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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或問

(凡五十一條)

  1. 或問︰醫學源流,自軒岐以來,以醫術鳴世,與夫著書立言,俾後人之可法者,幾何人哉?請明以告我。

    曰︰予嘗閱故學士宋公景濂之文而得其說矣,請陳如下︰夫《黃帝內經》,雖疑先秦之士依仿而作之,其言深而要,其旨邃以弘,其考辯信而有征,是當為醫家之宗。下此則秦越人、和、緩,和、緩無書可傳,越人所著《八十一難經》,則皆舉《內經》之要而推明者也。又下此則淳于意、華佗,佗之熊經鴟顧,固亦導引家之一術,至於刳腹背、湔腸胃而去疾,則涉於神怪矣。意之醫狀,司馬遷備志之,其所謂迥風、沓風者,今人絕不知為何病也,況複求其治療之深旨乎。又下此則張機之《金匱玉函經》及《傷寒》諸論,誠千古不刊之妙典,第詳於六氣所傷,而於嗜欲食飲罷勞之所致者略而不議,兼之文字錯簡,亦未易以序次求之也。又下此則王叔和,叔和纂岐伯、華佗等書為《脈經》,敘陰陽內外,辨三部九候,分人迎氣口,條陳十二經絡,洎夫三焦五臟六腑之病,最為著明,惜乎為高陽生括以膚陋之脈歌,遂使其本書不盛行於世也。又下此則巢元方,其《病源候》編,似不為無所見者,但言風寒二氣而不著濕熱之文,乃其失也。又下此則王冰,冰推五運六氣之變,撰為《天元玉冊》,周詳切密,亦人之所難,苟泥之,則局滯而不通矣。又下此則王燾、孫思邈,思邈以絕人之識,操慈仁惻隱之心,其敘《千金方》、《翼》,及粗工害人之禍,至為憤切,後人稍闖其藩垣,亦足以其術鳴,但不製傷寒之書,或不能無遺憾也。燾雖闡明《外台秘要》,所言方証符禁灼灸之詳,頗有所祖述,然謂針能殺生人而不能起死人者,則一偏之見也。又下此則錢乙、龐安常、許叔微,叔微在準繩尺寸之中,而無所發明,安常雖能出奇應變,而終未離於范圍,二人皆得張機之粗者也。惟乙深造機之閫奧而擷其精華,建為五臟之方,各隨所宜,謂肝有相火,則有瀉而無補,腎為真水,則有補而無瀉,皆啟《內經》之秘,尤知者之所取法也,世 以嬰孺醫目之,何其知乙之淺哉。其遺書散亡,出於閻孝忠所集者,多孝忠之意,初非乙之本真也。又下此則上谷張元素、河間劉元素、睢水張從政,元素之與完素,雖設為奇夢異人以神其授受,實聞乙之風而興起者焉。若從政,則又宗乎完素者也。元素以古方今病決不能相值,治病一切不以方,故其書亦不傳,其有存於今者,皆後來之所附會,其學則東垣李杲深得之。杲推明內外二傷,而多注意於補脾土之說,蓋以土為一身之主,土平則諸臟平矣。從政以吐、汗、下三法,風、寒、暑、濕、燥、火六門,為醫之關鍵,其治多攻利,不善學人殺人。完素論風火之病,以《內經》病機氣宜一十九條著為《原病式》,閫奧粹微,有非大觀官局諸醫所可仿佛,究其設施,則亦不越攻補二者之間也。近代名醫若吳中羅益、滄洲呂複,皆承東垣之余緒,武林羅知悌、丹溪朱彥修,各挹完素之流風。又若台之朱佐,越之滑壽,咸有著述,未易枚舉。嗟呼﹗自有《內經》以來,醫書之藏有司者,一百七十九家,二百有九部,一千二百五十九卷,亦不為不多矣。若夫歷代名醫,今但舉其最者言之耳,豈能悉具於斯乎。

  2. 或問︰醫學授受之原,既得聞命矣,未審吾子之學,何所適從?

    傳曰︰醫不三世,不服其藥。或謂祖父相承,謂之三世。或謂善讀三世之書,則為三世之醫。子讀三世之書歟?為祖父相承之家學歟?請明言其故可乎?曰︰草莽之學,其可雲乎。然醫不止於三世,而其書又奚止於三代哉,當取其可法者言之耳。予同邑丹溪朱彥修先生,上承劉、張、李三家之學,而得羅太無為之依歸,以醫道大鳴於當世,遐邇咸取法焉。予故曾叔祖誠齋府君,幸與丹溪生同世、居同鄉,於是獲沾親炙之化,亦以其術鳴世,故予祖父相承家傳之學有所自來,予惟愧夫才疏質鈍,而不能奉揚箕裘之業為憾耳,奚足道哉。

  3. 或問︰亢則害承乃製之義何如?

    曰︰王安道論之詳矣,其間猶有未悉之旨,請陳其略如下︰黃帝曰︰願聞地理之應六節氣位何如?岐伯曰︰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複行一步,土氣治之;複行一步,金氣治之;複行一步,水氣治之;複行一步,木氣治之;複行一步,君火治之。相火之下,水氣承之;水位之下,土氣承之;土位之下,風氣承之;風位之下,金氣承之;金位之下,火氣承之;君火之下,陰精承之。亢則害,承乃製也。

    製則生化,外列盛衰。害則敗亂,生化大病。夫五行之木土金水各一,惟火有二,曰君火,曰相火,在地理分布六方,在歲時分為六氣。初氣自丑至卯,始於大寒而終於春分,厥陰風木主之;二氣自卯至巳,始於春分而終於小滿少陰君火主之;三氣自巳至未,始於小滿而終於大暑,少陽相火主之;四氣自未至酉,始於大暑而終於秋分,太陰濕土主之;五氣自酉至亥,始於秋分而終於小雪,陽明燥金主之;終氣自亥至丑,始於小雪而終於大寒,太陽寒水主之。夫所謂顯明者,指方位而言,日出於卯之地也。少陽君火始於此而右遷,故曰顯明之右。蓋天地左旋,六氣右旋,故曰退行。六位之下,各有己所不勝者承之於下,王氏曰承猶隨也,而又有妨之之義,以下奉上故曰承。其五行之道,不亢則隨之而已,一有所亢,則起而克勝之也。或曰︰製者,製何事也?害者,害何物也?製者,製其氣之太過也;害者,害承者之元氣也。夫所謂元氣者,總而言之,謂之一元;分而言之,謂之六元。一元者,天一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複生水,循環無端,生生不息。六元者,水為木之化元,木為火之化元,火為土之化元,土為金之化元,金為水之化元,亦運化而無窮也。假如火不亢,則所承之水,隨之而已;一有亢極,則其水起以平之,蓋恐害吾金元之氣,子來救母之意也。六氣皆然。此五行勝複之理,不期然而然者矣。製則生化者,言有製之常,如亢則製,而生化不息,何害之有。外列盛衰者,言所承者力衰,而所亢者極盛,製之不盡耳,在天地則為六淫,在人身則為六疾。害則敗亂者,言無製之變也,所承者衰甚而無氣,故所亢者其勢縱橫而不可遏也,在天地則大塊絕滅,在人身則病真而死矣。大略如斯,未盡詳也,學人宜參考安道之論斯備矣。

  4. 或問︰丹溪先生《格致餘論》云︰陽常有餘,陰常不足。氣常有餘,血常不足。然先生所著諸方,每云有氣虛,有血虛,有陽虛,有陰虛,其所以自相矛盾有如是者,其義何歟?

    曰︰其所謂陰陽氣血之虛實,而以天地日月對待之優劣論之,其理蘊奧難明,非賢者莫能悟其旨也,請陳其大略如下︰夫陽常有餘、陰常不足者,在天地則該乎萬物而言,在人身則該乎一體而論,非直指氣為陽而血為陰也。經曰陽中有陰,陰中亦有陽,正所謂獨陽不生、獨陰不長是也。姑以治法兼証論之,曰氣虛者,氣中之陰虛也,治法用四君子湯以補氣中之陰。曰血虛者,血中之陰虛也,治法用四物湯以補血中之陰。曰陽虛者,心經之元陽虛也,其病多惡寒,責其無火,治法以補氣藥中加烏附等藥,甚者三建湯、正陽散之類。曰陰虛者,腎經之真陰虛也,其病多壯熱,責其無水,治法以補血藥中加知母、黃柏等藥,或大補陰丸、滋陰大補丸之類。經曰︰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王注曰︰此言益火之源,以消陰翳,壯水之主,以製陽光也。夫真水衰極之候,切不可服烏附等補陽之藥,恐反助火邪而爍真陰。元陽虛甚之軀,亦不可投芎苓等辛散淡滲之劑,恐反開腠理而泄真氣。昧者謂氣虛即陽虛,止可用四君子,斷不可用芎莘之屬;血虛即陰虛,止可用四物,決不可用參 之類。殊不知東垣有曰︰陽旺則能生陰血(此陰陽二字直指氣血言)。又曰︰血脫益氣,古聖人之法也。血虛者須以參 補之,陽生陰長之理也。惟真陰虛者將為勞極,參 固不可用,恐其不能抵當而反益其病耳,非血虛者之所忌也。如王汝言之通達,亦未明此理,其所著明醫雜著謂︰近世治病,但見虛証,便用參,屬氣虛者固宜,若是血虛,豈不助氣而反耗陰血邪。是謂血病治氣,則血愈虛耗。又曰︰血虛誤服參 等甘溫之藥,則病日增,服之過多,則死不治。蓋甘溫助氣屬陽,陽旺則陰愈消。又曰︰婦人產後陰血虛,陽無所依而浮散於外,故多發熱,止可用四物湯補陰血,而以炙乾薑之苦溫從治,而收其浮散,使歸依於陰。亦戒勿用參 也。丹溪曰︰產後當以大補氣血為主。既曰陽無所依而浮散於外,非參 等藥,何以收救其散失之氣乎。噫﹗汝言之論,何其與東垣丹溪俱不合耶。世之膠柱調瑟者比比皆是,予不容不辯也。

  5. 或問︰古有四診之法,何謂也?

    曰︰形、聲、色、脈四者而已,今人惟效脈法,但知其一而遺其三焉,請陳其理如下︰夫形診者,觀其形以知其病也。經曰︰形氣不足,病氣有餘,是邪勝也,當瀉不當補。形氣有餘,病氣不足,當補不當瀉。形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皆不足也,當急補之,不可刺,刺之重不足,重不足則陰陽俱竭,血氣皆盡,五臟空虛,筋骨髓枯,老者絕滅,壯者不複矣。形氣有餘,病氣有餘,此陰陽皆有餘也,急瀉其邪,調其虛實。故曰有餘者瀉之,不足者補之,此之謂也。又曰︰形肉既脫,九候雖調者死。又曰︰頭者精明之府,頭傾視深,精神將奪矣。背者胸中之府,背曲肩垂,腑將壞矣。腰者腎之府,轉搖不能,腎將憊矣。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則振掉,骨將憊矣。

    凡此之類,皆形診之謂也。夫聲診者,聽其聲以驗其病也。經曰︰聲如從室中言,是中氣之濕也。言而微,終日乃複言者,此奪氣也。衣被不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者,此神明之亂也。叔和云︰久病,聲嘶者,死。小兒病,忽作鴉聲者,死。東垣曰︰言語先輕後重,高厲有力,是為外感有餘之証;言語先重後輕,沈困無力,是為內傷不足之証。凡此之類,皆聲診之謂也。色診者,視其面之五色,以察其病也。經曰︰赤欲如帛裹朱,不欲如赭。白欲如鵝羽,不欲如鹽。青欲如蒼璧之澤,不欲如藍。黃欲如羅裹雄黃,不欲如黃土。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蒼。又曰︰青如草滋者死,黃如枳實者死,黑如 者死,赤如 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之見死也。青如翠羽者生,黃如蟹腹者生,赤如雞冠者生,白如豕膏者生,黑如烏羽者生,此五色之見生也。生於心,如縞裹朱。生於肺,如縞裹紅。生於肝,如縞裹紺,生於脾,如縞裹栝蔞實。生於腎,如縞裹紫。此五臟所生之外榮也。欲觀五臟之五邪,當辯四時之令色。經曰︰從前來者為實邪,子能令母實也。從後來者為虛邪,母能令子虛也。從所勝來者為微邪,妻乘夫位也。從所不勝來者為賊邪,鬼賊為害也。

    自病者為正邪,本經自傷也。假如春令木旺,病者其色青而帶赤,是為實邪,雖病易治,法曰實者瀉其子。其色青而帶黑,是為虛邪,病亦易治,法曰虛者補其母。其色青而帶黃,是為微邪,尤為易治,法曰微者逆之,謂正治也。其色青而帶白,是為賊邪,難治故多死,法曰甚者從之,謂反治也。若但青如蒼璧之澤,乃是正邪,本經自病,勿藥而愈。四時皆仿此而推。又四時皆帶紅黃為吉,青黑為凶。若此之類,皆色診之要訣,學人其可忽乎。

  6. 或問︰傷寒之邪中人固無定體,然手足各有六經,何故只傳足之六經,而不及於手之六經乎?劉草窗謂︰足六經屬水土木,蓋水得寒則冰,土得寒則坼,木得寒則葉落枝枯;手之六經惟屬金與火,蓋火勝水而能敵寒,金得寒而愈堅剛。其理甚明,將何以議之乎?

    曰︰言似近理而實不然者也,請陳一得如下︰蓋人之有身,頂天履地,身半以上,天氣主之,身半以下,地氣主之,是以上體多受風熱,下體多感寒濕。其為六節之氣,前三氣時值春夏,其氣升浮,萬物生長,故人之身半以上應之;後三氣時值秋冬,其氣降沉,故人之身半以下應之。自十月小雪之後,為六氣之終,太陽寒水用事,房勞辛苦之人,其太陽寒水之氣,乘虛而客入於足太陽膀胱之經,同氣相求故也。又曰熱先於首而寒先於足,其義亦通。寒邪郁積既久,次第而傳於陽明少陽,以及三陰之經,皆從足經傳始,而漸及於手之六經而已矣,此人身配合天地之理,不期然而然也,何疑之有哉。

  7. 或問︰三焦為腑,有以心胞絡為臟者,有以命門為臟者。脈訣云︰三焦無狀空有名。或謂三焦與心胞絡,皆有名無實之腑臟,而其位俱在胸膈之中。或謂心胞絡乃胸中之脂膜。又或謂之裹心之肉。凡此議論不一,其孰非而孰是歟?請明以告我。

    曰︰其理蘊奧,甚矣難言。雖然,若夫天人之理不明,其可謂之醫乎,請略陳其梗 如下︰凡萬物之有形質著乎地者,必有象以應乎天也。且以五行之理論之,如在地有木火土金水之五行,在天則有風熱濕燥寒火之六氣,蓋人肖天地,其五臟六腑之具於身者,與天地造化生成之理若合符節。是故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人臟腑為肝為膽。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人臟腑為心為小腸。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人臟腑為脾為胃。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人臟腑為肺為大腸。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人臟腑為腎為膀胱。五者之外,又有相火游行於天地上下氣交之中,故合為五運六氣;人身之相火,亦游行於腔子之內,上下肓膜之間,命名三焦,亦合於五臟六腑。丹溪曰︰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夫《內經》以心胞絡為臟,配合三焦而為六臟六腑,總為十二經也,其兩腎本為一臟,初無左右之分。越人始分之,亦未嘗言其為相火之臟。玉叔和始立說,以三焦合命門為表裡,亦有深意寓焉。蓋命門雖為水臟,實為相火所寓之地。其意蓋謂左屬陰,右屬陽,左屬血,右屬氣,左屬水,右屬火,靜守常而主乎水,動處變而化為火者也。然而相火固無定體,在上則寄於肝膽胞絡之間,發則如龍火飛躍於霄漢而為雷霆也;在下則寓於兩腎之內,發則如龍火鼓舞於湖海而為波濤也。或曰︰嘗聞人身之有腑者,若府庫然,能盛貯諸物之名也。若大小腸、胃、膀胱、膽五腑,皆有攸受而盛之者,未審三焦為腑,何所盛乎?曰︰三焦者,指腔子而言,包函乎腸胃之總司也。胸中肓膜之上,曰上焦;肓膜之下,臍之上,曰中焦;臍之下,曰下焦,總名曰三焦,其可謂之無攸受乎。其體有脂膜在腔子之內,包羅乎六臟五腑之外也。其心胞絡實乃裹心之膜,包於心外,故曰心胞絡,其系與三焦之系連屬。故指相火之臟腑皆寄於胸中,此知始而未知終也。其餘諸說,皆輾轉傳訛之語耳。管見如斯, 俟知者再論。

  8. 或問︰東垣用藥,多以升陽益胃目之,而悉以升麻柴胡之類佐之,何歟?

