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後虛實圖
前後虛實圖 ps11a4.bmp (缺)
假令脾肺虛。則補其母。謂肺病而補其脾也。則腎自平矣。假令脾肺實。則瀉其子。謂脾病而瀉其肺也。則心自平矣。難經云。從前來者為實邪。從後來者為虛邪。從所不勝來者為賊邪。從所勝來者為微邪。自病者為正邪。
假令心病中風得之為虛邪。傷暑得之為正邪。飲食勞倦得之為實邪。傷寒得之為微邪。
中濕得之為賊邪。
假令心病得脾脈。土在火之分也。克火之水退而不敢至。火獨旺于南方。是從前來者為實邪也。
假令心病得肝脈。木在火之分也。土退而不敢至土退而不至則克火之水。隨木而至是從後來者為虛邪也。
假令脾肺虛。脾母能令肺子虛也。用理中湯。非補脾也。脾中補肺也。故曰虛則補其母。以其脾為生肺之本也。則用人參白朮之類。大經曰滋苗者必固其根此之謂也。
假令脾肺實。
肺子能令脾母實也用瀉黃散。非瀉脾也。脾中瀉肺也。故曰實則瀉其子。以其脾為生肺之上源。則用梔子石膏之類。大經曰:伐下者必枯其上此之謂也。
天和六脈六甲。旺脈四時。平脈合而用之則天地人三才之道備矣。
諸經皆言大則病進者何也?
答曰:散而浮大者心也。心主無為。相火用事。是為相應。以五服言之。王畿中也。以王畿言之。九重中也君主無為。當靜以養血。若浮大而出於外。非其所宜也。以王道言之書云。
外作禽荒。未或不忘。經云。主不明。則十二官危矣。此散而浮大者。君主兼臣下之權而不知反。故曰大則病進。
南政甲巳所臨之歲。司天在泉。但見君火在上者。上不應。在下者。下不應。
北政但見君火在上。則下不應。在下則上不應。在左則右不應。在右則左不應。當沉而浮。當浮而沉也北政以前為右。以後為左。 臣也啟玄子雲天地陰陽視之可見。何必思諸冥昧演法推求。智極心勞。而無所得耶。
難經仲景合而為一
仲景先太陽。坎陽明後少陽。自無形傳有形。從外而之內者也。仲景之所言。天令而暴至者也難經先少陽。次陽明。後太陽。自有形傳無形從內而之外者也。故難經之言。言雜病而久疾者也。
仲景叔和合而為一
張仲景王叔和
論弦澀圖 ps11a5.bmp (缺)
仲景言弦澀為陰。叔和言弦澀為陽。何意。大抵弦澀東西也。以南北分之。故有陰陽之別。
澀本燥火弦本水少。雖有南北之分。總而言之。則不離諸數為熱。諸遲為寒。仲景叔和言本兩途。非相違背。合而論之皆是也。仲景所言。言傷寒自外而入者。叔和所言。言五臟自內而出者。
傷寒從氣而入。故仲景以弦脈為陰。自艮而之內從外入。先太陽也。位在東北。
雜病從血而出。故叔和以弦脈為陽。自巽而之外。從內出。先少陽也。位在東南。
北弦 胸中痛 寒在胃 停水滿丹田 南目赤 叫呼煩躁 大腸。 胃。 三焦右 寸肺 關脾 尺命門 左 寸心 關肝 尺腎 寒引飲脈八九至 小腸 膽弦 膀胱 南弦(理中湯) 子能令母實 北固衛之陽(桂凡在右者。皆受左克。
裡 自右之左 主從客變 右 (大腸庚肺辛) 澀(胃戊脾巳) 緩 命門相火 洪左 (心丁小腸丙) 洪(肝乙膽甲) 弦(腎 癸 膀胱 壬)沉表 自左之右 客從主變凡在左者。皆克諸右浮克浮 沉克沉
表裡所當汗下
手太陰複主表証卻當汗右(行陰二十五度) 肺(大腸) 脾胃 命門 心包三焦(入裡主下)左(行陽二十五度) 心(小腸) 肝膽 腎 膀胱(七表主汗)足厥陰複主血証卻當下
仲景浮汗而沉下
右手沉實 調胃 承氣左手沉實 桃仁 抵當
難經沉汗而浮下
右手浮實 枳實 牽牛左手浮實 桃仁 四順右手 雜病是為之表 傷寒是為之裡左手 雜病是為之裡 傷寒是為之表
傷寒入裡見標脈則生
假令胃病下之。脈浮而汗出是也。
雜病出表見標脈則死
假令脾病補之。脈弦而面青是也
察色脈以定吉凶
脈地也。色天也。地生天則順。天生地則逆。
假令得弦脈而面赤色。地生天也。地生天則順也兒扶母兮瘥速也。
假令得弦脈而面黑色天生地也。天生地則逆也母抑子兮退遲也。
色者。陰中之陽氣也 本乎天脈者。陽中之陰氣也 本乎地
弦有浮沉
浮為甲化 素言天 化 泄土沉為乙不化 難言地 不化 泄木泄土者 梔子 黃柏泄木者 防風 羌活洪浮者為丙便有水化。從其變也。
洪沉者為丁。只是火化。從其常也。
針經
甲丙戊庚壬皆變。乙丙巳辛癸不變。(並只言木)雜病元無表証者。不可言左手。
有下証。只當言右手。足陽明中求之。
傷寒元有表証者。可言左手。有下証。下証者。血証也。當於足厥陰中求之。
相合脈經
脈之相合。各有虛實。不可作一體觀之。假令洪弦相合。洪客也。弦主也。子能令母實也。
弦洪相合。弦客也。洪主也。母能令子虛也。余藏可以類推之。至於手足之經亦相合。假令傷寒脈浮緊而帶洪者。即手經丙也。余仿此。假令侮所不勝者。挾其勢也。脈弦而入金之分。非挾火之勢。則不敢侵金之分弦而帶數甲終于甲也弦而帶洪壬終于丙也
四正脈傷圖
四正脈傷之圖 ps11a6.bmp (缺)
脈當有神
脈之不病。其神不言。當自有也。脈既病。當求其中神之有與無焉。謂如六數七極熱也脈中有力。即有神也。三遲二敗寒也。脈中有力。即有神也。熱則有神當泄其熱。則神在焉。
