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索引

卷之中

問曰。迎而奪之。惡得無虛。隨而濟之。惡得無實。然古今所論迎隨之義。及所用迎隨之法。各各不同。愿發明之。
曰:素難所論。刺法之正也。今醫所傳。無稽之言也。不求諸古而師諸今。所謂下喬木。入矣。岐伯曰:迎而奪之。惡得無虛。言邪之將發也。先迎而亟奪之。無令邪布,故曰:卒然逢之。早遏其路。又曰。方其來也。必按而止之。此皆迎而奪之。不使其傳經而走絡也。仲景曰:太陽病。頭痛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刺瘧論曰。瘧方欲熱。刺跗上動脈。開其孔。出其血。立寒。瘧方欲寒。刺手陽明、太陰則先奪其便道。斷其來路。則賊失其所利。惡得不虛。而流毒移害。於此而可免矣。隨而濟之。惡得無實。言邪之已過也。隨後以濟助之。無令氣忤,故曰:視不足者,視其虛絡。按而致之刺之。而刺之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以通其經。神氣乃平。謂但通經脈。使其和利。 抑按虛絡。令其氣致。又曰。太陰瘧病至則善嘔。嘔已乃衰。即取之。言其衰即取之也。此皆隨而濟之。因其邪過經虛而氣或滯郁也。經曰:刺微者,按摩勿釋。著針勿斥。移氣於不足。神氣乃得。(按摩其病處。手不釋散。著針於病處。亦不推之。使其人神氣內朝於針。移其人神氣令自充足。則微病自去。神氣複常。)岐伯曰:補必用員。員者行也。行者移也。 謂行未行之氣。移未複之脈。此皆隨而濟之之証也。所以然者,譬如人弱難步。則隨助之以力(他章又曰。追而濟之。注云。追。補也。或云。追隨同一意。靈樞曰。補曰隨之隨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此又似徐緩之意。後人訓隨有隨即之意。謂邪去經虛。隨即用補以助之。○愚謂補法兼此數義,故其所釋。各有不同。)難經曰:迎而奪之者,寫其子也。隨而濟之者,補其母也。假令心病。火也。土為火之子。手心主之俞。大陵也。實則寫之。是迎而奪之也。木者,火之母。手心主之井。中沖也。虛則補之。是隨而濟之也。迎者,迎於前。隨者,隨其後。此假心為例。餘可類推。補寫云手心主。所謂少陰無俞。手少陰與手厥陰同治也。調氣之方。必在陰陽者,內為陰。外為陽。裡為陰。表為陽。察其病之在陰在陽而調之也。如陰虛陽實。則補陰寫陽。陽虛陰實。則補陽寫陰。或陽並於陰。陰並於陽。或陰陽俱虛俱實。皆隨其所見而調之。(一說男外女內。表陽裡陰。調陰陽之氣者,如從陽引陰。從陰引陽。陽病治陰。陰病治陽之類也。)機按:素難所論。迎隨不同者,素問通各經受病言。難經主一經受病言。病合於素問者,宜依素問各經補寫之法治之。病合於難經者,宜從難經子母迎隨之法治之。各適其宜。庶合經意。又按。玄珠經曰:五運之中。必折其郁氣。先取化源。其法。太陽司天。取九月。寫水之源。陽明司天。取六月。寫金之源。少陰司天。取三月。寫火之源。太陰司天。取五月。寫土之源。厥陰司天。取年前十二月。寫木之源。乃用針迎而取之之法也。詳此迎取之法。乃治氣運勝
賦曰:足之三陽。從頭下走至足。足之三陰。從足上走入腹。手之三陽。從手上走至頭。手針以大指向後。食指向前。為逆其經而上,故曰迎。以大指向前。食指向後。為順其經而下,故曰隨。三陰亦準此法。
機按:經曰:迎者迎其氣之方來而未盛也。寫之以遏其沖。何嘗以逆其經為迎。隨者隨其氣於人哉。
賦曰:迎者迎於前。隨者隨於後。迎接猶提也。隨送猶按也。針在孔穴之內。如舟在急流之中。拽上曰逆。撐下曰順。拽上猶提也。撐下猶按也,故曰:迎而奪之有分寸。隨而濟之有淺深。又曰。動退空。歇迎奪右而寫涼。推內進。搓隨濟左而補暖。動退空三字。明言提而出也。推內進三字。明言按而入也。迎隨即提按也。
機按:經言提針為寫。按針為補。是知提按只可以言補寫。不可以釋迎隨之義。
賦曰:吸而捻針。左轉為寫為迎。呼而捻針。右轉為補為隨。
機按:經曰:吸則內針。無令氣忤。靜以久留。無令邪布。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候呼引日暮。其氣已至。適而自護。候吸引針氣不得出。各在其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大氣留止,故命曰補。(呼謂氣出。吸謂氣入。轉謂轉動。捫循謂手摸。欲氣舒緩。切謂指按。使經脈宣散。推按謂排蹙其皮。以閉穴。彈怒使脈氣 滿爪下。置針準定。審視氣已平調。則慎守勿更改。使疾更生也。即此觀之。則呼吸亦可以言補寫。不可以釋迎隨。且古人用針。但曰轉曰動而已。並無所謂左轉為寫。右轉為補。可見賦中所說。率多無稽之談。學人師之。寧免謬妄。)
或曰:針灸書有針法歌括。又有宏綱陳氏針法。今詳述之。以求質正。庶使知有所適從也?
歌曰:先說平針法。含針口內溫。按揉令氣散。掐穴故教深。持針安穴上。令他嗽一聲。隨用針轉入孔穴。則針易入不差。病患亦不知痛。)補必隨經刺。令他吹氣頻。隨吹隨左轉。逐歸天地人。待氣停針久。三彈更熨溫。出針口吸氣。急急閉其門。寫欲迎經取。吸則內其針。吸時須右轉。依次進天人。轉針仍複吸。依法要停針。出針吹出氣。搖動大其門。(凡出膊上側筋骨陷中。從肩至肘。正在當中即是。蝦蟆兒上邊也。) 宏綱陳氏謂。取穴既正。用左手大指掐穴。右手置針穴上。令嗽一聲。隨嗽內針至分寸。候針數穴畢。停少時。用右手大指及食指。持針細細動搖進退搓捻。如手顫之狀。謂之催氣。約行五六次。覺針下沉緊。卻用寫法。令患人呼氣一口。隨呼轉針。如針左邊。以右手大指食指持針。大指推前。食指向。謂之飛。卻輕提住針頭左轉。略退半分許。謂之三飛一退。依此行至五六次。覺針下沉緊。是氣至極矣。再輕提住針頭。左轉一二次。如針右邊。以左手大指食指持針。大指向前。食指向後。依前法輕提針頭右轉。是針右邊寫法。欲出針時。令咳一聲。隨咳出針。此謂之寫。補則依前法催氣畢。覺針下氣至。卻行補法。令患人吸氣一口。隨吸轉針。如針左邊。捻針頭轉向右邊。以我之右手大指食指持針。以大指向後。食指向前。仍捻針深入一二分。使真氣深入肌肉之分。如針右邊。捻針頭轉向左邊。以我之左手大指食指持針。食指向前。大指向後。仍捻針深入一二分。若針數穴。俱依此法。行畢停少時。卻用手指於針頭上輕彈三下。如此三次。仍用我之左手大指食指持針。以大指連搓三下。謂之飛。將針深進一二分。輕提針頭轉向左邊。謂之一進三飛。依此法行五六次。覺針下沉緊。或針下氣熱。是氣至足矣。令病患吸氣一口。隨吸出針。急以手按其穴。此謂之補。
機按:以上二法。大同小異。但陳氏以搓為飛。他家以進為飛。無從可考。莫知誰是。其餘有可議者,詳辨於後。茲不複贅。
或曰:捻針之法。有左有右。有內有外。男子左寫右補。女人右寫左補。何謂也?
曰:以食指頭橫紋至指梢為則。捻針以大指食指相合。大指從食指橫紋捻上。進至指梢為左者,信其左。不知為針者,信其右。謂當刺時。先以左手壓按彈怒爪切。使氣來如動脈應指。然後以右手持針刺之。待氣至針動。因推針而內之。是謂補。動針而伸之。是謂寫。古人補寫心法。不出乎此。何嘗有所謂男子左寫右補。女人左補右寫也哉。是知補寫轉針。左右皆可。但當識其內則補。伸則寫耳。後人好奇。廣立諸法。徒勞無益。
或曰:今針家有十四法。又有青龍擺尾。白虎搖頭。蒼龜探穴。赤鳳迎源。龍虎交戰。龍虎氣。種種諸法。亦可師歟否歟。
曰:此法多出金針賦。觀其自序可謂得之難。寶之至。考其針法。合理者少。悖理者多。錯雜紊亂。繁冗重複。今敢條陳。以俟明哲。

