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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方短劇》一部,連藥性灸法合十二卷。古之舊方者,非是術人逆作方,以待未病者也。皆是當疾之時,序其源由診候之,然後依藥性處方耳。病者得愈,便記所主治,序為方說,奏上官府,仍為舊典也。今之學人相與同難,用舊方治病,病如方說,藥物依方,而不悉驗者,共論是病有古今,不言異鄉殊氣,質耐不同。同病患痛癢,所苦相似,而得之根源實別異。且人有苦樂強弱,用藥不等,而得差是同。既差之後,實各記其方所治神驗,方說略同,其藥寒溫補利乖背。或先於嶺南服之得益,傳往淮北為治反害。夫用故方之家,唯信方說,不究藥性,亦不知男女長少殊耐、所居土地溫涼有早晚不同,不解氣血浮沉深淺應順四時、食飲五味以變性情。唯見方說相應,不知藥物隨宜,而一概投之,此為遇會得力耳,實非審的為效也。是以《黃帝經》教四海之民,為治異品,此之謂也。今若欲以方術為學人,當精看大品根本經法,隨宜製方處針灸,病者自非壽命應終,毒害已傷生氣,五勞七傷已竭氣血者,病無不愈也。若不欲以方術為學,但以備身防急者,當依方訣,看此《經方短劇》一部為要也。今先記述上古已來舊方,卷錄多少采取可承案者,為《短劇》成法焉。

《華佗方》有十卷

《張仲景辨傷寒並方》有九卷,而世上有不啻九卷,未測定幾卷,今且以目錄為正。

《張仲景雜方》有八卷

《黃素方》有二十五卷

《葛氏所撰方》有四卷

《阮河南所撰方》有十五卷

《遼東都尉廣所撰備急方》、《中古備急》並合為二卷

《楊氏所撰方》有九卷

有《雜撰方》七卷

有《治下湯丸散方》十卷

有《治婦人方》十三卷

有《治少小雜撰方》三十卷

有《治眼方》五卷

有《雜膏方》十卷

《范東陽所撰方》有一百九卷,是范安北過江後撰集也。
上十六件,皆是《秘閣四部書目錄》所載錄者也。

《羊中散所撰方》有三十卷,是元嘉中于新安郡所集,皆是江東得效者,於世乃可即用。

《秦承祖所撰要方》二十卷,多是范東陽集中單省者耳。且首數又少,於次第治不得周悉,不足傳也。

上二件,並是元嘉中撰也。一切諸貴家皆各自撰集服藥方也,終歸是大集中事及術士所增損耳,不可悉錄也。

謹案經傳撰古今經方、治病舊典,觀歷代相紹,聖人雖異軌殊跡,治化同源,療病之理,其教亦然。是以神農使于草石,黃帝施而治病則同,是以為異軌同源者也。歷代撰集,文跡皆悉存,而術有神人真氣,藥有游仙所餌,方有延年益壽,法有民間救急,自古至今,去聖久遠,雅有其文,無有傳授之者。漢末有張仲景,意思精密,善詳舊效,通於往古,自此以來,未聞勝者。夫學術之驗,皆依智慧開悟,心意安審,尋詳經法,得其變者,非為治病悉應須如此多方也,正是記錄開辟以來異軌同源,歷代所集服藥余方隨積耳。研尋治病終歸以藥為方,《本草》藥相傳所用者,複可數十物。而方集有數百卷,卷有百餘首者,皆是古之明術者詳經察病,隨宜處方,或藥物數同其稱分為異,或煮取升合為變通耳。疾愈方積,歷代如此,自然成多也。

後來學人,例不案經,多尋方說,隨就增損,其方首數既多,藥物所殊至微,或說同而方異,或方同而說乖;或先是老人服之得效,今有少年病與之相似;或是女子先病服之有益,今有產婦病與之相似;方說病証可服,而人長少盛衰相傳加藥。其藥物雖是所宜,而於本方更成相犯。或欲除其煩重,於本方便成不便。一方積經增損,轉生偽異。其說雖與病會,其藥物久改初始。是以中古諸方,用藥多有畏惡相犯,反毒相觸,良由此也。

今更詳諸古方,撰取十卷可承案者,又撰本草藥性,要物所主治者一卷,臨疾看之,增損所宜,詳藥性寒溫以處之;並灸法要穴為一卷,合為十二卷,為《經方短劇》一部,以備居家野間無師術處,臨急便可即用也。僮幼始學治病者,亦宜先習此短劇,則為開悟有漸,然後可看大品也。

