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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溫病方論

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

周注:溫病由伏邪自內發出。一達於外。表裡俱熱。熱勢既壯。郁邪耗液。故發而即渴。其表本無邪鬱。內方喜寒。故不惡寒。延至三五日間。或腹滿。或下利者。即此証也。與傷寒之先表後裡者大異。然獨系太陽。以未顯他經之証。明自少陰發出為表裡也。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曰風溫。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螈 。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方注:灼熱。謂熱轉加甚也。風溫。謂於溫病有風也。陰陽俱浮。太陽本浮。而風溫皆陽。故上下皆見浮也。自汗出。亦衛受傷也。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者。風擁則氣昏。熱甚則氣鬱也。小便不利者。太陽主膀胱。而風溫皆陽。下則反攻。徒亡其津液。而膀胱之氣傷也。直視者。太陽之筋。支者為目上綱。故不轉睛而上竄也。失溲。言小便甚失其常度也。火。灸熨之類也。微。言攻之微。則變亦微。 發黃者。火熱則土燥。故其色外奪也。劇。言攻之劇。則變亦劇。如驚癇時螈 者。 火盛熱極而生風也。熏。亦火劫也。一逆。言乍誤也。尚引日。言猶可俄延。再逆。言複誤也。促命期。言夭枉人之天年。其致警之意深矣。

周注:此條緊承上文云。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曰風溫。是仍太陽病溫。誤發其汗。與更感於風者自是不同。然亦名風溫何也?既曰太陽。不即顯少陰証。惟誤汗則其証本溫。複以辛熱之藥汗之。則陰津外出。表裡增熱。脈必至尺寸俱浮。正以風與溫混。腎水不能獨沉。其証自汗身重。腎本病也。多眠睡。鼻息鼾。語言難。腎本病也。始先太陽。因汗使少陰之候同時荐至。危且殆矣。古律垂戒云。風溫治在少陰。不可發汗。發汗者死。豈知太陽亦不可發汗。發汗則亦同於風溫之少陰乎。緣醫者誤認為傷寒。而用正汗藥也。若不汗而誤下者。傷膀胱之氣化。小便不利。津液大傷。直視失溲。一腑一臟。同時兩絕矣。至誤被火劫者。微則熱傷營氣。而熱瘀發黃。劇則熱甚風生。而驚癇螈 。蓋因亂其神明。擾其筋脈也。然則於三者之中。一逆已待斃。再犯則立危矣。

喻嘉言論內經刺熱論溫。首引太陽之脈色榮顴骨。榮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與厥陰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其熱病內連腎。少陽之脈色榮頰前。榮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與少陰脈爭見者死。互言得汗。非發汗也。故聖人專論穀氣。腎中精勝。乃汗則生。腎中虛甚。更熱則死。其旨至矣盡矣。仲景複出不盡之臟。更視膀胱以緯之。視小便不利。則膀胱傷甚。直視失溲。命門所藏之精不能照物。神髓涸矣。瞳子高為太陽不足。戴眼為太陽已絕。已絕者。其足不可屈伸。是以中風暴病。多絕膀胱。不識人者。風溫扼要。首視膀胱。未有膀胱不絕。而腎水先絕者也。

太陽與少陽合病。自下利者。與黃芩湯。若嘔者。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主之。

周注:黃芩湯。治溫本藥也。明言太少二陽。何不用二經藥。非傷寒也。傷寒由表入裡。此則自內發外。無表何以知太少二陽。或脅滿。或頭痛。或口苦引飲。因不惡寒而即熱。故不得謂之表也。如傷寒合病。皆表病也。今不但無表。且有下利裡証。傷寒協熱利。必自傳經而入。不若此之即利也。溫何以即利。外發未久。內郁已深。其人中氣本虛。豈能一時盡泄於外。勢必下走作利矣。

黃芩湯

黃芩(三兩) 甘草(二兩炙) 芍藥(二兩) 大棗(十二枚擘)
上四味。以水一斗。煎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夜一服。若嘔者。加半夏半升。生薑三兩。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

