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頁,共 13 頁
用敷貼溫藥第三
沖和仙膏
(一名黃雲膏,又名仙膏。)冷熱不明者用之,茶酒隨証治之。
川紫荊皮(五兩重,炒。又名紅肉,又曰內消) 獨活(三兩重,炒,不用節) 赤芍藥(二兩重,炒) 白芷(一兩重,不見火。) 木臘(又名望見消、陽春雪,隨加減妙,即石菖蒲)
上五件,並為細末,用法詳見於後。
夫癰疽流注雜病,莫非氣血凝滯所成,遇溫即生,遇涼即死。生則散,死則凝。此藥是溫平,紫荊皮木之精,能破氣、逐血、消腫;獨活土之精,能止風、動血、引氣、拔骨中毒,去痺濕氣,更能與木臘破石腫堅硬;赤芍藥火之精,微能生血、住痛、去風;木臘水之精,能生血、住痛、消腫、破風、散血;白芷金之精,能去風、生肌、止痛。蓋血生則不死,血動則流通,肌生則不爛,痛止則不掀作,風去則血自散,氣破則硬可消,毒自散,五者交攻,病安有不愈乎。
- 凡病有三証,治有三法。如病極熱,則此方中可倍加紫荊皮、木臘,少用三品,亦能消散之,但功少遲耳。如病極冷,則此方微加赤芍藥、獨活,亦能活血而消散之,功亦稍遲,而不壞病。
- 如病熱勢大盛,切不可用酒調,但可用蔥泡湯,調此藥熱敷上,蔥亦能散氣故也。血得熱則行,故熱敷也。如病稍減,又須用酒調。酒能生血,遇熱則血愈生;酒又能行血,遇溫則血愈行矣。
- 瘡面有血泡成小瘡,不可用木臘,恐性粘起藥時生受,宜用四味先敷,後用木_蓋在上面,覆過四圍,以截助攻之血路。凡敷藥皆須熱敷,干則又以元湯濕透之,使藥性濕蒸而行,病自退矣。
- 如用正方,四面黑暈不退,瘡口皆無血色者,是人曾用冷藥大過,不可便用玉龍,蓋肌未死也。恐藥力緊,添痛苦。宜於此方加肉桂、當歸,以喚起死血,自然黑暈退,見功效。血回即除加藥,只以正方取效。
- 如用正方痛不住,可取酒化乳香、沒藥,於火上使熔,然後將此酒調藥熱塗痛止。
- 流注筋不伸者,可於此方加乳香敷之。其性能伸筋故也。
- 如瘡口有赤肉突出者,其証有三︰一是著水,二著風,三是刀破后,刀口翻突。宜以此方加少南星以去風,用薑汁酒調。其不消者,必是庸醫以手按出膿核大重,又以涼藥涼了皮,以致如此。若投以熱藥,則愈糜爛。此又有口訣焉。宜用白礬枯朴硝二味為末敷之,次用硫黃 之外,服榮衛加對金飲,外貼沖和。
- 若病勢熱盛者,不可便用涼藥。熱盛則氣血壅會必多,大涼則血退不徹,返凝於涼,故宜溫冷相半用之。血得溫則動,挾涼則散。可用此方加對停洪寶丹,用蔥湯調塗貼之。
- 此方乃發背流注之第一藥也。學人當通變妙用,表裡相應,則病在掌握之中。但發背甚者,死生所系,惟此藥功最穩重,終始可恃,決無變壞。若發之輕者,草醫亦能取效,然有變証流弊之患。此無他,發於陰則非草醫之可治矣。豈如是劑兼陰陽而並治,奪造化之神功哉。至如流注一疾,雖不能死人,而十有九為廢疾。廢疾流連,死亦隨之。縱有醫之能愈者,亦必半年周歲之後,方見其效。此乃百中之一,然終為殘弱之身矣。惟吾此派仙方,藥奇效速,萬不失一,端有起死回生之效,非言所能盡述。夫流注乃傷寒之餘毒也。