    曰︰夫天地四時之令,春夏之氣,溫而升浮,則萬物發生;秋冬之氣,寒而降沉,則萬物肅殺。人肖天地,常欲使胃氣溫而升浮,而行春夏生發之令;不欲使胃氣寒而降沉,而行秋冬肅殺之令耳。又升麻能令清氣從右而上達,柴胡能令清氣從左而上達。經曰︰清氣在下,則生飧泄;濁氣在上,則生 脹。是以清氣一升,則濁氣隨降,而無以上等証。又參耆等補劑,皆味濃而氣滯者,若不以升柴等藥提之,何以得行於經絡肌表而滋補哉。或曰︰東垣生於北方,天傾西北,陽氣下陷,此法固宜,恐東南方土不宜也。

    曰︰地不滿東南,土氣下陷,故脾胃之氣不升。脾胃之氣不升,則上脘不通,穀氣不行,而內傷之病作矣。是以此法,尤利於東南方也,學人不可不知此意。

  9. 或問︰內傷發熱之証,其為有痰有食胸中迷悶者,固不敢驟用補氣之劑;其有察脈審証,明白知是虛損內傷之候,而投以東垣補中益氣湯等,遂致胸中滿悶難當,醫者其技窮矣。若此者,又將何法以治之乎?

    曰︰此蓋濁氣在上而清氣不能上升,故濁氣與藥氣相拒故耳。宜以升柴二物用酒製炒,更加附子一片,以行參 之氣,及引升柴直抵下焦,引清氣上升而濁氣下降,則服參 等補藥不致滿悶矣。學人其可不知此乎。

  10. 或問︰六淫之邪,當從《內經》六氣之太過為是也。昔醫和對晉平公之文,不曰風寒暑濕燥火,而曰陰陽風雨晦明,何也?

    曰︰辭雖異而理實同焉。彼謂陰淫寒疾者,即太陽寒水之令太過而為寒疾也。陽淫熱疾者,即少陽相火之令太過而為熱疾也。風淫末疾者,即厥陰風木之令太過而為末疾也。雨淫腹疾者,即太陰濕土之令太過而為腹疾也。晦淫惑疾者,即陽明燥金之令太過而為疫疾也。明淫心疾者,即少陰君火之令太過而為心疾也。或曰︰陰陽風雨即為寒熱風濕之疾,彼此固 合矣;所謂晦淫惑疾與明淫心疾二者,似不相符,請明以告我。曰︰歲金太過,燥令大行,久晴不雨,黃埃蔽空,日月冒明,當為疫癘之疾,山嵐瘴氣是也。惑當作疫,傳寫之誤耳。君火太過,熱令早行,火為離明之象,故曰明淫,如《內經》所謂天明則日月不明是也。少陰君火司令,故曰心疾,春分至小滿時太熱也。有釋明為晝明,晦為夜晦,惑為蠱惑心志,皆非也。夫晝明夜晦,天道自然之理,何淫之有。其蠱惑心志者,亦非天地之淫邪也。學人宜再思之。

  11. 或問︰飲食同入於胃,而水穀二者何如而分乎?且如膀胱止有下口而無上口,其水固可出,不知從何而入乎?又何其如是之清乎?

    曰︰經曰︰飲食入胃,游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合於四時五行陰陽,揆度以為常也。夫胃為倉廩之官,無物不受全借脾土轉輸而運化焉。蓋水穀入胃,其濁者為渣滓,下出幽門,達大小腸而為糞,以出於穀道。其清者,倏焉而化為氣,依脾氣而上升於肺。其至清而至精者,由肺而灌溉乎四體,而為汗液津唾,助血脈,益氣力,而為生生不息之運也。其清中之濁者,下入膀胱而為溺,以出乎小便耳。其未入而在膀胱之外者,尚為濁氣;既入而在膀胱之內者,即化為水。是故東垣有曰︰飲者無形之氣。正謂此也。蓋肺屬金而複乎脾胃之上,即如天之複於地之上也。經曰︰清陽為天,濁陰為地。地氣上而為雲,天氣下而為雨。

    水入於胃,輒化氣而上升,亦猶天降霖雨於地,倏焉化氣上騰而為雲,又複化為霖雨而下降也。或曰︰老人與壯年者,飲水無異多寡,壯年小便甚少,而老者小便甚多,何也?

    曰︰壯者如春夏之氣,升者多而降者少;老人如秋冬之氣,降者多而升者少耳。或曰︰降多即小便多,升多者未見其為何物而出於上竅焉。曰︰經曰︰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各從其化也。夫大塊之為器,不可論其涵容之量,人之氣化亦猶是也,賢者宜再思之。

  12. 或問︰人之壽夭不齊何歟?曰︰元氣盛衰不同耳。夫人有生之初,先生二腎,號曰命門,元氣之所司,性命之所系焉。是故腎元盛則壽延,腎元衰則壽夭,此一定之理也。或曰︰今見肥白之人多壽夭,元氣反衰乎?瘦黑之人多壽延,元氣反盛乎?曰︰丹溪謂白者肺氣弱,黑者腎氣足。又曰肥不如瘦,白不如黑。或曰︰四方之人皆同乎?曰︰不同也。

    《內經》五常政大論云︰陰精所奉其人壽,陽精所降其人夭。又曰︰東南方陽也,陽者其精降於下,故右熱而左溫。西北方陰也,陰者其精奉於上,故左寒而右涼。王注曰︰陰精所奉,高之地也。陽精所降,下之地也。陰方之地,陽不妄泄,寒氣外持,邪不數中而正氣堅守,故壽延。陽方之地,陽氣耗散,發泄無度,風濕數中,真氣傾竭,故夭折。或曰︰常聞天人之理,同一揆也。今見於天地之四方者,既得聞命矣;而具於人之五臟者,未之聞也,請申明其說可乎?曰︰西北二方,在人為腎水肺金所居之地,二臟常恐其不足;東南二方在人為肝木心火所處之位,二臟常恐其有餘。《難經》曰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等語,即此之義也。夫腎水既實,則陰精時上,奉於心肺,故東方之木氣不實,而西方之金氣不虛,此子能令母實,使金得以平木也,是故水日以盛而火日以虧,此陰精所奉於上而令人壽延也。若夫腎水虛弱,則無以製南方之心火,故東方實而西方虛,其命門與胞絡之相火,皆挾心火之勢而來,侮所不勝之水,使水日虧而火日盛,此陽精所降於下,故令人夭折也。大抵王冰主天地之四方言,越人主人身之五臟論,皆不失《內經》之旨,同歸於一理也,學人詳之。

  13. 或問︰經謂清氣在下,則生飧泄;濁氣在上,則生 脹。夫病在上者,法當用木香、檳榔等藥以降之,病在下者,法當用升麻、柴胡等藥以提之,理宜然也。其或泄痢,脫肛後重,大孔痛不可忍,是為氣下陷也,法當舉之以升麻、柴胡,和之以木香、檳榔。若夫四藥同劑,不無升降混淆,奚有歸一治病之功邪?

    曰︰天生藥石,治病各逞其能。如張仲景製大柴胡湯,用柴胡、大黃同劑,以治傷寒表裡俱見之証。然柴胡升而散外邪,大黃降而泄內實,使病者熱退氣和而愈。今用升麻、柴胡,自能升清氣而上行;木香、檳榔,自能逐邪氣而下降。故使脫肛舉而後重除,故可同劑而成功矣,何疑之有哉。欲用藥者,宜仿此而擴充之可也。

  14. 或問︰人身之兩腎,猶車之有兩輪,其形同,色亦無異,不知王叔和何所見而獨謂左腎屬水而右腎屬火,又指右腎為命門以配三焦之經?嘗聞有生之初,胚胎未成之際,先生二腎,即造化天一生水之義,今以水火岐之,冰炭相反何歟?

    曰︰予嘗私淑丹溪而得其說矣。按《內經》以心胞絡為三焦相火之配而並行於經也,其兩腎本為一臟,初未嘗有左右之分。而越人始分之,亦不言其為相火之臟。叔和立說,以三焦合命門為表裡,亦有深意存焉。蓋謂腎屬陰而本主乎靜,靜則陽孕於其中陽既孕矣,其能純乎靜而無生氣之動歟。若經所謂腎屬水,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是陽歸之陰而成孕者也。又謂腎為作強之官,伎巧出焉,陽出之陰而化生者也。是故腎為一臟配五行而言者,則屬之水矣。以其兩腎之形有二象而言者,亦得以左右分陰陽剛柔而命為五臟之根元也。以左為陰,右為陽,陰為水,陽為火,水為血,火為氣,於是左腎之陰水生肝木,肝木生心火,右腎之陽火生脾土,脾土生肺金,其四臟之於腎,猶枝葉之出於根也。雖然,但不可獨指右腎為命門耳。經曰︰太沖之地,名曰少陰,少陰之上,名曰太陽,太陽根起於至陰,結於命門。按王注︰《靈樞經》云︰命門者目也。抑考《明堂》、《銅人》等經,命門一穴在脊中行第十四椎下陷中兩腎之間。夫兩腎固為真元之根本,性命之所關,雖為水臟,而實有相火寓乎其中,象水中之龍火,因其動而發也。愚意當以兩腎總號為命門,其命門穴正象門中之棖,司開闔之象也。惟其靜而闔,涵養乎一陰之真水;動而開,鼓舞乎龍雷之相火。夫水者常也,火者變也。若獨指乎右腎為相火,以為三焦之配,尚恐立言之未精也,未知識者以為何如?

  15. 或問︰《內經》所謂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何謂也?

    曰︰王太仆已有注文,但未甚詳耳,請陳一得如下︰夫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者,言造化勝複之理,少而壯,壯而衰,衰而複生,循環無端,生生不息。經雖不言衰而複生,其理實在其中矣。壯火食氣者,言元氣見食於壯火也。氣食少火者,言元氣見助於少火也。壯火散氣謂耗散元氣,少火生氣謂滋生元氣,此二句申明上文二句之言耳。蓋火不可無,亦可少而不可壯也,少則滋助乎真陰,壯則燒爍乎元氣。陰陽造化之理,無往不複,夫火壯而亢極,則兼水化以製之。經曰亢則害,承乃製也。又曰製則生化。故壯火衰而少火複生,是以陰陽調和,萬物生旺,四時生長化收藏之道,即此理也。以人論之,胚胎未成之初,先生二腎以涵養真陰,是故名為元氣,天一生水之義焉,然後肝心脾肺以及五腑相繼而生。五臟五腑之外,又有胞絡相火,游行於三焦之間,故以三焦為配,二者皆有名無實之腑臟,蓋相火無定位故也。抑考先哲有曰︰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言其不可無也,此非少火生氣之意乎。又曰︰火與元氣不兩立,一勝則一負。言其不可亢也,又非壯火散氣之謂乎。管見如斯,未知是否?

  16. 或問︰越人《難經》第一難中所謂︰十二經皆有動脈,獨取寸口以決五臟六腑死生吉凶之法。又曰︰寸口者,脈之大會,手太陰之脈動也。夫寸口一脈,何以能決臟腑死生吉凶乎?鰲峰熊氏注為右寸,謂右寸之屬肺也。四明張氏注為兩寸,謂脈會太淵穴也。二說不同,其孰非而孰是歟?請明以告我。

    曰︰古聖立法,以三部九候決人死生,以六臟六腑分發於六部之中,故可以驗人臟腑之吉凶也,殊不知《內經》言寸口者頗多,悉兼關尺而言也,大 古人以寸口為六脈 之總名耳。不然,《內經》何以言寸口之脈中手短者曰頭痛,寸口脈中手長者曰足脛痛,寸口脈中手促上擊者肩背痛,若此之類,莫能盡述。先哲注謂中手為醫者之中指也,然則非病者之關脈乎。夫越人之《難經》,因《內經》而作,故有是語。今之注者,皆以己意妄釋,故與經旨不合。學人宜再思之。

  17. 或問︰《難經》第八難曰︰寸口脈平而死者,何謂也?然。諸十二經脈者,皆系於生氣之源。所謂生氣之源者,十二經之根本也,謂腎間動氣也,此五臟六腑之本,十二經之根,呼吸之門,三焦之源,一名守邪之神。故氣者,人之根本也,根絕則莖吐枯矣。寸口脈平而死者,生氣獨絕於內也。夫所謂腎間動氣者,釋者皆指為兩尺。兩尺既絕,何謂寸口脈平?何不言尺中腎脈,而言腎間動氣?請明辯以釋吾疑,幸甚。

    曰︰此言寸口脈平而死者,亦兼關尺而論也。腎間動氣者,臍下氣海丹田之地也。或曰︰臍下中行,乃任脈所屬,與腎何相干哉?

    曰︰各開寸半為第二行,皆屬足少陰腎經。其臍與背後命門穴對,各開寸半,腎 穴也。故丹田氣海與腎脈相通,為腎之根也。又若有生之初,先生二腎,胞系在臍,故氣海丹田實為生氣之源,十二經之根本也。或曰︰寸口既平,奚疑其死乎?

    曰︰此為病劇形脫者論耳。《內經》曰︰形肉已脫,九候雖調者死。凡見人之病劇者,人形羸瘦,大肉已脫,雖六脈平和,猶當診候足陽明之沖陽與足少陰之太溪。二脈或絕,更候臍下腎間之動氣。其或動氣未絕,猶有可生之理;動氣如絕,雖三部平和,其死無疑矣。醫者其可不詳察乎。

  18. 或問︰《內經》有曰︰陽明病甚,則棄衣而走,登高而歌,或不食數日,而逾垣上屋,所上之處,皆非素所能也。素非所能,因病而不食,反能登非常之處,豈有是哉?

    曰︰《難經》有云︰重陽者狂,重陰者顛。又曰︰顛多喜而狂多怒。所謂重陽者,三部陰陽脈皆洪盛而牢,故病強健而有力,故名曰狂。謂重陰者,三部陰陽脈皆沉伏而細,故病疲倦而無力,故名曰顛。嘗見東陽樓氏一少年病狂,一日天風大作,忽飛上於邑東之塔巔,且歌且哭,其塔實無容步之,眾皆以為怪。予思龍乃純陽之物,伏 於海內,其身止有鱗甲,且無羽翼,遇陽氣升騰之日,則借風雲之勢而能飛騰,即此義也,奚足為怪哉。

  19. 或問︰《難經》五十三難曰︰經言七傳者死,間臟者生。然。七傳者,傳其所勝也。間臟者,傳其子也。何以言之?假令心病傳肺,肺病傳肝,肝病傳脾,脾病傳腎,腎病傳心,一臟不再傷,故言七傳者死也。間臟者,傳其所生也。假令心傳脾,脾傳肺,肺傳腎,腎傳肝,肝傳心,是子母相傳,周而複始,如環無端,故言生也。夫經文所謂七傳者,據其數止六傳而已。謂一臟不再傷,按其數乃有四臟不再受傷。且其間臟之理,未聞有發明之旨,釋者止是隨文解義而已,請明辯以釋吾疑可乎?

