痙濕病暍脈證並治第二
病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赤,獨頭動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痙病也。若發其汗者,寒濕相搏,其表益虛,即惡寒甚,發其汗已,其脈如蛇。
【按】諸家以剛、柔二痙,列為首條,今以此為第一條者,蓋剛、柔之辨,俱從此條分出,痙病之最備者,宜冠諸首。再痙病也之下,「若發其汗…」六句,與上文義不屬,與後之十一條中「為欲解,脈如故,反伏弦者痙」句,文義相屬,宜分於彼。
【註】
病人身熱惡寒,太陽證也;頸項強急,面赤目赤,陽明證也。頭熱,陽鬱於上也;足寒,陰凝於下也。太陽之脈循背上頭,陽明之筋上挾於口,風寒客於二經,則有頭搖口噤,反張拘強之證矣。此皆痙病之形證,故首揭之,以為要領。
【集註】
李曰:手三陽之筋,結入結頷頰。足陽明之筋,上挾於口。風寒乘虛,入其筋則攣,故牙關急而口噤。
夫痙脈,按之緊如弦,直上下行。
【註】
痙之為病,其狀勁急強直,故其脈亦勁急強直。按之緊,勁急之象也,如弦直行之象也。
『脈經』云:痙家,其脈伏堅,直上下。
【註】
痙家其脈緊弦,直上下者,以痙病屬太陽表也。『脈經』所云:其脈伏堅,直上下者,以痙病屬陽明裏也。蓋痙家原屬二經,故有太陽葛根湯汗之,陽明大承氣湯下之之治也。伏堅,沉實也;直上下,弦直也,即沉實弦直之脈也。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痙。太陽病發熱汗出,而不惡寒,名曰柔痙。
【按】反惡寒之「反」字,衍文也。玩痙病之條自知當惡寒也。
【註】
痙病既屬太陽,當以太陽虛實例之,故曰:太陽病發熱、無汗、惡寒為實邪名曰剛痙者。強而有力也。發熱汗出,不惡寒為虛邪,名曰柔痙者。強而無力也。
太陽病,無汗而小便反少,氣上衝胸,口噤不得語,欲作剛痙,葛根湯主之。
【註】
此申明剛痙在表,以明其治也。太陽病,為頭項強痛、發熱等證也。無汗,謂傷寒也。太陽傷寒,小便不當少,今反少者,是寒氣盛而收引也。不當氣上衝胸,今氣上衝胸,是寒氣盛而上逆也。不當口噤不得語,今口噤不得語,是寒氣盛,牙關緊急而甚也。以太陽傷寒,而有此衝擊勁急之象,是欲作剛痙之病也。麻黃湯能治太陽,而不能治陽明,故以葛根湯兼太陽、陽明兩經之治,為剛痙無汗之正法也。
痙為病,胸滿口噤,臥不著席,腳攣急,必齘齒,可與大承氣湯。
【註】此申痙病入裏,以明其治也。痙病而更胸滿,裏氣壅也;臥不著席,反張甚也;腳攣急,勁急甚也;必齘齒,牙緊甚也。此皆陽明熱盛灼筋,筋急而甚之象。故以大承氣湯直攻其熱,非攻陽明之實也。其曰可與,非盡言其可與,有慎重之意。
大承氣湯方
大黃(酒洗)四兩 厚朴(灸,去皮)半斤 枳實(炙)五枚 芒硝三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內大黃,煮取二升,去滓,內芒硝,更上火,微一、二沸,分溫再服,得下止服。
太陽病其證備,身體強,几几然,脈反沉遲,此為痙,栝蔞桂枝湯主之。
【註】
太陽病其證備,謂頭痛、項強、發熱、惡風寒具見也。而更身體強,有几几然俯仰不能自如之象,痙病也。但脈反見沉遲太陰之脈,非太陽浮緊,無汗剛痙者比。故不與葛根湯,而與栝蔞桂枝湯,和太陽之表,清太陰之裏也。
栝蔞桂枝湯方
栝蔞根二兩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