三才法

補者呼氣。初針刺至皮內。號曰天才。少停進針。刺至肉內。號曰人才。又停進針。刺 至筋 經走氣。盡在其中。 寫者吸氣。針至天部。少停直至地部。得氣寫之。再停良久。退針人 部。待氣沉緊。倒針朝病。施法同前。少停者,三息也。再停者,五息也。
經曰:徐而疾則實。疾而徐則虛者,謂徐出針而疾按之。則真氣不泄而實也。疾出針而徐按大不相合。且針出內而分三才。肉濃穴分。用之無礙。肉薄去處。法將何施,故針者惟當察其肉之濃薄。而酌其宜。庶幾無害。經曰:刺有淺深。各正其理。此之謂也。他篇又云:補法三次進。一次退。(假如此穴五分。先針入二分。候得氣。再入二分。候得氣。更入一分。撞五分止。然後急出其針。便以左手大指按其針孔。勿令出血。)寫法一次進。三次退。(假如此穴合針五分。便針入五分。候得氣。便退針二分。少停。又退二分。少停。候得氣。則起針。慢出不閉針孔。令其氣出。)與此補作三次進。二次退。寫作二次進。三次退。前後所言。亦自相矛盾矣。經曰:義無斜下者,欲端以正也。謂指直刺。針無左右也。惟針陽分。或臥針取之。賦言倒針朝病。與經相反。其曰飛經走氣。考經無載。不敢妄議。