    曰︰夫此條,言虛勞之証也。其所謂七傳者,心病上必脫腎病傳心一句。其一臟不再傷,當作三臟不再傷。皆傳寫之誤耳。蓋虛勞之証,必始於腎經,五臟從相克而逆傳,已盡又複傳於腎與心,則水絕滅而火大旺,故死而不複再傳彼之三臟矣。其有從相生而順傳者,蓋腎水欲傳心火,卻被肝木乘間而遂傳肝木,然後傳心火,次第由順行而及於彼之三臟,而有生生不息之義,故曰間臟者生。學人其再思之。

  20. 或問︰醫家以水烹煮藥石,本草著名類多而未詳其用。曰長流水,曰急流水,曰順流水,曰逆流水,曰千裡水,曰半天河水,曰春雨水,曰秋露水,曰雪花水,曰井花水,曰新汲水,曰無根水,曰菊英水,曰潦水,曰甘瀾水,曰月窟水,夫何一水之用而有許多之名,必其能各有所長,請逐一明言其故無吝。

    曰︰謂長流水者,即千裡水也,但當取其流長而來遠耳,不可泥於千裡者,以其性遠而通達,歷科坎已多,故取以煎煮手足四末之病,道路遠之藥,及通利大小便之用也。曰急流水者,湍上峻急之流水也,以其性速急而達下,故特取以煎熬通利二便及足脛以下之風藥也。曰順流水者,其性順而下流,故亦取以治下焦腰膝之証,及通利二便之用也。曰逆流水者,漫流洄瀾之水也,以其性逆而倒流,故取以調和發吐痰飲之劑也。曰半天河水者,即長桑君授扁鵲飲以上池之水,乃竹籬藩頭管內之積水耳,取其清潔自天而降,未受下流污濁之氣,故可以為煉還丹、調仙藥之用也。曰春雨水者,立春日空中以器盛接之水也,其性始得春升生發之氣,故可以煮中氣不足、清氣不升之藥也。……曰秋露水者,其性稟收斂肅殺之氣,故可取以烹煎殺祟之藥,及調敷殺癩蟲疥癬諸蟲之劑也。曰井花水者,清晨井中第一汲者,其天一真精之氣浮結於水面,故可取以烹煎補陰之劑,及修煉還丹之用。今好清之士,每日取以烹春茗,而謂清利頭目最佳,其性味同於雪水也。曰菊英水者,蜀中有長壽源,其源多菊花,而流水四季皆菊花香,居人飲其水者,壽皆二三百歲,故陶靖節之流好植菊花,日采其花英浸水烹茶,期延壽也。日新汲水者,井中新汲水未入缸瓮者,取其清潔無混雜之劑,故用以烹煮藥劑也。日甘瀾水者,器盛水,以物揚躍,使水珠沫液盈於水面,其水與月窟水性同,取其味甘溫而性柔,故可以烹傷寒陰証等藥也。曰潦水者,又名無根水,山谷中無人跡去處,新土科凹中之水也,取其性不動搖而有土氣內存,故可以煎熬調脾進食以補益中氣之劑也。夫本草雖有諸水之名,而未詳言其用,今故述之,以為後學之矜式雲。

  21. 或問︰丹溪治腫脹之証,專主乎土敗木賊、濕熱相乘為病。東垣又多主乎寒,言病機諸腹脹大皆屬於熱之語,乃言傷寒陽明經大實大滿之証也。又云︰熱脹少而寒脹多。二說不同,其孰非而孰是歟?

    曰︰東垣,北方人也,其地土高燥,濕熱少而寒氣多,故有是論。我丹溪先生,生長於東南之地,故病此者盡因脾虛受濕,肝木大旺,故言然也。或曰︰二說不同之義,既得聞命矣。而丹溪治腫之大法曰︰必須養肺以製木,使脾無賊邪之慮,滋腎以製火,使肺得清化之源,斷妄想以保母氣,卻鹽味以防助邪,以大劑人參、白朮補脾,使脾氣得實,自能健運升降。此千載不易之定論,萬舉五全之妙法也,活人多矣。嘗用此法以治黃腫之証,反加悶亂,增劇不安。改用香附、蒼朮、濃朴之劑,反獲全功。竊思水腫與黃腫,皆是濕熱傷脾所致,何治法之不同歟?曰︰夫水腫之証,蓋因脾土虛甚而肝木太過,故水濕妄行其中,雖有清痰留飲,實無郁積膠固,故以參朮為君,而兼以利水清金去濕熱之藥,此標本兼該之治,故有十全之功也。彼黃腫者,或酒疸,或穀疸,沉積頑痰,膠固鬱結於其中,故或為 癖,或為積聚,是以積於中而形於外,蓋因土氣外形而黃也。故宜以濃朴、蒼朮、香附、陳皮之類,以平其土氣之敦阜,用鐵粉、青皮之類,以平其木氣之有餘,加以曲,助脾消積。退黃之後,仍用參朮等補脾之劑,以收十全之功,此標而本之之治也。若二証之藥,易而治之,禍不旋踵,學人不可不知。

  22. 或問︰飢甚方食,而食反不運化,多為嘔吐吞酸等証,何也?

    曰︰飢而即食,渴而即飲,此造化自然之理也。飢不得食,胃氣已損,脾氣已傷,而中氣大不足矣。遇食大嚼,過飽益甚,是以大傷胃氣,輕則吞酸惡心,重則惡寒發熱,而為內傷等証者多矣。又或負重遠行,辛苦飢甚,遇食太過,則四肢倦怠矣。若又強力複行,適遇風雨外襲,遂成內傷挾外感之証,或為腫脹危篤之疾。養生君子,切宜防微杜漸,戒之戒之﹗

  23. 或問︰針法有補瀉迎隨之理,固可以平虛實之証。其灸法不問虛實寒熱,悉令灸之,其亦有補瀉之功乎?

    曰︰虛者灸之,使火氣以助元陽也;實者灸之,使實邪隨火氣而發散也;寒者灸之,使其氣之複溫也;熱者灸之,引鬱熱之氣外發,火就燥之義也。其針刺雖有補瀉之法,予恐但有瀉而無補焉。經謂瀉者迎而奪之,以針迎其經脈之來氣而出之,固可以瀉實矣;謂補者隨而濟之,以針隨其經脈之去氣而留之,未必能補虛也。不然,內經何以曰,無刺 之熱,無刺渾渾之脈,無刺漉漉之汗;無刺大勞人,無刺大飢人,無刺大渴人,無刺新飽人,無刺大驚人。又曰,形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皆不足也,不可刺;刺之,重竭其氣,老者絕滅,壯者不複矣。若此等語,皆有瀉無補之謂也,學人不可不知。

  24. 或問︰虛損之疾,世俗例用局方十全大補湯以補之,其方實為諸虛之關鍵也,用參、 、苓、朮、甘草以補氣虛,用芎、歸、芍藥、地黃、肉桂以補血少,吾子將何以議之乎?曰︰此藥乃氣血兩虛之劑,或血虛而氣尚實,或氣虛而血尚充者,其可一例施乎?

    《內經》曰︰毒藥以治其病。蓋藥性各有能毒,然中病者,借其能以獲安;不中病者,徒惹其毒以增病耳。假如心、脾二經虛損,當以茯苓補之,虛而無汗及小水短少者,服之有功;虛而小便數者,多服則令人目盲;虛而多汗者,久服損真氣,夭人天年,以其味淡而利竅也。又如肺氣弱及元陽虛者,當以黃 補之,然肥白人及氣虛而多汗者,服之有功;若蒼黑人腎氣有餘而未甚虛者,服之必滿悶不安,以其性塞而閉氣也。甘草為健脾補中及瀉火除煩之良劑,然嘔吐與中滿及嗜酒之人,多服必斂膈不行而嘔滿增劇,以其氣味之甘緩也。川芎為補血行血、清利頭目之聖藥,然骨蒸多汗及氣弱人,久服則真氣走散而陰愈虛甚,以其氣味之辛散也。生地黃能生血脈,然胃氣弱者,服之恐損胃不食。熟地黃補血養血,然痰火盛者,恐泥膈不行。人參為潤肺健脾之藥,若元氣虛損者,不可缺也;然久嗽、勞嗽、咯血,鬱火在肺分者,服之必加嗽增喘不寧,以其氣味之甘溫滯氣然也。白芍藥為涼血益血之劑,若血虛腹痛者,豈可缺歟;然形瘦氣弱、稟賦素虛寒者,服之恐伐發生之氣,以其氣味之酸寒也。藥性能毒,未易悉舉,學人宜究本草之詳,不可妄施以殺人也。

  25. 或問︰《脈經》謂一息四至以上為無病常人之脈,今見無病之人,或有一息五至有奇者,有一息三至無餘者,何如是之異乎?

    曰︰生成之脈,豈無緩急遲數之殊歟。經曰︰性急脈亦急,性緩脈亦緩。大抵脈緩而遲者多壽,脈急而數者多夭。經曰︰根於中者命曰神機,神去則機息。蓋氣血者,人身之神也。脈急數者,氣血易虧而神機易息,故多夭;脈遲緩者,氣血和平而神機難損,故多壽。先哲論江海之潮,即天地之噓吸,晝夜止二升二降而已;人之呼吸,晝夜一萬三千五百息。故天地之壽,悠久而無疆;人之壽延者,數亦不滿百也。管見如斯,未知是否?

  26. 或問︰有人寸、關、尺三部之脈,按之絕無形跡,而移於手陽明經陽溪與合谷之地動者,何歟?

    曰︰手太陰經肺與手陽明大腸,一臟一腑,相為表裡,其列缺穴乃二經之絡脈,故脈從絡而出於陽明之經,此為妻乘夫位,地天交泰,生成無病之脈耳,學人可不曉歟﹗

  27. 或問︰婦人產後之証,丹溪謂當以大補氣血為主治,雖有雜証,以末治之。又曰︰產後中風,切不可作風治而用風藥。然則產後不問諸証,悉宜大補氣血乎?

    曰︰詳“主末”二字,其義自明。若夫氣血大虛,諸証雜揉,但虛而無他証者,合宜大補氣血自愈。或因虛而感冒風寒者,補氣血藥帶驅風之劑。或因脾虛而食傷太陰者,補氣血藥加消導之劑。或因瘀血惡露未盡而惡寒發熱者,必先逐去瘀血惡露,然後大補。經曰︰有本而標之者,有標而本之者。又曰︰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丹溪“主末”二字,即標本之意耳。臨証之際,其於望聞問切之間,豈可不辨乎。若一例施之以補,豈非刻舟求劍之術耶。

  28. 或問︰妊娠之婦,有按月行經而胎自長者,有三、五個月間其血大下而胎不墮者,或及期而分娩,或逾月而始生,其理何歟?

    曰︰其按月行經而胎自長者,名曰盛胎,蓋其婦血氣充盛,養胎之外,其血猶有餘故也。其有數月之胎而血大下,謂之漏胎,蓋因事觸動任脈,故血下而未傷於子宮故也。雖然,孕中失血,胎雖不墮,其氣血亦虧,多致逾月不產,予曾見有十二、三月或十七、八月或二十四、五個月生者往往有之,俱是氣血不足,胚胎難長故耳。凡十月之後未產者,當服大補氣血之藥以培養之,庶分娩之無憂也,學人不可不知。

  29. 或問︰丹溪所謂難產之婦,皆是八、九個月內不能謹,以致氣血虛故也,請問其旨何歟?

    曰︰蓋婦人有娠,大不宜與丈夫同寢。今人未諳此理,至於八、九個月內猶有房事。夫情欲一動,氣血隨耗。蓋胎孕全仗氣血培養,氣血既虧則胎息羸弱。日月既足,子如夢覺,即欲分娩,遂能拆胞求路而出,胞破之後,其胞中之漿水沛然下流,胎息強健者,即翻身隨漿而下,此為易產者也。胎息倦弱者,猶如焚寐未醒,轉頭遲慢,不能隨漿而出,胞漿既干,則污血閉塞其生路,是以子無所向,遂致橫生逆產。臨產之際,若見漿下而未分娩者,便當憂恐,急服催生之藥,如蜀葵子之類,逐去惡血,道路通達,庶有速產之功。醫者不可不知此意。

  30. 或問︰中風之候,皆半身不遂,其有遷延歲月不死者,何也?

    曰︰如木之根本未甚枯,而一邊之枝干先萎耳。經曰︰根於中者命曰神機,神去則機息(言動物也)。根於外者命曰氣立,氣止則化絕(言植物也)。夫神機未息,亦猶氣化之未絕耳,故半身雖不運用,然亦未至於機息而死也。古所謂癱瘓者,亦有深意存焉。言癰者坦也,筋脈弛縱坦然而不舉也。瘓者渙也,血氣散慢渙然而不用也。或曰︰其為治之法,與諸痺同乎?

    曰︰不同也。經謂風、寒、濕三氣合而成痺,故曰痛痺(筋骨掣痛),曰著痺(著而不行),曰行痺(走痛不定),曰周痺(周身疼痛),皆邪氣有餘之候也。其癱瘓者,或血虛,或氣虛,皆正氣不足之証。其治法故不同也。惟痿痺屬血虛,麻痺屬氣虛,與癱瘓治法大同而小異焉。學人宜加詳察,毋蹈乎實實虛虛之複轍云。

  31. 或問︰雀目之証,遇晚則目不見物,至曉複明,此何病使然?曰︰是則肝虛之候也。或曰︰肝常慮其有餘,然亦有不足者乎?

    曰︰邪氣盛則實,正氣奪則虛。其人素稟血虛,適遇寅申二年,少陽相火司天,厥陰風木在泉,火炎於上,木鬱於下。夫胞絡相火既盛,則心血沸淖而乾涸。經曰︰天明則日月不明,邪害空竅。蓋心出血,肝納血,心血既涸,則肝無攸受。經又曰︰目得血而能視。緣肝開竅於目,肝既無血,則目瞀而不明矣。或曰︰目瞀不明,既得聞命矣,其晚暗而曉複明者何也?

    曰︰木生於亥、旺於卯而絕於申,至於酉戌之時,木氣衰甚,遇亥始生,至日出於卯之地,木氣稍盛而目複明矣。雖然,終不能了然如故。或曰︰雀目之患,終變為黃脹而死,何也?曰︰木絕於申,乃水土長生之地,木氣萎和,土氣敦阜,經謂氣有餘則製已所勝而侮所不勝,此土氣有餘而侮所不勝之木也。或曰︰治法何如?曰︰先宜地黃、芎、歸等藥,以補益其腎肝之不足;次用濃朴、蒼朮、陳皮之類,平其土氣之有餘。此乃略示端倪耳,醫者自宜臨証斟酌而處治之,慎不可按圖而索驥也。

  32. 或問︰小兒氣喘,世俗例以為犯土,謂犯其土皇也。或安碓,或作灶,或浚井填塞、開通溝渠等事,適遇小兒氣喘,遂雲犯土無疑矣。信聽術士退土,或書符命貼於動土之處,或咒法水焚符調服,或按家之九宮,謂土皇居於何宮,太陽落在何宮,當取太陽之土與兒飲之,能釋土皇之厄而喘定,間亦有驗者。夫歷代醫書汗牛充棟,何不該載而遺此証為黃冠之流醫治歟?請明以告我。

    曰︰夫小兒發喘,多因風寒外束,腠理壅遏,而肺氣不得宣通而為病耳。治法當用錢氏瀉白散或三拗湯等劑,使腠理開通,肺氣舒暢而喘息定矣。或因吐瀉之後而中氣不足,亦使短氣而喘。治用錢氏益黃散、東垣補中益氣湯,或用伏龍肝,湯泡放溫飲之,其喘立定者有之。蓋脾土大虛,必借土氣以培益之。其術士窺竊此意,而巧立名色,而謂太陽之土能安土也。夫小兒之証不一,或慢驚直視而喘,或肺脹氣促而喘,縱取太陽土盈盎以沃之,亦莫能救其萬一。醫者自宜檢方按法調治,毋聽末流之俗以致惑焉。

  33. 或問︰婦人懷鬼胎者何歟?

    曰︰晝之所思,為夜之所見。凡男女之性淫而虛者,則肝腎之相火無時不起,故勞怯之人多夢與鬼交。夫所謂鬼胎者,偽胎也。非實有鬼神交接而成胎也。古方有云︰思想無窮,所願不遂,為白淫白濁,流於子宮,結為鬼胎,乃本婦自己之血液淫精,聚結成塊,而胸腹脹滿,儼若胎孕耳,非偽胎而何。

  34. 或問︰或曰︰嘗閱滑伯仁醫驗,謂仁孝廟廟祝楊天成一女,薄暮游廟廡,見黃衣神覺心動,是夕夢與之交,腹漸大而若孕,邀伯仁治,診之,曰此鬼胎也,其母道其由,與破血墜胎之藥,下如蝌蚪魚目者二升許遂安,此非與神交乎?

    曰︰有是事而實無是理,豈有土木為形,能與人交而有精成胚胎耶。噫﹗非神之惑於女,乃女之惑於神耳。意度此女,年長無夫,正所謂思想無窮,所願不遂也。有道之士,勿信乎邪說之惑焉。

  35. 或問︰鰲峰熊氏纂集《運氣全書》及撰為《傷寒鈐法》,以病者之所生年月日時,合得病之日期,推算五運六氣,與傷寒六經証候無不吻合,謂某日當得某經,某經當用某藥,而以張仲景一百一十有三方按法施治,如太陽無汗麻黃湯、有汗桂枝湯之類,使後學能推此法,不須問証察脈,但推算病在此經,即用此經之藥,實為醫家之捷徑妙訣也,吾子可不祖述乎?