上六味,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溫三服,取微汗,汗不出,食頃,啜熱粥發之。
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者,名曰痙,為難治。
【註】
發熱,太陽病也。脈沉細,少陰脈也。而名曰痙者,必有或剛或柔之證見也,以太陽痙證,而見少陰之脈,表裏兼病也。夫太陽之邪鬱於外,故病發熱;少陰之邪凝於內,故脈沉細。然痙病而見弦緊之脈,是為本脈,即或沉遲,尚為可治。今沉而細,邪入少陰,陽氣已衰,豈易治乎,故曰難也。
夫風病,下之則痙,復發汗,必拘急。
【註】
以上論痙,皆外感風、寒、濕而為病也。亦有因風邪為病,不應下而下之傷液,不應汗而汗之傷津,以致津液枯燥,筋失所養而病痙者,故曰:風病下之則痙,復發汗必拘急。此不可以外感痙病治之,當以專養津液為務也。
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痙。
【註】
此承上文,詳申發汗過多成痙之義也。太陽病當發汗,若發汗太過,腠理大開,表氣不固,邪風乘虛而入,因成痙者,乃內虛所召入也,宜以桂枝加附子湯主之,固表溫經也。由此推之,凡病出汗過多新產,金瘡破傷出血過多,而變生此證者,皆其類也。
暴腹脹大者,為欲解,脈如故,反伏弦者,痙。
【按】
本門首條痙病也之下「若發其汗…」六句,當移於此條之首,文義始屬。此條「暴腹脹大者」句,衍文也,當刪之。
【註】
不但風病,發汗過多則痙,即寒濕相摶之病,發汗過多亦痙也。發汗過多,其表益虛,表虛則必即惡寒甚也。發寒濕汗後,其脈不直緊,如蛇之曲緩,則為邪退,不成痙病,為欲解也。若脈仍直緊不緩,或不直緊反伏堅弦急者,為邪不退,成痙病矣。
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汗出則痙。
【註】
瘡家初起,毒熱未成,法當汗散。已經潰後,血氣被傷,雖有身痛表證,亦不可發汗,恐汗出血液愈竭,筋失所養,因而成痙,或邪風乘之,亦令痙也。
痙病有灸瘡,難治。
【註】痙病宜灸,如有灸瘡,若不發膿,則為榮衛已絕,故曰難治。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熏黃也。
【註】
濕家,謂病濕之人。濕之為病,或因外受濕氣,則一身盡痛;或因內生濕病,則發熱身黃。若內外同病,則一身盡痛,發熱,身色如熏黃也。濕家之身痛發黃,不似傷寒之身痛發黃者,以無六經之形證也。
【集註】
徐彬曰:此言全乎濕而久鬱為熱者,若濕挾風者,風走空竅,故痛只在關節;今單濕為病,則浸淫遍體,一身盡痛,不止關節矣。然濕久而鬱,鬱則熱,故發熱,熱久而氣蒸於皮毛,故疼之所至,即濕之所至,濕之所至,即熱之所至。而色如熏黃者,熏火氣也,濕為火氣所熏,故發色黃帶黑而不亮也。
濕家,病身疼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納藥鼻中則愈。
【註】
此申上條,詳其義,出其脈,別其治也。濕家病,身疼發熱,面黃而喘,此內生外受之濕病也。外宜羌活勝濕湯,內宜茵陳五苓散;喘甚,大陷胸丸。若更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證類傷寒,但其人裏和能食,知非傷寒,不可發汗,乃頭中寒濕之邪,故頭痛鼻塞,惟宜納藥鼻中,取黃水從涕出,而寒濕以泄,病可愈也。所納之藥,如瓜蒂散之類。
【集註】
