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霍亂門

1.霍亂兼轉筋

病人基本資料 天津王××,年三十八歲,於季冬得霍亂証。
病因 廠中臘底事務煩雜,勞心過度,暗生內熱,又兼因怒激動肝火,怒猶未歇,遽就寢睡,至一點鐘時,覺心中擾亂,腹中作疼,移時則吐瀉交作,遂成霍亂。
証候 心中發熱而渴,惡心怔忡,飲水須臾即吐,腹中時疼時止,疼劇時則下瀉,瀉時異常覺熱,偶有小便,熱亦如斯,有時兩腿筋轉,然不甚劇,其脈象無力,卻無閉塞之象。
診斷 霍亂之証,恆有脈象無火而其實際轉大熱者,即或脈閉身冷顯露寒涼之象,亦不可遽以涼斷。此証脈象不見有熱,而心中熱而且渴,二便尤甚覺熱,其為內蘊實熱無疑。至其脈不見有熱象者,以心臟因受毒麻痺,而機關之啟閉無力也。擬用大劑寒涼清其內熱,而輔 以解毒消菌之品。
處方 生石膏(三兩搗細) 生杭芍(八錢) 清半夏(五錢溫水淘三次) 生懷山藥(五錢) 嫩竹茹(三錢碎的) 甘松(二錢) 甘草(三錢)
共煎湯三盅,分三次溫服下。每次送服衛生防疫寶丹五十粒。
方載後方中。甘松亦名甘松香,即西藥中之纈草也。《本草綱目》謂馬氏《開寶本草》,載其主惡氣,卒心腹痛滿。西人謂其善治轉筋,是以為治霍亂要藥。且其性善熏勞瘵,誠有解毒除菌之力也。
複診 將藥分兩次服完,吐瀉、腹疼、轉筋諸証皆愈。惟心中猶覺熱作渴,二便仍覺發熱。診其脈較前有力,顯呈有火之象。蓋其心臟至此已不麻痺,啟閉之機關靈活,是以脈象變更也。其猶覺熱 與渴者,因系餘火未清,而吐瀉之甚者最足傷陰,陰分傷損,最易生熱,且善作渴,此不可但治以瀉火 之涼藥也,擬兼投以大滋真陰之品。
處方 生懷山藥(一兩) 大甘枸杞(一兩) 北沙參(一兩) 離中丹(五錢)
藥共四味,將前三味煎湯一大盅,送服離中丹一半,遲四點鐘再將藥渣煎湯一大盅,送服其餘一半。
效果 將藥分三次服完,熱退渴止,病遂全愈。
說明 霍亂之証,原陰陽俱有。然愚五十年經驗以來,知此証屬陽,而宜治以涼藥者十居其八;此証屬陰,而宜治以熱藥者十居其一;此証屬半陰半陽,當涼熱之藥並用,以調劑其陰陽者,又十居其一。而後世論者,恆以《傷寒論》所載之霍亂為真霍亂,至於以涼藥治愈之霍亂,皆系假霍亂,不知《傷寒論》對於霍亂之治法亦非專用熱藥也。有如其篇第七節雲,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夫既明言熱多寒多,是顯有寒熱可分也。雖所用之五苓散中亦有桂枝而分量獨輕,至澤瀉、茯苓、豬苓其性皆微涼,其方原不可以熱論也。且用顯微鏡審察此病之菌,系彎曲杆形,是以此証無論涼熱,惟審察其傳染之毒菌,現彎曲杆形即為霍亂無疑也。至欲細審此病之涼熱百不失一,當參觀霍亂方,及論霍亂治法篇,自能臨証無誤。

2.霍亂吐瀉

病人基本資料 天津李姓媼,年過六旬,於仲夏得霍亂証。
病因 天氣炎熱,有事出門,道途受暑,歸家又複自炊,多受炭氣,遂病霍亂。
証候 惡心嘔吐,腹疼泄瀉,得病不過十小時,吐瀉已十餘次矣。其手足皆涼,手涼至肘,足涼至膝,心中則覺發熱,其脈沉細欲無,不足四至。
診斷 此霍亂之毒菌隨溽暑之熱傳入臟腑也。其心臟受毒菌之麻痺,跳動之機關將停,是以脈沉細且遲;其血脈之流通無力,不能達於四肢,是以手足皆涼;其毒菌侵入腸胃,俾腸胃之氣化失和,兼以臟腑之正氣與侵入之邪氣,互相格拒,是以惡心腹疼,吐瀉交作;其心中發熱者固系夾雜暑氣,而霍亂之屬陽者,即不夾雜暑氣,亦恆令人心中發熱也。此宜治以解毒清熱之劑。
處方 衛生防疫寶丹(百六十粒) 離中丹(四錢) 益元散(四錢)
先將衛生防疫寶丹分三次用開水送服,約半點多鐘服一次,服完三次,其惡心腹疼當愈,嘔吐泄瀉亦當隨愈。愈後若仍覺心中熱者,再將後二味藥和勻,亦分三次用開水送服。每一點鐘服一次,熱退者不必盡服。
效果 將衛生防疫寶丹分三次服完,果惡心、嘔吐、腹疼、泄瀉皆愈。而心中之熱,未見輕減,繼將離中丹、益元散和勻,分三次服完,其熱遂消,病全愈。

