啼聲。東方應此候。病則不宜春。〔脾臟〕面色黃時好。不可見相傳。體弱憎寒甚。蟲行覓食餐。(脾主肢體。絕則體弱。又脾絕則腎逆乘之。故發熱憎寒。 脾絕則胃熱。故蟲不安而上吐出)吃乳唇無力。齒露蓋時難。(脾主唇。絕則不能收掩其齒。又不能吮乳)眼傾 休下藥。(眼眶屬脾。絕則傾陷)免更住人間。〔肺臟〕肺候應白色。莫使見絕形。鼻青孔燥黑。腹脹眼胞 傾。(肺主鼻。絕則肝逆乘之而色青。又 肺絕則無涕。故孔黑燥也。肺主眼胞。絕則陷之)項直喘氣急。胸凸沒回聲。(肺主氣。絕則喘急項直。以引氣也。氣絕則胸中滿凸。但有出氣而無回氣也)秋間逢此候。四方別托生。〔腎臟〕冷汗時時有。 尿多夜裡驚。(腎絕則陰陽相離。故冷汗出而小便不禁。精者神之舍。絕則精神離。故夜裡多驚。腎屬陰。夜亦屬陰故也)遍身生粟疥。手足冷如冰。(陽盡不能充暖故也)項倒頭難舉。面黑沒精神。(腎絕則天柱骨倒。面目皆黑。無精神也)此候應壬癸。冬得殞其身。
王叔和死証歌眼上赤脈。下貫瞳人。囟門腫起。兼及作坑。鼻乾黑燥。肚大青筋。目多直視。都不轉睛。 指甲黑色。忽作鴉鳴。虛舌退場門。嚙齒咬人。魚口氣急。啼不作聲。蛔蟲既出。必是死形。用藥速急。十無一生。
錢乙死証瀉不定。精神好。大渴不定。止之又渴。吹鼻不噴。病重口乾不睡。時氣唇上青黑點。頰深赤如塗胭脂。鼻孔開張。喘急不定。面有五色。不常不澤。
諸般死証病困汗出。如珠不流。頭毛上逆。唇口枯乾。口鼻冷氣。頭足相抵。臥正如縛。四肢垂 。手足掌冷。
通真子死候歌囟陷唇乾目直視。口中冷氣臥如痴。身形強直手足軟。掌冷頭低盡莫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