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春夏秋冬溫暑涼寒四証病原
生氣通天論曰︰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天地之間,六合之內,其氣九州九竅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其生五,其氣三,數犯此者,則邪氣傷人,此壽命之本也。由此論之,人身元氣,與天相通,頤養有道,病何從生?然則病生有因,其發有原乎,從其原而治之則易療。陰陽應象大論曰︰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又曰︰因於露風,乃生寒熱,是以春傷於風,邪氣留連,乃為洞泄。夏傷於暑,秋為 瘧。秋傷於濕,上逆而咳,發為痰厥。冬傷於寒,春必病溫。四時之氣,更傷五臟,此四時四氣之病原也。黃帝明以春溫根於冬寒,其間氣候相近,症恙相同,猶可言者,原未兼及暑也。至漢張長沙仲景著傷寒書,遂演《內經》之說曰︰其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為毒者,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暑病者,熱極重於溫也。自此論出,而後之業岐黃術者皆宗之,果爾是專主一寒氣。三病分久近,皆寒為根,故後世醫家,有四時傷寒之說,甚至通以麻黃桂枝湯兼治溫熱症,誤人良多。陶節庵諸名家,亦剖三病若列眉,而根始於寒,不免沿而未能脫,又何怪乎碌碌者?愚謂道以一氣生天地,以二氣生五行,五氣各司其用,而水火為最要,水火能生物,亦能殺物,若仲景之說,是水專擅其權,而火為虛而無用矣,愚為冬之寒病,專屬寒威,此固然不易者,至春時陽氣漸舒,孔竅開張,服御單夾,乃天氣變幻,倏暖倏寒,又多蕩風,人感寒直入臟腑,故為溫病,猶可名曰春寒;已與冬寒不相蒙矣。況夏至後,炎火時流,蒸郁爍人,得病似傷寒者,皆是暑火所感而成,與冬之寒氣,毫不相涉,而亦以為冬寒之積久所發者誤矣。即生氣通天論曰︰是故陽因而上衛外者也。因於寒,欲如運樞,起居如驚,神氣乃浮。因於暑,汗煩則喘喝,靜則多言,體若燔炭,汗出而散,是寒暑分因,水火別証,明列斷案,萬世醫學之祖也。又何惑乎?然《內經》之溫根於寒者何故?案《山海經》桂,名招搖,葉長二尺,桑名帝女,大圍五十尺,桂竹葉大二尺餘,高數丈,其草樹奇怪類若此。據經想太古時,洪水橫流,懷山襄陵,草木閉塞,天地蒙昧,陰靄拂郁,陽明未舒,以故寒氣盛行,元和令少,即當大夏,亦無爍金之患。後世衣冠文物漸開,五行分布,水火之氣,各司其權,若斯爭烈者,即今春值淫雨,余寒為厲,甚者如隆冬,挾纊不能去,試觀晉中暑証寥寥,絕無 瘧,皆陰勝之左券也,何況古洪荒世乎,此《內經》溫根於寒所由發也。何仲景遂申演其說,並暑而一類乎?是蛇足也。且古人茹毛衣草,簡緣淡薄,無助火之具,後世炙 之味適口, 郁之酒充腹,嗜欲灼精,塵勞食氣,皆足以噓焰而煽熾,宜暑火之乘類而善入也。謂古之寒病多而暑病少,今之寒暑並重,而暑為尤劇則可,愚故特列論曰︰傷寒者感於冬之嚴寒,溫病者感於春之輕寒,若暑病則專感於夏之炎熱,若冰炭霄泉之不相及,一水一火,各操其令。治法一熱劑,一涼劑,各中其竅,而概以為寒因,不幾於執一遺二哉﹗予俯仰躊躇,萬不得已,敢於翻千古之案,以開百世之覺,破迷而拔苦,遂自甘於僭竊雲耳。
霖按︰《素問‧生氣通天論》言春傷於風,邪氣留連,乃為洞泄,夏傷於暑,秋為 瘧,秋傷於濕,上逆而咳,發為痿厥,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此四時伏氣之機,陰陽互根之理也。春傷於風者陽邪也。留連日久,乃下為洞泄之陰病。秋傷於濕之陰邪,乃為上逆而咳之陽病。夏傷於暑熱之陽邪,至秋發為 瘧之陰病。冬傷於寒之陰邪,至春必發為溫熱之陽病。是陰陽上下之相乘也。此六淫之邪傷人,由人身之陰陽不固,故金匱真言論曰︰夫精者身之本也。故藏於精者,春不病溫。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足征人身之氣血,皆生於精。冬宜閉藏,則陰氣固密,若縱欲精耗則陰虛,陰虛則陽邪易犯,故多病溫。夏宜疏泄,逆之而汗不出,汗不出則暑邪內伏,遇秋風淒切,寒熱相戰,則為瘧病。陰陽啟閉,時氣宜然,舉冬夏言,其春秋伏氣,自可類推。而陰陽應象論,又重複言四時伏氣者,蓋六淫之邪,亦由七情不慎,五臟化五氣為內賊以傷之,此《內經》反複闡明伏邪之義也。
又按︰《素問‧熱論》曰︰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越人五十八難曰︰傷寒有五,有中風,有傷寒,有濕溫,有熱病,有溫病。其名各不同,是傷寒為古醫經之通稱可証。仲景太陽篇,首揭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中風。惡寒發熱,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傷寒。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發汗已,身灼熱,脈陰陽俱浮者,為風溫。辨論寒溫形証,朗若列眉,治 三法,尤有深義。奈書經兵火散佚,雖高平王叔和編次,僅存傷寒治法,而溫暑亡失益多,不得拉雜叔和序例中語,妄議仲景寒溫莫辨也。《內經》溫根於寒,謂嚴寒遏熱,乃習坎之義,亦不須遠引洪荒,曲為解說,溫病固非春日之輕寒,暑病亦非專感夏日之炎熱,欲明溫暑伏氣之義,當細參《內經》,庶不為群言所惑。