故有表未盡者,餘毒客於經絡,氣血不勻,則為熱流注。所謂醫之能愈者熱也。熱病少見,有表散大過氣血衰者。餘毒流入腠理,腠理或疏或密為冷流注,所謂醫之難愈者冷也。冷病常多,故傷寒表未盡者,非特為熱証而已。其餘毒亦多為冷証,皆原於腎虛,故作骨疽。冷則氣愈滯而血愈積,故但能為腫而不能為膿。若醫者投之以涼劑,則所謂冷其所冷,而陰死於陰,惟有壞爛肉腐,毒瓦斯著骨而為骨癰,流為廢疾。故曰︰骨癰者,流注之敗証也。又曰︰骨癰非流注之罪,乃醫者涼劑之過也。流者動也,注者住也。氣流而滯,則血注而凝。氣為陽,血為陰。陽動則陰隨,氣運則血行。吾所以能移流注於他處而散之者,取其能動故也。動則可移,陽既移而動矣。陰豈能獨住而不隨之者乎。是故以獨活引之者,以其性能動蕩氣血也。引之一動,則陰陽調和,不能為膿,而散之於所移之處,勢必然矣。
- 流注在背膊腰腿緊要處,當用此方,濃敷患處。卻單用一味獨活末,酒調熱塗一路,其盡處以玉龍誘之,此移法也。使血氣趨於他所,聚於無緊要處作膿,又或消之。若以成膿,則引不下,急將此藥拔之出毒瓦斯,免作骨疽。如庸醫用了涼藥,犯了針刀,使成骨癰,非藥所愈。又待其碎骨出盡方愈。若怯用針刀取之,則用玉龍。治法在後。若正骨出無治法,副骨出可安。
一方用白芷、紫荊皮酒調,以內消初生癰腫,名一勝膏。又方只用赤芍藥、木臘、紫荊皮作箍藥,名三勝膏。
一方治大人小兒偶含刀在口,割斷舌頭,已垂落而未斷,用雞白軟皮袋了舌頭,用破血丹蜜調塗舌根斷血,卻以蜜調和蠟,稀稠得所,調此正方敷在雞子皮上,取性軟薄,能透藥性故也。如在口溶散,勤勤添敷,三日舌接住,方可去雞子白皮。只用蜜蠟調藥,勤勤敷上,七日全安。學人觀此,則知通變活法,妙用不在師傅之功。如無速效,以金瘡藥參錯治之,尤妙,尤妙。
- 治癰腫未成膿,不可使用洪寶丹敷貼頭上,恐為冷藥一冰,血凝不消,不能成膿,反能爛肉。只用此方敷貼。如不消,欲其成膿,卻以玉龍貼癰頭以燥之。次用此正方在玉龍之下,四圍用洪寶丹箍住,以截新潮之血。又若病未甚冰於涼藥者,玉龍之下,不必用此方。只以洪寶丹圍之。
- 如救壞病,未見可用玉龍,只用此方自然穩當,免病患苦。
- 發背初生未成,單用紫荊皮末酒調箍住,自然撮細不開,服藥只用柞木飲子,乃救貧良劑也。
- 此方加南星、草烏二味三分之二,熱酒調敷,諸癰可以潰膿不痛。若單玉龍,要洪寶丹箍住,實此法妙。
- 犬咬人,單用紫交沙糖調塗留口,金丹退腫,嚼杏仁置口中去毒。一法加南星、草烏二味,與此方各一半,熱酒調敷,可治久損,至妙至妙。
- 小兒軟節,用此方加軍薑酒調敷。若初發,只用此方酒調敷,成膿而止。若初發之時,用紫荊皮、木臘酒調敷,可以必消,切不用洪寶丹。
- 疽,心火熱毒也。見於五心,痛不可忍,其狀如泡瘡而血赤,外形雖小,內有熱毒在心,腌者難治,在手足心者可療。然治之須早,稍遲或在心腌,則腐肉粉碎,神仙莫醫。凡有此疾,在手心則用洪寶丹,於手心環圍敷之,以截其血。卻用沖和於手心,留口收功。在腳心則用洪寶敷;在腳脛交骨四圍一二寸長,以沖和收功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