    曰︰此馬宗素無稽之術,而以世之生靈為戲玩耳。竊謂上古聖人,仰觀天文,俯察地理,以十干配而為五運,以十二支合而為六氣,天以六方寓之,歲以六氣紀之,以天之六氣,加臨於歲之六節,五行勝複盈虧之理,無有不驗。

    傳曰︰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苟求其故,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也。今草莽野人,而以人之年命,合病日而為運氣鈐法,取仲景之方以治之,是蓋士師移情而就法也,殺人多矣。知理君子,幸勿蹈其複轍云。

  36. 或問︰龐安常《傷寒總病論》所載時行瘟疫,謂春有青筋牽証,其候頸背雙筋牽急,先寒後熱,腰強急,腳縮不伸,中欲折,或眼黃,項背強直。夏有赤脈○証,其候口乾舌裂咽塞,戰掉驚動不定。秋有白氣狸証,其候經絡壅滯,皮毛堅豎發泄,體熱生斑,氣喘引飲。冬有黑骨瘟証,其候腰痛欲折,胸脅如刀刺切痛,心腹膨脹。四季有黃肉隨証,其候頸下結核,頭重項直,或皮肉強硬而隱隱發熱。嘗聞醫有賢愚,疾無今古,近年以來,未嘗有以上諸証,何今古之不同歟?請明言其故,幸甚﹗

    曰︰瘟疫之証,素無定體,或氣運之變遷,或世情之不古。愧予年逾八旬,略未見此異証,或世有之而予未之見歟?抑亦見之而予未之識歟?安常稟出類拔萃之資,為一代名世之士,著述方書以為後學之規范,豈好為異說以欺世罔俗哉,姑錄之以俟達者再論。

  37. 或問︰龐安常《傷寒總病論》所載《聖散子方》,謂出於蘇子瞻尚書所傳,又謂其方不知所從來,而故人巢君谷世寶之,以治瘟疫之疾,百不失一。安常贊曰︰自古論病,惟傷寒至為危急,表裡虛實,日數証候,應汗應下之法,差之毫厘,輒至不救,而用聖散子者,一切不問。陰陽二感,或男女相易,狀至危篤者,連飲數劑,則汗出氣通,飲食漸進,神宇完複,更不用諸藥,連服取瘥;其餘輕者,心額微汗,正爾無恙。藥性少熱,而陽毒發狂之類,入口即覺清涼,殆不可以常理論也。時疫流行,平旦輒煮一釜,不問老少良賤,各飲一大盞,則時氣不入其門。平居無病,能空腹一服,則飲食甘美,百疾不生,真濟世衛家之寶也。吾子何不遵其法多合,以濟世之瘟疫,豈非積德之一事乎?

    曰︰予閱其方,殆與醫道不合,蓋其藥味,止是燥熱助火之劑,別無祛邪除瘴之能。如黑附子、高良薑、吳茱萸、石菖蒲、麻黃、細辛、半夏、濃朴、肉豆蔻、防風、藿香,豈非辛烈燥熱之劑乎。其茯苓、蒼朮、 本、豬苓、澤瀉、獨活、甘草,稍溫不熱。雖有柴胡、芍藥、枳殼三味之涼,恐一杯之水,難救一車薪之火。夫熱藥治熱病,《素問》謂之從治,又謂之反治,又謂之劫劑。然此方必當時適遇瘟疫之身熱無汗,或日期已過,邪氣欲去正氣將複之際,偶投一服二服,劫而散之者有之。由是眾皆以為得神仙之法,爭錄其方以傳於世,正所謂訛上傳訛也,豈可以大釜煎煮令一家俱飲乎,又豈可令無病之人空腹服此熱藥乎。用藥者若不執之以理,而謂不殺人者,予未之信也。安常為一代之名醫,而載此方於傷寒論中,而謂能博施濟眾,亦賢者之過焉。

  38. 或問︰發砂之証,古方多不該載。世有似寒非寒,似熱非熱,四體懈怠,飲食不甘,俗呼為砂病。其治或先用熱水蘸搭臂膊而以苧麻刮之,甚者或以針刺十指出血,或以香油燈照視身背有紅點處皆烙之,以上諸法,皆能使腠理開通,血氣舒暢而愈。此為何病?又何由而得之乎?

    曰︰《內經》名為解,原其所因,或傷酒,或中濕,或感冒風寒,或房事過多,或婦人經水不調,血氣不和,皆能為解,証與砂病相似,實非真砂病也。夫砂病者,嶺南煙瘴之地多有之矣。

    詩云︰為鬼為蜮,則不可得。注云︰蜮,短狐也,江淮間多有之,能含砂以射水中人影。唐詩云︰射工巧俟游人影。亦謂此也。人不見其形,若被其毒,輒為寒熱而病。一曰︰蜮如鱉,有三足,一名射影,病瘡如疥。《埤雅》曰︰有一角橫在口前,如弩檐,臨其角端,曲如上弩,以氣為矢,因水勢以射人,俗呼水弩,鵝能食之。本草云︰溪毒、砂虱、水弩、射工、蜮、短狐、蝦須之類,俱能含砂射人。被其毒者,則憎寒壯熱,百體分解,若傷寒初發之狀,彼土人治法,以手捫摸痛處,用芋葉或甘蔗葉卷角入肉,以口吸出其砂,外用生大蒜搗膏封貼瘡口即愈。諸蟲惟蝦須最毒,若不早治,十死七八,其毒深入於骨,若蝦須之狀,其瘡類乎疔腫。彼地有 、 ○ 等鳥,專食以上諸蟲,凡遇此病,即以此鳥毛糞燒灰服之,及籠此鳥於病者身畔吸之,其砂聞氣自出而病安也。其他無此諸蟲之地,實非真砂証也。管見如斯,學人更宜博訪,以長見聞可也。

  39. 或問︰痞與 癖積聚 瘕,病雖似而其名各不同,請逐一條陳其說,以曉後學可乎?

    曰︰痞者否也,如《易》所謂天地不交之否,內柔外剛,萬物不通之義也。物不可以終否,故痞久則成脹滿而莫能療焉。 癖者懸絕隱僻,又玄妙莫測之名也。積者跡也,挾痰血以成形跡,亦郁積至久之謂爾。聚者緒也,依元氣以為端緒,亦聚散不常之意雲。症者征也,又精也,以其有所征驗,及久而成精萃也。瘕者假也,又遐也,以其假借氣血成形,及歷年遐遠之謂也。大抵痞與癖乃胸膈間之候,積與聚為肚腹內之疾,其為上中二焦之病,故多見於男子。其症與瘕獨見於臍下,是為下焦之疾,故常得於婦人。大凡腹中有塊,不問積聚 瘕,俱為惡候,切勿視為尋常等疾而不求醫早治,若待脹滿已成,胸腹鼓急,雖倉扁複生,亦莫能救其萬一,○ 斯疾者,可不懼乎﹗

  40. 或問︰……或曰︰今之夢寐中而常魘者,似有鬼神所附之狀,何也?

    曰︰然。夢寐間常魘者,蓋火起於下而痰閉於上,心血虧欠而心神失守故爾,豈有鬼神所附之理哉,賢者願無惑焉。

  41. 或問︰古老醫家有禁咒一科,今何不用?

    曰︰禁咒科者,即《素問》祝由科也,立教於龍樹居士,為移精變氣之術耳。可治小病,或男女入神廟驚惑成病,或山林溪谷沖斥惡氣,其証如醉如痴,如為邪鬼所附,一切心神惶惑之証,可以借咒語以解惑安神而已。古有龍樹咒法之書行於世,今流而為師巫,為降童,為師婆,而為扇惑民眾、哄嚇取財之術。噫﹗邪術惟邪人用之,知理者勿用也。

  42. 或問︰丹溪所謂有外感挾內傷者有內傷挾外邪者,其証何如而見?當以何法而治?請詳以語之。

    曰︰假如先因勞役過度,飲食失節,而其體已解,又為感冒風寒而作,其証必惡寒發熱,頭身懼痛,右手氣口及關脈則大於左手人迎及關脈二倍,而兩手陽脈俱有緊盛之勢,此內傷重而外感輕,謂之內傷挾外邪也,治法必以東垣補中益氣湯為主,加以防風、羌活、柴胡之類。或先因秋冬之月觸冒風寒,郁積已久欲發未發之間,而加之飲食勞倦觸動而發,其証必大惡風寒,頭身大痛而大發熱,左手人迎及關中脈則大於右手氣口及關脈一二倍,而兩手陽脈亦各有緊盛之勢,此外感重而內傷輕,謂之外感挾內傷也,治法必以仲景《傷寒論》六經見証之藥為主治,少加以補中健脾之劑。夫外感重者,宜先攻而後補(攻者汗下之類);內傷重者,宜先補而後攻;二証俱重,宜攻補兼施。或曰︰勞倦飲食二者俱甚而為大熱之証,欲補則飲食填塞胸中,恐愈增胞悶,欲消導則恐元氣愈虛而病益甚,其將何法以處治乎?曰︰此正王安道所論不足中之有餘証也,必宜攻補兼施,以補中益氣湯,間與丹溪導痰補脾飲,加神曲、麥芽之屬,甚者以東垣枳實導滯丸之類,與補中益氣湯間而服之,食去而虛証亦除,是亦攻補兼施之法也。醫者誠能斟酌權宜而處治之,無有不安之理也。

  43. 或問︰人之壽夭,各有天命存焉,凡人有生必有死,自古皆然,醫何益乎?

    曰︰夫所謂天命者,天地父母之元氣也,父為天,母為地,父精母血盛衰不同,故人之壽夭亦異。其有生之初,受氣之兩盛者(父母元氣皆壯盛也,餘仿此),當得上中之壽;受氣之偏盛者,當得中下之壽;受氣之兩衰者,能保養僅得下壽,不然多夭折。雖然,又不可以常理拘泥論也,或風寒暑濕之感於外,飢飽勞役之傷乎內,豈能一一盡乎所稟之元氣耶。故上古神農氏嘗百草、製醫藥,乃欲扶植乎生民各得盡乎天年也。今時人有不信醫而信巫枉死者,皆不得盡乎正命而與岩牆桎梏死者何異焉。或曰︰今之推命者,皆以所生日時之天上星辰,推算其生死安危,無不節節應驗。子以父母之元氣為天命,恐非至當之語。曰︰天人之理,盛衰無不吻合,如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取以畫八卦而成《易》書。凡人之一動一靜,與夫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用之以卜筮,毫發無差。雖然,全賢諄諄教誨,必使盡人事以副天意,則凶者化吉,亡者得存,未嘗令人委之於天命也。傳曰︰修身以俟命而已矣。是故醫者可以通神明而權造化,能使夭者壽而壽者仙,醫道其可廢乎。

  44. 或問︰先哲謂諸痛為實,諸癢為虛。丹溪亦曰︰諸痛不可用參,蓋補其氣,氣旺不通而痛愈甚。然則凡病痛者,例不可用參 等藥乎?

    曰;以上所論諸痛,特指其氣實者為言耳,如暴傷風寒,在表作痛,或因七情九氣怫郁不得宣通而作痛者,固不可用補氣藥也。若夫勞役傷形,致身體解 而作痛者,或大便後及大瀉痢後氣血虛弱,身體疼痛及四肢麻痺而痛,或婦人產後氣血俱虛,致身體百節疼痛等病,其可不用參 等補氣藥乎,學人毋執一也。

  45. 或問︰寸、關、尺三脈部位,既得聞命矣。外有人迎、氣口、神門三脈,其位安在?請明以告我。

    曰︰按《活人書》謂左手關前一分,人迎是也。右手關前一分,氣口是也。又按經脈謂左手人迎以前寸口脈,即知人迎在病患左手關前寸後之位,診者右手食指與中指兩岐之間是也。又謂右手氣口以前寸口脈,即知氣口在病患右手關前寸後之位,診者左手食指與中指兩岐之間是也。經又曰︰兩手神門以後尺中脈,即知神門各在病患兩手關後寸前之位,診者中指與無名指兩岐之間是也。今人多不識此,或指人迎於左關,或指人迎於左寸,或指氣口於右關,或指氣口於右寸,或指神門於兩關相對者,皆非也,學人可不審乎。

  46. 或問︰藥性有相畏相惡相反,而古方多有同為一劑而用者,其理何如?

    曰︰若夫彼畏我者,我必惡之,我所惡者,彼必畏我,蓋我能製其毒而不得以自縱也。且如一劑之中,彼雖畏我,而主治之能在彼,故其分兩,當彼重我輕,略將以殺其毒耳;設我重彼輕,製之太過,則盡奪其權而治病之功劣矣。然藥性各有能毒,其所畏者畏其能,所惡者惡其毒耳。如仲景製小柴胡湯,用半夏、黃芩、生薑三物同劑,其半夏、黃芩畏生薑,而生薑惡黃芩、半夏,因其分兩適中,故但製其 悍之毒,而不減其退寒熱之能也。其為性相反者,各懷酷毒,如兩軍相敵,決不與之同隊也。雖然,外有大毒之疾,必用大毒之藥以攻之,又不可以常理論也。如古方感應丸用巴豆、牽牛同劑,以為攻堅積藥。四物湯加人參、五靈脂輩,以治血塊。丹溪治尸瘵二十四味蓮心散,以甘草芫花同劑,而謂妙處在此。是蓋賢者真知灼見方可用之,昧者固不可妄試以殺人也。夫用藥如用兵,善用者置之死地而後存,若韓信行背水陣也,不善者徒取滅亡之禍耳,可不慎哉﹗

  47. 或問︰當歸一物,雷公謂頭破血,身和血,尾止血。東垣又云頭止血,身養血,尾破血。二說不同,豈無歸一之論乎?請明以告我。

    曰︰東垣曰︰當歸者,使氣血各有所歸之功之號也。蓋其能逐瘀血,生新血,使血脈通暢,與氣並行,周流不息,故云然。又曰︰中半以上,氣脈上行,天氣主之,中半以下,氣脈下行,地氣主之,身則獨守乎中而不行也,故人身之法象亦猶是焉。予謂瘀血在上焦與上焦之血少,則用去蘆上截;瘀血在下焦與下焦之血虛,則用下截之尾;若欲行中焦之瘀與補中焦之血,則用中一段之身。非獨當歸,他如黃芩,用上截之虛者以降肺火,用下截之實者以瀉大腸之火,防風、桔梗之類亦然,此千古不易之定論也,學人詳之。

  48. 或問︰黃柏、地黃之類,俱忌鐵器蒸搗,何歟?

    曰︰夫地黃、黃柏之類,皆腎經藥也。錢仲陽謂腎有補而無瀉。又曰虛者補其母,實者瀉其子。蓋腎乃陰中之少陰,為涵養真元之水臟,其所以忌鐵器者,防其伐木瀉肝,恐子能令母虛也。竟無他說。

  49. 或問︰本草所載竹茹、竹葉及烹竹瀝,皆云用淡竹。夫竹類頗多,未審何竹名為淡竹耶?

    曰︰東坡蘇公之方有云︰淡竹者,對苦竹為文,除苦竹之外,皆淡竹也。我丹溪先生常用早,俗名雷竹,此淡中之淡者也。此竹又名甜竹,以其筍之味甜也。別有一種水竹,其筍味純淡。故以上二竹皆可入藥用,緣二筍俱無 辣之味,故知其無毒故也。如無二竹,晚 竹亦可代用,餘竹皆不可用也。

  50. 或問︰嶺表煙瘴之地,其俗平居無病之人,朝夕常噬檳榔,雲可辟除山嵐瘴氣之疾。吾儒有仕於彼地者,亦隨其俗而噬之,果有益乎?否乎?

    曰︰按本草檳榔味辛氣溫,為純陽之物,善驅逐滯氣,散邪氣,泄胸中至高之氣,除痰癖下行,以治後重脫 之証。如果有以上諸疾,用之以佐木香、芩、朮等藥,無不應驗。若無病沖和之胃氣,而無故朝夕常噬,吾恐反泄真氣,非徒無益而又害之是也。嗚呼﹗因習之弊,死而無悔者焉。羅謙甫曰︰無病服藥,如壁裡添柱。誠哉是言也。嘗聞用藥如用兵,朝廷不得已而行之,以御寇耳;若無寇可平而無故發兵,不惟空廢糧餉,抑且害及於無辜之良民也,戒之戒之﹗

  51. 或問︰婦人產後諸疾,古方多用四物湯加減調治。我丹溪先生獨謂芍藥酸寒,能伐發生之氣,禁而不用,何歟?