述增損舊方用藥犯禁決

《經》說︰合藥慎勿合相反畏惡相殺者,不能除病,反傷人命。檢舊方相犯者甚多,今依方用之,乃未見有入口即斃者。凡服犯禁忌藥,亦恐病不即除,久遠潛為害也。如反藥禁所說,以相對者服之即甚耳。諸方既合雜多物,其勢應小微,故得不即斃也。

《經》說︰藥物有陰賊者,令人羸瘦,陰痿短氣,傷壞五內。夫服相反畏惡之藥,雖不即斃,然久遠潛害,亦可如此,豈可不避者焉。尋古之處方,皆當明審經禁,不應合其相反畏惡也。恐特是野間山郡官典,醫輩相傳,以意增損,故有犯禁藥耳。

凡病自有外候危急而反易瘥者,服一方即瘥,亦有不治自若瘥者,與此相會,便稱方神驗,相承推之為舊方,皆不卻除其犯禁藥物而服之,其實不能除病也。且輕命者多不信脈,亦云診脈是精妙之術,非不博者所能解,不至辨之士所能究。亦相承見經方是官典醫所執傳,便謂仍決必是施教,教民治病,非但慈于疾苦,亦以以強于國也。

寒食大散難將息者,由栝蔞惡乾薑故也。夫服此藥者,皆是虛冷之人也。虛冷為情A 其疾多端,有患咳嗽上氣積年者,宜除栝蔞用紫菀二兩代之,積服兩劑無不皆瘥也。若患腳弱冷痺緩弱者,以石斛二兩代之栝蔞也,為治甚效,且無險迕,以為良決也。其餘眾病,除去栝蔞而已。若虛熱渴利痔血不可盡從者也。大理宜知此決也。

茯苓惡白蘞,而鎮心丸用之。茯苓主憂恚驚怒恐悸,心下結痛,是鎮心所宜也。白蘞治癰腫心驚癇不如茯苓,今宜除白蘞也。

麻子惡茯苓,而骨填煎用之。麻子主補中益氣,複血脈,破石淋。若疾源須此治者,留麻子去茯苓。若心下結痛,憂恚驚怒恐悸者,去麻子用茯苓也。

紫菀惡遠志,而補心湯用之。遠志主傷中,補不足,益智慧,補心宜用遠志。若患咳嗽上氣者,可以余主咳藥代遠志,用紫菀也。

牛黃惡龍骨,而治小兒方用之。若下利者,可去牛黃留龍骨。若壯熱驚癇者,宜去龍骨留牛黃也。

芍藥惡芒硝,而治小兒方用之。芍藥主益氣,止邪氣腹痛,作優利,除堅積聚耳。須此治者,當去芒硝用芍藥。若壯熱結寒實毒瓦斯者,可留芒硝去芍藥也。

乾薑惡黃連,而斷下利方悉用之。若暴冷下者,可以吳茱萸代乾薑也。夫是久寒積冷有飲水者,服茱萸喜先下飲水去,然後下止耳。大理宜知如此也。

烏頭與半夏相反,而諸湯皆用之。烏頭主中風洒洒惡寒、濕痺積聚、咳逆上氣。須此治者,留烏頭去半夏。若患傷寒寒熱,喉痺咽痛, 胸脹,咳逆,心下結堅,當用半夏。大都此二物為治相似,會宜去一種也。

藜蘆與細辛、人參相反,而烏頭丸用之。藜蘆主殺蠱毒諸蟲,除咳逆腸 下利,若須此治者,留藜蘆去細辛、人參。若患久風風頭,肢節痛,心神虛者,去藜蘆留細辛、人參也。
藜蘆惡大黃,而露宿丸用之。大黃主調中,破除諸積聚,須此治者,留大黃除藜蘆也。若須藜蘆為治者,宜除大黃也。

石惡細辛,而附子丸用之。 石主寒熱鼠痿蝕瘡,死肌肉痺,腹中積聚結堅,令人發熱。若須此治者,留 石去細辛。若患風痺拘攣,緩弱膝痛,咳逆,堅瘕積聚者,可除 石留防己惡細辛,而治風湯悉用之。防己主中風傷寒,溫瘧洒洒寒熱,諸癇,利大小便。若須