寒則有神當去其寒。則神在焉寒熱之脈無力無神。將何藥而泄熱去寒乎。苟不知此而遽泄去之。將何依以生。所以十亡八九。故經曰:脈者血氣之先。又云。血氣者人之神。可以不謹養乎。不可不察其有無乎。
治病必當求責
假令治病無問傷寒蓄血結胸發黃等病諸証。並一切雜証。各當于六經中求責之謂如發黃証或頭痛腰脊強惡寒。即太陽証也。或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即有陽明証也。餘皆仿此。
更有手足經。或一經非本家病而自他經流入者。亦當求責
謂如手陽明流入足陽明是上流下也。本非足經病當于手經中求之。是知治足經者非也。
亦有下而流上者。其餘諸經相實通者皆然。更有支別流入者亦有同鄰而病者。合為表裡者鄰也。亦有夫婦各相傳受者。甲傳巳之類。脾傳胃之類亦是。皆當求責之。凡言虛實。皆當于子母中求責之。
治病必求其本
假令腹痛。桂枝加芍藥大黃。桂枝加大黃何為。不只用芍藥大黃之屬。卻于(桂枝湯)內加之。大抵治病必求其責。知從太陽中來。故以太陽為本也。又如結胸証。自高而下。脈浮者不可下。故先用麻黃湯解表已。脈沉然後以陷胸湯下之。是亦求其本也。至於蓄血下焦血結膀胱是亦從太陽中來。侵盡無形之氣。乃侵膀胱中有形血也。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謂寒(傷形)熱傷氣。形氣能自傷也。此雲不足者皆太過也。以其太過。則自傷。自傷則不足矣。
圖 ps11a7.bmp (缺)
金匱真言云。冬。按蹺四時各有病者何。蓋五臟之陽氣。皆伏於腎中。動有深淺隨行動而病。故於四時而各異也。
痛隨利減
諸痛為實。痛隨利減。世皆以利為下之者。非也。假令痛在表者實也。痛在裡者實也。
痛在血氣者亦實也。在表者汗之。則痛愈。在裡者下之。則痛愈。在血氣者散之行之。則痛愈。豈可以利字。只作下之乎。但將利字訓作通字。或訓作導字。則可矣。是以諸痛為實。痛隨利減。汗而通導之利也。下而通導之亦利也。散氣行血。皆通導而利之也。故經曰:諸痛為實。痛隨利減。又曰:通則不痛。痛則不通。此之謂也。
抑本
假令高者抑之。非高者固當抑也。以其本下。而失之太高。故抑之而使下。若本高何抑之有。
假令下者舉之。非下者固當舉也。以其本高而失之大下。故舉之而使高。若本下何舉之有。
虛實
假令水在木之分。是從後來從後來者為虛邪。雖在水為虛邪。則木本虛矣。
假令火在水之分。是從前來。從前來者為實邪。雖在火為實邪。則木本實矣。經曰:子能令母實。
假令兩手脈中弦無表証。乃東方實也。是西方肺氣大不足也。緣母虛所致也。當大補其脾。微補其肺。大泄其火。微泄其水。雜証諸論云。先調其氣。次論諸疾況。此乃本經不足之証也。難經云。東方實。是西方虛也。又云欲泄其邪。先補其虛。
此之謂也。如是之証。當以溫藥補脾。以氣藥燥劑為用。如正氣已勝。當以泄火泄風之藥。
清高涼上。勿令入胃中。此為全治。益黃白朮半夏茯苓甘草。酒病得之。加澤瀉。手足陽明二燥用益黃者。燥濕而補其氣也。實泄黃也。泄火木泄青之類。羌活防風生地黃黃連等分。
黃芩倍之。凡用藥補。即用各方之生數。(理中丸)(建中湯)是也。瀉即用各方之成數。(七宣丸)(七聖丸)是也。
問兩手寸關弦疾。脾弱火勝。木旺。土虧。金爍當作何治
答曰山芋門冬益金之氣。金氣勝則木自平。凝水石牙硝火中添水。使變為濕熱也。濕熱者。季夏之令也。非土而何。故用朱砂以墜火下行。是巳將退與子權行濕令也。是以弦得除而土自旺也。秋喘加人參與丹砂等。夏則不加養氣者。加沉香。欲發汗者。臨臥先服白粥一杯後藥之則汗也。寒熱神少振搖。小便淋或多或少。大便走完穀不化。口乾舌縮。唇吻有瘡。心下痞。大渴引飲。惡干喜濕。目花四肢無力。怠惰嗜臥。食不入。皮膚燥澀。面色黧黑。肌肉銷鑠。胸腹中急。額上汗出。此法泄火益濕補氣。脈弦浮沉同治。氣不化小便不利。濕潤肌滑。熱蒸陰少氣不化。氣走小便自利。燥肌燥澀為迫津液不能停。(離朱丹)主之。弦數者。陽陷於內。從外而之內也。弦則帶數。甲終于甲也。緊則帶洪。壬終于丙也。
若弦虛則無火。細則無水。此二脈從內之外也。不宜(離朱丹)。
圖 ps11a8.bmp泄瀉壬血 土(火令逆行而土虛土虛則長夏不至。難經曰:虛則補其母。經曰資其化源木(並火之勢。克脾侮金。當金中瀉火) 侮所不勝(弦欺) 金補土是也。
(右寸顯弦數脈是東方 木既乘火勢而來侮金。當金中實乃乘子勢也。既瀉其 瀉火。
退則木無所主而自退 火木自虛矣。以寒藥瀉 也。是實則瀉其子。 火是補北方水也) 水
