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索引

論十六味流氣飲五十六

丹溪曰:夫十六味流氣飲。乃表裡氣血藥也。複以疏風助陽之藥參入。非脈之洪、緩、遲、緊、細者不宜用。諸家往往不分經絡脈症。不具時宜。但雲消毒化毒。又云不退。加補 氣血藥。此又使人不能無疑也。

論十宣散五十七

經曰:諸痛癢瘡瘍。皆屬心火。言其常也。如瘡盛形羸。邪高痛下。始熱終寒。此反常 故當察時下而權治。可收十全之功。此表裡氣血之藥。若用於癰疽。初發或已發。或內托。 或身倦惡寒熱少。或脈緩澀。或弦。或緊細。宜用之散風寒以助陽。乃始熱終寒之變也。若施於積熱 毒。更不分經絡時宜。不能不無懼也。

丹溪曰:精要謂治未成也速散。已成者速潰。若用於輕小症候。與冬月時令。盡有內托 。冬月腫瘍。用之亦可轉重就輕。移深於淺。夏月潰瘍用之。其桂朴之溫散。佐以防風、白 芷。雖有參、耆 ,亦難倚仗。世人用此不問是癰是疽。是冬是夏。無經絡。無前後。如盲人 騎瞎馬。半夜臨深池。危哉。又曰:燥血瀉氣藥太多。涉虛者勿輕用。

一士背臀腿節次生疽。率用五香連翹湯、十宣散。致不救。

一人年六十。好酒肉。背疽。與獨參膏十五六斤而愈。若用十宣。寧保無危。

論內托散五十八

精要謂一日至三日進十數服。防毒瓦斯攻臟腑。名護心散。切詳綠豆解丹毒。又言治石毒 甘入陽明。性寒能補為君。以乳香去惡毒。入少陰。性溫善竄為佐。甘草性緩。解五金八石 及百藥毒為使。想此方專為服丹石發疽者。設不因丹石而發疽。恐非必用之劑。

丹溪曰:癰疽因積毒在臟腑。非一朝一夕。治當先助氣壯胃。使本根堅固。而以行經活 佐。參以經絡時令。使毒外發。施治之。早。可以內消。此乃內托之本意。(又云)內托散性 冷。治嘔有降火之理。若夫老年者病深。諸症備者。體虛者。綠豆雖補。將有不勝重任之患

一婦年七十。形實性急。好酒。冬病腦疽。與麻黃桂枝湯而愈。此亦內托。豈必皆冷藥

論神仙追毒丸五十九

精要曰:初成膿宜烙。得膿利為效,亦服追毒丸。

丹溪曰:追毒丸下積取毒之藥。決無取膿之效。今用烙而得膿。若在裡而血氣實。則膿 。如托不出。何不以和氣活血藥。佐以參 補劑。使膿托出也。其方用五倍子。消毒殺蟲解 風為君。山慈菇、千金子、大戟、皆驅逐走泄為臣。佐以麝香升散。用之以治癰疽。實非所 宜。果見臟腑有積毒。或異蟲纏滯深固而體氣不虛者,亦是快藥、但戒勿輕用耳。

論獨勝散六十

謂癰疽皆綠氣滯血凝。或因怒氣所致。用香附子去毛。以生薑汁淹一夕。研乾為末。白 湯調服二錢。無時。

丹溪曰:本方謂疽後常服。半年尤效。此皆施於體實氣郁之人也。

一人濃味氣郁。形實性重。年近六十。背疽。醫與他藥皆不行。惟飲香附米甚快。始終只 此一味而安此千百而一二。

論柞木飲子六十一

乾柞木葉(四兩半) 乾荷葉中心蒂 乾萱草根 甘草節 地榆(各一兩) 細銼。每服半兩。水二碗。分二服。早晚各一服。未成者自消 。膿者自乾。

丹溪曰:荷蒂去惡血。萱根下水。解毒。利胸膈。柞木有芒刺。能驅逐。地榆主下焦血 病。輕小症候。或可以為防托。

論阿膠飲子六十二

(蠟礬丸 國老膏 遠志酒)

丹溪曰:阿膠飲子以牛膠屬金屬土。補肺氣。實大腸。壯胃止泄。黃蠟丸以蠟味甘淡。 實大腸。補而難化。 國老膏以甘草化毒行經。遠志酒、忍冬酒皆有補性。歸心歸血。用之頗切。善用者以之 配入腫瘍之散。結潰瘍之補虛,亦奏捷效。

論六味車螯散六十三

車螯(四個黃泥 紅。出火毒。研末) 栝蔞仁(新瓦上。炒令香。) 甘草節(二錢。炒 燈草(三十莖。) 上除車螯為粗末。作一服。用酒二碗。煎耗半碗。去渣。入蜜一大匙和勻 。調車螯末二錢。膩粉少許。空心溫服。取下惡物。

