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醫工論
凡為醫之道。必先正己。然後正物。正己者。謂能明理以盡術也。正物者。謂能用藥以對病也。如此。然後事必濟 而功必著矣。若不能正己。則豈能正物,不能正物。則豈能愈疾。今冠於篇首。以勸學人。
凡為醫者。性存溫雅。志必謙恭。動須禮節。舉止和柔。無自妄尊。不可矯飾。廣收方論。 博通義理。明運氣。曉陰陽。善診切。精察視。辨真偽。分寒熱。審標本。識輕重。疾小不可言大。事易不可雲難。貧 富用心皆一。貴賤使藥無別。苟能如此。於道幾希。反是者。為生靈之巨寇。
凡為醫者。遇有請召。不擇高下。遠近必赴。如到其家。須先問曾請未。會請師即問曾進是何湯藥。已未經下。乃 可得知虛實也。如已曾經下。即虛矣。更可消息參詳。則無誤矣。又治小兒之法。必明南北稟受之殊。必察土地寒溫之 異。不可一同施治。古人最為慎耳。
稟受論
人稟父母精血化生。故內經有曰:陽施陰化。謂之有子。聖濟經言。方其受授之初。一月血凝。二月胚胎兆。三月 陽神為魂。四月陰靈為魄。五月五行分五臟。六月六律定六腑。七月七精開竅。八月八景具全。九月氣足象成。十月百 神集備。至日滿而生也。(又云。一月如珠露。二月若桃花。三月形象成。四月男女分。五月腑臟具。六月筋骨全。七月 魂生而動左。八月魄長而動右。九月三轉身。十月足而生。此未知其所出。)其始有謂之妊者。以其陽始而陰任之也。有 謂之胚者。以其未成為器而猶坯也。有謂之胞者。以其已為正陽而陰 包之也。有謂之胎者。以食於母而為口頤也。有謂之娠者。以其有時而動也。有謂之懷者。以其有身而依也。原夫此象 者。皆陽始陰任在有形之先。次由五行而後化成也。故曰:陰陽具而五行立矣。且陰之所任者。 壬也。一陽壬兆。則人乃肇生。命門主生氣之原。精所藏焉。壬、陽水也。合丁之陰火而生丙。故有命門。然後生心。 心主血。神所藏焉。丙之陽火。合辛之陰金而生庚。故有心然後有肺。肺主皮毛。魄所藏焉。庚、陽金也。合乙之陰木 而生甲。故有肺然後生肝。肝主筋。魂所藏焉。甲為陽木。合己之陰土而生戊。故有肝然後生脾。脾生肉。意所藏焉。戊為陽土。合癸之陰水而生壬。故有脾然後生腎。腎主骨。志所藏焉。故腎與命門一也。此陰陽五行。夫婦生化。自然之理也。人之賦稟。自受氣至胎化。自成形至生養。亦皆由焉。
初生論
兒才生出母腹中。急當舉之。便以綿絮包裹。抱大人懷溫暖。雖暑月。亦不可遽去綿絮。須漸漸減去之。蓋乍出母 腹中。不可令冒寒也。又急以綿裹手指。揩拭兒口眼中及周遭穢血。皆令盡淨。不可令入口眼也。若舉遲。失於包裹。則令兒中寒。若穢血得入口眼。則令兒生病。(其証候方論並在後)
回氣論
兒才生出母腹中。哭聲遲者。急以蔥白細鞭其背。呼父小名。即啼。又兒才生下。氣欲絕。不能啼者。必是難產或冒寒所致。急以綿絮包裹其兒。頓放大人懷中溫暖。若已包裹。須更添之。令極溫暖。且未得斷臍。將胞衣置灰火上燒之。仍捻大紙。卻盛蘸油點著。於臍帶上往來遍燎之。以臍帶連臍。得火氣由臍入腹故也。更以熱醋湯捋洗臍帶。須臾則氣回啼哭。然後如常洗浴斷臍。此法甚良。救者甚多。
洗浴論
