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索引

耀山曰︰傷科血病,四物(湯)為君,失亡補益,瘀滯攻行。蓋聞內蓄不散,治分三部︰犀角地黃(湯),中必桃仁承氣(湯),瘀在下者,抵當(湯)通利。外感有邪,醫隨四季︰春用五積(散)、香蘇(飲)、夏以五苓(散)、香薷(飲),秋擬(藿香)正氣(散),冬則雙解(散)。且 如損傷發熱,須別陰陽,陰虛者當歸補血(湯),陽衰者(四)君子(湯)、(加)附(子)、(生)姜。挾表體疼,虛實宜詳,形實者疏風敗毒(散),氣弱者羌活乳香(湯)。

初患之時,審症擇方,瘀凝昏憒者花蕊石(散),痰迷心悶者蘇合香(丸),血瘀泛注者蔥熨法,亡血過多者聖愈湯,煩躁而不眠者加味歸脾(湯),眩暈而嘔脹者六君子湯。三、五日間,變症多端,喘咳者參蘇二味(參蘇飲)、十味(參蘇飲),口渴者竹葉石膏(湯)、(竹葉)黃耆(湯),血熱發躁仍用(當歸)補血(湯),氣虛下陷(補中)益氣(湯)升提,胃火作嘔(加)梔芩清胃(散),寒涼克伐六君(子湯)補脾。過此之後,更宜調理,嘔吐黑汁兮百合(散加味)、芎歸(湯),肝火熾盛兮(加味)逍遙(散)加劑,血蘊內嘔兮四物(東加)柴(胡黃)芩,元氣虛脫兮人參獨(參湯)味。或以筋骨作痛,肝腎之傷,六味地黃(丸);肌肉作痛,榮衛之滯,複元通氣(散)。火盛而痛,(小)柴胡(湯、加)梔(子、黃)連;濕痰為祟,二陳(湯)加味。頭痛兮(當歸)補血(湯)、安神(湯)、(補中)益氣(湯);胸痛兮四君(子湯)、四物(湯)、歸脾(湯)。然腰痛者,瘀留血瀝,破血(散)、舒筋(散),虛者四物(湯),實者桃仁(承氣湯)。而陰疼者,白津便淋,小柴胡(湯)應;肝經郁火,加(山)、梔(黃)連、(生)軍。即如脅肋脹疼,分其通塞,不通者瘀聚,複原活血(湯);便通者肝火,(小)柴胡(湯)、梔(子)、青(皮)。下後腹痛,察其陰陽,陽傷者惡寒,十全(大)補(湯)濟;陰傷者發熱,四物(湯)、(加白)朮、(人)參。若夫秘結者潤腸(丸)、導滯(湯),血虛便秘者玉燭(散)調和,作瀉者清暑(益氣湯)、清燥(湯),腎衰脾泄者破故(紙)、肉果。青腫不潰皆虛弱,外熨內托;新肉不生因虧乏,峻加溫補。至於破傷風分表裡,發痙又辨柔剛,柔飲白朮(湯)而剛則葛根(湯),表服(羌活)防風(湯)而裡用(大小)芎黃(湯),羌麻(湯)療表裡之和劑,玉真(散)醫是症之總方。始終秘訣,養血理傷。短句義難盡悉,當於長篇究詳。

傷損論曰︰去傷損必須求其源,看其病之輕重,審其損之淺深。凡人一身之間,自頂至有斫傷、打傷、跌傷及諸刃傷者皆有之。凡此數証,各有其說,有當先表裡而後服損藥者,為醫者當循其理治之。然醫者意也,不知意者,非良醫也。或者稟性愚昧,不能觀其証之輕重,明其損之淺深,未經表裡,先服損藥,誤人多矣。有因此痰涎上攻,有因此大小臟腑閉結,差之毫厘,謬以千裡。所謂醫不三世,不服其藥,信哉。

劉宗濃曰︰打撲金刃損傷,是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外受有形之物所傷,乃血肉筋骨受非如六淫七情為病,有在氣、在血之分也。所以損傷一証,專從血論,但須分其有瘀血停積或為亡血過多之症。蓋打撲墜墮,皮不破而內損者,必有瘀血;若金刃傷皮出血,或致亡血過多,二者不可同法而治。有瘀血者,宜攻利之,若亡血者,兼補而行之。又察其所傷,有上下、輕重、淺深之異,經絡氣血多少之殊,唯宜先逐瘀血,通經絡,和血止痛,然後調氣養血,補益胃氣,無不效也。

