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驗輕重傷訣
一看眼,凡內傷積有瘀血,白睛必有紅筋,筋多瘀血多,筋少瘀少。若眼珠動運有神氣者,可治,否則難治。
二看手指甲,以我手大指押病者指甲上,一放開血色即還原者,可治。若遲緩還原,或烏色或紫色者不治。
三看陽道,不縮及有小便者可治,否則難治。
四看足指,與看手指甲同一法。
五看腳底,紅色者易治,黃色難治,五色全犯者不治。
六看脈息,若胃氣和平者易治,六脈浮數兼有外感也,難治。六脈微絕,胃氣將盡者,不治。
論用藥要訣
凡治跌打損傷重症,不可匆忙下藥,若患者不能開口,先將烏梅嚼爛擦其牙齦,或將皂角末吹入鼻中得噴嚏,口即開,隨用韭菜根搗汁燉熱,和童便服之,不下咽者難治。若納下,即同瘀血吐出,視其傷之輕重,先服奪命神丹,隨服疏風理氣湯,外敷吊傷丹。若小便不通,用火灸法或熏洗法。如破碎傷,用封藥護之,次服接骨紫金丹。若腹痛者宜行,行後審症輕重,依方加減可也。
凡人被打,七日之內血氣未曾積聚,只宜發散活血。十四日之內瘀血積胸,其勢將歸大腸,故肚內作痛,宜用行藥。
凡人初打必有氣郁,或受風寒,恐血氣攻心,宜服護心丹。
凡人看指甲,先看中指甲,黑色者傷重,腳指甲黑色者亦重。眼內有紅筋,或眼白珠赤色者亦凶,面黑者大凶,睪丸(即外腎子)上升者更凶,腳底黃色者亦凶。
凡人被打傷重,不能運動,用推法。以二人挽起其頭四五次,即吐出涎沫蘇醒。如不吐,以牙皂末五分煮酒調灌,得吐即醒。牙緊不開,用烏梅擦牙法。
凡人受打,拳向上者其氣順,平打者其氣塞,倒插者其氣逆,逆則血瘀,故倒插傷尤難治也。
凡人受打自覺傷重,醫藥不及,將童便乘熱飲二三匙,或以生地龍五、七條,洗淨搗爛,熱酒沖服,渣敷傷處,然後急醫,方保無虞。
凡不肖醫生遇傷症,先用劫藥,將生半夏、草烏入口,即頭浮面腫眼腫,寒顫切牙,不必驚駭,過三時自平複。為醫者當救人為急務。
凡用引經之藥,上部用川芎,手用桂枝,頭用白芷,胸腹用白芍,臍下用黃柏,左肋用青皮,右肋用枳殼,腰用杜仲,下部用牛膝,足用木瓜,身用羌活,當歸。不論跌打各傷,須要用看附。
傷肝部者,面色青兼紫紅色,眼赤發熱,主七日死,先服流傷飲,次服小續命湯,後服中和丸。
傷心口者,面青氣短吐血,呼吸大痛,身體不能動者,主七日死,先服流傷飲,次續命湯,後服中和丸。
傷食肚者,心下作陣痛,身發熱,腹高浮如鼓皮,氣促,飲食不進,眼閉口鼻面黑,主七日死,先服大續命湯,次服中和丸,倒插傷者不治。
傷兩腎者,兩耳即聾,額角黑色浮光,常如哭狀,主半月死,先服生血飲,次服流傷飲,後服中和丸。
傷小腹者,面腫氣急或時作痛,口吐酸水,主三日死,先服續命湯,後服中和丸。
傷大肚者,糞後血急而又澀,面赤氣滯,主半月死,先服流傷飲,次服續命湯,後服中和丸。
傷膀胱者,小便痛澀,不時有尿膨脹,發熱,主五日死,先服續命湯,次服行氣活血湯。
傷陰囊陰戶者,血從小便出,主三日死,先服護心養元湯,次服大續命湯。
傷胸背者,面白肉瘦,食少,發熱咳嗽,主半月死,先服流氣飲,次服中和丸。
傷氣海者,氣喘大痛身瘦,夜多盜汗,食少腫痛不寧,主一月內死,先服流傷飲,次服中和丸。
傷血海者,血妄行,口常吐出,胸前板住作痛,先服活氣湯,次服流傷飲,再服藥酒,若不取效,主一月內定死。
傷兩肋者,氣喘大痛,睡下如刀刺,面白氣虛,先服活血順氣湯,次服續命湯,主三日死。
論各傷主方
傷章門者用當歸紅花飲。傷血海者用血竭煎。傷氣海者用木香飲。傷中脘者用麻黃飲。
傷中會者用乳香飲。傷風門者用五加皮飲。傷丹田者用十大功勞飲。傷肺底者香附飲或五加皮飲。傷後脅者用象膽煎。傷腰者用杜仲飲。打傷撲心者用九龍飲。傷頭者用羌活飲。傷手者用桂枝飲。傷囟門者及兩太陽服麻芎丸(眼傷亦可服之)。傷鼻梁及結喉用紫金丹服之。傷兩耳必暈悶,與下傷胸同一治法。傷胸前橫骨下三節必吐血或咯紅痰,服紫金丹童便浸煎,橫骨下服勝金丹收功。傷心坎下必口噤心悶,行動不得,服奪命丹。傷心坎下至小腹,先服猛蠅散,再用行藥。傷膀胱小腹,用灸臍散通之,再服行氣活血藥。腦後傷破服紫金丹、麻芎丸。
陰囊碎破先用封藥,再用青鶉絨毛封之,又用桑皮線縫之,再服麻芎丸。傷左乳必發咳,先服紫金丹,次服勝金丸,再服六味地黃丸,方中加止咳藥。傷右乳發呃,先用奪命丹三服,次服猛蠅散,服之後用活血理氣之藥。傷前胸後背用桔梗、青皮為引,服活血理氣之劑。傷手用落得打草煎湯浸洗,服桂枝湯飲。傷腿用兩頭尖膏,再服活血補血藥。傷腰背用麩炒熨,再服煎劑。若腰痛用補骨脂、杜仲、鳳凰衣三味為末,切開豬腰子,入藥在內扎好,加青鹽、陳酒煮食。傷海底穴必因腳踢其氣上沖,覺耳內一聲響,即必暈絕倒地,先服護心散,再服活血藥,若便結用臍熨法。傷尾閭穴(在尻骨盡處),服車前子末七分,米湯下,再以麩皮、蔥薑糟同熱熨之,再服活血之藥。傷膀胱肚腹,服紫金丹,次服行血活血藥加茵陳。如治緩則成黃痛。傷顫門必口噤,目反張,在七日內服奪命丹,七日外用煎劑下之。若傷在上部,忌用行藥,先服紫金丹趕下瘀血,再服行藥。傷血海者,久而成血癖,治法以水拌面,搓作長條,四圍安定,中放朴硝或芒硝,以紙三四層蓋之,外將腳帶捆定,將炭火燒紅入熨斗內熨之,聞腹中有響聲,血癖已消,再服活血補血之藥。傷氣門者,氣必塞,目反口噤身僵,過不得三時,救遲其氣下降,撒屁則無救矣。此時不可慌張亂治,急以我耳傍其口,聽候其氣息,如無氣者必傷於倒插,須揪其發伏我膝上,輕敲其背,若得氣從口出則醒。或氣門左右受打皆致悶暈,俱不可用表散,左服藥紫金丹,右服奪命湯丹,至三日上必發熱,仍服表汗藥去風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