魏荔彤曰:頭中為諸陽之首,非寒濕能犯之地。今頭中有寒濕,則熱氣挾之上炎,非寒濕外邪自能然也,有濕熱則內為之主持也。熱引濕邪,上干清分,鼻必為塞,故用納鼻藥,宣通清氣而病愈矣。
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加朮湯,發其汗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
【註】
濕家外證,身痛甚者,羌活勝濕湯;內證發黃甚者,茵陳五苓散。若惟身煩痛而不發黃者,則為外感寒濕,與麻黃加朮湯發其汗,寒濕兩解也。慎不可以火攻之者,謂不可以火劫大發其汗,必致變也。
【集註】
趙良曰:濕與寒合,令人身疼,大法表實成熱,則可發汗,無熱是陽氣尚微,汗之恐虛其表,是證雖不云熱而煩,以生煩由熱也,所以服藥不敢大發其汗。且濕亦暴汗可散,用麻黃湯治寒,加朮去濕,使其微汗耳。不可火攻,火攻則增其熱,必有他變,所以戒人慎之。
喻昌曰:麻黃加朮,則雖發汗不至多汗,而朮得麻黃,并可以行表裏之濕。不可以火攻者,反增發熱也。
麻黃加朮湯方
麻黃(去節)三兩 桂枝(去皮)二兩 甘草(炙)二兩 杏仁(去皮、尖)七十個白朮四兩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
【按】
桂枝氣味辛甘,全在於皮,若去皮是枯木矣。如何有解肌發汗之功?宜刪此二字,後倣此。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痹,濕痹之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
【註】
此承上條互詳其義,謂濕家身痛不可發汗,當有利小便之法也。太陽病,一身關節煩疼,若脈浮細者,濕在外也,當汗之;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脈沉細者,濕在內也,當利之。。今濕氣淫於內外,故關節煩疼,而不行,小便不利,大便反快,此名濕痹。雖有身痛,其脈不浮細,故不可發汗。設脈沉細,故但當利小便,若小便利,濡瀉止,痹不愈,身仍疼痛,汗之可也。
【集註】
趙良曰:痹痛也,因其關節煩疼,脈沉而細,則名曰濕痹也。經云:濕勝則濡瀉,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是濕氣內勝地,但當先利小便,以瀉腹中濕氣,故云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設小便利已,而關節之痹不去 ,又必自表治之。
李曰:太陽經行身之表,外邪皆得傷之,故亦受濕氣也。關節疼痛者,濕留關節也,濕氣鬱蒸而生熱,故煩也。經云:沉潛水蓄,沉細為內濕脈。痹者,閉塞不通之謂,即『內經』濕氣勝者為痹之意,今小便不利,是濕盛於內也。即『內經』濕勝則濡泄也。利小便則濕去,而瀉煩止矣。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蚤則噦,或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則口燥煩也。
【註】