《証治準繩》用藥訣云︰凡樹木壓或自高處顛下者,此等傷皆驚動四肢五臟,必有惡血,專怕惡心,先用清心藥、打血藥及通大小腸藥次第服之,臨服時加童子小便入藥內立效。

如專用通利大小腸,恐作隘塞,利害之甚。要先清心而後通利,自然無昏悶煩躁,無惡血污心等患,以次用止痛藥服之即止,或二十五味藥加減用之。

凡跌撲傷、刀石傷、諸般傷至重者,先服清心藥,次服童子小便,再服去血藥。或被傷未結,打從瘡口出者;或結在內,用藥打入大腸,即時瀉出者;或結在外,用藥打散者;或歸上膈,打從口中吐出者;則用薑湯、燈心湯調二十五味藥服之,薄荷湯亦可。

凡打撲傷損,折骨出臼者,便宜用何首烏散服之。若發熱體實之人,用疏風敗血散。若寒體弱之人,用五積交加散。後用黃、白、紅、黑四種末子及活血丹、補損丹等藥調理。

凡折骨出臼者,不宜用下瘀血之藥及通利大便之藥,只宜疏風順氣,和血定痛,補損而凡打撲砍磕,從高跌墜,瘀血攻心,不能言語者,用獨聖散及破血藥,下去瘀血,即能言語,次宜臨証詳治之。

凡打撲跌墮,傷於脅下,瘀痛不可忍者,先用破血藥及獨聖散,次以複元活血湯調理。

凡打撲跌墮,損破皮肉,紫黑色者,先用破血藥,次用獨聖散,又次用清上瘀血湯、消下破血湯。

凡打撲損傷,嘔吐惡血汁者,先用獨聖散,次用百合散,又次用生料四物東加硬骨牛乳 根,加減調理。

凡打撲刀斧斫磕等傷,破皮損肉,血出去多,頭目眩暈者,先用川當歸、大川芎煎水服用白芍藥、熟地黃、續斷、防風、荊芥、羌獨活、南星煎水,加童便和服則可,不可用酒。如血出少,內有瘀血者,以生料四物湯一半,獨聖散一半,煎水服。未破皮肉者,加酒和服。

凡打撲刀斧斫磕,成破傷風,痛不可忍,牙關緊急,角弓反張者,用生南星、防風等分
為末,米泔調塗患處。又用熱酒、童便各半調,連進三服即蘇,次用疏風敗毒散調治之。

凡刀斧斫磕傷,破陰囊皮者,先服獨聖散,次服止痛藥。內有瘀血者,用破血藥。

凡刀斧傷破肚皮腸出者,先用清心藥加童便和服,及用獨聖散,次用止痛藥。如血出過先用當歸、川芎,水煎服;次加白芍藥、熟地黃、羌活、獨活、防風、荊芥、白芷、續斷,水煎,調乳香、沒藥末和服之。

凡傷損藥中,不可缺乳香、沒藥,此藥極能散血止痛。

凡跌磕閃肭脫臼者,不可使用自然銅,久後方可用之。折骨者宜使用之,若不折骨不碎不可用,修合諸損藥皆要去之。用自然銅必用火煉,然新出火者,其火毒與金毒相煽,夾香熱藥毒,雖有接骨之功,其燥散之禍甚於刀劍,戒之﹗

凡墮傷內有瘀血者,腹脹滿而痛,或胸脅滿,宜用破血藥、清心藥以通利之,自然而愈。痛不止者,用獨聖散服之效驗。如更不止者,用止痛藥服之大效。

凡刀刃所傷,從高跌墜,皮肉破損,出血過多,此宜止痛兼補為先,宜當歸補血湯。若不破損者,宜作瘀血停積治之,先以獨聖散,次以破血藥,隨証加減。續後痛不止者,用止 痛藥調理。