濃朴惡澤瀉,而前胡丸用之。濃朴主中風,傷寒頭痛,寒熱驚氣,死肌血痺,去三蟲。若須此治者,留濃朴去澤瀉。若須補養益氣力者,留澤瀉去濃朴也。

皂莢惡人參,而通草丸用之。皂莢主風痺死肌,風頭淚出,利九竅,下水氣,殺精物魔鬼,咳逆上氣。須此治者,留皂莢去人參。若須補五臟、安精神者,留人參去皂莢也。

礬石惡牡蠣,而卻煩丸用之。礬石主瘡蝕及咽痛,堅齒骨。須此治者,留礬石去牡蠣。若患傷寒寒熱,溫瘧,洗洗惡寒,憂恚驚怒,氣結心痛,鼠 ,女子去赤白浚下血者,留牡蠣去

當歸惡 茹,而治瘡方用之。當歸主咳逆上氣,溫瘧寒熱,洗洗在皮膚中,婦人漏下絕孕,諸瘡痙金瘡痛。須此治者,用當歸。若欲食惡肉殺蟲者,用 茹也。

甘草反海藻、甘遂、大戟、芫花,凡四物亦反甘草,而諸湯皆用之。甘草不只治病,宜是通部製百藥耳。須此四物為治者,除甘草用犀角屑亦佳。

上前件舊方用藥犯經禁者,略見凡十七條,其所不見者甚多。若看方有所見,便應依此決卻除之,然後可服耳。藥性要物亦已甲乙注名也,故複重記述之,大法宜知此決也。

述舊方合藥法

合湯用半夏,先稱量,然後洗,令去滑也;合丸散皆炮之,如三建法,削去焦皮也。

合湯、丸、散、酒用烏頭、附子、天雄法,皆熱灰中炮令坼,削去焦皮也。
合湯藥用麻黃者,皆先折去節,然後稱之︰當先煮,斷取沫。不去節與沫,令人咳。
合湯用桂、濃朴、黃柏諸木皮者,皆削去外粗皮也。
合藥用巴豆者,剝皮去心,熬令紫色。用巴豆多於餘藥,不可下篩者,皆別冶如脂,以
冶散中,更舂令調,然後與蜜也。用少者,可合舂之。
合藥用杏仁,皆湯漬剝去皮,核中有雙仁者,不可用也。
合丸散多不可篩者,亦別冶令如脂,以散合冶之。
合藥用石韋者,皆以湯漬刮洗去外黃毛也。不去毛令人反淋。
石藥合湯酒者,細舂之為末,綿絹裹煮之。
合湯用膠,炙令焦,沸如浮石狀也,煮湯半熟內之,令消盡。
合湯用膠糖蜜臘膏類髓者,皆成湯內烊令和調也。
合湯用血及酒者,皆熟納之,然後絞取湯也。
附子一枚者,以重三分為準也。
甘草一尺者,若數寸者,以頭徑一寸為準也。去赤皮炙之令不吐。
桂一尺若數寸者,以濃二分廣六分為準也。
麻黃一束者、一把者、一握者,並以三兩為準也。
濃朴一尺及數寸者,以濃三分廣一寸為準也。
黃柏一片者,以重二兩為準也。
人參一枚者,以重二分為準也。
生薑、乾薑累數者,以一支為準也。
用艾及葉物一莒者,輕重二升為準也。
方寸匕散者,作丸準梧子十枚也。
二大豆多可準一刀圭也。
四刀圭以準一撮也。
服湯云一杯者,以三合酒杯子為準也。
上舊方上分齊自有不注明者,合之便應依此法也。

述看方及逆合備急藥決

尋百病之生違和,共緩急理殊,救治不同。緩者年月乃劇,急者不延時即劇。緩者久而自瘥,急者不救即殞。或有見藥欲服未詳之,頃而致逝者。此比甚眾尋方,學之要以驗速為貴。

夫欲執術者,皆宜善識暴卒病侯,看方宜先解救急要說,次精和緩,末詳輔衛,此則要矣。是以官府有成合見藥者,以備倉卒也。凡多口數家,亦宜其然也。

夫病之根源,有風、有寒、有冷、有熱、有濕、有勞、有損、有傷、有醉酒、有飲食、有驚怖恐懼怵惕憂恚、有產乳落胎 墮吐下去血、有貪餌五石,皆為病之根源也,為患生諸枝條耳。既不脈之本不知根源也。但問人男女長少依方說,方說有半與病相會便可服也。宜有增凡病劇者人必弱,人弱則不勝藥,處方宜用分兩單省者也。病輕者人則強,勝於藥,處方宜用分量重複者也。