濕家頭汗出者,乃上濕下熱,蒸而使然,非陽明內實之熱,蒸而上越之汗也。背強者,乃濕邪重之強,非風濕拘急之強也。欲覆被向火者。乃一時濕盛生寒,非傷寒之惡寒也。若誤以陽明內濕之熱,上越之頭汗而遂下之,則濕從寒化,即乘虛入於上,則肺氣逆而胸滿,入於中,則胃不和而為噦,入於下,則膀胱氣化不行,為小便不利。舌上白滑如胎者,蓋以誤下熱陷,丹田有熱也。寒聚於上,胸中有寒也,所以渴欲得水,而不能飲。由下有熱而生口燥煩,由上有寒而不化生津液,雖口燥舌乾,而不能多飲也。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下利不止者,亦死。
【註】
此承上條互詳誤下,以明濕家頭汗之死證也。夫誤下,額汗微喘,若小便不利,是濕家額汗之喘,未可言死也。今小便反利,則知非濕氣上溢,乃上脫額汗之喘,故曰死。若下利不止,亦知非濕去之利,乃中脫直下之利,故曰亦死。
【集註】
趙良曰:此妄下之,因而致逆,逆則陽自上越,陰自下脫,其額上汗出微喘者,陽之越,小便利與下利不止者,陰之脫也,陰陽離決,必死之兆也。自此而推之,下之雖額上汗出微喘,若大小便不利者。是陰氣不脫,而陽之根猶在也;下之雖大小便利,設額上無汗與喘,是陽氣不越,而陰之根猶在也,則非離決,可以隨其證而治之。
李瑋西曰:前云濕家當利小便,以濕氣內瘀,小便原自不利,宜用藥利之。此下後裏虛,小便自利,液脫而死,不可一例概也。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丑AA可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
【註】
病者,謂一身盡痛之病人也。濕家一身盡痛,風濕亦一身盡痛,然濕家痛,則重不能轉側;風濕痛,則輕掣不可屈伸,此痛之有別者也。濕家發熱,早暮不分微甚;風濕之熱,日晡所必劇,蓋以濕無來去,而風有休作,故名風濕。原其由來,或為汗出當風,或為久傷取冷,相合而致,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發散風濕,可與也明矣。
【集註】
程林曰:一身盡疼發熱,風濕在表也。日晡,申時也。陽明王於申酉戌,土惡濕,今為風濕所干,當其王時,邪正相摶,則反劇也。汗也濕類,或汗出當風而成風濕者,或勞傷汗出而入冷水者,皆成風濕之病也。
魏荔彤曰:痙家非風不成,雖有寒,亦附於風;濕痹無寒不作,雖有風,亦附於寒,此一定之理也。
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方
麻黃(去節湯泡)半兩 甘草(炙)一兩 薏苡仁半兩 杏仁(去皮、尖,炒)十枚
上剉麻豆大,每服四錢,水盞半,煮八分,去滓,溫服,有微汗,避風。
風濕,脈浮,身重,汗出惡風者,防己黃耆湯主之。
【註】
脈浮,風也,身重,濕也,寒濕則脈沉,風濕則脈浮。若浮而汗不出惡風者,為實邪,可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汗之。浮而汗出惡風者,為虛邪,故以防已、白朮以去濕,黃耆、甘草以固表,生薑、大棗以和榮衛也。
【集註】
趙良曰:此證風濕皆從表受之,其病在外,故脈浮汗出。凡身重有肌肉痿而重者,有骨痿而重者,此之身重,乃風濕在皮毛之表,故不作疼。虛其衛氣,而濕為身重,故以黃耆實衛,甘草佐之,防己去濕,白朮佐之。然則風濕二邪,獨無散風之藥何耶?蓋汗多,知其風已不留,以表虛而風出入乎其間,因之惡風爾。惟實其衛,正氣壯則風自退,此不治而治者也。
尤怡曰:風濕在表,法當從汗而解,乃汗不得發而自出,表尚未解而已虛,汗解之法,不可守矣。故不用麻黃,出之皮毛之表,而用防己,驅之肌膚之裏,服後如蟲行皮中及腰下如冰,皆濕下行之徵也。然非耆、朮、甘草,焉能使衛陽復振,而驅濕下行哉。