天時
真源曰︰天地之間,親乎上者為陽,自下而上四萬二千裡,乃曰陽位。親乎下者為陰,自上而下四萬二千裡,乃曰陰位。既有形名,難逃度數,且一歲者,四時八節,二十四氣,七十二候,三百六十日,四千三百二十辰,十二辰為一日,五日為一候。三候為一氣,三氣為一節,二節為一時,四時為一歲,一歲以冬至節為始,是時也。地中陽生升,凡一氣十五日,上升七千裡,三氣為一節,四十五日,陽升共二萬一千裡,二節為一時,一時九十日,陽升共四萬二千裡,正到天地之中,而陽合陰位,是時陰中陽半,其氣為溫,而時當春分之節也。過此陽升而入陽位,方曰得氣而升,亦如前四十五日立夏,立夏之後,四十五日夏至,夏至之節,陽升通前計八萬四千裡,以到天。
乃陽中有陽,其氣熱,積陽生陰,一陰生於二陽之中,自夏至之節為始,是時天中陰降,凡一氣十五日,下降七千裡,三氣為一節,一節四十五日,陰降共二萬一千裡,二節為一時,一時九十日,陰降共四萬二千裡,正到天地之中,而陰交陽位,是時陽中陰半,其氣為涼,而時當秋分之節也。過此陰降而入陰位,方曰得氣而降,亦如前四十五日立冬,立冬之後,四十五日冬至,冬至之節,降極通前計八萬四千裡,以到地,乃陰中有陰,其氣冷,積陰生陽,一陽生於二陰之中,自冬至之後,一陽升如前,營運不已,周而複始,即陽升陰降之八節,而知天地,即溫涼寒熱之四氣,而識陰陽,夫陰陽判分,若黑白然。故春夏秋冬四時,隨令各別,溫熱涼寒四時,隨節候變易,冬至已後至春分屬傷寒,自春分至夏至屬溫病,自夏至至白露屬傷暑,自白露至立冬屬涼病,自立冬以後至春俱屬傷寒,蓋春秋之氣嘗不足,冬夏之氣嘗有餘,即四月八月間亦有暑病,蓋八月間曉暮夜氣雖涼而午未之時,秋陽燥烈,日火灼人,反毒於伏,蓋伏時氣發汗出,陽氣在表,此時陽氣漸斂,真火內燃,而又以烈日熏之,故毒易中人,熱証更劇,當細察之,雖其外証相類,而受氣不同,治法迥異,稍有不中節,害人不淺。而概用以寒証劑,其害可勝言哉﹗治者先數時令,後審時氣,隨令加減斟酌之,未有不立取效者,故為天時說。
霖按︰論四時陰陽升降,即十二辟卦六陰充足於十月亥,陰極則陽生,故十一月冬至,一陽生於下,為地雷複卦,二陽生為地澤臨,三陽生為地天泰,四陽生為雷天大壯,五陽生為澤天央,至四月六陽充足,則為乾卦。陽極陰生,故五月夏至一陰生於下,為天風 卦,二陰生為天山遁,三陰生為天地否,四陰生為風地觀,五陰生為山地剝,至十月六陰純靜,則為坤卦。夫坤為萬物之母,坤靜而純陰,何能生物?必待乾與之交,得其陽而後始能生萬物也。然交必陽體充足,乾之六陽乃充足於四月之巳,次為午,乾至五月夏至,陽氣升極,則下交感,坤陰之氣上承,故一陰動於下,為天風 也。再交於六月未,三交於七月申,所謂坤三索於乾也。乾陽潛藏於坤陰,至冬至一陽動於下,故為地雷複也。此陰陽消長之機,不可移易者也。然既明陰陽升降消長之理,辟叔和序例,寒毒藏於肌膚,春變為溫,夏變為暑是矣。然不得界劃時日,為溫熱涼寒,未免緣木求魚。夫治病之法,首當察其微甚,辨其陰陽,觸類旁通,則頭頭是道。冬至陽生,井泉溫,人身所伏者陽熱,被冬日嚴寒所折,藏於肌骨之間,或為外邪逗引,或為情欲所傷,感而觸發,伏氣至淺,感寒至重,則為傷寒。伏氣日久較重,至春感風熱而發者,則為春溫。伏氣至重,延至立夏後,夏至前,為情欲所傷而發者,則為熱病。然微甚之機,又不必泥執立夏前為溫,夏至前為熱,惟當以伏氣之輕重以分溫熱也。若夫夏至陰生,井泉寒,人身所伏者陰濕,伏氣微感天日之陽,熱重者陰邪易消,惟餘熱熾,自當以辛寒泄熱,伏氣重,所感之陽邪微,宜用苦溫以燥濕。設表裡兩重,又當消息香薷飲以加減矣。
活法運乎一心,固不可囿於方圓之中,亦不可出於規矩以外,天時人事,其庶幾乎。
地氣
天地之形,其狀如卵,六合於中,其圓如球,日月出沒,營運於天之上,地之下,上下東西,周行如飛輪,春夏日行北陸,秋冬日行南陸,太陽所臨其氣燠,故四方風氣,各有偏勝。秦晉地氣寒,遂寒病多而暑病少。吳越滇黔及粵地氣暖,故寒病常而暑病獨劇。至八九月猶如伏時,彼中盲醫不知,率以治寒劑投之,以火助火,又且禁人飲水食瓜,至不可救。予萬歷丙午,典試粵四。棘闈中帘官 役多病此,呻吟聲相聞,醫皆以為寒。予詰之曰︰某日曾風雨,爾曾服絮否,皆如法用涼劑而痊。撫台楊公異而索方,予冗中姑抽胸臆數款並方;楊公遂付之梓,題曰張司農活人說。今其板貯西粵藩司中,楊公仁者乎,急於濟人如此,地氣不同,治法亦異,猶越人見 而駭毳,燕人見布而疑 ,氣局之識圉之耳,安可一概施藥哉?寒而但見其寒,限於今也。熱而不知其熱,拘於古也。予慮大迷不解,特變而表之。