丹溪曰:車螯散一以輕粉為佐。一以燈心為佐。其散腫消毒下積。安詳穩重。輕小症候 ,亦可仗之。

論飛龍奪命丹六十四

飛龍奪命丹 治疔瘡惡腫。初發或發而黑陷。毒瓦斯內陷者。

丹溪曰:世多用之。香竄燥毒之劑。無經不至。故能宣泄。備汗、吐、下三法。病因食 禽畜毒發。及瘡脈沉、緊、細、數。蘊毒在裡。並濕毒。用之神效若大熱大渴。毒瓦斯 發而 脈浮洪在表。及膏粱積熱之人。未宜輕舉。

論加味十全湯六十五

凡治癰疽後。補血氣。進飲食。實為切要。蓋膿血出多。陰陽兩虛。此藥可以回生起死 其不分經絡時令。須在識者觸而長之。今醫以腫平痛寬。遂以為安。漫不加省。往往於結痂 後兩三月或半年。虛証乃見。醫者不察。而加補養之功。因而轉成他病者多矣。一人因腳弱 。詳見後條。

論五香湯六十六

精要云:大凡癰疽不可舍五香湯。

丹溪曰:吾不知良甫之時。有許多大府秘堅。病氣郁塞。若是之頑濃。可以驟散而大下 ,亦當開陳時之先後。症之可否。庶乎後人不敢孟浪殺人。殊不知此小寒熱。或者由其氣血 不和而然。便以為外感而行表散。害人最速。

論防風通聖散六十七

此表裡氣血藥也。治一切風毒。積熱瘡腫。脈候弦、洪、實、數、浮、緊。氣血盛實者

丹溪曰:秘傳以是方加人參、黃耆、蒼朮、赤茯苓、金銀花。名消腫托裡散。雖以參、主。複雲人參無亦可。則又不能無疑而難用也。且臨症加減。須較表裡。如表症多者。當從 此方以辛甘為主散之也。裡症多者。須當從變。

論大黃六十八

精要云:大黃宣熱散毒。治癰疽要藥。癰疽始作。皆須大黃等湯極轉利之。排日不廢。

又曰:瘡疽泄利。皆是惡候。

丹溪曰:此皆不能使人無疑。借曰用大黃。恐因大府秘而病體實。有積熱沉痼者發也。 破結導滯。推令轉動而已。豈可謂極轉利之。而且排日不廢耶若下利之後。又與利藥。恐非 防微杜漸之意。瘡之始作。腫在肌肉。若非大滿大堅實之症。自當行仲景發表之法。借五香 湯為例。散之於外可也。何必遽用峻下之藥。奪其裡哉。或曰。癰疽用大黃走泄以去毒。孫 真人嘗言之。良甫祖述其說耳。曰。孫以盛名行奇術於公卿間者。良甫宋人。若其交游亦皆 公卿之家。肉食之輩。固皆捷效。今不分貧富苦樂。一概用之寧免孟浪之過乎。況有心勞而 虛者。憂怒而虛者。強力勞動而虛者。大醉飽而虛者。皆氣少而澀。血少而濁。生疽固是難 治。若大府秘而稍安谷。甘淡薄而守戒律。猶為可治。不免尚費調補。苟因旬日半月。大府 秘實。不知亦有其氣不降而然者。便以為實而行大黃。豈不殺人。

論白蠟六十九

白蠟稟收斂堅凝之氣。外科要藥。生肌止痛。接骨續筋。補虛用合歡樹皮。同入長肉膏 。有神效。但未試其可服否。合歡皮嘗服之驗矣。

論蓖麻子七十

(附皂角刺 神異膏 麥飯石膏) 蓖麻子性善收。能追膿取毒,亦要藥也。皂角刺治癰疽未破已破。能鑽引至漬處。神異 說膏藥方甚多。神效無出於此。麥飯石膏膿潰後圍瘡口。一說內冷惡寒不(注︰“不”下疑

論流氣飲十宣散七十一

夫氣血凝滯。多因營衛之氣弱。不能運散。豈可複用流氣飲以益其虛。況各經氣血多少 。心包絡、膀胱、小腸、肝經。多血少氣。三焦、膽、腎、心、脾、肺。少血多氣。人年四 十以上。陰血日衰。若於血少經分而病癰腫。或脈症不足。當以補接為主。

