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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家五戒

一戒︰凡病家大小貧富人等請視者,便可往之。勿得遲延厭棄,欲往而不往,不為平易。藥金毋論輕重有無,當盡力一例施治,自然生意日增,毋傷方寸。

二戒︰凡視婦女,及孀婦尼僧人等,必候侍者在旁,然後入房診視。倘旁無伴,不可自看,設有不便之患。更宜真誠窺視,雖對內人,亦不可談,此因閨閫故也。

三戒︰不得出脫病家珠珀珍貴等物,送家合藥,以虛存假換。如果該用,令彼自製入之,倘服不效,自無疑謗。亦不得稱揚彼家物色之好,凡此等非君子也。

四戒︰凡為醫者,不可行藥登山,攜酒游玩,又不可片時離去。凡有抱病至者,必當親視,用意發藥,又要依經寫出藥帖,不可杜撰藥方,受人駁問。

五戒︰凡娼妓及私夥家請看,亦當正己,視如良家子女,不可任意兒戲,以取不正。視畢便回,貧家者藥金可璧,看病回,只可與藥,不可再去,以圖邪淫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