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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救人而學醫則可,欲謀利而學醫則不可。我若有疾,望醫之救我者何如?我之父母妻子有疾,望醫之相救者何如?易地以觀,則利心自澹矣﹗利心澹則良心現,良心現斯畏心生。

平時讀書必且研以小心也,臨症施治不敢掉以輕心也。夫而後以局外之身引而進之局內,而痛癢相關矣﹗故醫雖小道而所系甚重,略一舉手人之生死因之,可不儆懼乎哉﹗ 近年以來,疊遭兵火,老成多半凋殘,學醫者紛紛日起,吾恐其無有師承而果於自用也。故於拙刻《醫醇剩義》中先標一“醇”字,此非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之謂。若僅如是,淺陋而已矣,庸劣而已矣,何足以言“醇”乎﹗吾之所謂"醇"者,在義理之的當,而不在藥味之新奇。如仲景三承氣湯頗為峻猛,而能救人於存亡危急之時,其峻也正其醇也,此吾之所謂“醇”也。夫學難躐等而法有正宗,初學人此法,成就者亦此法,先後共此一途。行遠自邇,不惑於他歧,如是而已矣。第書籍散失,學人難於博觀而約取之。鄉曲之士,每以《醫方集解》一書奉為枕秘,甫經臨症輒檢用之。殊不知,集中可用之方固多,而不可用者亦不少,漫無別擇,草菅人命矣﹗茲於所集各方之後,逐加評論,蓋欲為初學定范圍,非敢為高明下針砭也,且欲學人澹其謀利之欲,發其救人之心,猶前志云。

 

同治四年十月武進費伯雄晉卿甫題於古延陵之寓齋

  • 是編專為初學而設,但取《醫方集解》所選之方,逐一評論,其餘概不旁及。
  • 是編但載一方一論,與原書對看自明,其主治與注釋,一概不錄,以歸簡便。
  • 學醫而不讀《靈》、《素》,則不明經絡,無以知致病之由;不讀《傷寒》、《金匱》,則無以知立方之法而無從施治;不讀金、元四大家,則無以通補瀉溫涼之用,而不知變化。《集解》所選之方,原以仲景及四家為宗。其餘所收者,不過張、王、許、錢、嚴、陶數人而已,本未嘗博采群書也。然於此而得其醇,化其偏,觸類引伸,亦可以無大過。有志之士,欲求更上一層,則自有由博返約之法在。
  • 雄以駑駘下質,何敢以管窺之見妄議古人。然欲為初學折衷一是,則僭妄之罪所不敢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