丹溪曰:腫瘍內外皆壅。宜托裡表散為主。乃補氣血藥而加之以行散之劑。非專攻之謂 或者腫 痛甚。煩躁脈大。其辛熱之劑。不但腫瘍不可用。雖潰瘍亦不可用也。凡患者須分 經絡、血氣、地部遠近、年歲老幼、稟氣虛實。及七情所感、時令所宜而治之。常見以流氣 、十宣散二藥。概治結腫之症。以致取敗者多矣。 大抵症有主末。治有權宜。治其主則末病自退。用其權則不拘於時。泥於守常。必致 危甚。況雜用攻劑。動擾各經。故丹溪云:凡瘡發於一經。只當求責本經。不可干擾餘經

論敗毒散流氣飲七十二

凡治瘡瘍。不審元氣虛實。病在表裡。便服敗毒流氣等藥。蓋敗毒散。發表藥也。果有 。止宜一二服。多則元氣損。毒愈盛。雖有人參亦莫能補。流氣飲耗血藥也。果氣結胸滿。 只宜二三服。多則血反致敗。雖有芎、歸,亦難倚仗。丹溪曰:此不系膏粱丹毒之變。因虛 勞氣郁所故也。

蠟礬丸七十三

一人肩患毒。腫硬作痛。惡症迭見。用礬末三錢糊丸。以蔥白七莖煎湯調下。腫痛悉退 礬末蔥湯調下。因末難服。故以蠟為丸。一方士治瘡疽。不問腫潰。先用此藥二三服。後用 消毒藥甚效。常治芻蕘之人。用此即退。不用托裡亦愈。蓋止熱毒為患。血氣不虧。故用多 效若金石毒藥發疽者。尤效。以礬能解金石之毒也。一方用礬末五錢。朱砂五分。熱酒下。 亦效此藥托裡固內、止泄、解毒、排膿。不動臟腑。不傷氣血。有益無損。其藥易得。其功 甚大。偏僻之處不可不知此方。或蟲犬所傷。溶化熱涂患處。更以熱酒調末服皆效。

汗之則瘡已七十四

東垣曰。其瘡外有六經之形症。內無便溺之阻隔。飲食如故。清便自調。知不在裡。非 也。小則為癤。大則為癰。其邪所受於下。風濕之地氣。自外而來。侵於身也。經曰:營氣 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諸痛癢瘡瘍。皆屬心火。此元氣不足。營氣逆行。其瘡初出。 未有傳變。在於肌肉之上。皮膚之間。只為風熱六經所行經絡地分出矣。宜泄其風濕熱瘡之 情勢,亦舊然高起。結硬作痛。此瘡自外而入。其脈只在左手。左手主表。左寸外洪緩。左 關洪緩而弦是客邪客於血脈之上。皮膚之間。宜急發汗而通其榮衛。則邪氣出矣。托裡榮衛 湯此足太陽藥表裡氣血之劑。

黃耆 紅花 桂枝(各五錢) 蒼朮(三錢) 柴胡 連翹(各二錢) 羌活 防風 歸身 甘草(炙) 黃芩(各半錢) 人參(一錢)
上銼。每服一兩。水酒各半。煎。

論須針決七十五

凡瘡不起者托而起之。不成膿者補而成之。使不內攻。膿成宜及時針之。若畏痛而不肯 。又有恐傷良肉而不肯針。殊不知瘡雖發於肉薄之處。若膿成。其腫亦高寸余。瘡皮又濃分 許。用針深不過二分。若發於背。腫高必有三四寸。針入止於寸許。況患處肉已壞矣。何痛 之有。何傷之慮。怯弱之人。及患附骨疽。待膿自通。必致大潰不能收斂。血氣瀝盡而亡者

論痛七十六

上部脈數實而痛者。宜降火。
上部脈數虛而痛者。宜滋陰降火為主。
尺部脈數而作渴者。滋陰降火。如四物加黃柏、知母。
大抵瘡之寒熱虛實。皆能為痛。熱毒痛者。藥用寒涼折之。寒邪痛者。藥用溫熱散之。
痛者除風。因濕痛者導濕。燥而痛者潤之。塞而痛者通之。虛而痛者補之。實而痛者泄之。
膿郁而閉者開之。惡肉侵蝕者去之。陰陽不和者調之。經絡閉澀者利之。慎勿概用寒涼之藥 。蓋血脈喜溫而惡寒。若冷氣入裡。血即凝滯。反難瘥矣。又曰:大抵瘡疽之症雖發疼痛。
情勢高碩。煩渴不寧。脈若有力。飲食頗進。可保無虞。其膿一潰。諸症悉退。多有因膿不 得外泄以致疼痛。若用敗毒寒藥攻之。反致悟事。若有膿急針之。膿出痛止。膿未成而熱毒 作痛。用解毒之藥,亦有腐爛尺余者。若無惡症。投以大補之劑。肉最易生,亦無所妨。

