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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墮墜為病

內經云:人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腹中脹滿,不得前後先飲利藥,此上傷厥陰之脈,下傷少陰之絡,刺足內踝下然骨之前出血刺足肘上動脈不已刺三毛各一 見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靈樞云:有所墮墜,惡血留於內,若有所大怒氣上而不下,積於脅下,則傷肝,又中風及有所擊打,若醉入房,汗出當風則傷脾,又頭痛不可取於 者,有所擊墮惡血,惡血在於內,若內傷痛不已,可側刺不可遠取之也。
按發明經云:夫從高墜下惡血留於內不分十二經絡聖人俱作風中肝經留於脅下以中風療之血者皆肝之所主,惡血必歸於肝,不問何經之傷,必留於脅下,蓋肝主血故也。痛甚則必有自汗但人汗出皆為風証諸痛皆屬於肝木況敗血凝澀從其所屬入於肝也,從高墮下逆其所行之血氣非肝而何以破血行經藥治之。

傷損脈法

內經云:肝脈搏堅而長色不青當病墮若搏因血在脅下令人嘔逆。
金匱云:寸口脈浮微而澀然當亡血若汗出,設不汗出者,當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
脈經云:金瘡出血太多,其脈虛細者生,數實大者死。
金瘡出血脈沉小者生,浮大者死。
砍瘡出血一二石脈來,大者二十日死。
砍刺出血不止者其脈止,脈來大者,七日死,滑細者生。
從高顛仆內有血腹脹滿,其脈堅強者生,小弱者死,按破傷有瘀血在內,脈堅強實則生,虛小弱者死,若亡血過多脈虛細小者生,浮大數實者死,皆為脈病不相應故也。

論傷損宜下

子和云:諸落馬墜井打撲傷損閃肭損折杖瘡腫發 痛不止者可峻下二三十行痛止腫消宜以通經散導水丸等藥,或加湯劑瀉之後服和血消腫散毒之藥。
按子和于墮車落馬杖瘡閃肭者俱用峻下其有心恙牙關禁急者雲是驚涎堵塞於上俱用三聖散先吐後下其法雖峻然果有驚涎瘀血停留於內 痛腫脹發於外者亦奏捷功但于出血過多老弱之人脈虛大者亦當求責。
謹按打撲金刃損傷是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外受有形之物所傷乃血肉筋骨受病非如六淫七情為病有在氣在血之分也,所以損傷一証專從血論但須分其有瘀血停積而亡血過多之証蓋打撲墜墮皮不破而內損者必有瘀血若金刃傷皮出血,或致亡血過多二者不可同法而治有瘀血者宜攻利之若亡血者兼補而行之又察其所傷有上下輕重淺深之異經絡氣血多少之殊唯宜先逐瘀血通經絡和血止痛然後調氣養血補益胃氣無不效也,頃見圍城中軍士被傷不問頭面手足胸背輕重醫者例以大黃等藥利之後大黃缺少甚者遂以巴豆代之以為不于初時瀉去毒氣後則多致危殆至於略傷手指亦悉以藥利之殊不知大黃之藥惟與有瘀血者相宜其有亡血過多元氣胃氣虛弱之人不可服也,其巴豆大熱有毒止能破堅逐積用於此疾尤非切當所以有服下藥過後其脈愈見堅大醫者不察又以為瘀血未盡而後下之因而夭折人命可不慎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