    曰︰新產之婦,血氣俱虛之甚,如天地不交之否,有降無升,但存秋冬肅殺之令,而春夏生發之氣未複,故產後諸証,多不利乎寒涼之藥,大宜溫熱之劑,以助其資始資生之化源也。蓋先哲製四物湯方,以川芎、當歸之溫,佐以芍藥地黃之寒,是以寒溫適中,為婦人諸疾之妙劑也。若或用於產後,必取白芍藥以酒重複製炒,去其酸寒之毒,但存生血活血之能,胡為其不可也。後人傳寫既久,脫去製炒注文,丹溪慮夫俗醫鹵莽,不製而用之,特舉其為害之由以戒之耳。若能依法製炒為用,何害之有哉,學人其可不知此乎。

中風

(附︰胃風)

《內經》曰︰風之傷人也,或為寒熱,或為熱中,或為寒中,或為癘風,或為偏枯。又曰︰風者,百病之長也,至其變化,乃為他病,無常方。又曰︰諸風掉眩,皆屬肝木。《千金》云︰岐伯所謂中風,大法有四︰一曰偏枯,謂半身不遂也。二曰風痱,謂身無疼痛,四肢不收也。三曰風懿,謂奄忽不知人也。四曰風痺,謂諸痺類風狀也。是以古之名醫,皆以外中風邪,立方處治。惟河間劉守真氏謂︰中風癱瘓者,非謂肝木之風實甚而卒中之,亦非外中於風,良由將息失宜,心火暴甚,腎水虛衰不能製之,則陰虛陽實,而熱氣怫郁,心神昏冒,筋骨不用,而卒倒無所知也。亦有因喜怒思悲恐五志有所過極而卒中者,夫五志過極皆為熱甚,俗云風者,言末而忘其本也。東垣李明之亦謂︰中風者,非外來風邪,乃本氣自病也。凡人年逾四旬氣衰之際,或因憂喜忿怒傷其氣者,多有此証,壯歲之時無有也。若肥盛者則間有之,亦是形盛氣衰故如此耳。丹溪先生亦曰︰有氣虛,有血虛,有痰甚。又曰︰西北二方,真為風所中者有之。東南之人,多是濕土生痰,痰生熱,熱生風也。夫上古之論中風,一以為外感風邪之候。及乎三先生之論一出,皆以風為虛象,而謂內傷正氣為病。然三先生又別,各有外感之論,而使後學狐疑不決。故王安道有論三子主氣、主火、主濕之不同,而與昔人主風之不合,而立真中、類中之目,歧為二途。愚竊疑焉。曰卒中,曰暴仆,曰暴喑,曰蒙昧,曰 僻,曰癱瘓,曰不省人事,曰語言蹇澀,曰痰涎壅盛,其為中風之候不過如此,無此候者非中風之病也。夫外候既若是之相侔,而病因又何其若彼之異耶?欲求歸一之論終不可得,於是積年歷試四方之病此者若干人,盡因風濕痰火挾虛而作,何嘗見其有真中、類中二者之分哉。是以一旦豁然有所感悟,未知是否,請陳梗 如下,與明達者共議。夫中風之証,蓋因先傷於內而後感於外之候也,但有標本輕重之不同耳。假如百病皆有因有証,因則為本,証則為標。古人論中風者,言其証也。三先生論中風者,言其因也。知乎此,則中風之候可得而詳論矣。其所謂真中風邪者,未必不由氣體虛弱,榮衛失調,然後感於外邪也。若非體虛所致,則西北二方風寒大盛之地,而中風者比比皆是,何暇為他証哉。其所謂因火、因氣、因濕者,亦未必絕無外邪侵侮而作也。若無外邪侵侮,則因氣、因火、因濕各自為他証,豈有 僻癱瘓暴仆暴喑之候乎。經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是也,豈可以一中風之証歧為二途哉。治之之法,重於外感者,先驅外邪而後補中氣,重於內傷者,先補中氣而後驅外邪,或以散風藥為君,而以補損藥為臣使,或以滋補藥為君,而以散邪藥為臣使,全在活法量輕重而處治之也。《內經》曰︰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標而得者,有本而標之者,有標而本之者。又曰︰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若夫初病暴仆昏悶,不省人事,或痰涎壅盛,舌強不語,兩寸脈浮大而實者,急宜以瓜蒂、藜蘆等藥吐之,以遏其勢。或人迎脈緊盛,或六脈俱浮弦者,急宜以小續命湯表之。蓋風氣大盛,心火暴升,而痰涎壅遏於經絡之中,於斯時也,豈尋常藥餌而能通達於上下哉。故本方用附子,以其稟雄壯之資,而有斬關奪將之勢,能引人參輩並行於十二經,以追複其失散之元陽,又能引麻黃、防風、杏仁輩發表開腠理,以驅散其在表之風寒,引當歸、芍藥、川芎輩入血分行血養血,以滋養其虧損之真陰。或加石膏、知母以降胃火,或加黃芩以清肺金,看所挾見証,與夫時月寒溫,加減施治。病勢稍退,精神稍複,輒當改用丹溪之法,而以補氣補血清痰之劑,以調養其本氣而安,此急則治其標與夫標而本之之治也。凡人手足漸覺不隨,或臂膊及髀股指節麻痺不仁,或口眼歪斜,語言蹇澀,或胸膈迷悶,吐痰相續,或六脈弦滑而虛軟無力,雖未至於倒仆,其為中風暈厥之候,可指日而定矣。早當從丹溪之法調治,其左手脈不足及左半身不遂者,以四物湯補血之劑為主治。右手脈不足及右半身不遂者,以四君子湯補氣之劑為主治。痰盛者,二陳、導痰等湯兼用。氣血兩虛而挾痰者,八物東加南星、半夏、枳實、竹瀝、薑汁之類。若夫真元漸複,痰飲漸消,或覺有風邪未退者,仍以羌活愈風湯、防風通聖散之類出入加減調治而安。此緩則治其本與夫本而標之之治也。抑考先哲有云︰其証有中臟、中腑之分,証各不同。中腑者多著四肢,故面加五色,脈浮而惡風寒,四肢拘急不仁,或中身之後,或中身之前,或中身之側,皆曰中腑也,其治多易。中臟者多滯九竅,故唇緩失音,耳聾鼻塞目瞀,大小便秘結,皆曰中臟也,其治多難。大法中腑者小續命等湯以發其表,中臟者三化等湯以通其裡,腑臟兼見者又不可以拘泥,或一氣之微汗,或一旬之通利。又曰︰治須少汗,亦須少下,多汗則虛其衛,多下則損其榮,斯又不可不謹。或外無六經之形証,內無便溺之阻隔,但手足不遂,語言蹇澀者,此邪中於經也,又當從乎中治而不可以標本論也,是宜養血通氣,大秦艽湯、羌活愈風湯之類治之。夫所謂諸方論治,乃先哲立權衡以為後學之矜式耳,其於臨証切脈之際,又當順時令而調陰陽,安臟腑以和榮衛,察病機,審氣宜,全在活法以度其輕重之權量,甚勿膠柱以調瑟也。

 

脈法

《脈經》曰︰脈微而數,中風使然。寸口沉大而滑,沉則為實,滑則為氣,氣實相搏,入於臟則死,入於腑則愈,此為卒厥。不知人,唇青身冷,為入臟,死。身溫和,汗自出,為入腑,而複自愈。脈陽浮而滑,陰濡(濡當作,與軟通,下同)而弱,或浮而滑,或沉而滑,或微而虛,或微而數,寸口或浮而緩,或緩而遲,皆為中風之証。大法浮遲者吉,急疾者凶。又曰︰脈浮而遲者易治,大數而急者死。

方法

(先哲有云︰方者法之體,法者方之用,故二者不可偏廢也。)
丹溪曰︰中風大率主血虛有痰,或挾火與濕。諸方書皆謂外中風邪,惟劉河間作將息失宜,水不製火,極是。然地有不同,不可一途而論,西北人外中者亦有,東南之人皆是,濕上生痰,痰生熱,熱生風也。真中風邪者,東垣中血脈、中腑、中臟之說甚好。治法以治痰為先,補養次之。國中,急掐人中令省。子和三法亦可用。痰壅盛者,口眼歪斜者,不能言語者,皆當用吐法。輕者用瓜蒂散,或蝦汁,或稀涎散吐之。或重而口噤者,用藜蘆末少加麝香或五分或一錢灌入鼻內吐之,一吐不已再吐。亦有氣血虛而不可用吐法者,慎之﹗(吐法詳見痰門。)
半身不遂,大率多痰。在左屬死血少血,宜四物湯加桃仁、紅花、竹瀝、薑汁。在右屬痰與氣虛,宜二陳湯合四君子湯加竹瀝、薑汁。能食者,去竹瀝,加荊瀝尤妙。肥人多濕,少加附子行經。

氣虛卒倒,參 補之。挾痰則濃煎人參東加竹瀝、薑汁。血虛者,以四物湯補之。挾痰者,其藥俱用薑汁炒過,更加薑汁、竹瀝服。

遺尿者,屬氣虛,多以參 補之。

凡中風,口開手撒,眼合遺尿,吐沫直視,喉如鼾睡,肉脫筋痛發直,搖頭上竄,面赤如妝,汗綴如珠,皆為中風不治之症也。若動止筋痛,是無血滋筋故痛,曰筋枯,不治。

(以上丹溪方法凡五條)

四君子湯 四物湯(二方並見虛損門。) 二陳湯(局方、千金 見痰飲門。)

小續命湯(並易老加減法。) 東垣曰︰中風自汗者,不可重發其汗,故此藥亦不可輕用也。

麻黃(去節) 人參(去蘆) 黃芩 白芍藥 防己 桂枝 川芎(各七分) 防風(去蘆一錢) 甘草(炙,七分) 附子(童便煮去皮臍,五分) 杏仁(去皮尖,另研,一錢)

《金匱要略》本方有石膏、當歸,無附子、防風、防己。愚按︰本方石膏、當歸固不可無,而附子、防風、防己尤不可缺,此恐傳寫者之脫簡耳。
上細切,作一服,水一盞半,加生薑五片,煎至一盞,溫服。凡中風不審六經之形証加減用藥,雖治之不能去其邪也。《內經》曰︰開則淅然寒,閉則然而悶。知暴中風邪,宜先以加減續命湯隨証治之。

中風無汗惡寒,麻黃續命主之。

麻黃 防風 杏仁
依本方加添一倍,宜針太陽至陰出血,昆侖舉蹺。

中風有汗惡風,桂枝續命主之。

桂枝 芍藥 杏仁
依本方加一倍,宜針風府。(以上二証,皆太陽經中風也。)
中風無汗身熱不惡寒,白虎續命主之。

石膏(一錢四分) 知母(一錢四分) 甘草(七分)
依本方加之。

中風有汗身熱不惡風,葛根續命主之。

葛根(一錢四分) 桂枝 黃芩(依本方加一倍)
宜針陷谷,刺厲兌。針陷谷者,去陽明經之賊邪;刺厲兌者,瀉陽明經之實也。以上二証,陽明經之中風也。

中風無汗身涼,附子續命主之。

附子(加一倍) 乾薑(加七分) 甘草(加二錢一分)
宜刺隱白,去太陰之賊邪也。此証,太陰經中風也。

中風有汗無熱,桂附續命主之。

桂枝 附子(炮) 甘草(炙)
依本方加一倍,宜針太溪。此証,少陰經中風也。

中風六經混淆,系之於少陽、厥陰,或肢節攣痛,或麻木不仁,宜羌活連翹續命主之。

小續命湯(八錢) 加羌活(四錢) 連翹(六錢)
古之續命,混淆無六經之別,今各分經治療,又分經針刺。刺法,厥陰之井大敦,刺以通其經,少陽之經絕骨,灸以引其熱,是針灸同法象之大體也。

愚按︰先哲製小續命湯,以治中風初病無汗,及手足癱瘓、關節不利、表實等証,此急則治標之藥也。後人不分表裡虛實,通用以治中風之証,故張易水授東垣以加減之法。夫中風無汗表實者固宜,其有汗表虛之証,雖有加減之法,恐不可以膠柱鼓瑟也。

大秦艽湯(機要) 中風,外無六經之形証,內無便溺之阻隔,知血弱不能養筋,故手足不能運動,舌強不能言語,宜養血而筋自榮,此方主之。

秦艽 甘草 川芎 川歸 白芍藥 石膏 獨活 白茯苓(各一錢) 羌活 防風 黃芩 白朮 生地黃 熱地黃 白芷(各五分) 細辛(二分半)
上細切,作一服,水煎,溫服無時。如遇天陰,加生薑三片同煎。如心下痞滿,加枳實一錢同煎服。

愚按︰此方用歸、芎、芍藥、生熟地黃,以補血養筋,甚得體。既曰外無六經之形証,但當少用羌活、秦艽,引用以利關節。其防風、獨活、細辛、白芷、石膏等藥,恐太燥而耗血。雖用此,川芎止可六分之一,尤宜加竹瀝、薑汁同劑最好,達者詳之。

三化湯(機要) 中風,外有六經之形証,先以加減續命湯隨証治之;內有便溺之阻隔,複以此藥利之。

濃朴 大黃 枳實 羌活(各等分)
上細切,每服三兩重,水三升,煎至一升半,終日服之,以微利為度。

羌活愈風湯(機要,並加減法。) 療腎肝虛,筋骨弱,語言蹇澀,精神昏憒。此藥安心養神,調理陰陽,使無偏勝。治中風內外無邪,服此藥以行中道。

羌活 甘草 防風 蔓荊子 川芎 細辛 枳殼 熟地黃 人參 麻黃 薄荷 甘菊花 當歸 知母 黃 地骨皮 獨活 白芷 杜仲 枸杞子 秦艽 柴胡 半夏 紫濃朴 前胡 防己(各三分) 黃芩 白茯苓 芍藥(各四分半) 蒼朮 生地黃(各六分) 桂枝(一分半) 石膏(六分)天陰雨,加生薑三片。
上細切,作一服,水二大盞,煎至一盞,去渣溫服。空心一服,咽下二丹丹。臨臥一服,咽下四白丹。動以安神,靜以清肺。假令一氣之微汗,本方藥一劑,加麻黃一錢,生薑五片,空心服,以熱羹粥投之,得微汗則佳。如一旬之通利,本方藥一劑,加大黃三錢,如前煎,臨臥服,得利為度。如望春大寒之後,加半夏三分,人參三分,柴胡三分,謂迎而奪少陽之氣也。望夏之月,加石膏三分,黃芩三分,知母三分,謂迎而奪陽明之氣也。季夏之月,加防己三分,白朮三分,茯苓三分,謂勝脾土之濕也。初秋大暑之後,加濃朴三分,藿香三分,桂一分半,謂迎而奪太陰之氣也。霜降之後望冬之月,加附子一分半,桂一分半,當歸三分,謂勝少陰之氣也。此雖立四時加減之法,更宜臨証審察虛實寒熱土地之宜、邪氣之多少可也。

四白丹 能清肺氣養魄,謂中風者多昏冒氣不清利,此藥主之。

白芷(一兩) 白檀(一錢五分) 白茯苓(五錢) 白朮(五錢) 羌活(一錢五分) 知母(二錢) 縮砂仁(五錢) 人參(五錢) 獨活(一錢五分) 防風(五錢) 甜竹葉(二兩) 薄荷(三錢五分) 細辛(二錢) 甘草(五錢) 香附子(五錢,炒) 川芎(五錢) 麝香(一字,另研) 牛黃(五分,另研) 藿香(一錢五分) 龍腦(五分,另研)
上為細末,煉蜜為丸,每兩作十丸,臨臥嚼一丸,分五、七次嚼,以愈風湯送下,上清肺氣,下強骨髓。

愚按:此方多輕揚走竄之味,雖有參、朮、茯苓、甘草之補益,而寡固不可以敵眾也。若用之於風痰壅盛,昏 不省人事者固宜;其為血氣虛弱、神不守舍而昏迷者,則促其死耳。學人宜知此意。

二丹丹 治健忘,養精神,定志和血,內安心神,外華腠理。

丹參(一兩五錢) 丹砂(五錢,另研) 遠志(五錢,去心) 熟地黃(一兩五錢) 茯神(一兩) 人參(五錢) 菖蒲(五錢) 炙甘草(一兩) 天門冬(一兩五錢) 麥門冬(一兩去心)
上為細末,煉蜜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五十丸至一百丸,空心以愈風湯送下。