黃芩(三兩) 甘草(二兩) 芍藥(二兩) 大棗(十二枚擘) 半夏(半升) 生薑(三兩)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夜一服。

周注:黃芩滌熱。故為溫利主藥。以能泄熱也。然用芍藥者。性酸寒,深入陰分。一泄一收。熱去而利止耳。取甘、棗者。和中也。膀胱與膽。二腑既病。胃無獨安之理。至有嘔。明有痰飲結聚。非薑、半不除。薑、半辛燥。非伏氣所宜。而去嘔則有殊功也。況以芩為君。又何畏乎。三陽合病。脈浮大。上關上。但欲眠睡。目合則汗。

方注:太陽脈浮。陽明脈大。關上乃少陽之部位。故曰三陽合病。但欲眠睡者。熱聚於膽也。目合則汗者。少陽少血。虛則不與陽和。寐屬陰。故盜汗出也。

周注:溫氣發出。乃至三陽皆病。其邪熱溷實。不言可知。故其脈浮大也。憶邪伏少陰時。則尺脈亦已大。今因由內發外。由下達上。而浮大見於關以上。故曰上關上也。邪雖上見陽位。少陰之源未靖。則欲眠尚顯本証。而目合則汗。即為盜汗。又顯少陽本証。何以獨見少陽。因母虛子亦虛。而少陰邪火與少陽相火。同升燔灼也。所以稍異熱病者。但目合則汗。不似熱病之大汗不止也。然何以不言太陽陽明二經証。以浮為太陽經脈。大為陽明經脈也。治法當以小柴胡去人參、薑、半。加芍藥為主。

師曰:伏氣之病。以意候之。今月之內。欲有伏氣。假令舊有伏氣。當須脈之。若脈微弱。當喉中痛似傷。非喉痺也。病患云。實咽中痛。雖爾。今複欲下利。

周注:於伏氣之時。見伏氣之病。而脈得微弱。則是少陰脈也。其人腎氣虛者。不及於陽。而即發於陰。以少陰脈本循喉也。故將發必咽痛。至發後則痛極似傷矣。豈可認為痺証。而誤治耶。然咽痛勢已發於上。殊不知腎司開闔。陰熱上升。豈遂盡泄。故必疾趨後陰。而下利可預知也。

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可與甘草湯。不瘥者。與桔梗湯。

周注:伏氣發出少陰之經。必咽痛者。不必言矣。先與甘草湯。以緩其上升之勢。更與桔梗湯。以開其怫郁之邪。亦不必言矣。但伏氣為重証。少陰為至虛。仲景輕輕先試。不用黃芩本湯者。夫豈無故。以才發少陰。止見咽痛。無胸滿心煩等症也。無下利嘔渴等症也。欲用他藥。從何入手。故二三日間。姑就咽痛。連舉二湯。使服之痛止。則少陰之邪。先已去其大半。後有証見。隨之投藥。此聖人明示不可妄治之道也。

甘草湯

甘草(二兩)
上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溫服七合。日二服。

周注:少陰之脈循喉嚨。邪熱客之。能無痛乎。正挾少陰之火上升也。主甘草者。甘能治熱火也。

桔梗湯

桔梗(一兩) 甘草(二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溫再服。

周注:設服前湯而不除。非藥之不勝病也。正以少陰之火挾邪上攻。則並其母亦病。故加桔梗開之。而自無不愈矣。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黃連阿膠湯主之。

周注:伏邪未發。津液先已暗耗。今得之二三日以上。雖陰火不升。未見咽痛等証。而心煩不臥。已知陰血消耗。故令芩、連祛熱。膠、芍滋陰。兩得之矣。

黃連阿膠湯

黃連(四兩) 黃芩(二兩) 芍藥(二兩) 雞子黃(二枚) 阿膠(三兩)
上五味。以水五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內入膠。烊盡小冷。內雞子黃。攪令相得。溫服七合。日三服。