候氣法

病未退者,針下如根。推之不動。轉之不移。此為邪氣。吸拔其針。未可出針。出則病複。再。搓而停之。補者吸之去疾。急捫其穴。寫者呼之去徐。不閉其穴。
經曰:八正者,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以時至者也。四時者,所以分春夏秋冬之氣所在。 以時 大剛風。東北方凶風。東南方弱風。西南方謀風。西北方折風。)虛邪也。謂乘人之虛而為 病者也。以時至者謂天應。太乙移居以八節之前後。風朝中宮而至者也。(義具天元玉冊。 ○ 後數日。宜東風。若遇西風。亦謂之虛邪。應時者為正。沖時者為邪。)八正虛邪。宜避之 而勿犯。若以身之虛而逢天之虛。兩虛相感。其氣至骨。入則傷五臟,故曰天忌不可不知 也。四時之氣所在。謂春氣在經脈。夏氣在孫絡。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也。機按:此以 八節之正氣。候八風之虛邪。應時而來者,謂之正。非時而至者,謂之邪。人能候而避之。 無用於針刺也。或有所犯。當隨四時之氣所在而調之。此亦候氣之法也,故集見於此。
經曰:凡刺必候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氣定乃刺之。如二分二至前後五日。氣未定也。然 氣實。肌肉堅。月郭空。則肌肉減。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是以天寒無刺。天溫無凝。月 生 疾溫。離左酉南。月死朔而速冷。此以月之生死為期。午前卯後者,辰巳二時也。當此之時。太陰月生。是故月郭空無寫。宜疾溫之。離左酉南者,未申二時也。當此之時。太陰月死。是故月郭盈無補。宜速冷之。將一月比一日也。又云:望不補。晦不寫。弦不奪。而 朔不濟者,望。每月十五日也。晦。每月三十日也。弦。有上下弦。上弦。或初七或初八。 下弦。 於太乙者也。(義具天元玉冊中)謹候其氣之所在而刺之。氣定乃刺者,謂八節之風。氣靜定乃可以刺經絡之虛實,故歷忌云。八節前後各五日。不可刺灸。以氣未定故也。機按:此亦因天時而用針刺。皆候氣之法也,故附次焉。
經曰:水下一刻。人氣在陽分。水下二刻。人氣在陰分,故病在三陽。必候氣在陽分而刺之。病在三陰。必候氣在陰分而刺之。謹候氣之所在。是謂逢時。是知氣之所在。謂之實。謂之來。氣之不在。謂之虛。謂之去,故云刺實者,刺其來也。刺虛者,刺其去也。此言氣之存亡之時。以候虛實而刺之是也,故曰:謹候其時。病可與期。失時反候。百病不治。 此之謂也。又曰。邪氣者,常隨四時之氣血而入客也。至其變化。不可為度。然必從其經氣。辟除其邪。則亂氣不生。失時反候者,如春氣在經脈。反刺絡脈。令人少氣。夏氣在孫絡。反刺經脈。令人解 。秋氣在皮膚。反刺筋骨。令人寒栗。冬氣在骨髓。反刺肌肉。令人善忘,故刺不知四時之經。病之所在。反之則生亂氣。
經曰:寫實者,氣盛乃內針。針與氣俱內。以開其門。如利其戶。針與氣俱出。精氣不傷。 (切。急也。疾出其針也。大氣。大邪之氣。)補虛者,持針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內針。氣出針入。針孔四塞。精無從去。方實而疾出針。氣入針出。熱不得還。閉塞其門。邪氣布散。精神乃存。動氣候時。近氣不失。遠氣乃來。是謂追之。(言但閉密其穴俞。勿令其氣散寫。近氣。已至之氣。遠氣。未至之氣。欲動經氣而為補。必候水刻氣之所在而刺之。是謂得時而調之追補也。)
經曰:邪氣中人。因其陰氣。則入陰經。因其陽氣。則入陽脈。無常處也。在陽與陰。 不可 矣。此所謂迎而奪之也。)帝曰。候氣奈何?岐伯曰:夫邪去絡入於經也。舍於血脈之中。 如涌波之起。時來時去。不常在於所候之處,故曰:方其來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又
曰:無逢其沖而寫之。(沖。謂應水刻數之平氣也。工以為邪而寫之。則誤矣。)故曰:其來 不可逢也。候邪不審。若邪已過而寫之。則真氣脫。脫則不複。邪氣複至。而病益蓄,故曰。其往不可追也。(邪已隨經脈流去。不可複追使還也。)待邪至時。發針寫矣。若先若後。血氣已虛。其病不可取,故曰:知其可取如發機。不知其取如扣椎。(機者,動之微。應之速。椎者,動之甚。覺之遲。智者,動之微而即知,故先時而早治。愚者,動之甚尚不覺。故後時而失治。機微椎大。因以喻之。)故曰:知機道者,不可掛以發。不知機者,扣之亦不發氣。乃救其萌芽是也。椎者,大杵也。言氣已大動。彼冥頑者,猶且不覺。正如以杵撞擊。 亦不知也,故曰:下工守其已成。因敗其時是也。)
經曰:真邪以合。波隴不起。候之奈何?曰。審捫循三部九候之盛虛而調之。察其左右上下則候氣在陰分
經曰:三部九候者,頭為上部。手為中部。足為下部。部各有三候。三而三之。合則為九。 氣。中部天。手太陰經渠動脈以候肺。中部地。手陽明合谷動脈以候胸中。中部人。手少陰神門動脈以候心。下部天。足厥陰五裡動脈以候肝。下部地。足少陰太溪動脈以候腎。下部人。足太陰箕門動脈以候脾胃。經曰:人身三陰三陽。其氣以何月各旺幾日。難經云。冬至之後。得甲子。少陽王。複得甲子。陽明王。複得甲子。太陽王。複得甲子。太陰王。複得甲子。少陰王。複得甲子。厥陰王。王各六十日。此三陰三陽之王時日也。少陽之至。陽氣尚微,故其脈洪大而長。陽極盛。則變而之陰,故夏至後為三陰用事之始。太陰之至。陰氣尚微,故其脈緊大而長。少陰之至。陰漸盛也,故其脈緊細而微。厥陰之至。陰極盛也,故其脈沉短以敦。陰盛極。則變而之陽。仍複三陽用事之始也。此則三陰三陽之王脈。 春溫夏暑秋涼冬寒,故人六經之脈。亦隨四時陰陽消長送運而至也,故曰:治不本四時。不知日月。不審逆從。不可以為工。(逆從。謂病有可治不可治也。) 經云。厥陰之至。其脈弦。少陰之至。其脈鉤。太陰之至。其脈沉。少陽之至。大而浮。陽五運六氣四時。亦皆應之而見於脈耳。難經所論。以陰陽始生之淺深而言之也。
經曰:客氣謂六氣更臨之氣。主氣謂應四時正王。春夏秋冬也。○五臟各以時受病。非 其時故各傳以與之。)○邪氣客於身。取之以時,故曰:春取絡脈。夏取分腠。秋取氣口。冬取經輸。凡此四時。各以其時為齊。絡脈治皮膚。分腠治肌肉。氣口治筋脈。經輸治骨髓。( 邪者,不正之名。風寒暑濕飢飽勞逸。皆是邪。候可取之時而取之。如春氣在經脈之類。) ○合人形以法四時五行而治。五行者,更貴更賤。(當時貴。失時賤。)以知死生而定五臟之 氣。間甚之時。機按:賦言針下沉緊。為邪氣盛。針下微松。為正氣至。此但可以候氣於針下也。必須參究素難諸說。始知四時八節。何者為邪。何者為正。犯之而有其時。中之而有其處。或以波隴之起。而察其外。或以三部九候。而診其內。知脈之異於常者為邪。審脈之應於時者為正。如此。則取之以時。治之有準。庶幾萬舉而萬全也。苟不知此。徒以賦言針下沉緊為邪。微松為正。或逢其沖而誤作邪者有也。或追其往而謬為正者有也。寧免偏之為害哉,故比次素難諸說於此。實所以發賦之所未發歟。
或曰:靈樞經言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二刻。人氣在少陽。三刻。人氣在陽明。四刻。人五度。夜行陰二十五度。晝夜周身五十度之說不合。今醫才言候氣。多從此說。是歟非歟。靈樞衛氣行篇云。榮氣周身五十度。無分晝夜。衛氣晝但行陽二十五度。不能入於陰。夜但三陽。水下二刻。人氣在陰分。水下三刻。人氣在三陽。水下四刻。人氣在陰分。是一時八刻。周身四度有奇。方合晝夜周身五十度之說。此指榮氣言也。他篇又謂。一時八刻。周身二度。雖亦靈樞經文。以理言之。當從衍也。