霖按︰地形如球,凡日光所臨之赤道其氣暖,故南北皆有冰海也。以中國言,西北高原,病多風寒,東南卑下,病多濕熱。豆疹一証,相傳為馬伏波征南所染,流入中原,蓋南越為君火之方,得氣最先,北口外至今未有豆患,緣寒水凝結之鄉,君火之氣不及,《素問》異法方宜論,不可不究心研玩也。
辨寒暑証各異
傷寒傷暑二証,流毒天地,沿襲古今,人率習而不察,據其外証,頭痛身痛,發熱惡寒等証相同,皆混於象,而不審內景,不觀乎時,因一名之曰寒,而不知其岐多端,甚不可一律論者,寒之傷人也。一二日在膚宜汗,三四日在胸宜吐,五六日在臟宜下,確有定期可據者。若暑則變幻無常,入發難測,不可尋想,彼暴中之激烈,扁鵲不及 指而投咀,久伏之深毒,長桑不能隔膚而見臟,最為難察而難救已,即尋常之感,亦難覺知,非若傷寒之有定期定証,可據可療者,不拘表裡,不以漸次,不論臟腑,冒暑蒸毒,從口鼻入者,直中心胞絡經,先煩悶,後身熱,行坐近日,熏爍皮膚肢體者,即時潮熱煩渴,入肝則眩暈頑麻,入脾則昏睡不覺,入肺則喘咳痿 ,入腎則消渴,非專心主而別臟無傳入也。中暑歸心,神昏卒倒,暑傷肉分,周身煩躁,或如針刺,或有赤腫,蓋天氣浮於地表,故人氣亦浮於肌表也。
冒暑入腸胃,腹痛惡心,嘔瀉,伏暑即冒暑,久而藏伏三焦腸胃之間,熱傷氣而不傷形,旬日莫覺,變出寒熱不定,霍亂吐瀉,膨脹中滿,瘧痢煩渴,腹痛下血等。(自入肝至此,采《醫學入門》。)並主治法,皆以清內火為主,而解表兼之,寒之中人乘其虛,暑則虛實並中,而實更劇。蓋氣血強盛之人,內已有伏火,加之外火炎炎相合,故焦灼為甚,經虛處寒棲之,經實處暑棲之,寒凌其弱,而暑親其類也。又藜藿常被寒,惟膏粱獨能御,若暑則不問膏粱藜藿,而咸能勝之侮之,雖廣廈累冰,蕙質生粟,輕羅紈綺,冷冷玉樹,一犯其烈焰,詎能卻之乎?是以知暑氣之毒甚於寒,乃古人專以寒為殺厲之氣,而不及暑何也?試觀寒病至七八日方危,暑病則有危在二三日間者,甚至朝發暮殆,暮發朝殆,尤有頃刻忽作,拯求不及者。如暑風、乾霍亂之類,然則暑之殺厲之氣,視寒尤甚,彰明較著矣。寒病止一途,察脈審候,執古方以療之易為力。暑証多歧,中熱中 ,中內中外,甚者為厥,為風,為癲癇,即發則泄瀉、霍亂、乾霍亂,積久後發則瘧、痢、瘡瘍,種種病名,約有十餘科,皆暑為厲,則暑殺厲之氣,視寒不幾倍哉﹗除暴中暴發,久伏後發,不可度量,其餘受發,亦有漸次焉。蓋盛夏之時,熱毒鬱蒸,無論動得靜得,其初入人也,不識不知,外之流火,與內之陽氣驟遇而爭,陽氣不服,先昏憒倦疲,及火與氣合,氣不能勝,火力雖漸散,為外熱燒灼不已,氣耗而血枯,故燥渴、痞塞、腹痛諸惡証作焉。此其變化,或乍或久,人莫自覺,醫家亦不能辨,至病深而後施治,故難速愈。宜早辨而早治之,則易愈而取效速。
霖按︰此篇辨暑証,精細入微,辨傷寒尤有未盡。然寒暑辨易,溫暑辨難,請詳溫暑之辨,以補司農未盡之義。《素問‧熱論》曰︰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暑當與汗出勿止。此節經義不明久矣,詮釋家多以冬傷於寒,伏寒化熱,發於夏至前為溫病,發於夏至後為暑病,暑即熱也。溫為熱之漸,熱為溫之甚解。殊不知傷寒為外感通稱,故上經有熱病類傷寒之文,越人作傷寒有五之辨,此言凡病傷寒而成溫者,謂溫病熱病之類乎作寒者,非謂先病傷寒,轉輾不愈,而成溫成熱也。且此一節也,亦專論伏氣而言,當作兩截看。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為病溫為一截,蓋言凡病類乎傷寒之溫病,在夏至前發者,乃冬至後陽熱被嚴寒殺厲之氣折伏,至春夏間因感觸發,謂之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暑當與汗出勿止為一截,此即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之互詞,夏至陰生,人身所伏者陰氣,遇天日之陽熱,蒸地氣以上騰,人在氣交中,感之為暑病,熱濕相搏,熱蒸濕為汗,熱清則汗止,故曰當與汗出勿止也。夫溫暑之治,其清熱雖同,而一宜兼益陰,一宜兼滲濕,陰陽之機有間,安可概論?泥執暑為熱病,熱乃溫之甚者,非也。
暑証
立夏以後,暑熱盛行,時人有頭疼惡心,身熱惡寒,手足厥冷,肢節沉痛,不思飲食,或氣高而喘,或氣短而促,甚者用手捫之,如火燎皮膚,或腹腸絞疼,或口鼻流血,病候與傷寒相似。不知者誤認傷寒,用風熱發汗藥,或加衣出汗,則元氣益虛,終不知悟。蓋此証乃夏屬陰虛,元氣不足,濕熱蒸人,暴傷元氣,人初感之,即骨乏腿軟,精神倦怠,昏睡懶語,其形如醉夢間,或無汗或微汗不斷,或大汗不止,煩渴飲水,胸膈痞悶,小便黃而少,大便溏而頻,或嘔或瀉或結,或霍亂不止。此等証與傷寒大異,按時而施治,據証而急療,無不應手者。語曰勿伐天和,正因時之道也。亦有不頭痛身痛惡寒者,治法皆同,治法輕者以五苓散,以利小便,導火下瀉而暑自解,或香薷飲辛散以驅暑毒,木瓜製暑之要藥也。或藿香正氣散、十味香薷飲之類,重者人參敗毒散、桂苓甘露飲、竹葉石膏湯、白虎湯之類,弱者用生脈散、清暑益氣湯、補中益氣湯等。若不分內外,不論輕重強弱,一概以和解,百發百中,隨試隨應,則無如六和湯最良矣。方書名家,古今甚眾,其中多所發揮,明切精密者,惟朱丹溪為最詳且要。