答曰:病有標本。病為本令為標。用寒則順時而失本。用熱則從本而逆時。故不從標本而從乎中治。中治者用溫也。然則溫不能救大寒之病。用薑附則不可。若用薑附。似非溫治之。不然衰其大半乃止。脈反四至余病便天令治之足矣。雖用薑附。是亦中治也。非溫而何。經曰:用熱遠熱。雖用之不當。然勝主可化亦其理也。 圖 ps11a9.bmp (缺) 東南二方用麻黃。謂開腠理發汗也。西北二方用桂枝。謂閉腠理止汗也。 圖 ps11a11.bmp (缺) 各隨臟腑湯液之圖 ps11a10.bmp (缺) 久咳不已。三焦受之。其狀咳而腹滿不欲食飲。此皆聚於胃關於肺。使人多涕唾。面浮腫氣逆也。錢氏異功散。 証湯液之圖 ps11a12.bmp (缺) 瘧之為病以暑舍于榮衛之間得秋之風寒所傷而後發。亦有非暑感冒風寒而得之者。邪並於陽。則發熱來水不能涼邪並於陰則發寒湯火不能溫。並則病作。離則病止。作止故有時。在氣則發早。在血則發晏。淺則日作。深則間日。或在頭項或在背中。或在腰脊。雖上下遠近之不同。在太陽一也。或在四肢者。風淫之所及。 夏天氣上行。秋天氣下行。治者當順天道謂如先寒後熱。 候湯液之圖 ps11a13.bmp (缺) 答曰:素問者。從天之六氣言也難經者。從地之血脈言也。銅人者。從經言人也從天而言先氣而後血從地而言。亦先氣而後血從天而言在天地之間從地之病而言。即地中之氣病。故血從而病也。從天而言。先是動後所生從地而言。亦先是動而所生之病後也。 啟玄子云。熱不得寒是無水也。寒不得熱是無火也寒之不寒責其無水。熱之不熱責其無火經云。滋其化源。源既已絕藥之假不能滋其真水火也。 或始不早治。日數久淹。或困乃求醫。法不及用。病勢已盈。豈為天命。 (仲景平脈法第二)及診得脈形証相應。因與服湯。食頃變大吐下腹痛。是為變怪。或有舊時服藥。今乃作發。是亦謂之災怪耳。 華佗云。盛而為喘。減而為枯。故活人亦云。發喘者。氣有餘也。凡看文字。 活人書。言治痞當知是痞。宜先用(桔梗枳殼湯)非用此以治心下痞也。審知錯下必成痞証。 尋衣撮空許學士說作肝熱風淫末疾。故手為之尋衣撮空此論雖然莫若斷之為肺熱。似為愈矣。其人必譫語妄言。經曰肺入火為譫言兼上焦有疾肺必主之手經者上焦也。二者皆當其理果何如哉。天地互為體用。此肺之體肝之用肝主諸血。血者陰物也。此靜體何以自動。蓋肺主諸氣為氣所鼓舞。故靜得動。一者說肝之用。一者說肺之體。此天地互為體用。二者俱為當矣。是知肝臟血自寅至申。行陽二十五度。諸陽用事。氣為肝所使。肺主氣自申至寅。行陰二十五度。諸陰用事血為肺所用。 若五治不分邪僻內作。工不能禁。夫治病之道有三法焉國中末也初治之道法當猛峻者。謂所用藥勢。疾利猛峻也。緣病得之新暴感之輕得之重。皆當以疾利猛峻之藥。急去之。 一治曰和。假令小熱之病。當以涼藥和之。和之不已次用取。二冶曰取為熱勢稍大當以寒藥取之。取之不已。次用從。三治曰從。為勢既甚。當以溫藥從之。為藥氣溫也。味隨所為。 察色分位 坤胃(遺散至腎死) 兌肺 乾大腸(遺散至肝死) 額 離心 坎腎頤 精明五色 巽膽(遺散至脾死) 震肝 艮小腸(遺散至肺死) 七十四難曰:從其首系其數。 間象 在表 五化疊元 以應望聞肝 青(大敦水井)臊(白泉水合)酸(中封金經)呼(大沖土俞)泣(行間水滎)心 赤(少府火榮)焦(少沖木井)苦(少海水合)言(靈道金經)汗(神門土俞)脾 黃(太白土俞)香(大都火榮)甘(隱白水井)歌(陰陵泉水合)涎(商丘金經)肺 白(經渠金經)腥(大淵土俞)辛(魚際火榮)哭(少商水井)涕(天澤水合)腎 黑(陰谷水合)腐(複溜金經)咸(太溪土俞)呻(然谷火榮)液(湧泉水井) 六十八難曰:元証脈合。複生五象。 六十五難說合 七十三難說榮 在經木火土金水 再分七象以應切脈 獨包七法 有陰陽配合 父子 兄妹 接經 平經說象 拔源 陰陽者子午也。謂滎合水火之稱名曰陰陽也十二經皆有之或感得父氣或感得母氣而病焉子午者乾坤也。乾坤包六子。六子附乾坤也。故七十難云。春夏各致一陰秋冬各致一陽,春夏刺井榮。秋冬刺經合。是各致一陰一陽之義。亦謂井經近乎子午。然當微瀉其井。大瀉其榮。微補其經。大補其合。或補瀉反作。是寒則留之。熱則疾之。故微大補瀉。以應春食涼夏食寒。秋食溫。冬食熱。假令膽病善潔。面青善怒。脈得浮之實大沉之損小。是感得父氣為陽中之陽。當于本經中瀉火補水。卻得浮之損小。沉之實大。是感得母氣為陰中之陽。當于本經中瀉水補火。 七十七難曰:上工治未病者。見肝之病。則知肝當傳於脾。故先實其脾氣。無令受肝之邪氣也。假令見肝病欲實其脾者。先於足太陰經中補土字一針。又補火字一針。後於足厥陰肝經內。瀉木字一針。又瀉火字一針。 假令見肝病滿悶淋溲便難轉筋。又見心病煩心心痛掌中熱而噦。當於足厥陰肝經內。木火二字各一針。 (以上子母兄妹名曰四針象)假令見足厥陰肝之經太過又兼見膽之証太過。是為兄妹。當瀉肝經內木火二字各一針。又瀉膽經內木火二字各一針。此五法乃人元法也。 (手足經同)內經曰:留瘦不移節而刺之。使十二經無過絕。假令十二經中是何經略不通行。當刺不通行凝滯經。俱令接過節。如刺之無問其數。以平為期。如諸經俱虛。補十二經。如諸經俱實。瀉十二經。補當隨而濟之。瀉當迎而奪之。 為見諸經中。無過與不及之病而有病。 假令針本經病了。又于本經原穴亦針一針。如補肝經。亦於肝原穴上補一針如瀉肝經來亦於肝經原穴上瀉一針如余經有補瀉針畢仿此例亦補瀉各經原穴。 