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聲色形証決死法第四十九
凡人五臟六腑。榮衛關竅。宜平生氣血順度。循環無終。是為不病之本。若有缺絕。則禍必來矣。要在臨病之時。存神內想。息氣內觀。心不妄視。著意精察。方能通神明。探幽微。斷死決生。千無一誤。死之証兆。具之於後。
黑色。起於耳目鼻上。漸入於口者死。
赤色。見於耳目額者。五日死。
黑白色入口鼻目中者五日死。
黑。或如馬肝色。望之如青。近則如黑者死。
張口如魚。出氣不反者死。
循摸衣縫者死。
妄語錯亂。及不能語者死熱病即不死。
尸臭不可近者死。
面目直視者死。
肩息者。一日死。
面青。人中反者三日死。
面無光。牙齒黑者死。
面青目黑者死。
面白目黑者十日死。
面赤眼黃。即時死。
面黑目白者。八日死。
面青目黃者。五日死。
眉系傾者。七日死。
齒忽黑色者。三十日死。
發直者。十五日死。
遺尿不覺者。五六日死。
唇口乍乾黑者死。
爪中青黑色死。
頭目久痛。卒視不明者死。
舌卷卵縮者死。
面黑直視者死。
面青目白者死。
面黃目白者死。
面目俱白者死。
面目青黑者死。
面青唇黑者死。
發如麻。喜怒不調者死。
發肩如沖起者死。
面色黑。脅滿不能反側者死。
面色蒼黑。卒腫者死。
掌腫無紋。臍腫出。囊莖俱腫者死。
手足爪甲。肉。黑色者死。
汗出不流者死。
唇反。人中滿者死。
陰陽俱絕。目匡陷者死。
五臟內外絕。神氣不守。其聲嘶者死。
陽絕陰結。精神恍惚。撮空裂衣者死。
陰陽俱閉。失音者死。
榮衛耗散。面目浮腫者死。
心絕於腎。肩息。回眄。目直者。一日死。
肺絕。則氣去不反。口如魚口者。三日死。
骨絕。腰脊痛。腎中重。不可反側。足膝後平者。五日死。
腎絕大便赤澀。下血。耳乾。腳浮。舌腫者。六日死。又曰:足腫者九日死。
脾絕。口冷。足腫脹泄不覺者。十二日死。
筋絕。魂驚。虛恐。手足爪甲青。呼罵不休者。八九日死。
肝絕。汗出如水。恐懼不安。伏臥。目直面青者。八日死。又曰:即時死。
胃絕齒落面黃者。七日死。又曰:十日死。
凡此察聽之。更須詳酌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