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索引

卷七 禽類

鵝肉味甘性寒,蒼鵝性冷有毒,嫩鵝有毒。多食令人霍亂,發痼疾,生瘡疥。患腫毒者勿食。火熏者尤毒。虛火咳嗽者勿食。鵝血味鹹微毒。鵝卵味甘性溫,多食鵝卵,發痼疾。煮鵝下櫻桃葉數片,易軟。

鴨肉味甘性寒,黑鴨有毒。滑中發冷利,患腳氣人忌食之。新鴨有毒,以其多食蚯蚓等蟲也。目白者殺人。腸風下血人不可食鴨。鴨血味鹹性冷,解諸藥毒。鴨卵味甘鹹,性微寒。多食發冷氣,令人氣短背悶。妊婦多食,令子失音,且生蟲。小兒多食,令腳軟。患瘡毒人食之,令惡肉突出。不可合鱉肉、李子食,害人。合桑椹食,令妊婦生子不順。過食鴨肉所傷成瘕者,以糯米泔溫服一二盞,漸消。

雞肉味甘酸,性微溫。善發風助肝火。同葫蒜芥李及兔犬肝犬腎食,並令人瀉痢。同魚汁食,成心瘕。同鯉魚、鯽魚、蝦子食成癰癤。同獺肉食,成遁尸病。同生蔥食,成蟲痔。同糯米食,生蝤蟲。小兒食多,腹內生蟲,五歲以下忌食。四月勿食抱雞肉,令人作癰成漏。男女虛乏有風病患食之,無不立發。勿同野雞、鱉肉食。黃雌雞患骨蒸熱者,勿食。雞有五色者、元雞白首者、六指者、四距者、雞死足不伸者、閹雞能啼者,並有毒,食之害人。老雞頭有毒,勿食。雞肝味甘苦,性溫,微毒。《內則》云︰食雞去肝,為不利人。雞卵味甘性平,微寒。多食令腹中有聲,動風氣。同蔥蒜食,令氣短。同韭食,成風痛。同鱉肉食,損人。同獺肉食,成遁尸病。同兔肉食,成瀉痢。妊婦多食,令子失音。以雞子、鯉魚同食,令兒生瘡。同糯米食,令兒生寸白蟲。同魚膾、同乾薑食,令子生疳,發瘡疥。小兒患痘疹者,不唯忌食,禁嗅其煎食之氣。恐生翳膜也。醋能解蛋毒,過食蛋傷,紫蘇子能消。人踏抱出雞子殼,令生白癜風。

野鴨味甘性涼。不可同胡桃、木耳、豆豉食。

野雞味酸甘,性微寒,春夏有小毒。患痢人不可食。久食令人瘦,發五痔諸瘡疥。同蕎麥麵食,生肥蟲。同菌蕈、木耳食,發五痔,立下血。同胡桃食,發頭風眩暈及心痛,損多益少,不可常食。卵同蔥食,生寸白蟲。同家雞食,成遁尸病。自死爪甲不伸者,食之殺人。不可與鹿肉、豬肝、鯽魚、 魚、回魚同食。

鵓鵒肉味甘鹹,性平。食多減一切藥力,其血解百藥蠱毒。不可與 肉同食。

雀肉味甘性溫。勿同豬肝及李食。妊婦食雀肉飲酒,令子多淫。多食雀腦,動胎氣,令子雀目。同豆醬食,令子面 。服術人忌之。

鶉肉味甘性平。不可同豬肝食,令人生黑子。同木耳、菌子食,令人發痔。鶉毛有斑點,善搏斗。始由蝦蟆黃魚所化,終以卵生,四時常有。鵪肉與鶉性味相同,形亦相似,但色黑無斑。始由鼠化,終複為鼠。夏有冬無,今通呼為鵪鶉也。

鷓鴣肉味甘性溫。不可與竹同食,令人小腹脹。或言此鳥天地之神,每月取一只饗至尊,所以自死者,不可食。其鳥飛必南翅。

雁肉味甘性平。七月勿食,傷人神。道家謂之天厭,不食為妙。久食動氣。《禮記》云︰食雁去腎,不利人也。鳩肉味甘性熱。即突厥雀。形似雌雉,鼠腳無後趾,岐尾,憨急群飛,雌前雄後。雉肉味甘性平,有小毒。多食令人瘦,發五痔。同蕎麥麵食,生肥蟲。同豆豉食,害人。卵同蔥食,生寸白蟲。一名山雞。山雞有四種︰似雉而尾長三四尺者,為雉。似而尾長五六尺,能走且鳴者,為雉,俗通呼矣。似而小,首有采毛,為。似雉而腹有采色,為錦雞,俗通呼為錦雞矣。又有吐綬雞,每春夏晴明,徐舒頷下錦綬,文采煥爛,斂即不見,養之並辟火災,食之有毒。雞肉味甘性平。初病後勿食。氣猛,斗期必死。

白 肉味甘性平。患瘡癤者勿食。黑 氣味相同。

竹雞肉味甘性平,即泥滑滑。諺云︰家有竹雞啼,白蟻化為泥。亦辟壁虱。

英雞肉味甘性溫。常食石英,秋月即無。

黃褐侯肉味甘性平,即青佳。多食發喉痺,用生薑可解。

桑 肉味甘性溫,即蠟嘴。初病後勿食。鵒肉味甘性平,即八哥。天寒欲雪,即群飛如告。鵒不逾濟,地氣使然也。

烏鴉肉味酸澀,性平。臭不可食,肉及卵食之,令人昏志。

喜鵲肉味甘性寒。婦人不可食。

燕肉味酸性平,有毒。不可食,損人神氣。不宜殺之。嗜燕人入水,為蛟龍所吞。燕作窩,長能容二匹絹者,令人家富也。窩穴北向,尾屈色白者,是數百歲燕。《仙經》謂之肉芝。

刺毛鶯肉味甘性平。有瘡疥者少食。

孔雀肉味鹹性涼,微毒。食其肉者,自後服藥必不效,為其解毒也。尾有毒,不可入目,令人昏翳。

即魚鷹。能啖蛇。其肉腥惡,不可食。

鴟腦有毒。同酒食,令人久醉健忘。

鶴肉有毒,頂血飲之立死。性喜食蛇,蛇聞聲而遠去,人家畜之,以辟蛇。

鸛肉有毒,不可食。其骨入沐湯浴頭,令發盡脫,更不生也。又能殺樹木。鸛生三子,一為鶴,巽極成震,陰變陽也。

鴛鴦肉味鹹性平,有小毒。多食令人患大風病。

鸕 肉味酸鹹,性冷,微毒。即水老鴉。凡魚骨梗者,密念鸕 不已,即下。妊婦食之,令逆生。

貓頭鷹夜勿煮炙,能引鬼魅。

諸鳥有毒凡鳥自死自閉、自死足不伸,白鳥元首、元鳥白首、三足、六指、異形異色、四翼、肝色青者、野禽生卵有八字形者,並有毒,食之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