近世著作,王宇泰先生,有《証治準繩》、《証治類方》諸帙,獨得其解,批 中竅,轉丸游刃之技,力追古名流已,工醫者所當時披誦而潛玩者也,治方見後。
霖按︰暑証論治,此篇要言不煩,可作《醫門棒喝》,然未若仲景治 精簡也。第一節言暑証總綱論曰︰太陽中,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洒洒然毛聳,手足逆冷,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其汗,則惡寒甚,加溫針,則發熱甚,數下之,則淋甚。夫暑為天日之陽邪,由口鼻皮毛襲入者多,先見寒熱,其身重疼痛,脈弦細芤遲者,暑多兼濕,蓋弦細芤遲中,寓濡象挾濕故也。太陰主表,膀胱亦主表,熱邪傷氣,故小便已洒洒然毛聳也。手足冷者,陽氣內鬱而不能外達也。熱濕盛於內,氣淫於外,故氣出身熱,口開齒燥也。若發汗則更傷其表氣,溫針則益其燥熱,下之則熱邪內陷,此示人以暑病之脈証禁忌,而不出方也。第二節論曰︰太陽中熱炕A 是也。汗出惡寒,身熱而渴,白虎加人參湯主之。此言熱甚者,宜清熱生陰也。第三節論曰︰太陽中 ,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一物瓜蒂湯主之,此言濕甚熱微者,以瓜蒂去身面四肢水氣,水去暑無所依則自解。觀其三法鼎峙,由此類推,其熱濕微甚,治暑已無餘蘊,誰謂長沙知治寒而不知治暑哉﹗
暑厥
夏月有卒然暈倒,不省人事,手足逆冷者為暑厥,此陰風也。不可驟用寒涼藥,先以辛溫藥散解之,俟醒然後用辛涼以清火除根,誤用熱藥及艾灸,立死。童便和薑汁灌,亦易蘇。
霖按︰暑厥乃熱邪閉塞諸竅,先以紫金錠涼水磨服一二錢,俟厥回或以竹葉石膏湯,或以黃連香薷飲。夾濕者,白虎加蒼朮湯。陰虧者,麥冬湯,或生脈散,消息加減治之。西瓜、蘆根、蘿卜、甘蔗諸汁,清涼滋潤之品,皆可與服。
此言暑厥。若寒厥誤認為熱,則禍不旋踵,然其寒熱之辨,不可不知。凡四肢逆冷,身冷面青蜷臥,手足指甲青黯,腹痛不渴,小便清白,大便溏泄,脈微遲者,陽衰於下之寒厥也。若四肢厥逆,身熱面赤,唇燥口乾,舌苦目閉,或不閉,煩渴,小便短澀,大便燥,脈滑者,陰衰於下之熱厥也。然而寒厥亦有忽然煩躁不寧,欲坐臥泥水井中,此陰極發躁之戴陽証,不可作熱治。熱厥亦有肢冷脈伏,乃熱邪入裡,氣血不得宣通,所謂火極似水也,不可作寒治。夫卒然不省人事,肢冷脈伏,何以辨其脈之滑數為熱,微遲為寒那?雖然,兩手六部脈乍不見,而尺中應有一兩部未伏,設兩手雖伏,十二經動脈中必有兩三部不伏,即在此未伏脈中,仔細尋其微遲滑數,以定寒熱,若果全身之脈皆伏,其人已氣悶而絕矣。
夫暴厥之因實繁,此就寒熱而論,然不獨寒熱當辨,即溫暑同為熱深之厥,其治有間,而況寒熱乎?是不容不辨也。
暑風
忽然手足搐攣,厲聲呻吟,角弓反張,如中惡狀,為暑風。亦有先病熱後甚,漸成風者,譫語狂呼浪走,氣力百倍,此陽風也。治法以寒涼攻劫之,與陰風不同,皆宜解散化痰,不宜汗下,有日久而脾胃弱者,宜溫補。
霖按︰暑風即痙也。痙甚則厥,近世雖嚴寒溫之防,而取重於安宮、至寶、清營、紫雪之類,全是溫病伏氣,治法與中暑之痙厥,究隔一間。經言先夏至為病溫,後夏至為病暑,蓋夏至陰生,太陰濕土用事,濕熱火三氣交蒸,合而為暑,異乎春夏木火司令,觸發伏氣之溫熱也。夫暑邪由口鼻吸入,直逼血絡,鼓動內風,風火盤旋,勢不可遏,此少陽相火,太陰濕土,厥陰風木,三氣合邪,奔竄無常,故為痙為厥也。蓋手少陽三焦相火,與手厥陰包絡相通,暑熱之邪內襲,招引相火,火動風生,則肝木失養,故筋攣脈急,風煽火識,則包絡受邪,故神識昏迷,身中之氣,隨風火上炎,而有升無降,常度盡失,由是而形若尸厥矣,正《內經》所謂血之與氣,並走於上,則為暴厥者是也。外竄經絡則成痙,內逼膻中則為厥,其治速宜熄風泄火,達絡疏肝,急折其勢,以平其暴,不令其煎熬胃液,甚則用釜下抽薪法,以白頭翁湯消息治之,直折其厥少之盛,待勢稍衰,再議清通包絡,漸進化痰養陰清濕之劑,此正治也。更有暑邪熱極,脈微而躁,肢冷膚冷,面赤氣短,大汗不止而舌潤,或手拘攣,瞀亂昏迷者,乃邪熱逼汗,為陽越之証,急宜參附加童便以回陽,俟蘇後再以清暑養陰,以善其後。否則亡陽不救,然苟非脈微足冷,汗出舌潤,則仍是熱証,誤用參附即死。若無真知灼見,不可輕試,要亦不可不知也。
暑瘍
凡癰疽毒瘡,發熱有時,晡甚旦止。若夏月間,有頭面外項赤腫,或咽喉腫痛,或腿足掀腫,長至數寸,不能動履,人皆疑為瘡,但其頭痛內燥,晝夜發熱不止,自與瘡証不同。但以敗毒散加石膏、黃連等藥,熱証一解,赤腫自消,全無膿血,此名暑瘍,毫厘而千裡者也。
霖按︰暑瘍一証,熱勝者紅腫堅痛,風勝者則癢,濕勝者多膿水。治宜清達泄熱,消風祛濕,當權其微甚以消息之。
暑瘵
盛暑之月,火能灼金,若不禁辛酒,脾火暴甚,有勞熱燥擾,而火動於心肺者,令人咳嗽氣喘,驟吐血衄血,頭目不清,胸膈煩 不寧,即童稚老夫,間一病此,昧者以為勞瘵,不知火在血上,非真陰虧損而虛勞者等也。宜四物湯、黃連解毒、二陳湯三藥內,去川芎、白芍、黃柏,以貝母易半夏,加桔梗以抑之,薄荷以散之,麥冬、五味以斂之,自愈。或加童便、藕汁,或黃連香薷飲一二劑亦可。靜攝數日,忌酒煎炒自安,是名暑瘵,宜酌而善用焉,或用東垣參苓調中亦妙。