防風通聖散(並加減法。) 治中風及諸風等証。

防風 川芎 川歸 白芍藥 大黃 芒硝 連翹 薄荷 麻黃(不用節,各四分) 石膏 桔梗 黃芩(去朽,各八分) 白朮 梔子 荊芥穗(各二分) 滑石(二錢四分) 甘草(炙,一錢)
上細切,作一服,加生薑三片,水二盞,煎至一盞,溫服,日再服。勞汗當風,寒薄為,郁乃痤,去芒硝,倍加芍藥、當歸。或生癮疹,或赤或白,倍加去節麻黃、鹽豉、蔥白,發汗罷,依前方加四物湯、黃連解毒,三藥合而飲之,日二服。小便淋,去麻黃,加滑石、連翹煎,調木香末一錢匕。腰脅走注疼痛,加硝石、當歸、甘草煎,調車前子末、海金砂末各一錢匕。破傷風者,如在表則辛以散之,在裡則苦以泄之,用此以兼散之,汗下後通利血氣,驅逐風邪,加荊芥穗、大黃煎,調全蠍末一錢匕、羌活末一錢匕。諸風潮搐,小兒急慢驚風,大便秘結,邪熱暴甚,腸胃乾燥,寢汗切牙,目睛上竄,睡寤不安,轉筋驚悸,倍大黃、梔子煎,調茯苓末一錢匕;如肌肉蠕動者,調羌活末一錢匕。風傷於肺,咳嗽喘急,加半夏、桔梗、紫菀。如打撲傷損,肢節疼痛,腰中惡血留滯不下,加當歸、大黃煎,調乳香、沒藥各一錢匕。解利四時傷寒,加益元散半兩,加蔥白、鹽豉、生薑,水一大碗,煎至五、七沸,溫服一半,以鵝翎探之即吐,吐後更服一半,汗出立解。如飲酒中風,身熱頭痛如破,加黃連、蔥白煎服立愈。頭旋腦熱,鼻塞濁涕時下,加薄荷、黃連煎服。《內經》曰︰膽移熱於腦,則辛 鼻淵。鼻淵者,濁涕下不已也。如氣逆者,本方煎調木香末一錢匕。

此方最治痢後鶴膝風,良驗。

大防風湯(局方) 去風順氣,活血壯筋。又治痢後腳弱緩痛,不能行履,名曰痢風。或兩腳腫痛,足脛枯臘,名曰鶴膝風。一切麻痺痿軟、風濕挾虛之候服之,其效如神。

熟地黃 防風(去蘆) 當歸(去蘆,酒浸) 黃 白芍藥(各一錢) 白朮(一錢五分) 人參 羌活 川牛膝(去蘆,酒浸) 甘草(炙,各五分) 川芎 附子(各七分半,炮去皮) 杜仲(去粗皮細切,薑汁拌炒、絲斷,一錢)
上細切,作一服,水二盞,薑五片,棗一枚,煎至一盞,空心溫服。

愚按︰此方用歸、芎、芍藥、熟地以補血,用參、 。白朮、甘草以補氣,用羌活、防風散風濕以利關節,用牛膝、杜仲以補腰膝,用附子以行參、 之氣而走周身脈絡,蓋治氣血兩虛、挾風濕而成痿痺不能行者之聖藥也,觀其治痢後風可見矣。然可以治不足之痿弱,而不可以治有餘之風痺也。

稀涎散(仲景方) 治中風,痰涎壅盛,口眼歪斜,膈塞不通等証。

明白礬(一兩,半生用半枯) 豬牙皂角(四莢,去皮弦,炙黃)
上為細末,每服一、二錢,溫水調下,以吐為度。

獨聖散(子和方) 治諸風隔實痰盛,及諸癇痰飲壅溢等証。

甜瓜蒂(一兩,炒黃色,瓜黃熟脫落者佳)
上為細末,每服半錢,量人虛實用之,以酸 汁調下,以吐為度。凡行吐法,宜於天氣清明之日行之,晦日難得吐,病暴急者不拘。先令病者隔宿不食,如服藥不吐,再用熱 水投之。如吐風癇病者,加全蠍半錢微炒。如有蟲者,加豬油五、七點,雄黃末一錢,甚者加芫花末五分,立吐其蟲。如濕腫滿者,加赤小豆一錢。故此藥不可常用,大要辨其虛實,實則可用,虛則不可用。吐罷,可服降火利氣、安神定志之藥。

附︰胃風

丹溪曰︰胃風為病,初飲食訖,乘風涼而致,其証飲食不下,形瘦腹大,惡風頭多汗,膈塞不通,脈右關弦而緩帶浮,胃風湯主之。

胃風湯(機要)

人參 茯苓 川芎 川歸 桂心 白朮 白芍藥(各等分)
上細切,每服八錢,入粟米一小撮,煎服。如腹痛,加木香五分。

(丹溪活套)

凡中風証,悉以二陳湯加薑汁、竹瀝為主。風痰盛、聲如拽鋸者,加南星、枳殼、皂角、防風、栝蔞仁。如血虛者,加川芎、川歸、白芍藥、生地黃。有瘀血,加桃仁、紅花。如氣虛,加人參、白朮、黃 。自汗者,以黃 為君,少用茯苓、半夏,或佐以附子。如風邪盛、自汗身體痛者,加防風、羌活、薄桂。頭目不利或頭痛如破,加川芎、白芷、荊芥穗、細辛、蔓荊子。頂痛者,去川芎,加 本,或加酒炒片芩。如無汗,身體痛,脈浮緩有力,或浮緊,或浮弦,皆風寒在表之証,本方加羌活、防風、川芎、白芷、蒼朮、秦艽之類,或只用小續命湯倍麻黃以表之。如大便秘結不行,四物三化湯以微利之,三、五日一去可也。心血虧欠,致心神恍惚,本方加黃連、遠志、石菖蒲。或心動搖驚悸者,更加酸棗仁、茯神、側柏葉、竹茹,連前共作一劑,煎服。凡中風小便不利者,不可利小便,熱退自能利也。凡中風年老虛弱者,不可吐。氣虛卒倒者,不可吐。肥人中風,口,手足麻木,不分左右皆屬痰,用貝母、栝蔞子、南星、半夏、陳皮、白朮、黃連、黃芩、黃柏、羌活、防風、荊芥、葳靈仙、薄桂、甘草、天花粉。因痰者,加附子、竹瀝、薑汁,入酒一匙,行經行火。瘦人中風,屬陰虛火熱,四物湯加牛膝、黃芩、黃柏。有痰加痰藥,入竹瀝、薑汁服。遺尿者,屬氣虛,以參 大劑補之。右癱者,酒芩、酒柏、酒連、防風各五錢,半夏一兩,羌活五錢,人參、蒼朮各一兩,川歸、川芎各五錢,麻黃三錢,甘草五錢,南星一兩,附子三片,丸如彈子大,酒化下。肥人憂思氣鬱,右手癱,口渴,補中益氣湯。有痰,加半夏、竹瀝、薑汁。中風証,口眼歪斜,語言不正,口角流涎,半身不遂,或全體不能舉動,因元氣虛弱,兼酒色之過,而更挾外邪,用人參、防風、麻黃、羌活、升麻、桔梗、石膏、黃芩、荊芥、天麻、南星、薄荷、葛根、芍藥、杏仁、川芎、川歸、白朮、細辛、皂角等分,加薑煎,更入竹瀝半杯服,外以艾灸治風穴道,微汗而愈。

或有因寒而中,宜薑附湯,每服三錢。挾痰挾氣攻刺,加芍藥五分。手足不仁,加防風。挾濕,加白朮。筋脈牽急,加木瓜。肢節痛不可忍,加薄桂一錢,加薑棗,水煎服之。

(祖傳方)

蠲風飲子 治中風癱瘓,口眼歪斜,及一切手足走注疼痛,肢節攣急,麻痺不仁等証。

防風(去蘆) 杜仲(去粗皮,薑汁炒) 羌活 白芷 川歸(去蘆頭,酒浸洗) 川芎 生地黃(酒浸洗) 白芍藥 川牛膝(去蘆,酒洗) 秦艽(去蘆) 何首烏 萆 蒼朮(米泔浸一、二宿) 白朮 木通(去皮) 大楓子肉 葳靈仙 血藤(即過山龍也) 防己 丁公藤(各一兩) 荊芥穗 海桐皮(去粗皮) 五茄皮 天南星(煨製) 半夏(湯泡七次) 橘紅(去白) 赤茯苓(去皮) 桑寄生 天麻 僵蠶(炒) 釣鉤藤(各五錢) 薄桂(去粗皮) 草烏頭(去皮尖) 甘草節 川烏(去皮臍,炮) 豬牙皂角(各二錢半) 兩頭尖 陰地蕨(一名地茶) 大薊 小薊 理省藤 桑絡藤(各一兩五錢) 生薑(一兩另研細)
上各切細,用無灰好酒二斗五升,以瓷罐一個盛酒浸藥,以皮紙十數重包封罐口,冬半月,夏七日,秋春十日,每日清晨、午前、午後、臨臥各服一大白盞,忌雞豬魚羊驢馬飛禽蝦蟹等肉味,及煎 油膩水果生冷蕎麥熱面一切動氣發風之物,其效如神,萬舉萬全之藥也。

如神救苦散 治癱瘓,手足走痛不止,非痛勿用。

御米殼(蜜炒,一錢) 陳皮(五錢) 壁虎(炙黃,即 蜓也) 乳香 沒藥 甘草(各二錢五分)
上為末,每服三錢,煎服。

醫案

予長嫂何氏,年五十七,身肥白,春初得中風,暴仆不省人事,身僵直,口噤不語,喉如拽鋸,水飲不能入,六脈浮大弦滑,右甚於左。以藜蘆末一錢,加麝香少許,灌入鼻竅,吐痰一升許,始知人事,身體略能舉動。急煎小續命湯倍麻黃,連進二服,複以衣被,得汗,漸蘇省,能轉側,但右手足不遂,語言蹇澀。後以二陳湯加芎、歸、芍藥、防風、羌活等藥,合竹瀝、薑汁,日進二、三服。若三、四日大便不去,則不能言語,即以東垣導滯丸或潤腸丸微利之,則語言複正。如此調理,至六十四歲,得他病而卒。

傷寒

《內經》曰︰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若兩感於寒者,則不免於死矣。蓋傷寒之証,非若雜病之易知也。惟漢張仲景深達是理,而為立法之祖,著《傷寒論》一書,載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有三方,以為後學之矜式。

惜乎其書一變於王叔和之撰次,再變於成無己之詮注,傳之愈久而愈失其真也。考其法與方也,何嘗合其數焉。且三陰寒証之用熱藥者十居七八,其《內經》所謂傳經之傷寒,自三陽而傳入於三陰之經,但一於熱耳,何由而為寒哉,是以不能不使人之致疑也。故後人紛紛之論,俱未得其旨要,愚竊憾焉。有至人傳云︰傷寒大法有四︰曰傳經,曰專經,曰即病,曰郁病。夫即病者多為專經,郁病者多為傳經。蓋寒邪之中人,無有定體,或中於陽,或中於陰,或但中於太陽,未及鬱熱而即發,首尾只在本經而不傳變者,治宜麻黃桂枝等湯,驅散表邪而愈。或有從太陽未及鬱熱,不從陽明少陽過,而遂入於三陰之經者,亦有初不曾入於陽經而直傷於三陰之經而即病者,因其未曾鬱熱,是以一切為寒証焉,故多自霜降後至春分前發者是也。為其無頭痛,無大熱,脈沉遲而微,故古方又出中寒一條,實此証也,治宜四逆、真武等湯,溫中通脈而愈。若夫始從太陽鬱熱,以次而傳至於陽明、少陽,次第傳變於三陰之經者,則為傳經之熱証明矣(經曰︰一日巨陽受之,其脈尺寸俱俘,其証頭項痛、腰脊強,故宜發汗。二日陽明受之,其脈尺寸俱長,其証身熱目痛、鼻乾不得臥,故宜解肌。三日少陽受之,其脈尺寸俱弦,其証胸脅痛而耳聾,往來寒熱,故宜和解。四日太陰受之,其脈尺寸俱沉細,其証腹滿咽乾自利,故宜分利。五日少陰受之,其脈尺寸俱微緩,其証口燥舌乾而渴,故宜清之。六日厥陰受之,其脈尺寸俱沉澀,其証煩滿而囊縮,故宜下之。自此以後,病日以衰,至十三日乃愈),故多自春分後至夏至前發者是也。夫春夏固無即病專經之寒証,而秋冬豈無郁病傳經之熱証歟。惟寒邪之傳注經絡,實無定體。故東垣有曰︰太陽者,巨陽也,為諸陽之首。膀胱經病若渴者,自入於本也,名曰傳本。太陽傳陽明胃土者,名曰巡經傳,為發汗不徹,利小便,餘邪不盡,透入於裡也。太陽傳少陽膽木者,名曰越經傳,為原受病脈浮宜汗,當用麻黃而不用之故也。太陽傳少陰腎水者,名曰表裡傳,為表病急當發汗而反下,所以傳也。太陽傳太陰脾土者,名曰誤下傳,為受病脈緩有汗,當用桂枝而反下之所致也,當臍腹痛,四肢沉重。太陽傳厥陰肝木者,為三陰不至於首,惟厥陰與督脈上行與太陽相接,名曰巡經得度傳也。夫經所謂兩感傷寒者,日傳二經之候也,一日太陽與少陰俱病,二日陽明與太陰俱病,三日少陽與厥陰俱病。張仲景無治法,惟東垣有治兩感大羌活湯,雲十可救其一二,未能試其驗否。愚按︰仲景《傷寒論》曰︰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暑病者,熱極重於溫也。

考之《內經》有曰︰春傷於風,夏為飧泄;夏傷於暑,秋為 瘧;秋傷於濕,冬必咳嗽;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此四時之正病也。遍閱《內經》中,但有六經傳變之傷寒,而無三陰直傷即病之寒証焉。大抵《內經》以春三月及夏至前發者為真傷寒,張仲景以秋分後至冬三月發者為真傷寒,抑未敢議其孰非而孰是也。若夫春為溫病,夏為熱病,皆冬受寒邪、郁積之久之重病也。外有四時感冒、新受風寒之輕証,亦有頭痛體痛、惡寒發熱等候,自當作感冒處治,非冬傷寒邪、過時而發之重病比也。今人因借仲景治傷寒法治之獲效,遂通謂之四時傷寒,實非仲景立法之本意也。夫欲治傷寒者,切宜潛心洞察,不可苟且輕試。且如不當汗而汗者,為亡陽,為蓄血,為鼻衄,為筋惕肉,為下厥上竭,為咽乾,為小便淋 。不當下而下者,為結胸,為痞氣,為懊,為失血,為複熱。又陰盛陽虛,汗之即愈,下之即死;陽盛陰虛,下之即愈,汗之即死。又曰︰桂枝下咽,陽盛即斃;承氣入胃,陰盛乃亡。醫者其可輕視之乎。

 

脈法

脈陽浮而陰弱,謂之傷風。(邪在六經,俱弦加之。陽浮,衛中風也;陰弱,榮氣弱也。風傷陽,故浮虛。)
脈浮緊而無汗,謂之傷寒。(寒傷榮,榮實則衛虛。陽脈緊,邪在上焦,主欲吐也。)
脈浮,頭項痛,腰脊強,病在太陽。

脈長,身熱鼻乾,目疼不得臥,病在陽明。

脈弦,胸脅痛耳聾,往來寒熱,病在少陽。

脈沉細,咽乾,腹滿自利,病在太陰。

脈微緩,口燥舌乾而渴,病在少陰。

脈沉澀,煩滿囊縮,病在厥陰。

脈陰陽俱盛,重感於寒而緊澀,變為溫瘧。(陰陽緊盛,傷寒之脈,前病熱未已,後複感於寒也。)
脈陽浮而滑,陰濡而弱,更遇於風,變為風濕。(陽脈浮滑,陰脈濡弱,皆風脈也。前脈未除,風來乘熱也。)
脈陽洪數,陰實大,更遇溫熱,兩合變為溫毒。(洪數實大皆熱,兩熱相合也。)
脈陽濡弱,陰弦緊,更遇溫氣,變為瘟疫。

病發熱,脈沉細,表得太陽,名曰 病。
病太陽,關節疼痛而煩,脈沉細,名曰濕痺。
病太陽,身熱疼痛,脈微弱弦芤,名曰中 。
若發汗已,身灼然熱,名曰風溫。(風溫為病,脈陰陽俱俘,自汗出,身重多眠睡,息鼾語難,小便不利,更被其下
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者則驚癇時瘈瘲,色如火熏則死。)
脈沉細而疾,身涼四肢冷,煩躁不欲飲水,狂悶,名曰陽厥。
傷寒熱盛,脈浮大者生,沉小者死。(已汗,沉小者生。浮大者死。)

方法

丹溪曰︰外感無內傷者,用仲景法。傷寒挾內傷者,十居八九。經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補中益氣湯,從六經所見之証加減用之。氣虛甚者,少加附子以行參 之氣。東垣謂內傷者極多,外傷者間而有之,此發前人所未發。後人徇俗,不見真切,雷同指為外傷,極謬。其或可者,蓋亦因其不敢放肆,而多用平和之藥散之耳。若粗率者,必致殺人。

有感冒輕病,不可便認為傷寒。西北二方極寒肅殺之氣,外傷者甚多;東南二方溫和之地,外傷甚少,所謂千百而一二也。

(以上丹溪方法凡一條)