十四法

一切 凡欲下針之時。用兩手大指甲。於穴旁上下左右四圍掐而動之。如刀切割之狀。針之法也。

二搖 凡退針出穴之時。必須擺撼而出之。青龍擺尾亦用搖法,故曰搖以行氣。 此出針法也。

三退 凡施補寫。出針豆許。補時。出針宜寫三吸。寫時。出針宜補三呼。再停少時。提針作三次出。每一次。停三息。宜緩。提時亦宜吸氣,故曰退以清氣。飛者,進也。

四動 凡下針時。如氣不行。將針搖之。如搖鈴之狀。動而振之。每穴每次。須搖五
曰:飛針引氣。以大指次指捻針。來去上下也。

五進 下針後。氣不至。男左女右轉而進之。外轉為左。內轉為右。春夏秋冬各有淺深。每停三息。宜緩。進時。亦宜吹氣,故曰進以助氣。

六循 下針後。氣不至。用手上下循之。假如針手陽明合谷穴。氣若不至。以三指平直。將指面於針邊至曲池。上下往來撫摩。使氣血循經而來,故曰循以至氣。

七攝 下針之時。氣或澀滯。用大指食指中指三指甲。於所屬經分來往攝之。使氣血流行,故曰攝以行氣。

八努 下針至地。複出人部。補寫務待氣至。如欲上行。將大指次指捻住針頭。 不得轉。使氣在前。氣或行遲。兩手各持其針。仍行前法。謂之龍虎升騰。自然氣血搬運,故曰努以上氣。一說。用大指次指捻針。名曰飛針。引氣至也。如氣不至。令病患閉氣一口。著力努之。外以飛針引之。則氣至矣。

九搓 下針之後。將針或內或外。如搓線之狀。勿轉太緊。令人肥肉纏針。難以進退。 熱氣因於針。則針熱。熱則肉著於針,故堅焉。茲謂轉緊纏針。與經不同。

十彈 補寫之。如氣不行。將針輕輕彈之。使氣速行。用大指彈之。像左補也。 用次指彈之。像右寫也。每穴各彈七下,故曰彈以催氣。

十一盤 如針腹部軟肉去處。只用盤法。兼子午搗臼提按之訣。其盤法如循環之狀。每次盤時。各須運轉五次。左盤按針為補。右盤提針為寫,故曰盤以和氣。如針關元。先刺入二寸五分。退出一寸。只留一寸五分。在內盤之。且如要取上焦之病。用針頭迎向上。刺入二分補之。使氣攻上。臍下之病。退出二分。