兒才生下。須先洗浴。以滌蕩污穢。然後乃可斷臍也。若先斷臍。則浴水入臍而為臍瘡等病。及浴水須入藥預先煎下。以瓶貯頓。臨時炊暖用之。不犯生水即佳。並以後浴之。亦用藥煎湯。今具煎湯用藥下項。 用豬膽汁湯浴兒。則不患瘡癬。皮膚滑澤。用金銀虎骨丹砂煎湯。則辟邪惡。去驚。(單用虎骨亦得)用李葉切半升煎湯。則解肌熱。去溫壯。用白芷二兩。苦參三兩。銼碎煎湯。則去諸風。用蒴 蔥白胡麻葉白芷 本蛇床子煎湯。退熱。 用苦參黃連豬膽白芨杉葉柏葉楓葉煎湯。去風。 用大麻仁零陵香丁香桑葚 本煎湯。治諸瘡。 用金銀桃奴雄黃丹砂煎湯。則辟邪除驚。 用益母草煎湯。治疥癬諸瘡。
凡煎湯。每用水一斗。入藥煎至七升。去滓。適寒溫用之。冬不可太熱。夏不可令冷。須調停得宜。乃可用之。 兒自生之後。須依時洗浴。以去垢污。又不可數數。若都不洗浴。則皮皴毛落。多生瘡疥。凡洗浴時。于背上則微微少 用水。余處任意。即不可極淋其背。亦不可久坐水中。則引驚作病。切須慎之。如常能依法用之。令兒體滑舒暢。血脈 通流。及長少病。無不驗也。
斷臍論
兒生下。須當以時斷臍。若不以時斷臍者,則
令臍汁不干而生寒。為臍風之由。斷臍之法。當隔單衣。以牙咬斷之。 將暖氣連呵七遍。若用刀斷之。須用剪刀。先納懷中暖透。然後方用。不得便用冷刀。多致傷臍生病。宜切戒之。其斷臍帶。當令長至足趺。或云當長六寸。若太短則傷臟。令兒腹中不調。若太長則傷肌。令兒皮枯鱗起。才斷臍訖。須用烙臍餅子安臍帶上。燒三壯。炷如麥大。若兒未啼。灸至五七壯。灸了。上用封臍散封裹之。法須捶治帛子令柔軟。用方四寸許。上置新綿濃半寸。及上置藥末。適緊慢以封之。如不備其藥。即用極細熟艾一塊。置於上封之。但不令封帛 緊急。急則令兒吐 。又須常切照顧。勿令濕著及襁 中。亦不可令兒尿濕。恐坐瘡腫及引風也。
烙臍餅子
豆豉 黃蠟(各一分) 麝香(少許)
上以豆豉為細末。入麝研勻。熔蠟和劑。看大小。捻作餅用。
封臍散
雄鼠糞(七枚 兩頭尖者是) 乾薑(棗大) 甑帶(雞子許三味同燒灰) 綿灰(半兩別燒稱) 緋帛灰(別 燒稱半分) 胡粉(三錢炒黃) 麝香(少許)
上同研極細末。每用半錢至一錢。敷臍上封之。永不患臍瘡腫。如已因風濕患瘡腫者。看臍帶落與未落。依此用藥 便瘥。 兒已封裹臍了。一切如法。得數日許。忽然怒啼。似衣中有刺者。此乃臍燥。還刺其腹故也。當與解之。易去故帛 藥物。更換裹之。如無此証。亦于十日許解視。換時須避風冷。若遇冬月。左右置火。于溫暖處換之。至於尋常換衣用粉。亦當如是。若失於照顧。致傷臍患者。具方於後。
治小兒初生。臍未落時。腫痛水出。取故緋絹燒灰。研細末敷之。
治小兒臍中汁出不止。赤腫。以白石脂為細末。炒令微暖敷之。日三四次。
治小兒臍瘡 以甑帶燒灰。研細末。豬膏和敷。或以桑白皮汁敷乳上。吮兒飲。
又方
以東壁上土敷之。治歷年不瘥者。伏龍肝亦得。
又方
以當歸為細末敷之。久不瘥者。用之神效。
治赤腫或膿血清水出者 以馬齒莧葉燒灰。研末敷之。或以露蜂房燒末敷之。
又方
以干蚵 火 為灰。研末傅之佳。
又方
以黃柏為細末敷之。治久不瘥者。