防己黃耆湯方
防己一兩 甘草半兩 白朮七錢半 黃耆(去蘆)一兩一分
上剉麻豆大,每炒五錢匕,生薑四片,大棗一枚,水盞半,煎八分,去滓,溫服,良久再服。
喘者,加麻黃半兩。胃中不和者,加芍藥三分。氣上衝者,加桂枝三分。下有陳寒者,加細辛三分。
服後當如蟲行皮中,從腰下如冰,後坐被上,又以一被繞腰以下,溫令微汗差。
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云此可發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蓋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
【註】
風濕相搏,一身盡痛,法當從汗而解,而汗亦不可失其宜也。值雨淫濕盛之時,若發其汗使大出,亦不能愈,以風氣去,濕氣在,故不愈。然治風濕者,必俟其天氣晴明發其汗,使微微似欲汗出者,則風濕皆去,病斯愈矣。
【集註】
徐彬曰:此言風濕當汗解,而不可過也。謂風濕相搏疼痛,原當汗解,值天陰雨,則濕更甚,可汗無疑。而不愈何故?蓋風性急可驟驅,濕性滯當漸解,汗大出則驟,風去而濕不去,故不愈。若發之微,則出之緩,緩則風濕俱去矣。然則濕在人身,黏滯難去,驟汗且不可,而況驟下乎?故前章曰下之死,此但云不愈,見用法不當,而非誤下比也。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濇者,桂枝附子湯主之;若大便堅,小便自利者,去桂枝加白朮湯主之。
【註】
此承上條詳申脈證,以明其治也。謂此風濕之病,雖得之傷寒八、九日,而不嘔不渴,是無傷寒裏病之證也。脈浮虛濇,是無傷寒表病之脈也。脈浮虛,表虛風也。濇者,濕也。身體煩疼,風也。不能轉側,濕也。乃風濕相搏之身體疼痛,非傷寒骨節疼痛也。與桂枝附子湯溫散其風濕,從表而解也。若脈浮實者,則又當以麻黃加朮湯,大發其風濕也。如其人有是證,雖大便,小便自利,而不議下者,以其非邪熱入裏之,乃風燥濕去之。故仍以桂枝附子湯。去桂枝者,以大便堅,小便自利,不欲其發汗,再奪津液也。加白朮者,以身重濕在肌分,用以佐附子逐水氣於皮中也。
【集註】
程林曰:風淫所勝,則身煩疼,濕淫所勝,則身體難轉側。風濕相搏於榮衛之間,不干於裏,故不嘔不渴也。脈浮為風,濇為濕,以其脈近於虛,故用桂枝附子湯溫經以散風濕。小便利者,大便必,桂枝近於解肌,恐大汗故去之;白朮能去肌濕,不妨乎內,故加之。凡服方後有如蟲、如醉、如冒等狀者,皆藥勢將行使然。
周揚俊曰:傷寒至八、九日,亦云久矣。既不傳經,復不入府者,因風濕持之也。所現外證煩疼者,風也,不能轉側者,濕也,不嘔不渴者,無裏證也,其脈浮虛而濇,正與相應。然後知風濕之邪,在肌肉而不在筋節,故以桂枝表之。不發熱為陽氣素虛,故以附子逐濕,兩相綰合,自不能留矣。
桂枝附子湯方
桂枝(去皮)四兩 附子(炮,去皮,破八片)三枚 甘草(炙)二兩 生薑(切)三兩大棗(擘)十二枚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白朮附子湯方
白朮二兩 附子(炮,去皮)一枚半 甘草(炙)一兩 生薑(切)一兩半 大棗(擘)六枚
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三服。一服覺身痹,半日許再服,三服都盡,其人如冒狀勿怪,即是朮附並走皮中,逐水氣未得除故耳!