十二捫 補時出針。用手指掩閉其穴。無令氣泄,故曰捫以養氣。一說。痛處未 除。以手捫摩痛處。外以飛針引之。除其痛也。

十三按 欲補之時。以手緊捻其針按之。如診脈之狀。毋得那移。再入每次按之。令細細吹氣五口,故曰按以添氣。添助其氣也。

十四提 欲寫之時。以手捻針。慢慢伸提豆許。無得轉動。再出每次提之。令細 細吸氣五口。其法提則氣往,故曰提以抽氣。
經曰:針有補寫之法。非必呼吸出納針也。知為針者,信其左。不知為針者,信其右。 當刺針而刺之。得氣。因推內之。是謂補。動而伸之。是謂寫。不得氣。乃與男外女內。又不得氣 者死。注言。彈而怒之。鼓勇之也。(或以拇指拉其中指。令中指搏擊其穴。或以食指交於中指。令食指彈其針處也。)爪而下之。掐之稍重。皆欲致其氣之至也。氣至指下。如動脈之狀。乃乘其至而刺之。順。猶循也。乘也。停針待氣。氣至針動。是得氣也。因推針而內之。是謂補。動針而伸之。是謂寫。此古人補寫。非呼吸出內者也。若停針候氣。久而不至。乃與男子則淺其針而候之於衛氣之分。女子則深其針而候之於榮氣之分。如此而又不得氣。病不可治矣。前言氣來如動脈狀。未刺之前。左手所候之氣也。後言得氣不得氣。針下所候之氣也。機按:古人針法。壓按彈怒爪切。多用左手。施之於未刺之先。以致其氣。氣至。順針刺之。別無法也。今之針法。雖十有四。多用右手。施之於既針之後。未針之前。 不聞有致氣之說。古人針入氣至。補則推而內之而已。寫則動而伸之而已。氣若不至。停針待之而已。待之不至。不過男則淺針候之於衛分。女則深針候之於榮分。何嘗有所謂飛針引氣。提針運氣種種諸法者哉。且今之十四法。字雖異而法實同。言雖殊而意則複。觀其設心。無非夸多炫能。巧施手勢。以駭人之視聽也。殊不知眾人信之。烏可與識者道哉。茲焉援古証今。知針者必有所別。

青龍擺尾 如扶船舵。不進不退。一左一右。慢慢撥動。又云:青龍擺尾行氣。 龍為陽擺尾之狀。兼用按者,按則行衛也。

白虎搖頭 似手搖鈴。退方進員。兼之左右。搖而振之。又云:行針之時。開其上氣。之。欲使氣下行。以指上抑之。用針頭按住少時。其氣自然行也。進則左轉。退則右轉。然後搖動是也。又云:白虎搖頭行血。虎為陰屬之故。行針之時。插針地部。持針提而動之。 如搖鈴之狀。每穴各施五息。退方進員。非出入也。即大指進前往後。左右略轉。提針而動之。似虎搖頭之狀。兼行提者,提則行榮也。龍補虎寫也。

蒼龜探穴 如入土之像。一退三進。鑽剔四方。又云:得氣之時。將針似龜入土 之狀。兩指按肉。持針於地部。右盤提而剔之。如龜入土。四圍鑽之。盤而剔者,行經脈也。

赤鳳迎源 展翅之儀。入針至地部。提針至天部。候針自搖。複進其源。上下左 右。四。)又云:下針之時。入天插地。複提至天。候氣入地。針必動搖。又複推至人部。持住針頭。左盤按而搗之。如鳳沖風擺翼之狀。盤而搗者,行絡脈也。鳳補龜寫也。 以上四法。通關過節者也。

龍虎交戰 下針之時。先行龍而左轉。可施九陽數足。後行虎而右轉。又施六陰數足。。左盤右轉。按而添之。亦宜三提九按。(即九陽也)令九陽數足。後於地部行白虎搖頭。右盤左轉。提而抽之。亦宜三按六提。(即六陰也)令六陰數足。首龍尾虎而轉之。此乃陰陽升降之理。住痛移疼之法也。

龍虎升騰 先於天部持針左盤按之一回。右盤按之後一回。用中指將針腰插之。 如撥弩機之狀。如此九次。像青龍純陽之體。卻推針至地部。右盤提之一回。左盤提之後一回。用中指將針腰插之。如此六次。像白虎純陰之體。按之在後。使氣在前。按之在前。使氣在後。若氣血凝滯不行。兩手各持其針行之。此飛經走氣之法也。

子午搗臼 下針之後。調氣得勻。以針上下。行九入六出之數。左右轉之。導引陰陽之氣。百病自除。諺云。針轉千遭。其病自消。此除蠱膈膨脹之疾也。

燒山火 針入先淺後深。約入五分。用九陽三進三退。慢提緊按。熱至。緊閉針穴。方進。則成九矣。其法。一次疾提至天。三次慢按至地,故曰疾提慢按。隨按。令病患天氣入。地氣出。謹按生成息數。病愈而止。一說。三進三退者,三度出入。三次則成九矣。九陽者,補也。先淺後深者,淺則五分。深則一寸。

透天涼 先深後淺。約入一寸。用六陰三出三入。緊提慢按。寒至。徐徐退出五 分。令。一次疾插入地。三次慢提至天,故曰疾按慢提。隨提。令患人地氣入。天氣出。謹按臟腑 生成息數。病自退矣。一說。一度三進三退。則成六矣。六陰者,補也。

陽中隱陰 先寒後熱淺以深。針入五分。行九陽之數。熱至。便進針一寸。行六陰之數。乃陽行陰道之理。則先補後寫也。

陰中隱陽 先熱後寒深而淺。先針一寸。行六陰之數。寒至。便退針五分之中。 行九陽之數。乃陰行陽道之理。則先寫後補也。補者,直須熱至。寫者,直待寒侵。

抽添法 針入穴後。行九陽之數。氣至慢慢轉換。將針提按。或進或退。使氣隨針到於。添者,按而數推也。取其要穴。先行九陽之數。得氣。隨吹按添。就隨吸提抽。其實在乎動搖出內。呼吸同法。以動搖出內。呼吸相兼並施,故曰:同法。謹按生成息數足效也。此治癱瘓半身不遂之疾。

