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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歷節病脈証並治第五

論一首 脈証三條(三,疑七訛)方十二首夫風之為病,當半身不遂。

按凡形骸一節之氣,閉而不仁者,皆謂之痺,今止雲臂者,蓋舉一隅爾。寸口脈浮而緊。

按痺論曰,皮膚不營,故為不仁,次注曰,不仁者,皮頑不知有無也,診要經終論次注曰,不仁,謂不知善惡。

又成氏注平脈法曰,仁者,柔也,不仁者,言不柔和也,為寒熱痛癢,俱不覺知者也。又曰:不仁者,強直而無覺也。成說不確。(當與血痺篇,及素問識,診要經終論,血氣形志篇互參。)

又按徐氏曰,至入腑,腑邪必歸於胃,胃為六腑之總司也,於是風入胃中,胃熱必盛,蒸其津液,結為痰涎。氣壅隧道,胃之支脈絡心者,才有壅塞,即堵其神氣出入之竅,故不識人。(以上醫門法律文。)試觀俗做陳搏,按住頸間兩人迎脈氣,即壅逆不識人,人迎者,胃脈也,則不識人之由胃氣壅,不信然哉,此說或有理,蓋入腑入臟。其証似輕重相錯,然細繹其理,不識人者,一時昏塞,暫時醒省,即卒中閉証之謂,舌難言,口吐涎者,其病深固。必心神不收,百治難效者也。

侯氏黑散(俞本,類聚,曰能,作自能。)寸口脈遲而緩。

按營緩衛緩二句,是雙關文法,上句是客詞,下句是主詞,對舉以為榮虛衛虛之辨,緩字承上文,猶言虛。(太陽下編,緊反入裡,緊字,指邪而言,是同語例。)榮緩,言尺中緩者榮必虛,衛緩,言寸口緩者衛必虛,衛虛故中風也,榮緩一句。

本不干中風,而注家牽合為說,未免 錯。

風引湯,除熱癱癇。(牡蠣各三兩,原本,諸本,作二兩,當改。)

張氏千金方衍義曰,風引者,風淫末疾,而四肢引動也。

按本草衍義,作治風熱螈 ,及驚癇螈 ,幼幼新書,作除熱去癲癇。(輯義癲字,偶訛作癱。)醫壘元戎,作除熱癲癇。

又按尤氏以此方為猛劑,然其藥不過大黃石膏等,而僅用三指撮,則固無須顧慮矣!三指撮,即方寸匕余。素問識病能論下,引陶氏序例以証之。

千金: 治少小壯熱,渴引飲下痢,龍骨湯方,於本方,去乾薑,牡蠣,滑石,白石脂,紫石英,加栝蔞根。(各二兩)治下篩,以酒水各五合,煮散二合二沸,去滓,量兒大小服之。(按二合疑,宜覆審。)

防己地黃湯(甘草一分,趙本,作二錢,類聚,作二分。)

按據千金風眩門,此系徐嗣伯方。寸口脈沉而弱,沉即主骨,弱即主筋。

按此條不言痛者,蓋省文也,如水傷心,注家就心主汗為解,然汗出入水中,恐不遽傷及心,且歷節是筋骨間病,固不干心臟,仍疑心字有訛,或曰,心主血脈,傷心,猶言傷血脈,亦屬臆說。

又按歷節黃汗之辨,尤氏為確,徐氏曰,黃汗重在腫,歷節重在痛,亦是。(徐更有詳說,欠核。)今更審之。曰黃汗出,曰肢節疼痛,曰發熱,皆是二病所俱有,然歷節之黃汗,特在痛處。(曰歷節黃汗出,是)黃汗之汗。洽於周身。(曰汗沾衣,色正黃如柏汁,是。)歷節之腫多止下部。(曰腳腫如脫,曰獨足腫大,是)黃汗之腫,及於遍體。(曰四肢頭面腫,曰身腫,是)歷節之痛,轉歷諸節。(其名可征。)黃汗之痛,必不轉歷。(曰骨節疼痛。曰腰髖弛痛,曰身疼重,是。)且其胸中窒如痛,久不愈必致癰腫等証,實黃汗之所獨,而歷節則無此瘀鬱之態也。但近時未見黃汗病,亦未見歷節有黃汗出者,姑就文義而論之已。諸肢節疼痛,身體○ 羸。(脈經,作魁瘰,類聚,同,輯義,魁,訛 ,趙原刻,作魁。)

按○ 羸,恐以魁瘰為是,爾雅 遒,木魁 ,注,謂樹木叢生,根枝節目,盤結 磊,釋文, ,郭,盧罪反,邢 曰,魁 ,讀若 磊,據此,魁瘰,加爾雅之魁 ,謂疼痛之處,盤結 磊也,正與病証相協,磊,亦作。(見玉篇。)其義可見耳。(竊疑爾雅魁 ,或魁瘰訛,然前人未言及,附記俟識者。)又玉篇 腫兒,是魁瘰之從肉者,益足以征前說,蓋次條亦有身體羸瘦,而魁瘰字,所不習見,故後人改作 羸,而其本義晦矣。

又按肢節疼痛身體魁瘰,腳腫如脫,三証疊言者,亦猶麻黃湯,身疼腰痛骨節疼痛之例,且此云腳腫如脫,次條云獨足腫大者,言寒濕下注,下部特浮,其久不愈者,往往變為鶴膝風,亦濕滯所致耳,又短氣,與甘草附子湯証短氣同機。

本草玉石部,陳藏器余云,白師子,主白虎病,向東人呼為歷骨風。(政和本,作江東人呼為歷節風。)

桂枝芍藥知母湯方

按趙氏曰,分兩多而水少,恐分其服,而非一劑也,三因方云,每服四錢,此說有理,蓋此方九味,都三十一兩,當今秤十二錢五分八厘八毫,水七升,當今量七合七勺,則當從防風湯改正為順。

烏頭湯方(原本,屈節,作屈伸,當改。)

按此方,比之桂芍知母湯,其力更烈,治歷節初起急劇証,功效不可言,黃 亦以驅濕,說見於前。

礬石湯

按此方,用之香港腳,如痿軟引日者,或見奏功,沖心之証,豈其所宜,活人書,稱香港腳用湯淋洗者,醫之大禁。而景岳全書,詳論禁不禁之別,當參。

附方

古今錄驗續命湯(輯義,外台風痱門,載西州續命湯云云,今更考外台,此西州二字宜刪去,不識人,當作不知人。)

按此方,即大青龍湯變方,而尤氏所謂攻補兼施者已,中風邪氣本輕,但以血氣衰弱殊甚,故招其侮,大抵表候為內証所掩,往往使人難於辨認,蓋續命湯,發表補虛,對待為方,實為中風正治之劑,而推其立方之旨,則亦足以明中風所因之理,學人豈可不深味乎,如晉唐諸家所增損,其方頗夥,茲不繁載。

千金三黃湯(千金,此方中分字,皆作銖兩,蓋是古式,且六升,作五升,三服,作二服,腹,作脹,枳實一枚,作六銖,悸上,有心字,附子上,有八角字。)

近效方朮附湯(類聚,作朮附子湯。)

按前有頭風摩散,後人仍附此方,本不干中風也。

崔氏八味丸

按前有礬石湯等,故後人附以此方,蓋此方証,即病邪淹留,痺著少腹者,故從緩治,更有少腹不仁,屬沖心之漸者,實非此方所對也。

千金方越婢加朮湯(生薑二兩,當從諸本作三兩。)

按此亦以治腳弱,而附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