又補其母。亦名隨而濟之。又瀉其子。亦名迎而奪之又隨呼吸出納亦名迎隨也。 七十四難曰:從其首。系其數。間象在表。五化疊元。並見前圖。(拾遺)夫天元法者。謂之五化疊元。當從其首。系其數。首者寅方春也。在人為肝。是從東方。順天輪數至所主之處。計從幾數卻于所受病一方。倒疊回去數至依前數盡處便於元受病一方穴內瀉所止之方來路穴也。不得于所主之方內經中瀉之勿誤。 六十八難曰:元証脈合。複生五象。 足太陽膀胱經之脈。出於至陰小指外側。去爪角如韭葉。為井金。足小指之端也(十呼)。 足少陰腎之脈湧泉。足心也。起於小指之下斜趣(三呼)手厥陰心包脈。其直者循中指出其端。去爪甲如韭葉陷中為井。中沖穴也。其支者別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 手太陰脈之脈。起於大指端。出於少商。大指內側也。去爪甲角如韭葉為井。其支者出次指內 出其端。 陽明頭痛。自汗發熱。白芷。 少陽頭痛。脈弦(往來)寒熱。柴胡。太陽頭痛。惡風惡寒。川芎。太陰頭痛。 生地黃(爆乾四兩) 天門冬(湯炮去心) 枳殼(面炒去穰二兩) 甘菊花(未開者秤二兩) 目能遠視。責其有火。不能近視。責其無水。法當補腎。目能近視。責其有水。不能遠視。責其無火。法當補心。補腎補足少陰。補心補手少陰。補腎。(六味地黃丸)加牡蠣。補心。 (定志丸)加茯苓。 不能近視。晨服(地黃丸)。 不能遠視。臥服(定志丸)。 治精滑久不愈。(固真丸)。 手足少陰經不能遠視。臥服(定志丸)。 單牡蠣不以多少。砂鍋子內 醋淬七遍為末。醋糊為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五十丸。空心鹽湯下。 六脈俱弦。指下又虛。脾胃虛弱痛也。食少而渴不已。心下痞腹中痛。或腹中狹窄如繩束之急。小便不利。大便不調。精神短少。此藥專治大渴不止。腹中窄狹。所食減少。大有神效。 白茯苓(去皮) 陳皮(去白) 人參生薑(先用滾湯掠過焙乾各秤一兩)秋時減姜一 六脈沉緊。按之不鼓。膀胱勝小腸也。或瀉利不止而腹脹。或純便血赤血。或雜膿血。便雖多而不渴。精神短少。或面白脫色。此失血之故。或面黃而氣短。此元氣損少之故。且小腸者。手太陽經丙火也。膀胱者。足太陽經壬水也。是壬水來丙小腸之位。小腸為壬所克而外走也。諸手經短。而足經長。兼以五行相克論之。俱是足經。此火投於水大寒之証。宜溫之則愈。其與難經一証寒熱相反。亦名曰小腸瀉。亦作泄。海藏云。此雜病火投於水。變為寒証。又外傷足太陽膀胱經。左脈俱浮為表陽之候也。忽變為內寒。亦旺火投盛水。而屈丙就壬化。脈反不浮而微沉。此內病與外病俱有此。火投水例。非精於脈診者。孰能知之。(姜附赤石脂朱砂丹)生附子(半兩) 生乾薑(半兩不泡) 朱砂(一兩另研) 赤石脂(一兩半水飛) 東垣云。因看盧氏醫鏡。見此一藥味數分兩同。惟丹砂用伏火者。及治病有瘥。所治者小便數而不禁。怔忡多忘。魘夢不已不同耳。見其不同審而詳之乃得此之治法不瘥且泛舉之。經言腎主大小便。肝主小便淋溲。難經云。小腸為赤腸是面赤色。及便溺赤色者。皆出心與小腸。南方赤色。 顯於外也。經言。下焦如瀆者。正謂大小便也。大便為陰為有形。乃下焦之下者也。腎臟病為腎主大便不言大腸者。明子行父之道。小便為氣所化。乃下之高者也。謂肝主小便淋溲。亦是子行父道。為腑病。諸氣化者皆腑。諸有形血化者皆臟病所主。此腑言膀胱病二証俱在下焦則同染有形無形及在腑在臟有殊。俱是丹田衰敗。不言及心火者。以其相火化行君之令故也。細分之。則膀胱壬水勝丙小腸者。是不傳入陰故泄血。泄血利不禁為有形質病。且不傳陰則陰不病。何為有形病。此為陰之體也。為腑之用也。天地陰陽互為體用。以斯可見。是明五臟者。為六腑所用。六腑為五臟所用明矣。是有形皆為傳陰也。夫小便不禁是膀胱不約為遺溺。此不傳陰也。是丹田胞絡受寒。為壬所克。大抵諸腑皆盛有形物。有形病者。在腑責其所來皆在臟也。用伏火丹砂者。去其寒性耳。治法同者。以其俱在下焦。補諸形火同在胞絡耳。以其胞與腎相對有渠相通故也。腎主大便。肝主小便。所治安得不殊。經曰腎肝同歸一治。經又云。少陽主骨所生病。膀胱卻主節所生病。亦可知也。小便不禁茯苓湯下。大便有病米飲湯送下。凡臟腑之秘。不可一例治。有虛秘有實秘。實秘者。能飲食。小便赤。 麻仁丸七宣丸之類主之。胃虛而秘者。不能飲食。小便清。(濃朴湯)主之。 濃朴(生薑製)白朮(五兩) 枳實(麥皮炒一兩) 陳皮(三兩) 甘草(炙三兩) 半夏曲(三兩)上為粗末。每服五錢。水一盞半。生薑五片。棗三枚煎至一盞空心服。 實秘者物也。虛秘者氣也。 脈中少有力。浮則似止。胸中元氣不及也。加人參 五味子 麥門冬 益智仁 沉香丁香 川芎 白豆蔻 氣血弱者。不可服枳殼以損其氣也。 氣血盛者不可服丁香以盛其益氣也。 脈弦而虛。不可損氣。脈大而實。不可益氣。 