霖按︰暑瘵乃陰氣不生,陽氣不潛,証見咳血吐血,日晡煩蒸,早間清爽,舌白口渴,頭脹身疼、皆暑熱之邪內襲,陰劫絡傷,雖有宿恙,亦當先清絡熱。宜沙參、甜杏仁、川貝、蔞皮、連翹、麥冬、竹葉、鮮生地等味,鮮荷葉汁一杯和服,尤有奇功。俟血止後,再議育陰。若先後失序,或誤用溫補,則絡中伏熱不得外達,必成不治之証。醫見舌苔白,多疑伏寒,未敢逕用清涼,因循貽誤者有之,不知舌苔白乃暑邪傷氣,肺主氣屬金,金色白故也。
絞腸痧
夏間有不頭痛發熱,但覺小腹疼痛,或心腹俱痛,鼓脹痞滿,不能屈伸者,人或疑為陰証,或執為食生冷過多,不知皆暑火流注臟腑不能解,故先小腹痛,後及遍心腹。法宜六和湯清解之,或五苓散加香薷、木瓜、紫蘇、半夏之類利散之自愈。若以為陰病生冷,而用熱藥熱物助之,不可救已。或用炒鹽和滾水服,探吐痰涎亦妙。亦有發熱身痛等証,內兼心腹痛,大概吐法為上,用藿香正氣散,或二陳東加濃朴、炒梔佳。
霖按︰痧脹為寒熱錯雜之病,其因甚繁,絞腸特其一証耳,《金匱》所謂陰毒陽毒者是也,其試痧之法︰脈與証相反者痧也;嚼黃豆無豆腥氣,嚼帶毛生芋子而不麻口者痧也。辨痧之法︰先吐瀉而心腹絞痛者,多由穢氣而發;先心腹絞痛而吐瀉者,多由暑氣而發;心胸昏悶,痰涎膠結者,多從伏熱而發;遍身腫脹疼痛,四肢不舉,舌強不言者,多因寒氣冰伏火毒而發。治痧之法︰病在孫絡者表也,先宜在病者背心輕輕向下刮之;病在絡脈者裡也,先宜於十手足指甲處舌下兩旁兩臂彎及委中等穴刺之,以泄其毒,然後審証製方。王養吾痧書,郭右陶玉衡言之最詳,豈六和、五苓、正氣、二陳、便能蕆事哉?仲景於《金匱》未便定方,只以一升麻鱉甲東加減,示人途徑,其意深矣﹗然痧脹之治難定,而痧脹之原,不可不知。
又按︰《內經》言營氣取營運於中之義,西醫謂食入於胃,至小腸皆有微絲管吸其精液,上至頸會管,過肺入心左房,化赤為血,此即清者為營也。其血從左房入總脈管,由脊之膂筋,循行經脈間,一日夜五十周,盡八百十丈之脈道,以應呼吸漏下者之營氣也。經言衛氣取衛護於外之義,西醫謂經脈中之血氣,由脈管之尾,出諸氣街,入微絲血管,(經謂孫絡者是也。)與陽明之悍氣(人之飲食,五味雜投,奚能無毒?西醫謂之炭氣者是也。)相合,散布通體皮腠之間,充膚熱肉,淡滲毫毛,此即濁者歸衛也。脈管之赤血,既入微絲血管,合陽明悍氣,則其色漸變漸紫,(西醫因其有毒,謂之炭氣。)散布遍體,漸並漸粗,入回血管(經謂絡脈者是也。)之尾,血入回血管,內而臟腑,外而經脈,並脈管交相逆順而行,外行經脈者,有陰陽之別,一支浮於肌腠之上,一支沉於分肉之間,即陽絡行於皮表,陰絡行於皮裡,而皆與脈管偕行,經言營在脈中,衛在脈外者是也。回血管內外行遍入總回管,至心右房,遞入於肺,呼出悍氣,吸入生氣,其血複化為赤,入心左房,經言陰陽相貫,如環無端者,此之謂也。痧脹為寒暑錯雜之毒邪,由皮毛而入者,與陽明悍氣合,阻遏纏布周身孫絡中之血氣,由口鼻吸受者,阻遏絡脈中之血氣,暑毒鬱遏悍氣,愈遏其毒愈烈,故一發燎原,苟不急治,則毒由回血管入心,入心則死矣。急治之法,藥餌功緩,故宜刮宜刺,急泄其毒邪,不令入心,徐圖解救,否則不明致痧之原,妄使湯藥,幾同操刃。
時疫(見朱丹溪)
春應暖反寒,夏應熱反涼,秋應涼反熱,冬應寒反溫,此非其時而有其氣,是以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者,為時行溫疫病也。治法用人參敗毒散、九味羌活湯、夏加滑石、石膏,冬加麻黃、桂枝,春秋止依原方,或藿香正氣散、五積散、防風通聖散亦可,甚者黃連解毒湯、竹葉石膏湯。
霖按︰疫者猶徭役之謂,大則一郡一城,小則一村一鎮,比戶傳染,多見於大凶之後,蓋旱潦兵火之餘,烈日鬱蒸,尸骸之氣,與亢勝之氣混合,化為 厲之毒,散漫於天地之間,沿門闔境,最易沾染,若不傳染,便非溫疫,乃四時常氣之溫熱証耳。越人所謂異乎寒熱之溫病,其脈行在諸經,不知何經之動也,各隨其經之所在而取之。緣古無瘟字,溫即瘟疫之謂也,夫溫疫為天地 厲之氣,不可以常理測,即不可以常法治。方書溫瘟不分,治法多誤,良可慨矣。先哲治疫,有上焦如霧,升逐解毒,中焦如漚,疏逐解毒,下焦如瀆,決逐解毒之論,深得治疫要領。故吳又可《溫疫論》,治熱濕相搏之疫,首用達原飲,繼則三消承氣以決逐之。陳錫三二分晰義。楊栗山《寒溫條辨》中,亦以升降散升決並用為首方,若余師愚疫疹一得之清溫敗毒飲,乃專治熱淫所勝之溫疫,故一意清熱,而不兼驅濕也。更有爛喉丹沙,傳變甚速,亦不外乎疏達清散,清化下奪,救液諸法,陳耕道《疫沙草論》之最詳。近又出熱疫白喉一証,其治法載諸張紹修《白喉捷要》,此兩証亦互相傳染,皆溫疫之流亞也。龐安常《傷寒總病論》所載,青筋牽、赤脈KT 、黃肉隨、白氣狸、黑骨溫諸疫,是本於《素問》遺編之五行五疫也,近人約為六証所謂大頭瘟、蛤蟆瘟、瓜瓤瘟、疙瘩瘟、軟腳瘟、絞腸瘟是也。斯皆疫之兼於溫者,其病層出不窮,其方亦難備載,豈人參敗毒、九味羌活兩方加減,便可概治,非常理所能測之溫疫哉﹗
寒疫
一夏月亦有病涼者,偶遇暴風怒雨,不及加衣,或夜失覆,或路行冒犯,皆能為涼証,此非其時而有其氣,謂之寒疫。治法與暑症異,亦以九味羌活湯、敗毒散、以辛散和解為主,不可專用汗藥。此論乃李東垣先生發自十書中,從來醫書罕及,然僅百之一耳,以一律百,以或然為固然,左矣。