凡久病者,日月已積,必損於食力,食力既弱,亦不勝藥,處方宜用分量單省者也。新病者日月既淺,雖損於食,其穀氣未虛,猶勝於藥,處方亦宜用分兩重複者也。

少壯者,病雖重,其人壯,氣血盛,勝於藥,處方宜用分兩重複者也。雖是優樂人,其人驟病,數服藥則難為藥勢,處方亦宜如此也。

衰老者,病雖輕,其氣血衰,不勝於藥,處方亦宜用分兩單省者也。雖是辛苦人,其人希病,不經服藥者,則易為藥勢,處方亦宜如此也。

夫人壯病輕,而用少分兩方者,人盛則勝於藥勢,方分兩單省者則不能製病,雖積服之,其勢隨消,終不製病,是以宜服分兩重複者也。

夫衰老虛人,久病病重,而用多分兩方者,人虛衰氣力弱則不堪藥,藥未能遣病而人氣力先疲,人疲則病勝,便不敢複服,則不得力也,是以宜服分兩單省者也。

女子婦人,其治異品,女子年十六以上則有月病,其是月病來日,得風寒冷濕,四時之病相協者,皆應自說之,不爾治相觸會,便致增困也,處方者亦應問之,是月病來限有他疾者,其方在婦人方卷上。其是凡曰有疾者故同余人方耳。

江西、江北,其地早寒,寒重於江東,令人陽氣早伏,內養腎氣。至春解亦晚,腠理閉密,外不受邪濕,故少患腳弱上氣,無甚毒螫也。

江東、嶺南晚寒寒輕,令人陽氣不伏,腎氣弱,且冬月暖,熏於肌膚,腠理開疏而受邪濕,至春解陽氣外泄,陰氣倍盛於內,邪濕乘之,故多患上氣、四肢痿弱及溫瘧、發黃,多諸毒螫也。

凡用諸方欲隨土地所宜者,俱是治一冷病,共方用溫藥分兩多者,宜江西、江北;用溫藥分兩少者,宜江東,嶺南也。所以方有同說而異藥者,皆此之類也。

《經方短劇》有十二卷,所治皆周遍眾病也。其中秘要者,是第六一卷,治四時之病,周員終竟,四時無究,終極為最要也。

夫病有重 ,而不妨氣力食飲,而行走如常者;自有休強人,小病便妨食飲眠臥致極者,其中有輕者消息自瘥,服湯不過一兩劑而瘥者也。小重者二月卅日可瘥者,既不解脈,得病之始亦無以得知,其應經一月卅日也。唯望五日三日得瘥耳,亦不可日日服湯也。

自有病源已除,而人氣力未展平複者,正宜消息者,五三日中乃複,依所宜投湯耳。

自有小盛之人,不避風涼,觸犯禁忌,暴竭精液,雖得微疾,皆不可輕以利藥下之,一利便竭其精液,因滯著床席,動經年歲也。初始皆宜與平藥治也,宜利者乃轉就下之耳。唯小兒不在此例,大法宜如此也。

夫長宿人病宜服利湯藥者,未必頓盡一劑也,皆視其利多少,且消息之於一日之寬也。

病源未除者,明後更合一劑,不必服盡,但以前後利勢相成耳。氣力堪盡劑者,則不製也。

病源宜服利藥治取除者,服湯之後宜將丸散也,時時服湯助丸散耳。

夫病是服利湯得瘥者,從此以後慎不中服補湯也,得補病勢即還複成也,重就利之,其人則重弊也。若初瘥,氣力未展平複者,當消息之。宜服藥者,當以平和藥逐和之也。若垂平複欲將補益丸散者,自可以意量耳。

夫有常患之人,不妨行走,氣力未衰,欲將補益,冷熱隨宜丸散者,乃可先服利湯下,便除胸腹中瘀積痰實,然後可將補藥。複有虛人,積服補藥,或中實食為害者,可止服利藥除之。複有平實之人,暴虛空竭者,亦宜以微補藥止以和之,而不可頓補也,暴虛微補,則易平也,過補喜痞結為害也。

夫極虛極勞病應服補湯者,風病應服治風湯者,此皆非五三劑可知也。自有滯風洞虛,積服數十劑及至百餘劑,乃可瘥者也,然應隨宜增損之,以逐其體寒溫澀利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