氣虛則(生脈散)氣實則(三才丸)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肉筋脈(內托散)主之。以其外受也膏粱之變足生大丁。辛甘之過也。(七聖散)主之。以其內發也(去桂加當歸)瘡腫消者。生薑自然汁。調輕粉塗之。 諸瘡有惡肉者。膏藥內入巴豆雄黃少許。不傷艮肉止去惡肉。不惟惡瘡若癰疽有死肉不能去者。巴豆霜上之。深則 之淺則乾摻之。以膏藥外護之大效。 圖 ps11a14.bmp (缺) 梔子黃經云無陽則陰無以芩黃連生。無陰則陽無以化。芍藥黃又云。膀胱者。津液之柏大黃府。氣化則能出矣。陳皮濃朴藿香白芷 有一身盡熱 乾薑丁香肉 有一身盡寒 桂附子沉香有 夫大頭痛者雖為在身在上熱邪伏于已又感天地四時非節瘟疫之氣所著所以成此疾。至於潰裂膿出。而又染他人。所以謂之疫癘也。大抵足陽明邪熱大甚資實。少陽相火為之熾多。在少陽或在陽明。甚則逆傳太陽視其腫勢在何部分。隨其經而取之濕熱為腫。木盛為痛。此邪發於首。多在兩耳前後所先見出者為主為根。治之宜早。藥不宜速。恐過其病。 表熱惡熱而渴者。白虎湯。 手少陽三焦之經。起於小指次指之外側出其端。終於目銳 。足少陽膽之經。起於目銳。 終足大指三毛頭。至心為上焦。心至臍為中焦。臍至足為下焦。此又足太陽之別也。又靈樞云。臍下膀胱至足。為足三焦。右手尺脈為命門。包絡同胗。此包絡亦有三焦之稱。為命門之火。游行於五臟之間。主持於內也手三焦主持上也。足三焦主持下也。上中下三焦。通為一氣。衛於身也。為外護。既已頭至心。心至臍。臍至足為狀也。呼為三焦有名也。以為無狀可呼。經云。三焦者。水穀之道路也。卻是有形狀。何以然。上焦者主內而不出。中焦者主腐熱水穀。下焦者主出而不納。故經曰:上焦如霧。 中焦如漚。下焦如瀆也。手經者。主持上也。足經者。主持下也。命門者主持中也。為衛者護持外也。三焦元氣為父之氣散也。包絡相從母也。並行而不相離。母之元氣也。故俱會於胸中。經云。膻中之分。父母居之。氣之海也。如天地之尊。不系五形。清邪中於上焦。名曰潔也。頭痛項強腰脊痛。濁邪中於下焦。名曰渾也。 陰氣為栗。便溺妄出。表虛裡急。上焦下焦與中焦相混。上焦怫郁。臟氣相熏。中焦不治。胃氣上沖。榮衛不通。血凝不流。若衛氣前通者。小便赤黃與熱相搏因熱作使。游於經絡。出入臟腑。陰氣相通陽氣後微。陰無所使。客氣內入。嚏而出之。聲 (音兀)咽塞。寒厥熱壅。必然下血。陰陽俱厥脾弱液下。下焦不闔。清便下重。便數而難。臍腸湫痛。 命將難全此命門之脈診在右手尺也。經曰:五臟不和。五液注下。當闔不闔。便溺俱脫。生氣(絕矣)所以腹臍湫痛也。故曰命將難全。前三焦自外而入。後三焦自內而出。(如霧)不散而為喘滿。此出而不內也。漚不利而為留飲。留飲不散久為中滿。上不能內。下不能出也。瀆不利而為腫滿。此因上內。而下不出也。此三焦之所不歸也。三焦有臟而無腑。在內則游行是在血也。在外則固護。是在氣也。上焦如霧者氣也。下焦如瀆者血也。中焦者氣血分之也。下焦在臍下。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出而不內。即傳道也。治在臍下。名曰三焦。其腑在氣沖中。又云。有臟無腑。成氏云。血室者血之所居也。榮衛停止之所。經脈流會之處。衝脈是矣。沖者奇經之一也。起於腎下。出於氣沖。並足陽明經。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為諸經之會。啟玄子云。沖為血海諸經朝會。 男子則運而行之。女子則停而止之。皆謂之血室。內經曰:任脈通。衝脈盛。男既營運。女既停止。故營運者。無積而不滿也停止者。有積而能靜也。不滿者陽也氣也。能滿者。陰也血也。故滿者以時而溢。為之信有期也。溢動也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故營運者陽之象也。停止者陰之象也。氣血榮衛男女皆有。內外諧和。其脈同胗。脈者血之府也。故為氣血之先。室為藏物之舍亦為府也。三焦之府在氣沖中。為男女血海之府經又曰:有臟而無腑從無形而言之。有臟有腑。從有形而言之也。清邪濁邪所傷。三焦齊病。亦同兩感。經云。心包絡主之。脈出胸中。下膈歷絡三焦。此其所以相與相火並行。與命門之脈同胗於右尺中也。 右脅而火乘之。其病為逆如此者。例不可補瀉。蓋補金則慮金與火持。而喘咳益增。瀉火則慮火不退位而 癖反盛。正宜補中益氣湯也。先狀元氣少。少以治病藥和之。聞已用藥而不獲效。意必病勢苦逆而藥力未到也。當與寬甫熟論。遠期秋涼。庶就使平複。蓋肺病惡春夏火氣。至秋冬則退也。正宜於益氣湯中。隨四時陰陽升降。浮沉溫涼寒熱。升降浮沉則順之。寒熱溫涼則反之。順其理和其氣。為治之大方也及見有証。增損服之。或覺氣壅。間服加減枳朮丸。或有服間服加減枳朮湯。數月後庶逆氣稍回逆氣回則治法可施但恐已至色青色赤。脈弦脈洪。則無及矣。 近世論醫有主河間劉氏者。有主易州張氏者蓋張氏用藥依準四時陰陽升降。而增損之。正內經四氣調神之義。