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在世時,有一名叫做微妙的比丘尼,那時已證得了羅漢果。有一天,她與其他比丘尼言談,談及以前所造的善惡果報。微妙尼師說她在過去生曾為貴族長者之妻﹐家業巨大,身份崇高,享盡人間榮華富貴,唯一遺憾的是未為長者生下一男半女,心中萬分惶恐不安。不料,長者妾竟於此時為長者產下一白胖男娃,給長者帶來莫大的欣慰,這時身為長者妻的微妙,一時內心憤恨難消,竟於一念之間種下惡因,把妾所生之子在暗中給殺了。
當妾滿懷悲痛,前來與微妙理論時,微妙非但不承認,還發重誓說:「我如果殺了妳的兒子,我一定會得到報應,我的丈夫將被蛇咬死,我生的兒子將漂流水面,被野狼啃噬筋骨。」
又說:「我將會遭到『自食子肉』與『身現生埋』的報應,我的父母也會居家失火,雙雙喪身火海,墮入地獄,受苦無邊。」
沒想到,微妙果真在來世得到了報應,真所謂:「因果報應,絲毫不爽。」話說微妙來世,仍為女身﹐身懷六甲,臨盆之期,指日可待;便隨丈夫﹐帶著兒子回娘家待產,豈知路行一半,腹中胎兒,呼之欲出,便在大樹下產子,停宿一夜。忽然有一蟒蛇,自樹幹攀緣而下,咬死了她的丈夫,微妙悲痛欲絕,哭了一夜,等到天亮,便手攜大兒,環抱小兒,一路哭號趕路;途中遇到無舟可渡的大河,微妙只好暫且先把大兒留在原岸,先抱小兒過河,登上彼岸﹐再入水中,回來接抱大兒;豈知大兒在她還未抵達原岸之時,便欣然躍入水中,因年幼無知,遂遭滅頂,隨水漂去;當微妙轉身回岸抱取小兒時,遠見一土狼,咬住小兒,啃噬筋骨,血肉淋漓,慘不忍睹!此時微妙肝腸寸斷,呼天喚地,哀號不已。正在哀苦難當之時,遇見一位家鄉故友,便將苦難離奇的遭遇,對友人訴說,最後問及家鄉父母是否平安無恙?友人說:「近日,家中失火,令尊堂皆已葬身火海。」人生至此,劫數不斷,歷劫難逃。
後來,微妙又改嫁他人,媷身待產,丈夫自外飲酒歸來﹐正在家中分娩的微妙,無法分身為夫開門,怒氣沖天的丈夫破門而入,不分青紅皂白,一進門便擒捉微妙,一頓毒打,並烹煮出生嬰兒,逼她自食子肉,微妙強吞一口,痛入心肝,果然應驗了「自食子肉」的誓言。微妙在忍無可忍之下,棄夫而逃,逃到波羅奈國在一棵大樹下休息,正巧遇見了一位新喪妻的男人,便結為夫婦數日之後,丈夫忽然命終,而波羅奈國的國法有「夫婦二人,若在生時,夫妻恩愛,夫死後,為妻者應為之殉葬。」此時,微妙正應驗了「身現生埋」的報應。當微妙剛入夫塚,正巧碰上一群盜賊前來盜取墳塚,微妙才得生還,而自言自語說:「我生前是種何種罪孽,今生數年之間,連遭奇禍,災難不絕。」
後來微妙聽聞釋迦如來,在祗洹中講說佛法,便前往祗洹拜見佛陀,乞求出家修行,以消罪。由於微妙在前世曾有為辟支佛施食的功德﹐才得佛陀首肯,乃發揖修行,於今世見佛,證得羅漢。
可見,人生在世,福禍無不自己造作得來的,欲才善果,得種善因,既種惡因,便自食惡果,天理昭彰,豈可不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