周注:裡熱當祛之。內燥須滋之。然滋之而即得其潤。祛之而適滌其熱。惟聖人合宜也。心煩故主黃連。佐以黃芩。則肺胃之邪俱清。然熱甚以消少陰之水。水源既燥。津液有不匱乏者乎。雞子黃、阿膠。深益血分之味。以滋其陰。連、芩得此。功莫大焉。況加芍藥以斂消爍之心氣。兼以入肝。遂使煩者不煩。不臥者臥矣。

卷一‧溫病方論 春溫集補証治並方

凡溫病發。必渴而煩擾。脅滿口苦。惡熱而不惡寒。明系自內發出。更無表証。雖經絡不同。必先少陽。以春行風木之令也。

一法。少陽陽明合病。裡証多者。承氣湯。

一法。三陽合病。大柴胡湯。或雙解散。

一法。若少陽經有客邪而發。脈弦兩額旁痛。寒熱口苦。宜小柴胡去人參、薑、半。加栝蔞根。有嘔者但去人參。

一法。脈微緊。兼惡寒頭痛。宜梔子豉湯。或益元散加蔥、豉、薄荷。熱甚涼膈散。去大黃、朴硝。加蔥、豉。

一法。頭痛如破。暴感外邪。宜葛根蔥白湯。散邪後。用黃芩湯。

一法。脈洪大而數。外熱譫語。熱在三焦也。三黃石膏湯。

一法。凡應下証。下後熱不去。或暫解複熱。再下之。

一法。下後熱不止。脈澀咽痛。胸滿多汗。熱傷血分也。葶藶苦酒湯吐之。

一法。裡熱已甚。陽邪怫郁。作戰而不能汗出。雖下証未全者。宜涼膈散。

一法。腹滿煩渴。脈沉實者。三承氣湯選用。勢劇者。合黃連解毒湯。

附風溫

一法。倘溫病少陰伏邪發出。更感太陽客邪。名曰風溫。必陽脈浮滑。陰脈濡弱。發熱。咽痛口苦。 但微惡寒者。黃芩湯。加桂枝、石膏。或以蔥、豉先撤其外。後用黃芩湯。甚則葳蕤東加減。

一法。本太陽病。發熱而渴。誤發汗。身灼熱者。亦名風溫。脈陰陽俱浮如前証。用麻黃升麻湯。去二麻、薑、术。按誤汗風溫一証。仲景不出方者。以為太陽少陰同時荐至。危於兩感。去生甚遠也。

附冬溫

一法。冬時有非節之暖。未至而至。即為不正之氣。獨冬不藏精之人。腎氣外泄。腠理不固。溫氣襲人。感之為病。此為冬溫。脈必寸洪尺數。或實大。心煩嘔逆。身熱不惡寒。或頭疼身重。面腫咳嗽。咽痛下利。與溫無異。而時令不同也。宜陽旦湯。加桔梗、茯苓。

一法。若有寒食停滯。加濃朴溫藥一味。以溫散其中。黃芩涼解其外。即仲景陰旦湯之意也。

一法。若先感溫氣。即被嚴寒遏抑。則發熱而微畏寒。汗不出而煩擾。陽旦加麻黃、石膏發之。

一法。醫視冬溫。每有誤認傷寒。辛熱發汗。致令發斑成毒者。當以升麻葛根湯。加犀角、黑參。或犀角黑參湯。

一法。更有辛熱發汗。徒耗津液。裡熱益甚。胸腹滿悶。因誤用下藥。反發熱無休止。脈來澀。此陰血受傷也。急宜葶藶苦酒湯探之。以收陰氣。泄邪熱。若服後熱勢轉劇。神氣昏憒。譫語錯亂者。必不救也。冬溫為病。亦自不一。當各隨見証治之。

凡冬溫之毒。大便泄而譫語。脈虛小。手足冷者。皆不治也。

附溫瘧

一法。春時溫病未愈。適複感寒。忽作寒熱者。溫瘧也。陰陽例云。脈陰陽俱盛。重感於寒。變為溫瘧。其証寒熱交作。胸脅滿。煩渴而嘔。微惡寒者。小柴胡去參、半。加栝蔞根、石膏。