治小兒臍赤腫 杏仁半兩。豬頰車骨中髓七錢半。先研杏仁極爛。和髓敷之。一方研杏仁如脂。和髓中膏敷。
治小兒因剪臍。傷外風。致臍瘡久不干。 白礬。 白龍骨。等分。同研為細末敷之。少少用。如無兩味。但得一味亦可。
又方
以綿燒灰。研為細末敷之。新舊皆可。
胡粉散
治小兒臍瘡。濕不瘥。若至百日即危極。 胡粉(一錢 細研) 乾薑(燒灰 一錢 細研) 白石脂(燒存性稱一錢細研)
上同為細末。每用一字。或半錢敷上。
凡小兒患臍瘡未愈。不可乳令大飽。大飽則令兒臍風。
相視壽夭論
兒生下。洗浴斷臍之後。當視其壽命長短。成人不成人。 兒生。身不收者死。兒生。魚口者死。兒生。股間無生肉者死。兒生。汗血者死。兒生。頤下破者死。兒生。囊下 白或赤者皆死。兒生。陰不起者死。兒生。身如凝血。若無皮者死。兒生。臍小者不壽。兒生。聲絕而複揚急者不壽。 兒初生。目自開者不成人。兒初生。頭四破者不成人。兒初生。啼聲散者不成人。兒初生。身軟如無骨者不成人。 兒初生。啼聲深者不成人。兒初生。頭毛不周匝不成人。兒初生。汗出不流不成人。兒初生。小便凝如脂膏者不成 人。兒初生。常搖手足者不成人。兒初生。枕骨不成。能言而死。兒生。膝骨不成。能倨而死。(一云尻骨)兒初生。掌 骨不成。扶伏而死。兒生。踵骨不成。能行而死。兒生。臏骨不成。能立而死。兒初生。陰大而與身色同者成人。兒初 生。臍中無血者成人。兒初生。啼聲相連延屬者壽。兒初生。卵下縫通達而黑者壽。兒初生。身體鮮白而長大者壽。
初生服藥論
兒初生。出母腹。揩拭口眼淨。洗浴了。斷臍畢。 包訖。且未得與乳。當用好甘草一中指節許。擘碎。以水三蜆 殼。煎二蜆殼。以綿纏指。蘸與兒吮之。若吐出惡汁為佳。若服二蜆殼不吐。即無穢物。不須更服也。此法不問兒虛實 壯怯。皆須服之。次看形色。若面色紅潤。啼聲響快者。用擘破黃連。以湯浸取濃汁。調朱砂末。抹兒口中。打盡腹中 舊糞。方可與乳。又法。以汞粉半錢。旋旋吮兒。良久。臍糞乃下為佳。故聖濟經云。凡兒初生。惡血未納者。拭以綿 指。吞而在胸膈者。吐以甘草。入而在腹內者。利以黃連汞粉。皆所以革污穢也。次用好朱砂一大豆許。細研水飛。煉 蜜一蜆殼。看稀稠和膏。分三劑。每用一劑。乳汁化。時時滴兒口中。三日內服盡即止。姚和眾云。成煉朱砂。能溫腸胃。壯血氣也。一日只可一豆許。分三次用。勿得過也。次用真牛黃一大豆許。細研。以煉蜜酸棗大。和成膏。每用一 大豆許。乳汁化下。時時滴兒口中。姚和眾云。能去驚。辟邪惡之氣。若兒形色不實。怯弱者。不宜服之。如胎熱。或身體色赤黃者。宜多服。此法在三日外也。
中寒論
兒才生。畢遲。或斷臍晚者。令見冒冷。故寒中之也。又先斷臍。後洗浴。則水氣得入之。或洗時水氣所干。亦為中寒之候。其証腹中絞痛。夭矯啼呼。面青黑。尿清白。當以當歸末為粉。著於絮上。灸而熨臍腹。日日頻熨。至啼止臍乾為度。仍不可灸令大熱。恐引驚也。
初生不乳論
初生洗浴斷臍 包。革穢污。下臍糞都了。經日不飲乳。及不小便者。此因難產。或包裹舉遲。中寒。或被風邪微干。傷動藏氣所致。有此候者。多為撮口。治不可稍緩。
通關散
治初生兒不飲乳。及不小便。 以石銀器中貯奶汁二合。入四破蔥白一寸。煎取一合。注子分灌之。服盡立效。