霖按︰寒疫多病於金水不斂之年,人氣應之,以其毛竅開而寒氣閉之也。疫乃天地不正淫 厲氣,頗難驟逐,非風寒之邪,一汗可解。治法宜蘇桂杏草等溫散,更察其兼濕兼風,消息治之。東坡在黃州,以聖散子治疫甚效,亦寒疫挾濕之方也。後永嘉宣和間服此方殞命者,不知凡幾,蓋以寒疫之方,誤施於溫疫者也。
脈理
《脈訣舉要》曰︰暑傷於氣,所以脈虛弦細芤遲,體狀無餘。
劉覆真曰︰暑脈虛而微弱,按之無力,又脈來隱伏弦細芤遲,皆暑脈也。脈虛身熱,得之傷暑中 ,脈虛而微者是也。寒病傳經,故脈日變,溫熱不傳經,故脈不變。寒病浮洪有力者易治,芤細無力者難治,無脈者不治。若溫熱則不然,溫有一二部無脈者,暑熱有三四部無脈者,被火所逼勒而藏伏耳,非絕無也,於病無妨,攻之亦易。醫人一診,驚走不知,照經用辛寒藥,火散而脈起,脈起而病愈,徒駭何益乎?要在辨之詳耳,蓋溫熱病,有中一二經,始終止在此一二經,更不傳遞別經者,其一二經或洪數,則別經弱且伏,依經絡調之,則洪者平,伏者起,乃愈征也。昔在萬歷丁未三月間,予寓京師,備員太倉庫差,忽一日吏部同鄉劉蒲亭馳報曰,病劇求救。予就其寓,吏部同僚諸公環守之,已備後事,譫語抹衣不寐者七八日已。御醫院吳思泉,名醫也,偕醫數人治之。予診脈止關脈洪大,其餘皆伏,乃書方竹葉石膏湯。諸公皆驚曰︰吳等已煎附子理中湯,何冰炭如是?予詰之。曰︰吳雲陽証陰脈,故用附子。予曰︰兩關洪大,此陽脈也。其餘經為火所伏,非陰脈也。吳厲聲相爭,予亦動色自任,諸公從之。一劑,晡時即止譫語抹衣,就寐片時,予視其脈,已洪者平而伏者起。諸公相視曰︰此真張仲景也。又用辛涼藥調理痊愈。脈症有相合者易知,有相左者難知,脈明而後可以辨証,証真而後可以施藥,要在虛心細察,不可執己見而以百藥嘗試,令命在反掌間也,慎之慎之﹗
霖按︰溫暑之脈多有伏者,然總不全伏,若診一二部未伏之脈必洪數,雖不洪數,細按之定必有力,初病尤當於血氣中以辨寒熱。《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曰︰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此論血氣陰陽之升降,以藏氣言,肝木左升,肺金右降,以脈體言,左屬血,右屬氣。凡診感証之脈,傷寒多盛於左部,寒傷形,傷其有形之營血也。溫暑多盛於右部,熱傷氣,傷其無形之衛氣也。此水火之征兆,血氣之左右,不可不察。若濕甚熱微者,又不可泥此。
又按︰夫血氣陰陽,錯宗互用,其理淵微,言之不盡。自東垣《辨感論》,強分左為人迎,右為氣口,以人迎脈大於氣口屬外感,氣口脈大於人迎屬內傷。然此所云外感者,指外感風寒而言。雲內傷者,指內傷飲食而言。蓋寒傷形血,故脈盛左部,食傷胃府,故脈盛右關。後世醫家,誤會其意,竟謂凡病外感,皆當左盛,凡病內傷,皆當右盛,血氣不分,陰陽莫辨,雖有王安道論之於前,吳又可論之於後,奈積習難反,寒熱倒施,能不遺人夭扎。鮮矣﹗若夫傷寒傳入陽明,右關脈實大者,燥矢填於胃府,宜議下,溫暑陷入陰經,左關尺數大者,肝腎之伏熱,與外熱相搏,多不治。活法在人,不可拘執,左大風寒,右大溫暑也。然而初病風寒,浮緊必盛於左部,初病溫暑,洪數必盛於右部,此又不可不察也。
五運六氣
運氣症治者,所以參天地陰陽之理,明五行衰旺之機,考氣候之寒溫,察民病之凶吉,推加臨補瀉之法,施寒熱溫涼之劑。古人云︰治時病不知運氣,如涉海問津, 哉言也。今遵先賢圖訣,撮其要領,使人一覽而知其悉也矣。
五運配十干之年
甲己得合為土運。乙庚得合為金運。丁壬得合為木運。丙辛得合為水運。戊癸得合為火運。
六氣為司天之歲
子午少陰君火。丑未太陰濕上。寅申少陽相火。卯酉陽明燥金。辰戍太陽寒水。巳亥厥陰風木。
南政北政
甲己土運為南政,蓋土居中央,君尊南面,行余四運,以臣事之,面北而受令,所以有別也。
十二支年分運氣
子午年少陰君火司天,歲氣熱化之候。
司天者,天之氣候也。
君火者,手少陰心經也。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君火乃主宰陽氣之本,余象生土,乃發生萬物之源。
陽明燥金在泉。
在泉者,地之氣候也。
初之氣,厥陰風木用事,子上父下,益辛瀉苦。自年前十二月大寒節起,至二月驚蟄終止。
天時 寒風切冽,霜雪水冰,蟄蟲伏藏。
民病 關節禁固,腰腿疼,中外瘡瘍。
二之氣,少陰君火用事,火盛金衰,補肺瀉心。自二月春分節起,至四月立夏終止。
天時 風雨,時寒雨,生羽蟲。
民病 淋氣鬱於上而熱,令人目赤。
三之氣,少陽相火用事,君相二火,瀉苦益辛。自四月小滿節起,至六月小暑終止。
天時 大火行,熱氣生,羽蟲不鳴,燕百舌杜宇之類。
民病 厥熱心痛,寒更作咳喘目赤。
四之氣,太陰濕土用事,子母相順,瀉肺補腎。自六月大暑節起,至八月白露終止。
天時 大雨時行,寒熱互作。
民病 黃瘟衄血,咽乾嘔吐痰飲。
五之氣,陽明燥金用事,心盛肺衰,火怕水複。自八月秋分節起,至十月立冬終止。
天時 溫氣乃至,初冬尤暖,萬物向榮。
民病 寒熱伏邪,於春為瘧。
六之氣,太陽寒水用事,火衰心病,瀉咸益苦。自十月小雪節起,至十二月小寒終止。