醫而不知此是妄行也。劉氏用藥務在推陳致新。不使少有怫郁。正造化新新不停之義醫而不知此是無術也。然而主張氏者。或未盡張氏之妙則瞑。眩之藥。終莫敢投。至失機後時而不救者多矣。主劉氏者。未悉劉氏之蘊則劫效目前。陰損正氣遺禍於後日者多矣。能用二家之長。而無二家之弊則治法其庶幾乎。 史副使病不見色脈。不能解料然以既愈複發言之則亦恐宜取張氏依準四時陰陽升降用藥以扶元氣庶他日既愈。而遂愈也。寬甫病候初感必深。所傷物恐當時消導不盡。停滯淹延變生他証。以至於今恐亦宜仿劉氏推陳致新之意少加消導藥于益氣湯中。庶有漸緩之期也。圓明膏太醫王教授傳槐英(半斤河水四斤浸二宿熬槐英取汁二升) 黃連(四 金星石 銀星石 代赭石 菩薩石 寒水石 紫石英 雲母石(並白礬少許同搗細) 滑石 井泉石 玄精石(各一兩另研為細末) 黃丹(三兩研令極細) 乳香 沒藥 輕粉 蕤仁(去皮各半兩用) 朱砂 牛黃 腦子 血竭(各一錢) 杏仁(去皮半兩) 南硼砂(一錢) 珍珠 珊瑚 紫貝 砂 石獬 白礬 綠礬 朴硝(各一錢) 盆硝(半錢) 六月大熱之氣。反得大寒之病氣難布息身涼脈遲二三至何以治之
素問咳論一十一証各隨臟腑湯液之圖
素問五臟瘧証湯液之圖
隨所傷而作。不必盡當風府也先寒而後熱者。謂之寒瘧。先熱而後寒者。謂之溫瘧二者不當治水。火當從乎中治。中治者少陽也。渴者燥勝也不渴者濕勝也。瘧雖傷暑。遇秋而發。
其不應也。秋病寒甚。太陽多也。冬寒不甚。陽不爭也。春病則惡風。夏病則多汗。汗者皆少陽虛也。其病隨四時。而作異形如此。又有得之于冬而發之於暑。邪舍於腎足少陰也。有藏之於心。內熱素於肺。手太陰也至於少氣煩冤手足熱而嘔。但熱而不寒。謂之痺瘧。足陽明也治之奈何?方其盛矣。
勿取必毀。因其衰也。事必大昌。治法易老瘧論備矣。治當順時
太陽陽明病。白虎加桂也。此天氣上行宜用之若天氣下行。則不宜瀉肺。宜瀉相火命門則可矣。亦有內傷冷物而作者。當先調中。後定瘧形。治隨應見乃得康寧。亦有久而不瘥者。當求虛實。以脈為期虛補實瀉。可使卻疾。此之謂也。素問六經瘧候湯液之圖
問素問難經銅人經絡所病各異者如用針當從何法
問寒病服熱藥
疾有自誤
病有變怪
喘論(此論當以經言邪氣盛則實斷之。)
須得會得本意。盛而為喘者。非肺氣盛也。喘為肺氣有餘者。亦非氣有餘也氣盛當認作氣衰有餘當認作不足。肺氣果盛又為有餘則當清肅下行而不喘以其火入於肺衰與不足而為喘焉。
故言盛者。非言肺氣盛也言肺中之火盛也。言有餘者。非言肺氣有餘也。言肺中之火有餘也。故瀉肺以苦寒之劑。非瀉肺也。瀉肺中之火實。補肺氣也。用者不可不知。桔梗枳殼湯
是氣將陷而過於胸中。故先用此。使不致于痞也。若已成痞。而用此。則失之晚矣。不惟不能消痞。胸中之氣反病矣。先之一字。預早之意也。先用(枳殼湯)若不應。後以仲景痞藥治之則可。若執(枳殼湯)以治痞。其害亦深矣。先之一字。不可不知也。尋衣撮空何臟所主
三法五治論
中治之道。法當寬猛相濟。為病得之。非新非久。當以緩疾得中之養正去邪。相兼濟而治之。養正去邪者。假令如見邪氣多正氣少。宜以去邪藥多。正氣藥少。凡加減藥法。如此之類。更以臨時對証消息。增減用藥。仍依時令行之無忌也。更加針灸。其效甚速。末治之道。法當寬緩。寬者謂藥性平善。廣服無毒。惟能養血氣安中。蓋為病証已久。邪氣潛伏至深。而正氣微治。故以善藥廣服。養正多而邪氣自去。更加以針灸。其效必速。夫療病之道。有五治法焉。和取從折屬也。一治各有五。五五二十五。治如大之屬。衰于戌金之屬。衰于辰。是也
或以寒因熱用。味通所用。或寒以溫用。或以發汗之。不已又再折。四治曰折。為病勢極甚。當以逆製之。逆製之不已。當以下奪之。下奪之不已又用屬。五治曰屬。為求其屬以衰之。緣熱深陷在骨髓間。無法可出。針藥所不能及。故求其屬以衰之。緣屬之法。是同聲相應。同氣相求。經曰:陷下者衰之。夫衰熱之法同前所云。火衰于戌。金衰于辰之類是也。
如或又不已。當廣其法而治之。譬如孫子之用兵。若在山谷則塞淵泉。在水陸則把渡口。在平川廣野。當青野千裡。塞淵泉者刺俞穴把渡口者奪病發時。前青野千裡者。如肌羸瘦弱。
宜廣服大藥以養正夫病有中外。治有緩急。在內者以內治法和之。
氣微不和。以調氣法調之。
在外者。以外治法和之。
其次大者。以平氣法平之。
盛甚不已則奪其氣。令其衰也。故經曰:調氣之方。必別陰陽。定其中外。各守其鄉。
內者內治。 外者外治。微者調治。其次平治。 盛者奪之。 汗者下之。面部形色之圖
天元圖
地元圖
井(心下滿)膽(元証) 身熱 體重(節痛)喘嗽(寒熱)逆氣(泄)榮(身熱)心下滿(小腸)元証體重 寒熱 逆氣俞(體重節痛)心下滿(胃)身熱 元証 寒熱 逆氣經(喘咳寒熱)心下滿(大腸)身熱 體重 元証 逆氣合(逆氣而泄)心下滿(膀胱)身熱 體重 寒熱 元証假令膽病善潔。面青善怒。(元証)得弦脈。(脈合)又病心下滿。(當刺膽井)如見善潔面青善怒。脈又弦又病身熱。(當利膽榮)又病體重節痛。(當刺膽俞)如見善潔面青善怒。脈又弦又病喘咳寒熱。(當刺膽合)余經例仿此。假令肝經淋溲便難轉筋。春刺井。夏刺榮。秋刺經。