桂枝湯(並加減法。) 治太陽經傷風,發熱自汗,鼻鳴乾嘔。

桂枝(二錢五分) 芍藥(一錢五分) 甘草(一錢)
上細切,作一服,加生薑三片,大棗二枚,水一盞半,煎至一盞,去渣溫服。

本方惟冬及春初可行。春末及夏至前,加黃芩一錢。夏至後,加知母一錢,石膏一錢,或加升麻五分。
若病患素虛寒者,不用加減。小便數、其素飲酒人不喜甘者,切不可用桂枝也。
如發汗過多、心下悸而欲按者,去芍藥、薑、棗,煎服。
如傷風、項背強、有汗不惡風而變為柔者,本方中加干葛一錢。
如汗後身痛脈沉,本方中加人參一錢。
如風溫身痛、脈浮虛澀、多汗,本方中加附子五分。
如關脈沉實、大便秘而腹痛者,本方中加大黃一錢五分,芍藥一錢,減甘草五分。
如太陽下之太早,成協熱利不止,心下痞,表裡不解,本方中去芍藥,加白朮、人參、乾薑各一錢。
如太陽汗多成柔 者,本方中加干葛,桂枝、芍藥各五分,栝蔞根、甘草各一錢。
如太陽脈浮腹痛,本方中加芍藥一錢,餳糖一匙,名小建中湯。
如傷寒汗後身痛脈遲弱,本方中加黃耆一錢,餳糖一錢,名黃耆建中湯。
如太陽發熱無汗惡寒脈微弱者,本方中加麻黃石膏各等分,名桂枝二越婢一湯。
如服桂枝後、形似瘧日再發、或身癢而汗不出者,得汗必解,本方中加麻黃一錢五分,杏仁十個,名桂枝麻黃各半湯。

麻黃湯(並加減法。) 治太陽証,脈浮,頭及身體疼痛,惡寒發熱,無汗而喘。

麻黃(去根節,二錢) 桂枝(一錢三分) 甘草(六分) 杏仁(十個)
上細切,作一服,水一盞半,先下麻黃,煎一沸,掠去上沫,下餘藥,煎八分,去渣溫服,複取汗。

蓋麻黃湯性熱,惟冬及春初、兼病患素有寒者,乃用正方。夏至後服,必發斑黃狂悶。
如夏月得太陽証,惡寒發熱頭痛,脈浮洪盛,無汗,以子和六神通解散代之。
如太陽發熱無汗惡寒、漸變為剛 者,本方中加赤芍藥六分,葛根一錢,豆豉二錢,入蔥白同煎。
如傷寒中濕,身體痛,身目俱黃,本方中去桂枝,加連軺一錢,生梓白皮、赤小豆各二錢,入生薑、大棗同煎。

傷寒即病少陰經,脈沉微,身體痛,得汗則已,本方中去桂枝、杏仁、甘草,加細辛一錢二分,附子一錢。
傷寒大下後,脈沉遲,尺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厥逆,泄利不止者,雖曰難治,本方中去杏仁,加升麻、當歸各一錢,知母、黃芩、萎蕤各半錢,石膏、白朮、芍藥、天門冬、茯苓、乾薑各七分,次第取微汗而愈。即病少陰經,無表裡証,本方中去桂枝、杏仁,倍甘草,加附子一錢,二、三服後,得微汗而愈。
如風濕相搏,脈浮,一身盡痛,本方中去桂枝,加薏苡仁一錢,得微汗而愈。

葛根湯(並加減法。) 治太陽與陽明合病,無汗惡風,身體肌肉俱痛。

葛根(一錢五分) 桂枝 甘草 芍藥(各七分半) 麻黃(一錢)
上細切,作一服,加生薑三片,大棗二枚,水一盞半煎,先下麻黃、葛根,一、二沸,掠去上沫,納諸藥,煎至一盞,去渣溫服,取微汗即愈。
如見陽明正病,頭目痛,鼻乾無汗,肌肉疼痛,本方中去麻黃、桂枝,加升麻一錢五分,倍芍藥,取微汗而愈,名升麻葛根湯。
如風溫脈浮身重汗出,本方中加石膏、大青、龍膽草、萎蕤各五分。
如疫癘,春感冒,發熱而渴,不惡寒,本方中加黃芩六分。不問已汗未汗、頭痛肌熱者,本方中去麻黃。甘草、桂枝,加知母、川芎各六分,入生薑、蔥白,同煎。
如溫毒發斑,心煩嘔逆,本方中去桂枝、芍藥,加橘紅、杏仁、知母、黃芩各六分。

如太陽誤下之,成協熱利不止,本方中去麻黃、桂枝、芍藥,加黃連、黃芩各三分,甘草只用二分。如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者,本方中加製半夏五分。

小青龍湯(並加減法。) 治太陽表証未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

麻黃 芍藥(各二錢) 細辛 乾薑(炮) 甘草(炙) 桂枝(各一錢五分) 五味子(七枚) 半夏(二錢)
上細切,作一服,用水三盞,先煮麻黃減半盞,掠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一盞,去渣溫服,連進三服。
如表証未解而渴甚者,本方中去半夏,加栝蔞根一錢。
如嘔而微利,熱而咳,本方中加蕘花龍眼大。
如太陽汗後,飲水多,咳而喘,本方中去麻黃,加杏仁泥一錢重。如太陽咳嗽、表未解、心下有水氣而小便不利者,本方中去麻黃,加茯苓一錢五分。

如水寒相搏,咳逆不止者,本方中去麻黃,加附子一錢。

大青龍湯 治傷寒見風,或傷風見寒。太陽無汗,脈浮緊,煩躁,可服;脈弱,汗自出,不可服。

麻黃(五錢) 桂枝 甘草(炙,各一錢五分) 杏仁(七個,去皮尖,另研) 石膏(三錢)
上細切,作一服,加生薑三片,大棗二枚,水二盞,先下麻黃煎,掠去上沫,納諸藥,煎至一盞,去渣服。
得汗則止後服,未汗再投一服或二服,得汗為度。
如太陽無汗惡風煩躁,夏月於本方中加黃芩二錢。

小柴胡湯(並加減法。) 傷寒四五日,往來寒熱,胸滿脅痛,心煩喜嘔,風濕身熱,邪在少陽經病。

柴胡(去蘆,二錢五分) 黃芩 人參(各一錢) 甘草(五分) 半夏(八分)
上細切,作一服,加生薑三片,大棗二枚,水二盞,煎至一盞,去渣溫服。如小便難,潮熱腹滿,本方中加茯苓一錢。
如下後陰虛生熱,脈微惡寒,本方中去黃芩,加芍藥二錢。如嘔而發熱,胸脅滿,小便不利,本方中去黃芩,加茯苓一錢五分。
如飲水過多,成水結胸,本方中去大棗,加牡蠣一錢五分。
如少陽往來寒熱、咳嗽胸脅痛者,本方中去人參、大棗,加五味子、乾薑各五分。
如往來寒熱而渴甚者,本方中去半夏,加人參五分,栝蔞仁一錢。
如身熱欲近衣、不渴者,本方中去人參,加桂枝五分。
如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而嗽者,本方中加五味子五分。
如痞而胸脅滿脹,本方中加乾薑五分,牡蠣一錢。
如風溫汗後身熱、心下妨悶有動氣者,本方中加桂枝五分,芍藥一錢。
如往來寒熱、胸脅滿、小便不利、嘔而不渴者,本方中去人參、半夏,加桂枝、乾薑、牡蠣各六分,栝蔞根一錢。
如傷寒八、九日下之,胸滿小便不利,譫語驚狂,自汗亡陽,煩躁,起臥不安,一身盡痛,本方中加龍骨、桂枝、鉛丹、茯苓、牡蠣各五分,大黃七分,煎服。

大柴胡湯 治傷寒內實大便難,身熱不惡寒反惡熱者。

柴胡(四錢) 黃芩 芍藥(各二錢五分) 半夏(二錢) 人參(一錢) 大黃(二錢) 枳實(一錢五分)
上細切,作一服,加生薑三片,大棗二枚,水二盞,煎八分,去渣溫服,以利為度,未利再投一服。

調胃承氣湯 治太陽陽明,不惡寒反惡熱,大便秘結,譫語而嘔,日哺潮熱者。

大黃(六錢五分) 甘草(三錢) 芒硝(一錢)
上細切,水二大盞,煎至一盞,去渣,納芒硝,再煎一沸,溫服。

小承氣湯 治六七日不大便、腹脹滿悶、病在陽明、無表証、汗後不惡寒潮熱、狂言而喘者。

大黃(七錢) 濃朴 枳實(各三錢五分)
上細切,作一服,水二碗,煎一碗,去渣溫服,以利為度,未利再投一服。

大承氣湯 治胃實譫語,五六日不大便,腹滿煩渴,並少陰舌乾口燥,日晡發熱,脈沉實者。

大黃(七錢五分) 濃朴 枳實(各一兩) 芒硝(半合)
上細切,水二碗,先煎枳、朴二物,取一碗半,去渣,納大黃,再煎至一碗,去渣,納芒硝,更煎一二沸,溫服,以利為度,未利再投一服。

桃仁承氣湯 外証已解,小腹急,大便黑,小便不利,為瘀血証,此藥主之。

大黃(三錢) 桃仁(十個,去皮尖,研) 桂心(去皮) 芒硝(各一錢五分) 甘草(一錢)
上細切,水一盞半,煎至一盞,去渣,納芒硝,再煎一、二沸,溫服,血盡為度,未盡再服。

白虎湯(並加減法。) 治陽明証,汗後脈洪大而渴,及虛煩中 等証。

知母(六錢) 甘草(二錢) 石膏(一兩二錢) 粳米(五勺)
上細切,作一服,水二盞,煎待米熟,去渣溫服。如口燥煩渴,或發赤斑,本方中加人參二錢,名化斑湯,又名人參白虎湯。
如秋感熱之疫癘,或陽明下後、大便不固、熱不退者,或濕溫証、熱不退而大便溏者,本方中加蒼朮六錢,添水煎,名蒼朮白虎湯。

理中湯(並加減法) 治即病太陰,自利不渴,寒多而嘔,腹痛下利鴨溏,蛔厥、霍亂等証。

人參 甘草 乾薑 白朮(各二錢五分)
上細切,作一服,水二盞,煎八分,去渣溫服。
如腎氣動者,去白朮,加肉桂二錢。如吐多者,去白朮,加生薑三錢。
如下多者,倍白朮、人參,添水煎。
寒多者,加乾薑一錢半。如腹滿下利、脈沉遲而微者,加炮附子二錢。
如傷冷中寒,脈弱氣虛,變為陰疸,本方中加茵 蒿二錢。
如霍亂轉筋,本方中加石膏五錢。
如痞而胃寒,或霍亂吐瀉、胸滿未成結胸者,或厥陰飢不能食、食即吐蛔,用理中丸,以本方藥為細末,煉蜜為丸,如彈子大,每用白湯半盞化一丸。

四逆湯 治即病太陰,自利不渴,及三陰証脈沉細而遲,身體痛者。

附子(一枚,去皮作八片生用) 甘草(六錢,炙) 乾薑(五錢,炮)
上細切,分作二服,每服用水二盞,煎至一盞,去渣溫服,取少汗乃愈。

真武湯 治即病陰証,傷寒脈沉細,身體痛,或發少陰汗,致筋惕肉 等証。

茯苓 芍藥 生薑 附子(炮去皮,各三錢) 白朮(二錢)
上細切,作一服,水二盞,煎至一盞,去渣溫服。
如咳者,加五味子、乾薑、細辛各一錢。
如小便利者,去茯苓。

如下利者,去芍藥,加乾薑二錢。如嘔者,去附子,倍生薑。

術附湯 治風濕,小便自利,及濕溫身痛等証。

白朮(三錢) 甘草(二錢) 附子(炮) 生薑(各二錢五分)
上細切,作一服,水二盞,大棗二枚,煎至一盞,去渣溫服。

小陷胸湯 治小結胸陽証,傷寒下之太早,變為結胸,胸中作痛,痞滿。

黃連(一錢三分) 半夏(二錢六分) 栝蔞(連穰,二錢五分)
上細切,作一服,用水二盞,先煮栝蔞,去渣,納諸藥,再熬至七分盞,去渣溫服,未和再投一服。

大陷胸湯 治大結胸,並熱實結胸,胸中大痛高起,手不可捫摸者。

大黃(三錢) 芒硝(二錢五分) 甘遂(一分二厘半,另末)
上細切,作一服,水二盞,先煮大黃,去渣,納芒硝,煮一、二沸,納甘遂未服,以利為度。

抵當湯 治血結胸,譫語,因瘀血結於胸中,狂言,小腹亦滿,漱水不欲咽者。

虻蟲(去翅足,炒) 水蛭(各十五枚,炒黃色) 桃仁(一十個,去皮尖,另研) 大黃(三錢)
上細切,水一盞半,煎至一盞,去渣溫服,血下止後服。

小半夏加茯苓湯 治水結胸。

半夏(四錢) 茯苓(三錢)
上細切,作一服,水一盞半,煎至一盞,去渣,入生薑自然汁半合,再煎一、二沸,溫服。

梔子豆豉湯 治吐下後,心胸懊 無奈,或大下後,身熱不去,心中痛結。

肥梔子(四枚) 香豉(五錢)
上細切,作一服,水二盞,先煮梔子至一盞,納豉同煮至七分,去渣溫服,得吐止後服。

玄參升麻湯 治發斑咽痛。

升麻 玄參 甘草(各五錢)
上細切,水三盞,煎至一盞半,去渣溫服。

陽毒升麻湯 治陽毒,赤斑出,狂言,吐膿血。

升麻(二錢) 犀角屑 射干 黃芩 人參 甘草(生用,各一錢)
上細切,作一服,水二盞,煎至一盞,去渣溫服。

薑附湯(並加減法) 治下後複發汗,晝不得眠,無表証而脈微者。

乾薑(五錢) 附子(一枚,生用)
上細切,作一服,水二盞,煎至一盞,去渣頓服。
如下利厥逆、脈不至者,加甘草五錢,倍乾薑,添水煎服。
如面赤者,加蔥九莖。嘔者,加生薑。咽痛,加桔梗。
利止脈不出,加人參三錢,名通脈四逆湯。
吐利止,汗出而厥,四肢拘急,脈微欲絕,本方煎成正藥,加豬膽汁半合攪勻,分二服,其脈即起。
少陰証,腹痛或泄利下重,本方中加芍藥二錢五分。

藿香正氣散(和劑) 治四時感冒,頭痛憎寒壯熱,或風濕氣,霍亂吐瀉。常服,除山嵐瘴氣。

大腹皮(先以手指拔淨,用清酒洗淨曝乾,再用烏豆煮汁洗淨用。蓋此物恐有鳩鳥糞毒,不製即殺人) 紫蘇(連莖葉用) 藿香 白芷 茯苓(各六分) 濃朴(薑汁製炒) 白朮 陳皮(去白) 桔梗 半夏(各四分) 甘草(炙,二分)
上細切,作一服,加生薑三片,大棗二枚,水二盞,煎至一盞三分,溫服。

不換金正氣散(和劑) 治四時感冒傷寒,瘟疫時行,及山嵐瘴氣,寒熱往來,霍亂吐瀉,下利赤白,及出遠方,不伏水土,並皆治之。

濃朴(薑汁製炒) 陳皮(去白) 藿香 半夏(湯泡十次) 蒼朮(米泔浸,各一錢) 甘草(五分)
上細切,作一服,加生薑三片,大棗二枚,水一盞半,煎至一盞,溫服。

加減涼膈散(東垣) 退六經熱,及傷寒餘熱不解,胸煩等証。

連翹(一錢) 梔子 薄荷葉 淡竹葉 黃芩 桔梗(各五分) 甘草(生,一錢五分)
上細切,作一服,水一盞半,煎至一盞,日三、五服,熱退即止。易老曰︰涼膈散減芒硝、大黃,加桔梗,同為舟楫之劑,浮而上之,治胸膈中與六經熱。以其手足少陽之氣俱下胸膈中,三焦之氣同相火游行於身之表,膈與六經乃至高之分,此藥浮載亦至高之劑,故能於無形之中,隨高而走,去胸膈中及六經熱也。

十神湯(和劑方) 治時令不正,瘟疫妄行,或四時感冒風熱,發熱憎寒,頭疼身痛無汗。此藥不問陰陽兩感,並宜服之。

川芎 甘草 麻黃 乾薑 紫蘇 升麻 白芷 赤芍藥 陳皮 香附(各一錢)
上細切,作一服,加生薑三片,連鬚蔥白三個。如中滿氣實者,加枳殼一錢。水二大盞,煎至一盞三分,去渣溫服。