論癰疽虛實七十七

瘡瘍之症。五善之中見一二善症者可治。七惡之內見一二惡症者難治。若虛中見惡症者 。實中無惡者自愈。此症雖云屬火。未有不由陰虛而致者。故經云督經虛從腦出。膀胱經 虛從背出。豈可專泥於火而用苦寒藥治。夫苦寒之藥。雖治陽症。尤當分表裡、虛實、次第 、時宜。豈可始末悉用之。
凡瘡腫堅而不澤。(不澤。不光澤而色夭)堅如牛領之皮。瘡頭如粟。脈洪大。按之則澀 。此精氣已絕。不治亦死。
凡癰疽之作。皆五臟六腑蓄毒不流。非獨榮氣壅塞而發。其行也有處。其主也有歸。假 於喉舌者心之毒。皮毛者肺之毒。肌肉者脾之毒。骨髓者腎之毒。發於下者陰中之毒。發於上 者陽中之毒。外者六腑之毒。內者五臟之毒。故內曰壞。外曰潰。上曰從。下曰逆。發於上 者得之速。發於下者得之緩。感於六腑者易治。感於五臟者則難治也。
發背、腦疽、大疔、懸癰、脫疽、腳發之類。皆由膏粱濃味。盡力房勞。七情六淫。或 補藥。精虛氣耗所致。非獨因榮衛凝滯而生也。必灸之以拔其毒。更辨其因。及察邪在臟腑之 異、虛實之殊而治之。庶無誤也。凡大癰疽。藉氣血為主。若塌而不起。或潰而不腐。或不 收斂。及膿少。或清。皆氣血虛也。宜大補之。最忌攻伐之劑,亦有膿反多者。乃氣血虛不 能禁止也。若潰後發熱作渴。脈大而膿愈多。屬真氣虛邪氣實也。俱不治。常見氣血充實之 人。患瘡皆腫高。色赤。易腐潰而膿且稠。又易收斂。怯弱之人多不起。發不腐潰。及難收 斂。若不審察。妄投攻劑。虛虛之禍不免矣。
大抵瘡之始作。先發為腫。氣血郁積。蒸肉為膿。故多痛。膿潰之後。膿退肌寬。痛必漸 減。 元太醫令。)瘡疽之症。有臟腑氣血。上下真邪。虛實不同也。不可不辨。如腫起堅硬膿稠 者實也。腫下軟慢膿稀者虛也。瀉利腸鳴。飲食不入。嘔吐無時。手足並冷。脈弱皮寒。小 便自利。或小便時難。大便滑利。聲音不出。精神不爽。悉臟腑虛也。大便硬。小便澀。飲 食如故。腹滿膨脹。胸膈痞悶。肢節疼痛。口苦咽乾。煩躁多渴。身熱脈大。精神昏塞。悉 臟腑實也。凡諸瘡疽。膿水清稀。瘡口不合。聚腫不赤。肌寒肉冷。自汗色脫者。氣血虛也 。腫起色赤。寒熱疼痛。皮膚壯熱。膿水稠粘。頭目昏重。氣血實也。頭痛鼻塞。目赤心驚 。咽喉不利。口舌生瘡。煩渴飲冷。睡語切牙者。上實也。精滑不禁。大便自利。腰腳沉重 。睡臥不能者。下虛也。肩頭不便。四肢沉重。目視不正。睛不 。食不知味。音嘶色 。四肢浮腫者。真氣虛也。腫 尤甚。痛不可近。多日不潰。寒熱往來。大便秘澀。小便如 淋。心神煩悶。惚恍不寧者。邪氣實也。又曰:諸痛為實。諸癢為虛。又曰:其脈洪大而數 者實也。微細而軟者虛也。虛則補之。和其氣血托裡也。實則瀉之。疏利而導其氣。內經謂 血實則決之。氣虛則掣引之。
潰瘍雖有表症。發熱宜以托裡藥為主。佐以表散之劑。

論附骨疽七十八

疽乃流注之敗症也。如用涼藥。則內傷其脾。外冰其血。脾主肌肉。脾氣受傷。飲食必 肌肉不生。血為脈絡。血既受冰。則血氣不旺而愈滯。宜用理脾。脾健則肉自生。血氣自運 行矣。又曰:白虎飛尸。留連周期。或展轉數歲。冷毒朽骨出盡自愈。若附骨腐者可痊。正 骨腐則為終身廢疾矣。有毒自手足或頭面腫起。或兼疼痛。止至頸項骨節去處。如 瘍貫珠 此風濕流氣之症也。宜加減小續命湯、獨活寄生湯主之。有兩膝腫痛起。或至遍身骨疼痛者 。此風濕痺。又名 節風。宜附子八物湯。又有結核在項腋或兩胯軟肉處。名曰 癰。屬 冷症也。又有小兒宿痰失道。致結核於項頸、臂膊、胸背之處,亦冷症也。俱用熱藥敷貼。 以上諸症。皆原於腎。腎主骨。腎虛則骨冷而為患也。所謂骨疽皆起於腎,亦以其根於 此也。故用大附子以補腎氣。腎實則骨有生氣。而疽不附骨矣。

