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暑有二
動而傷暑。心火大盛。肺氣全虧。故身脈洪大。動而火勝者。熱傷氣也。(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辛苦人多得之。不可不知也。
靜而傷暑。火乘金位。肺氣出表。故惡寒脈沉疾靜而濕勝者。身體重也。(白虎加蒼朮湯)主之。安樂之人多受之。不可不知也。
春不服白虎為瀉金也。
秋不服柴胡為瀉木也。
此言體之常。
煩者氣也。躁者血也。氣主肺。血主腎。故用梔子以治肺煩。用香豉以治腎躁。煩躁者。懊憹不得眠也。
少氣虛滿者加甘草。如若嘔噦者。加生薑橘皮。下後腹滿而煩者。(梔子濃朴枳實湯。)下後身熱微煩者。(梔子甘草乾薑湯。)
火入於肺煩也。火入於腎躁也。煩躁俱在上者。腎子通於肺母也。發潤如油。喘而不休。總言肺絕。鼻者肺之外候。肺氣通於鼻。鼻中氣出粗大是肺也。發者血之餘。腎氣主之。發潤如油。火迫腎水至高之分。是水將絕也。仲景以發潤喘大為肺絕。兼其腎而言之發在高巔之上雖屬腎。肺為五臟之至高。故言肺絕兼腎也。太抵肺腎相通肺既已絕。則腎不言而知其絕矣。或曰煩者。心為之煩。躁者心為之躁。何煩為肺躁為腎耶。夫心者君火也。與邪熱相接上下通。熱金以之而燥水以之而虧。獨存者火爾。故肺腎與心合而為煩躁焉。此煩雖肺躁雖腎。其實心火為之也。
若有宿食而煩躁者。梔子大黃湯主之。
答曰:足陽明者胃也。豈有其言哉。傷寒始自皮毛入是從肺中來。肺主聲。入於心則為言。胃即戊也。戊為火化。下從腎肝。
傷寒表証。發熱惡寒而渴。與下証同。但頭痛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白虎湯)主之。乃陽明經病也。正陽陽明氣病。脈洪大先無形也。雜病裡証。發熱惡熱而渴。但目赤者病藏也。手太陰肺不足不能管領陽氣也。宜以枸杞生地黃熟地黃之類主之脈洪大甚則嘔血先有形也。
氣病在表。誤用血藥。無傷也。為安血而益陰也。血病在裡。誤用氣藥。(白虎湯)者非也。
為瀉肺而損陰也。
狂言者。大開目與人語。語所未嘗見之事。即為狂言也。譫語者。合目自言。言所日用常見常行之事。即為譫語也。鄭聲者。聲戰無力。不相接續。造字出於喉中。即鄭聲也。
答曰:胃者總司也。內有太陽陽明少陽三經之別以其氣血多少。而與聲物有無之不同。
即吐屬太陽。有物無聲。乃血病也。有食入即吐嘔。
食已則吐食久則吐之別。
嘔屬陽明。有物有聲。氣血俱病也。仲景云。嘔多雖有陽明証。不可下。
噦屬少陽。無物有聲。乃氣病也。以此推之。則大便亦各有經耳。但察其有物無聲有物有聲無物有聲。則知何經也。至於脾病。後出餘氣。以五臭分之。則知何藏入中州而病也。
有下之早而發者有失下而發者有胃熱胃爛而發者。然得之雖殊大抵皆戊助手少陽心火入于手太陰肺也。故紅點如 。生於皮毛之間耳。(白虎湯)(瀉心湯)(調胃承氣湯)從所當而用之。及當以肺脈別也。
答曰有九。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是為六也。有太陽陽明。有少陽陽明。
有正陽陽明。是為三也。非九而何。陽明者。太陽少陽俱入於胃。故曰正陽陽明也。前三經者。陽明自病。不入於裡者。謂之在經。不為正陽陽明矣。
太陽陽明。(大承氣湯)。少陽陽明(小承氣湯)。正陽陽明(調胃承氣湯)。
以汗証言之。以少陽居其中。謂太陽証為表。當汗。陽明証為裡。當下。少陽居其中故不從汗下。和之。以小柴胡湯從少陽也。以下証言之。陽明居其中。謂太陽經血多氣少陽明。
經氣血俱多。少陽經氣多血少。若從太陽下則犯少陽。從少陽下則犯太陽。故止從陽明也。
此三陽合病。謂之正陽陽明。不從標本從乎中也。緣陽明經居太陽少陽之中。此經氣血俱多故取居其中。是以不從太陽少陽而從陽明也。陽明自病(調胃承氣湯)主之三陽並病(白虎湯)主之。是從乎中也。
答曰:夫胃為受納之司。大腸為傳道之府燥屎豈有在胃中哉。故經言谷消水去形亡也以是知在大腸而不在胃中明矣。
胃實者非有物也。地道塞而不通也。故使胃實。是以腹如仰瓦。注曰:難經云。胃上口為賁門。胃下口為幽門。幽門接小腸上口。小腸下口。即大腸上口也。大小二腸相會為闌門。水滲泄入於膀胱渣滓入於大腸。結於廣腸。廣腸者地道也。地道不通土壅塞也則火逆上行至胃。名曰胃實。所以言陽明當下者言上下陽明經不退也言胃中有燥屎五六枚者。非在胃中也。通言陽明也。言胃是連及大腸也。以其胃為足經。故從下而言之也。從下而言。是在大腸也。若胃中實有燥屎。