臍風撮口論
兒自初生。至七日內外。忽然面青。啼聲不出。口撮唇緊。不能哺乳。口青色。吐白沫。四肢逆冷。乃臍風撮口之 証也。此由兒初生剪臍。不定傷動。或風濕所乘。其輕則病在皮膚。而為臍瘡不瘥。其重則病入腑臟。而為臍風撮口。 亦如大人因破傷而感風。則牙關噤而口撮。不能入食。身硬。四肢厥逆。與此候頗同。故謂之 臍風撮口。乃最惡之病也。千金有曰:小兒忽患臍風撮口者。百無一活。皆坐視而斃。良可憫惻。有一法極驗。但世罕有知者。凡遇其患。則看兒齒齦上有小泡子如米狀。急以溫水蘸熟綿子。裹手指。輕輕擦破。即便口開而安。 又法。視小兒口中上下齦間。若有白色如豆大許。便以指甲于當中掐之。自外達內。令匝至。微有血出亦不妨。又于白處兩邊盡頭。亦依此掐令內外氣斷。不必直破入指甲矣。恐太甚則傷兒。此二法相類。子母秘錄云。于掐破處以蜈蚣末敷之。大良。及有治方集之後。
治小兒斷臍之後。不慎照管。致風濕所乘。令兒不能乳哺。名曰臍風。宜速療之。不久則為撮口也。
當歸(去鬚半兩洗焙) 天漿子(去殼三個微炒) 亂髮(一錢燒灰)
上為細末。入麝香一字許。時時敷臍。
又方
黃柏(銼) 釜下墨煤 亂髮(燒灰存性)
上各等分。同為細末。用一字或半錢敷之。
金兩黃散
治小兒臍瘡不瘥。因風傳變。欲為撮口。或為發癇者。 川黃連(去鬚一分為末) 胡粉(一錢研) 龍骨(一錢 紅研)
上同為細末。每用少許敷之。時時用。
定命散
治小兒剪臍中風。唇青撮口。吐白沫。四肢冷。 赤足蜈蚣(半條酒炙令乾) 川烏頭尖(三個生) 麝香(少許)
上為末。入麝研勻。每服半字。煎金銀薄荷湯調灌。
治小兒初生撮口
蛇蛻皮(一分微炒) 鉤藤(一分) 干蠍梢(一分以上先細末) 朱砂(一分別研水飛) 麝香(半錢別研) 真牛黃(半錢別研)
上同研細。拌勻再研。每服一字。取竹瀝一二點。同乳汁調灌下。一方只蛇蛻朱砂麝香各一分。每用半字。 津調塗口中。日五七次。
又方
以鹽豉置臍上灸之。
又方
以夜合花枝濃煎汁。拭口並洗。
又方
于兒口傍。先刺令見血。碎雀瓮(即天漿子)汁塗之。
又方
生搗鼠婦。並雀瓮汁相和。調塗抹口中。漸漸乳。得效。鼠婦乃濕生蟲也。
胎中病論
兒自生下。至一臘前後有病者。多是未生之前。在母胎妊之時。母食毒物。胎有所感。至生下之後。毒瓦斯發而為病。又有母于妊娠之時。失於固養。氣形勿充。疾 因之。故聖濟經言。病生於中者。與生俱生也。今敘於後。
梗舌兒才生出母腹。因與揩拭口中惡物。便仔細看兒口中。如有皮膜。似蘆葦管中之膜。裹定兒舌。或連舌根者。此名梗舌。乃胎毒所攻而生。或母于妊娠時。愛食飛禽之物。感而所致。便須急以指甲刺破剝去之。揩拭血淨。用燒白礬灰細末。敷半綠豆許。若不摘去。則梗其舌而不能語。令兒啞也。及日數多。亦不能去也。
氣閉兒初生一二日間。有大小便不通。腹脹滿而欲絕者。此胎毒之氣鬱閉所致也。便急令一婦人。用溫水先漱口了。後吸咂兒前後心。並臍下及手足心。共七處。各五七次。以赤紅色為度。須臾氣散。則自通矣。 不即爾。無生意也。有此候。用此法。可謂再生。
鵝口兒自初生。至七日內外。因胎毒上攻。於舌上生白屑如米。連口兩角。生黃瘡。及舌下有膜。如石榴子大。令兒聲不發者。名曰鵝口。