凡損傷,妙在補氣血,俗工不知,惟要速效,多用自然銅,恐成痼疾也。初傷只用蘇木,黃連降火,白朮和中,童便煎服。在下者可下瘀血,但先須補托。在上者宜飲韭汁,或和粥吃。切不可飲冷水,血見寒則凝,但一絲血入心即死。

凡老人墮馬,腰痛不可轉側者,先用蘇木、人參、黃耆、川芎、當歸、陳皮、甘草煎服,次以前藥調下紅、黑、黃耆、白四末子及活血丹、補損丹調理。

凡杖打閃肭疼痛,皆滯血証,宜破血藥下之。痛不可忍,則傷血故也,宜清心藥。更不止,用獨聖散。

凡損傷,大小便不通,未可便服損藥,蓋損藥性熱,又用酒服,澀秘愈甚。看患人虛實者用破血藥加木通,尚未通,加芒硝;虛者以四物東加枳殼、麻仁、桃仁滑腸之類;虛人不可下者,四物東加穿山甲。

凡服損藥,不可吃冷物、魚、牛肉,若吃牛肉,痛不可治,瘟豬肉、母豬肉尤不可吃,凡損藥內用酒者,不問紅白,只忌灰酒,且重傷不可使用酒,恐反發氣,或作腹脹胸滿,切記切記﹗

凡損藥其性必熱,能生氣血以接骨也,更忌用火炙。如敷藥不效,服藥亦不效。

凡損傷不可服草藥,服之所生之骨必大,不得入臼,要相兼君臣藥服則可,加溫補氣血藥同煎更妙。

凡打傷在兩脅、兩胸、兩肚、兩肋,卻用通氣通血清心藥。又看病患虛實不同,虛者通藥須兼補藥放緩,且用貼藥在前,通藥在後。

凡用通藥反不通者,後用順氣藥,腹肚全無膨脹,服而得安,此為不干血作,乃是氣閉。如腹肚果有血作,一通便下,亦須以順氣兼之,庶胸膈肚腹不致緊悶,氣順後卻用損藥。

凡人醉臥跌床下,胛背疼痛,不可屈伸,用損藥不效,服黑豆酒數日愈,豆能下氣,所凡小兒跌凳腳上,用蘿卜子煎服愈,亦順氣也。

凡損傷,整時先用熱酒磨草烏服一、二盞方整。整時氣絕,用蘇合香丸須蘇;未蘇以黑豆、防風、甘草、黃連水煎冷服,或苡草擂水服,不可用鹽解之。若吐,加生薑汁。
上皆專科用藥之法,人有虛實,不可一律而施。即如末條,整時先服草烏酒,整而氣絕 以蘇合香丸走竄之劑,未蘇,又以冷藥灌之。若施之氣虛之人,慘於加刃矣。惟薛氏法,量証施治,專於內補,可以遵用,學人宜審焉。

耀山曰︰內治既明,外敷宜晰。皮開肉綻兮封口(藥),血流不止兮止血(藥)。脈筋斷兮香(散),骨 脫兮(跌打)膏藥貼。萬靈(膏)、接骨(膏),治骨節之碎折;消腫(膏)、抑陽(散),治身體之腫凸。堅硬不消,須用回陽(膏);肌肉不生,還須太乙(膏)。若逢腦殼破損,混元(膏)、定痛(膏);如遇眼目青腫,(生)地黃(散)可滅。顴腮損傷者含以蓽茇(散),嘴唇破碎者塗以截血(膏)。蒺藜固齒(散),療跌磕之斗齒;雞(子)皮含護,醫咬割之斷舌。鼻傷者以塞鼻(丹),耳落者以耳綴(法)。咽喉自刎破,忙將線縫合;雜以雞絨毛,外撣花乳石(散)。腹破腸出者,縫以麻縷、桑皮;囊開丸脫者,貼以(喜子)壁錢、(金毛)狗脊。箭刺入肉,鼠腦、(象)牙屑;破傷風患,蔥熨(法)須熱。杖瘡臀黑,切忌寒涼敷 ;夾棒踵傷,法要破瘀活血。百症千方,概難盡說;謬敘俚言數句,聊為初學子訣。