調氣法 下針至地。複出於人。欲氣上行。將針右捻。欲氣下行。將針左捻。欲補。先 至。以龍虎升騰之法。按之在前。使氣在後。按之在後。使氣在前。運氣走至病所。再用納氣之法。扶針直插。複向下納。使氣不回。若關節阻滯。氣不過者,以龍虎龜鳳四法。通經接氣。驅而運之。然用循攝爪切。無不應矣。

進氣法 針入天部。行九陽之數。氣至。速臥倒針。候其氣行。令病患吸氣五七口。其。是亦住痛之針。

納氣法 下針之時。先行進退之數。得氣。便臥倒針。候氣前行。催運到於病所。 便立起 持針。徐徐按倒。令針尖向病。使氣上行至病所。扶針直插。複向下納。使氣上行不回也。

留氣法 用針之時。先進七分之中。行純陽之數。若得氣。便深入伸提之。卻退 至原處。又得氣。依前法。可治 癖 瘕之病。
經曰:吸則內針。無令氣忤。靜以久留。無令邪布。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候呼引針。呼 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門。以閉其神。呼盡內針。靜以久留。以氣至為故。如待所貴。 不知日暮。其氣已至。適而自護。候吸引針。氣不得出。各在其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大氣(正氣)留止,故命曰補。注云。呼謂氣出。吸謂氣入。轉謂轉動。捫循謂手摸。欲氣舒緩。切謂指按。使經脈宣散。推按謂排蹙其皮以閉穴。彈怒使脈氣滿 爪下。置針準定。通而取之。以常法也。適平調也。審視氣已平調。則慎守勿更改。使疾更生也。機按:古人用針。 於氣未至。惟靜以久留。待之而已。待之氣至。寫則但令吸以轉針。補則但令呼以轉針。如 氣已至。則慎守勿失。適而自護也。何其簡而明。切而當哉。舍此之外。別無所謂法也。今 人於氣之未至也。安知靜以久留。非青龍擺尾。則赤鳳迎源。非進氣。則留氣。氣之已至也。安知慎守勿失。非白虎搖頭。則蒼龜探穴。非調氣。則納氣。陰中隱陽。陽中隱陰。或施 龍虎交戰。或行龍虎升騰。或用子午搗臼。或運抽添秘決。無非巧立名色。聾瞽人之耳目也。 右捻之外。或以彼而參此。或移前而那後。無非將此提按徐疾左捻右捻六法。交錯而用之耳。舍此別無奇能異術之可稱焉。是古非今。難逃僭逾。知我者,必以我為不得已焉。又按。 素問捫循切散彈怒爪下推按。是施於未針之前。凡此不惟補可用。而寫亦可用也,故曰:通而取之也。
問曰:賦言生成息數。不足為生。太過為成。補生寫成。各依臟腑息數。補冷之時。令患人。謹按生成息數足。病患自覺清涼矣。生成息數者,即手陽九息。足陽十四息。手陰七息。 足脈尺寸長短。應天常度。呼吸動搖出納。數法同行。注云。陽經上接下引。陰經下接上引。 交會者,如手太陽交會足太陽。手少陽交會足少陽。手陽明交會足陽明。足太陰交會手太陰。足少陰交會手少陰。足厥陰交會手厥陰。若知上下交會。須知接氣引經。謹按生成息數者,一呼一吸為一息。氣行六寸。手足三陽。手九呼而足十四呼。以行衛氣。過經四寸。手足三陰。手七吸而足十二吸。以行榮血。過經七寸。手三陽經。施針定息。皆用九呼。足三陽經。施針定息。皆用十四呼。呼者,使衛氣上行也。手三陰經。施針定息。皆用七吸。足三陰經。施針定息。皆用十二吸。吸者,使榮氣下行也。 假如兩手三陽經。從手上行 至頭。經長五尺。施針用九息者,一息氣行六寸。九息氣行五尺四寸。除準經長五尺。仍 餘四寸。為催氣過他經四寸。令氣不回也。此為上接。接則宜補。 兩足三陽經。從頭下 行至足。經長八尺。施針用十四息者,一息氣行六寸。十息氣行六尺。四息氣行二尺四寸。共八尺四寸。除準經長八尺。仍餘四寸。為催氣過他經四寸。令氣不回。此為下引。引 則宜寫。 兩手三陰經。從胸下至手。經長三尺五寸。施針用七息者,一息氣行六寸。七息氣行四尺二寸。除準經長三尺五寸。外餘七寸。為催氣過他經七寸。令氣不回。 兩足三陰經。從足上至胸。經長六尺五寸。施針用十二息者,一息氣行六寸。十息六尺。二息二六 一尺二寸。共七尺二寸。除準經長六尺五寸。仍餘七寸。為催氣過他經七寸。令氣不回。此即應天常度也。生成者,不足(經短)為生。太過(經長)為成。補生寫成。 呼吸動搖出納同行者,假如陽經十四息。隨呼按而動之。就隨吸提而動之。如此就完了一十四息之數。餘經仿此。同行者,呼吸動搖出納三法。一時並用也。假令足有疾。手無疾。補手三陽。寫足三陽。手有疾。足無疾。寫手三陰。補足三陰。 指微賦注云。生成數者,依天數也。足太陽經、手少陽經、足少陰經、足陽明絡、手少陰絡、手厥陰絡。此三經三絡。皆迎六分。隨一分也。手太陽經、手少陰經、手厥陰經、足太陽絡、手少陽絡、手太陰絡。此三經三絡。皆迎七分。隨二分也。足少陽經、足厥陰經、手陽明絡、足太陰絡。此二經二絡。皆迎八分。隨三分也。手太陰經、手陽明經、手太陽絡、足厥陰絡。此二經二絡。皆迎九分。隨四分也。足陽明經、足太陰經、足少陽絡、足少陰絡。此二經二絡。皆迎一寸。隨五 分。