保命散
治小兒鵝口 白礬(一分燒) 馬牙硝(半兩研細) 朱砂(一分研細水飛乾)
上同研勻細末。每用一字。取白鵝糞。以水攪取汁調之。先以手指纏亂髮。揩拭兒舌上口角頰中。去垢穢淨。然後用藥敷之令遍。纏發揩時。以井花水沾用。或以綿纏指頭。沾栗 汁用。
治小兒鵝口不能乳。以馬牙硝研細。遍摻舌上下兩頰口角內外患處。日三四次。
又方
以桑白皮汁。和胡粉敷之。
又方
以雞 中黃皮燒灰研細。乳和敷之。
又方
以白鵝矢汁灌口中。
又方
以黍米汁敷之。
又方
以全蠍七枚。先用薄荷汁浸過。後用薄荷七葉裹之。文武火炮過。焙令乾。研末。更入黃丹。同研勻細。 熟蜜和為膏。敷病處。
垂癰兒自初生。至七日內外。因胎毒上攻。血氣不斂。兒口中上 連喉舌。生物如蘆籜盛水之狀。或作。在懸雍之前。塞其氣路不通。令兒危殆。名曰垂癰。又兒生下即死者。多此病也。人少知之。當急視之。
凡遇是病。便以指甲摘破。或以綿纏長針。留尖如粟米許 刺之。令兒氣泄則活。其 破。則出青黃血水。便用帛子 拭。及用鹽湯蘸帛榐揩令淨。若入喉。即傷兒。慎之慎之。如一刺複作者。再刺。
如聖散
治垂癰。
鉛霜(一分研細) 真牛黃(一分研細) 太陰玄精石(一分研細) 朱砂(一分研細水飛日乾
上粗)
上件再同研勻。入白龍腦細末半錢相和。每用抄一字至半錢。摻兒口中。 重 (重齦童舌)兒初生。至七日內外。因胎毒上攻于兒口中。若發於 上作腫。作兩重之狀。名曰重 。 若發於上下齒齦兩傍。腫如壘齦者。名曰重齦。若發於舌上腫起。初更生一小舌者。名曰重舌。腫悶作痛。令兒多啼。不能哺乳而妨礙。
治重 重齦 以蛇蛻皮燒灰。研細末敷之。
又方
治如前。以生蒲黃末敷之。
烏 骨散
治重舌腫悶。妨礙吮乳。
烏 骨(一兩) 乾蜣螂(半兩燒灰) 蒲黃(半兩研) 枯白礬灰(一兩研)
上和研如粉。每用半錢。以雞子黃調塗腫上。咽津不妨。
又方
治如前。以蛇蛻皮為末。乾捻敷舌下患處。不一時便消。不能飲乳者。用之得能飲。或以雞羽蘸淳醋。榐藥掠舌下。
又方
以木蘭皮長一尺。廣四寸。削去粗皮。以醋一升。瀆之取汁。注患處。
又方
以伏龍肝研細末。牛蒡汁調敷。或以衣魚(即蠹魚)塗舌上。
又方
以馬牙硝末塗舌下。日三。
又方
以三家屠肉。切如指大。以摩舌上。
又方
以黃丹豆許。納管中。吹舌下。
又方
以蒲黃敷之。不過三次。瘥。一方。微炒。以紙鋪地上。出火毒。研羅細末。先用溫水蘸帛裹指。輕輕 掠。後和摻藥。
又方
以桑白皮煮濃汁。塗乳上吮兒。
治重舌妨悶欲死 以亂髮燒灰。研細末。以敷舌下。頻頻用。或燒簸箕皮敷上。
又方
治如前。以鹿角炙。適溫熱熨之。或如米粒大。安舌下。
又方
以小豆煮汁。和鹿角灰敷之。日三。或以赤小豆末。醋和敷舌上。
又方
以露蜂房燒灰。研細末。醋和膏敷之。
蓐瘡
兒自初生。至七日內外。因胎毒攻發。身生瘡者。名曰蓐瘡。謂在產草上生瘡也。
治蓐瘡 以黃連為細末。先用生麻油塗盞子內。將黃連末遍摻油上。倒合在銚三腳子上。下用艾葉火熏令極乾。刮聚。再入生油膩粉各少許。和膏敷之。
又方
以澤蘭心細嚼敷之。
又方
以葵根燒灰敷之。