論瘡疽所致之由七十九

若氣血充實。經絡通暢。決無患者。若氣血素虧。或七情所傷。經絡郁結。或腠理不 密。六淫外浸。隧道壅塞。 醫者須當察其所由。辨其虛實。庶不誤人。

論癰可治不可治八十

發背、腦疽、脫疽、腫痛赤色。水衰火旺之色。尚可治。若黑或紫。火極以水之象也。 乃腎水已竭。精氣已涸。決不治。 凡腫不高。色不赤。不 痛。脈無力。不飲食。腫不潰。腐不爛。膿水清。或多而不止 肉不生。屬元氣虛也。皆難治。宜峻補之。或膿血既泄。腫痛尤甚。膿水敗臭。煩躁時嗽。 腹痛渴甚。泄利無度。小便如淋。乃惡症也。皆不治。 未成膿不灸。膿熟不開。腐不取。多致不救。 腫而一日至四五日未成膿而痛者。宜灸至不痛。灸而不痛或麻木者。明灸之。 腫硬不作膿。或痛或不痛。或微痛。或瘡頭如黍者。灸之尤效,亦有數日色尚微赤。腫 尚不起痛不甚。膿不作者。尤宜多灸。勿拘日期。更服甘溫托裡藥。切忌寒涼之劑。 瘀肉不腐。桑柴火灸之。 脈數發熱而痛者。發於陽也。可治。脈不數。不熱不痛者。發於陰也。難治。不痛最 惡。不可視為常疾。此症不可不痛。不可大痛煩悶者不治。

腫瘍八十一

腫高 痛脈浮者。邪在表也。宜托之。如內托複煎散。 腫硬痛深脈沉者。邪在內也。宜下之。如黃連內疏湯。仙方活命飲。苦參丸。 外無 腫。內則便利調和者。邪在經絡也。宜調和榮衛。如托裡榮衛湯。白芷升麻輩。 痛燥煩。或咽乾作渴者。宜降火。如黃連解毒湯。 痛發熱。或拘急。或頭痛者。邪在表也。宜散之。如荊防敗毒散。人參敗毒散輩。 大痛或不痛者。邪氣實也。隔蒜灸之。更用解毒。如仙方活命飲。 煩躁飲冷 痛脈數者。邪在上也。宜清之。如清涼飲。或金銀花散。 惡寒而不潰者。氣實兼寒邪也。宜宣而補之。如十宣散。 痛發熱。汗多。大渴。便秘。譫語者。結陽症也。宜下之。如黃連內疏湯。破棺丹輩 不作膿或熟而不潰者。虛也。宜補之。如補中益氣湯。八物湯。十全大補湯輩。 痛或不痛及麻木者。邪氣盛也。隔蒜灸之。 腫痛或不作膿者。邪氣凝結也。宜解之。如仙方活命飲。 腫痛飲冷發熱睡語者。火也。宜清之。如清心湯。或防風通勝散加黃連。 不作膿。或不潰。及不斂者。陽氣虛也。宜補之。如托裡消毒散。瘡後當調養。 患後當調養。若瘰 流注之症。尤當補益。否則更患他症矣。必難措治。慎之。蠟礬丸 。敗毒散。流氣飲。

潰瘍八十二

膿熟不潰者。陽氣虛也。宜補之。如聖愈湯。 瘀肉不腐者。宜大補陽氣。更以桑柴火灸之。如參 歸術。 膿清或不斂者。氣血俱虛。宜大補。如八物湯。 潰後食少無睡。或發熱者。虛也。宜補之。如內補黃耆湯。 倦怠懶言。食少不睡者。虛也。宜補之。如黃耆人參湯。 寒氣襲於瘡口。不斂。或陷下不斂者。溫補之。如十全大補湯。 脈大無力。或澀微。而肌肉遲生者。氣血俱虛也。峻補之。如十全大補湯。 出血或膿多煩躁不眠者。乃亡陽也。急補之。膿多或清者。血氣俱虛也。宜峻補之。 右關脈弱而肌肉遲生者。宜健脾胃。如六君子湯。 膿清補之不應及不痛。或木悶及堅硬者。俱不治。