經曰:星辰者,所以製日月之行。乃二十八宿之成。應水漏刻者也。從房至畢十四宿。水下主夜。靈樞經曰:水下一刻。人氣在三陽。水下二刻。人氣在陰分。又曰。日行一舍。人氣行周五百息。氣行五十周於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也。機按:此則人氣應天之常度也。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呼吸定息。脈行六寸。乃言無病患也。人有所病。則血氣澀滯。經絡壅塞。莫能循其常度而行矣。經曰:天溫日明。則人血淖液而衛氣浮。天陰日寒。則人血凝泣而衛氣沉。此人氣因天時而失常度也。病挾熱者,呼吸必疾而脈行速。病兼寒者,呼吸必慢而脈行遲。此人氣因其病而失常度也。若依其法。接某經當幾呼過幾寸。豈能一一中其肯綮者耶。素難雖不明言接氣通經。始初針砭之設。莫非接氣通經法也。經曰:病在上者,陽也。病在下者,陰也。病先起陰者,先治陰而後治陽。病先起陽者,先治陽而後治陰。又曰。身形有痛。九候無病。則繆刺之。繆刺者,左痛刺右。右痛刺左。此刺絡也。又曰。邪客於經。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或左痛未已。而右脈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巨刺者,左痛刺右。右痛刺左。此刺經也。氣陷而邪下。從其經上取之。以掣其氣上也。氣逆而邪上。隨其經下取之。以引其氣下也。病若...
又曰:氣積於胸中者,上取之。寫人迎、天突、喉中。積於腹中者,下取之。寫三裡與 氣街。重者,雞足取之。診視其脈。大而弦急。及絕不至者,及腹皮急甚者,不可刺也。又曰。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即從陽引陰。從陰引陽。以左治右。以右治左 亦同。)
又曰:當補之時。何所取氣。當寫之時。何所置氣。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其 精氣 棄 而後寫陰以和之。陰氣不足。而陽氣有餘。則先補陰而後寫陽以和之。如此。則榮衛自然通 行矣。又曰。用針者,必先察其經絡之虛實。切而循之。彈而按之。視其應動者,乃後取之 而下之。六經調者,謂之不病。雖病亦自已也。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此必有橫絡盛加於 大經。令之不通。視而寫之。此所謂解結也。上寒下熱。先刺其項太陽。久留之。已刺則熨 項與背令熱。令熱下合乃止。此所謂推而上之者也。上熱下寒。視其虛脈而陷之於經絡者取之。氣下乃止。此所謂引而下之者也。大熱遍身。狂言。妄聞妄見。視足陽明及大絡取之。 虛者補之。血而實者寫之。因其偃臥。居其頭前。以兩手四指挾按頸動脈。久持之卷而切推。下至缺盆中而複止如前。熱去乃止。此所謂推而散之者也。 凡此莫非通經接氣。但不以 呼吸多少。而為經脈長短之候耳。指微賦注所釋。譬猶援儒入釋。以璞亂玉。何其謬哉。
或曰:今醫用針。動輟以袖覆手。暗行指法。謂其法之神秘。弗輕示人。惟恐有能盜取其 法者,不知果何法耶。
曰:金針賦十四法。與夫青龍擺尾等法。可謂已盡之矣。舍此而他。求法之神秘。吾未 之信 以為秘。我以為妄。固可以愚弄世人。實所以見鄙識者,古人有善。惟恐不能及人。今彼吝 嗇至此。法雖神秘。殆必神亦不佑。法亦不靈也。奚足尚哉。
或曰:今醫置針於穴。略不加意。或談笑。或飲酒。半晌之間。又將針捻幾捻。令呼幾 呼。仍複登筵。以足其欲。然後起針。果能愈病否乎?
曰:經云。凡刺之真。必先治神。又云:手動若務。針耀而勻。靜意視義。觀適之變。
又云:
又云:虛之與實。若得若失。實之與虛。若有若無。謂氣來實牢者為得。濡虛者為失。氣來 實牢濡虛。以隨濟迎奪而為得失也。
又曰:有見如(如讀為而)入。有見如出。蓋謂入者,以左手按穴。待氣已至。乃下針。 針入候其氣盡。乃出針也。
又曰:既至也。量寒熱而留疾。寒則留之。熱則疾之。留者遲也。疾者速也。凡補者,按之遲留。寫者,提之疾速也。
又曰:刺熱厥者,留針反為寒。刺寒厥者,留針反為熱。刺熱厥者,二刺陰而一刺陽。 刺寒 人所以念念在茲。不敢頃刻而怠忽者,惟恐虛實得失。而莫知寒熱疾留而失宜也。因摭而輯 之於此。庶使後學將以逞今之弊。而變今之習也歟。
或曰:諸家針書。載某穴針幾分。留幾呼。灸幾壯。出於經歟否歟。