一法。無寒但熱。其脈平。骨節煩疼。時嘔者。黃芩加生薑湯。至如內經所言。先熱後寒之溫瘧。乃得之冬中於風。寒氣藏骨髓之內。至春陽氣大發之時。邪氣不能自出。因遇大暑。腦髓爍。肌肉消。腠理發泄。或有勞力。邪氣與汗共並而出。此病藏於腎。自內達外者也。如是則陰氣虛而陽邪盛。故為熱。熱盛則必衰。衰則氣反而複入。入則陽虛。陽虛則又寒矣。故先熱後寒。名曰溫瘧。治宜人參白虎湯。

周禹載曰:或有客邪。則必先微惡寒。繼大熱。熱而後大寒者也。本湯中略用桂枝。此伏邪自發之溫瘧。與溫病複感外邪之溫瘧。自是兩種。

附溫毒發斑

(熱病發斑同此)發斑因失於汗下。熱毒內攻。不得散。蘊於胃腑。而發出肌表。或汗下不解。足冷耳聾。胸中煩悶。咳嗽嘔逆。躁熱。起臥不安者。便是發斑之候。春至溫病之人。更遇時熱。為未至而至之異氣。變為溫毒。

王叔和云:陽脈洪數。陰脈實大。更感溫濕。變為溫毒。伏溫與時熱交並。表裡俱熱。溫熱為病最重也。其脈浮沉俱盛。其証心煩悶。嘔逆喘咳。甚則面赤。身體俱赤色。狂亂躁渴。咽腫痛。狂言下利而發斑。最為危候。斑如錦紋。身熱煩躁。大便燥結者。黃連解毒湯。
若躁悶狂妄而無汗者。三黃石膏湯。
自汗煩渴而發斑。為胃熱。人參化斑湯。
煩熱錯語不眠。白虎合黃連解毒湯。
斑不透。犀角大青湯。已透熱不退。本湯去升麻、黃芩。加人參、生地黃、柴胡。凡斑色紫者為危候。黃連解毒合犀角、地黃。然須與病家言過而用。以此証雖藥。十中僅救二三。若黑色而下陷者。必死也。
發斑雖禁下。若大便秘。躁渴色紫者。可微下之。
若發斑已盡。外勢已退。內實不大便譫語。小劑涼膈散。或大柴胡微下之。
凡發斑紅赤者為胃熱。紫為胃傷。黑為胃爛也。大抵鮮紅起發者吉。雖大不妨。稠密成片紫色者。半死半生。雜色青紫者。十死不一生矣。凡斑既出。須得脈洪數有力。身溫足暖者易治。若脈小足冷。元氣虛弱者難治。狂言發斑。大便自利。或短氣燥結不通。而黑斑如果實 者。皆不治。

附醫案三則

許叔微治一人。內寒外熱而發斑。六脈沉細。肩背胸脅斑出數點。隨出隨隱。旋更發出。語言狂亂。乃陽為陰逼。上入於肺。轉之皮毛。故錯亂如狂。非譫語也。肌表雖熱。以手按之。須臾冷透如冰。與薑、附等藥數劑。乃大汗而愈。

滑伯仁治一人。身大熱。脈沉實而滑。四末微清。以燈燭之。遍體皆赤斑。舌上苔黑。而燥裂芒刺。神昏譫語。以小柴胡加知母、石膏。一夕連進三服。次用大承氣下之而安。

呂滄州治一人。脈虛自汗。誤與真武湯。遂至神昏。時時熟睡。脈伏不至。而肌熱灼指。此營熱致斑之候。非陽病陰脈之比。先與白虎加人參湯化其斑。複以桃核承氣下之而愈。

周禹載曰。發斑之証。已致慎其下。及用辛熱。更無是理。而病情之變。複有如三案者。可見病機不可執一。妙在臨証化裁耳。故附之。以廣識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