潰瘍作痛八十三

膿出而反痛者。虛也。宜補之。 凡膿潰之後。脈澀遲緩者易愈。以其有胃氣故也。脈細而沉時直者。裡虛欲變症也。若痛尚未痊。洪滑粗散者難療。以正氣虛邪氣實也。 脈數虛而痛者屬虛火。宜滋陰。如托裡散加生地黃。 脈數實而痛者。邪氣實也。宜泄之。 脈實便秘而痛者。邪在內也。宜下之。如清涼飲。 脈澀而痛者。氣血虛寒也。溫補之。如定痛托裡散。 若有膿為脂膜間隔不出。或作脹痛者。宜用針引之。或用利刀。剪之。腐肉堵塞者去之

潰瘍發熱八十四

脈浮或弱。而熱或惡寒者。陽氣虛也。宜補氣。如補中益氣湯。 脈澀而熱者。血虛也。宜補血。如四物湯。人參養榮湯。 午前熱補氣為主。如四君子湯。 午後熱者補血為主,如四物湯。 脈浮數發熱而痛者。邪在表也。宜散之。如補中益氣湯。 脈沉數發熱而痛者。邪在內也。宜下之。

東垣云:發熱惡熱。不渴不止。煩躁肌熱。不欲近衣。脈洪大。按之無力。或目痛鼻乾非白虎湯症也。此血虛發熱。宜用當歸補血湯。又有火郁而熱者。如不能食而熱。自汗氣短者。虛也。以甘寒之劑瀉熱補氣。如能食而熱。口舌乾燥。大便難者。以辛苦大寒之劑下之。以泄火補水。 膿血大泄。當大補氣血為先。雖有他症。以末治之。 凡癰大潰發熱惡寒。皆屬氣血虛甚。若左手脈不足者。補血藥當多於補氣藥。右手脈不 足者。補氣藥當多於補血藥。切不可發表。 附余諸症十五條。

論寒熱八十五

大抵七情皆能動火。各經之熱亦異。當分治之。東垣曰。晝則發熱。夜則安靜。是陽氣 自旺於陽分也。

晝則安靜。夜則發熱煩躁。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名曰熱入血室。晝則發熱煩躁。夜亦 煩躁。是重陽無陰也。當急瀉其陽。峻補其陰。王注曰。病熱而脈數。按之不動。乃寒盛格陽 。非熱也。形症是寒。按之而脈鼓。擊於指下而盛者。此為熱盛拒陰。非寒也。傷寒論曰。 寸口脈微。為陽不足。陰氣上入陽中。則洒淅惡寒。尺脈弱為陰不足。陽氣下陷入陰中。則 發熱也。肺熱者。輕手乃得。微按全無。日晡熱甚。乃皮毛之熱。其症必見喘咳。寒熱輕者 瀉白散。重者涼膈散。地骨皮散。心熱者。微按至皮膚之下則熱少。加力按之則不熱。是熱 在血脈也。其症煩心。心痛。掌中熱而噦。以黃連瀉心湯、導赤散、朱砂安神丸。脾熱者。 輕按之不熱。重按之亦不熱。不輕不重。熱在肌肉。遇夜尤甚。其症必怠惰嗜臥四肢不收。 無氣以動。瀉黃散。肝熱者。重按之。肌肉之下。至骨之上乃熱。寅卯時間尤甚。其脈弦 。四肢滿悶。便難。轉筋。多怒。多驚。四肢困熱。筋痿不能起於床。瀉青丸。柴胡引子。 腎熱者。重手按至骨分。其熱蒸手如火。其人骨蘇蘇如蟲蝕。其骨困熱不任,亦不能起於床 。滋腎丸主之。徐用誠雲。面熱者。足陽明。

口中熱如膠。足少陰。口熱舌乾。足少陰。耳前熱。手太陽。掌中熱。手厥陰。少陰。 太陰。足下熱而痛。足少陰。足外熱。足少陽。身熱膚痛。手少陰。身前熱。足陽明。洒淅 寒熱。手太陰。肩上熱。肩似拔。手太陽。中熱而喘。足少陰。肩背熱。及足小指外 脛踝 後。皆屬足太陽。一身盡熱。狂而妄聞妄見妄言。足陽明。熱而筋縱緩不收。足痿。足陽明 。厥陰。手少陰。

溪曰:惡寒者。衛氣虛衰不能溫。分肉實表而惡寒者。又有上焦之邪。隔絕營衛。不能 出表而惡寒者。東垣云:晝則惡寒。夜則安靜。是陰氣上溢於陽中也。夜則惡寒。晝則安靜 。是陰血自旺於陰分也。夜則惡寒。晝亦惡寒。是重陰無陽也。當急瀉其陰。峻補其陽。