治小兒初生三日。頭面生瘡緣起。身體壯熱。多啼。 升麻 柴胡(去苗) 石膏(各一分) 甘草 當歸(去鬚各半兩)
上為 咀。每服一錢。水半盞。煎至二分。去滓。時時與。量兒大小加之。
治小兒初生。蓐中生熱瘡。以雞子五枚敲破。去白。只取黃。又以亂髮如雞子黃許。二味相和。銚子中煎熬。取汁塗之。更用苦參末敷之。甚奇。劉禹錫云。頃在武陵生子。蓐內便有熱瘡。發於臂腿。蔓延半身。初用他藥無益。狀候至重。晝夜啼號不乳。因閱本草有云。亂髮合雞子黃煎消為水。療小兒驚熱下痢。注云。去痰熱百病。又雞子。本草云。療熱瘡。因用之。立效如神。煎法。雞子黃亂髮初入銚煎時甚乾。少頃發焦。遂有液出。旋取置一瓷碗中。以液盡為度。
口噤
兒自初生。至七日內外。忽口噤。不能乳。腹急多啼。下青黑糞。或口生瘡如米。名曰口噤。此証牙關急而口噤。與撮口相似。然撮口証面色青。啼聲不出。口吐白沫。此口噤証。面色赤而多啼。口不吐白沫。所以異也。此緣兒在母腹中時。為風熱傷胎所致。故聖濟經曰:風熱傷胎。生而口噤也。千金云。赤者為心噤。白者為肺噤。
立聖散
治初生兒口噤不開。不收乳。
乾蜘蛛(一個 去足 口取新竹瀝入蜆殼中浸一宿 炙焦為末) 乾蠍梢(七個為末) 膩粉(一錢)
上同研勻細末。每服一字。乳汁調,滴兒口中,時時用。
又方
以鹿角粉大豆末等分研細。乳和。塗乳上。令兒吮服。
又方
以生甘草一分細銼。水一盞。煎至六分。去滓放溫。分數次。灌兒口中。令吐出痰涎穢物。後取豬 乳汁點兒口中。瘥。亦治撮口。
又方
以真牛黃少許研細。淡竹瀝調一字灌之。次以豬乳滴口中。
又方
以赤足蜈蚣去足。炙黃為末。以豬乳調半錢。分三四次溫灌之。一方用雀瓮不開口者五枚。燒灰研細末。飲調服一字。
又方
以白僵蠶二枚為末。蜜和。敷兒口內。如無。以原蠶蛾二枚。炙黃代之。亦治撮口。
又方
以雀矢白。水和丸麻子大。乳服二丸。雞矢白亦佳。
又方
雞矢白棗大。綿裹。水五合。煮二沸。分服。
治小兒口噤體熱 以青竹茹三兩。醋一升。煎取三分之一。溫分數服。
治小兒口噤。牙關不開。以天南星一個煨熟。急用紙封角。莫令透氣。卻以紙裹。近上尖處。翦一竅子雞頭 大。令熱氣出。於鼻孔中熏之。牙關立開。亦治撮口。
啼
兒自初生以來。身色青白。無血色。好啼哭。晝夜不止。身體仰而 。夜則甚。腹滿不乳。大便青白。晝夜 啼。諸藥不效者。此名 啼。乃兒未生以前。在胎胞中時為風冷傷所致。故聖濟經曰:風冷傷胎。生而 啼。千金有云。小兒有胎寒。則腹痛 啼。時時吐 。或腹中如雞子黃。按之如水聲便沒。沒而複出。不急治。多變為癇。
養臟湯
治小兒胎寒 啼。
當歸(去蘆一兩) 沉香 丁香 白朮 桂心 川芎(各半兩)
上為細末。每服一錢。水一盞。薑二片。煎半盞。去滓。滴兒口中。
治小兒忽患腹痛。夭矯汗出者。亦胎寒也。以梨葉煮濃汁七合。分三四次服。出千金。
又方
以當歸為末。每用一小豆許。乳汁調下。日二夜一。病兒大。添之。
又方
以柏子仁為末。每服一錢半。溫水調下。
礬石丸
治小兒胎寒 啼。發癇。以馬齒礬。火 半日為末。棗肉和 丸黍米大。每服一丸。乳汁送下。量兒大小增損。以瘥為度。有痰亦去。神良。兼治腹脹不嗜食。大便青黃色。