天時 暴寒勁切,火邪恣毒,寒氣暴止。
民病 生腫,咳嗽,甚則血溢,下連小腹而作寒中。
丑未年太陰濕土司天,歲氣濕化之候。
太陰濕土者,足太陰脾經也。脾屬中央戊己土,每季寄王一十八日,合為七十二日,以應一歲,六六三百六十日之成數也。
太陽寒水在泉。
初之氣,厥陰風木用事,主旺客衰,瀉酸補甘。自年前十二月大寒節起,至二月驚蟄終止。
天時 大風發榮,雨生毛蟲。
民病 血溢,經絡拘強,關節不利,身重筋痛。
二之氣,少陰君火用事,以下生上,瀉甘補咸。自二月春分節起,至四月立夏終止。
天時 大火至,疫癘,君命宜行,濕蒸相搏,豪雨時降。
民病 瘟疫盛行,遠近咸若。
三之氣,少陽相火用事,土旺克水,補腎瀉脾。自四月小滿節起,至六月小暑終止。
天時 雷雨電雹,地氣騰,濕氣。
民病 身重跗腫,胸腹滿,感冒濕氣。
四之氣,太陰濕土用事,甘旺咸衰,補腎益膀胱。自六月大暑節起,至八月白露終止。
天時 炎熱沸騰,地氣升,濕化不流。
民病 腠理熱,血暴溢,寒瘧,心腹脹,浮腫。
五之氣,陽明燥金用事,土能生金,益肝瀉脾。自八月秋分節起,至十月立冬終止。
天時 大涼,霧露降。
民病 脾胃寒,瘧痢甚行。
六之氣,太陽寒水用事,以上克下,瀉脾補腎。自十月小雪節起,至十二月小寒終止。
天時 大寒凝冽。
民病 關節禁固,腰腿拘痛。
寅申年少陽相火司天,歲氣火化之候。
少陽相火者,三焦浮流之火,火邪則炎上,上克肺金,金受克,腎水失母,則上盛下虛,虛陽上攻,變生諸疾,至傷元氣。
厥陰風木在泉。
初之氣,厥陰風木用事,子父相逢,瀉苦益辛。自年前十二月大寒節起,至二月驚蟄終止。
天時 熱氣傷人,時氣流行。
民病 寒熱交作,咳逆頭痛,血氣不調,心腹不快。
二之氣,少陰君火用事,肺衰心盛,製苦益辛。自二月春分節起,至四月立夏終止。
天時 暴風疾雨,溫濕相蒸。
民病 上熱咳逆,胸膈不利,頭痛寒熱。
三之氣,少陽相火用事,夏旺火識,補益大腸。自四月小滿節起,至六月小暑終止。
天時 炎暑亢旱,草萎河輸。
民病 煩熱,赤目喉閉,失血熱渴風邪,人多暴死。
四之氣,太陰濕土用事,火能生土,瀉甘補咸。自六月大暑節起,至八月白露終止。
天時 風雨時降,炎暑未去。
民病 瘧痢交作,寒熱頭疼。
五之氣,陽明燥金用事,肺金受邪,瀉苦補辛。自八月秋分節起,至十月立冬終止。
天時 寒熱風雨,草木黃落。
民病 邪寒風熱,君子周密。
六之氣,太陽寒水用事,心火受克,瀉鹹補苦。自十月小雪節起,至十二月小寒終止。
天時 寒溫無時,地氣正寒,霜露乃降。
民病 感冒寒邪,關節不利,心腹痛。
卯酉年陽明燥金司天,歲氣燥化之候。
陽明燥金者,肺與大腸之氣,象庚辛金也。
少陰君火在泉。
初之氣,厥陰風木用事,金木相克,補酸瀉辛。自年前十二月大寒節起,至二月驚蟄終止。
天時 陰始凝,風始肅,水乃冰,寒雨多,花開遲。
民病 寒熱浮腫,失血嘔吐,小便赤淋。
二之氣,少陰君火用事,火盛金衰,瀉辛益酸。自二月春分節起,至四月立夏終止。
天時 臣居君位,大熱早行。
民病 疫癘流行,人多卒暴。
三之氣,少陽相火用事,主盛客衰,瀉心補肺。自四月小滿節起,至六月小暑終止。
天時 燥熱交合,風雨暴至。
民病 寒熱頭疼,心煩作渴。
四之氣,太陰濕土用事,以下生上,瀉辛益酸。自六月大暑節起,至八月白露終止。
天時 早秋寒雨,有傷苗稼。
民病 卒暴寒熱,風邪傷人,心疼浮腫,瘡瘍失血。
五之氣,陽明燥金用事,金盛木衰,瀉肺補肝。自八月秋分節起,至十月立冬終止。
天時 冬行春令,草木生青,風雨生蟲。
民病 寒熱作痢,氣血不和。
六之氣,太陽寒水用事,客來助主,益苦瀉咸。自十月小雪節起,至十二月小寒終止。
天時 氣候反溫,蟄蟲出現。
民病 疫癘溫毒,寒熱伏邪。
辰戌年太陽寒水司天,歲氣寒化之候。
太陽寒水者,足膀胱經也,與足少陰腎經合為表裡,屬北方壬癸水。
太陰濕土在泉。
初之氣,厥陰風木用事,脾胃受邪,瀉咸助甘。自年前十二月大寒節起,至二月驚蟄終止。
天時 氣早暖,草早榮,溫風至。
民病 瘟疫寒熱,頭痛嘔吐瘡瘍。
二之氣,少陰君火用事,心火受邪,瀉酸補甘。自二月春分節起,至四月立夏終止。
天時 春寒多雨,寒濕無時。
民病 氣鬱中病,浮腫寒熱。
三之氣,少陽相火用事,以上克下,瀉咸助苦。自四月小滿節起,至六月小暑終止。
天時 暴熱乍涼,疾風豪雨。
民病 寒熱吐痢,心煩悶亂,癰疽瘡瘍。
四之氣,太陰濕土用事,木旺土衰,瀉甘補酸。自六月大暑節起,至八月白露終止。
天時 風濕交爭,雨生羽蟲,暴風疾雨。
民病 大熱短氣,赤白痢瀉。
五之氣,陽明燥金用事,金生水旺,製咸益苦。自八月秋分節起,至十月立冬終止。
天時 濕熱而行客主令。
民病 氣虛客熱,血熱妄行,肺氣壅盛。
六之氣,太陽寒水用事,水盛水衰,瀉酸助苦。自十月小雪節起,至十二月小寒終止。
天時 凝寒雨雪,地氣正,濕令行。
民病 病乃淒慘,孕婦多災,脾受濕,肺旺肝衰。
巳亥年厥陰風木司天,歲氣風化之候。
厥陰風木者,足厥陰肝經也,肝屬東方甲乙木,春旺七十二日也。
少陽相火在泉。
初之氣,厥陰風木用事,脾胃受邪,瀉酸補甘。自年前十二月大寒節起,至二月驚蟄終止。
天時 寒始肅,客行主令,殺氣方至。
民病 寒居右脅氣滯,脾胃虛壅。