七情所傷八十六

經云:神傷於思慮則肉脫。意傷於憂愁則肢廢。魂傷於悲哀則筋攣。魄傷於喜樂則皮槁 。志傷於盛怒則腰脊難以俯仰也。七情所傷。氣血所損之症也。當先滋養血氣。

論精血八十七

夫月水之為物。乃手太陽手少陰二經主之。此二經相為表裡。在上為乳汁。下為月水。 絡之餘氣。苟外無六淫所侵。內無七情所傷。脾胃之氣壯。則沖任之氣盛。故為月水。適時 而至。然面色痿黃。四肢消瘦。發熱口乾。月水過期且少。乃陰血不足也。非有余瘀 之症 。宜以滋養血氣之劑。徐而培之。則經氣盛而經水自依期而下。

又云:精未通而御女以通其精。則五體有不滿之處。異日有難狀之疾。陰已痿而思色以 精。則精不出而內敗。小便道澀而為淋。精已耗而複竭之。則大小便道牽疼。愈疼則愈欲大 小便。愈便則愈疼。女人天癸既至。逾十年無男子合則不調。未逾十年思男子合亦不調。不 調則舊血不出。新血誤行。或潰而入骨。或變而為腫。或雖合而難子。合男子多則瀝枯虛。 又產乳眾則血枯殺人。觀其精血。思過半矣。又曰:夫人之生以血氣為本。人之病未有不先 傷其氣血者。世有室女童男。積想在心。思慮過當。多致勞損。男子則神色先散。女子則月 水先閉。何以致然。蓋憂愁思慮則傷心。心傷則血逆竭。血逆竭則神色先散。而月水先閉也 。火既受病。不能營養其子。故不嗜食。脾既虛則金氣虧。故發嗽。嗽既作。水氣絕。故四 肢乾。木氣不充。故多怒。鬢發焦。筋骨痿。俟五臟傳遍。故卒不能死。然終死矣。此一種 於勞中最難治。蓋病起於五臟之中。無有已期。藥力不可及也。若或自能改易心志。用藥扶 接。如此則可得九死一生。

又云:室女月水久不行。切不可用青蒿等涼劑。醫家多以室女血熱。故以涼藥解之。殊 血得熱則行。冷則凝。(養生必用方)言之甚詳。此說大有理。不可不知。若經候微少。漸漸 不通。手足骨肉煩疼。日漸羸瘦。漸生潮熱。其脈微數。此由陰虛血弱。陽往乘之。少水不 能滅盛火。火逼水涸亡津液。當養血益陰。慎勿以毒藥通之。毒藥 悍。甚助陽火。陰血得 之則妄行。脾胃得之則愈虛。惟宜柏子仁丸、澤蘭丸。

論水腫八十八

月水不通。久則血結於內。生塊變為血瘕,亦作血 。血水相並。壅塞不通。脾胃虛弱 為水腫。所以然者。脾候身之肌肉象於土。土主克水。水血既並脾氣衰弱。不能克消。致水 氣流溢。浸漬肌肉。故腫滿也。觀此豈宜用克伐之劑。

論婦人病八十九

婦人情性執滯不能寬解。多被七情所傷。遂致遍身作痛。或肢節腫痛。或氣填胸滿。或 核塞喉。咽吐不出。或痰涎壅盛。上氣喘急。或嘔逆惡心。甚者渴悶欲絕。產婦多有此症。 宜服四七湯。先調滯氣。更以養血之藥。若因思憂致小便白濁者。用此藥吞青州白丸子。屢

論婦人熱勞九十

婦人熱勞者。由心肺壅熱。傷於氣血。氣血不調。臟腑壅滯。熱毒內積。不得宣通之所 。其候。心神煩躁。頰赤頭痛。眼澀神昏。四肢壯熱。煩渴不止。口舌生瘡。神思昏沉。嗜 臥少寐。飲食無味。身體酸疼。或時心怔。或時盜汗。肌膚日漸消瘦。故名熱勞也。

自汗忌利小便九十一

自汗。小便少。不可以藥利之。既已自汗。則津液外亡。小便自少。若利之則榮衛枯竭。 無以製火。煩熱愈甚。當俟熱退汗止。小便自行也。兼此症乃陽明經。大忌利小便。

論下血九十二

下血服涼血藥不應。必因中氣虛。不能攝血。非補中升陽之藥不能愈。切忌寒涼之劑。 傷濕熱之食成腸癖而下膿血者。宜苦寒之劑。以內疏之。脈弦絕澀者難治。滑大柔和者易治

論血崩九十三

婦人崩中。由臟腑傷損沖任二脈。血氣俱虛故也。二脈為經脈之海。血氣之行。外循經 內營臟腑。若氣血調適。經下依時。若勞動過極。臟腑俱傷。沖任之氣虛。不能約製其經血 。故忽然而下。謂之崩中。治宜大補氣血之藥。以養脾胃。微加鎮墜心火之藥治其心。補陰 瀉陽。經自止矣。

