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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真人養胎論

論曰︰舊說,凡受胎三月,逐物變化,稟質未定。故妊娠三月,欲得觀犀象猛獸,珠玉寶物,欲得見賢人君子、盛德大師;觀禮樂鐘鼓,俎豆軍旅,陳設焚燒名香,口誦詩書,古今箴誡;居處簡靜,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彈琴瑟,調心神,和情性,節嗜欲,庶使清淨,生子皆良,長壽忠孝,仁義聰惠無疾,斯蓋文王胎教者也。

論曰︰兒在胎日,月未滿,陰陽未備,臟腑骨節皆未成足,故自初訖于將產,飲食居處皆有禁忌。

妊娠食羊肝,令子多厄。
妊娠食山羊肉,令子多病。
妊娠食驢馬肉,延日。
妊娠食騾肉,產難。
妊娠食兔肉、犬肉,令子無音聲並缺唇。
妊娠食雞子及干鯉魚,令子多瘡。
妊娠食雞肉、糯米,令子多寸白蟲。
妊娠食堪並鴨子,令子倒出、心寒。
妊娠食雀肉並豆醬,令子滿面多黑子。
妊娠食雀肉、飲酒,令子心經情亂,不畏羞恥。
妊娠食鱉,令子項短。
娠娠食冰漿,絕胎。
妊娠勿向非常地大小便,必半產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