二之氣,少陰君火用事,火旺金衰,瀉心補肺。自二月春分節起,至四月立夏終止。
天時 寒不去,霜雪冰,殺氣施,木草焦,寒雨至。
民病 熱中,氣血不升降。
三之氣,少陽相火用事,肺經受邪,瀉苦益辛。自四月小滿節起,至六月小暑終止。
天時 風熱大作,雨生羽蟲。
民病 淚出,耳鳴掉眩。
四之氣,太陰濕土用事,木土相刑,瀉酸益甘。自六月大暑節起,至八月白露終止。
天時 熱氣返用,山澤浮雲,豪雨溽濕。
民病 心受邪,黃膽,面為浮腫。
五之氣,陽明燥金用事,以金刑木,瀉肺益肝。自八月秋分節起,至十月立冬終止。
天時 燥濕更朦,沉陰乃布,風雨乃行。
民病 寒氣及體,肺受風,脾受濕,發為瘧。
六之氣,太陽寒水用事,主助客勝,瀉酸補甘。自十月小雪節起,至十二月小寒終止。
天時 畏火司令,陽乃化火,蟄蟲出現,流水不冰,地氣大發,草乃生。
民病 瘟疫,心腎相製。
按︰天上地下,而人居其中,一氣布分,三才並立。人與天地,呼吸相通,升降相符,故陰陽寒暑之氣,內外合一,若魚與水然,故運氣所感,即人之疾 應之。善攝生者,能調和臟腑,使血氣順軌,天時不能侵,不則逐氣而化疫癘,扎瘥不可勝瘳。至於因証而思治,癘不能干,人可以勝天,是在乎司命留意焉。
霖按︰運氣之學,白首難窮,本不必過泥,然此篇言六氣而不言五運,且有主氣而無客氣,何以明勝複亢製之理?設逕執某年某氣應患何病,必用何藥。則誤人非淺,轉不若繆希雍之不言為善,茲將客氣主運客運錄於下,聊備詳查,不足知運氣之奧也。
增訂客氣客運活法
客氣者,乃地之陰陽,正化對化,加臨主氣,六位之客氣也。夫天干起運,地支起氣,如子午年少陰君火司天,陽明燥金在泉,氣由下而升上,即以在下之陽明起之,陽明燥金,金生水,客之初氣為太陽寒水。水生木,二氣為厥陰風木。木生火,三氣為少陰君火。火生土,四氣為太陰濕土。三陰極生一陽為震,即少陽相火,故少陽相火為客之五氣。太陰濕土,土生金,陽明燥金為客之六氣,餘仿此推,故丑未年客之初氣,厥陰風木,二氣少陰君火,三氣太陰濕土,四氣少陽相火,五氣陽明燥金,六氣太陽寒水。寅申年客之初氣,少陰君火,二氣太陰濕土,三氣少陽相火,四氣陽明燥金,五氣太陽寒水,六氣厥陰風木也。卯西年客之初氣,太陰濕土,二氣少陽相火,三氣陽明燥金,四氣太陽寒水,五氣厥陰風木,六氣少陰君火。辰戍年客之初氣,少陽相火,二氣陽明燥金,三氣太陽寒水,四氣厥陰風木,五氣少陰君火,六氣太陰濕土。巳亥年客之初氣,陽明燥金,二氣太陽寒水,三氣厥陰風木,四氣少陰君火,五氣太陰濕土,六氣少陽相火也。主運者,每歲不移之主運也。以木為初運,在年前大寒後交木生火,以火為二運,在春分後交火生土,以土為三運,在芒種後交土生金,以金為四運,在處暑後交金生水,以水為五運,在立冬後交。
每運各主七十三日五刻有奇,此歲歲之常也。客運者,十干合化之運也。甲己之年為土運,乙庚之年為金運,丙辛之年為水運,丁壬之年為木運,戊癸之年為火運。此每歲加臨之中運,每歲以中運起運。如甲己之年,土運統之,即土為初運,土生金,金為二運,金生水,水為三運,水生木,木為四運,木生火,火為五運。乙庚之年,初金運,二水運,三木運,四火運,五土運。丙辛之年,初水運,二木運,三火運,四土運,五金運。丁壬之年,初木運,二火運,三土運,四金運,五水運,戊癸之年,初火運,二土運,三金運,四水運,五木運。此歲歲變遷之客運也。但乙丁己辛癸屬陰干,為五陰年,主不及之運、甲丙戊庚壬屬陽干,為五陽年,主太過之運,此陰不及陽太過之例也。
所載主氣客氣主運客運者,皆四時之常,不足候天地之變。沈存中曰︰寒暑風雨水旱螟蝗,率皆有法,而人之眾疾,亦隨氣運盛衰,其術多不驗何歟?蓋膠於定法,而不知所用故也。假令厥陰用事,其氣多風,民病濕泄,豈普天之下皆多風?普天之民皆病濕泄耶?至於一邑之間,而 雨有不同者,此氣運安在?欲無不謬,不可得也。大凡物理有常即有變,運氣所主者常也,異乎所主者皆變也。常則如本氣,變則無所不至,而各有所占,故其候有從、逆、淫、郁、勝、複、太過、不及之變。其發皆不同,若厥陰用事多風,而草木榮茂,是之謂從。天氣明潔,燥而無風,此之謂逆。太虛埃昏,流水不冰,此之謂淫。大風折木,雲物濁擾,此之謂郁。山澤焦枯,草木凋落,此之謂勝。大暑燔燎,螟蝗為災,此之謂複。山崩地震,埃昏時作,此謂之太過。陰森無時,重雲晝昏,此之謂不及。隨其所變,疾厲應之,皆視當時當處之候,雖數裡之間,但氣候不同,而所應全異,豈可膠於一定?熙寧中京師久旱,祈禱備至,連日重陰,人謂必雨,一日驟晴,炎日赫然。予時因事入對,上問雨期,予對曰︰雨候已見,期在明日。眾以謂頻日晦溽,尚且不雨,如此 燥,豈複有望?次日果大雨。是時濕土用事,連日陰者,從氣已效,但為厥陰所勝,未能成雨,後日驟晴者,燥金入候,厥陰當折,則太陰得伸,明日運氣皆順,以是知其必雨,此亦當處所占也。若他處候別,所占亦異,其造微之妙,間不容發,推此而求,自臻至理。夫沈氏為以主客皆常,而以當時當處所見者為客,深得軒岐活法。若邵弁占候補遺十五條,尤嫌緣刻,未能盡運氣之變也,故不錄,其太過、不及、淫、郁、從、逆、勝、複之應,仍當於《內經》中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