論治病不可責效太速九十四

凡治病。若患者責效太速。及不戒七情。或藥不分經絡虛實。俱難治。

論寡婦病九十五

寡婦之病。自古未有言者。惟倉公與褚澄略而論及。寡者言師尼喪夫之婦。獨居無陽。 子而不可得。是以郁悒而成病也。夫處閨門。欲心萌而未遂。致陰陽交爭。乍寒乍熱。有類 瘧疾。久則為勞。又有經閉。白淫。痰逆。頭風。膈氣。痞悶。面 。瘦瘠等症。皆寡之 。診其脈。獨肝脈弦出寸口而上魚際。皆血盛而得。經云:男子精盛則思室。女人血盛則懷 胎是也。

論痿與柔風腳氣相類九十六

人身有皮毛、血脈、筋膜、肌肉、骨髓以成其形。內則有心、肝、脾、肺、腎以主之。 情妄用喜、怒、勞、佚。致五內精血虛耗。使皮血筋骨肉痿弱。無力以運動。故致痿 。狀 與柔風、腳氣相類。柔風腳氣皆外所因。痿則五內不足之所致也。

論病犯不治九十七

飲食不為肌膚。水谷不能運化。精微灌溉臟腑。周身百脈。神將何依。故氣短而促。真 也。怠惰嗜臥。脾氣衰也。小便不禁。膀胱不藏也。時有燥熱。心下虛痞。胃氣不能上榮也 。恍惚健忘神明亂也。犯此數者。病皆不治。

論腳氣九十八

若飲食自倍。脾胃乃傷。則胃氣不能施行。脾氣不能四布。故下流乘其肝腎之虛。以 腫。加之房事不節。陽虛陰盛。遂成腳氣,亦有內傷食。脾胃之氣有虧。不能上升。則下注 為腳氣者。宜用東垣開結導引丸開導。引水運化脾氣。如脾氣虛。濕氣壅遏不通。致面目發 腫或痛者。宜用導滯通經湯以疏導之。腳氣由腎虛而生。然婦人亦有病腳氣者。乃因血海虛而 七情所感。遂成斯疾。今婦人病此亦眾。則知婦人以血海虛而得之。與男子腎虛類也。男女 用藥同無異。更當兼治七情。無不效也。腳氣雖云腫有淺深。感有輕重。其所受皆因真氣虛 弱。邪氣得以深襲。若真氣壯實。邪氣焉能為患耶。故附骨疽及鶴膝風症。腎虛者多患之。前 人用附子者。以溫補腎氣。而又能行藥勢。散寒邪也。 凡濕痰濕熱。或死血流注關節。非辛溫之劑。開發腠理。流通隧道。使氣行血和。焉能 。但人謂附子有毒、多不肯服。若用童便炮製。何毒之有。況不常服。何足為慮。予中氣不 足。以補中益氣東加附子。服之三年。何見其毒也。經云:有是病用是藥也。故大防風湯、活絡丹。治腳氣、鶴膝風症。多效。

活絡丹 夫病深伏在內。非此藥莫能通達。但近代始云此藥引風入骨。如油入面之說。 故後人多不肯服。 大抵有是病用是藥。豈可泥此。以致難瘥。

論表虛及小便多少肺癰肺痿九十九

經曰:肺內主氣。外司。皮毛。若肺氣虛則腠理不密。皮毛不澤。肺受傷則皮毛錯縱。 肺癰。肺痿。腸癰。必致皮毛如此。以其氣不能榮養而然也,亦有服表藥。見邪不解。又複 發表。殊不知邪不解者。非邪不能解。多因腠理不密而邪複入也。專用發表則腠理愈虛。邪 愈易入。反為敗症矣。宜胗其脈。邪在表者。止當和解而實腠理。乘虛複入者,亦當和解。 兼實腠理。故用托裡益氣之藥。若小便赤澀為肺熱所傳。小便短少為肺氣虛蓋肺為母。腎為 子。母虛不能生子故也,亦有小便頻數者,亦為肺虛不能約製耳。大抵勞傷血氣。則腠理不 密。風邪乘肺。虛風熱相摶。郁滯結不散。以致喘嗽。若誤汗下過度。則津液重亡。遂成肺 癰、肺痿之症矣。

桷按以上一十五條。原系後病案中互發揮者。雖非外科。以其議論有切於雜症。不敢脫 略。故采附諸論之後。俾學人以便觀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