《証治準繩》云︰凡腦骨損傷,皮不破者,用退腫膏敷貼。若皮破肉損者。先用封口藥撣之,外以散血膏貼之。若皮破血流者,用止血藥撣之。

凡面目傷青黑色,用一紫散敷,或紫金膏貼。傷重者,用補肉膏敷貼。

凡兩鼻孔跌磕,傷開孔竅者,用封口藥撣傷處,外以散血膏貼之退腫。

凡耳斫跌打落,或上脫下粘,或下脫上粘,內用封口藥撣,外用退腫膏敷貼。

凡唇口,刀斧斫磕跌墮等傷,破皮傷肉者,先用桑白皮縫合,卻以封口藥塗敷;次以散敷貼,牽住所封之藥,不令開落。或用雞子黃油塗,次以金毛狗脊毛,薄撣於外,仍以封口藥塗抹之,次日以茶清洗淨,撣末藥,一日換一次,至八日剪去線,又撣末藥。

凡腮頰顴,刀斧斫磕,跌墮等傷,破皮肉者,用封口藥填瘡口,外以散血膏敷貼。或跌磕損傷,未破皮肉者,用補肉膏敷貼。

凡戲耍誤割斷舌頭,未全斷者,用封口藥敷,一日換二、三次,七、八日全安。

凡齒牙被人打跌砍磕落者,只用補肌散撣之。

凡牙斷跌磕斫傷,牙齒未動者,用芙蓉膏末撣。如齒動者,用蒺藜根燒存性為末,常揩搽之即牢。

凡割喉者,以絲線先縫內喉管,後縫外頸皮,用封口藥塗敷,外以散血膏敷貼。

凡手指跌撲打碎者,用雞子黃油潤,次撣封口藥末,外以散血膏敷貼。若咬傷者,用澤蘭散敷之。

凡胸脯骨有拳槌傷,外有腫,內有痛,外用定痛膏敷貼,內服破血利藥。

凡肚皮裂開,用麻縷為線,或捶桑白皮為線,以花蕊石散敷線,須從裡面縫,外面皮不可縫,留以撣藥,用封口藥塗,或補肌散以雞子清調敷。

凡陰囊被人扯脫者,用雞子黃油塗,以金毛狗脊毛薄攤於上,次撣封口藥,又用散血膏凡陰囊處有青黑紫色腫者,用補肉膏敷貼,或用定痛膏加赤芍、草烏、良薑、肉桂各少許打和,用韭汁搗爛,同藥敷貼。如無韭汁,蔥汁亦可。仍服利小便藥。

凡骨碎斷或未碎斷但皮破肉損者,先用補肌散填滿瘡口,次用散血膏敷貼。如骨折者,要接骨膏敷貼夾縛。或皮破骨斷者,用補肉膏敷貼。

凡筋斷者,用楓香以金沸草搗取汁調塗,次用理傷膏敷貼。

凡用夾,須攤藥於紙上平,兩頭要帶薄搭頭,搭得不濃不礙肉。平坦者,無高低不均之患。若四岸高低不均,此上便有空缺不著肉處,即生泡。切記之。

凡敷貼接骨等膏藥,仍疼痛不止者,可加乳香、沒藥、楓香、白芷、肉桂、南星、獨活等味,各量加些於藥中敷貼,其肉溫暖,疼痛即住。如刀斧傷者,去肉桂、南星、獨活。

凡刀斧傷者,看輕重用藥。如輕者,只用補肌散撣;重者,宜用封口藥撣,緊縛住;如傷最重者,外用散血膏敷貼。

凡被杖打腫痛而未破者,先用棱針挑出黑血,若已破者不須出血,只用撒地金錢、山薄荷、地薄荷、生地黃、豬 嚀葉、澤蘭葉、血見愁,搗爛敷貼。

凡治刀斧金刃打撲,從高跌墮,皮肉破損而傷重者,中間用封口藥撣破處,或補肌散亦其四邊用截血膏箍住,使新血不來潮,此秘傳之妙訣也。凡用敷貼等草藥,皆要臨時生采新鮮者用之有效。如出遠路、討不便者,可為末用,然終不及生采者為勝。如無草藥討處,就用君臣藥接縛之。

愚按︰草藥皆本草所載,故並錄無遺。倘於窮鄉僻壤,亦可選而用之,其效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