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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病屬濕強直屬風

內經曰:諸痙項強皆屬於濕旺注太陽傷濕又云諸暴強直皆屬於風旺注陽內鬱而陰行於外。
按內經言 肺腎太陽督脈與夫六氣皆能為之大抵專生於濕故原病式雲諸痙強直筋勁強直而不柔和也,土主安靜故也。陰痙曰柔痙,陽痙曰剛痙,亢則害承乃製故濕過極反兼風化製之然兼化者虛象實非風也。又云諸暴強直皆屬於風謂筋勁強有力不柔和也,然燥金主於緊斂短縮勁急風木為病反見燥金之化由亢則害承乃製也。又況風能勝濕而為燥也,愚謂土性安靜木性動搖 病強直而安靜故主於濕風病強直而搐搦故屬於風況土氣之下木氣乘之故 之強直有似於風又木氣之下金氣乘之金之緊斂勁切與土相近故風之強直有似於濕二者有本化有虛象不可不察也。

又按病機治 治風之法雲諸 項強皆屬於濕寒濕同性水火同居故足太陽屬水而位下所以濕可傷也,其脈下項故主項強太陽表中風加以濕客於經中內挾寒濕則筋脈抽急故痙項強而不柔和當詳有汗無汗治以流濕祛風緩發表而愈也,強直屬風乃厥陰風木勢甚而成千金以強直為風治以瀉火補金木能自平矣。愚謂此言 病項強以外感風寒濕氣者言之也,風病強直以風木自病者言也。

論傷寒剛柔二痙

仲景云:太陽病發熱無汗而反惡寒名曰剛 太陽病發熱汗出而不惡寒名曰柔 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獨頭動搖卒口噤背反張者 病也,若發其汗寒濕相得其表益虛即惡寒甚。
按活人云太陽經先因傷風又感寒濕而致然也,古人謂之 又作痙痙者強直也,古人以強直為 外証與傷寒相似但其脈沉遲弦細而項背反張強硬如發癇狀為異耳察其有汗無汗以分剛柔二 無汗葛根湯主之有汗桂枝加栝蔞湯主之剛 胸滿口噤腳攣急咬齒當行大承氣湯愚謂剛 柔 並屬太陽至於項強口噤一証例太陽兼陽明也,因有陽明故不宜發汗而有用大承氣湯法者難知云:傷寒証五種皆屬太陽餘經不言聖人之大意也,若頭低視下手足牽引肘膝相構陽明 也,若一目,或左,或右邪視並一手一足搐搦者少陽 也,汗之止之和之下之各隨其經可使必已蓋謂此也。

論致病因

仲景云: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 風病下之則 複發汗必拘急 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汗出則按此謂發汗下之而致 則不專於風寒濕之外傳矣。是又因壞証而成也,發汗下之太過皆亡津液損血之所由也。

病脈法

脈經云: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者名曰 為難治 夫 脈按之緊如弦直上下行 家其脈伏堅直上下 腹暴脹大為欲解脈反伏弦者 病發其汗已其脈 如蛇。
按 証屬風寒濕所傷有汗者脈必浮緩無汗者脈必浮緊若其脈沉細者濕所傷也,堅直上下行皆緊之象也,發汗已如蛇亡津液而無胃氣之象也。

論陰陽痙

活人書云:陰陽二痙者陽痙屬剛 陰痙屬柔 以附子散桂心白朮湯附子防風散八物白朮湯可選而用之。
按仲景論剛柔二 並屬太陽活人論陰陽二 既以陽痙屬剛 陰痙屬柔 而乃以朮附薑桂諸熱藥治陰痙則是以陰專為寒治矣。恐非至當之論姑伺明哲其方茲不載詳見本論。

論風搐反張有風火之証

子和書云:呂君玉妻年三十病風搐目眩角弓反張數日不食諸醫皆作驚風暗風風癇治之以南星雄黃烏附用之不效戴人曰諸風掉眩皆屬肝木陽主動陰主靜由火盛製金不能平木肝木茂而自病先湧風痰二三升次以寒劑下之又以 針刺百會穴出血二杯立愈。
按風搐本與 証不同而 証屬濕土極必兼風木動搖之化風搐屬木木極必見金燥緊斂之形要之亦可同論故取此條以証 病不專於風寒濕之外至亦有風火熱之內作者也。

論証屬內虛所致

三因方云夫人之筋各隨經絡結束於身血氣內虛外為風寒濕熱之所中則 以風散氣故有汗而不惡寒曰柔 寒泣血故無汗而惡寒曰剛 原其所因多由亡血筋無所營故邪得以襲之所以傷寒汗下過多與夫病瘡人及產後致斯疾者概可見矣。診其脈皆沉伏弦緊但陽緩陰急則久久拘攣陰緩陽急則反張強直二証各異不可不別。
按傷寒言 專主外邪為病陳無擇發明血氣內虛一節實與仲景所言汗下過多者相合可謂善矣。惜乎,用藥未能詳明也。又言陰緩陽急則太陽 也,陽緩陰急則陽明 也。

論產後發

郭稽中雲產後汗出多而變 者由產後血虛肉理不密故多汗因遇風邪搏之則變 宜灌小續命湯稍緩即汗出如雨手拭不及不可治也。
按此既云產後則血氣本虛矣。汗出既多則衛氣亦虛縱有風邪乘之小續命用麻黃輩其可服乎,況有虛象而實非風者哉陳無擇雖嘗論其失所用大豆紫湯大聖散亦未盡善也。
謹按傷寒 病活人以太陽中風又感寒濕而致則專於外邪所傷然仲景亦有汗下過多之戒則又出于壞証所成矣。蓋外邪所傷者通宜解散仲景言剛柔活人分陰陽難知論經絡等諸方詳矣。至於治壞証補虛救失之法諸方則亡也。又千金謂溫病熱入腎中亦為 小兒病癇熱盛亦為 若此治法俱未之見也,況此二者之外又有血氣本虛之人如產後汗出多而變 者,或因七情怒氣而發 者,或因濕熱內盛痰涎壅遏經絡而作 者治各不同也,大抵傷寒有外邪之可解宜用風藥發散風寒又風藥亦能勝濕耳至於邪熱入腎亦非風藥之所能療也,其內証作 本無外邪前人豈仍用風藥處治惟宜補虛降火敦土平木清痰去濕隨証而用不可不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