則小腸乃傳導之府。非受盛之府也。啟玄子雲。小腸承奉。胃司受盛。糟粕受已複化傳入大腸。是知燥屎在大腸之下。即非胃中有也。
答曰:陽入於陰者可下。非入太陰少陰厥陰之三陰也。乃入三陽也。三陽者。非太陽少陽陽明之三陽也。乃胃與大小二腸之三陽也。三陽皆為府以其受盛水穀。傳導有形。故曰入於陰也。仲景云。已入府者可下。此之謂也。
黃帝問傷寒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其愈十日以上者何。岐伯對。以熱雖甚不死兩感者死。帝問其狀。岐伯云。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繼之三陽經絡皆受病。而未入於藏者。可汗而已。此藏物之藏。非五臟之臟也。若三陽經入於藏物之藏。是可泄也。可泄一句。於此不言便言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於此卻不言可泄。但言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榮衛不行。五臟不通。則死。此一節。是言兩感也。故下文卻言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衰。至十二日六經盡衰。大氣皆去。其病已矣。是通說上文。六日所受之病也。以此知前文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皆在經絡。故十二日愈也。豈可便以太陰少陰厥陰為可泄乎。帝問治。岐伯對。以治之各通其藏脈日衰已矣。是通說上文。六日所受之病。並十二日衰已之意盡矣。終複言其未滿三日可汗而已。又言其滿日可泄而已。一句只是重前文三陽受病。未入於藏者可汗。其滿三日已入於藏物之藏者可。後三陰經。岐伯雖不言可汗可泄。止是在經者便可汗在藏物之藏者便可下也。何必穿鑿無已。以前三日為三陽後三日為三陰耶。若認藏字為五臟之臟則前後顛倒不通。若認藏字作藏之藏。則前後辭理皆順矣。故仲景曰:已入於府者可下。新校正雲府字當作藏字。太素亦雲作府。何疑之有。
仲景太陽陽明(大承氣)。少陽陽明(小承氣)。正陽陽明(調胃承氣)。是三陽已入於藏者泄之也。太陰(桂枝湯。)少陰(麻黃附子細辛湯)。厥陰(當歸四逆湯)。是三陰未入於藏者。汗之也。
大小(調胃三承氣湯)必須脈浮頭痛。惡風惡寒表証悉罷。而反發熱。惡熱譫言妄語不大便者則當用之。凡用下藥。不論大小。若不渴者。知不在有形也。則不當下。若渴者。則知纏有形也。纏有形是為在裡。在裡則當下。(大承氣湯)主之。
大黃(用酒浸治不大便。地道不通行。上引大黃至巔而下)濃朴(薑汁製。治腸脅 脹滿)芒硝(治腸轉失氣。內有燥屎。本草云。味辛以潤腎燥。今人不用辛字只用咸字咸能 堅與古人同意)枳殼(麩炒。治心下痞。按之良久氣散病緩此並主心下滿。乃肝之氣盛也)六腑受有形主血陰也。
大黃 芒硝 大實 燥屎浮 手足陽明大腸 胃沉 手足太陰肺 脾痞 大滿枳實 濃朴五臟主無形。是氣陽也。
治實而微滿。狀若飢人食飽飯腹中無轉失氣。此大承氣。只減芒硝。心下痞。大便或通。熱甚須可下者。宜用此。
大黃(生用) 濃朴(薑製) 枳殼(麩炒)張仲景曰。雜証用此。名曰(三物濃朴湯)。
治實而不滿不滿者。腹狀如仰瓦腹中轉而失氣。有燥屎不大便而譫語者。
大黃(酒浸。邪氣居高。非酒不至。譬如物在高巔。人力之所不及。則射以取之。故以用大黃生者。苦泄峻必下。則遺高之分邪熱也。是以愈後。或目赤或喉痺。或頭腫或膈食上熱疾生矣)甘草(灸經云。以甘緩之) 芒硝(以辛潤之。又曰以咸KT 之)
以上三法。不可差也。若有所差。則無形者有遺。假令調胃承氣証用大承氣下之。則愈氣不複。以其氣藥犯之也。大承氣証。用調胃承氣下之。則愈後神痴不清以其氣藥無力也。
小承氣証。若用芒硝下之。則或下利不止。變而成虛矣。三承氣豈可差乎。
治有表複有裡。有表者。脈浮或惡風。或惡寒頭痛。四証中或有十二尚在是。十三日過經不解是也。有裡者。譫言妄語。擲手揚視。此皆裡之急者也。欲汗之則裡已急。欲下之則表証仍在。故以小柴胡中藥調和三陽。是不犯諸陽之禁。以芍藥下安太陰。使邪氣不納。以大黃去地道不通。以枳實去心下痞悶。或濕熱自利。若裡証已急者。通宜大柴胡湯。小柴胡減人參甘草加芍藥枳實大黃是也。欲緩下之。全用小柴胡加枳實大黃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