冬刺合。人元例
陰陽例
配合例
子母例
兄妹例
接經
平經說象(七十九難)
八十難曰:有見如入。謂左手見氣來至乃納針。針入見氣盡乃出針。非用迎隨補瀉之法不虛不實。不虛謂真氣未虛。不實謂邪氣未實。以此故自取其經施其法也。拔源例
接經補遺
兩脅痛。少陽丘虛。心痛少陰太溪。(並湧泉足厥陰原穴)腰痛。昆侖委中出血。喘滿痰實如膠。太溪嘔噦無度。手厥陰大陵。頭痛。手足太陽原熱無度不可止陷谷出血。小腸疝氣痛。足厥陰太沖。百節酸疼實無所知。三棱刺絕骨出血。
婦人血不止。刺足太陰井。喉閉手足少陽井(並少商手。足太陰井)大煩熱不止。晝夜無力。
刺十指間出血謂八陽大節眼發睛欲出亦須大刺。目痛大 痛。刺太陽井。頭中痛不可忍卒疝痛。婦人陰中痛。皆刺足厥陰井。目痛小 痛刺少陽井。心痛脈沉腎原穴。脈弦。肝原穴。澀脈肺原穴。緩脈脾原穴身之前。足陽明原穴。
身之後。足太陽原穴。身之側。足少陽原穴。灸一身之內分為八方。(臍以上至鳩尾以年為壯。大椎以下。至腰中以年為壯。腰)手足四分。自井為一。榮為二。至合為五之類。自膽中分四向。如井榮數倍之。百會為一分。亦如膽中法。凡欲灸者先診其脈若浮者不可灸。灸之必變。
月晦前後各二日屬坤 為癸乙 月缺 無瀉月望前後各二日屬乾 為甲壬 月滿 無補初三日至上弦 屬震仰孟 為庚上弦日至月望 屬兌上缺 為丁月望日至下弦 屬巽為風 為辛下弦日至月晦 屬艮納雨 為丙天元圖
假令病者聞香臭二者。心主五臭也。入脾為香臭。從東數至所主之處。所主五臭者心也。東一南二計得二數。卻當于受病之方倒疊回去。脾一心二元數二也。是數至心。心者榮火也。
當于受病之方內瀉榮火。是脾經瀉火都是也。或曰何以倒疊數對曰此從地出為天輪所載。右遷於天不當于所顯之虛治之此舟行岸移之意也。地元圖
在表間象以應望聞。(及肝膽各五法)並見前圖。
人元法例(前圖已載七象七法見前人元例後)並見前圖。大接經從陽引陰
手少陽三焦之脈。起於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如韭葉為井。(三呼)足少陽膽之脈。起於竅陰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如韭葉為井。其支者上入大指岐骨內出其端還貫爪甲出三毛。(三呼二十呼)足厥陰之脈。起於大指之端。入聚毛之際。去爪甲如韭葉為井。大敦穴也。及三毛中。
(十呼六呼)手太陰肺之脈。起於大指之端。出於少商大指內側也。去爪甲角如韭葉為井。其支者出次指內出其端。手陽明大腸之脈。起於大指次指之端。入次指之內。去爪甲角如韭葉為井。(一呼)中指內交(三呼)足陽明胃之脈。起於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如韭葉為井。其支者大指間出其端。(一呼)足太陰脾之脈。起於足大指端。循指內一側。去爪甲角如韭葉為井。隱白也。(十呼)手少陰心之脈。起於小指內出其端。循指內 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為井。(三呼)手太陽小腸之脈。起於小指之端。循指之端。去爪甲一分陷中為井。(五呼)大接經從陰引陽
手陽明大腸之脈。起於大指次指之端。入次指內側。去爪甲如韭葉為井。(一呼)足足太陰脾之脈。起於足大指端。循指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為井。隱白也。
手少陰心之脈。起於小指內出其端。循指內 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為井。
手太陽小腸之脈起於小指之端。去爪甲下一分陷中為井。
足太陽膀胱之脈。出於至陰。小指外側。去爪甲角如韭葉為井金。足小指之端也。
足少陰腎之脈。起於小指之下為井。湧泉穴也。手厥陰心包之脈。其直者循中指出其端。去爪甲角如韭葉陷中為井。中沖穴也。其支者。別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
手少陽三焦之脈。起於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為井。
足少陽膽之脈。出於竅陰。足小指次指之端。如韭葉為井。其支者。上入大指岐骨內出其端。還貫爪甲出三毛。
足厥陰肝之脈。起於大指之端。入聚毛之際。去爪甲如韭葉為井。大敦及三毛中。(六呼)凡此大接經從陰引陽。從陽引陰。
東垣二十五論後錄諸經頭痛
痰實體重腹痛。半夏。少陰頭痛手三陰三陽經不流行。而足寒逆為寒厥頭痛。細辛。厥陰頭痛。項痛脈微浮緩。欲入太陽其疾痊矣。然而亦當用川芎。氣虛頭痛。黃 。血虛頭痛。當歸。諸氣血俱虛頭痛。黃 當歸。傷寒頭痛。〔無汗(麻黃湯)。有汗(桂枝湯)〕太陽經所發陽明頭痛。白虎湯。少陽頭痛柴胡湯。太陰頭痛〔脈浮(桂枝湯)。脈沉(理中湯)〕少陰頭痛。(脈沉微熱。麻黃附子細辛湯)厥陰頭痛。外傷本經(桂枝麻黃各半湯)。