風濕相搏,骨節疼煩,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
【註】
風濕相搏,身體煩疼重,不能轉側者,濕勝風也。今掣痛不可屈伸,風勝濕也。掣痛不可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惡風不欲去衣,皆風邪壅盛也。小便不利,濕內蓄也。身微腫者,濕外搏也。以甘草附子湯微汗之,祛風為主,除濕次之也。此上二條,皆詳風濕之義,以明風濕之治也。
甘草附子湯方
甘草(炙)二兩 附子(炮,去皮)二枚 白朮二兩 桂枝(去皮)四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則解能食,汗出復煩者,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為妙。
【方解】
甘草附子湯,即桂枝附子湯去薑、棗加白朮。去薑、棗者,畏過散也。加白朮者,燥中濕也。日三服,初服一升,不得汗,則仍服一升,若得微汗則解。解則能食,解已徹也,可止再服。若汗出而復煩者,是解未徹,仍當服也,但不可服一升,恐已經汗出而過汗也,服五合可也。如不解,再服六、七合為妙。似此服法,總是示人不可盡劑之意,學者宜詳求之。
太陽中熱者,暍是也,汗出惡寒,身熱而渴,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註】
中暑熱病,亦由太陽而入,故曰太陽中熱者,暍是也。汗出惡寒,身熱而渴,頗似太陽溫熱之病。但溫熱無惡寒,以熱從裏生,故雖汗出而不惡寒也。中暍暑邪,由表而入,故汗出惡寒也。究之於脈,溫熱之浮,浮而實;中暍之浮,浮而虛,以暑熱傷氣也。究之於渴,溫熱之渴,初病不過欲飲;中暍之渴,初病即大引飲也。溫熱則傳經,變病不一,中暍則不傳,不愈即死也。雖同為太陽經中之病,而虛實施治,自有不同。用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者,蓋以益氣為主,清暑熱次之也。
【集註】
李曰:熱傷氣,氣泄則汗出,氣虛則惡寒,熱蒸肌腠則身熱,熱傷津液則作渴,此惡寒身熱,與傷寒相類。然所異者,傷寒初起無汗不渴,中暍初起即汗出而渴也。
白虎加人參湯方
知母六兩 石膏(碎)一斤 甘草二兩 粳米六合 人參三兩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太陽中暍,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灑灑然毛聳,手足逆冷,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其汗,則惡寒甚;加溫鍼,則發熱甚;數下之,則淋甚。
【註】
此承上文互詳證脈,不可妄行汗、下也。中暍本有汗,若發熱無汗,身重疼痛者,雖證似傷寒,然見弦細芤遲虛脈,則非傷寒也。且有小便已,灑灑然惡寒毛聳之狀,皆太陽膀胱表氣,為暑所傷而畏也;手足逆冷者,暑傷氣,氣不能達四肢,則寒也;小有勞,身即發熱,口開前板齒燥者,勞則動熱,暑熱益烈,傷陰液也,此皆中暍危證。若以發熱無汗,惡寒身痛,誤為傷寒之表,妄行發汗,則表氣愈虛,惡寒更甚也。
若以手足逆冷,誤為陽虛,妄加溫鍼,則暑邪愈盛,發熱更熾也。若以壯熱齒乾,誤為胃火,而數下之,則水源竭澀,尿淋窘甚也。凡此之證,皆中暍,妄行汗、下、溫鍼致變,以白虎加人參湯主之,或人參湯調辰砂六一散亦可也。
【集註】
程林曰:『內經』云:先夏至為病溫,後夏至為病暑。又曰: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以其太陽受病與傷寒相似,亦令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也。經曰:寒傷形,暑傷氣,氣傷則氣消而脈虛弱,所以弦細芤遲也。小便已,毛聳者,陽氣內陷,不能衛外,手足亦逆冷也。勞動則擾乎陽,故熱甚,則口開,口開則前板齒燥也。發汗虛其陽,則惡寒甚。溫鍼動火邪,則發熱甚。下之亡津液,則淋甚也。
太陽中暍,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一物瓜蒂湯主之。
【註】
太陽中暍之證,身熱而倦者暑也,身熱疼重者濕也,脈微弱者暑傷氣也,以此證脈揆之,乃因夏月中暑之人,暴貪風涼,過飲冷水,水氣雖輸行於皮中,不得汗瀉所致也。此時即以香薷飲、大順散汗之,可立愈矣。若稍緩,水氣既不得外瀉,勢必內攻於中而作喘腫脹矣。喘則以葶藶大棗湯,腫脹則以瓜蒂一物湯下之可也。
【集註】
周揚俊曰:無形之熱,傷其肺金,則用白虎加人參湯:有形之水,傷其肺金,則用瓜蒂湯,各有所主也。
李曰:中暍邪在表,故身熱。傷冷水,故身疼。中暑傷氣,氣虛故脈微弱也。瓜蒂治身面四肢浮腫,散皮膚中水氣,苦以泄之也。
一物瓜蒂湯方
瓜蒂二十個
上剉,以水一升,煮取五合,去滓,頓服。