消風百解散 治四時感冒,頭疼發熱,咳嗽鼻塞,聲重喘急等証。

荊芥穗 白芷 陳皮 麻黃(去節) 蒼朮(各一錢) 甘草(五分)
上細切,作一服,加生薑三片,蔥白三個,水一盞半,煎至一盞,熱服。咳嗽甚者,加烏梅一個,同煎服。

黃連解毒湯(活人) 治傷寒,大熱不止,乾嘔煩渴,錯語呻吟,不得安臥。

黃連(一錢) 黃芩 黃柏 梔子(各二錢)
上細切,作一服,水一盞半,煎至一盞,去渣服。

金沸草散(活人) 治傷寒咳嗽,頭疼發熱,胸膈痰壅,喘滿等証。

前胡(一錢五分) 半夏(七分半) 細辛(三分) 赤茯苓(一錢) 甘草(三分) 荊芥穗(二分) 旋複花(一錢五分,名金沸草)
一方無細辛、茯苓,有麻黃、芍藥。
上細切,作一服,加生薑五片,大棗一枚,水一盞半,煎至一盞,溫服。

五苓散(仲景方) 治傷寒中 煩躁,小便不利而渴,或霍亂吐利不止。東垣曰︰五苓散,乃太陽証之下藥也。

夫太陽,高則汗而發之,下則引而竭之。渴者,邪入太陽本也,當下之,使邪從膀胱出也。其腎燥,膀胱熱,小便不利,此藥主之,小便利者不宜用。然太陽病,熱而渴,小便雖利,亦宜此藥下之。當服不服,則谷消水去形亡,必就陽明燥火,戊胃發黃,此太陽入本失下也,由不服此藥故也。

澤瀉(一兩五錢) 白朮(一兩) 赤茯苓 豬苓(各一兩) 肉桂(五錢)
上研為細末,每服三錢,白湯或清米飲調服。或細切,加薑、棗煎服。熱甚者,去桂,加黃芩。
如傷寒三、四日間往來寒熱自利者,邪入太陰而少陽經病猶在也,本方合小柴胡,名柴苓湯,加薑、棗煎服,以分利其陰陽也。

東垣《此事難知》曰︰經云︰有汗不得服麻黃,無汗不得服桂枝,若誤服則其變不可勝數。故立此法,不犯三陽禁忌,解利神方,此易老之法也,名曰九味羌活湯。

九味羌活湯(東垣)

羌活(治太陽肢節痛,君主之藥也,然非為無主也,乃為撥亂反正之主,故大無不通,小無不入,關節痛非此不能除也) 防風(治一身盡痛,乃軍卒中卑下職也,一聽軍令而行所使引之而至) 蒼朮(別有雄壯上行之氣,能除濕下安太陰,使邪氣不納傳之於足太陰脾) 細辛(治足少陰腎苦頭痛) 川芎(治厥陰頭痛在腦) 白芷(治陽明頭痛在額) 生地(治少陰心熱在內) 黃芩(治太陰肺熱在胸) 甘草(能緩裡急,調和諸藥)以上九味,雖為一方,然亦不可執一,執中無權,猶執一也。當視其經絡前後左右之不同,從其輕重大小多少之不一,增損用之,其效如神。細切,水煎服。
若急汗,熱服以羹粥投之。若緩汗,溫服之而不用湯投之也。
脈浮而不解者,宜先急而後緩。
脈沉而不解者,宜先緩而後急。
此藥不獨解利傷寒,治雜病亦有效。中風行經者,加附子。
中風秘澀者,加大黃。
中風並三氣合而成痺等証,各隨十二經上下內外、寒熱溫涼、四時六氣,加減補瀉用之。

東垣曰︰經云︰兩感於寒者,死不治。一日太陽與少陰俱病,頭痛發熱惡寒,口乾煩滿而渴。太陽者腑也,自背而入,人所共知;少陰者臟也,自鼻息而入,人所不知也。鼻氣通於天,故寒邪無形之氣,從鼻而入。腎為水也,水流濕,故腎受之。經曰︰傷於濕者,下先受之。同氣相求耳。又云︰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以是知內外兩感,臟腑俱病,欲表之則有裡,欲下之則有表,表裡既不能一治,故死矣。然所稟有虛實,所感有淺深,虛而感之深者必死,實而感之淺者猶或可治,治之而不愈者有矣,未有不治而複生者也。予嘗用此,間有生者,十得二三,故立此方,以待好生君子用之,名曰解利兩感神方大羌活湯。

解利兩感神方大羌活湯(易老方)

防風 羌活 獨活 防己 黃芩 黃連 蒼朮 白朮 甘草(炙) 細辛(各三分) 知母 川芎 地黃(各一錢)
上細切,作一服,水二盞,煎至一盞半,去渣熱飲之。未解,再服三、四劑,病愈則止。若有餘証,並依仲景法如証治。

六神通解散(張子和) 治夏月傷寒,得太陽、陽明二經病,汗不出,頭項痛,腰脊強,目疼鼻乾不得臥,代麻黃、葛根等湯發表藥也。

蒼朮(三錢) 石膏 滑石 黃芩(各一錢五分) 麻黃(七分半) 甘草(五分)
上細切,作一服,水二盞,煎至七分服。春,加防風一錢。

劉河間守真治傷寒直格要訣︰傷寒前三日在表,法當汗,可用雙解散,連進數服必愈。

雙解散(以下皆河間方,即後二方。)

防風通聖散(方見中風門。)

益元散 又名六一散,又名天水散。(方見痢門。)
二藥合而服之,當得汗而解。若不解者,病已傳變。

傷寒後三日在裡,法當下。若下之太早,則表邪乘虛入裡,遂成結胸、虛痞、懊 、斑疹、發黃之証,輕者必危,危者必死,但當以平和之藥,宣散其表,和解其裡。病勢或有汗,或無汗,發熱未愈,當用小柴胡、涼膈、天水,合而服之。

病若半在表半在裡,法亦當和解,小柴胡、涼膈主之。

若裡微熱者,則當微下,大柴胡合解毒湯主之。若熱勢未退,又以大柴胡合三一承氣下之。

三一承氣湯

大黃 芒硝 濃朴 枳實(各五分) 甘草(一錢)
上細切,作一服,水一大盞,薑三片,煎七分,熱服。

其病胸膈滿悶、或喘或嘔、陽脈緊盛者,宜瓜蒂散吐之。

汗吐下三法之後、別無異証者,涼膈散調之。

病大熱已去、微熱未盡除者,以益元散服之,無令再病。此傷寒治法之大要也。
或傷風自汗、脈浮緩者,雙解散去麻黃以解利之。
其病半表半裡,白虎湯和解之。
其病在裡、脈沉細者,無問風寒暑濕,或表裡証俱不見,或內外諸邪所傷,有汗無汗,心腹痛滿,譫語煩躁,蓄熱內盛,俱是脈沉者,並用承氣合解毒下之。
或中暑自汗,以白虎湯解之。白虎解後,以五苓合天水調之,多進數服無妨。
或腹脹滿脈沉者,亦當以承氣合解毒微下之。
或發汗之後,熱不解、脈尚浮者,白虎加蒼朮再解之。
或裡熱內盛,陽厥極深,皆因失下而成此証,以致身冷脈微,昏懵將死,切不得以寒藥下之,誤下即死。有一輩庸醫,妄言是陰厥,便欲投玄武、四逆溫熱之劑,下咽必死。殊不知此証乃陰耗陽竭,陰氣極弱謂之耗,陽厥極深謂之竭。

蓄熱怫郁將欲絕者。當此之際,寒劑熱劑俱不可投,但進涼膈解毒,以養陰退陽,宜散蓄熱,脈氣漸生,得大汗而愈,亦有無汗氣和而愈者。未愈卻用解毒合承氣下之,次以解毒、涼膈、天水三藥合而為一,調和陰陽,洗滌臟腑,則其餘別証自不生矣。有大下之後熱不退,再三下之熱愈盛,若下之不愈,脈微氣虛,力弱不加,以法則無可生之理,若輟而不下,則邪熱極盛,陰氣極衰,脈息漸絕,必不可救。似此之証,是下之亦死,不下亦死,醫者到此,殺人活人一彈指間,其不至手足失措者幾希。(訣云︰傷寒汗後,汗出不解,或反不汗,脈尚浮,白虎加蒼朮湯再解之。又按余論云︰傷寒下後,自汗虛熱不已,白虎加蒼朮、人參,一服如神,汗止身涼,此通仙妙法也。如此則汗下之後熱不退,不問有汗無汗,並宜白虎加蒼朮解之,又加人參亦炒,仍服涼膈、解毒調之。)
經云︰三下而熱不退者即死。後人有四、五次下而生,及十數次下而生者,此偶然誤中耳,活者得一二,死者已千百。後學切不可以此為法,但當依前法用解毒合涼膈調之,使陽熱除退,陰脈漸生,庶不夭人命也。

若傷飲不解散,成結胸之証,臨時擇用大小陷胸湯丸累下之。若脈浮者不可下,是表証未出,小柴胡合小陷胸湯投之。脈雖浮而熱大極者,承氣徐徐疏利之。

或有留飲過度,濕熱內生,自利不止,其熱未退,解毒湯治之。陽毒生斑,涼膈散加當歸。怫鬱熱盛在表,燥而無汗,濕熱在裡,不能發於外,相搏遂成發黃,茵 湯調五苓散。甚者,茵 合承氣下之。

  • 心煩不得臥,梔子豉湯。

    茵 蒿湯

    山茵 (一兩) 大黃(五錢) 梔子(十枚)
    上細切,水二盞,煎一盞,溫和服,以利為度。

    梔子豉湯 (方見前。)

  • 誤下太早,遂成結胸虛痞,涼膈散加枳殼、桔梗。
  • 剛柔二,譫語發狂,逾垣赴井,皆陽熱極盛而然,承氣合解毒下之。
  • 汗下之後,煩渴飲水,涼膈散及減桂五苓、甘露、益元,選而用之。

    甘露飲

    茯苓 澤瀉 甘草 石膏 寒水石(各二兩) 白朮 桂枝 豬苓(各五錢) 滑石(四兩)
    上為末,每服三錢,白湯調或新汲水調,薑湯尤妙。

  • 小便不通,五苓泄之。大便閉結,承氣下之。更有外証,加減防風通聖散方內隨証用藥處治,萬無一失也。
  • 婦人証治皆然,惟孕婦三、四月並七、八月不用硝黃,其餘月分,用之無妨。
  • 小兒減劑服之。

此中有古人治傷寒不傳之妙,後之學人,宜慎寶之。

愚按︰河間以上治傷寒法,宜用於春三月及夏至前後溫病及中暑熱傳經之証,能按法施治,無有不安。

(丹溪活套)

凡傷寒傳經之証,初得太陽經病,惡寒發熱,頭項強,腰脊痛,無汗,急用東垣九味羌活湯表之而愈。或諸痛悉除,亦不惡寒,但發熱不解,或微汗 然出,此為挾虛証,宜用補中益氣湯為主。治有汗,加桂枝、芍藥。汗未透,脈尚浮緊,加羌活、蒼朮、防風、葛根,倍升麻、柴胡。滿悶者,去黃耆、人參。仍頭痛未去,加川芎、白芷、薄荷、荊芥、細辛、葛根。如渴,加五味子、麥門東、天花粉。三、四日間,不宜前藥,則以小柴胡湯驗証加減。如寒熱脅痛、少陽外証悉具,只以本方服之。若兼腹滿自利、已見太陰証而少陽証猶未除者,本方中加五苓散,名柴苓湯。熱甚者,去桂,倍黃芩。渴甚者,本方去半夏,加五味子、天花粉。五、六日不大便,潮熱引飲,本方中去人參、甘草,加芍藥、枳殼、濃朴、大黃,甚者加芒硝,或用河間三一承氣湯。七、八日過經不解,熱不退,或黃連解毒湯、涼膈散選而用之,或仍以小柴胡看証調治而愈。或愈後因勞役複熱者,仍用補中益氣湯,多服數帖自安。雖因食複病,切不可輕用大黃、芒硝之類下之,蓋病後氣血大虛,若複下之必死,慎之慎之﹗

又傷寒下後譫語,初能認人,三、五日後,妄言不休,此神不守舍,慎勿複下。脈多沉細,足冷氣促,面青褐色,口乾燥,宜用補中益氣湯,倍人參,加竹葉二、三十片。內外本弱,得汗下後大虛,脈細數,熱如火炙,氣促,宜用人參、當歸、白朮、黃 、甘草、五味子、知母,加竹葉數片,煎用童便,二、三帖而安。大病虛脫,本是陰虛,用艾灸丹田補陽,陽生則陰長故也。不可用附子,止可用參,多服為佳。傷寒已經發汗吐下誤治後,三焦生熱,脈洪數,譫語罔顧體,晝夜喘息不休,衄血熱不解,身目俱黃,狂叫欲走,三黃石膏湯連進三、四服而愈。如怯弱人,因感寒濕,發熱不食,數日後不省人事,言語亂妄,神思昏迷,面青齒黑,人以為必死之証,脈沉細,先用小柴胡湯等藥不愈,急用四君子湯加附子數片煎,以碗盛放水盆中少時,殺其熱性,稍溫服之,脈與神思即回,然後可用別藥,此謂之陰証傷寒。傷寒怫郁不解,三陽並入三陰,臟腑結燥,面赤口渴,心驚譫語,內熱多而外熱少,宜用二一承氣湯,或以此藥送下木香檳榔丸三、五十粒,下其燥屎而安。如汗下後,熱未能除,用梔子豆豉湯或東垣加減涼膈散煎服,以徹其邪而愈。

凡傷寒身體疼痛,惡風寒,遇暖則喜,脈浮而數,必得大汗而愈,不問日數,皆以六神通解散煎服。如譫語神思不寧,蓋熱邪已入裡,不能盡解,本方加人參、黃連即安。服前藥如汗不透,更加紫蘇葉、葛根、白芷等藥助之,當得大汗而病如掃。此張載仁之法,藥雖輕微,不知自有神妙,不可易而忽之。傷寒發斑面赤,昏 譫語,脈洪而虛,按之無力,或絕不見,用人參、生地黃各五錢,炮附子一錢,大黃二錢半,服之,不甚瀉,夏月服亦不妨。傷寒發斑生熱,用黃瓜根杵汁(黃瓜即牆頭生小瓜,黃色累累然,四月黃瓜生,即此瓜也)調伏龍肝服之,去紅點甚妙。發斑似傷寒,乃痰熱之病發於外,微汗以散之,通聖散消息用之。

醫案

東陽杜世良乃兄,三月間得傷寒証,惡寒發熱,小便淋澀,大便不行。初得病時,莖中出小精血片,如棗核大。由是眾醫皆謂房事所致,遂作虛証治而用補中益氣等藥。七、八日後熱愈甚,大渴引飲,胃中滿悶,語言錯亂。召予診視,六脈俱數甚,右三部長而沉滑,左手略平,亦沉實而長。予曰︰此大實大滿証,屬陽明經,宜大承氣湯。眾皆驚愕,曰︰先生誤矣。予不聽,作大劑,連進二服,大瀉後熱退氣和。病愈十數日後,因食鴨肉太多,致複熱,來問,予教用鴨肉燒灰存性,生韭汁調下六、七錢,下黑糞一碗許而安。

東陽戚,十八歲,四月間得傷寒証,惡寒發大熱而渴,舌上白胎。
三日前,身脊百節俱痛。
至第四日,惟脅痛而嘔,自利。
六日來召予治,診其脈左右手皆弦長而沉實,且數甚。予曰︰此本三陽合病,今太陽已罷,而少陽與陽明仍在。與小柴胡合黃連解毒,服三服,脅痛嘔逆皆除,惟熱猶甚。
九日後,漸加氣築痰響,聲如拽鋸,出大汗退後而身複熱愈甚,法當死。看其面上有紅色,潔淨而無賊邪之氣,言語清亮,間有譫語而不甚含糊。予故不辭去而複與治,用涼膈散倍大黃,服二服,視其所下仍如前,自利清水,其痰氣亦不息。與大承氣湯合黃連解毒湯,二服,其所下亦如前。予曰︰此蓋熱結不開而燥屎不來耳。
後以二方相間,日三、四服,每藥又各服至五帖,始得結糞如肥皂子大者十數枚,痰氣漸平,熱漸減,至十五日熱退氣和而愈。
一知醫者問曰︰傷寒論謂下後不可再下,連日用此峻劑而獲安者,何也?曰︰燥屎未下而脈尚實,胡為不可再下。是故為醫者,不可膠柱而調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