曰:於經不載。多出於經傳出。經曰:病有浮沉。刺有淺深。淺深不得。反為大賊。過 之則 某穴宜留幾呼。悖理尤甚。經曰:刺實須其虛者,留針。陰氣隆至。針下寒。乃去針也。經 氣已至。慎守勿失。又曰。刺之而氣不至。無問其數。刺之而氣至。乃去之。勿複針。針各 有。又曰。氣血之未應針。則伏如橫弩之安靜。其應針也。則起如機發之迅疾。然其氣血流注。豈留呼而可為準定耶。又曰。靜以久留。以氣至為故。不以息之多數而便去針。是古人用 針去針。徒使破皮損肉。有何益於病哉,故曰:凡刺之害。中而不去則精泄。不中而去則致氣。精泄則病甚而 。致氣則生為癰疽是也。又謂某穴宜灸幾壯。亦非至言。惟當視其穴俞。 肉之濃薄。病之輕重。而為灸之多少大小則可耳。不必守其成規。所言某穴針幾分。灸幾壯。謂病宜針某穴。則宜入幾分。病宜灸。則宜灸幾壯。針則不灸。灸則不針也。不知其說者,既針複灸。既灸複針。為害不淺。
或曰:經言足陽明。五臟六腑之海也。其脈大。血多。氣盛。熱壯。刺此者,不深不散。不 太陰深三分。留四呼。足少陰深二分。留三呼。足厥陰深一分。留二呼。手之陰陽。其受氣 之道近。其氣之來疾。其刺深者,皆無過二分。其留皆無過一呼。灸之亦然。灸而過此者,得惡火。則骨枯脈澀。刺而過此者,則脫氣。此則古之法也。今觀前篇所云。則此篇所論。 亦皆非歟。
曰:此古人特論其理之常如此耳。凡用刺法。自有所宜。初不必以是為拘也。經曰:邪 氣在。)清氣在下。(言清溫地氣中人。必從足始,故曰清氣在下。)故針陷脈。則邪氣出。(取之 上)針中脈。則濁氣出。(取之陽明合)針太深。則邪氣反沉而病益。(浮淺之病。不欲深刺。 深則邪反入,故曰反沉。)又曰。少長小大肥瘦。以心撩之。又曰。其可為度量者,不甚脫 肉而血氣不衰也。若夫瘠瘦而形肉脫者,惡可以度量刺乎。審切循捫按。視其寒溫盛衰而調 之。是謂因適而為之真者是也。
或曰:金針賦言。諸陽之經。行於脈外。諸陽之絡。行於脈內。諸陰之經。行於脈內。諸陰之絡。行於脈外。是歟非歟。
經曰:經脈十二。伏行分肉之間。深而不見。諸脈浮而常見者,皆絡脈也。又曰。當數者為經。不當數者為絡。又曰。諸絡脈。不能經大節之間。必行絕道而出入。複合於皮。( 十四經發揮以十二經之支脈。伏行分肉之間者,皆釋為絡脈。則絡脈亦伏行分肉之間者,而 不浮見。亦能經大節而不行絕道。亦當經脈十六丈二尺之數。而非不當數也。似涉於誤。)
經曰:百病必先於皮毛。邪中之。則腠理開。開則入客於絡。(乃血絡。非大絡。)留而不去。 傳。未嘗言陰陽也。且如榮行脈中。衛行脈外。榮氣之行。無分晝夜。衛氣晝但行陽。夜但 行陰。素難嘗言之矣。今謂陽經外。陽絡內。陰經內。陰絡外。經無明文。不知何據。
或曰:賦言男子氣。早在上。晚在下。女子氣。早在下。晚在上。午前為早。午後為晚。從。晚針。氣乃上行。其說亦有據乎?
經曰:榮氣行於脈中。周身五十度。無分晝夜。至平旦與衛氣會於手太陰。衛氣行於脈 外。晝行陽二十五度。夜行陰二十五度。至平旦與榮氣會於手太陰。機按:衛氣之行。但分 晝夜。 可為法於人哉。
或曰:賦言補寫之法。男用大指進前左轉。呼之為補。退後右轉。吸之為寫。提針為熱。插 如此。午後反之。其法是歟非歟。
經曰: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此論一 考之素難。男女臟腑經絡穴俞血氣。晝夜周流無不同。今賦言午前午後。男女補寫顛倒錯亂如 此。悖經旨也甚矣,故曰: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也。又曰。刺實須其虛者,針下寒也。刺虛須其實者,針下熱也。曰寒曰熱。惟針下為候。何嘗以提按而分男與女哉。
或曰:針法刺左邊之穴。將針右捻。而氣上行。將針左捻。而氣下行。刺右邊反之。欲補。先呼後吸。欲寫。先吸後呼。其法亦可師歟。
曰:經絡周於人身。無有左右上下之別。今針左右不同如此。將謂左之經絡與右。上與 下。 來矣。呼補吸寫。古今皆同。予毋容議。
或曰:丹溪言針法。渾是寫而無補。何謂也?
經曰:陽不足者,溫之以氣。陰不足者,補之以味。針乃砭石所製。既無氣。又無味。 破皮 是也。又曰。寫必用方。補必用員。蓋謂以氣方盛。以月方滿。以日方溫。以身方定。以息 方吸而內針。複候其吸而轉針。乃複候其方呼而徐引針,故曰:寫必用方。其氣而行焉。補 必用員者,員者,行也。行者,移也。宣其不行之氣。令其行也。移其未複之脈。使之複也。夫寫。固寫其盛也。於補亦云。宣不行之氣。移未複之脈。曰宣曰移。非寫而何。且考素 問。去舊實所以生新之意也。帝曰。補寫奈何?岐伯曰:此攻邪也。疾出以去盛血。而複其真 氣,故云補也。虞氏曰。針刺雖有補寫之法。餘恐但有寫而無補焉。謂寫者,迎而奪之。以 針迎其經脈之來氣而出之。固可以寫實也。謂補者,隨而濟之。以針隨其經脈之去氣而留之。未必能補也。不然。內經何以曰形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皆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 重竭其氣。老者絕滅。壯者不複矣。若此等語。皆有寫無補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