血癖(又名胎積) 兒未生之前。在母腹中。藉母經血以滋養焉。至生下時。須拭去口中惡血。及用藥下盡兒腹中穢血之糞。 方才飼乳。若于生時。揩拭兒口中惡血不淨。吞咽入腹。或腹中舊有穢糞。不曾下之。或下之不盡。因而成癖。 故名曰血癖。又名曰胎積。至生下百日內外。兒生頭瘡。眼目赤澀。小便如血。口中氣急。身體紫色。腹脹躁煩。多啼 不乳。
胎積丸
治小兒血癖。
白丁香(二十一個) 輕粉(半錢) 滑石(半錢) 乳香(半錢) 巴豆(三十個針串燈上燒焦微存性)
上為末。糊丸黍米大。每一二丸。看虛實大小與服。煎柳心七個。湯放溫送下。連一二服。糞下惡物是效。 亦令乳母服和氣藥調養飼兒。若兒服藥後吐不止。大便不通。面黑氣喘者死。
胎赤眼
兒自生下。至開眼以後。眼兩 及瞼眶赤爛。名曰胎赤眼。此因兒生時稍難。留滯時久。或不慎照顧。致惡 血入於兒眼。又或生下時。揩拭兒眼邊惡血不盡。亦令入兒眼。漬 以生是病。不急治之。則至長不瘥。
二金散
治小兒胎赤眼。
黃連(去鬚一錢) 黃柏(一錢)
上先為粗末。用奶汁同浸一宿。焙乾收之。每用少許。以新綿裹 荊芥湯浸之。放溫。時時頻洗。
胎驚
兒在母腹。未生之前。因有所驚。胎內感之。至生下百日以來。兒心神不寧。睡臥不醒。壯熱躁煩。啼哭無 時。上視發搐。面青腰直。撮口縮腮。糞青黃水者。此名胎驚。方論著於驚疾門之中。
胎怯
兒自生下以來。面無精光。肌肉脆薄。大便白水。身無血色。時時哽氣多噦。目黑睛少。羸 多哭。此胎怯也。宜天麻浴湯治之。
胎肥
兒生下肌肉濃。遍身血色紅潤。至盈月以後。漸漸肌瘦。目白睛粉紅色。五心熱。大便難。時時生涎。此胎 肥也。更看父母肥瘦。肥不可生瘦。瘦不可生肥。治亦天麻浴湯。
胎熱
兒生下有血氣。時叫哭。身壯熱。如淡茶色。目赤。大便黃赤。糞稠。急食乳。此胎熱也。治亦宜天麻浴 湯。
天麻浴湯
治小兒胎怯胎肥胎熱等諸疾。 天麻(二錢) 蠍尾(去毒為末) 朱砂末 白礬末(各半錢) 麝香(一字) 烏蛇肉(酒浸去皮焙乾為末) 青黛末(各三錢)
上為末勻。每服三錢。水三碗。桃枝葉五七條。煎十數沸。帶熱浴之。勿得浴背。湯須適溫熱用。
治小兒胎熱。或乳母飲食粗惡辛苦。乳汁不起。兒色如淡茶黃色。瘦瘠不為肌膚。四肢痿 繚戾。服之充悅健壯。
芍藥(二兩半) 柴胡(去苗二兩半) 鰲甲 茯苓(去黑皮各一兩半) 人參(去蘆) 大黃(各一兩)甘草 乾薑(各半兩如熱即用枳實)
上為末。煉蜜和丸大豆大。百日至一歲兒服一丸。乳服。日二。量兒大小增減。
諸不治病
胎內十二証
一、雙瞽。二、只眇。三、駢拇。四、六指。五、體殘。六、肢廢。七、獨腎。八、喑啞。九、缺唇。十、社老。十一、攣拳。十二、侏儒。
胎外十二証
一、睛凸。二、近睹。三、鼻 。四、耳反。五、結喉。六、項癭。七、舌短。八、節彈。九、龜胸。十、駝背。十一、膝並。十二、交脛。
六指
兒生下六指者。外科以利刀截一指。外貼生油膏。往往有不見痕跡者。
缺唇
兒生下缺唇。亦能彌縫。然不能掩其痕。十二病中。惟是二種僅有手段。昔人之不能。而後人得之。千載之後。必有治今人不治之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