嘔而微吐水。(吳茱萸湯。內亦病也)易老曰。非白朮不能去濕。非枳實不能消痞。非天雄不能補上焦之陽虛。非附子不能補下焦之陽虛。治目不能遠視能近視或亦妨近視或脈風成癘。(地芝丸)主之。
上為細末。煉蜜丸如梧桐子大。如能飲食茶。清湯下。不能飲食。溫酒下。食後改熟地黃亦可。(此說亦見病 氣直目門下亦有)治目不能近視。反能遠視。服(局方定志丸)。
上同為末。煉蜜為丸。如彈子大。每服一丸。白湯化下。食前空心細嚼。白湯送下亦可。忌生冷硬物。及怒發思慮過節。
上為細末。酒糊丸如黑豆大。每服十五丸至二三十丸。米飲湯下。茯苓煎湯下尤妙。大頭痛論
上熱未除。中寒已作。有傷人命矣。此疾是自內而之外也。是為血病。況頭部受邪。現見於無形之處。至高之分。當先緩而後急。先緩者。謂邪氣在上所著無形之分。既著無形所傳無定。若用重劑大瀉之。則其邪不去。反過其病矣。雖用緩藥。若急服之。或食前或頓服。
咸失緩之體。則藥不能騰升。徐潰無形之邪。或藥性味形狀擬象服餌。皆須不離緩體。及寒藥或炒或酒浸之類皆是也。後急者。謂前緩劑已經高分。瀉邪氣入於中。是到陰部入於中。
染於內之有形質之所。若藥不速去。反損陰分。此中治卻為客熱所當急也。治客以急。此之謂也。治主以緩。先緩謂也。謂陽邪在上。陰邪在下。各為本家病。不從先後錯其緩急。不惟不能解其紛。而複致其亂矣。此所以治主當緩治客當急。謂陽分受陽邪。陰分受陰邪者主也。陽分受陰邪陰分受陽邪者客也。凡所謂急者。當急去之。此治客以急也。假令少陽陽明之為病。少陽者。謂邪出於耳前後也。陽明者。首面大腫也。先以黃芩黃連甘草通炒銼煎少少不住服呷之。或一劑畢。再用大黃或酒浸或煨。又以鼠粘子新瓦上炒。 咀煎成去渣。納芒硝
各等分。亦時時呷之。當食後用。徐得微利。並邪氣已。只服前藥。如不已。再服後藥。依前次第用之。取利已卻止。如陽明渴者加石膏。少陽渴者加栝蔞根湯。陽明行經。加升麻葛根芍藥之類。選而加之。太陽行經。加羌活荊芥防風之類。選而加之。並與上藥相合用之。不可獨用。散者散也。此一節亦見病機氣宜。治洪長伏三脈風癇驚癇發狂。惡人與火者。灸第三 第九 。服局方妙香丸。以針投眼子透。令水內浸少時服之。如本方法。治弦細緩三脈。諸癇似狂。李和南五生丸。大凡治雜病先調其氣。次療諸疾無損胃氣。是其要也。若血受病。亦先調氣。謂氣不調。則血不行。又氣為之綱夫也。夫不唱婦不隨也。如婦人病經先柴胡以行經之表。次四物以行經之裡。亦先氣而後血也。不能飲而渴。不能食而小便黃或澀。皆因胃氣虛而生熱。有形之物不入火炎上而渴。戊就癸而化。所以小便黃赤如棗汁。法當補胃以錢仲陽(白朮散)。干葛木香藿香等藥治之。
上焦渴。小便自利(白虎湯)。
中焦渴。大小便不利。(調胃承氣湯)。
下焦渴。小便赤澀。大便不利。(大承氣湯)。有六經發渴。各隨經藥治之
皮肌熱脈浮弦者(柴胡飲子)。
一身熱或日晡潮熱。皆血熱也。(四順飲子)。
夜則行陰若發熱者。血熱也。(四順飲)(桃仁湯)選而用之。當視其有表入裡。腹痛血刺腹痛中。無轉失氣之類晝則明了夜則譫語。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二焦。
不治自愈。若甚則四順飲子。(桃仁承氣湯)証相似當下者用之。
寅申發熱。兩脅不盛。亦為柴胡証。
表裡內外俱熱者。(大柴胡湯。)晝則行陽氣也。(柴胡)。夜則行陰血也。(四順)治。項後側少陽經中。疙瘩不變肉色不問大小及月日深遠。或有赤硬腫痛。
生山藥(一挺去皮) 蓖麻子(二個去殼)
上二味研勻攤帛上。貼之如聖。
兩手大熱。為骨厥如在火。可灸湧泉三壯或五壯立愈。
治刃及腳膝生瘡。局方虛損門。(黃 丸)服之則愈。定癰疽死之地方。
一伏兔 二腓 三背 四五藏俞 五項上 六腦 七髭 八鬢 九頤問三焦有幾(血海異同)
陳氏五運六氣。後有君火二論。(即陳蓬運氣圖也)許先生論關中梁寬甫証
論史副使病証
以上五味。銼如綠豆大。用河水六升。
浸一宿。熬取汁三升。將槐英渣並此五味渣再用水四升。熬取二升。通前共五升。相合銅鍋內。用木炭文武火熬。入去 淨蜜四斤。淨蜜法取蜜四升入鍋內微熬。勿令滾。其 沫盡浮在面上。急取下。以紙覆蜜面。候冷取紙 自隨紙去。再溫蜜熱以綿慮入藥汁內同煎一時許。入下項飛石一十三兩。
以上淬焙乾淨秤二兩。入藥汁內。又熬一時。入下項藥。銅綠(半兩研) 青鹽(半兩研) 雄豬膽(七枚取汁) 白丁香(一合水浸研取清汁) 鷹條(三錢如取上汁用)
以上藥同熬萬轉成膏。凡熬時用槐柳枝不住手攪。
勿令塵入鍋中。須于淨室內熬膏盛入瓷器中。假冷入下項細末藥不可熱。熱則藥力去矣
上件各別研令極細。
上用預留元熟清藥汁。同研極細爛攪入藥中令勻。如常法點之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