3.霍亂脫証

病人基本資料 遼寧寇姓媼,年過六旬,得霍亂脫証。
病因 孟秋下旬染霍亂,經醫數人調治兩日,病勢垂危。
証候 其証從前吐瀉交作,至此吐瀉全無。奄奄一息,昏昏似睡,肢體甚涼,六脈全無。詢之猶略能言語,惟覺心中發熱難受。
診斷 此証雖身涼脈閉,而心中自覺發熱,仍當以熱論。其所以身涼脈閉者,因霍亂之毒菌竄入心臟,致心臟行血之機關將停,血脈不達於周身,所以內雖蘊熱而仍身涼脈閉也。此當
用藥消其毒菌,清其內熱,並以助心房之跳動,雖危險仍可挽回。
處方 鏡面朱砂(錢半) 粉甘草(一錢細面) 冰片(三分) 薄荷冰(二分)
共研細末,分作三次服,病急者四十分鐘服一次,病緩者一點鐘服一次,開水送下。
複診 將藥末分三次服完,心熱與難受皆愈強半。而脈猶不出,身仍發涼,知其年過花甲,吐瀉兩日,未進飲食,其血衰憊已極,所以不能鼓脈外出以溫暖於周身。
處方 野台參(一兩) 生懷地黃(一兩) 生懷山藥(一兩) 淨萸肉(八錢) 甘草(三錢蜜炙)煎湯兩大盅,分兩次溫服。
方解 方中之義,用台參以回陽,生懷地黃以滋陰,萸肉以斂肝之脫(此証吐瀉之始,肝木助邪侮土、至吐瀉之極,而肝氣轉先脫),炙甘草以和中氣之漓。至於生山藥其味甘性溫,可助台參回陽,其汁漿稠潤又可助地黃滋陰。且此証胃中毫無穀氣,又可惜之以培養脾胃,俾脾胃運化諸藥有力也。
效果 將藥兩次服完,脈出周身亦熱,惟自覺心中餘火未清,知其陰分猶虧不能潛陽也。又用玄參、沙參、生山藥各六錢,煎湯服下,病遂全愈。

4.霍亂暴脫証

病人基本資料 邑北境劉氏婦,年近四旬,得霍亂暴脫証。
病因 受妊五六個月,時當壬寅秋令,霍亂盛行,因受傳染,吐 瀉一晝夜,病似稍愈,而胎忽滑下。自覺精神頓散,心搖搖似不能支持。遂急延為診視。
証候 迨愚至欲為診視,則病勢大革,殮服已備,著於身將舁諸床,病家辭以不必入視。愚曰︰此系暴脫之証,一息尚存,即可挽回。遂入視之,氣息若無,大聲呼之亦不知應,脈象模糊如水上浮麻,莫辨至數。
診斷 此証若系陳病狀況,至此定難挽回,惟因霍亂吐瀉已極,又複流產,則氣血暴脫,故仍可用藥挽救。夫暴脫之証,其所脫者元氣也。凡元氣之上脫必由於肝(所以人之將脫者,肝風先動),當用酸斂之品直趨肝臟以收斂之。即所以杜塞元氣上脫之路,再用補助氣分之藥輔之。雖病勢垂 危至極點,亦可挽回性命於呼吸之間。
處方 淨杭萸肉(二兩) 野黨參(一兩) 生懷山藥(一兩) 共煎湯一大盅,溫服
方雖開就而藥局相隔數裡,取藥迫不及待,幸其比鄰劉××是愚表兄,有愚所開藥方,取藥二 劑未服,中有萸肉共六錢,遂急取來暴火煎湯灌之。
效果 將藥徐徐灌下,須臾氣息稍大,呼之能應,又急煎渣灌下,較前尤明了。問其心中何如,言甚難受,其音惟在喉間,細聽可辨。須臾藥已取到,急煎湯兩茶杯,此時已自能服藥。俾分三次溫服下,精神頓複,可自動轉。繼用生山藥細末八錢許,煮作茶湯,調以白糖,令其適口當點心服之。日兩次,如此將養五六日以善其後。
說明 按人之氣海有二,一為先天之氣海,一為後天之氣海。《內經》論四海之名,以膻中(即膈上)為氣海,所藏者大氣,即宗氣也,養生家及針灸家皆以臍下為氣海,所藏者元氣,即養生家所謂祖氣也。此氣海之形狀,若倒提雞冠花形,純系脂膜結成而中空(剖解豬腹者,名之為雞冠油),肝臟下垂之脂膜與之相連,是以元氣之上行,原由肝而敷布,而元氣之上脫,亦即由肝而疏泄也(《內經》謂肝主疏泄)。惟重用萸肉以酸斂防其疏泄,借以杜塞元氣上脫之路,而元氣即可不脫矣。所最足明征者,若初次即服所開之方以治愈此証,鮮不謂人參之功居多,乃因取藥不及,遂單服萸肉,且所服者只六錢即能建此奇功。由此知萸肉救脫之力,實遠勝人參。蓋人參以救無氣之下脫,猶足恃,而以救元氣之上脫,若單用之轉有氣高不返之弊(說見俞氏《寓意草》),以其性溫而兼升也。至萸肉則無論上脫下脫,用之皆效。蓋元氣之上脫由於肝,其下脫亦由於肝,誠以肝能為腎行氣(《內經》謂肝行腎之氣),即能瀉元氣自下出也。為其下脫亦由於肝,故亦可重用萸肉治之也。
或問 同為元氣之脫何以辨其上脫下脫?答曰︰上脫與下脫,其外現之証可據以辨別者甚多。今但即脈以論,如此証脈若水上浮麻,此上脫之征也。若系下脫其脈即沉細欲無矣。且元氣上脫下脫之外,又有所謂外脫者。周身汗出不止者是也。萸肉最善斂汗,是以萸肉亦能治之。來複湯及山萸肉解後載有治驗之案數則,可參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